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及其优势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首先是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资产类型只有住房抵押贷款;其次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欧美发达国家开始出现,所涉及资产有汽车、计算机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其他商业贷款;最后为其他公司应收款资产证券化,在20世纪90年代初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出现,类型遍布很多领域,如基础设施收费、贸易公司应收款、消费品分期付款等。
资产证券化是直接融资的一种,除了具有一般直接融资特点外,还融合信托等制度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独特优势:第一是对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的引入。SPV可以是发起人内设机构、子机构,也可以是独立第三方;SPV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通过真实销售可以一次性变现发起人的资产池,实现破产隔离,最大限度地减少遭到清偿的法律风险。第二证券化资产池和所发行证券的标准化程度远高于其基础资产。低流动性、个别化的基础资产经过证券化,转变为高流动性、标准化、大量投资者共同参与的投资工具。第三信用增级技术的广泛使用。多样化的信用增级技术保证了证券化证券违约风险的最小化,提高了证券化证券的信用评级,使得证券化可以适用较低的利率水平,通过设立SPV在资本市场进行证券化融资可以获得比担保债权融资更低的融资成本。最后资产证券化具有较高的透明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经过真实出售、打包形成资产池,与原始债权人实现了破产隔离,其结构清晰;信用增级技术和标准化发行更进一步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的透明度。
二.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是通过对金融工具即“资产证券”的界定来进行的:“资产证券指的是由一个特定的应收款资产池或者其他金融资产池来支持,保证偿付的证券。这些金融资产的期限可以固定,也可以循环周转。根据资产条款,在特定的时期内能产生现金流和其他权利,或者资产证券也能由其他资产来保证服务或保证按期向证券持有人分配收益。”
资产证券化可以分解为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发债或股票筹资,为一级证券化。其主要的金融工具包括商业票据、企业债券、股票。它动摇了银行作为传统资金提供者的地位。二级证券化是将信贷资产和应收账款资产集中起来,将资产的现金流重新包装组合或者分割后,用以支持新的证券,即资产证券,出售给市场投资者。信贷资产和应收账款等成为基础资产,资产证券是建立在基础资产之上的衍生资产,是一种衍生金融产品。
9月3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首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总规模达到12.74亿元,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在政策空间打开后正稳步推进。
8月28日,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将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后,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试点扩大后,将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的基础上,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
此外,多头监管下能否放开交易所上市亦不明朗,规则细则尚未出台。此前不久,银监会与证监会共同研究,推动券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一旦政策放行,银行的信贷资产可以作为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的基础资产向券商转让,而券商设计的专项信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初期可能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目前资产证券化已形成三种模式,包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债券和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三类,存量仅463.5亿元,但这三个市场之间不能互通。
显然,这种市场情况不利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扩大。不仅如此,现行的规则对于券商、信托等非银机构接手信贷资产有不少限制,以及这些潜在的交易对手对风险把握及承受能力存在不足,这些问题若不能很好地解决,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扩大将面临诸多障碍。 借助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可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并分散经营风险。 时机成熟
所谓“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流动性不丰、但有未来现金流的银行信贷资产,经过重组形成资金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予以出售。借此,银行可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并分散经营风险。
因可在不增加基础货币的基础上,改善金融系统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被视为盘活存量资金,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重要手段。
腾挪信贷额度、转移不良资产的内在需求,驱动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银行系统多经由银信通道、银证通道出表,即影子银行,但风险仍滞留在银行内部,并未实现真正隔离,反而欲盖弥彰。经济下行预期下,债务风险累积,银行亟须管理其资产负债表,对存量金融的再定价、释放沉淀的流动性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一系列用途、质量、偿还期限相同或相近,并可以产生大规模稳定现金流且将已经形成的信贷资产集合起来,经过一定的组合包装,以其为基础资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
1.增强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分散贷款的非系统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可以交易流通的证券,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不改变负债的情况下,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从而有效改善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协调了传统银行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之间的矛盾。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则可以有效地分散资产组合,降低贷款的非系统性风险,同时也可以继续维持其原有的稳定的客户群。
