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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外城中村”社区改造更新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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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云南玉溪东古城改造项目为例,探讨“外城中村社区改造新的新思路。文章从“外城中村”的由来入手,分别通过改造更新的模式、原则、策略三方面来阐述新思路。

【关键词】 外城中村 乡村城市化改造 更新 再生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

一、导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范围不断扩张,本来位于城郊的用地逐渐被用于城市建设,在这种大趋势下,那些原本聚居于此的村庄受到城市化的冲击,这些“外城中村”的再开发建设成为当今城市设计的一个新课题。所谓“外城中村”是指属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农村,已列入城区长期发展框架的城郊村,这些农村拥有较多的可支配土地,保留着浓重的乡村形态,部分村落独特的资源优势可随着城市发展加以开发和利用。鉴于“外城中村”的特殊性,它的再开发建设不适宜遵循迁村并点的老路,而是应该深刻挖掘村庄的特点,并结合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开辟一条社区改造更新的新思路。

二、项目背景

东古城村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北城新区山头片区,地块位于红龙路西侧,距离玉溪市中心城区仅8公里的路程,是玉溪市城市规划重点发展区域。东古城村庄占地约320亩,现状住户582户,人口2112人,村中人口多为世代居住的本地人口,建筑大部分为宅基地上自建住宅,卫生所、小学等公共设施也配备完善,是一个发展比较成熟的村庄。东古城所在的山头片区位于龙马山文化旅游区的辐射范围内,东古城改造项目作为旅游区规划的一部分,非常符合“外城中村”的特点,项目的实施对该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旅游配套建设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人居生活工作环境和条件,将与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对促进旅游产业升级,丰富产业业态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

三、改造更新的模式

对于东古城这种“外城中村”的改造更新需要寻求一种最适宜的模式,除了空间模式、社区形态等内容,更重要的它需要探讨一种多方共赢的利益分配模式,这将直接影响规划成果的走向。

传统的改造模式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种模式称为“全拆模式”,即对现状村庄采取全部拆除重建,完全改变村庄的原貌,利用其基地建设一个适应城市发展格局的全新社区。这种模式的初衷是城乡统筹,打破城乡二元的樊篱,追求城镇空间资源配置的均衡,但是由此而带来的却是潜在的土地资源浪费,尤其是在玉溪市普通住宅类产品趋于饱和的大环境下,这种全拆模式很容易带来大量安置楼盘空置的后果。从另一个角度看,较成熟村庄的居民搬迁安置意愿薄弱,整体拆迁的资金压力和时间成本都是巨大的。第二种模式称为“保留模式”,即基本保留村庄的原貌,只对部分建筑质量差的房屋进行拆除,并通过分配宅基地的方式进行补偿。这种模式与第一种模式相比,虽然大大减少了拆迁成本,但是对于城市形象的改变是消极的。村庄原本的肌理较为凌乱,与城市规划的新格局并不协调,再加上居民自发的改建加建行为缺乏统一的管理,会使城中村的整体形象每况愈下。

综合以上两种模式的利弊,我们提出一种更适合的更新改造模式,称之为“乡村城市化改造”。这种模式的核心思想是社区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细致的前期调研对建筑质量进行分类,对保留建筑和新建建筑进行分区规划,并根据拆迁的难度对新建区域进行分期建设,使乡村城市化的进程按合理的节奏按部就班的进行。这种模式既提升了村庄的整体面貌,又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传统,城市社区的概念逐步渗透,是一个实施力很强的改造模式。

四、改造更新的原则

“乡村城市化改造”模式的实施必须建立在两大原则之上。以东古城改造项目为例来阐述这两条原则。

1、规划必须放置于田林背景

东古城属于仍保留着浓重乡村形态的典型“外城中村”,农田是村庄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的改造更新必须珍视被保留的农田,将东古城社区放置于约3000亩的田林背景下来思考社区的再生。新的规划必须充分体现农村社区和田林用地一体,具体做法是引入生态农庄的概念。以东古城社区为中心,其周边辐射范围下的农田将作为生态农庄加以开发,引入生态农业示范区、农家乐体验区等项目,与当地旅游业相结合,东古城社区则会规划相应的配套建筑,建筑的规划尽量与农田的肌理相协调,达到社区形态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2、依据人居环境质量选择“再生空间”。

