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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区疫情防控督查组对我乡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做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区疫情防控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扫码工作人员漏岗情况、生活采买及生活垃圾无人负责、未带专用标识、未发放消毒液、体温计、隔离人员和其他家人住东西屋,双方可以自由活动,其他家人未登记未隔离未管控、村部大喇叭损坏。
二、具体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包村干部及各村书记、卫生院院长工作会议,对其相关问题村部及卫生院人员再部署,杜绝值班人员漏岗事情再次发生,马上为隔离人员配备消毒液和体温计,协调配置隔离人员专用垃圾箱,张贴明显标识;严格落实隔离人员代采买包保责任人,负责隔离人员隔离期间生活所需;对隔离人员家属纳入监管。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乡村
1.村部扫码工作人员漏岗,可直接进入村部针对上述问题立行立改,指派村上每天值班人员对进入村部的人员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同时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排班制度。
目前,我镇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确保从始至终不发生一起疫情病例,并取得最终胜利的关键阶段,面对境内外出现的疫情输入病例风险,各村各防控卡点必须持续压紧压实“外防输入,内防传播”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前期成果。按照市县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决定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回头看”,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思想麻痹松懈、防控措施松劲、关口卡点松弛”等问题,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疫情防控“回头看”,认真查漏洞、找不足、防反弹,精准防控,科学防控,以更紧更高的措施和要求,重点防范外来人员输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我镇境内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点
(一)交通运输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村营运的公交车和交通运输工具是否落实通风消毒,出入村的外来车辆是否登记检测,村内出入往返人员和外来人员是否进行体温检测及居家隔离,发现的发热人员是否及时登记报告和处置。(责任单位:镇交通防控工作组、各村防控队)
(二)重点人员隔离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湖北及外省返镇人员是否按规定隔离到位,并解除隔离,对即将返镇人员是否劝阻,返镇后是否进行隔离观察,居家隔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境外来镇人员是否按规定统计上报,是否定点隔离。对外出务工人员和进京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具证明。(责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村)
(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零售药店对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销售是否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及报告,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发热咳嗽病人是否预检分诊并及时报告。镇内各处小卖部、超市、菜店等生活必需类场所是否按规定消毒通风,开业的饭店、澡堂等生活服务类场所是否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复产复工工作组、各村)
(四)各村防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村是否严格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对重点人员是否落实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的防控措施,各村“外防输入”工作是否严格落实。防疫知识教育宣传、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是否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杀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镇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村)
摘要:农村传统动物养殖模式的改变,势必会给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带来严重的隐患,本文就如何加强对这一养殖模式的管理,减少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带来的损失提出建议,为这一养殖模式的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动物;规模养殖场;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s851.2文献标识码:a
为进一步加强对惠水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特别是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和发展,笔者认为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 增强监管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动物养殖业扶持(母猪直补、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种草养畜扶贫等)激励政策的有力推动,惠水县畜禽规模化养殖场蓬勃发展,截止到2013年底,各类动物养殖场已发展到318个,其中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160余个。随着规模养殖水平的不断提高,规模养殖已越来越成为惠水县畜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但是从规模养殖场的场地建设和发展情况看,不少人“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还依然根深蒂固,导致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差,动物强制免疫、常年实时免疫、消毒和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不到实处;不主动建立动物养殖档案,小规模动物疫病时常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暴发的潜在风险较大。特别是部分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防疫意识薄弱,自主强制免疫工作不独自落实,经日常监测,畜禽的免疫抗体监测水平明显偏低。因此,必须要加强领导,将中小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管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履行动物卫生监督职责,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定岗定人,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抓细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频率,确保畜禽养殖场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 做好信息登记和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规要求,认真做好规模养殖场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全面掌握规模养殖场生产、动物防疫条件、免疫、出栏报检、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基本情况,并按规定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场的监管档案,有条件的逐步推行电子档案管理,定期采集各养殖场有关信息,实时更新和分类统计数据,为落实好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提供重要基础数据。结合已掌握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情况,通过举办养殖知识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张贴防疫检疫宣传标语、发放动物养殖法规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采取简明易懂的方法,分场所、分层次地对畜禽规模养殖场业主加强《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增强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疫的督察,促使疫情得到及早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是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强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职责,推动动物防疫工作由临时性安排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转变,由疫情发生后的被动应急处置向完善预案、主动防控转变的关键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等从业人员的防疫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落实防疫监管措施。
二、建立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是指对各行政村负责人,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明确防控工作职责
