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浅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利益,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督模式还存在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该作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
中图分类号:TU7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1-0081-01
改革开放后经济迅猛发展,其中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2010年建筑业增加值26451亿元,比2009年增长12.6%。在我国建筑市场繁荣的背后,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2009年6月27日,上海在建13层住宅楼整体倒塌1人死亡;2010年3月14日,在建的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模版支撑体系局部垮塌事故7人死亡等,建筑质量安全形势对有效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建筑工程质量的现状
近年来,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稳步而迅速地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经济支柱产业。但是,事与愿违的是,各种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甚至连一些著名的工程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不仅会危害到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更破坏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不仅影响到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同时也损害我国诚信的形象。当前工程质量良好的状况应该是: 总体工程质量水平有所提高,不少地区创出了高水平的结构工程和综合工程;施工技术及施工机械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和改进;新的材料、新的技术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推广运用。当前新的质量形势下,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最为突出,用户对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对工程质量责任追查更加严格,企业对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保证更加重视。
2.1监督机构的监督方式单一
建筑工程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的特点,决定了传统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方式已经远远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质监机构在质监方法上的发展创新速度远远低于其组织机构建设速度。基层质量监督工作多年已习惯于工程的直接管理,缺乏宏观管理的经验和方法。尚未建立一种新的监督体系。施工几百天,“判断”一阵子,难免使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造成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
2.2政府监督方式过于具体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社会过多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被视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谁核定,谁负责”。而作为直接参建的各方责任主体,反而“袖手旁观”,进而颠倒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的制造者以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由于政府授权质量监督机构,进而政府成为了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这从客观上造成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三到场”监督,削弱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加剧了参建各方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强化参建各方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不利于公众正确认识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
2.3现有质监人员人才结构有缺陷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套整合性的工作,它包括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执法几个部分。所以,监管人员的素质与监管力度是成正比的,也是工程质量的保障。目前,国内工程质量已得到改善,但仍有好多隐患存在,塌方事故和工程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原有的质量意识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与此有很大的关系。由于市场的混乱,利润至上,质量意识淡薄,的情况屡见不鲜。假设我们的监管体系忽视了质量本身,淡化了对其意识,保障质量将从何谈起。为了振兴本行业,质量意识需要提高。监管部门是工程质量认证的唯一部门,它关乎到人的生命和安全。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建立的一个监管机构的有效评估机制,使监管站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也是强化整个行业对质量认识的有效手段,更是避免事故出现的重要环节。
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完善措施
3.1改进监督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科技手段可以有效提高质量监督中的效率,监督手段的改变表现在,由过去检测手段采用“眼看手摸”,向仪器检测的转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置钢筋扫描仪、数字显示式回弹仪、取芯机、激光测距仪、激光定位仪、便携式桩基动测仪等设备,重点对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主要受力钢筋的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承重砌体的砂浆强度等进行监督抽测,对工程内在质量进行科学定量地分析判断,加大监督抽测的频率,树立监督工作的技术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也使质量控制点有效前移,通过设备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使预控防范能力大为提高。
3.2健全法律体系,提高执法地位
政府要将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社会信用体系考评挂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在建筑工程质量中在作用,提高执行标准,采取严厉惩戒制度等手段来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转。另外,要从实际和长远的角度出发,借鉴各个地区、国家比较成熟的做法,逐步地酝酿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用立法的方式改变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的现状,强化质量监督机构,提高执法检查地位,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就加大经济、行政以及刑事处罚力度。
3.3提高人员素质,增强质量意识
要提高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效率,就必须改善质量监督的工作方法,遵守国际惯例,做到监督工作行为法律化,管理手段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化。法律、法规、标准的国际化就是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建筑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制和市场运作机制,建立和健全与之相配套的监督管理模式和方法,为建筑行业国际一体化创造条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督要更新质量观念,严格依据建筑活动领域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办事,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对象,对参与建设的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强制性执法监督检查,提高各主体的质量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与此同时,监督人员处于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环节,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廉洁执法的原则。否则,就会被利用,就会滋生腐败。另一方面,掌握着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不作为,执法不力也是一种失职、渎职。因此,监督人员要树立无功就是过的思想,既廉洁自律,又勤勤恳恳,才能不断减少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3.4加快监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实施信息化管理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是今后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全面引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全过程实现有效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可使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处于可控可有效监管的状态,实现监管工作的透明化及监督信息的动态、准确、实时采集,并在各相关部门间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并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时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效率。
4.结束语
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核心。质量监督人员要做到依法监督和依法行政,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着深化监督机构改革,这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徐日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J].建筑与发展,2009,(10).
[2]吴正启.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