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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三夏”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三夏”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三夏”生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的护麦防火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三夏”期间不出现各类火灾事故和大气污染事故为第一目标;一旦出现火情,以“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为第二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预防
1.建立组织
市成立“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负责对全市“三夏”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办事处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做好本辖区的“三夏”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工作。
2.明确责任
“三夏”防火与秸秆禁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对全市的防火物资和人力资源实行统一指挥调度;乡镇(办事处)行政正职对本辖区的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市政府相关部门对“三夏”期间分管的工作同样负相应责任。出现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市、乡两级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负责组织护麦防火安全督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是:市农办负责生产进度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市农机局负责组织协调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工作,搞好农机维修网点的检查审定和技术维修服务工作,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市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及确定下一年度小麦选留种和夏粮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市消防大队负责火灾扑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人力配合扑救)工作;市电业局负责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合理调配用电负荷,保证用电安全;市交通局负责做好清理公路打麦晒粮、堆放秸秆等障碍物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市监察局、财政局负责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及经济处罚措施落实到位;市气象局负责“三夏”期间气象预报和预警工作;市广播电视局负责“三夏”期间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及有关情况报道工作。
3.搞好防范
乡镇、办事处与各行政村签定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责任书,行政村与农户签定护麦防火和秸秆禁烧公约,形成层级管理制度。组织专门督导、督察队伍,督促农户在麦场、田间地头备齐必要的防火工具和物资,杜绝公路上设置麦场,堆放秸秆。规范麦场、麦田、电路,加强对机手的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教育广大农民树立严防火患意识,自觉维护“三夏”秩序,切实防范和打击破坏、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市“三夏”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指挥部和乡镇、办事处相应机构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许脱岗,值班电话和各级指挥部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市指挥部督导组和乡镇、办事处干部对各行政村每天保持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逻、值班车辆不允许挪作他用。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准备
1.应急人员:各乡镇、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应急小分队,明确1—2名领导指挥调动应急小分队,队员不少于40人,确保队员通讯畅通,能迅速到达抢险地。
2.应急设备:各乡镇、办事处准备5—10辆运送应急人员的车辆,配备足够的铁掀,登记备案充足的、能随时调动的收割机和旋耕机,为设置防火蔓延隔离带做好准备。
3.区域联防:将全市交叉设置为五个联防区域:
第一联防区:高山镇 汜水镇 王村镇
第二联防区:广武镇 高村乡 豫龙镇 京城办
第三联防区:高村乡 金寨乡 城关乡 索河办
第四联防区:乔楼镇 豫龙镇 京城办 贾峪镇
第五联防区:刘河镇 崔庙镇 环翠峪管委
在联防区内,一旦一个乡镇出现较大火灾事故,就近调集乡镇、办事处应急分队进行支援。
(二)应急处理
1.最先发现火情的个人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直接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说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行车路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因电路发生火灾的,同时通知电业部门切断电源。
2.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向乡镇、办事处“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和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报警,乡镇、办事处“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根据险情,启动本单位“应急准备程序”,并及时报告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
电话:64668119)
3.市,乡镇、办事处“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先确认是否已向“119”报警,必要时再次报警,同时向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领导和乡镇、办事处报告。
4.报警后,火情发生地行政村负责人要派人在主要路口迎接、引导消防车辆。
5.“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通知消防大队出警。
6.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警情后,应立即向指挥部领导报告情况,以便做出及时决策。
7.火情发生地行政村负责人应主动组织本村应急分队赴火场扑救。如遇火势较大,依靠自身力量不可控制火势,不要盲目投身火场,而应组织群众阻断火势蔓延路线,设置防火带,并及时将火势情况报告市、乡两级指挥部。
8.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应火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靠前指挥,及时与市消防大队和有关乡镇、办事处取得联系,调集应急分队和灭火物资,协调保障水源供应,并根据火势,必要时通知联防区有关乡镇、办事处应急分队迅速增援。
9.如遇重大火情,在火场紧急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副指挥长、消防部队职务最高的领导任“前指”总指挥,乡镇、办事处行政正职任“前指”副总指挥。“前指”主要职责: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全面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火灾,随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并根据火情,必要时请求调动市外消防部队进行支援。
10.必要时,调动交巡警到达现场维护火灾现场及周边地段的公共秩序,疏通火灾周边地区消防通道,疏散围观群众和无关人员,建立灭火隔离区。
11.火情过大,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要提前拨打“120”请求支援。
12.明火扑灭后,消防部队、医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同时乡镇、办事处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要组织力量清理余火,对过火地面要全部进行机耕、机耙,及时播种。
四、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具体责任等展开调查。
2、事故处理。调查取证后,市政府按照《三夏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发生火灾的乡镇、办事处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肇事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受灾农户及时进行生产生活救助,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3、事故上报。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调查结果及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4、事故总结。有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