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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著作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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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术著作管理论文

【摘要题】书业经纬

【正文】

学术著作是众多类别图书中的一个特殊种类,即相比较而言,学术著作的社会效益要显著地大于其经济效益,学术著作的印数(确切一点应该是发行量)一般都很难达到图书盈亏平衡点的量,因此只能是“亏本”经营。而且,从选题策划到图书营销,整个出版流程,学术著作的操作难度也比较高。

产生上述困境的原因一般可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1)优秀学术著作的选题比较难发掘,从而减少了出版机会;即使能发掘到好的选题,从作者撰写、修改书稿到图书出版,周期也相当长,从而降低了出书频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出版社(主要指有工作量指标考核的出版社)的编辑为了能顺利通过年度工作量指标的考核,势必会降低策划此类选题、编辑此类书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由于存在读者群相对较小的原因,一般来说,学术著作的首印数量较少,重印的机会也较低,为了能顺利完成年度的经济考核指标,编辑也很难有动力投入较多的精力于此。要积极主动地编辑、出版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还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坎。这就引出了学术著作出版经费方面保障的困境。

(3)一部优秀的学术著作,不仅体现在其内容新颖、观点独特、论述层次清晰等方面,而且还要保证其有优秀的编校质量、体现其独特内涵的装帧设计,这些对学术著作的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而也就决定了从事此类工作的编辑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包括学术涵养和业务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4)学术著作的营销渠道比较特殊,也较单一;而且,一部学术著作出版后,要想获得较理想甚至是最基本的经济效益,在出版之前或之后,对该图书做适当的宣传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但一般比较难做。这就引出了学术著作营销方面保障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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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著作权论文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概述

(一)合理使用的特点

合理使用拥有一些其他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所有不具备的特点。

1.合理使用范围法定。合理使用的范围并非任何人主观决定的,而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22条之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包括12种情况,除此之外的使用均在合理使用范围之外。尽管目前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43条增加了“其他情形”进入合理使用范围,但其他情形仍应根据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抑或是法院裁判确定。

2.合理使用需基于正当目的。正当目的的最主要表现是任何人使用作品都不得侵害作者之权利。一般而言,商业化目的都是有损作者利益的,因此合理使用中不存在商业化使用。然而出去商业化目的,非商业化目的是否都可以认定为是正当目的?若使用作品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必将有损于公共利益,显然也不属于正当目的。合理使用的正当目的含义应当更广阔。

3.合理使用无需经著作权人同意。合理使用不需要获得许可,这保障社会公众可以更加方便地接触作品,使用作品。避免因许可而造成的谈判成本。

4.合理使用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合理使用作为著作权限制制度的一种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这与法定许可、强制许可不同,合理使用制度下的行为完全免费以便于社会公众能够更好地使用作品,也激励了文艺创作。

(二)合理使用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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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保护论文:民俗文学著作保护的探究

本文作者:任红1牟筱芳2作者单位:1吉林广播电视大学2长春市国民公证处

我国法律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现状

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著作权法》及相应的配套性法规,但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还没有用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其保护办法。2001年修订后的《著权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从2001年到现在的2012年,11年过去了,迟迟不见国务院颁发有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法规,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国际立法大多是以著作权或邻接权来考虑的。虽然,著作权法在一定意义上的作品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一定的相似和交叉点,但是,著作权法定义的作品有其特定的作者,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很难确定,这是著作权法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最大的不同,这一不同就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法律上的保护制造了很多难题。另外,民间文学艺术很难有固定的完成形式,它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发展,不断的发展变化着的,通过不断的演变和发展,来展示其自身的生命力所在,这种不断自我更新的发展模式显然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有区别的。此外,邻接权保护模式也是现在被认为保护民间文学作品的有效方式。邻接权的保护多数是对表演者而言的,它只能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全面的保护整个民间文学艺术的群体,只能是一种间接的保护,不能阻止其他人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重复利用,无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原意及发源地人民的利益。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立法难度

就目前情况来看,法律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也并不全面,其存在的原因有很多。一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自身存在难以规范和保护的问题;二是与知识产权本身性质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是密切相关的,而民间文学艺术则是以传统为特征的,因而,在对其法律保护上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有一定的区别,已有的知识产权理论和法律制度尚难以满足民间文学作品保护的需求;三是立法本身具有一定的难度,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主体的确定问题

