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小学初等教育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精选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职初等教育;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技能培养

引言

教学技能是高职院校的教学核心,同时也是优势,因此学生教学技能的掌握以及能力的提高,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以及学生未来的就业都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而在初等教育专业中,数学教学技能是基础内容之一,采用更为科学有效的方法,快速提高学生的数学课堂技能是培养学生专业素养的重要方面,为此首先应该全面了解初等教育专业学生目前的技能掌握状况,客观的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这些问题制定更为完善的对策,提高高职院校的整体教学水平。

一、高职初等教育专业概述及其特点分析

1.初等教育专业又被称为小学教育,基础教育,简而言之就是受教育者奠定未来学习发展基础的阶段,是文化知识积累以及初步学习准备的教育。一般都是指国家学制中的第一个阶段,教育的对象是6到12岁的儿童。国家对于初等教育非常重视,从儿童开始进行教育,发展和提高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提升国家文化水平,这是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和动力,初等教育属于我国义务教育的范畴,身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所有人都享有接受初等教育的权利。而高职初等教育专业,是培养初等教育者的摇篮,是我国初等教育得以开展和发展的必要环节,近些年来高职院校的发展十分迅速,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初等教育人才。

2.首先,高职初等教育的突出特点就是职业性,高职初等教育想要取得成功与教育者是否能够胜任其职位有着直接联系,作为培养初等教育人才的基地,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分析初等教育的特定,找到初等教育的核心内容,从而有针对性的培养该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提高其实践能力,由于小学阶段上承幼儿教育,下启中学教学,属于一个过渡阶段,这个阶段教育应该兼具保育性与教育性,要在实现知识传授的同时,把握学生的成长方向,不单单是要提高学生掌握知识,运用知识的能力,同时还应该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培养他们的社会意识,创造能力以及合作精神等等,因此,促进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与学习习惯是小学教育的基本目标。由此而言,养成性成为初等教育的主要职业特性。

其次,高职初等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要掌握各种教学技能,全面而丰富的教学技能是开展教学活动的保障。初等教育专业的的重点在于教育,这样就要求该专业的学生必须要在掌握基本基于理论的同时,还需要具备熟练运用教学实践技能的能力。从目前高职初等教育专业的发展来看,大多数的高职院校都开始强化学生的实践教学,其中校企合作以及2+1的培养模式比较常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小学职业技能不同于其他教育技能,小学生处于模仿能力极强的阶段,过于依靠教师,善于模仿教师,教师是学生行为以及思想上的榜样,从这个角度来看,初等教育教师的教学能力规范性更为重要。然后就是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都显示,教育对象的年龄与教师教学技能与艺术性之间是反比例的关系,也就是说学生的年龄越低,教师的教学技能就应该越高。高职初等教育专业在设置教学内容或者是教学训练的时候,要从儿童的学习特点出发,比如小学生对于直观形象的记忆非常容易,对于生活化,具体化的形象更有兴趣,并且由于儿童思维想象的独特性,也决定了他们非常容易受到其他情绪的感染,对于艺术活动非常喜爱,从这些特点出发,高职初等教育专业应该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生利用图像,声音以及影响等教学素材的能力,并且还应该在儿歌,童谣以及简笔画等方面进行合理的设置,培养该专业的学生能够掌握使用这些设备与素材的技能,因此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兴趣以及课堂教学效率。

二、高职初等教育专业学生数学教学技能所面临的挑战

应该在高职初等教育专业特点的基础上,对该专业学生进行小学数学教学技能培养,小学技能是初等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作为初等教育专业的学生,有意识的提高自己的小学数学教学技能能够有效促进其自身的发展,现阶段从我国高职初等教育专业学生小学数学技能掌握情况来看,其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初等教育专业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研究国外教学方法学生资源

目前国内外都很重视“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的研究,但大都着眼于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很少关注那些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初等教育专业的学生如何胜任“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这就造成了“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教学研究”课程的教学研究匮乏。我在“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教学研究”课程的教学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人们对此课程的关注与深入探讨。

一、国外教学方法的模仿和借鉴

美国人Tom V.Savage,Davage,David G.Armstron编写的一本《小学社会课的有效教学》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理论翔实又具有启发性,不是单纯的知识性材料的堆积和相关理论的罗列,尤其是各种可操作的教学方法令笔者产生了灵感:为什么不能在我们的课堂上尝试一下呢?于是我首先模仿了美国人在新集体里组建学习小组的方法。步骤如下:

步骤一:半分钟内找一位你不太熟悉的伙伴.组成二人小组。

步骤二:用两分钟时间与同伴沟通。知道同伴的姓名、班级、生日。如果给同伴50元钱,必须在本周六消费.问问同伴会怎么做。

步骤三:现在随意两两组合,形成四人小组。每个人告诉小组其他三个成员有关你同伴的事情,记住这些问题:(1)同伴的姓名、班级;(2)同伴的生日;(3)如何在周六消费50元。给四分钟时间沟通。

步骤四:在此基础上组合成八人小组,给六分钟的时间向七个同伴依次提供同伴的信息。

步骤五:组成十六人小组,给八分钟时间,按以前同样的程序进行活动。

步骤六:一起组成一个大圆圈,给八分钟时间,用与前面同样的程序进行活动。

步骤七:教师提问:现在,谁能够提供小组内所有人的三条信息?

最后总结提问:我们今天学到了什么?在倾听他人讲话时,你学到了什么?在其他情形下,我们可以如何运用今天所学的东西?我在教学设计时,根据师范生的特点重新设计了问题,但方法步骤完全是借鉴美国人的。经试用,课堂效果非常好。由于充分的人际互动和井然有序的规则,课堂活而不乱。师生之间马上建立起和谐的心理相容关系。我也更加了解自己的学生:有了50元钱,2/3的学生要买东西:书、碟片、衣服或食品,1/3的学生显然有更多选择:给电话卡充值、打游戏、过生日等。

我又模仿采用了内外组分组法。首先分成两组。内组12人、外组12人,围成内外两圈。内组讨论一个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小学社会课究竟应该教给小学生哪些知识?”外组观察内组的成员做了什么,并记录:是否积极参加讨论;所发表的新意见,总结讨论内容提供证据以支持观点。时间大约8―10分钟,然后内外组互换位置。新内组开始讨论主题时间大约持续8―10分钟。最后全班进行一个简短的评论,介绍记录学生收集到的信息.并予以点评。

课上学生畅所欲言。有的学生提出:如果我来设计小学社会课,我将增大心理学知识的比重;有的说。应该叫“小学历史课”;有的反驳说:社会课里还有地理知识呢:有的甚至提出干脆将它与语文课结合起来。我肯定了学生勇于思考的精神,也向学生介绍了人教社小学社会教材的结构,并鼓励他们,你们可以研究一下我们使用的人教版教材具体有哪些内容,怎么构建的,如果让你设计教材,你会如何设计,说不定以后你的教材还会得到公认和推广呢。