2.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低于8%的标准,通过对贷款进行证券化可以降低资产风险度,改善资本充足率。开展低风险或无风险的中间业务,以最小的成本增强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在有限的资本条件下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匹配。
3.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改善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将期限长、利润薄的贷款提前兑现,从而加快信贷资产周转速度,提高资产的收益率。另外,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也可以为其他银行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赚取收益,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4.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虽然近几年通过努力,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国际水平,且不良贷款绝对额巨大,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隐患。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不良资产成批量、快速转换为可转让的资本市场产品,重新盘活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转移、分散是化解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现状及信贷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障碍
(一)信贷资产结构不合理,流动性差
8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至此,业界呼吁多日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终于迎来新的曙光。
虽然国务院常务会议没有给出此次扩大试点的具体规模。但据业内人士透露,此轮试点额度将扩大至2000亿元左右,试点资产范围亦可能扩大,但风险较大的资产不纳入试点范围。而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发展将要提速,预计产品额度有望扩大,参与主体的门槛也将大大降低,券商、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均有望分一杯羹。
据接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各家银行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态度较为平静,分析指出,由于资产证券化在我国依然处于发展的初期,所以此次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充分体现了严格控制风险,审慎、稳步推进的一贯思路。而对照之前相关政策法规出台时间与当时实际情况也不难看出,中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一直以试点方式小心谨慎地寻找发展路径,但回顾起来,政策的针对性却又远远落后于银行发展的需求。
信贷资产证券化暴露制度短板
“此时出台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为了缓解银行资产负债之间流动性失衡的局面,以此让银行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深金融从业者赵某如是理解此时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
但想法与现实情况的差距也显而易见。尽管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在2013年上半年业绩说明会上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表了力挺做更多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和产品的意见,但是他还指出了目前国内有关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缺陷,如“法律法规、会计条例还不完善,希望能够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保证资产证券化常态化发展”。
交行董事长牛锡明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其一就是监管整合。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推广涉及若干个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在政策上、制度上需要进行整合。
有金融业资产管理部高管告诉记者,这是在当下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买卖双方艰难逾越的鸿沟。“由于目前工商总局只是对银行、信托公司之间的资产产权交易办理过户手续。为此,其他金融机构如果要参与交易只是债务而非产权交易。为避免债务违约造成损失,我们就必须做大量的信用风险评估、尽职调查甚至是增加担保来降低风险。这样无形中大幅增加交易的成本和难度。”他说。
摘要:
文章从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实需求出发,简要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基本原理、主要风险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表达了商业银行应积极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关键词:
信贷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风险创新
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实质上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稳定现金流的资产,经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存量资产中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割、重组,从而转换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对被证券化的信贷资产现金流进行重点分析,着重解决被证券化的资产估价和资产的收益与风险分析。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带来巨大的收益,同时其风险性也相对较大。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风险包括资产质量风险、欺诈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和销售风险等。信贷资产证券化必对我国的商业银行产生巨大的影响。一方面,它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依赖传统的利差收益转型为获取财务收益;另一方面,必将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守旧的融资模式,以吸存为主转型变为从资本市场融资为主。基于以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应大力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
