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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遗址环境整治中绿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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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遗址环境整治绿化十分关键,本文通过对三个案例的分析,认为应把遗址保护和遗址景观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与遗址历史风貌相符合,与生态环境恢复保护相结合,同时适当考虑经济效益,这样才能使以大遗址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关键词]大遗址;环境整治;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08-0031-03

大遗址是我国近年来根据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指大型的古文化遗址。这一概念以《文物保护法》第二条文物保护的分类为定义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中采用的提法为大型古文化遗址。①

关于大遗址的确定,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量标准,但有关学者的观点在以下两点上趋于共识,一是面积大,二是遗存丰富。赵荣认为:遗存分布范围在3平方公里以上的遗址(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与综合特性)都称大遗址。②

对如此大面积的遗址保护范围进行环境整治,绿化十分关键,如何绿化不仅影响到遗址的自身安全,而且影响到遗址景观保护、遗址展示、生态环境改善以及遗址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处在城市边缘的大遗址,遗址绿化不仅可以有效阻止现代化建设对遗址保护的冲击,使人们能够在优雅的环境中体会历史的沧桑,而且遗址保护范围内的绿地将成为城市的氧气库,大大提高城市的生存环境质量,对现代城市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目前的大遗址保护规划中,遗址绿化或多或少都有提及,其中不乏许多十分成功的例子,但也有许多不成功或不完善的例子,这就需要我们对大遗址绿化进行深入的思考,使以大遗址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一、对汉宣帝杜陵遗址绿化的反思

杜陵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距离西安城区最近的帝陵。遗址保护范围内现存有汉宣帝陵、王皇后陵、陵庙、陵邑等重要遗址,以及陪葬坑、陪葬墓、清代祭祀碑等,总面积11.23平方公里。1982~1984年的考古调查发掘表明,杜陵是保存较为完整的西汉帝陵之一。③

由于杜陵遗址保护范围塬高坡陡,常年干旱,农民一年只能种植一茬小麦,土地闲置、植被稀少、地表,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特别是每年夏耕后,的土地经太阳曝晒,一遇刮风,就造成大范围的扬尘。恶劣的生态环境不但使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也使杜陵遗址的环境遭到破坏。为使杜陵遗址得到有效保护与利用,2003年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杜陵遗址被划归到曲江新区远景规划发展范围之内。2000年开始,西安市雁塔区投资5000多万元,在保护范围内建设万亩都市森林,目前已初具规模,建成生态林5600亩,果林5200亩,大大改善了杜陵周边的生态环境。④

杜陵遗址万亩都市森林作为西安市大绿工程的一部分,既改善了遗址的生态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对大遗址绿化的认识不科学,因此在遗址景观规划和遗址区绿化植物的选择上出现了一些失误。杜陵陵园被作为风景林区,甚至在陵山周围都种植了高大的乔木。

就遗址保护来说,保证遗址安全是首要目的。无论什么措施,都应以确保遗址安全为核心,如果对遗址安全造成了威胁,都是不可行的。高大乔木是深根系作物,根系对地下遗迹造成的破坏极大,对一些埋藏较浅的遗迹来说,这很可能是毁灭性的。

从遗址景观保护的要求看,高大的乔木种植在陵山周围,对遗址景观本身是一种破坏。杜陵本身具有高大宏伟、庄严肃穆的帝陵气势,而高大乔木的种植,人为降低了陵山的视觉高度,杜陵的恢弘气势不能得到很好凸显,严重影响了遗址内涵的展示。

二、集安高句丽遗址绿化的启示

高句丽是我国汉晋时期东北地区的一个少数民族。高句丽王国于公元前37 年在西汉玄菟郡(今辽宁、吉林境内)建国,早期定都于纥升骨城(今辽宁省桓仁境内五女山城),汉元始三年(3)迁都国内城及丸都山城(今吉林省集安境内),北魏始光四年(7)迁都平壤城。在高句丽700多年的历史中,留下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迹和丰富的文物。迄今为止,集安境内共发现古代遗址32处,古代城隘址8处,古墓群75处,碑碣石刻5处,遗物出土点100多处。⑤

《吉林省集安市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保护规划》的绿化设计要求是:为地方植物品种,易于栽种养护,满足基本功能要求,尽可能考虑一定的经济性。为了方便比较研究,只选择王陵及贵族墓葬遗址绿化为例。高句丽王陵及贵族墓葬遗址绿化的要求是:根据考古人员提供的最新发现划定遗存分布范围;绿化设计要符合陵区景观的恢弘、沧桑效果,与山水环境融合;遗址可能分布范围内一律不得种植乔木,墓域范围内的草种应与周边地带有所区别;陵区周边地段应根据场地周边景观,进行视线遮挡设计,种植成型乔木。⑥

高句丽王陵及贵族墓葬遗址的主要绿化植物是三叶草,绿化完成后,每年定时对可能破坏遗址景观的较高野生植物进行清除,适当保留一些野生的低矮小草。在太王陵园还保留有块状的苗圃,种植一些低矮灌木。笔者曾去参观过这些遗址,当时,保留下来的野生小草正值花季,遍地是浅紫色的小花,在绿色与浅紫色的映衬下,一座座高大的灰白色积石墓显得庄严、肃穆。

高句丽遗址经过绿化,基本恢复了遗址保护范围的历史环境风貌,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要求,在2003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世界文化遗产。

