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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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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府谷县****(****年—****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作如下规划:

一、人口形势

****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预计全县总人口到****末可以控制在20.6万人以内,人口再生产进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时期,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等新的婚育观念正初步形成。计划生育工作格局逐步由人治转变为法治;工作思路逐步变管理为服务,逐步建立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激励机制,全县独生子女领证率预计将达到40%以上。2002年6月被省委、省政府验收命名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并连年完成年度人口计划目标,为****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但是,当前全县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计划生育发展的难度很大,困难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足。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对抓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到位,讲话多,办事少,一谈到实质问题,不是没时间,就是顾不上,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只落实到口头上,写在文件上,而不是按上级要求,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在县级相关部门中,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计划生育系统的事,其它部门只是配合,影响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在部分群众中,随着“一法五规”的相继出台,误认为计划生育放宽了,没有以前那么严了。在我们的计划生育干部中,群众观念不强,习惯于对群众提要求,做指示,把群众当作管理的对象,没有形成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更谈不上对群众搞好服务。

(二)人口数量过多依然是首要的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

尽管目前全县的生育水平已经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然而,由于人口基数大,受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今后每年出生人口和净增人口的绝对数仍将很大,加之又一次生育高峰期的出现,预计****期间平均每年净增人口将超过1600人。****年全县总人口将接近21.5万人。巨大的人口数量,将给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就业、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造成很大压力。同时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很不健全,子女在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养老、医疗护理等方面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在一些群众中仍根深蒂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自然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村实行“一孩半”生育政策后,计划生育工作难度更大,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依然是必须长期坚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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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对策分析

摘 要:在国家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下,企业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受到重视。本文简要分析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现状,并提出了完善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相关策略,为企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作参考。

关键词: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1

计划生育一直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大事,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人口的变动对我国经济发展有很大影响,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更要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以适应当前的经济水平。目前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企业必须调整计划生育管理策略,采取有效办法解决现在所面临的困境。

一、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现状

(一)体制不全:当今的企业计划生育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的最主要原因是缺乏科学的管理体制。企业运作的重点在于如何提高经济效益,因而企业的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生产当中,忽视了计划生育的工作。在企业发展的同时,计划生育工作一直缺少有效的管理体制,随着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计划生育的工作日益严峻,长此以往的放任政策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人员流动较大:因为经济水平和工作要求等诸多因素,企业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在这些流动人口中,也包括许多适孕年龄的人,这些人大多没有稳定的生活环境,企业对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更大的压力,具体的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多困难。当今的婚恋观念也发生变化,婚配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人们在择偶时不再受地域的限制,跨省市的婚姻形式在不断增加,这也加大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除此之外,企业新员工的数量也在持续增长,对于新员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缺少合理安排,新员工的婚育状况将受到影响,成为计划生育管理的漏洞。

(三)员工缺乏责任意识: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困难还体现在员工的观念和意识上,企业员工普遍对计划生育工作存在偏见,认为计划生育对其个人生活带来很大限制,缺乏计划生育的责任意识。计划生育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通过长期的管理来实现其价值,责任意识是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不可或缺的要点,在企业大部分员工的轻视下,计划生育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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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论文摘要:关键词:人口与计生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管理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力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即,计划生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计划生育工作应该怎么办?在新形势下就要求计划生育必须改变过去只注重控制人口数量,忽视提高人口质量、把优质服务只看作是技术问题、忽视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只追求拓宽服务领域、忽视技术服务质量的倾向。因此,迫切需要立法。经过多年的酝酿,于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正式颁布实施。《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一、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规范社会成员及集体在开展社会活动中做出各种实际行为的准则。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强盛与否的命运。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举一止与芸芸众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所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计生工作人员手中。怎样实现广大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交换?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实现。因此,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具有三个必要性:

(一)具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强化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之所在。特别是《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顺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依法行政,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构建以宪法为主线,以《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法制体系,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和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历史。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育工作,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与计生工作直接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人类进步,为人口与计生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官贵民贱”的观念,纠正认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强调法律对“民”的强制性的旧的、封建的观点;克服“依习惯行政”的做法和观念,认为有些做法过去就是这样的,甚至效果不错,现在也可以照旧这样做。实际上,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不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依法办事,既可以强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三是开展服务,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从依法行政角度讲,突出的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七个不准”的规定。

(三)具有合理调整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节育行为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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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心得体会

通过近几天的学习,使我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也为我今后工作理清了思路,拓宽了视野,下面我就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淡淡自己的体会。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政府政策和地方条例进行调整控制,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比较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力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加快,相关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化,原来的工作方式不能适应工作的开展,迫切需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的步伐,改变工作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颁布实施。《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特色综合治理人口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规范社会成员及集体在开展社会活动中做出各种实际行为的准则。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强盛与否的命运。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举一止与芸芸众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所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计生工作人员手中。怎样实现广大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交换?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实现。因此,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具有三个必要性:

