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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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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局、区局、市局专卖工作精神及要求,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为准则,牢牢围绕市局(公司)工作总结会中党组提出要牢牢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打基础、促发展、构***’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打击制售假烟网络的工作重点,推动县局专卖治理工作全面发展。现对20**年专卖治理工作要点进行安排。

一、一季度工作计划

(一)、培训学习方面

一是在新的一年里,县局专卖治理工作要始终牢牢围绕国家局、区局、市局专卖治理相关会议精神开展。在各级烟草专卖工作会议及专卖打假工作会议召开后,立即组织职员学习,确保领导班子及专卖治理职员“吃透精神,贯彻到位”。

二是认真按照市局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按照**县局(分公司)培训学习计划,组织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方面的培训。

(二)、卷烟打假打私方面

一是打击售假网络是县级专卖局的基本职责。一季度由于有元旦、春节两大节日,是高、中档卷烟销售的旺季,由于节日期间送礼的人多,高、中档卷烟销量增加,但是供货量增幅不大,就产生一定的供需矛盾,因此检查工作的重点就是县城及主要集镇的名烟名酒店,必要时还要组织安排夜查。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有送货车的零售户的监管力度,防止非法倒卖卷烟经营行为的发生。

二是充分利用“1.1”“3.15”等宣传活动日搞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公众场所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增强全民法制观念,进步全民对打击假冒伪劣卷烟的参与意识和自身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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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

第二章行政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价格、银行、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应当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派员参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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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

第二章行政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价格、银行、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应当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派员参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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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工作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向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方可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内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第四条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许可证发证机关所在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亮证经营,并按烟草部门对外公布的卷烟零售指导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烟草专卖生产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零售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其他烟草制品经营者提供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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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烟草专卖工作总结

2009年烟草局烟草专卖工作总结以××烟草企业提出的“合力图强 道通自远”企业文化主体为行动指南,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抓好“两烟”生产、经营。提出了“提高标准、自我加压、负重奋进、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理念和“快办事、办好事”的共同行为准则,竭力为××区的“两烟”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作出贡献。2009年全区种植烤烟7.2万亩,收购烟叶23万担。现有持证卷烟零售户2137户,全年销售卷烟3.04万箱。成为了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的旗帜和窗口,为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腾飞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区二oo九年的专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流程、强化机制,认真开展市场管理及案件办理工作 2、加强与卷烟零售户的服务与沟通,实行双卡走访工作制

工作方法流程是零售户服务卡,存放于零售户门市,每日由市管员检查零售户时填写相关内容保存于零售户处,并与市管员填写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相对应。提供中队、大队的检查依据。中队、大队检查时,根据市管员提供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的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实地检查零售户户籍双卡档案,对照零售户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以此考核各市管员的日常市场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同时也是考核各中队对市场管理工作是否督促到位、考核到位的依据。

3、建立诚信等级管理档案,加强对零售户的管理

今年2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档案、违法经营户台帐,零售户编号录入电脑,实行痕迹管理。按季度对零售户进行专卖管理诚信等级考核升降管理,建立对零售户专卖管理工作台帐,作为对零售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痕迹资料管理。

4、强化专项治理力度,开展市场清整行动

在专项治理方面,组织公安、工商、烟草专卖及相关乡镇、办事处共同参与,开展了春节期间市场清整专项行动、“风暴”十号、十一号专项行动、卷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查处打击市外卷烟非法流入专项行动。在每次行动中,均按照市“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组的相关要求,拟定行动预案、成立行动领导组、召开战前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的开展作动员、对行动作具体安排、对工作纪律作强调。并按照行动预案要求,建立完善了稽查、堵截、巡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查处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经营假、私、非卷烟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经营非法卷烟网络开展工作,通过切实加强区内涉烟物品储运、销售等相关环节的内部监督管理,有效地切断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获取烟草原辅材料的渠道。

4、加强执法打击力度,认真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在案件办理中,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案件审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大要案呈报制度》等案审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云高发20063号、云检〔2006〕81号、云劳教〔2006〕2号等文件精神,对涉烟案件按程序、重证据,加大了追刑力度,从快侦破,该立则立,该判必判,决不以行代刑和以罚代法,起到了“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警示大面”效果。同时,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案件审查领导组,对所有行政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决不一言堂,确保了我局所办案件至今无复议和上诉情况发生。现由公安机关立案侦破的重特大案件有2起,已刑拘6人,批捕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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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烟机专卖管理机械及职责

