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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比了《住宅建筑规范》与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规定的差异,提出了住宅消防设计的观点。
关键词:规范住宅消防设计
1前言
《住宅建筑规范》于2005年11月30日,于2006年3月1日实施。《住宅建筑规范》(以下简称住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都是国家现行技术标准,但对于住宅的防火设计内容有着不尽相同的规定,特别是关于住宅的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的具体规定差异较大,给建筑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核工作带来了分歧,甚至造成了混乱的局面。
2《住宅建筑规范》与现行消防规范规定的不同之处
2.1住宅建筑的概念
《住规》2.0.1条规定明确了住宅建筑的定义为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包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高规》没有规定住宅的具体概念,只有明确商住楼和综合楼的概念,根据《高规》3.0.1条规定,商住楼为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的消防设计有着迥然不同的要求。
2.2建筑层数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住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于新住宅设计有了新的规范,住宅的规范设计逐渐被人们所重视。
【关键词】: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对比
中图分类号:[F2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住宅所承载的功能也被赋予许多新的内涵,老规范中的部分条文已不适应当前情况,正是在这一背景下,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以下简称《2011住规》),得以颁布。新规范扩充了部分内容,对部分术语、经济指标等内容也做了重新定义。
一、研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意义
住宅市场的发展要求我们不断完善相关规范。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城镇住宅已经基本实现商品化,住宅套型的成型和变化逐渐由市场需求决定,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单纯由国家的政策、法规或规范硬性规定;但后者确实影响着住宅工程项目的规划指标的操作余地以及住宅户内平面设计的细节,包括阳台的配置等;另外,住宅已日益成为建筑存量的主体,住宅消防安全的迫切需求也要求我们不断完善相关规范条目,避免在贯彻执行中产生歧义。
二、新旧规范的对比
【摘要】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具体规定,文章对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做了进一步归纳总结。并对照两本规范做出对比。
【关键词】《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具体条款
近些几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管理和制定了一些住宅设计规范及标准,这些规范及标准与以前的住宅规范及标准有很大变化,按《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等规范为依据进行归纳和总结。下面是笔者在学习以上这些规范后归纳总结出。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与电气有关的条款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条款对比有不同之处如下: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章是电气部分,这章节全部是电气的要求,下面就对比一下《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两本规范中有关住宅电气设计的区别和统一,并提出一些个人关点供大家参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1条: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套内建筑面积和用电负荷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5kW。
而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第6.5.1条: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不应小于表6.5.1的规定。一类(使用面积≥34m2)、二类(使用面积≥45m2):2.5 kW,5(20)A电度表;三类(使用面积≥56m2)、四类(使用面积≥68m2): 4.0kW,10(40)A电度表。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3.3.1条: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不宜低于表3.3.1的规定:建筑面积S≤60m2:3.0kW,5(20)A电度表。
摘要:介绍《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中关于住宅电气设计的新规范条文。
关键词:住宅电气设计;配电系统;住宅负荷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改善的需要,住宅建筑及其群体大量出现,电气设计做为住宅设计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居民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电气设计显得尤为重要。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住宅电气设计逐渐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规范,下面浅谈本人进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学习和设计过程中,对比以往相关规范的一些体会。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于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此规范是为了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而制定的。
现浅析其中以下的规范条例并对比以往的相关规范:
3.2.1高层住宅高度50m以上且19层以上的建筑,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泵为一级负荷。如果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其电子信息设备机房也为一级负荷。10层~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泵为一级负荷。
3.3.1 对不同建筑面积的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做了明确的规定:
摘要:通过对《住宅建筑规范》中建筑防火规定与相关规范的逐条对比和分析异同?从而有利于对规定的理解实施;并建议整合建筑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编制体系。
关键词:住宅建筑规范 防火规定异同 实施 整合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以下简称《住建规》)自2006年3月实施以来,其中有关防火与疏散的规定条文,由于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存在多处差异,使设计和审查人员无所适从,以致影响设计质量和安全。为此,仅就建筑专业防火设计内容,以《住建规》第9章的防火与疏散条文为序,汇总《建规》和《高规》的相关条文,对照异同,阐述讨论。其目的主要是便于设计人员(守法者)和审查人员(执法者)对条文规定的理解与实施,也可供编制人(立法者)在修编时参考。
关于规范的编制原则与技术特点
1、《住建规》的地位
作为我国首部以“一种建筑类型(住宅)为对象,涉及建造全过程和各项领域的性能或指标要求,全文强制的技术规范”,其地位在其总则第1.0.4条和第1.0.5条内已有表述。《住宅建筑规范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则更明确解读为:“本规范的规定为对住宅的强制性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当有关标准与本规范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若未直接违反本规范的规定,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时,亦不能免除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即,本规范的地位在法规之下,在有关其它标准之上。
问题是:鉴于《住建规》均系强制性条文,且有不少为性能化要求,因此在执行时必须同时遵守相关防火规范中的强制性与一般性条文。然而相关规范的编制却未协调一致,从而导致在相互矛盾的规定面前,设计和审查人员往往左右为难,不知所措。
更难以理解的是:《住建规》仅是针对一种建筑类型(住宅)的技术规范,却要求涵盖建筑类型更广(包括住宅在内)的相关标准(如《建规》和《高规》)必须服从其规定。而一旦由于执行《住建规》而违反相关规范的相应条文时,其责任仍在执行者!