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中,较为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其权利主体的不确定性,它所承载的是一定的地域内全体人民的智慧结晶,体现了浓厚的群体性特征,其权利主体的组成部分往往是一个国家或者某一地区的群体,即使在初始状态下是由个人创作的,但在其发展的历程和传播的过程中,逐渐会加入新的元素,就不再是个体的创作成果。而知识产权保护法或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往往有着明确的主体,通常归属于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独创性的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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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保护论文:民间文学艺术著作保护思考

王蓓蓓1,龙治宇2单位: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现状及我国的立法现状

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首先是由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各国的国情千差万别,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主体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

(一)发展中国家的保护现状

尼日利亚规定的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主体为某一个群体或个人。其在1988年《版权法》中规定:“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群体或个人创作的体现群体共性和传统基础的创作物,反映该群体的期望,是对其文化、社会地位、准则及价值观的充分表现,并以口头方式、模仿或者其他方式加以流传。”[2]突尼斯1994年新颁布的《文学艺术产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艺术属于国家遗产,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都应经过国家文化部的许可,民间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著作权转移,需经国家文化部的特殊许可。”同时突尼斯是世界上第一个以著作权法形式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国家。加纳《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作者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授予加纳共和国,因为加纳共和国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者。”

(二)发达国家的保护现状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历来以知识产权保护先驱自居,强力主导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秩序,其不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法律保护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不具有合理性,而是要维护其国家利益。

英国1988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169条第l款规定:如果有证据表明作者身份不明之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之作者因与联合王国以外的国家有联系而具备合格的主体资格,在得到反证之前应推定其具备主体资格,因而其作品应享受著作权保护,但须服从于本编之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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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改编影视作品论文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什么是文学名著的影视改编?文学名著的改编就是在文学名著原作的基础上由不同的编剧根据不同的对名著的分析与思考将名著改写成适合拍摄的影视作品。什么是影视教学?影视教学是指将影视作品欣赏与课堂结合起来,通过影视作品的在课堂上放映给学生观看从而引发学生思考来达到教学目的的一种手段。

二、影视资源在语文课堂上的应用

现在的中学语文教育,大多都是按部就班,按照书本知识和教学大纲要求来进行的,从而导致中学生们掌握的语文知识也基本上都是很浅显的课本知识,对于课外读物掌握的很少很少,每天更多的是应付老师布置的作业的一种应付模式,思维仅仅限定在老师教什么我就学什么的状态,而且语文教育不仅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趣味与展现出中国深厚的语文文化魅力,反而越来越枯燥无趣,令学生们对语文学习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

三、怎样把影视欣赏和语文课堂结合起来

1、影视教学策略分析

影视教学并不意味着简单得在课堂上放映影视作品给学生们观看,单纯的放映的确能够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们积极投入到影视作品与课堂中去,但是当影视作品放映结束,下课后学生们不会在脑海中留下更多印象,除了感叹这节课真是新奇和停留在影视作品浅显表层的情节内容外,再无任何对该作品的思考与联想。这样的话即意味这种影视教学是极其失败的。所以要想将文学名著改编的影视作品有效的和语文课堂结合起来,还需要有计划地,有策略地慢慢开展,切忌不可一蹴而就,否则势必会事倍功半。因此我们可以分析下影视教学走进语文课堂的策略。1)潜移默化的改变学生的思考方向。可能突然没头没脑的来这么一句话大家一定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要改变学生的思考方向呢?首先,学生在潜意思里总是认为影视作品是用来轻松娱乐的东西,文学名著改编而成的影视作品不再那么枯燥无味,学生们也能很容易的吸引进去,但影视作品总是影视作品,学生对待娱乐放松的事物向来不“走心”,通常是看过便丢了,对那本改编的名著也不会加深多少了解,更不会课后还念念不忘的对其进行展开思索与研究讨论。因此想要有效地通过影视作品的方式将名著植入学生的心中,则需要老师潜移默化的改变学生的思考方向,改变他们的思维方式,让他们知道在上影视课时不仅要看到影片本身,更要看到影片的内在,影片中人物的内心,更有甚者,还要看影片的细微小处,从而引发对这部影视作品更深的思考和对原著的思索与探究。这样,影视作品与语文课堂教学结合起来的目的就达到了。2)其二,采取高效的课堂教学方法,教师们在进行中学语文课堂教学时大多是按照教科书上来讲课,这样的课堂教学十之八生都不感兴趣,再加上又是语文课,更是会令学生们昏昏欲睡,这是我亲身经历过的中学语文课堂。这样的课堂教学必然是低效率的。3)其三,指导学生有效利用影视资源进行课内外自学训练,现在社会上大多数学校,不管是小学、中学、大学每节课课时仅为45分钟,而且中学语文教学任务繁重,教师不可能将所有的课时都用来进行影视教学,条件的不允许使得教师们需指导学生学会利用影视资源进行课内外的自学训练,这样形式的“作业”不仅可以解决某些条件限制的矛盾,也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主性与积极性,因为这样形式的“作业”想必会很受学生的欢迎。