“再生空间”是指可供改造更新的区域,小部分是现状的闲置用地,更大部分则需要通过拆除原有建筑来实现。建筑的拆除与保留需要经过详细的调研工作,对人居环境进行考察,并进行多方面的比较与系统分析,最后再结合城市规划的思路划定拆除与保留的区域。这条原则可以用八个字来总结,即“梳理、留存、整治、再生”。以东古城为例,对全村582户住宅进行调研,通过对房屋构造、建筑质量、组团规模、日照间距等的评估,将房屋分为三个等级。一类房屋多为近期新建的住宅,质量较好,外立面较新,这类房屋建议保留。二类房屋大多为砖房,传统民居结构,但年代较久,日照状况不佳,这类房屋可酌情拆除。三类房屋则以破败的土房为主,多为闲置已久无人居住的房屋,这类房屋建议拆除。以房屋分级为基本原则,再结合规划方案的思路,最终方案共拆除172户来实现空间再生。

五、改造更新的策略

1、新旧分区,分期发展

在上文所提到的“外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下,更新之后的社区将面临新旧并存的格局,为避免新旧建筑之间的冲突,规划方案必须合理分区,尽量避免新建筑对老建筑的影响,同时还要考虑拆迁的时序,为分期建设提供条件。通过对东古城房屋质量的分析,地块北侧和西侧分布较多三类及二类房屋,拆迁难度低,可以作为新建筑的发展用地。北侧和西侧两个区域恰好位于东古城两条主要道路一侧,道路即成为新旧区域的分界线。两块区域都靠近村庄边缘,北侧和东侧是农田,避免了新建建筑对保留住宅的日照影响。西侧区域比北侧区域拆迁难度更小,可以先行开发,北侧区域也可以由西向东有时序的进行开发。

2、增加公建,打造城镇中心

“外城中村”的更新模式是“乡村城市化改造”,更新的过程就是逐渐赋予乡村城市的功能结构。东古城本身就拥有较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但分布较为零散,建筑面貌陈旧,更新规划将村委会等职能部门迁址重建,选址在相对中心的位置,使其成为将来的城镇中心,代表东古城的形象。为强调城镇生活的完善性,并配合东古城所在区域文化旅游的主题,沿村庄联通公路的主要进村道路布置公共建筑,作为商业服务、公共娱乐等用途。沿街建筑以仿古为特色,主打云南民俗文化,形成富有趣味的民俗文化街。步行街区和城镇中心强化了村庄的城市特征,居住区与旅游地产结合可以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从而加速城市化的进程。

3、释放绿地,增加公共开放空间

传统村落的发展模式是自发式的生长模式,村庄之外是农田,村庄之内建房屋,房屋与房屋之间的间距也比较狭小,缺少必要的公共开放空间,这也是“外城中村”发展的一大弊端。现代化的城市社区除了注重住宅的建筑质量外,更加注重社区环境氛围的营造,绿地、广场、水体等开放空间成为衡量社区品质的重要指标。因此,考虑到“外城中村”的未来发展趋势,使其逐步向成熟的现代化社区发展,就必须改变其拥挤的现状,释放更多的空间作为环境发展之用。在东古城的改造方案中,对于拆除旧建筑后形成的发展用地,筛选出那些用地面积相对较小,分布较分散的用地,这些用地不适宜建造成规模的建筑,因此可将它们改造成绿地或广场。在这些开放空间中适当新建一些小尺度的公建,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些便民活动场地。

4、尊重传统,新建筑延续老宅文化

“外城中村”的改造更新与传统安置小区不同之处在于,“外城中村”保留着浓重的乡村形态,其改造过程是一个逐步由旧到新的转变过程,其中必然存在新旧文化的冲突。因此,“外城中村”的改造更新必须尊重传统,更新的部分要与保留的部分相互呼应,在文化上寻求一定的延续性,这样才能使更新的过程自然和谐。东古城中的老民居多为带独立院子的低层住宅,院落文化是中国传统民居的精髓,但是从节约土地的角度出发,新建的住宅以小高层为主,不可能实现家家有院子的条件。为了使新建筑延续老宅的院落文化,方案以相邻两栋楼为单位,利用楼间距形成相对私密的院子,尽可能还原院落的感觉。两栋住宅入口相对形成邻里空间,共享的庭院设有组团围墙及出入口,组团庭院在地面标高和景观配置上都有别于外部楼间空间,车行在邻里外解决,减少车辆及闲杂人员的干扰,形成相对私密的仅供组团居民享用的小场所。

六、结语

“外城中村”是一个新兴的概念,但它同时也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城市的扩张和村庄的留存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系,我们对于“外城中村”改造更新思路的探索正是为了缓和这种矛盾。我们希望通过实际项目不断积累经验,在“外城中村”改造更新的领域中不断突破,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工作都能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连铭 顾哲,城中村改造与发展的内因解读与对策讨论,理想空间,2010(40)

【2】姜华 张京祥,从回忆到回归―城市更新中的文化解读与传承,城市保护与更新,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