第三章国产烟机专卖管理

第四章进出口烟机专卖管理

第五章特定烟机部件的管理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烟草专用机械(以下简称烟机)的专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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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会计核算探析

烟草打假是各级烟草专卖局组织的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以及为实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提供烟草专用机械、原辅材料、制假生产技术、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仓储条件、资金、非法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进行的专项工作。烟草打假经费是指由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列支于打击上述烟草制假、售假活动的专项费用。对此,财政部印发的《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制订印发了《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等都对烟草打假经费的开支作了明确的规范,而在会计核算实务中对烟草打假经费开支有何要求,笔者就结合实际工作谈点自己的见解。 一、会计核算对烟草打假经费列支的界定 各级烟草专卖局在组织开展业务工作时所开支的费用中,哪些费用可以在烟草打假经费中开支呢?对此,笔者认为,计入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的费用,至少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费用开支的工作任务必须是烟草打假工作,是烟草打假工作中所形成的费用支出。由于烟草打假工作主要是由各级烟草专卖局或由其牵头会同其他执法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级烟草专卖局除了烟草打假工作业务外还有其他工作业务,所以只有是为完成烟草打假工作业务所形成的费用支出才能在烟草打假经费列支。 二是费用开支是属于专项工作所形成的费用支出。烟草打假工作是一项专项或专案工作,不是专项或专案工作的,即使是与烟草打假有关的工作业务所形成的费用支出也不应列入烟草打假经费开支。 需要明确的是,有时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进行烟草专卖管理检查时会遇到一些烟草制假、售假的情况,比如发现或查获一些假烟、制假设备、制假窝点等制假、售假行为,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处理此种情况所形成的费用支出是列入烟草打假经费开支还是列入烟草专卖管理开支呢?对此,笔者认为应区别对待:对于在专卖管理检查中发现的制假、售假情况时,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立即成立专项行动或成立专案组进行烟草打假专项工作的,其开支的费用应列入烟草打假经费开支;对于在专卖管理检查中发现的制假、售假情况时,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只是将制假、售假行为的处理与其日常一般的专卖管理一起处理所形成的费用支出,应作为烟草专卖管理支出列支。 二、烟草打假经费开支范围 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的使用范围,财政部印发的《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印发的《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管理办法》都作了明确规范,按办法规定,各级烟草专卖局在开展烟草打假专项工作中所支出的烟草打假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九项: 一是举报费,指执法部门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打假情报查获案件,支付举报人的奖励费用。 二是检验、检测、取证费,指烟草打假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检测、取证等费用支出。 三是搬运费、运输费、仓储费、销毁费、场地费,指烟草打假过程中发生的搬运、运输、仓储、销毁、场地使用等费用支出。 四是专用器具、器材费、取证设备费,指打假所需的专用器具、器材以及取证设备的租用等费用支出。 五是人员费用,指参加打假行动和案件查办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补助费。 六是协同办案费,指支付有关部门协同打假需要支付的费用。 七是奖励、保险费,指对打假有功人员的奖励费用及因公负伤、致残、牺牲人员的补助和对打假过程中对办案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八是专项宣传费,指省级以上单位召开专项打假工作协调会、座谈会、总结表彰会等会议费和各级单位打假过程中的新闻报道、宣传活动等费用。 九是经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批准的其他费用。 由于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发展不平衡和地区差异性的特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根据上述的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以进一步细化明确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的使用范围和具体标准。 三、会计核算实务对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的要求 烟草打假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其来源除包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自有资金外,也包括由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各级烟草专卖局组织烟草打假行动所需经费的补助资金。中央安排的补助资金是属于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因此,在实务中,对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的管理应当按照中央预算资金开支的管理方式。按国家财经政策与财务准则规定,在会计核算实务上,对烟草打假经费开支有何要求,笔者认为至少应符合以下几方面的规定要求。 (一)烟草打假经费开支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要求。 在会计核算上,烟草打假经费开支与单位日常费用开支一样,都需要符合财经法规要求,在报销费用时要提供合法票据,按财务管理要求进行相应的报销申请审批程序。 (二)烟草打假经费开支必须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要求。 烟草打假经费是属于专项费用,其开支必须在上述所列的范围内,所开支的各项费用应能相应的与烟草打假经费开支范围所列的项目对应,也要求符合规定的标准或不能超过最高限额。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差异性,开支的标准要符合所在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制定的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管理要求。比如,烟草打假工作人员到异地办案,其差旅补助费的标准是按当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制定的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管理细则上要求的标准执行。 (三)要求烟草打假经费开支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书。 #p#分页标题#e# 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开展烟草打假专项工作所开支的打假经费,在会计核算上应体现出所支出的经费均是用在相应的烟草打假专项工作上,也即是说在形式上能够说明所支出的费用是用于相应的烟草打假专项工作中,并符合烟草打假经费开支规定的。 因而,会计核算上还需要提供相应能够证明所开支的费用是用于相应烟草打假专项工作的文书。 譬如在报销某个烟草打假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时,应提供该案件的行动方案、申报和批复文件、费用开支预算文书和实际使用清单、参与该打假案件工作人员名单、打假过程情况文书、打假案件成果情况等资料,同时,还应附上该案件卷宗备查。 (四)要求烟草打假经费开支须遵循规定的审批程序。 对于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的审批程序,财政部印发的《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与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制定的烟草打假经费开支办法及细则等都有相当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两个方面。 1.审批流程。 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的审批流程与单位其他开支的审批流程基本相同,是与单位内各部门的分工相适应,既可促进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也符合财经法规要求形成互相牵制的原则,基本流程是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理会签,财务部门审查核实、领导审批等流程。 2.审批权限。 在烟草打假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上,会计核算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与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制定的烟草打假经费开支办法及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要求所有烟草打假经费开支必须按规定权限审批,杜绝越权审批或审批脱节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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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