在模仿中揣摩,在学习中探索,使得教学思路越来越活跃。教学是完全可以应需而教、应时而教的,这远胜于按部就班地说教理论。

二、学生资源的挖掘

在资料性教学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挖掘学生资源显得尤为重要。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课程教学资源就会更加丰富。学生提出的问题、学生表达的观点、学生的作业设计.无一不启发着教师的课堂教学。我曾经让学生练习设计一个模拟情境:围绕一名12岁的被绑架儿童小宇展开,其他人物、情节自行设计,要求人物对白生动,想象合理,为《学会生存》一课教学服务。学生设计的方案丰富多彩.教师挑选出有代表性的作业,让学生讨论其设计是否合理,能否达到小学教学的要求。同时,教师又结合小学教学录像,让学生讨论其情境设计是否精彩。就在与学生的共同探讨中,教学内容越来越丰富。

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更能为我带来丰富的教学内容。我在指导实习时发现,像《做事不拖拉》、《我们的大地妈妈》、《我长大了》、《我们为祖先骄傲》等见习课,涉及不同年级的内容.由优秀教师执教,往往有紧扣教学重点、难点的精彩课件设计,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的行为、案例分析,通俗易懂、辩证科学的道理说明,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但是师范生由于缺乏实际教学经验,听优秀见习课时不一定能明白其中的奥妙。因此,我在教学中,适当安插了看优秀教学录像片的内容。要求学生看之前,自己先研究教材:“如果我来上,我怎么上?”然后听课时,学生开始有所领悟,听完课,再集体评点,讨论这堂录像课的优缺点,最后让学生写出心得报告。通过这样的步骤,学生便容易有所领悟,听课也更有效率。

作为一门崭新的课程,小学社会课在全国尚处于探索性阶段。它具有一些独特的课程特色,如校本性,即这门课虽然有统一的教材,但是允许和鼓励教师因地制宜地结合当地情况、风俗、学校特色来有机地设计教学内容,这就要求教师具有创新性。越是像小学社会课这样的需要灵活创新的课,学生在实习时越感到困难。因为如果按部就班地实施课堂教学,学生感觉比较容易上手,比较容易形成程式化的一套模式。而目前的小学社会课,还没有较为固定的模式。

比如,学生在见习中,亲历了一位小学教师在上《心中有他人》一课时,针对当今学生普遍以自我为中心,遇事只管自己,不顾别人的现状,增加了“讲谦让”这一主题的教学。在教学的过程中还把一个小刺猬带到教室,并巧妙地创设了让小学生看刺猬的活动情境,让小学生在活动中亲历,在亲历中体验,在体验中建构。低年级的学生天真活泼,对任何事物都充满好奇心,于是争先恐后地来看刺猬,但毕竟他们还小,不懂得做事要讲谦让,于是出现了拥挤混乱的场面。这样的场面,是真实的,在他们的生活中或许会常常出现。小学生置身于这样的真实的情境中.深刻体会到了讲谦让,有了这样的真切的体验感悟.更容易触发学生心灵深处的情感。这时,教师再次组织观看小刺猬,为学生创造了机会超越自我,体会到讲谦让带来的秩序井然和愉悦感受。这时体验才真正升华为学生的道德认知。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职初等 小学教育专业 课程设置现状 问题与对策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国民素质的提高,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中国师范教育培养体制与培养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2000年以来,中等师范学校开始撤销、改制、合并或独立升格为师范专科或高职院校。

2005年3月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了松原职业技术学院,是松原市唯一的一所以高职教育为主的全日制高校。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是松原职业技术学院的传统品牌专业,2001年挂靠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正式招收并培养专科层次的师范毕业生,学院成立以后经教育部批准保留了这一传统的专业。在多年的教育教学改革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暴露了多方面的问题,仅就课程设置来说,与各高校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操作层面上相比都存在着很大差异。我们感觉长此下去,这种差异势必会造成在小学师资培养规格认识上的混乱,使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建设难以深入发展,进而对小学师资培养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我们对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认识不清,理解偏颇,因此,笔者以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育系为例,研究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课程设置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厘清我们的认识,进而更好地为搞好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课程建设提供参考。

一、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课程设置是教师培养的关键,课程设置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培养目标能否实现,也直接影响能否培养适应社会经济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高素质小学教师。就松原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育系的课程设置的现状来说,内容上,初等小学教育专业课程分为四大模块:一是公共基础课程模块,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英语、计算机、体育等;二是专业课程模块,由于小学教育具有启蒙性、基础性、综合性特点,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科课程包括大学语文、语言文字基础知识、朗读与演讲、写字等;三是教育课程模块,它是提高教师教育专业水平和教师职业专门化程度的重要保证,体现了教师教育特色,包括小学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小学数学教学法、教学技能微格训练、教师口语等;四是教育教学实践课程类模块,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突出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是基于一种实践的环境下开展的“直接性的教学活动,是精心安排参与者在有所控制的、通常在课堂真实的情境里,对课堂教学进行实践、观察、研究与分析活动”,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从课程形式上,松原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课程又可分为必修、选修两大类,小学教育专业的师范生不仅有宽厚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走上工作岗位后,在任教学科上有广泛的适应性,同时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深厚的功底,学有专长,成为某一学科的研究者或骨干教师。侧重的方面即可通过分方向的选修来实现。选修类课程包括走进新课程,小学语文、数学教育科研方法、教育心理学、案例分析和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研究等。

以上四类课程内容,各类课程学分差异比较大,公共基础课程模块类课程学分所占比例最低为20.5%,最高为40%;专业课程模块课程学分所占比例最低18%,最高为81.5%;教育课程模块课程学分所占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40%;教育教学实践课程类模块课程学分所占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20%。其中专业课程与教育课程相比,相差更为悬殊,比例为2∶1。由此可见,师范教育高职初等小学教育在培养未来小学教师基本规格理解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导致课程设置取向的明显不同。

透过松原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方案可以看出,师范教育系基于“定格在专科”的认识,在课程设置上,套用高等师范院校的模式,自觉不自觉地向传统的培养专科的高师课程标准看齐,以学科课程的专业知识水平作为衡量自身学术水平的标准。认为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的“高”起点和目标主要应体现在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上,如果不这样就无法凸显小学教育专业的高学术水平。基于这种办学思想的影响,“近年来师范教育系在教学过程中,过分重视理论知识传授,轻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学生教学技能的训练,导致不少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普遍反映理论性较强,而师范性和适应性相对较弱”。上述现象的出现,是松原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建设的6年里,由于在培养目标、办学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缺少理论指导和成型的借鉴模式,只能在一定的模式上参照过去高师、中师办学经验,或借鉴本科大学办小学教育专业的经验以及自己对小学教育实际需要的理解进行实践探索而造成的必然结果。

二、目前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可以看出,目前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重理论性轻师范性,在一定程度上穿新鞋走老路,沿袭中师的办学思想,套用高等院校的模式,课程设置存在着许多问题: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小学教育专业;信息技术;课程整合;教学模式

