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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规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东山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范征收程序,按时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特制定《东山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规范》如下:一、立案
1、乡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生育现象,要先初步核准,再于三日内认真填写《违法生育立案报告书》上报县计生局。
2、县计生局接到乡镇所报的《违法生育立案报告书》,于二日内上会研究是否立案。若符合立案要求,行政领导(法人代表)即在立案报告书上签字,立案生效。
3、对决定立案的,由县计生局填写《违法生育立案决定书》一式二联,送乡镇人民政府一联。
4、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县计生局转送的立案决定书后即进入调查。
二、调查、取证
1、对已立案的违法生育现象的调查,必须是具有计划生育执法资格的二名工作人员进行。
一、征收主体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社会抚养的征收主体,负责社会抚养的征收管理工作。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抚养征收的信息提供、调查笔录、告知送达和催收催缴等工作。严禁征收主体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征收社会抚养,私自征收的,除依法追回外,移交纪检、检察机关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县法院要依据职能做好社会抚养征收强制执行工作,对因拒不执行而移交公安部门的,由公安部门按犯罪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做好社会抚养征收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县国税、地税、物价、统计、建设、房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配合人口计生局对高收入违法生育当事人的实际收入进行评估测算。
二、征收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含抱养,下同)子女的公民。流入我县境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照本办法征收社会抚养。违法生育的家庭足额缴纳社会抚养后,由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处理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三、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的征收,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违法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确定征收数额。对高收入的违法生育家庭,要在县国税、地税、统计、建设、房管、金融等有关部门评估测算基础上,根据其年实际收入计征社会抚养。
年12月1日前上报的违法生育,征收标准从旧,县里按25%的比例计提社会抚养;年12月1日后上报的违法生育,按全县统一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并全额上缴,统筹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抬高或降低标准征收。
【摘要】目的 了解手足口病流行特征,给今后的传染病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2008――2010年梁平县手足口病疫情资料进行分析。结果2008―2010年合计报告447例,报告发病率在14.11―23.41/10万,年均为18.97/10万;无死亡病例。呈明显的季节性高峰,4月开始,5―6月达峰顶,7月后开始下降;10―12月出现一个小波动。全县33个乡镇,有27个乡镇有病例报告。最小的6月,最大的17岁,最多的是1―3岁,占总病例数的79.19%;男女之比为1.57:1。发病有散居儿童、托幼儿童和学生三个职业,以散居儿童为主,结论 梁平县手足口病防治的重点4―7月1―3岁散居儿童。
【关键词】手足口病 疫情 分析
中图分类号:R72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0-379-01
手足口病是由于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2008年起手足口病正式纳入丙类传染病报告管理。为了解梁平县手足口病流行趋势和特征,现将2008―2010年梁平县手足口病疫情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疫情数据来源于2008―2010年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1.2 方法 运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进行描述分析。
2 结果
梁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梁平405200
【摘要】目的:了解手足口病流行特征,给今后的传染病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2008-2011年梁平县手足口病疫情资料进行分析。结果:2008-2011年合计报告654例,报告发病率在14.11-30.0729/10万,年均为21.7457/10万,死亡1例;呈明显的季节性高峰,4月开始,5-6月达峰顶,7月后开始下降,10-12月出现一个小波动;全县33个乡镇,有22个乡镇有病例报告;最小的6月,最大的35岁,最多的是1-3岁,占总病例数的79.19%;男女之比为1.57:1;发病有散居儿童、托幼儿童、学生和教师四个职业,以散居儿童为主。结论:梁平县手足口病防治的重点是4-7月期间1-3岁散居儿童,流行的优势毒株为CoXA16。
【关键词】手足口病;疫情;分析
【中图分类号】R725.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5-0834-02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2008年起手足口病正式纳入丙类传染病报告管理。为了解梁平县手足口病流行趋势和特征,现将2008-2011年梁平县手足口病疫情分析报告如下。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疫情数据来源于2008-2011年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1.2方法:运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进行描述分析。2.结果
2.1疫情概况:2008-2011年梁平县共报告手足口病654例,最高发病率为2010年的30.1029/10万,最低发病率为2009年的14.11/10万,平均发病率为21.7457/10万,死亡1例,病死率为0.1529%。
2.2流行特征。
一、基本原则
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适度均衡保障的原则、因时制宜的原则、公开公正的原则、筹集社会保障费由个人缴纳及单位补贴和市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施标准
按享受政府生活补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种类型执行。
(一)享受政府生活补助对象:必须是合法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其补助标准:
1.截止年底,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至退休年龄,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乡村医生,按每人每月150元加工龄2元/年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费。