2、影视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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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论文摘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迟迟难以出台,其根本原因在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权属难以确定、客体和保护范围不清、以及学界对其保护方式和原则存在较大分歧。本文着眼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以“乌苏里船歌”纠纷案为视角切入,通过分析权利归属应遵循的原则,并在比较国内各种学说的基础上,得出权利归属的最佳模式,以期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出台贡献砖瓦。

论文关键词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著作权归属 集体所有论

一、 问题的提出——从“乌苏里船歌”纠纷案说起

(一) 案情简述

“乌苏里船歌”纠纷案缘起于1999年11月郭颂参加的一次中央电视台晚会。晚会上,郭颂在演唱《乌苏里船歌》时,屏幕上打出《乌苏里船歌》的作曲者为汪云才、郭颂。主持人还在演唱之后说:“刚才郭颂老师唱的《乌苏里船歌》明明是一首创作歌曲,可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它当作是赫哲族民歌。”郭颂对于这一误导性介绍并未纠正而是表示默认。该节目一经播出,立刻引起了赫哲族人民的强烈反响,他们纷纷表示本民族传唱了多年的民歌经典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不能接受。在赫哲族群众代表与郭颂协商无果后,黑龙江省饶河县赫哲族四排乡人民政府以自己的名义一纸诉状将郭颂告上了北京市二中院,本案历经北京市高院二审终于尘埃落定,最终以郭颂败诉收场。法院判决郭颂以任何方式再使用音乐作品《乌苏里船歌》时,应当注明“根据赫哲族民间曲调改编”并在《法制日报》上发表音乐作品《乌苏里船歌》系根据赫哲族民间曲调改编的声明。

(二)本案存在的问题

本案最大的争点在于原告是否为适格主体?郭颂提出的抗辩理由中就包括四排赫哲族乡政府不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由乡政府提讼于法无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同于一般的个人作品,其具有如下特征:一是群体创作性与个体传承性;二是传统稳定性与时代变异性;三是信息变异性与文化开放性;四是载体有形性与信息无形性。 基于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性质的不同认识,有学者提出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特殊的立法保护,认为特殊法保护原则的引入不仅能够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中包含的民族权力和经济权利提到法律权利的高度,而且不影响整个法律体系的自恰性和逻辑性。 甚至有学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已非知识产权制度所能调整的范围,应当在非知识产权框架下予以讨论。 本文认为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管采取何种保护路径,统统回避不了一个问题: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归属。

二、 权利归属基本原则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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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典释文》在目录书学著作中的著录情况

摘 要:陆德明所撰《经典释文》对汉魏六朝以来的群经进行注音和释义,实为音义汇释的集大成之作,是研究古籍的重要参考资料。其后,无论在编撰官修目录、私家目录还是史志目录时,大都对《经典释文》有所著录,或详或略。通过普查历代目录学著作中具有代表性的目录书并加以分析,对《经典释文》在目录书中的著录情况进行梳理、分类,以供研究者查阅之便。

关键词:陆德明;经典释文;著录情况;分类;目录书

中图分类号:H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4-0209-02

一、概述

《经典释文》是一部注解群经的著作,它是一部以释解专书词语为特点的专书词典。据陆德明《经典释文》自序称:“癸卯之岁,承乏上庠,循省旧音,苦其太简,微言久绝,大义愈乖……遂因暇景,救其不逮。研精六籍,采摭九流,搜访异同,校之苍雅。辄撰集五典、《孝经》、《论语》及老、庄、《尔雅》等音,合为三三十卷,号曰《经典释文》。”经钱大昕等人推算和考证,《经典释文》应作于陈时。今本署“唐陆德明撰”,实际上并非撰于唐初,而是到唐初《经典释文》已开始流行。