一、当前,我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现状

在教学改革的热潮中,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理论研究的重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利的学习工具。”[1]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调研组制订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六十条建议中,第44条指出“充分适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基于多媒体技术等学习资源,可以动感地将知识、信息、问题情境呈现给学生,使学生能够多维地感知认知对象,并根据个人的学习水平灵活、恰当地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帮助其创建个性化学习资源空间。”[2]这些文件精神都在强调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在教学中我们发现,很多教师都在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但整合的效果却不能令人满意,一些教师仍然不能将信息技术与自己所教学的学科进行丰富多彩和有效的课程整合。其主要问题有:部分教师在课前做一些与讲课内容有关的课件,试图进行课程整合,但不能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多媒体课件强调了过多的外部刺激,没有给学生足够的独立思维空间,学生看的多,听的多,但思考的少,所得甚微;还有部分教师未深刻领会教学思想的实质,或者是信息技术运用得不够熟练,使所教学科的知识点不能充分体现和落实,把计算机和网络变成了外在的摆设,学生在电脑面前只是看看老师的演示,并未上网去查找资源,主动探究,最多是用电脑输入些文字,结果是:多媒体课件代替了传统的黑板板书,键盘代替了粉笔,计算机大屏幕完全取代了教师的讲解,只是显示手段的变换而已,由于计算机无法将整节课的内容保持在一屏,一节课的整体结构不能一目了然,造成了学生思维断层。多媒体课件的演示代替了教师与学生的大部分活动,有的教师从开始讲课到结束都在使用课件,整堂课成了课件的演示课,整堂课看到的只是图像和画面的不断变换,很少有教师的引导,看不到学生的思维过程及其表现,教师变成了课件的操作者,学生面对的是课件而不是教师。还有一些教师占用课堂时间较多,减少了学生的自主活动时间。出现上述现状的原因固然很多,最重要的原因是来自教师,不知道为何进行整合,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整合,更缺乏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那么,信息技术与课程怎么整合?如何体现新的教学模式?这是本文论述的核心问题。

二、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中,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内涵与特征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指通过将信息技术有效融合于各学科的教学过程来营造一种新型的教学环境,实现一种既能发挥教师指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以‘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教与学方式,从而把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地发挥出来,使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从而使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到实处。”[3]所以,提倡“用技术学习”,它有着一系列与传统教育不同的价值观、学习观、教学观和技术应用观等,重点革新传统的教学关系,变革传统的学习、教学方式。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中,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特征是:应该营造一种新型的教学环境,创设真实的教学情境,以丰富多样的交互方式,灵活快速地获取信息,打破时空界限,以协作交流进行自主发现与探索。建立新型的教学结构,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双主”教学结构,实现自主、合作、探究为特征的新型教与学方式。

三、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中,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理论基础

1.建构主义理论基础

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是一种关于知识和学习的理论,强调学习者的主动性,认为学习是学习者基于原有的知识经验生成意义、建构理解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常常是在社会文化互动之中完成的。建构主义理论认为“情境”、“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和四大属性。这四大要素与四大属性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新型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

2.参与理论基础

参与理论是由现代远程教育格雷格·柯瑟林(Gregkearsiey)于1998年针对基于技术的学习环境提出的一种学习理论。参与理论的核心是:创建学习小组,让学习者以小组为单位,相互协作完成真实的、有意义的项目。这一核心思想包括三大基本原则:相互协作原则、项目导向原则和真实性原则,即Reiate—create—Donate(互动—创造—有益)。

3.新课程标准的要求理论基础

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基于学生发展、关注学生发展。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探究的过程、选择的过程、创造的过程,也是学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逐步形成的过程。因此,课程改革要求在师生关系、教与学的方法等方面都要有重大的变革,强调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运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学习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对于学生来说,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进行自主、探究学习,在实践中有个性的学习,比接受知识更重要。

4.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理论基础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5篇

任何学科的形成与发展都有其外在的社会需求和内在的学科逻辑。初等教育学学科的创建符合世界教师专业化的历史发展趋势,是我国小学教师专业化的必由之路;反映了当今我国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化的现实期待和学科诉求,是小学教育专业的支柱性学科。初等教育学学科可以从教育学学科分化之中衍生,体现了教育学学科分化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

初等教育学;教师专业化;小学教育专业;学科诉求;学科逻辑

从历史上来看,学科这个词最早出现在西方,学科一词英文译作“diseipline”,“古拉丁文diseiplina本身已兼有知识(知识体系)及权力(孩童纪律、军纪)之义,乔赛(Chaueer)时代的英文discipline指各门知识,尤其是医学法律和神学这些新型大学里的‘高等部门’。”[1]而现代意义上的学科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大学,当时的大学就是根据学科来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随着历史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大学的组织、结构与功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大学按学科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传统一直延续至今。一般来说,任何学科的形成与发展都有其外在的社会需求和内在的学科逻辑。初等教育学学科亦是如此。笔者认为,创建初等教育学学科,符合小学教师专业化的历史发展趋势,反映了当今我国小教专业本科化的学科诉求,符合教育学学科分化的内在逻辑。

一、历史背景:初等教育学学科创建是小学教师专业化的必由之路

小学教师专业化经历过萌芽、发展、深化和完善的过程。1681年,拉萨尔在法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师资培训学校,这是小学教师专业化的肇始。但是,当时的小学教师培养培训机构,一般以“学徒制”培训模式为主,这种培训只是一种职业训练而不是专业训练。到了18世纪后期,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通过立法逐步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改革了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充实和发展了教育教学理论,促进了教学的分化和发展,并逐步形成独立的行业。为培养合格的小学师资,西方发达国家创办了师范学校,颁布了相关法律,主要从师范学校的设置条件、教师培养、教师聘任和教师待遇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小学教师培养正式迈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师范学校不仅重视师范生的文化知识教育,同时开设了心理学和教育学课程,而且开始注重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训练。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最先在其颁布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对教师专业化作出了明确解释,倡议“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地、持续地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2]1971年,日本在《关于今后学校教育的综合扩充与调整的基本措施》中指出,“教师职业本来就需要极高的专门性”[3]。1986年,美国卡内基工作小组和霍姆斯小组先后发表了《国家为培养21世纪的教师作准备》和《明天的教师》两个报告,明确提出了教学专业化的概念,规划了教师专业化的发展目标[4]。同时,倡导大幅度改善教师待遇,建议将教师培养从本科教育阶段过渡到研究生教育阶段。[5]1989-199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相继发表了《教师培训》、《今日之教师》、《学校质量》、《教师质量》等一系列教师专业化改革的报告。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45届国际教育大会上提出,“在提高教师地位的整体政策中,专业化是最有前途的中长期策略”。20世纪80年代后期,英国构建了教师校本培训模式,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此后,又颁布了新的教师教育课程要求。20世纪80年代末,香港和台湾地区开始探索教师专业化制度改革。总之,随着教师专业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教师专业化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舒尔曼认为,一个专业至少有六个基本特点:理想的职业道德;根植于理论、经验或规范的学术知识;专业的技能和策略;运用理论进行实践的判断;从经验中学习;掌管专业质量、进行知识收集的“团体”,其中,根植于理论、经验或规范的学术知识,是所有专业的中心[5]。由此观之,一种职业要成为一个“专业”,没有学科发展作为基础是行不通的。从小学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路径看,西方发达国家完成了从中师教育到高师教育、从独立封闭式培养到灵活开放式训练的转变,并逐步形成了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小学教师教育体制。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是与教育科学的发展尤其是初等教育学学科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建立在心理学、社会学、哲学、历史学、人类学等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的初等教育学原理以及初等教育课程原理、教学策略、学校管理等所构成的小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群,已成为西方各国小学教师教育专业化的重要的学科基础[6]。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小学教师专业化建设。我国小学教师专业化经历了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并最终向一级师范过渡的时期。小学教师教育从中师、专科和本科的“旧三级”向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新三级”转变的“大学化”新趋势逐渐凸现。2011年10月,教育部颁布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2012年2月,教育部又颁布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然而,“教师专业化并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它更是实践问题,人们期待着教师专业化理念引领教师教育改革产生实际的成果。但是,教师专业化的实践远比目前有关的理论设想要复杂得多。教师专业化的实践推进,目前还处于困难之中。”[7]可见,小学教师专业化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绝不只是学历的简单提升及知识储量和程度的增加,小学教师专业化必须根植于初等教育学学科的土壤之中。因此,必须开展初等教育学学科建设研究,厘清初等教育学的逻辑起点、研究对象、学科性质和哲学基础,分析初等教育学的学科因素,架构初等教育学的内容体系,这是当前小学教师专业化的必由之路。