第二章行政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价格、银行、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应当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派员参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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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论文

一、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中的问题及原因

(一)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中的问题1.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由于我国烟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烟草行政处罚中的违法行为性质认定规定模糊,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导致各省市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在具体的烟草行政处罚案件中,各自为政,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大多数行政执法人员都是根据本省市的惯例进行判断。即使是同一省市制定的裁量标准,也存在处罚幅度的不协同。例如,以《重庆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涉烟行政案件裁量权基准》为例,A县杨某初次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涉案金额是5000元人民币,按照重庆此规定,A县烟草管理部门对杨某按照该规定C1的情节处以涉案金额40%的罚款,也就是2000元,而该市B县在同样性质、同样涉案金额的情况下,处以涉案金额50%的罚款,也就是2500元,两者相差500元。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当事人总共的涉案金额也不足500元。这种裁量明显不公平。即使是同一县域内的两个完全相同的案件,其处罚额度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多数时候都是取决于案件处理员当时的主观意志[3]。2.行政处罚程序存在自由裁量权滥用我国《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以来,对规范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程序以及完善依法行政等各个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也详细具体规定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程序,为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申辩权、陈述权等切身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也存在缺陷和不足,法律条文缺乏可操作性,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例如,该规定第五章规定了听证条件,但是没有规定举行听证的期限等,这些都非常容易导致烟草专卖管理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又如,该规定对注销许可证的程序缺乏清晰的规定,实践中各省市制订的规范也缺乏具体操作性。此外,一般程序和告知程序等方面自由裁量权也明显过大。

(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存在问题的原因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比较完善但法律条文不具体我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中关于行政处罚的条款规定过于笼统、抽象,各省市制定的裁量基准弹性大,具体实践中主观性太强,进一步加剧烟草专卖管理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不公平性。2.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程序制约不充分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重实体、轻程序的国家,行政程序立法非常滞后。目前,我国缺乏系统完整的行政程序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更是严重匮乏行政处罚程序法,程序缺失或错位,不仅不利于指导行政处罚,而且容易导致行政处罚的不公正,引起人们的不满。我国法律法规在授予烟草专卖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没有对处罚的程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束和限制,无法从程序方面来遏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滥用的行为,也就会加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5]。3.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基层一线的烟草专卖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普遍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和员工精神,工作懈怠,执法为民的意识缺失,一些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大学专业知识教育,同时缺乏深入的、全面的业务培训,导致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二、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对策

