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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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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科教兴卫”战略,加快全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省、市有关基层卫生人员培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县实际,利用务实进修、全科医师培训、学术交流、远程教育等措施开展人才系统培养,努力提高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不断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培养对象

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以医疗、预防、护理为重点;

2.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重点,兼顾县新区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所;

3.以45周岁以下人员为重点。

三、实施项目

(一)进修培训。1.每年卫生局均安排1-2名管理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对新上任的单位副职以上人员要求必须参加培训;2.每个乡镇卫生院根据实际安排1-2名卫技人员(妇产科人员优先安排,兼顾信息、预防、保健人员)到县新区人民医院或省市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务实进修6个月;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所安排1名专业人员赴省市进修学习2-3个月;4.村卫生室须派出一名有执业资格、有进取心的村医到乡镇卫生院务实进修3个月,成绩优秀的村医可选送到县新区人民医院务实进修6个月。

以上人员在进修培训期间,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妇产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基本工资由原单位正常发放。

(二)乡、村人才交流。卫生院的临床一线人员每年定期到村卫生室服务不少于2个月;在县新区人民医院务实进修合格的村医,每年定期到所辖卫生院从事临床工作不少于4个月,人员工资和绩效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发放。

(三)转岗培训。凡是注册为“全科医生”的执业医师,从2014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进行为期一年的全脱产培训,每个卫生院原则上每年选派一名“全科医生”参加培训,培训基地为县人民医院、县新区人民医院。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的学员工资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另外每位学员每月补助500元。

(四)全科医师培养。新录用的医学类临床和中医本科生、大专生必须分别参加“5+3”和“3+2”全科医师培训模式,培训基地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县新区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培训期间,学员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其补助费用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术交流和专题学术讲座。鼓励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参加省内外医学学术交流。经医院批准赴外参加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并按规定取得学分的,其往返差旅费及培训费用由原单位报销,同时,县卫生局给予每例次500元的奖励。

聘请专家来进行专题讲座,省级3000元/人·次,市级1000-2000元/人·次,县级500元/人·次;讲座后需要考试的,出卷费用每例次200元。

(六)学历教育。鼓励在职卫生技术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对获得医学类硕士、本科、大专学历的人员,分别补助15000元、6000元、2000元。对以全脱产、半脱产等方式取得相关医学类学历的,在读期间所在单位发放基础性工资,其绩效工资在毕业后一次性领取。

(七)科研、论文。鼓励开展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项目可分别获得50000元、30000元奖励;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可获得20000元、15000元、10000元奖励;获市级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可获得10000元、8000元、5000元奖励。

在SCI、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医务人员凭论文原件,每篇论文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3000元、2000元。

(八)中、高级职称项目。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中级职称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人员,给予奖励600元/人;副高级职称晋升为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给予奖励800元/人。乡镇卫生院晋升为中级职称的人员,给予奖励800元/人;中级职称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给予奖励1000元/人。

(九)执业资格。毕业后第一年考取执业助理或执业医师资格的,奖励1000元/人;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奖励1000元/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奖励2000元/人。

以上各项补助费用、奖励资金,除特别标明外,均从“人才培养基金”中支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才培养的工作领导。成立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规财科、人事科、医政科、中医科、卫协会、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培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督导认定和基金使用监管。

(二)设立县卫生局“人才培养基金”。县卫生局从各乡镇卫生院和县新区人民医院,按月提取医疗业务收入1.5%,作为人才培养基金,实行专项管理。如果本年度的人才培养基金超出预算或结余过多,可以适度追加或减少提取。

(三)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一要设立人才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加强资金的征缴,做到按月足额提取;三是规范支出流程,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填写格式审批表,由业务科室核实,由分管人才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双签字,会计室方可支出;四是加强资金的监管,各业务科室要吃透政策口径,认真核实资金支出事由,把好支出关口,规财科要定期向各单位公开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明确各单位负责人职责。各单位负责人为人才培养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完成局下达的培训计划,特别要加强妇产科医生的培养,对新引进的大专以上女性临床医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妇产科岗位。对参加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保证学员的学习时间,不得以工作为由阻碍学员参加学习、进修,保证学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我县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