二、现实期待:初等教育学学科创建是小教专业本科化的学科诉求

1998年,南京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开始招收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学生。迄今为止,我国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已经走过整整18个年头了。经过18年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成果辉煌:2002年,小学教育专业正式列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教育学门教育学类,专业代码040105w)。据初步统计,全国已有130多所院校开设了“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首都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举办的小学教育专业成为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之一。此后,东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等12所院校也相继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纵观18年的研究,大多停留在专业定位、培养模式、课程方案、教材建设等层面的探讨上。这在小学教育专业初创时期,“摸着石头过河”———边探索边实践,这在当时确实很必要,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18年后的今天,如果还在这些方面争论不休,显然不够了。当前,小学教育本科专业的研究已步入“深水区”———必须研究深层次的学科建设问题,这是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化的现实期待。众所周知,专业建设必须要有学科支撑。那么,支撑小学教育本科专业的学科基础是什么呢?目前学界普遍认为,应当积极构建独立的初等教育学学科。最早提出初等教育学学科诉求的学者是殷忠民、刘立德和阮成武。他们从背景与历程、分化与定位、建构与提升三个层面对初等教育学学科建设进行了系统论述,认为初等教育学的形成是世界初等教育发展和教师专业化的客观要求,我国初等教育及教育学学科发展、教师教育层次升级以及小学教师教育专业化,迫切期待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和发展[6]。阮成武更明确指出,随着小学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发展,与之适应的教育科学应进行必要的分化,加强初等教育学的学科和课程建设,应当发掘初等教育的特定内涵、特殊属性和特有价值,实现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价值整合,形成具有学理深度和回归人文科学属性的学术品格,使之成为小学教育专业不可或缺的学科基础[8]。阮成武还与刘立德一起专门针对初等教育学学科诉求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证。指出初等教育学学科诉求是初等教育实践发展的历史推动,是小学教师专业化建设的现实要求,反映了教育学学科自身既有综合又有分化的发展趋势,初等教育学学科诉求的任务,是建立形成初等教育学的理论范畴和学科体系,为儿童学习和成长创造一片崭新的天地[9]。2008年1月,首都师范大学举办了初等教育学科建设专家咨询会。会议邀请了顾明远、谢维和、朱小蔓等著名教育学专家莅临指导,主要就初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和学科体系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影响深远。顾明远教授认为,初等教育学的支撑点除了教育学外,还应该有儿童心理学;谢维和教授肯定了初等教育学科独立存在的地位,同时认为,初等教育学应当根据教育学的规律和原则来建构;朱小蔓教授指出,初等教育学不能简单套用教育学理论,而应当依据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借助儿童发展心理学等学科的成果,以小学教育的现象、问题、规律为研究对象,并致力于解决小学教育实践中的问题[10]。2008年7月,全国初等教育学会召开了以“面向基础教育的高师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与初等教育学学科建设”为主题的学术年会。“会议认为,随着我国小学教师教育本科化进程的持续与深入,高师小学教育专业作为一种新兴的本科教育,应逐步形成并确立专业建设所必须依托的学科基础。围绕这一主题和焦点,代表们进行了激烈而坦诚的思想碰撞,也取得了广泛而深入的学术共识。”[11]会议主要达成以下三点共识:一是从理论和实践多层面认识学科建设对于小型教育专业的重要性;二是从小学教师专业特性来确立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科基础;三是强调加强初等教育学学科建设。笔者也曾对小学教育专业的支撑学科问题进行过探讨和分析,并指出了当时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教科院派观点,认为小学教育专业归根结底还是教育学专业,因此,教育学是其支撑学科;二是初教院派观点,认为小学教育专业属多学科支撑的专业,主要学科基础是教育学+中文+数学[12]。而刘慧教授则从小学教育性质、小学教师专业特性和高师小学教师培养模式的分析,厘清了初等教育学与教育学、儿童学以及其他多学科的关系,认为初等教育学学科是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科基础[13]。由此观之,构建初等教育学学科是步入大学18年历史的小学教育专业的现实期待与学科诉求。没有一流的学科就不可能培养出一流的小学教师。初等教育学是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科基础,只有加强初等教育学学科建设,才能促进小学教育专业的健康发展。