三、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规划中的新探索

汉长安城遗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市区西北郊,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⑦现状分为汉长安城城址区、建章宫遗址区、礼制建筑遗址区三部分,总面积59.86平方公里。它是我国现存规模较大、遗迹丰富、格局明确、保存较为完整的统一王朝的都城遗址。

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规划中,王建新提出了“植被控制地带”的概念,规划在地上遗迹本体外延100米范围内,除道路、水体遗迹外的地下遗迹本体外延50米的范围内,设立植被控制地带。

植被控制地带内的所有植被必须严格按照遗迹本体保护和遗址景观保护的要求栽种。在地上夯土遗迹本体外延100米的植被控制地带范围内,只能栽种低矮的草本植物和灌木,植被高度不得在视觉上对这类遗迹的形状和规模的展示造成影响。在地下遗迹本体外延50米的植被控制地带范围内,在采用地面植被标识展示的遗迹周边,只能种植不同于标识植被的低矮草本植物;在采用地面非植被标识展示的地下遗迹周边,可从内到外有规划地种植草本植物、灌木和浅根系乔木,既不影响遗迹的展示,又可形成有层次的绿化景观。⑧

“植被控制地带”的提法把遗址绿化与遗址和遗址景观保护相结合,是遗址绿化中的一个创新思路,对以后大遗址的绿化,具有很重要的启发意义。

四、对大遗址环境整治中绿化的思考

大遗址环境整治的目的是将遗址保护范围的自然景观与历史人文景观有机协调,改善遗址的保存环境、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因此,大遗址绿化中要始终坚持把保证遗址和遗址景观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与遗址历史环境风貌相符合,与生态环境恢复保护相结合,同时适当考虑经济效益,最终达到历史人文景观和生态自然景观交相辉映的总目标。⑨

(一)绿化要保证遗址安全

大遗址绿化要与遗址和遗址景观保护相结合,绿化展示和水土保持建设,必须在满足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植被虽然能防止遗址区内水土流失,但是植被根系可能对遗址构成威胁,尤其是乔木根系比较深,可能对遗址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在进行绿化时必须要慎重考虑。

(二)绿化要符合遗址历史环境风貌

大遗址绿化应与遗址展示相结合,与遗址历史风貌相符合,不同类型的大遗址应采用不同的绿化方式。例如:古城遗址内部绿化采用以城墙、道路绿化为骨架,建筑遗址为主题,运用植物诠释城市历史空间格局的形式;古墓葬多利用植被营造庄严肃穆的环境氛围;古人类遗址绿化则以保持其自然风貌,减少人为干预,恢复自然植被为主,最大程度地接近历史原真性。当然,也不排除某些性质的大遗址绿化采用古代或现代园林的艺术手法,在保护的前提下,创造一个幽雅舒适的环境。

(三)绿化要改善生态环境

大遗址绿化应该与当地的生态环境恢复保护相结合,尽可能解决遗址保护范围内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对于市区或城市边缘的大遗址,可在遗址与城市建成区之间种植高大乔木,形成一个景观隔离带,用绿色植物屏障来削弱周围环境对大遗址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现代化建设对大遗址景观环境的冲击。在遗址区内,可采用符合遗址本体和景观保护要求的有规划的绿化,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使一些原本缺乏活力的遗址重新焕发青春,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为城市居民提供游憩、休闲、教育等服务。

处于田野之中的大遗址,绿化应该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根据文物保护要求与生态自然资源类型制定绿化方案,提高当地的植被覆盖率,使遗址保护范围的生态环境逐渐趋向良性循环。

(四)绿化要考虑经济效益

大遗址绿化应该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在进行绿化时应考虑经济因素,在不影响遗址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种植一些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在保护遗址的同时,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遗址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五、结论

我国是闻名世界的文明古国,历史悠久,文化璀璨,大遗址是我国几千年文明发展史的主要载体,是中华文明的精髓,保护大遗址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大遗址由遗存及其相关环境组成,在大遗址保护过程中,遗址景观环境保护和遗址本体保护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目前,对大遗址进行环境整治,营造符合历史风貌的景观环境,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对遗址区进行科学的绿化。因此,不能把大遗址绿化简单地等同于普通景观园林绿化,大遗址绿化应建立在详细的考古工作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绿化的位置、程度和植物品种的选择,必须以保护和展示遗址及遗址景观环境为基本原则。并且把遗址绿化与遗址安全、遗址展示、景观协调、生态保护相结合,才能在遗址保护范围内形成一个内外结合、层次有序的遗址景观生态系统,最终达到历史人文景观和生态自然景观交相辉映的总目标。

[注释]

①王征:《瞩目大遗址》,《中国文物报》,2000年8月6日第3版。

②赵荣、王建新:《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理论探索――基于陕西案例的探索》,国家文物局全国大遗址保护规划现场研讨会(2004年10月在西安召开)报告。

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杜陵陵园遗址》,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④杨平宏、郭妍:《雁塔区投资5000万建森林保杜陵》,《陕西日报》,2006年8月8日第1版。

⑤吉林省考古研究所、集安市博物馆:《集安高句丽王陵》、《丸都山城》、《国内城》,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

⑥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文物保护工程典型案例》,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⑦刘庆柱、李毓芳:《汉长安城》,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

⑧陕西省文物局、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研究中心:《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

⑨王建新:《大城市内大遗址保护利用的新尝试――大明宫遗址区保护规划项目的评价与若干问题探讨》,在2007年10月曲江论坛暨大明宫遗址公园研讨会上的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