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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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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__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要做到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全局同志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局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实现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使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类公示牌要文字规范、字型完整。

二、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

评估内容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具体要求见《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四、评估结论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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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我县普通话普及水平,促进全社会规范应用汉字,以优异成绩迎接*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准则,以实现全县“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普通话普及和汉字应用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民和镇城区,评估重点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

三、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指标项,《标准》指标体系由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部分组成,总分为260分。

三类城市评估的标准为:实得分208分以上(即达到总分的80%以上)为合格;实得分234分以上(即达到总分的90%以上)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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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工作方案

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定于2007年下半年对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语言通用文字法》)和《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认真做好迎评工作,促进我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各类学校、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检查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其中,区政府机关、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商业、邮电、文化、交通、旅游、保险、医院、学校等部门和单位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车站、码头、银行、体育馆、博物馆、公园等)为抽查单位。

二、评估内容

三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总分计260分,其中主管部门60分,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8分。总得分在208分以上为通过,234分以上为优秀。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5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省语委关于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评意识,并指定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7年6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对照《江苏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要素和评分标准》组织力量逐条检查、落实整改;组织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重点检查和整改,6月30日前完成街道、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设立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并于7月1日前将单位自评工作的自查材料及迎评汇报材料上报区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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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迎接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有关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南,努力营造浓烈的“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自查自纠,增强用语用字规范意识,为确保我市在这次评估中能顺利通过,进一步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在公务接待、会议、内部交流、深入企业等场合使用普通话达100%。

2.在撰写文件、出示公告、填写档案资料等方面使用规范字达100%。

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普通话培训工作,参训率和合格率达100%,普通话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年5月29日-31日)。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和我省关于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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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省语委《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苏语〔20xx〕3号)的安排,省语委将于20xx年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实施办法》),实现在我市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和内容

三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等管理工作情况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情况以及向农村的辐射作用的发挥等,其中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要求为关键指标,任一项关键指标未达标准的市暂缓评估。各项评估指标总分为260分,其中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28分,综合管理情况(主管部门)60分,总得分在208分以上为通过,234分以上为优秀。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是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评估主要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1.综合管理: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一。

2.党政机关:共评估4个单位,其中定点评估市政府机关,市教育行政部门,其余2个随机抽取。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二。

3.学校:随机抽取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高校)各一所。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三。

4.新闻媒体:定点评估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3家媒体。随机检查电视台任一频道的1档新闻节目、1档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以及所有频道自办栏目的片头;随机检查电台任一频道1个小时以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播音(主持)为主的节目;抽看政府网站3个以文字为主的页面。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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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二类语言文字评估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使我区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根据省语委会《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陕教〔〕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121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迎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迎评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局局长、区委区政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民政局、文体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迎评工作的督促、协调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为迎评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相关镇办及部门,要认识到做好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推进我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一)区语委办:具体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落实区语委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案制定,任务分配,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建立健全档案材料。提出迎评实施方案,落实迎评各项工作。负责各类教育机构用语、用字,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幼儿园、小学、非师范类中等学校各一所

(二)区政府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的任务分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区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及档案建设。创建一条语言文字规范示范街,一个语言文字规范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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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委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精神,切实做好我局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根据《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的意义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一种具有标志性作用的民族文化产品,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是民族文化先进性的体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是树立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法制意识,是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全局上下要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评估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受检范围

局直各科室、所属大队、中队。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三大部分。即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窗口服务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店招广告、新闻用字、部门和单位的公文、印章、牌匾的用字规范程度及相关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

四、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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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暂行)》、《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我乡语言文字工作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快我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步伐,推动我乡语言文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

1.组织单位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12-2020年)》,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和巩固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全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长久效果。

2.继续做好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宣传工作,努力强化语言文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全体干部职工达成“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共识,并养成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良好习惯。

3.加强环境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氛围。乡镇机关直接面向广大群众,必须注意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乡中心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必须讲普通话,形成了浓厚的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

4.认真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县语委的统一部署下,围绕争创语言文字目标,联合乡中心校扎实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二、加强管理,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性。

1.加强组织建设,形成合力抓重点。乡机关、站所院校要进一步增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使普通话成为全乡的日常语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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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语言文字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街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规范化、标准化,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街道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有关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求,努力营造浓烈的“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积极引导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增强用语用字规范意识;积极支持语委工作,在规范社会用字、推广普通话等方面充分发挥基层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的范围及要求

本街道所属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

三、工作的主要内容

⒈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营造浓烈的迎评氛围。街道所属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村民、社区居民、机关全体干部人员积极参与到迎评工作中来。要通过张贴标语、宣传画、横幅,树立版牌、指示牌,举办知识抢答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设立宣传橱窗,开办专题手抄小报、黑板报,散发宣传资料,开设咨询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要着重引导街道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江山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让全体村、居民、干部知晓本次评估的重大意义,增强投身迎评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一个“人人都说普通话、处处都写规范字”的迎评氛围。

2.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改善社会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面向单位职工、农村村民,社区居民,为社会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咨询、服务以及技术和理论支持。要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的辐射作用,努力促进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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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应用达标工作自查报告

创建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应用达标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落实石家庄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暨语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我校在创建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应用达标工作中,有计划,有步骤的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全面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健全了学校领导机构: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教育处主任任副组长,各教研组组长为组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各部门组成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语言文字具体工作由教导处负责、教导处副主任兼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做好教师、学生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指导工作,在学校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新格局。为使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年初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的开展好各项工作,并做好记录,年终对语言文字工作做好总结。除此之外,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成立了由已达一级乙等水平的教师组成的语言文字监督小组,对师生用语用字和学校周边环境用字及时监督,并予以指正。这一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促进了学校普及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工作的落实。

二、 宣传环境

我校十分重视普通话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的作用,利用校园广播每周分三次对学生进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知识广播,使学生更清楚地认识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创设以“一角”、 “一语”、“一橱窗”为固定形式的宣传环境。“一角”:即各班的黑板报每期都设有以语言文字为主要内容的“推普角”,向学生介绍语言文字的有关基础知识;“一语”:即楼道、会议室、教室等公共活动场所都设有“学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警示语;“一橱窗”:即学校设有“语言文字”专用宣传橱窗。这一宣传环境的设置,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师生学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自觉性,为广大师生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氛围。

三、档案工作

我校语言文字档案工作按达标评估细则建档,档案资料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文字资料,包括上级机关下发的语言文字的文件、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工作网络、工作计划总结、奖励制度、监督制度、师生各项活动的原始资料、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校园内外用语用字监督资料。第二类是图表资料,包括教师上岗情况、普通话培训、语文教学情况、口语实践、宣传环境等登记表、统计表。第三类是教师和毕业班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等反映师生普通话水平的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全面详实的记录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档案管理由教导处委派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各种资料、保存完好,确保推普用字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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