三、学科逻辑:初等教育学学科可以从教育学学科分化之中衍生

创建初等教育学学科不仅是小学教师专业化的必由之路,是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化的学科诉求,它本身也符合教育学学科分化的发展趋势,完全可以从教育学学科中衍生和发展壮大。众所周知,任何学科的发展都是既高度综合又高度分化。梳理教育学学科的发展历程,教育学学科与其它学科一样,也经历过综合、分化、再综合和再分化的发展过程。教育学最初孕育在哲学之中,并没有形成独立的学科。1632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出版了《大教学论》,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才开始正式诞生。虽然教育学学科已经独立了,但此时的教育学学科还很不成熟,基本上是一个“大杂烩”。随着教育实践的发展和人们对于教育现象认识的不断深入,教育学开始逐步走向分化,出现了教育概论、教学论、德育论、教育管理论等分支学科。教育学各分支学科也在不断分化,例如,从教育概论中分化出教育目的论,从教学论中分化出课程论等等。与此同时,教育学还在不断地综合,产生了教育心理学、教育研究方法论、教育管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教育经济学、教育文化学、教育未来学等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当然,教育学学科的分化—综合—分化,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路向,而是一个相互交叉和重叠的过程[14]。瞿葆奎先生认为,由于教育科学的特性,有多少可以用于研究“人”的问题的方法,便有可能产生多少分支学科;有多少种实际教育问题,就有可能产生多少分支学科[15]。从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看,任何一门学科最初都是孕育在另一门学科之中,而后经过不断发展才独立成为一门新的学科。新学科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有学科的分化;二是学科之间的综合。因此,我们可以从学科的分化和综合中找到一些新学科的生长点。从学科分化角度看,教育科学目前已经形成的分支学科还将进一步分化。有学者建议依据教育对象和教育类型的区别,将普通教育学更名为基础教育学,进而使之与研究教育一般问题和基本理论的“普通教育学”区分开来,在此基础上分化建立初等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学,确立初等教育学独立的学科和专业地位[16]。值得一提是,教育部在最新的学科与专业分类目录中,已在二级学科“普通教育学”之下设立了初等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学两个三级学科。因此,笔者认为,初等教育学学科的创建,既可以不断丰富教育学学科的内涵,又可以扩大教育学学科的外延,从而有效促进教育学学科的分化和发展。当然,初等教育学从普通教育学的母体中分化剥离后,应建构自己独特的研究范式、形成自己的概念和范畴体系,并对国内外有关初等教育的思想与制度、事实与价值、理论与实践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和提炼[6]。如何建构初等教育学呢?笔者认为,初等教育学应当总结中师教育学的优良传统,挖掘中师教育学的宝贵资源,整理中师教育学的文化遗产,从百年中师教育学的文化沃土中汲取营养,并使之创造性应用于初等教育学的学科建设,实现中师教育学的“涅槃”。同时,初等教育学还应当借鉴其它教育学科尤其是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的创建经验,克服简单移植或复制普通教育学的学科框架和模式的做法,积极探寻初等教育学的基本问题。此外,初等教育学应吸收伦理学、儿童心理学、儿童生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生态学等学科的学术营养,开辟初等教育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空间,形成本学科内在的逻辑结构和内容体系。

作者:谢培松 单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华勒斯坦.学科•知识•权力[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13.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J].万勇,译.外国教育资料,1984(4):1-5.

[3]瞿葆奎,钟启泉.教育学文集:日本教育改革[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357.

[4][美]卡内基教育和经济论坛“教育作为一种专门职业”工作组.国家为培养21世纪的教师作准备(1986年5月)[C]//.国家教育发展与改革中心.发达国家教育改革的动向和趋势(第二集)——美国、苏联、日本、法国、英国1986—1988年期间教育改革文件和报告选编.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157.

[5]李•S•舒尔曼.理论、实践与教育的专业化[J].王幼真,刘捷译.比较教育研究,2002(5):53.

[6]殷忠民,刘立德,阮成武.初等教育学学科建设与小学教师教育专业化[J].课程•教材•教法,2003(3):64--69.

[7]李学农.教师专业化实践的困境与教师教育学科理论的生长[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7(4):33-36.

[8]阮成武.初等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必要的学科基础[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基础教育版),2004(12):99-103.

[9]阮成武,刘立德.初等教育学学科诉求及课程建设新探[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4):5-10.

[10]刘慧.关于初等教育学科建设的几点思考[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81-85.

[11]刘立德,阮成武.高师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科建设及其发展趋势[J].课程•教材•教法,2008(12):67-69.

[12]谢培松.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建设:困惑与对策[J].沧桑,2009(2):206-207.

[13]刘慧.初等教育学学科:高师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科基础[J].课程•教材•教法,2011(5):87-91.

[14]王健.我国教师教育学的逻辑起点研究及学科体系构建[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9:45.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6篇

【关键词】教学衔接;初高中地理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5)03-0043-02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1.国外衔接教育研究进展。在教育衔接的研究上,国外进行的研究实践开始得比较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出现了“中间学校(Middle School)”这一学校形态。中间学校是联结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之间的学校,为学生架起了由初等教育阶段通往中等教育阶段之间的桥梁,解决儿童期过渡到青少年的学生心理及生理发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中间学校坚持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重视教学、课程的整合,有弹性的时间制等,满足了青少年发展的需求,为学生提供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这两个教育阶段之间的桥梁。邓志伟在《当代美国中间学校运动探析》一文中,指出美国中间学校运动使得战后美国中等教育发生了戏剧性转折,到上世纪90年代,中间学校已经成为美国中等教育中占统治地位的学校结构与类型,使小学与中学有了很好的衔接,让中等教育充满了生机。

德国在职业教育方面有着独特的教育体系,对于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体系衔接有着独特的认识,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教育衔接效果。李海宗、陈磊在《德国职业教育衔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分析了德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体系有效的衔接机制,德国教育委员会建立转学机制,通过教育分流进行了好的教育衔接。

近年来俄罗斯进行了一系列教育衔接改革,曾菲在《俄罗斯学前教育和初等普通教育衔接改革研究》一文中,对俄罗斯学前教育和初等普通教育衔接的问题产生的背景、教育衔接改革的基本政策、实施的基本模式、特色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解读。俄罗斯学前教育和初等普通教育衔接政策首先确定了学前教育和初等普通教育衔接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学前和学校低年级儿童之间的衔接在当代是作为儿童不间断教育条件之一来审视并决定了其独立地获取和利用信息准备的程度。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国外教学衔接研究开始得比较早,衔接教育发展比较成熟,教育体系比较完整。美国、德国等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和规范教育衔接,在国外的教育衔接研究中有较为系统的理论支持,对青少年学习和身心发展研究的认识比较深入。国外有关教育衔接的这几个特征可以为我国教育衔接带来一些启示。

总体而言,国外更多地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和能力的全面发展,强调能力的综合运用,设立研究机构,重视教育衔接实践方面的具体操作,但对初、高中地理教学的衔接的具体、细致实践研究还尚少。

2.国内教育衔接研究进展。这些年在国内对教育衔接的研究进行得比较多。就地区而言,中国台湾比大陆开始早几年,比如九年一贯制衔接教育模式的推行和研究就说明了这一点。钟晨音、徐长江在《台湾地区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改革的特色及其反思》一文中,突出松绑而授权的课程管理,提出用课程纲要取代课程标准,为课程松绑,突出教师之间的合作,通过这些措施解决初中与小学课程衔接不良的问题。

近年来内地关于衔接教育的研究较多,对幼儿园小学的教育衔接、小学初中教育衔接、初高中教育衔接、高中与大学教育衔接、中高等职业衔接等各教育阶段的衔接教学研究都有相关期刊著作及文献资料。由此可见,在我国教育衔接研究还是比较受重视。董茜在《流动儿童教育衔接问题研究》一文中,就流动儿童如何衔接小学教育进行了探讨。郭跃进在《我国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问题探讨》一文中就如何衔接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进行了相关论述。王岚在《北京市朝阳区中小学教育衔接状况的调查与思考》一文中,研究了小学如何与中学进行教育衔接。白秀峰在《初高中生物教学衔接问题的调查研究》中,就生物教学内容和方法对初高中生物教学进行了探究。