各村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村委主任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是各行政村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动物疫病防控巡查和测报责任人,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必须明确工作职责,对所辖区域范围及时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巡查监督,原则上每个季度必须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到位。其防控职责是:
1、指导并协助村委会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检查其履行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
各县(市)畜牧局(中心)、区农经委:
四月十八日,《大河报》以“生猪屠宰检疫交钱就给盖章”为题,披露了巩义市城区生猪屠宰厂屠宰检疫工作疏于管理、部分检疫人员不严格履行检疫和监督职责,出现把关不严、检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为全面改进和加强屠宰检疫工作,确保出厂生猪肉品质量,现就改进我市屠宰检疫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巩义市屠宰检疫工作出现的问题,不是一时的疏忽,而是长期以来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格、责任心缺乏,工作作风不严谨造成的。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检疫监督机构的主要领导,要严肃并正确看待媒体的监督,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紧急行动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认真对照自身实际,挖掘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改进和加强屠宰检疫工作,真正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
二、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堵塞漏洞。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汲取该事件的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立即组织对辖区检疫和监督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认真查找在检疫、监督工作及其它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以下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检查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质量,包括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二是检查屠宰检疫操作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人员、合理设置检疫岗位、有无非正式人员上岗和是否有违规操作等。三是检查产地检疫开展情况。是否落实到场到户检疫、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四是检查市场检疫实施情况。是否动刀检疫,有无只收费不检疫、不消毒现象。五是检查动物检疫监督措施落实情况。检疫证明和验讫印章、标志是否按规定使用到位,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等。六是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是否按程序执法、现范执法、文明执法,是否有公路“三乱”情况等。对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制定出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动物检疫和监督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严格动物检疫执法队伍管理。以该事件为契机,结合当前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执法队伍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整风肃纪活动,突出治理在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动物检疫员的选拔任用要严格执行《*市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禁未取得动物检疫员资格的人员上岗检疫和出证。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加大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管力度,下决心清理一部分不称职人员。对严重违纪人员要坚决严惩并清除出队伍,绝不姑息迁就,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经得起考验的检疫执法队。
四、切实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工作。要认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好六个把关措施:一是严把入厂生猪查证验物关,严格查验入厂生猪的检疫和消毒证明是否齐全、有效,并逐头实施健康检查,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证物不符、证明逾期、无检疫证明、无免疫耳标的生猪,严禁入厂。二是严把宰前检疫关。宰前检疫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在入宰前两小时内逐圈逐头查看生猪健康状况,对符合入宰条件的生猪出具《准宰通知书》入宰,对因物理因素濒临死亡或确认无碍肉食卫生的一般性疾病生猪,送入急宰间实施急宰。三是严把宰后检疫关。严格按照《河南省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办法》和《*市驻厂检疫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设置检疫岗位,配备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检疫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头、蹄、内脏、肉尸等部位逐项检查,做到检疫刀痕清晰可见、检疫部位不漏项、结果判断准确无误。四是严把旋毛虫实验室检验关。严格按要求采祥、送检,认真出具检验结果。并对抽检肉样及时就地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入市场。五是严把复检、加盖验讫印章和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关。复检把关人员要对检疫结果进行全面复查、核实,确认合格的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六是严把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对检出病害生猪及其产品,由驻厂检疫组长负责监督厂方按GB1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处理,严禁擅自变通处理方式或放任不予处理。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畜牧部门和动物检疫监督
机构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和新闻部门的意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努力树立民好的工作形象,维护部门声誉。
各村(居),机关科室、站所: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全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消毒、检疫、监督和应急管理等综合性防控措施,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链球菌、狂犬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主要动物疫病(抗体)监测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畜禽圈舍、屠宰场等重点场所消毒面达到100%;免疫记录规范;与规模养殖场签订防控工作责任状,全面实行兽医人员与规模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防疫宣传、疫病普查、免疫监管、检疫监督覆盖面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1、强化基础免疫。各村(居)要以进行自行免疫的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开展集中检查,督促其按程序科学免疫;防疫监管人员必须及时登门配送疫苗,并现场监督免疫接种。对散养畜禽和不具备自主免疫能力的养殖大户,要组织防疫人员,集中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免疫。兽医站要加强免疫档案建设,建立完整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规范填写养殖场(户)免疫记录,所有牲畜均需佩戴免疫标识。
2、强化消毒灭源。在开展免疫工作的同时,要以养殖密集区、行政区域交界区等重点区域,以完善畜禽圈舍、屠宰场(点)等重点场所消毒制度为关键,以合理使用、定期更换消毒药品为抓手,严格执行消毒程序,科学规范实施操作,扎实做好辖区内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确保消毒彻底有效。
3、强化应急管理。要按照《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落实防疫资金,加强物资储备,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疫的督察,促使疫情得到及早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是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强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职责,推动动物防疫工作由临时性安排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转变,由疫情发生后的被动应急处置向完善预案、主动防控转变的关键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等从业人员的防疫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落实防疫监管措施。
二、建立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是指对各行政村负责人,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明确防控工作职责