(一)具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顺应潮流,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的为中心,强化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之所在。特别是《法》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顺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依法行政,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构建以宪法为主线,以《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法制体系,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政府和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的。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育工作,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与计生工作直接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人类进步,为人口与计生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一是必须正确认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官贵民”的观念,纠正认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强调法律对“民”的强制性的旧的、封建的观点;克服“依习惯行政”的做法和观念,认为有些做法过去就是这样的,甚至效果不错,现在也可以照旧这样做。实际上,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不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依法办事,既可以强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三是开展服务,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从依法行政角度讲,突出的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七个不准”的规定。

(三)具有合理调整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节育行为的必要性。实行人口与计生依法管理是维护群众民利,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计划生育从根本上来说是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群众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众既有按有关法律和政策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也有获得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意志,从而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力。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只有坚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实保障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才能维护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

二、基层人口与计生依法行政之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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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浅谈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14(C)-0008-01

计划生育工作是关系国家繁荣昌盛、长治久安的一项国策,油田企业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必须严格贯彻落实这项基本国策。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对全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话虽不长,却字字精炼,为新时期全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内涵不断丰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大大加重,作为各项任务的一线落实者,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好坏,关系着企业能否真正落实好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在整个油田计划生育工作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基层党支部作为各项工作的火车头,对于计划生育工作既要统揽全局,负总责,又要亲自抓、具体抓。笔者认为,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指导思想明确,教育引导经常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事关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必须完成和落实的艰巨任务,作为基层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支部班子思想一定要统一,认识一定要提高,指导思想一定要明确,对为什么抓、抓什么和怎样抓的问题一定要认真思考,心中有数。要自觉学习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规,树立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油田各项建设的战略作用,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基层的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当中去,树立要我抓,到我要抓、自觉抓的历史责任感和工作的使命感。在此基础上,基层要加强对全体干群的针对性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官兵的思想重视程度。

二、目标任务清楚,工作思路清晰

有目标,工作才有动力;有目标,工作才不盲目。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对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的加大。面对繁重的任务,基层支部一定要时刻绷紧计划生育工作这根弦,不得有丝毫的松懈。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困难更多、矛盾更尖锐、情况更复杂,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眉毛胡子一把抓,就不可能顺利完成任务。支部班子在领导单位开展计划生育时,工作思路一定要清晰,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抓些什么、先抓什么、后抓什么,要胸有成竹,思路明晰。因此,党支部在抓计划生育工作时,应该加强统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找出工作重心,做到有的放矢。对于干群婚恋情况、家庭情况和生育情况等各个方面必须心中有数,认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指示和教育任务,要认真领会意图,找到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并做好传达学习和任务落实,确保上级的任务指标能够层层分解、层层下达,落到实处。

三、措施办法得当,组织协调有力

油田这个特殊的企业,人员来自五湖四海。虽然通过多年的计划生育教育,广大干群对计划生育工作能够接受,计划生育的意识有所转变和提高,但是对于部分职工,多子多福的观念依然存在于思想之中,导致计划生育工作有些复杂,计划生育工作依然是基层需要重点关注的一项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比较敏感,党支部在开展工作时应当贯彻思想引导为主的思路,尽量避免引起干群的反感,从而影响了单位的安全稳定和全面建设。因此,支部班子成员一定要认真研究工作的方式方法,措施办法一定要恰当,工作中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思想教育工作一定要到位,努力引导好单位职工;二是一定要做好带头模范作用,树立起一个好的榜样;三是在做好教育引导和谈心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计划生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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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与建议

[摘要]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构成了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企业计生工作一方面是贯彻我国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良好体现,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本文结合当前企业计划生育管理现状,对做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坚持贯彻落实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基层管理、改进计划生育奖励待遇政策的落实办法。

[关键字]企业计划生育;现状;问题;建议

一、做好我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意义

人口问题是21世纪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于中国这个人口大国而言,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其中,企业是一个中坚力量。做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能够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费用减少;有利于减少工作岗位的压力,增加劳动就业;由于人口减少,国家节省积累的资金也可用于资源的建设,使更多人享受到国家的福利,提高人口素质。

二、当前企业计划生育管理现状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我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也在不断地改革和完善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从企业的重视程度来看,大部分公司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公司召开公司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学习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布置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检查、考核计划生育工作。企业管理的具体内容有鼓励职工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具体要求包括严格控制生育第二胎、定期进行产期检查和保健等这些都比较全面。有的企业还与员工签订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从企业落实计生奖励待遇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实行了晚婚假、晚育假和计生手术公假、给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给独生子女职工住房奖励,报销职工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等措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企业计划生育管理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给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不少外资、私营等企业单位没有依法落实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节育手术费等措施。

三、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变,把企业本应承担的社会保障、公共交通、治安、教育、托幼、医疗卫生等社会功能转交给了社会,而这与现有的计划生育奖励待遇政策的具体落实办法不相适应,造成许多计划生育奖励待遇政策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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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企业计划生育政工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广电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经过了多年的探索实践,已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管理要素之一,对于转变职工及亲属观念、营造和谐家庭氛围、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工人员责任重大、任务光荣、地位重要。因此,研究如何加强广电企业计划生育政工人员能力建设,对于做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为企业注入生机活力,推动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广电企业计划生育政工人员基本素质能力