郭建华在《人教版初中化学与高中化学新教科书内容的衔接性问题研究》论文中,从初高中教科书入手对初高中化学知识点衔接和实验探究衔接进行了比较研究。王琪在《中高职教育衔接现状调查与研究》中,就中等职业院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之间的职业教育衔接问题做了相关探究。张磊在《研究型大学本科―研究生教育衔接模式探究》一文中研究如何从本科入手,探究本科-研究生教育衔接模式。

在我国,教育系统虽然对教育衔接的研究比较重视,但系统研究教育衔接的专著却比较少。余立、朱佳生、顾树栋主编的《教育衔接若干问题研究》是为数不多的教育衔接的论著。这本书从终身教育理念、脑科学与儿童智力发展、系统工程与教育衔接、德育教与学的理念这几个方面对教育衔接进行教学衔接理论思考。从大、中学校德育衔接,大、中学生社会实践衔接,中小学行为习惯教育衔接,中小学语文教学衔接问题,基础教育中数学教学衔接问题,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小学衔接等实践研究进行了总结。为我国教育教学衔接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相应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3.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研究进展。目前国内对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部分一线高中地理教师和研究生地理教育论文之中,和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比较,初高中地理衔接基础理论研究比较少,地理课程衔接研究起步落后于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相应的,初中地理教师较少参与和关注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

赵劲梅在《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从教学内容、学习方法、地理思维能力的衔接三个方面进行研究。赵劲梅认为教学衔接问题产生的原因有课程内容的差异、学生学习心理特点差异、教学管理方面的原因,指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习动机、注重地理学习方法指导、注重教学、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是解决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问题的有效对策。吴华香在《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分析》中,从教育教学体制、教师方面、学生方面分析地理教学衔接存在的问题,指出初高中地理教学管理体制存在问题,不同版本初高中教材内容不同,初高中课程标准要求不同,初高中地理教育中断,初高中地理学习心理差异、初高中教师教学心理差异、初高中地理考试要求评价差异等原因造成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产生问题。她提出研究课标,分析、处理教材,关注和了解学生学情,对地理知识进行必要的铺垫,充实处理,对学生地理学法加以指导等方面解决初高中教学衔接的问题。董迎辉在《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的实践研究》中,对初高中地理教材的衔接、地理学科教学方法的衔接、初高中地理学习指导衔接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施鲁在《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问题及对策探究――以上海市部分高中研究为例》中,认为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课程设置间断及高中系统地理教学内容铺垫不足;高中地理阶段目标要求更为丰富;高中地理教学缺乏其他学科相关知识的支持体系;高一学生对抽象模式知识的认识不足。提出通过分析学生的知识基础、寻找教材衔接点、激发学生潜能、提升学生能力等方式解决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问题。万正耀在《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研究》论文中,对初高中地理学习状况进行调查对比分析,初高中教材衔接分析,指出初三地理“断层”,初中地理教师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一学生心理准备不足是导致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赵春燕在《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问题初探》中指出地理课程标准差异、学科地位、学生学习心理差异导致地理教学衔接问题,从教育管理部门、高中地理教师和高中生三个方面提出建议和对策解决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

综上所述,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研究较多集中于对教育衔接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初高中地理教材的基础知识体系衔接分析比较少,因此,探究初高中地理理性知识教学衔接有其理论和实际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邓志伟.当代美国中间学习运动探析[J].外国中小学教育,1996,(8):40-43.

[2]李海宗,陈磊.德国职业教育衔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12,(9):100-102.

[3]曾菲.俄罗斯学前教育和初等普通教育衔接改革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2.

[4]钟晨音,徐长江.台湾地区中小学一贯课程改革的特色及其反思[J].比较教育研究,2002,(6):35-39.

[5]董茜.流动儿童教育衔接问题研究[D].南京大学,2013.

[6]郭跃进.我国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问题探讨[J].中小学教师培训,2012,(12):57-58.

[7]王岚.北京市朝阳区中小学学前教育衔接状况调查与思考[J].教育科学研究,2000,(2):55-60.

[8]白秀峰.初高中生物教学衔接问题的调查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

[9]郭建华.人教版初中化学与高中化学新教科书内容的衔接性问题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

[10]王琪.中、高职教育衔接现状调查与研究[J].职业技术,2011,(133):97.

[11]张磊.研究型大学本科-研究生教育衔接模式探索[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127-130.

[12]余立.教育衔接若干问题研究[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3.

[13]赵劲梅.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2008.

[14]吴华香.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分析[D].福建师范大学,2008.

[15]董迎辉.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的实际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

[16]施鲁.初高中地理教学衔接的问题及对策探究――以上海市部分高中研究为例[D].华东师范大学,2010.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保障本世纪末在全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在大部分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对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市、市辖区,下同)进行评估验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评估验收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教育委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条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现阶段初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五年、六年制的教育;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三年、四年制的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教育。

第四条评估验收工作,应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分期分批进行。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在2000年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普及情况,分段或一并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教育阶段普及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小学三年或四年义务教育的县,可组织阶段性评估。

第六条评估验收以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实施义务教育的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

第二章评估项目及指标要求

第七条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入学率:

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都能入学;其他县达到95%左右。

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达到80%左右,其他县达到60%左右(含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下同)。

辍学率:

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应分别控制在1%以下和2%以下;其他县应分别控制在1%左右和3%左右。

完成率: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一般达到98%左右。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文盲率: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一般控制在1%左右(识字人口含通过非正规教育达到扫盲要求的,下同)。

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评估验收。

第八条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县城和集镇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大多数能入学。

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控制在5%左右。

适龄女童入学率、辍学率和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文盲率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师资水平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教师都能达到任职要求。

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和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的,小学达到90%以上;初中达到80%以上,确有实际困难的县在1995年前亦不得低于70%。

实施义务教育后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均符合国家规定。

小学、初中校长均经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的设置符合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小学、初中校舍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标准要求,做到坚固、够用、适用。校舍中的危房能及时消除。

小学、初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配备标准要求,满足教学基本需要。

第十一条教育经费的要求

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了“两个增长”。在教育支出总额中做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

财政拨发的按年度每生平均计算的公用经费达到省级制定的标准,并逐年增长。

教职工工资(包括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性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在城乡均按规定足额征收了教育附加,并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资金,坚持依法集资办法、捐资助学,开展勤工俭学。

第十二条教育质量的要求

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凡本章已量化的指标,各地不得自行降低要求;凡本章未量化的指标,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区别不同类型地区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对已经普及初等教育,但居住特别分散的边疆地区、深山区、牧区等,因自然条件不利,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有困难的,省、自治区可对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的要求做适当调整,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的村办小学,可先要求做到:班班有教室,校校无危房,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教师教学有教具和必备的资料。

第三章评估验收程度

第十五条按省级确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期限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先根据本办法认真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报告。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提出申请的县,应组织教育和财政、人事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按本办法进行评估验收。凡达到各项要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即成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县。有关评估验收的报告、资料等,应于每年10月底以前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地级人民政府在评估验收工作中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十七条国家教育委员会经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报评估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可责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复查,并有权对复查结论进行最终审核。