《经典释文》在清代有徐乾学《通志堂经解》刻本、清乾隆五十六年卢文刊《抱经堂丛书》本、清同治十三尊经书院本等多种刊本。商务印书馆的《四部丛刊》和《丛书集成》也均收录了此书。

《经典释文》成书约一千四百余年,历来备受重视。该书的问世,使得之前各家的音注之书纷纷亡佚。由于其在中国经学界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它做整理、介绍、研究、评述的著述历代都有,引其中的资料用于其他研究的就更多。目前,学界对《经典释文》的研究约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文献学方面的研究,另一类为对《经典释文》所录材料及其自身的语言本体方面的研究。但总体来看,缺乏对它的体例、所用术语的含义、所注音切的内容、类别和特点、它本身和它所注音切的性质等的基础研究。

二、《经典释文》在目录书中的归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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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论著体文学评论之《边城――沈从文先生作》

所谓文学批评是“以一定的文学观念、文学理论为指导,以文学欣赏为基础,以批评家所面对的当代各种具体的文学现象为主要对象的研究活动,目的和任务是对文学现象作出判断、评价,指出其思想上、艺术上的得失和所以得失的原因”。而在我看来,其实就更通俗的语言来讲,文学批评是架构在作者、作品与读者之间的一座桥梁,让读者能通过批评了解更多作品以及隐藏在作品背后的故事。而自从这座桥梁建立起来过后,桥梁也有了更多的样式的变化,这就是文学批评文本的不同格式与体制。文学批评的题材丰富多样,不胜枚举。大体说来,文学批评文本有五种分类,即论著体文学批评、随笔体文学评论、对话体文学评论、书信文学评论、序跋体文学评论。本篇文章便是通过对李健吾先生的文学批评作品《边城――沈从文先生作》的评述来对其中一种文体――论著体文学评论进行浅析。

论著体是文学评论中最常见、最严谨也是最重要的样式。它是“比较系统地阐述某种文学观点或评价分析某些文学现象的文章体式”。由于这种形式有利于作者细致深入地表达各种见解,因此受到评论家的广泛的喜爱,许多重要而复杂的文学问题,都是用论著体文学评论形式来讨论和阐释的,“它是文学评论中的重型武器”。作品规模“既可以是数以十万言的专著,也可以是数千字的论文”,就这一点来看,李健吾先生的《边城――沈从文先生作》属于后者。而从内容上将论著型文学评论分类,可分为作家论、作品论、思潮论。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作品论和作家论较为发达。作品论是以文本为主,可就单个作品谈作品,也可对多个作品进行综合研究。作家论则是以人为主,可以总评作家的一生,也可侧重于创作风格、艺术技巧、思想观念、社会理想、道德修养等各个方面。而李健吾先生这篇文章则是将两种类型巧妙融合在一起。他通过对《边城》这部作品的分析,特别是与《八骏图》的对比,一方面突出对《边城》的喜爱,另一方面更是对沈从文先生的创作风格的肯定及赞赏。

“我不大相信批评是一种判断。一个批评家,与其说是法庭的审判,不如说是一个科学的分析者。一个批评家,第一先得承认一切人性的存在,接受一切灵性活动的可能,所有人类最可贵的自由,然后才有完成一个批评家的使命的机会。”以一个欣赏者而非批判者的身份去评论作品与作家,这是赏读这篇《边城――沈从文先生作》之初笔者对李健吾先生最大的印象。作为一个批评家,他所持有的谦虚、客观与尊重的态度实在难能可贵,李建吾先生那份对好作者好作家流露出的丝毫不吝啬赞扬的勇气也着实令人佩服。

