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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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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饲养情况调查报告

由于今年农产品市场价格起伏波动较大,为及时掌握我县农产品价格水平和生猪饲养情况,根据市统计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5月12日至14日,下在全县12乡镇全面铺开,通过县乡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调查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并达到预期效果。现就调查结果作如下报告:

一、农产品价格大幅回落

通过对12乡镇市场调查,农产品价格下跌严重。

(一)春茶生情况:全县12乡镇茶叶无论是鲜叶还是毛茶价格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春茶鲜叶平均价格下跌最大的是涌宝镇,下跌60%,最少的大寨镇也下跌5%。春青毛茶价格下跌最大的是栗树乡,下跌33.3%,最少的是大朝山西镇,下跌2.8%。按照全县茶叶生产水平,我县春青毛茶平均价格下跌21%左右。

(二)肥猪、仔猪、猪肉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肥猪价格下跌最大的是栗树乡和后箐乡,分别下跌52.9%和52.5%;下跌最小的是忙怀乡,下跌35.7%;全县肥猪价格下跌46%左右。仔猪价格下跌最大的是漫湾镇和涌宝镇,同时下跌70%;下跌最小的是大朝山西镇,下跌43%。全县仔猪价格下跌62%左右。猪肉价格下跌幅度最大的是后箐乡,下跌45.9%,最小的是大寨镇和幸福镇,同时下跌30%;全县猪肉价格平均下跌41%左右。

(三)牛肉价格略有上升。通过12乡镇调查,有7个乡镇牛肉价格上涨,两个乡镇持平,3个乡镇下跌。总体上全县牛肉价格略有上涨,上涨8.5%左右。

(四)山地鸡价格比上年同期略低。除涌宝镇与上年同期持平外,其它11乡镇都下跌10%左右。

二、生猪饲养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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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养猪场仔猪疾病发生情况调查报告

摘要:通过对黑龙江地区某三处规模化猪场内的初生仔猪低血糖病、仔猪副伤寒、仔猪白痢和仔猪黄痢等疾病进行调查,对其发病率、治愈率和死亡率进行数据整合和分析。结果表明,三处猪场中仔猪黄痢平均发病率最高,可达到42.18%。仔猪低血糖病的平均治愈率最高,达到88.89%。另外平均死亡率最高的疾病是仔猪白痢,达到26.46%。在三猪场中并未发生仔猪传染性胃肠炎。

关键词:仔猪疾病;猪痢疾;初生仔猪低血糖;仔猪传染性胃肠炎;仔猪副伤寒

中图分类号:S858.2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11-0024-03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迅猛发展,养猪业也发展迅速,已在世界养猪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每年中国动物疫病发生猪的死亡率可达到8%~12%,这其中包括多种仔猪疾病。这不但给养殖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给人类的健康也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仔猪一般指出生至2月龄或7~10周龄的小猪。在仔猪生长的初期,由于机体系统还不发达,特别是消化系统,常常会引发一些仔猪疾病。这些疾病不仅影响了仔猪正常的生长发育,也对养殖户甚至规模化养猪场造成经济损失。而且这些仔猪疾病的发生也会对养猪业副产品产生影响,直接影响到人类的健康。

本研究选取黑龙江省三处规模化养猪场,对仔猪常见的疾病的发生情况、治愈率和死亡率进行了调查。通过对结果进行分析可使规模化养猪场对仔猪疾病进行有目的、有效率的防治,以减少养猪场的经济损失,同时保证人类的饮食健康。

1 材料与方法

选取黑龙江省某3处生产基础数据接近的规模化养猪场(表1),对养殖场内仔猪进行初生仔猪低血糖病、仔猪传染性胃肠炎、仔猪白痢和仔猪黄痢的发病率、治愈率和死亡率进行调查。