2.因正常原因未达到退休年龄而离开乡村医生岗位目前健在的乡村医生,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按每人每月80元加工龄2元/年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必须是合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具体办法为: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规范举债程序,控制新增不良债务;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债务;建立管理制度,加强预警监控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规范乡镇政府举债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乡镇经济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区别对待,分类化解;建立乡镇政府性债务财政统一归口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乡镇政府性债务偿还责任制;建立健全乡镇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统计和报告制度;建立乡镇政府性债务偿债风险基金,着力完善偿还机;构建乡镇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审查监督约束体制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性负债的管理,规范乡镇举债行为,有效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3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湖政发〔20*〕60号)文件精神,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结合我区乡镇政府性债务的现状,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
乡镇政府性债务,是指乡镇政府(包括所属部门、乡镇财政拨款单位以及各类政府性公司)举债用于乡镇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支出所形成的债务,或由乡镇政府依法担保,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必须由乡镇政府承担的债务。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是保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方面,也有利于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事关政府形象、乡镇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乡镇要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职责,制订措施,切实加强对乡镇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做到落实责任,限定期限,化解旧债,严格程序,控制新债,保障偿还。要牢牢把握通过加快发展来化解和控制债务,把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发展经济的新路子,因地制宜涵养和培植后续财源。同时,要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确保增收节支保平衡。做到发展经济和防范风险相结合,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对农村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切实减轻财政压力,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各项工作的平稳运行。
二、规范举债程序,控制新增不良债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应将乡镇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乡镇两级政府相应建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两级乡镇政府性债务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政府性债务的监控和管理。明确乡镇政府性债务
管理工作责任,签订债务责任状,将乡镇的“消赤减负”同业绩考核相挂钩,积极探索将乡镇债务的管理纳入乡镇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各乡镇的政府性投资要结合本乡镇的财力情况,“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正确处理好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发展速度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乡镇政府财政信用能力,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努力防范和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风险,将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随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颁布与实施,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已进入法制化的轨道。然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上交数量和质量均不高,普遍存在着漏报和不报的现象,以我局为例,截至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城区分局辖区涉药单位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32份,按照全区309家涉药单位(包括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药品经营单位)计算,平均1家单位一年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0.75份。
一、存在问题的原因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并非基层用药量小而未发现药品不良反应,而是存在着一定的主客观原因,归纳起来有三点。一是不愿报。一些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片面认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只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无人抓,无人管,就是出现了药品不良反应情况也是听之任之,不主动收集上报;还有的单位嫌此项工作繁琐,不愿详细记录,分析填报。二是不上报。少数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把药品不良反应等同于医疗事故或药品质量事故,怕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对有不良反应的信息和病例敷衍塘塞,隐瞒不报。三是不会报。部分涉药单位人员少、素质低,他们不清楚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方法和时限,有的甚至还不知道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对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认为是患者的个体差异,简单对症处理,放任自流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加强法规的宣传与培训。一是要把学习与宣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纳入涉药单位专业法学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途径。尤其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和经营企业的教育与宣传,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社会与公众的宣传,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增强公众参与意识。三是要联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涉药单位临床医师的培训力度,指导其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和填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
(二)建立健全基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网络。目前市区的二甲以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比乡镇卫生院等其他涉药单位做得要好,但是从实践看,大量的药品不良反应出现在基层涉药单位,二甲以上医院上报的部分药品不良反应案例很多都是由于基层涉药单位不重视,出现严重症状到二甲以上医院就诊时才发现的。所以有必要在现有的监测网络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和健全乡镇以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要把乡镇卫生院和零售药店作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同时,逐步建立卫生、药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电子档案,详细记录病床数、住院人次、门诊人次、经营品种数、新药监测期内药品品种数等。做到信息互通、报送及时。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三)强化涉药单位制度建设。指导并要求涉药单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成为涉药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彻底改变目前“剔头挑一头热”的尴尬局面。