第十八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义务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进行评估。

第四章表彰和处罚

第十九条凡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相应的称号,发给奖牌,并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凡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授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称号的,经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公布名单。

国家教育委员会定期组织评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先进县,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一条国家教育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评估结果,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表彰。

第二十二条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在接受评估验收后,必须继续采取措施,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

第二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撤消其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称号,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一)在评估验收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8篇

第一条为保障本世纪末在全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在大部分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对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市、市辖区,下同)进行评估验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评估验收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教育委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条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现阶段初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五年、六年制的教育;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三年、四年制的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教育。

第四条评估验收工作,应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分期分批进行。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在2000年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普及情况,分段或一并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教育阶段普及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小学三年或四年义务教育的县,可组织阶段性评估。

第六条评估验收以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实施义务教育的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

第二章评估项目及指标要求

第七条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入学率:

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都能入学;其他县达到95%左右。

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达到80%左右,其他县达到60%左右(含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下同)。

辍学率:

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应分别控制在1%以下和2%以下;其他县应分别控制在1%左右和3%左右。

完成率: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一般达到98%左右。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文盲率: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一般控制在1%左右(识字人口含通过非正规教育达到扫盲要求的,下同)。

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评估验收。

第八条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县城和集镇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大多数能入学。

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控制在5%左右。

适龄女童入学率、辍学率和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文盲率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师资水平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教师都能达到任职要求。

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和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的,小学达到90%以上;初中达到80%以上,确有实际困难的县在1995年前亦不得低于70%。

实施义务教育后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均符合国家规定。

小学、初中校长均经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的设置符合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小学、初中校舍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标准要求,做到坚固、够用、适用。校舍中的危房能及时消除。

小学、初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配备标准要求,满足教学基本需要。

第十一条教育经费的要求

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了“两个增长”。在教育支出总额中做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

财政拨发的按年度每生平均计算的公用经费达到省级制定的标准,并逐年增长。

教职工工资(包括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性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在城乡均按规定足额征收了教育附加,并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资金,坚持依法集资办法、捐资助学,开展勤工俭学。

第十二条教育质量的要求

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凡本章已量化的指标,各地不得自行降低要求;凡本章未量化的指标,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区别不同类型地区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对已经普及初等教育,但居住特别分散的边疆地区、深山区、牧区等,因自然条件不利,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有困难的,省、自治区可对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的要求做适当调整,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的村办小学,可先要求做到:班班有教室,校校无危房,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教师教学有教具和必备的资料。

第三章评估验收程度

第十五条按省级确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期限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先根据本办法认真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报告。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提出申请的县,应组织教育和财政、人事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按本办法进行评估验收。凡达到各项要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即成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县。有关评估验收的报告、资料等,应于每年10月底以前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地级人民政府在评估验收工作中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十七条国家教育委员会经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报评估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可责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复查,并有权对复查结论进行最终审核。

第十八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义务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进行评估。

第四章表彰和处罚

第十九条凡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相应的称号,发给奖牌,并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凡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授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称号的,经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公布名单。

国家教育委员会定期组织评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先进县,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一条国家教育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评估结果,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表彰。

第二十二条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在接受评估验收后,必须继续采取措施,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

第二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撤消其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称号,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一)在评估验收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9篇

英国初等教育师资培养发展历程

18世纪前英国的初等教育发展缓慢,主要是国教会开办的具有慈善性质的针对贫民儿童的学校。初等学校的教学条件很差,教师不是专门职业,多由牧师、手工业者、退伍军人、老年人兼任。富人则聘用家庭教师对子女进行启蒙教育和中学预备教育。 因而,在18世纪前,英国初等教育师资的系统培养基本上是空白。

进入19世纪,随着英国初等教育的发展,师资培训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一些组织和个人开始挑选一些优秀学生代替教师的部分工作职能,形成了英国最早的初等教育师资培养制度――导生制。但是导生制的教学效率低下,只能作为一种权宜之计,远不能满足初等教育发展的要求。随后出现的中等师范学校(Training college)修业年限短且规模小,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难以满足当时初等教育发展的需求。同期出现的见习生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师范学校的不足。总的来说,这一时期英国的初等教育师资培养仍未能彻底改变师傅带徒弟的培养方式,正规系统的初等教育师资培养体制尚未形成。

1870年《初等教育法》及随后陆续颁布的一些法案推动了初等教育的发展,急需大量小学教师。在此背景下,出现了政府设置的走读制师范学院,专门培养小学教师。1902年的教育法案授权地方政府建立师范专科学校,负责培养初等学校师资。 这样,一批由地方政府拨款的师范专科学校应运而生。至此,英国的初等教育师资培养制度基本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初等教育师资培养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20世纪40年代中期至50年代初广泛成立了受地方教育委员会监督或大学管理的“地区师资培训组织(Area Training Organization, ATO)”负责各地区师资培养事宜。初等教育师资由“地区师资培训组织”中的教育学院培养。学制以两年为主。

1975年“地区师资培训组织”被撤销,教育学院被关闭、合并或是并入大学,成为公立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师范教育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但同时也由定向与非定向相结合的体制改变为非定向体制。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英国基本上已不存在培养师资的专门师范院校,师范教育成为大学教育系、多科技术学院和高等教育学院的一个专业。

当前英国初等教育师资职前培养状况

英国的教师教育是开放型的,无论是中学生,还是大学生,或者是在职人员想换一个职业,他们都可以选择投身到教育行业。投身教育行业的必备资格是“合格教师身份(QTS for Qualified Teacher Status)”。只有具备了该资格的人员才可以在国立中小学教书。而要想获得这一身份,就必须参加职前培养(ITT for Initial Teacher Training ・ 一些教学经验丰富而又没有合格教师身份的教师,可以申请直接参加合格教师身份的测试)。

(一)师资职前培养途径

职前培养的课程主要有以下两类:大学阶段(Undergraduate)和大学后阶段(Postgraduate)。前者即在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同时获得QTS。后者适用于已获得学位的人员。他们需要额外接受一至两年的培训以获得QTS。

大学阶段的课程又分为两种:教育学士(BEd)和文学学士或理学学士附带教师资格(Bachelor of arts or science with QTS)。教育学士(BEd)是一种荣誉学位,该课程专门为培养师资而设,学员在获得该学位的同时即可获得QTS。 文学学士或理学学士附带教师资格(Bachelor of arts or science with QTS)是指学员在攻读专业学位的同时修读QTS所需课程,在获得所攻读专业学位(文学士或理学士)的同时即获得QTS。大学阶段课程要求学员脱产学习3至4年或在职学习4至6年。

大学后阶段的教师职前培养方式包括:研究生教育证书课程(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简称PGCE)和校本职前培养模式(School-centred initial teacher training,简称SCITT)。