狭义资产证券化即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弱,但在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相对稳定。通过对这些资产进行合理的结构安排,重组分割其中的收益要素、风险要素,然后转换为证券,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出售。这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需要建立在具有信用关系基础之上,从本质上讲,这种资产证券化是投资者将资金投给融资者,而融资者,即证券发行机构,将未来信贷资产的现金流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从而令投资者获益,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应当是存量资产证券化。在最开始的发展阶段,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主要产品,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变革,各类制度的完善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所面临的问题、障碍都得以解决,其技术也臻于成熟,金融机构也不在拘泥于住房抵押贷款这一种信贷形式,而是证券化技术应用于更多信贷资产中,令证券化信贷资产更加多元化。金融市场中,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支撑主要来自于证券发行过程中,支撑证券的资产在未来可预见的价值,即现金流。从本质上对其进行分析,证券发行就是分割重组证券化信贷资产的可预见性未来现金流的过程。对于信贷资产而言,并非对其资产本身进行证券化,而是对信贷资产在未来所能够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证券化。所以,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必须对现金流进行分析。风险隔离、资产重组以及信用增级是信贷资产证券化所遵循的基本原理,同时也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步骤。首先需要对信贷资产进行重组,从而令信贷资产形成资产池,继而进行风险隔离,并对证券化所需资产池信用进行增级。
从客观角度分析,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风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证券化风险是指所有参与证券化的客体,在证券化过程中都会面临来自于原始资产以及证券化构架的风险。广义上的证券化的风险包含狭义证券化风险和来自证券化构架之外的一些风险,如利率风险、信贷资产早偿风险。(1)真实销售风险。该种风险主要会在商业银行和SPV环节产生,由于商业银行即发起人以及SPV会涉及到销售环节。资产证券化中,商业银行会通过合法买卖的形式对资产进行转移,但是这种资产转移形式必须为真实销售。从投资者角度分析,可以保证在银行破产时,对银行资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中不会包含其出售的按揭贷款。对于发起人而言,可免除因原始债务人因无力还款而产生的不良贷款之连累的风险。(2)资产质量风险。资产质量是确保资产证券化产品质量的核心,其会对证券产品的信用造成影响,形成信用风险。例如投资者在购买证券前,会对支撑证券的资产进行考察,全面考虑证券存在的信用风险,即资产质量风险。在资产证券投资中,资产质量风险最为原始直观。(3)欺诈风险。欺诈风险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会涉及诸多中介机构,例如律师、服务商以及会计和承销商等,这些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欺诈行为,造成欺诈风险。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交易复杂程度越高,则欺诈风险发生率就越大,而交易越是简单,则欺诈风险发生率就越低。(4)相关文件重新解释或失效的风险。失效风险是法律风险的一种,需要通过法律意见书予以指明,并通过赔偿证书条款、保证书、陈述书等予以说明。在证券化过程中若相关文件同法律法规相互冲突,那么法院就会对该文件进行处理,通常的处理办法有两种,一种为重新解释,另一种则是宣布失效。若证券具有资产支撑,若其被宣布失效,那么对证券持有人,证券的发行人就不需要再承担支付义务。同理,如果在证券化过程中,相关协议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宣布无效,则势必影响整个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加大交易的成本,导致SPV和发起人等相关当事人的风险。(5)法律的不确定性和证券条款变化的风险。很多证券化的手续是凭借关键的法律函件来确定的,而这些法律函件在关于实际法规方面与法律意见相比,缺乏确定性。随着法律的发展与健全,新旧法律可能会发生冲突,带来法律风险。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才刚刚起步,更要注意这一风险点。(6)等级下降的风险。资产证券化的级别容易受到等级下降的损害,因为资产证券化交易与构成交易的基础中包含较多的复杂的因素,如果这些因素中的任一因素恶化,则整个发行的等级就会陷入危险的境地。交易越复杂,则该资产证券化中等级下降的潜在因素就会越多。(7)财产或意外事故风险。资产证券化中的实物抵押品常常面临财产损失或意外事故的风险;克服这一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对抵押物进行保险,细化保险单中的赔偿条款。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兴起的、重要的金融创新,其出现和发展都为经济生活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特别是作为资产证券化主要发起人的商业银行,其影响更为深远。(1)分散风险。资产证券化使得原本由商业银行单独承担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得以分散和转移,由发起人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证券投资者共同进行了承担,避免了风险过于集中。(2)提高流动性。由于商业银行面临着资产(贷款)的长期化和负债(存款)的短期化的期限错配问题,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能够把流动性较低的信贷资产,转换成现金收入,从而大大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3)美化商业银行财务数据。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一旦将证券化的资产转移给SPV,该资产则将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中转出。一方面现金收入增加,另一方面资产减少,这将直接改善发起人的资产收益率。同时,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巴塞尔资本协议》中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而信贷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增加了银行的资本金收入,另一方面又降低了资产数量,从而有助于直接地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4)改善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证券化就是出售自身既有、或即将发起的资产。它使得商业银行在不扩大资产规模(即贷款规模)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并赚取发放费。同时,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商业银行还可以发挥自身的多种优势,充当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中介服务商和受托人,获取相应的管理费,从而又提高了中间业务收入水平。