摘要: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规范》等相关规范中关于住宅防火设计的要求, 从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几个方面阐述了防火设计中应注意的事项,以期消除隐患, 保证建筑物安全。
关键词住宅建筑,设计规范,防火分区,防火问题
Abstract: The combination of residential fire protection design requirements in the specification of the "building design for fire protection", "Residential building codes, safe evacuation from the fire district, and several aspects of fire safety facilitie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fire safety design, and to eliminatingrisks, to ensure building safety.
Keyword: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design specifications, fire partitions, fire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伴随房地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大批的建设项目走入了市场。无论建设项目的运行方式还是建设内容与规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短短二十年,我国筑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基本形成。建设项目进入市场,意味着建筑具有了的商品属性——价值和使用价值,而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有在适应消费者需求的状态下才能得以实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众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温饱型”逐渐向“舒适型”、“享受型”转变。与此相适应,建筑市场中的建筑形式日渐多样化,各种建筑形式的品质也逐步提高。而且,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一大批新型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造工艺等被应用到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上,在很大程度上为新的建筑形式的出现和建筑品质的提高提供了技术保障。
随着我国房地产的发展, 住宅的建设量进入高速发展时代,从低层到高层, 从板式到塔式, 从纯住宅到商住等, 形式多种多样,而防火问题就成了头等大事。住宅防火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计。
为了确保着火后不至于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住宅设计时要进行区域划分,一个区域不能蔓延到其他区域, 住宅防火分区始终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住宅按层数的不同, 住宅可以分为:低层、 多层、 中高层、 高层。低层住宅:指 1 层~ 3 层的住宅, 指一户独立式住宅, 或两户连立式住宅; 多层住宅: 指 4 层~ 6 层的住宅; 中高层: 指 7 层~ 9 层的住宅;高层住宅: 指总高 10 层以上的住宅。按组合方式的不同,住宅可以分为单元式住宅、 通廊式住宅、 塔式住宅和跃廊式住宅等。按平面结构的不同, 住宅可以分为两种,塔式住宅和板式住宅。住宅防火分区以单元分割为主,住宅单元与单元之间为防火墙。住宅防火分区基本按是否是单元式,塔式和层数来考虑。
摘要:住宅设计相关规范是住宅设计有效性和完整性以及规范性的保证,也是住
宅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于目前在住宅设计相关规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
了深刻的论述,旨在为我国住宅设计相关规范的补充和修订提供实施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住宅设计规范思考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城市化带动了房地产行业欣欣向荣的发展势态,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支
柱性产业;目前《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中收纳规范和设计标准,对比《住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显著提高,相应的居民生活水平也得到显著提高,由此人们对自身居住的住宅建筑提出了更高的安全性要求。以下笔者将通过本文,并结合自身多年实践工作经验,针对房屋建筑住宅层数折算的不同规定进行分析,全面探讨了中间层、底层、顶部跃层以及所谓“临界层”的相关问题。力求通过对主要问题的分析、研究,拓宽人们的认识视野以及处理复杂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住宅建筑;防火层数;分析研究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房屋建筑住宅有关防火层数的确定是建筑分类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配置标准与否的重要根据。然而,由于我国现行的房屋建筑住宅相关规范,对于建筑住宅层数的折算以及顶部跃层计算的规定依然未能达成一致,结果造成房屋建筑住宅消防灭火设施配置以及分类临界层消防定性含有多种不同观点及不确定因素,这无疑增加了消防给水设计的难度系数。所以,有关单位、部门应深入分析各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住宅层数折算以及顶部跃层计算的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房屋建筑住宅临界层消防给水设计的详细措施,从而提供房屋建筑住宅消防给水设计一定的根据。