各村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村委主任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是各行政村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动物疫病防控巡查和测报责任人,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必须明确工作职责,对所辖区域范围及时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巡查监督,原则上每个季度必须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到位。其防控职责是:
1、指导并协助村委会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检查其履行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
摘要:随着国内军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益增多,部队卫生防疫机构的特殊使命愈显重要,而且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显著提高,但在实践运行中也表现出几个薄弱环节:部分人员重视不够、组织结构协调不畅、效果评价反馈迟缓等问题,为此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报告系统、重视联防联控、加强防疫演练、完善效果评价、提高防疫技术。
关键词:部队防疫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中图分类号:R8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1-0203-02
部队卫生防疫机构作为我军贯彻“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中坚力量,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近几年的实践运行中我们也发现了几点不足。因此,认真总结其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十分必要。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是由专业技术、管理方法、行为规范、实施机构组成的有机结合体,能够实施完成各种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和措施。对于现代社会而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在所难免,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些典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SARS、H5N1高致病禽流感、EV71引起的手足口病、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这些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国内甚至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传播,给人民群众的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人们的工作与生活,甚至引起群体恐慌心理。而部队人员高度集中,共同生活,接触密切,一些疾病尤其是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极易在部队传播,短时间内可使大量官兵感染,形成爆发,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 部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益增多,部队内部也时有发生。尤其2003年非典过后,部队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逐渐形成一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防控措施体系。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改进和军地交流以及参加各级培训,部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显著提高,基本能胜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任务。以应对重大传染病为例,部队的综合防控措施主要内容为针对传染病的三个环节,分别采取切断传播链,实施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落实“五早”,开展健康教育,加强以防疫为目的的管控措施,实施多部门多专业的联防联控等,均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应看到部队防疫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疫情现状
县现有9个疫区镇(场),66个疫区村,其中三类村46个,占疫区村的69.7%,四类村14个,占疫区村的21.2%,五类村6个,占疫区村的9.1%。疫区总人口18.28万人,现有血吸虫病人3287名,其中在册晚期血吸虫病人81人,人群血吸虫病感染率为1.49﹪;现有耕牛9068头,其中血吸虫病牛70头,耕牛血吸虫病感染率为0.77﹪;现有钉螺面积4488.61万㎡,其中垸内51万㎡,易感地带1251.31万㎡。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未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6个镇(场)为重点,以省部联动和血防综合治理项目为支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大幅度压缩阳性钉螺处数,加大传染源控制力度,实施“整村推进、综合治理”,加强疫情监测,切实减轻血吸虫病危害,保障疫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实现2013年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一)降低人畜感染率,压缩阳性钉螺范围。全县以行政村为单位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降至2%以下,阳性螺点处数较上年减少60%以上,各疫区镇(场)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在1%以上的行政村数量减少40%以上。
(二)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传染源控制措施。在牌洲湾镇、潘家湾镇大力推进淘汰耕牛、以机代牛,做到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未实施淘汰耕牛、以机代牛的镇(场),要落实洲滩禁牧、家畜圈养、家畜查治病等措施。垸外有螺的镇(场),要因地制宜建设安全牧场。年度在册晚血病人全部得到免费救治,新发晚血病人得到有效控制。加大粪便无害化处理力度,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有效控制传染源。
(三)整合项目资源,继续实施“整村推进、综合治理”。根据血防“十二五”规划,落实部门血防综合治理规划,加大对重疫区项目投入力度。开展新街镇水利血防专项工程和阻螺设施改造;实施建抑螺防病林20000亩;完成疫区通村沥青(水泥)公路12千米;继续做好我县与省民政厅血防对口联系工作。
对每个规模场至少明确1-2名挂牌兽医,进一步完善规模场挂牌兽医责任制。并在规模场上墙公示挂牌兽医姓名、联系方式、职能职责等,督促挂牌责任,落实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巡回监管制度,并统一巡查监管记录,强化问题整改,促进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综合防控措施落实,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定期收集汇报辖区挂牌兽医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该立案查处的要坚决立案并规范办理,要结合实际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分级强化管理机制,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
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动卫监发[2011]32号)文件精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规模养殖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交流如下:
一、强化责任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认识。
直接关系到规模养殖业建设和发展。规模养殖场的业主,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好与坏。要积极主动创造条件按防控要求搞好防疫,常年实施免疫、消毒和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把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镇乡要把动物卫生监管重心放到规模养殖场,加强领导,要将动物防疫及养殖监管责任落实到岗、人、场,定期进行检查,实行考核奖惩,以确保规模养殖场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做好规模养殖场信息登记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及时、全面掌握规模养殖场生产动态、免疫、出栏报检、病害畜禽处理等基本情况,要认真做好养殖场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按规定建立监管档案,为落实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提供主要基础数据。要通过办培训班、科技赶场、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采取浅显易懂的方法,分场所、分层次对规模养殖场业主加强《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的宣传与培训,增强其自觉守法意识。
三、进一步细化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内容
监督指导业主落实常年免疫制度,一是监督指导落实增强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按规定程序自主实施强制免疫和二次强化免疫,认真落实防疫管理、消毒清洗、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控制等综合防控措施;二是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和防疫档案,监督指导业主建立健全各种防疫制度,如强制免疫程序、消毒和畜禽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动物检疫申报、进出车辆物品及人员管理、引种审批及隔离观察等制度,并上墙公示和严格执行;三是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落实动物调进调出管理和生物安全控制措施,监督指导业主按规定落实检疫申报,引种审批、市外动物调入备案、隔离观察和指定道口检查登记鉴章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