文章的前半部,用较大的篇幅写了作者自己所说的“正文以前的两句加官”,看似与此篇评论文主题无关,实则彰显了作者李健吾进行文学批评时的底线和原则,即要尊重作者,充分考虑作者的创作初衷,而不能单从批评者一厢情愿出发,盲目否定批判。这也是这篇批评的主题之一,作者由此奠定了整篇文章恳切作评的基调,从而开始进入文章正题,即对沈从文及其《边城》的评述。全篇文章均是从正面进行评价。在评价沈从文先生时,说道“他热情崇拜美。在他艺术的制作里,他表现一段具体的生命,而这生命是美化了的,经过他的热情再现的。大多数人可以欣赏他的作品,因为他所涵有的理想”“他从来不分析,一个认真的热情人,有了过多的同情给他所要创造的人物,是难以冷眼观世的”在李健吾看来,沈从文眼里的笔下的美好是难以模仿的。而在讲到《边城》时,他说这是一部谐和的杰作,“细致,然而绝不琐碎;真实,然而绝不教训;风韵,然而绝不弄姿;美丽,然而绝不做作”。或许很多人认为这样的评论缺乏批评家理应具备的针砭时弊的气质,会显得过于中庸。其实不然,他的赞许同样深沉,同样有着坚定的立场,在文章最后一段比较《边城》与《八骏图》时,李健吾如是说道“如若有人问我,‘你欢喜《边城》,还是《八骏图》,如若不得不选择的时候?’我会脱口而出,同时把‘欢喜’改成‘爱’:‘我爱《边城》!’”,对好作品的肯定如此体现出来,从而让读者也坚定起来。

就笔者自己看来,抛开这篇文章评价者的身份,仅作为中国文坛上一位普通读者,通过李建武先生的介绍,对边城,特别是对沈从文先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前对沈从文过于通俗甚至有些粗俗的的文学语言一直持以排斥的态度,这篇文章却足以将从前的怀疑打消,转而开始理解并佩服沈从文先生内心的那份纯净,开始欢喜先生笔下美好的世界和淳朴善良的人。单就这一点来说,李健吾先生的这篇批评文是到位的,他搭建起的一座桥让读者可以重新审视沈从文,发自内心的佩服这位普通却最伟大的文学巨匠,而丝毫不显牵强。例如:在讲到沈从文先生塑造人物时,“我必须邀请读者自己看下去,没有再比那样的生活和描写可爱了。可爱!这是沈从文小说的另一个特征。”想必看到此处的读者都会会心一笑,因为除了沈从文先生塑造的人物是可爱的,沈从文先生是可爱的,倾力推荐的李健吾先生同样可爱。这让读者如何不想要重新品味那些从前看来并不特别的人物,是如何“可爱”的?

具体谈到这篇文章的特点或者优点,就如前文提到的,这是一篇将作家论与作品论相结合的作品。事实上,作品论、作家论和思潮论这三种论著体文学批评的三基本体式,是“可以相互包容,交错”的。但同时容易犯杂乱、浮泛的毛病。这就要求作家在写作时必须把握主要指向,清楚自己究竟重点是在论“人”,还是论“文”,又或是论“潮”,应做到心中有数。李健吾先生写作《边城――沈从文先生作》便是如此,从文章开头其实便可明确,李健吾强调批评家必须充分尊重作者意愿,不能盲目批判。因此该文章评价的重点就落在沈从文先生上,而《边城》这部作品只是为了更好更形象具体的论述沈从文的一个辅助论据。因此整篇文章虽看似杂乱,但实际分析起来则是中心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推论合理,更为特别的一点则是前面也提到过的作者的评论中所带有的情感较为细腻。多数时候,我们所看到的评论均从先在的理论与概念出发,这些文艺批评缺少甚至没有面对艺术的心灵体验,也不传达对最有生命力的艺术质感的指引、呵护和有意义的评价。因为他们对诉诸于灵魂才得以体验,言说的美没有了表达力。艺术是一种灵性的活动。没有体悟,何以言说?而当下的教育体制之下培养出来的评论家,都不是考心灵思维,他们接受前人的思想唯独没有看到他们作品里多姿多彩的魂灵。而李健吾先生的这些评论更像是内心感受。恬静、优雅、细密,但它具有具体、细致和情感的力量。这种印象的、直观的、感悟的评论依靠了《边城》风格的影响,更是《边城》里蕴含的沈从文的艺术之心的自然要求。

其实写道此处,当自己在李健吾先生的评论中折服在沈从文先生以及《边城》魅力中时,才发现,这篇论著体评论同样也可算得上是一部随笔体评论,是抒情的艺术。整篇文章用优美的文字建构出了读者与沈从文先生的华丽的桥梁。即保留了论著体的严谨、清晰与完整,更给人以随笔体的文学审美感受,让读者在理性与感性中达到最深的感受。这便是是一篇成功的文学评论作品所达到的不可多得的最好效果!