一、折算住宅建筑中间层层数
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条文解释对住宅建筑层数作出了规定,且要求较为明确。若住宅建筑有一层或一层以上的层高大于3米,我们应根据其实际高度之和对这些层进行除以3的层数折算,若所得余数小于1.5米,多出部分将不必计入层数当中;若余数不小1.5米时,则多出部分按照1层进行计算。同时相关条文还明确规定,住宅建筑中层大于3米的楼层,我们可以按照《住宅建筑规范》来确定防火层数。此外,规范中还提到,若住宅建筑或设有其他功能空间的住宅建筑中国有1层或1层以上的层数大于3米,我们也应根据其实际高度之和对这些层进行除以3的层数折算,在余数低于1.5时,多出部分将不必计入层数当中;若余数不小1.5米时,则多出部分按照1层进行计算。从以上叙述我们可以看出,《住宅建筑规范》和有关规定具有很大的一致性。
现行的高层住宅建筑规范早于《住宅建筑规范》,所以并没有对高层住宅建筑作出明确规定,然而在日后的工作中却明确规定了,高层住宅建筑按照《住宅建筑规范》换算层数。住宅建筑等有关规定虽然在住宅层数折算方面的规定方式有所差异,然而就其原则来看,却具有一致性和统一性,对于临界层消防定性以及相关灭火设施并没有影响。
二、折算住宅建筑底层层数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总兴建筑设计所
摘要:一些相关类型的住宅在现行防火规范中的要求很明确,但关于它们的术语定义却不尽完全,本文通过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住宅建筑规范》(简称《住建规》)《住宅设计规范》(简称《住规》)相关条文的对比,以及长期设计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总结出这些住宅的区分方法和消防设计要点,并为今后的设计工作提供有益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防火规范居住建筑单元式住宅塔式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楼梯间防烟前室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行规范中关于住宅的定义是明确的,分类是根据住宅的层数来划分,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3.1.2.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然而各类规范中又出现了大量的其他术语如: 单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等,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95条文说明3中还出现了“点式住宅”的术语,前三种形式在规范中出现的频率相对较高,在防火规范中的要求也很明确,“点式住宅”虽出现不多,但在日常设计中却常提到。规范在它们自身定义上不是十分明了,似乎这应是一个简单的常识问题,然而随着设计工作的日趋深入,设计人员对这些术语的的理解也存在了较大差异。比如一些设计人员认为,单元式住宅就是一梯两户,否则就是塔式,这种说法显然不够正确。还有就是认为只有一个单元的住宅就是塔式,否则为单元式,这也不尽然。另外通廊式住宅和点式住宅更是模糊不清了,他们之间的界限又在哪里呢?对于设计者来说这些似乎应该是在学校学习时就应该知道的,但现在要准确地给出定义还真是没有权威的理论依据。
二、规范中有关术语的定义:
遍查现行建筑设计规范中,有三处定义与此相关:
1、住宅单元
摘要:通过探讨现行规范关于住宅技术经济指标计算的规定,总结在住宅设计及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住宅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若干改进建议,使住宅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及其管理变得公平、透明、简便。
关键词:住宅;技术经济指标;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型建筑面积
Abstract: Through the discussion of current standard about residential technical and economic index calculation rules, we summarize some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technical and economic norms computation in the residential design and the process of commercial property sal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improvement, which make the residence technical and economic norms computation and management fair, transparent, simple.
Keywords: residential; technical and economic index; shared coefficient; set inside floor area; dwelling size construction area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我国关于住宅技术经济指标现行的规范及法律条文包括《住宅设计规范》2011版、《房产测量规范》2000版、《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1995版。具体内容参见各规范及法律条文。本文具体探讨现行规范及法律条文中关于住宅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建议。
1、存在的问题
1.1规范不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