(一)完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我国现有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弹性条款太多,授予烟草专卖管理机关过宽的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的幅度和行政处罚的范围都非常宽泛,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也是我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存在的重要问题。我国应该根据烟草专卖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烟草专卖自由裁量权的广度和幅度进行严格规范和控制,完善现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第一,对必须授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形赋予适当的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对于已经赋予但是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修改,各级烟草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的裁量权的合法行使进行及时地、严格地自我审查和控制。第二,提高自由裁量权的可操作性和处罚幅度的协同性。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概括、抽象的原则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作出明确的规定。比如,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后果、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等因素,在裁量档次基础上,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处罚进行统一规定,降低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概率。因此,即使是在制订了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各省市内一线执法单位之间的处罚幅度要尽量达到协同,还要按照案件性质的危害性进行进一步的统一。比如,对上述杨某,可以对其初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按照最低的40%进行处罚;对于初次具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异地进货的当事人,出于对其性质和与烟草管理部门的客户关系考虑,可统一按照低位处罚;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和跨境跨区域的烟贩子,则可以统一按照高位处罚。这样协同统一的裁量既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又可以严厉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的不法分子,同时实现了市内各区县、各区县管辖范围内处罚幅度上的协同,有利于推动社会和谐建设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实行严格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1.进一步落实情报公开制度情报公开制度是指行政行为的依据、内容、程序等环节除了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都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情报公开制度在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行政处罚法》和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向社会公布,没有经过公布的规定,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根据。情报公开制度能够让行政相对人知道自身的合法权利和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具备哪些权力,从而严格按照行政程序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进行遏制。2.严格履行告知说明理由制度告知说明理由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应该告知相对人行政决定的内容,并说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我国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该告知相对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等,并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该项制度能够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从而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基层一线烟草专卖机关应该科学选拔执法人员,不能把其他部门“不要”的员工都往专卖部门安置;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正确使用职权[7]。同时,要建立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完善激励淘汰机制,根据考核结果来决定执法人员的奖惩和升降等,对行政违法的执法人员进行处罚,从而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有效遏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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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公司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

2009年烟草公司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准则,以××烟草企业提出的“合力图强 道通自远”企业文化主体为行动指南,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抓好“两烟”生产、经营。提出了“提高标准、自我加压、负重奋进、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理念和“快办事、办好事”的共同行为准则,竭力为××区的“两烟”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作出贡献。2009年全区种植烤烟7.2万亩,收购烟叶23万担。现有持证卷烟零售户2137户,全年销售卷烟3.04万箱。成为了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的旗帜和窗口,为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腾飞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区二oo九年的专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流程、强化机制,认真开展市场管理及案件办理工作 2、加强与卷烟零售户的服务与沟通,实行双卡走访工作制

工作方法流程是零售户服务卡,存放于零售户门市,每日由市管员检查零售户时填写相关内容保存于零售户处,并与市管员填写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相对应。提供中队、大队的检查依据。中队、大队检查时,根据市管员提供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的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实地检查零售户户籍双卡档案,对照零售户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以此考核各市管员的日常市场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同时也是考核各中队对市场管理工作是否督促到位、考核到位的依据。

3、建立诚信等级管理档案,加强对零售户的管理

今年2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档案、违法经营户台帐,零售户编号录入电脑,实行痕迹管理。按季度对零售户进行专卖管理诚信等级考核升降管理,建立对零售户专卖管理工作台帐,作为对零售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痕迹资料管理。

4、强化专项治理力度,开展市场清整行动

在专项治理方面,组织公安、工商、烟草专卖及相关乡镇、办事处共同参与,开展了春节期间市场清整专项行动、“风暴”十号、十一号专项行动、卷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查处打击市外卷烟非法流入专项行动。在每次行动中,均按照市“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组的相关要求,拟定行动预案、成立行动领导组、召开战前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的开展作动员、对行动作具体安排、对工作纪律作强调。并按照行动预案要求,建立完善了稽查、堵截、巡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查处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经营假、私、非卷烟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经营非法卷烟网络开展工作,通过切实加强区内涉烟物品储运、销售等相关环节的内部监督管理,有效地切断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获取烟草原辅材料的渠道。

4、加强执法打击力度,认真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在案件办理中,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案件审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大要案呈报制度》等案审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云高发20063号、云检〔2006〕81号、云劳教〔2006〕2号等文件精神,对涉烟案件按程序、重证据,加大了追刑力度,从快侦破,该立则立,该判必判,决不以行代刑和以罚代法,起到了“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警示大面”效果。同时,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案件审查领导组,对所有行政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决不一言堂,确保了我局所办案件至今无复议和上诉情况发生。现由公安机关立案侦破的重特大案件有2起,已刑拘6人,批捕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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