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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实施
全县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在市纠风办、县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县纠风办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和行业具体实施。
二、测评对象
按照政风行风测评必须坚持“应评尽评”的原则,今年全县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继续以与群众利益关系相对比较紧密、涉及民生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三个序列为主。另外,按照今年省纠风办对测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取消免评单位,凡按要求参加测评的单位,都须进行测评排序。共包括以下68个部门(单位):
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局、商务办、卫生局、计生局、文体局、统计局、旅游局、法制办、人防办、中小企业局、局、住建局、煤炭局、扶贫办、粮食局、供销联社、地震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27个部门和单位,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包括:公安局、司法局、国土局、环保局、交运局、审计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食药局、盐务局、烟草局、农机管理站、城乡市容管理处、气象局、交警大队等19个部门和单位,包括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包括:车管所、电力局、邮政局、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汽车站、热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石油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视台、网络公司、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城客办等22个行业和单位。
三、测评内容
对行政管理及执法部门(单位)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对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和“三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四、测评方式
(一)测评方法
采取群众测评为主、纠风办扣分为辅的方法进行。群众测评主要采用发放问卷进行,全县共发放测评问卷700份,根据市纠风办规定的表样,印制测评问卷表(式样见附表),问卷测评主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1、在服务对象中测评。召开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机关干部代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参加的测评大会进行集中问卷测评;
2、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测评。分别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建议;
3、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中测评;
4、走访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组成问卷测评组深入到企业、社区和农村集镇中进行问卷测评;
(二)问卷甄别
有效问卷数具体到各部门和行业。在问卷上的五种选择中,选择一个的为有效票;若选择2个或2个以上的,则该卷对该部门或行业为无效;只要对一个单位填了有效票,即应计入该单位得分。
(三)计分办法
群众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为100分,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了解、不满意”五项选择和征求意见栏。其中,“满意”为100分,“比较满意”为90分,“一般”为80分,“不了解”为70分,“不满意”为50分。每个部门或行业所有有效问卷得分的总和,除以该部门或行业的有效问卷票数即为该部门或行业在本级的问卷测评平均得分;县纠风办在此基础上实行量化扣分,扣分标准为10%。即本级测评结果=问卷测评平均得分-纠风办扣分。
(四)时间安排
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我县测评工作于10月上旬开始,全部工作11月底前结束;10月下旬进行集中宣传,11月中旬召开测评大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测评对象单位除参加集中宣传日活动外,可根据本测评时间等情况自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五)等级确定
根据测评最终得分高低情况,按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三个序列排出先后顺序,并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层次确定档次,即各序列的前五名为“优秀”等次,各序列的后三名为“一般”等次,其它为“良好”等次。
五、结果运用
测评排序结果经审定后,按下列方式予以运用:
1、县纠风办发文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将测评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通报给各测评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县考核办、廉责办、文明办等部门。
2、测评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条款,即各序列排序最末单位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档次。
3、各序列的“优秀”等次的单位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对“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县纠风办将颁发奖牌并进行命名;对各序列“一般”等次的单位,按照省纠风办的规定,将对其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并帮助其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4、对于连续两年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为“一般”等次的,或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测评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一般”或“较差”。
5、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县纠风办将进行原汁原味的归类整理,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督促各单位对个性问题以及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予以立即纠正处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同时,督促各单位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章立制,建立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抽调专人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把测评活动筹划好、组织好、协调好、落实好。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广电网络、信息平台等新闻媒体,对测评活动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理解、支持测评工作,努力营造测评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评议纪律。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测评工作严密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增强测评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抓好反馈整改。县纠风办将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各部门行业,并采取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委派行风监督员回访等方法,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解决问题,如有必要,可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