作者简介:卢秋竹(1993.3―),女,汉族,重庆市万州区文学学士,就读于重庆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文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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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文学理论著作:沉淀后的突破

说起儿童文学理论批评的当下处境,每每都会听到一些牢骚,类似的牢骚儿童文学研究背负了十几年甚至更久。虽然这也是发现和提出问题的一种方式,甚至有时是必要的方式,但正像王泉根教授说的那样,目前的儿童文学“需要的是实干而不是抱怨”。几年的实干之后,儿童文学理论研究在2006年不能说是取得了丰收,但起码显示出一种生气勃勃的景象。

2006年年底,看到了吴其南的新著《守望明天――当代少儿文学作家作品论》(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方卫平的《方卫平儿童文学理论文集》(明天出版社出版)、朱自强与何卫青合著的《中国幻想小说论》(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舒伟的《中西童话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可以说,整个2006年(连同2005年末)出版的儿童文学理论著作毫无疑问成为这一年儿童文学界不可错过的风景。这些著作还包括《中国少年儿童电影史论》(张之路著,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儿童文学论》(朱自强著,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出版)、《儿童文苑品评录》(张美妮著,新世纪出版社出版)、《能歌善舞的文字》(金波著,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为了儿童的文学》(金波著,湖南教育出版社出版)、《儿童文学与中小学语文教学》(王泉根、赵静等著,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重绘中国儿童文学地图》(谭旭东著,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图画书:阅读与经典》(彭懿著,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童话创作散论》(谢乐军著,太白文艺出版社出版)、《儿童文学创作论》(王瑞祥著,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等等。儿童文学理论研究的很多问题在这些著作中得以阐释或被提出,甚至这些著作本身又隐含或生成了很多问题,儿童文学研究正是在对于各种“问题”的思考过程中越行越远。可以说,儿童文学研究在今年的确出现了“新的拓展”,而非重复性研究。

儿童电影有了“历史”

首先是张之路的《中国少年儿童电影史论》给了儿童文学界一个惊喜:是啊,早就应该有这样一本书了!在中国电影百年之际,儿童电影终于也有了自己的“历史”。从1922年算起,中国儿童电影已经历了80余年的历程,虽然几十年来也有不少关于儿童电影的论述,但大多零零散散、只言片语,即便偶有富有见地的研究也被淹没了,在大量的史中又难见儿童电影的踪影。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史论可以说是在这块空白之地上砌下了第一块砖。它不但留存了许多史料,而且梳理了学界对“少年儿童电影”的种种定义和印象,尝试着对中国儿童电影进行了最初的阶段划分和分类。虽然,像作者所说,由于“在电影理论上既孤陋寡闻,又缺乏理论素养和训练”,“书中一定有不少疏漏和错误”,但是,无论作者本人和后来人对这块砖是多么地不满意,他们都要在这块砖的基础上往上垒,这个领域的研究也才能向着系统、严谨并极具学理性的方向发展。

图画书的“狂飙突进运动”

整个2006年的下半年,儿童文学界甚至是所有关心儿童文学的人都被彭懿带着图画书从南到北、从北到南的宣讲激荡得热血沸腾。彭懿的研究经常是走在本土创作的前面。虽然最近几年,儿童文学界和出版界都相当关注图画书,但是能够熟悉图画书的历史、图画书的文本特征的人,却没有几个,原创图画书的创作仅仅处在起步阶段,因此,这部《图画书:阅读与经典》对很多人来说便是一部迟到的教科书:从结构到方法,从史料到评析。同时,在铺垫基础、展现图画书魅力的同时,彭懿也告诉了我们研究图画书的难度:从他对封面、环衬、扉页、封底、拆页与散页、色彩、节奏、方向等方面的介绍便可看出,图画书的阅读和研究绝对绝对不是我们惯常的文字阅读和研究,它需要新的学术素养和知识储备。但是,就研究来说,彭懿的著作还仅仅是个基础,不过,是一个铺垫得比较规范、踏实的基础。