初生仔猪低血糖病判定标准及治疗方法:仔猪出生1周内,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初生仔猪的血糖含量,结果值在2.5 mmol/L以下,且伴有猪衰竭、步态蹒跚及乱撞,全身颤抖和抽搐,患猪体温下降,四肢冰冷等临床症状[1]。治疗方法:5%葡萄糖注射液20 mL腹腔注射,直至患猪自行吮乳为止。同窝仔猪用20%葡萄糖口服,每头5 mL,4~5次/d。母猪用葡萄糖粉拌料,50 g/d,连喂3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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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规模养猪场生猪疫病血清学调查报告

摘要:采用正向间接血凝(IHA)试验对黔西县7个5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的175份血清,进行了猪。蹄疫(FMD)、猪瘟(HC)血清学监测;同时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进行了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RRS)血清学检测。结果显示:规模养猪场FMD、HC免疫合格率分别为72.0%和79.4%,均达到国家农业部定70.0%的标准;PRRS阳性检出率为8.0%,表明该疫病在黔西县已有感染,应予以重视,加强防治。

关键词:猪;FMD;HC;PRRS;血清学监(检)测

中图分类号:S828;S85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08)05-0012-02

近年来。随着规模养猪业的发展,一些主要动物疫病对规模养猪场的威胁也与日俱增,严重影响我县养猪业的发展。为了摸清我县猪病流行动态,制定科学防治对策,降低动物疫病给规模养猪业带来的风险,我们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于2007年4~6月对我县7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的175头猪进行了猪口蹄疫(FMD)、猪瘟(HC)血清学监测及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RRS)血清学检测。现将规模养猪场生猪疫病血清学监(检)测情况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被检血清

随机采集县内7个规模养猪场(3个种猪场、4个商品猪场)的血样175份。耳静脉采血后自然凝固分离血清,置冰箱4℃保存备用。监(检)测的猪均已用FMD(O型)疫苗和HC弱毒疫苗免疫注射过,没有进行PRRS疫苗免疫注射。调查规模养猪场的被检血清情况见表1。

1.2 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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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运达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基地环境调查报告

摘要 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瓮安县运达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基地环境进行调查,对公司基本情况、生猪养殖基地概况、产地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该公司符合相关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的条件和标准,并提出建议,以期为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量质量安全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 瓮安县运达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基地;环境调查;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28.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5-0290-01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可以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对于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与身体健康、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效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1-5]。对瓮安县运达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基地进行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根据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照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的条件和标准,对该公司生猪养殖基地的环境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公司的基本情况

瓮安县运达牧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经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法人代表:熊仕方,注册资金50.00万元。现有职工15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技术人员5人。从2008年发展到2012年固定资产1 700万元,年总利润200万元。

2 生猪养殖基地概况

2.1 产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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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与环保矛盾趋势调查报告

目前全国各地特别是东南沿海经济较发达的地方,养猪与环保的矛盾日趋激化,限养令、禁养令及强行拆移已履见不鲜。造成这种结果主要有4大原因:

1.对养猪场粪尿污水排放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2.猪场场址选择错误

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建设畜禽养猪场和养殖小区。但由于许多地方早期甚至到目前还没有规划畜牧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以致有不少规模养猪场建在禁养区内。

3.猪场环保投资严重不足,工艺设施不完善

规模养猪场大量的粪尿污水必须经过处理才能转变成肥料、能源(沼气)等可利用物质,这就需要投资。国外养猪场一般用于环保的投资占总投资额的 20%~25%,而我国大部分猪场环保投资不足10%。现在建一个万头猪场总投资为800万元~1000万元,环保投资达到80万元~100万元的都很少。投资不足,工艺设施肯定不完善,粪尿污水不能完全处理及利用,达标排放也只是一句空话。

4.规模过大,超出环境承载能力

规模养猪场即使建设在适养区,也有个环境承载能力问题,规模与环境要匹配。猪场粪尿污水处理后必须就近利用,特别是污水,否则运输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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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与环境污染情况的调查报告

[摘 要] 近几年,随着畜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给村镇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本文主要介绍了养猪业的快速发展给村镇带来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 养猪业 环境污染 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 S8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9-0214-01