2015年以来,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速度明显放缓,前5个月总体发行量大幅收缩,只有2014年同期的七成。
尽管市场冷清,但决策当局的态度却颇为热切。国务院新近增加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额度,不仅没有像2012年重启和2013年扩容时未公开试点额度,反而给出了5000亿元增量,这一数字比2005年启动试点以来发行的信贷支持证券的总规模还多出了近600亿元。
发行规模超预期放缓
2014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出现爆发式增长,信贷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逾2800亿元,将近是2013年发行规模的18倍。这一现象令市场信心大增,再加上备案制/注册制的相继推出,分析人士年初时普遍乐观,认为2015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会继续放量,普遍预计全年在5000亿以上。但是,2015年已经过去将近一半,信贷支持证券新发行量不增反减,仅为500亿元。
“发行减少与整个市场的变化有关,”中信银行金融市场部向记者表示,“在宏观大背景下,融资的需求和贷方的需求都在下降。”
一面是经济持续下行,投资增速大幅下降,1-4月份只增长了12%,信贷需求疲弱;一面是货币市场走向宽松,连续降息降准后,7天利率已经不到2%,银行资金紧张状况已经大大缓减,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为2.3%,高出2014年同期0.5个百分点。
有效信贷需求不足,使得优质资产难寻,这使得银行将资产出表的积极性不强,尤其是将那些优质资产出表。
在目前的试点阶段,监管层对证券化的资产质量有明确的要求,基础资产池必须以优质信贷为主。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以来,共有四笔不良贷款的证券化,均发生在2009年以前。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制度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
1、资产证券化界定模糊,存在法律争议。在《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关系界定为一种特殊的信托形式。虽然国际上许多国家认可这种界定,可以将资产证券化“破产隔离”问题有效解决,但目前中国的《信托法》对信托能否发行证券或债券规定模糊,更是对该类证券或债券能否上市交易无明确规定。2、信托税制欠完善,存在双重征税。在我国现阶段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关系只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标的资产的真实转移和破产隔离的导管,按照“导管理论”的要求在证券化资产的信托转让环节应免予征税。但我国信托税制尚不完善,存在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业务中已有的税收政策与其他证券化资产的信托转移关系存在重复征税。3、SPV受法律严格限定种类,创新受制约。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明确把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载体形式限定为信托模式。这种限定存在正反两方面影响,有利方面是一定程度上这种限定可简化资产证券化的复杂程度,达到降低风险和减少成本的目的;不利方面是导致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载体创新受到掣肘,对资产证券化其他模式的创新尝试受到阻碍,从国际经验看,这不利于我国资产证券化持续、健康、长久地发展。4、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会计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业所涉及会计类问题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而这方面完善与否是决定证券化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同时也直接渉及到证券化资产的合法性、盈利性、流动性和参与者的切身利益。5、监管机构审批程序复杂、周期长。区别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信贷项目通常是滚动的,入池资产项目需要相应不断调整,涉及的监管程序复杂且审批时间长,导致产品发行的难度和成本加大。
(二)相关参与机构运行欠规范
当前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介组织建设尚不规范,服务于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机构,诸如信贷服务机构、受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金保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为该类证券化产品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相对滞后。缺乏统一的行业评估标准,机构的公信力较低,导致评估难以做到公正、独立、客观,结果是广大投资者的认可度差。而评级正是决定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能否顺利发行、流通的关键因素之一。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类别少,缺乏竞争力
1、产品设计类型少。目前,我国各银行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创新能力不足,同构化程度较高,反映在设计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时趋同化严重,产品类别较少且标准不统一,缺乏针对不同需求的机构投资者或投资人的产品设计,参与者的积极性不高。2、产品价格低、缺乏竞争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处于试点阶段,银行机构作为发起人,为了吸引投资者,均是以中小企业的优质信贷资产来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自然在利率普遍较高的市场环境下,该类产品的市场回报率较低,产品主要是在银行机构之间相互持有,流动性不足进而导致更多的投资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的观望。
(四)金融市场基础条件薄弱
[摘要]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是当今国际资本市场上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金融产品。本文论叙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内涵和运作过程,以及在我国推行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的难点,提出了政策建议,以此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稳步实施。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金融工具 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化源于美国上世纪70年代末的住房抵押证券,是世界金融领域内的重大创新之一。8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开始流行,其应用范围已经从最初的住房抵押贷款扩展到企业的应收账款、信用卡应收款、汽车贷款、租金、版权专利费、消费品分期付款等领域。目前,资产证券化浪潮已经席卷全球各国,演变为一种国际化的趋势。
一、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及基本运作过程
