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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行评领导小组和省工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在市行评办和驻市工商局行评代表的指导帮助下,全市工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内部查找,外部走访,系统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自查自纠了一批问题,工作成效明显。主要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
1.认真宣传发动。X月X日,市局召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动员大会,宣布《XX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局长作动员报告,驻市局行评组长作重要讲话,基层单位代表作表态发言,对全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各县(市)局、市局各单位认真落实市局安排,层层动员发动,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局还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平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全面宣传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服务措施,介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公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发动社会各界帮助工商部门自查自纠。
2.做到领导带头。市局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表率。市局专门就市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X条。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自查自纠,第一个上交自查自纠报告,其他各位局领导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机关支部讨论会上,各位局领导带头发言、剖析,谈问题,话整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班子成员,也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带动系统干部自查自纠树立了榜样。
3.加强督办检查。为了强化自查自纠工作,市局专门下发《关于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对检查范围、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要求作出统一规定。X月X-X日,市局组成X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的行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市局行评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X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办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核实、整改、反馈。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也按照市局要求,对下设或内设机构进行认真检查,查缺补漏,对工作不落实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专门跟踪督促,帮助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直至取得成效。
(二)精心组织,内查外调,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自查。以查执行不力,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查不文明执法,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执法不规范,纠正强势执法、唯利执法和越权执法的问题;查财务管理不规范,纠正财务不公开的问题;查收费不规范,纠正搭车收取、不公开收费,在监管对象中吃、拿、卡、要、赊、抵、报的问题等五查五纠为重点,全系统各单位和干部职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撰写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报告。部分单位还专门召开支部会议,对查找的问题进行相互评查,开展面对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全系统共撰写自查报告X份,其中,单位X份,个人X份。
2.全面外调。一是全面回访征求意见。认真组织清理去年以来行政处罚、12315实名投诉举报和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带队,组成专班,进行全面回访,深入了解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消保维权和工作情况,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或建议X条。
根据我局第一阶段干部职工大讨论中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细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各总支、各支部、各单位、局机关各股要认真查找出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为政不廉上的“私、奢、贪”、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重点对照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方面逐项检查,逐人过关。实现住建系统干部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保持领先,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时间安排从10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共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一)思想动员。(10月1日至10月10日)
为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总支、各支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题中之义,是树立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向干部职工讲清开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的重要性,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搞好自查自纠的决心,积极投身到自查自纠工作中来。
(二)深入自我剖析。(10月11日至10月20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等级划分
本县行政区域内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员多少、影响大小及危害程度,分为一般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和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
1.一般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因欠薪20万元以下或涉及职工人数20人(不含20人)以下,企业主逃逸或者失踪而引发的游行、静坐、集体上访、阻断交通、妨碍执法等影响社会秩序的事件。
按照我局《活动方案》的部署和转段工作安排,我局全系统干部职工于3月1日至4月15日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按时转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月上旬,我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工作,总结了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安排了第二阶段工作。
2、制定下发第二阶段工作安排表。对查摆问题和自我整改两个工作步骤,在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上都做了具体安排和严格要求。
3、填报自查自纠表格。全局每个科室、单位和每个干部职工都结合实际,认真对照五治内容和十个不准、六个严禁找问题、找差距,深刻挖掘在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以及思想意识、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了表格,对自查自纠和自评都填写了具体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全面、找准确、找深入。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要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领导班子成员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发放问卷调查。共向全山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作风整治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函40份, 目前已收回30份,评价情况:非常满意的22份,满意的8份,各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未提出意见和建议。
5、开展互评和领导点评。在前一阶段每位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和互评的基础上,按照庐山国土资源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和转段工作安排,于3月29日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的互评和领导点评。会上,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的科室和每个人进行了认真的互评和点评;局主要领导结合实际,对副职、干部职工和科室单位进行了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的点评,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方向。整个点评会,体现了诚恳和严肃认真,针对各岗位的每个人和各科室实际,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出了差距、得到了帮助、受到了教育、大家触动很大。最后,要求大家根据自查自纠、互评和领导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要从思想意识、制度管理、方式方法、能力水平等多方面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自查整改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服务承诺。自查自纠表、整改措施和服务承诺经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对外公示,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下基层、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为民解忧解难。对垦殖总场、奶牛场、莲花林场、茶科所、云雾茶场、园艺场等单位,主要领导带队下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单位,召开座谈会,讨论协商解决用地、卫片违法用地,单位职工出路、发展方向、棚户区改造用地等难题和困难问题。进行了现场宣传政策、破解难题、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操作方法和发展方向。
7、提交自查自纠报告。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和每个科室、单位在自我查找、互相帮查、领导点评的基础上,对查摆出出来的、问卷调查的、下基层走访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的梳理、深入剖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好强有力的整改措施,撰写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报告于4月26日前报局活动办。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重点抓好查摆问题和整改工作。能立即改的主即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要想尽办法尽快改,使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取得真正的效果。
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牵头部门:
为贯彻全国、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促进各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并取得实效,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和市政府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评。现将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评的重点
全区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的23项纠风专项治理,重点是今年新部署的9项工作。《关于印发<区2013年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考评的形式
(一)自评。由区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牵头部门组织。
1、主要内容:(1)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惰况,包括实施方案落实的措施、进度、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经验。(2)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履行职责、统筹协调、落实纠风工作领导责任以及组织开展专项纠风工作情况。(3)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配合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
2、自评分为价段自评和年终自评两个部分。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
总局第16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
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
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
(二)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请示、报告应急处置工作。
(四)与区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事宜。
(五)指挥调度区司法局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别为: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在区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社区为重点,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整合工作力量,集中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政法综治牵头,职能部门协作、各方齐抓共管”的大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隐患和苗头的发现能力,着力提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防范能力,着力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二、工作阶段
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分为组织动员、全面排查、化解矛盾完善机制三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从现在起到9月下旬。各社区、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排查活动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动员部署。要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时序进度,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到实处。各社区要相应成立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工作小组,将成立的工作小组发街道综治办。
2.全面排查阶段。。按照上级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社区、企业为主,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社区、企事业单位的综治和调解组织、社区民警、居民小组长、治安中心户(楼)长、平安志愿者以及辖区内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要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进社区、进居民小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家庭,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要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切实做到排查工作全面有效覆盖。通过大排查,摸清社会矛盾底数,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3.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各社区、单位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别协调与有关部门进行调处,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调解,并做好填写登记表,经社区、单位领导确认后,建立电子台帐;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经梳理研判后,由社区、单位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人,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并建立电子台帐;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涉法、涉诉、缠访、缠诉等问题,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重点人员,要落实帮教措施,对其中可能危害社会的,要落实包案责任人,严格管控措施。
三、排点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劳社〔2008〕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