教育的文学与文学的教育

最近几年,随着语文教改的推进,儿童文学与中小学语文教育的关系成为儿童文学界和教育界的一个热点话题,“中小学语文教学改革以及新课标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就是使儿童文学重新走进语文教材和校园文化建设”(见《儿童文学与中小学语文教育》)。我注意到王泉根教授在此用了“重新”一词。“重新”针对的是上世纪后半叶儿童文学与语文教育的“分家”。这个现象很有意思。恰恰是从上世纪后半叶开始,文学的教育功能被空前看重,儿童文学被直接表述为“教育儿童的文学”,也正是从这时起,儿童文学被从语文课本中剥离,也就是说,加强了文学中的教育性,削减了教育中的文学方式。所以,在今天,一批学者强调儿童文学与语文教育的结合,不是儿童文学教育工具论的死灰复燃,不是号召作家本着“教育儿童”的目的去创作,而是正视儿童文学与语文教育的“亲缘”关系(而非同一关系),二者携手面对他们共同的对象――少年儿童。 王泉根、赵静等合著的《儿童文学与中小学语文教育》在这项工作的学理依据、途径和具体方法上都提供了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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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厚重的儿童文学史论著作

历时六载,近80万字的《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史》(辽宁少儿出版社出版)终于问世了,它是张永健教授学术生命的又一新亮点,是张教授及其同仁披荆斩棘,用心血凝结成的一部儿童文学史杰作。

这部跨越百年,涵盖一百多位儿童文学作家的巨著具备以下几个重要特点: 首先,内容广博,覆盖面大,不仅包容了从世纪初到世纪末百年大陆儿童文学作家及作品,而且首次将台港澳的儿童文学创作纳入视野,填补了历来儿童文学史写作的一大空白。为了写作台港澳部分,张教授不仅与台港澳儿童文学界建立了良好的联系,还亲赴台湾香港,获取第一手翔实准确的写作材料。其次,具有系统化,专业化的特点。《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史》以时间为经,作品体裁为纬,完整勾勒了中国20世纪儿童文学史的辉煌历程。它共有五编,以时间为序分别是“五四”前后的儿童文学;30-40年代的儿童文学;50-70年代的儿童文学;80-90年代的儿童文学;台港澳儿童文学。每编以体裁分类论述,涉及儿童文学理论、诗歌、散文、戏剧、小说、童话寓言等,进行了细梳剔理。读此书,百年来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作品基本上都在掌握之中。 第三,视野开阔大气,文字优美畅达。《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史》采用了“史、述、评”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结构模式,史料的占有、分析和研究十分翔实,宏观概括与具体的作品分析相结合,理性的评说与感性的领悟兼备。既有对儿童文学作家的客观评说,又有对文本的细读深思,对每位作家、每篇作品都本着客观公正的言说态度,不偏激不随意贬抑,不阿谀不一味奉承,一切从文本出发,从事实出发,给予冷静的评说。

在这部史著里,体现了著者深刻而独到的儿童文学的学术观点: 一、百年儿童文学史是一个从“非自觉”到“自觉”,从训诫到对话,从教育视角到审美视角的发展过程。在漫漫的发展历程中,对待儿童的态度实际上体现了社会发展的程度,文明文化发展的程度。 二、百年儿童文学史既表现为鲜明的开放性与吸纳性,也表现为深厚的民族性和本土性,实则是二者的和谐统一。中国儿童文学史诞生之初,就植根于中华深厚的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并在民族精神和现实生活的滋养下不断成长壮大,彰显着中国气质和风骨,极具中国魅力和时代气息。同时,它又是开放的,与世界儿童文学发展的潮流合辙,以鲜明的开放性和民族性活跃着自己的生命,创造着自己的辉煌。 三、以文本为事实响亮地回答了儿童文学何为的问题。同时它细致周到地清理了百年来儿童文学发生发展的脉络,心平气和地探讨了百年风雨路程的得失对错,将经验教训的总结渗透在字里行间,这样,这部史著就像一个罗盘定针,为未来的儿童文学发展提供一些思路,也将有助于现在和未来的儿童文学写作者和研究者更清晰地明白自己的责任和方向。

《20世纪中国儿童文学史》是一本扎实厚重的史论著作,是对百年儿童文学的宏观审视 与展望。它的出现是冷清的儿童文学理论领域的一大喜讯,它标志着儿童文学领域的研究队伍进一步壮大,理论话语的强化,为儿童文学研究涂抹了一笔鲜亮的颜色,对推进儿童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无疑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甚至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儿童文学的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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