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现金流收入的金融资产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对金融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的分离与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过程如下:(1)原始权益人(贷款出售银行)通过发起程序将可预见的现金流资产组合成资产池。(2)由原始权益人或独立第三方组建特设信托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然后以“真实出售”(true sale)方式将原始权益人的证券化资产合法转让给特设信托机构,在转让过程中通常由信用增级机构通过担保或保险等形式对特设信托机构进行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所谓“真实出售”,是指贷款出售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一旦原始权益人发生破产清算,资产池不列入清算范围,从而达到“破产隔离”(bankruptcy remote)的目的,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3)特设信托机构以受让的资产为支撑,经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后,聘请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简称ABS)募集资金,并用该资金来购买原始权益人所转让的资产。(4)服务人(通常由原始权益人兼任)负责向原始债务人收款,然后将源自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转交受托人,再由受托人向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支付本息。
二、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意义
到目前,我国间接融资仍然占社会融资的绝大比重,商业银行基本上是整个社会的信用中心、资金分配中心和风险中心而资本率低,高度负债经营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有限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共同特点。就现阶段而言,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依然是长期性资金占用不断增加及存量不良贷款的大量沉淀而形成的现金流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压力。要想使我国商业银行健康、稳步发展,寻找一种有效的机制缓解这种压力和风险已显得尤为必要。资产证券化将有助于形成这样的机制。
数年试点之后,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进程再次重启。
中国货币网9月4日公告显示,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的批准,国开行将通过中信信托,以簿记建档和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总额为101.66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标志着时隔三年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再次重启。
公开资料显示,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涉及43名借款人向发起机构借用的49笔贷款,全部信贷资产均为浮动计息、按季度付息,均为“正常类贷款”。
相关中介机构人士表示,该期产品销售较为顺利,银行仍是认购主体。而另一大认购主体保险公司则态度谨慎,原因是保监会尚未正式允许其购买。
2012年5月22日,央行、银监会、财政部三部委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第三批试点额度为500亿元。
据了解,500亿元的额度将主要在国有大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三大类机构之间进行平均分配,各家银行正按需申报额度。
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银行和中介机构人士均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前期试点已积累了操作经验和法律基础,业务重启并无障碍。
对于银行来说,信贷资产证券化意味着可借此腾挪资产、盘活资金、分散风险,但业界普遍认为,500亿元的额度相对于银行业123万亿元资产规模仍显太小。
一、当前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大环境
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平稳缓慢增长,受到需求减弱、经济下行下结构调整的困难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预计未来经济下行在短期内难以缓解,长期来看经济增长波动趋于平缓,但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
在此经济大环境下,资本市场正面临崛起与转型的阶段,对证券市场中风险把控以及运营操作做出更严格的规范。同时国家为大力鼓励资本市场的发展,适时出台一系列有益于证券市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致力于减少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加强规范发展,从而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近年砘チ网的快速发展与炽手可热的金融不期而合,在大数据、云计算成为可能,科技引导经济发展的当代,金融如虎添翼,互联网金融急速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人们无处不在体验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便利,为互联网金融拓开了更为广阔的市场,互联网金融伴随着多种多样的金融产品日益壮大。
在经济下行中,证券市场的一些特性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如资产证券化的杠杆性、流动性等缓解了银行的束缚作用。我国市场曾以银行借贷为主,降低了投资者的积极性,资产证券化有益于投资者多方面筹集资金,同时,加快了资金的流动性。对商业银行而言,也是可以增加自身的盈利渠道,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率、改变经营模式、减少资本占用等。在金融行业与“两会”都大力追捧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巧妙的结合,不仅满足了一些消费金融机构本身的融资需求,而且赋予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更多的获利空间,极大地加快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而消费信贷的资产证券化同时可以满足多方需求,同时又符合国家政策的发展,从而使其的快速发展成为了可能。
近年来已有不少互联网消费信贷实施资产证券化,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等金融产品资产证券化相继推出,本文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第一波永盈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例,揭示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以及其特殊性。
二、永盈消费信贷的案例梗概
(一)交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