研究生教育证书课程(PGCE)针对的是已经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非教育学士学位)却又想从事教学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该课程旨在提高他们的教学技能,因而不包含所任教学科方面的内容。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既然该项目的申请者已经取得了学士学位,其学科专业知识也应当能够满足教学工作需要。如果他们在大学所学专业与所选择的任教科目相关性不大,则可以选修相关的培训预备课程(pre-training courses)。 PGCE课程要求学员脱产学习一年或者在职学习2年。该课程已成为培养初等教育师资最主要的培养形式。

校本职前培养(SCITT)由相邻的多所中小学和大学联合组织,面向的是想在中小学接受职前培训的学员。这一项目的优势是:不但学员可以得到教学一线经验丰富的教师的指导,而且培训也能够紧密结合当地的师资需求状况。另外,大多数学员还可以获得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研究生教育证书。

(二)参加职前培训的资格

英国对于参加教育师资职前培养的资格有严格的限制。学员的入学要求是参加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简称GCSE)英语和数学成绩达到C级水平。而如果准备教小学或第二、三关键阶段学生(7至14岁学生),学员的成绩除了要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有一门学科课程的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成绩达到C级水平。 培训资格的限制为合格师资的培养提供了前提条件。

(三)师资职前培训机构

英国目前没有独立的师范院校,师资培养主要通过课程来实施,一些有条件开设师资培训课程的院校,经认可后均可从事师范教育。受训者只要选择一定的培训模式,修读完相应的课程,即可获得合格教师身份,具备了做教师的基本条件。目前开设师资培训课程的机构主要是:大学教育系(学院)、高等教育学院以及和高等教育机构有合作关系的部分中小学。

(四)职前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内容依据《合格教师专业标准和职前培训要求》(Qualifying to Teach: 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Qualified Teacher Status and Requirements for Initial Teacher Training)制定。 该文件从职业价值观和行为、知识和理解、教学三方面规定了合格教师应具备的标准,同时也对教师职前培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提供职前培训的机构必须设计培训的内容、结构和方式,照顾到学员的不同要求,确保学员培训期满能够达到合格教师资格证书的标准。学员培训结束时还必须具备教授至少两个连续年段的教学能力。该文件还针对实践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不同培养模式对于在小学实习的时间要求分别为:四年大学课程(BEd)32周;二至三年的大学课程24周;研究生课程18周。

师范教育课程主要包括:课程研究(Curricular Studies)、专业研究(Educational Studies)和教学实践(Teaching Practice)。英国小学教师不分科,小学教师应当能够胜任国家统一课程中小学所有学科的教学。 因而,“课程研究”类课程涵盖了国家课程的所有科目和领域。学生通过该类课程掌握各学科的知识和教学法。同时,学生还应当从中选择其一作为学习的重点,突出该学科在小学教学中的运用。专业研究包括教育原理与技能的学习,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教师职业的相关知识。教学实践则是学生了解小学教学实际,培养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求每位师范生至少具有在两所学校实习的经历,同时还必须满足时间上的要求。

英国初等教育师资职前培养特点

英国初等教育师资职前培养制度体现了世界初等教育师资职前培养的发展趋势,具有培养渠道多元化、规格高、实践环节时间长、重视大学与小学建立伙伴关系等特点。

(一)培养渠道多元化

在英国,不同的人群可以选择不同的初等教育师资职前培养渠道。对于即将上大学的人而言,他们可以选择攻读教育学士和文学学士或理学学士附带教师资格;已经大学毕业的人则可以选择研究生教育证书课程或者是参加校本职前培养,而且申请者可以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单位。多元化的教师培养途径可以确保把有志于初等教育的人士纳入到师资队伍中,从而提高初等教育师资质量。

(二)初等教育师资职前培养规格提高,综合性大学参与培养

当前,英国的初等教育师资的职前培养全部由高等教育机构承担。新教师均具有学士学位,有的还拥有研究生证书。英国的教师教育主要通过课程来实施,综合性大学通过开设相应课程参与师资职前培养。综合性大学通过提供广博的学术性课程,弥补了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在这一方面的不足。

(三)注重实践环节,教学实践时间长

英国非常注重教师职前培养的实践环节,各种培养途径都对实习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小学实践的时间要求为:四年大学课程(BEd)32周,从第一学年起就开始安排学生到小学进行见习、实习,时间随年级升高而逐渐延长;二至三年的大学课程24周;研究生课程18周。

(四)注重与小学合作

英国初等教育师资培养强调大学与小学的合作,高等教育机构与小学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担负初等教育师资的职前培养任务。其中“以中小学校为基地”的师资培训模式最具代表性。该模式不但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执教技能,而且能够满足小学的实际需求,增强了职前师资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我国初等教育师资职前培养的启示

英国初等教育师资职前培养制度对于完善我国教师教育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实行多元的培养模式

《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我国实行开放的教师教育体制奠定了法律基础,使多渠道的师资培养模式具备了可能性。但是高师院校依然是我国教师教育的主体机构,参与师资培养的非师范院校为数甚少。我们应当借鉴英国通过课程来进行师资培养的方式,鼓励非师范院校通过开设师资培训课程参与到教师教育队伍中来,从而真正实现师资培养模式的多元化。

(二)完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先培训,再认定

我国开放的教师教育体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通过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途径也可以走上教师岗位。但是我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存在着缺陷,即忽略了申请者是否接受过专门的教师教育训练这一前提。这种对于非师范类毕业生仅通过资格认定而不实施严格的教师教育训练的做法,显然无法确保小学师资总体质量的提升。我们可以借鉴英国“研究生教育证书课程”的做法,针对高等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的学生专门开展为期一至二年的教育教学技能的培训。从而确保所有教师证书获得者均能受严格的教师教育训练,促进小学师资质量提升。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第10篇

“十一五”期间,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人员(研训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应接受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县以上中小学(含幼儿园,下略)骨干教师和晋升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均应接受教育技术能力中、高级培训。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中小学教师,均须接受教师教育技术考试。

凡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二级证书并完成了教育技术初级培训的教师(含研训教师及其它人员,下略),可参加教育技术初级水平等级考试;凡取得教育技术初级等级证书并完成了教育技术中级培训的教师,可参加教育技术中级水平等级考试;凡取得教育技术中级等级证书并完成了教育技术高级培训的教师,可参加教育技术高级水平等级考试。

二、培训内容

全市统一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中级、高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组织培训。

县教师进修学校要依《标准》和在《大纲》的要求,组织教材,实施教学。

三、培训和组织与管理

1、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规划和计划。

2、县教师进修学校在教育局的指导下,按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四、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等级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管理。考试合格者,发给由教育部监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教育技术水平等级证书。

2、县教育局协助市教育局完成我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等级考试的组织、考场设置、考前考场检查及监考工作。

3、县教师进修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考试报名、考籍管理、考题的取送、考试设备安装、调试等考务工作。

五、培训和考试结果的使用

1、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初、中、高等级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分别记3、4、5继续教育学分;初、中、高等级水平考试合格,再分别加记2、3、5继续教育学分。

2、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小学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教师,晋升初、中、高级职称,必须相应取得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初级、中级、高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