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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两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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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互联网金融当前没有一个完备的体系与相对规范的融资模式等等方面原因,导致互联网金融领域就容易产生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许多种犯罪。这些刑事犯罪的发生对于互联网金融安全是一种威胁,因此,对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有一定的必要性。对于互联网金融,刑法要进行限缩性的规制,将其作为当今社会金融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地位凸显出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则两面性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现代新兴的金融模式,这种金融模式是以互联网作为基础,和传统金融模式互相结合,在当今社会上得到了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对金融行业实现了进一步的完善,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促进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模式。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定要在刑法规制的条件下进行,为了使其更好的发展,要对刑法规制当中的两面性进行充分了解,以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一定的法律基础。

一、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必要性

(一)互联网正常运行时的风险

互联网正常运行时,由于虚拟程度较高,就很难有实际的物质在运行中进行度量,与银行或借贷机构所有的实际货币交易不同,在这种虚拟的现实世界当中,人们会产生梦幻般的感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对人们的判断力造成了影响,并阻碍互联网正常运行。

互联网现在多数采用的是光纤通信,其速度比以前要快很多,但是并不能将黑客和及木马病毒侵入完全禁止,居心不良的人仍然很多,这些人甚至抓住客户端在连接网络时的短短瞬间,获取客户的 IP地址,并以此获得其更多信息,最后将木马植入其中,使客户端受到极大的损害。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网上浏览的痕迹已经可以被实时记录,可供后台采集数据后进行分析,最终实现其商业价值。这在无形之中就对大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互联网进行金融活动的风险

现今,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金融运行当中的一个重要金融环节。因此,交易过程中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且金融活动与银行存款不同,银行存款可以保证本金,并产生一定的收益,而在互联网的金融活动中,担保方只不过是具有一定资质的一些资金监管,并不一定能够保证收益存在,所以,交易过程中往往会有危险发生。

正是由于在互网金融活动的过程当中,会有一定的风险存在,因此,司法部门提出了相关议案,要对互联网金融活动进行一定的刑法规制,做到最大限度维护经济市场的秩序,并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限制性

(一)刑法规制限制性重要原则

刑法规制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的秩序并使其有序、健康、可控地发展,如果所有交易在进行过程中都要随时担心刑法的规制,这毫无疑问会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一定的阴影。基于以上情况,日本的法学者平野龙一曾经说过:即使刑法危害威胁了他人的生活,也不是必须直接动用刑法。法律一种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武器,交易过程当中遇到了问题,一定要学会运用适当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然而,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经济犯罪绝大多数是通过货币形式进行犯罪,法律也要保证罪犯的人身安全,并时刻将生命摆在第一位,而不能只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经济过失进行处罚甚至想要结束犯罪嫌疑人生命。生命对所有人来说都极为珍贵且只有一次,如果动用极刑,那么罪犯就没有了悔过的机会,这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一幕。

(二)刑法规制限制性的意义

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能够有效保证金融活动健康有序的进行,像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场所的过程中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对市场秩序进行了规范,可以对金融活动中的活动地点进行限制,不能让许多不正当经济活动以为在暗处进行,就能够为所欲为。一旦触犯了法律,就一定要受到一定的制裁。但是可以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及犯罪者的认错态度酌情考虑处罚的程度,绝对不能一刀切,否则对于国家和人民以及个体家庭都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金融刑法规制的使用也要注意限度、掌握分寸,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个双赢的作用,既规范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又保证了经济不受到损失。

三、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途径

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就是一种创新金融模式,互联网本身并不能够产生金融,金融也完全可以脱离开互联网而独立存在,然而互联网的发展却给金融带来了新的生机,促进了新金融模式的产生。所以,在这种无形金融模式之下,怎样进行互联网金融的刑法规制就也成为了当前一个新的挑战。

形式上进行创新也促进了内容的创新,例如人人贷、阿里小贷、腾讯财富通等小微额贷款机构,都是在技术革新的前提下,通过新的技术运营,才搭建起了全新的平台与模式。这些都是与过去的银行及商业贷款机构有明显区别的。在这样迅猛发展的一种态势之下,对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再也不是纸上谈兵。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互联网金融在运行的同时产生的漏洞进行补救和预防,以此使金融秩序的稳定发展得到保障。国家司法机关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从根本上对风险实现规避,杜绝触犯法律的事件发生。

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方法与途径还有很多,但是归根结底目的都是要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并保证其经济利益不会受到损失,以实现对群众权益的最大保证。人们在享受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对不法分子想要从中谋取暴利的行为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

四、结束语

网络运行环境能够实现良好的发展,是人民继续高度信赖网络交易安全的根本前提,只有在网络交易所具有的安全性得到了保证之后,才能够吸引更多的人群放心地进入到网络金融中来。同时,如果能够让互联网金融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那么一定会促进我国金融行业在未来实现更好的发展。如果群众的经济利益遭到损失的时候,人们一定要学会在第一时间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经济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害。但是对于金融行业的工作者来说,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只有将有利的一面利用好,才能够让法律更好地实现真正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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