养猪业对环境污染很大,黄龙县大部分养猪场建在村内,夏季来临,粪污造成了村庄的空气污浊,污水横流,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调查发现导致这一情况发生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粪便及尿液、污水排放管理不足

众所周知,猪食量大,粪便及尿液也相对较多。据现场调研发现,一个养有600头猪的养猪场,其饲料总消耗量约1.2吨/天,产生粪便约1吨/天,猪尿约1.9吨/天、污水约7至15吨/天,可想而知每天养猪场的排放量惊人。养猪户由于缺乏这方面认知,对猪所排的粪便、尿液及污水并没有进行有效管理,以致造成严重污染,对环境、村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二、猪场地理位置存在问题

我县规模猪场都是由小逐步发展壮大,猪场圈舍建造是在生猪存栏增加的基础上被动地由小变大。人常说:“猪老板,年年养着建筑队”。猪场没有科学的规划、选址,造成人力、资金等方面的浪费,更没有考虑到远离水源、公路沿线、人口密集区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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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专业合作社调查报告

*县万方养猪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年6月,位于*县齐晏大街西首。该社由*县彼斯状牧业有限公司牵头,采用“龙头+基地+农户”的方式开展企业化运作,最大限度地扶持入社社员实现了产业、社员规模双扩,合作社和社员效益双增。

一、合作社的资本金构成情况

合作社成立同时在*县工商局办理了注册手续。注册资金50万元,股金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身份股是确立社员身份的基本股,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身份股不退还。投资股实行现金购买,投资股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社员身份股不参加合作社的分红,但享有专业合作社的优惠供应良种猪、各种饲料、卫生防疫等服务,社员身份每人100元,单位股1000元,投资股和社员股以筹集50万元为限。

二、合作社组织机构情况

该社机构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监事会组成,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大会,社员大会通过投票表决产生理事会、监事会。

理事会为社员大会的长设执行机构,主持领导本社的日常工作,对全体社员负责。理事会有理事会5人成员组成,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各1名,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为理事会的监督机构,有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组成人员3人,从监事会中选举监事长1名。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经营机构设置,下设财务部、市场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服务部,制定了《*县万方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了供应制度、销售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技术服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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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动物疫病调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规范推进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判断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系统评估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效果,不断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水平,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职责分工

(一)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全县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和全县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设立县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组,承担技术指导和现场调查,汇总全县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数据,开展分析评估,组织起草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报告。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县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各乡镇、开发区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同时要做好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工作,定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纳入动物防疫和疫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必要的时间、车辆和工作经费,保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相关单位提供流行病学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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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首例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流行病学调查

(浙江省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 苍南 325800)

猪链球菌病为Ⅱ类动物疫病,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是一种新的人畜共患病。1968年在丹麦首先发现3例病人,此后全球有22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报道了400多例重症链球菌感染病例[1]。1998年江苏发生小范围爆发, 国内于2000年首次报道[2]。2005年四川省发生了较大规模爆发流行,引起了国内外的重视[3]。2008年5月21日,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报告发生1例人感染猪链球菌疑似病例。我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根据患者接触史、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例,现将有关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流行病学及临床资料分别来源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病历记录,部分信息由患者本人回忆进一步确认。诊断标准依据卫生部下发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诊疗方案》。

1.2 方法

无菌采集患者血液标本,接种培养后,挑取可疑菌落进行涂片染色、镜检,做玻片凝集。菌株的生化鉴定、血清分型和聚合酶链反应(PCR)基因鉴定依据卫生部《人感染猪链球菌病诊疗方案》操作[1~4]。

2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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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家畜及其产品的食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家畜及其产品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瘦肉精”的监督管理,凡在本县行政区城内从事家畜饲养、交易、屠宰及畜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监督管理,是指对以下生猪产品质量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

(一)在生猪饲养环节监督抽检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

(二)在生猪屠宰或流通消费环节监督抽检发现生猪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呈阳性的;

(三)生猪产品和肉制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造成人体中毒事故的。

第四条县农业部门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和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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