(四)切实加强监管,要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长抓不懈。一方面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除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严格监管外,还要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与GMP、GSP跟踪检查结合起来,与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联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专项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促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日常化。
《一》镇长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是今年二月份调入镇,并有二月份在镇人代会上当选为政府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的。一年来,自己团结带领政府一班人,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镇村干部的大力支持下,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全面实施年初确定的突出(烟果、商贸、民生)三大经济社会事业,提升(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城镇建设、安全稳定)四项工作水平,努力兴办10件实事的目标要求,为实现全镇“加快发展、率先崛起”的宏伟目标做出了一定贡献。下面,我代表镇政府就一年来的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诚恳接受。
一、抢抓机遇、优化产业,经济工作再上新水平
今年以来,镇政府因地制宜求特色,依托优势谋发展,并不断创新发展理念,突出工作重点,使全镇经济工作迈上一个新水平,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取得了平稳较快增长。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苹果生产方面。继续按照“扩规模、强管理、提品质、增效益”的发展思路来促进产业升级,春季新发展苹果面积4500亩,全镇苹果总面积达4.2万亩。在栽植过程中严把整地关、调苗关、假植关和栽植关,做到浇足一桶水、覆好一块膜、套好保护套、留足保护行,确保一次栽植,一次成活,一年成园,经验收全镇苹果苗木成活率达98%以上,位居全县第一。在管理上通过聘请专家授课、组织果农外出参观等方式,使全镇果园标准化管理进程不断加快。如:城北垣万亩果园示范园区,在全县范围引进推广大改型技术,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接待县内外十余次观摩学习。全镇今年共组织果农培训12场次,受训人员1500余人次。在果业中心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共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果园8座200亩,培养精品果生产示范果园100座XX亩。2010年全镇共完成苹果套袋1.3亿枚,总产苹果4000余万斤,年产值达6000万元。涌现出了一批管理示范户、效益状元户,如:东关村村民洛中中,承包果园60亩,果品收入达25万元;上东村村民贺志秀,承包果园27亩,果品收入达到12万元。目前正值果树冬季修剪季节,我们要求各村通过培训、教育、引导,组建专业修剪队伍,及相关专业管理队伍,不断提高果农的组织化程度。逐步实现区域内的“四统一”,即:统一整形修剪,统一病虫施药,统一施肥配方,统一品牌销售,切实提高果业生产的集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烤烟生产方面。在坚持“区域化、重点村、专业户”生产的同时,不断巩固种烟老户,培养种烟新户,全镇今年共签订烟叶收购合同110份,完成以为重点村的烤烟种植面积1086亩,总产量13.6万公斤,价格在去年基础上加价20%,为12.8元,亩均效益1600元以上。如:马家河村窑圪垛村民刘铁柱,种烟15亩,总产5563斤,收入3.5万元;村村民牛建立种烟15亩,总产6487斤,收入3.8万元。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9-000-01
摘 要 当前,为了满足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我省乡镇经费的管理方式多数采用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文章阐述了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做法,并在此基础上概述了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关键词 集中核算 成效 乡镇
经济的发展对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为了适应乡镇建设的需要,我省采用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对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即取消各村的会计和出纳,设一名报账员,村级资金的记账权和管理权交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的资金进行统一分户记账,实现专户储蓄、专款专用,而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仍归村级所以。
一、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做法
(一)推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原则
1.分户统管 三权不变
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时应当保证即纳入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以及资产处置权不变,并在此基础上撤销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分别设立各分户进行基本的核算业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范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确保社会抚养费“票款分离”制度顺利实施,特规定如下:
一、社会抚养费由县计生局或计生局委托乡镇(区)人民政府征收,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应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统一实行“票款分离”制度,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统一标准,城镇居民以上年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农村居民以上年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个人实际收入高于统计局公布的收入水平的,可以以上年个人实际收入为基数。每年县计生局根据县统计局公布资料计算征收标准,并予以公示。
四、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前,征收单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五、被委托单位必须以委托的县计生局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征收决定书统一加盖计生局印章,征收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六、委托金融机构征收社会抚养费方式:征收单位委托乡镇(区)所在地的农行分理处或农村信用社收缴,受委托单位的县主管金融机构专人向县财政局领用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专用收据联应加盖计生局印章。受委托金融机构收到当事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后,应当场向当事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并每月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计生局及相关的乡镇(区)人民政府书面通报一次征收情况。
七、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氛围,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奖惩办法,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考核要求每个违规对象已征收金额占应征金额的30%以上才能算征收面,低于30%以下征收额不作为已征对象计算)。征收额必须达到70%以上,低于70%以下的乡镇(区)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