1.理论知识素养。理论是思想和行动的先导,没有理论上的储备,就没有思想上的清醒,更没有实际工作中的方向。作为一名合格的计划生育政工人员,一是要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只有强化理论武装,打好政治思想基础,才能时刻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打牢干好本职、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二是政工专业知识。业务素质是政工干部的“看家本领”,只有掌握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人事和技能培训等应知应会的政工业务知识,才能有效的指导开展政治工作。三是计生工作理论。脱离了计生工作的政治工作,是软弱无力、不接地气的形式主义,必须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学好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学好关于计生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成为计生工作的行家里手。

2.宣传教育能力。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是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中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也是推动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在企业全体员工思想中落地生根的基本前提。作为计划生育政工人员,一是要具备面向广大企业员工开展宣传教育的能力。要善于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在企业员工中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工作,使计划生育的基础知识、最新的政策家喻户晓,督促员工提升思想认识、自觉转换生育观念,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环境和氛围。二是要具备面向企业计生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教育的能力。

3.组织协调能力。计生政治工作日常环节多、接触面广、要求高,这就要求政工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组织协调能力,才能推进各项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组织能力。政工干部经常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会议和有关主题活动,这就要求政工干部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沟通能力。政工干部是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桥梁和纽带,要做好经常性的上传下达,还要善于争取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力支持,这就要求政工干部必须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才能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第三,计划生育工作往往需要争取工会、共青团及有关群众组织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同时,计划生育工作还需要与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利益相结合,积极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解除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政工干部必须发挥好协调作用,才能协调处理好上下之间、同志之间、内外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形成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如何提高广电企业计划生育政工人员的素质能力

1.建立选人用人机制。“非常之事,必待非常之人,方建非常之功”,要做好计划生育政治工作,建立好选人用人的机制是基本前提。一是要建立“公开选拔,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制度。广电企业的人事部门和计生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计生政工干部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细化选拔任用的具体规定,从年龄、学历、能力、作风等各个方面,划定计划生育政工人员的准入“门槛”,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计生政治工作的岗位上来。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政治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政治工作在宣传、教育、培训、办事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细则,明确工作的程序、权限、要求和方法,严格规范工作行为,促进计生政工人员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

2.建立系统培训机制。全面、系统、接地气的业务培训,是提高素质能力的根本手段,必须采取综合施策、多管齐下的方式,建立起全面、系统的培训机制,快速提升企业计划生育政工人员的素质能力。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要紧贴当前广电企业实际,特别是新时期计生工作的难点和重点,着力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灵活采取以会代训、以考促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政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生政工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坚持岗位锻炼。要积极倡导“业务是立身之本”的观念,鼓励计生政工干部立足岗位、立足实践,在“干中学、学中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比武,形成“学政策、学业务、比能力、比贡献”的良好风气,激发其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深化学历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进计生工作业务技能、政治工作、信息化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学历培训教育和继续教育,使计生政工干部及时掌握和更新各项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学历水平,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四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企业党委要定期开展“优秀政工干部”“优秀计划生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将计划生育政工人员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典型牵引”的良好效应,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扬计生干部敬业奉献、深钻细研、务实高效的崇高精神和品质,向社会、企业展示良好的计生政工干部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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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有效性研究

摘要: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制度已经执行多年,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随着国家建设与经济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我国自2004年起,对农村计划生育实行创新的奖励扶助制度,以求能够促使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并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效率,推动我国农村计划生育的进一步开展。本文主要针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问题提出奖励辅助资金管理、提升计划生育社会影响等的策略,以供计划生育工作者参考。

关键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有效性;经费管理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1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农民对计划生育的认识也在逐渐提高,这为我国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一些较为落后地区依然受到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对计划生育有抵触情绪,这不仅不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2004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并制定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并希望能够通过执行这项制度,促进农村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稳定农村的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而保证农村的稳步发展。在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即是对奖励扶助资金的管理问题,因此本文将着重探讨如何管理这笔重要的经费。

一、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

1.效益整体性

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使人口数量和人口素质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发展相协调,并且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因此,计划生育的效益不是某一地区或者是某一阶段的效益,而是区域之间以及代际之间的整体效益,其体现了空间与时间上的有效统一。根据当前政府理论的要求,计划生育既能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带来效益,同时又为国家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其支出部分也应当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

2.决策单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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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计生建设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封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抓好我县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奖励优惠政策、婚育新风、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五进农户”活动,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的条件,提高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得慰藉,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农村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进农户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各乡镇、有关单位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要对农村的资金、投资、科技信息投放等,凡是能落实到农户的都要体现出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

1、县农业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地、承包地,在承包到户和招标等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享有优先经营权;退耕还林项目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

2、县畜牧部门:优先鼓励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畜禽,繁育良种,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并无偿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每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计划生育家庭免费举办8-10期养殖技术培训班。

3、县水利部门:(1)免收承包鱼塘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水利费用,其它用水项目的水利收费按政策予以优惠。(2)在兴办小企业需要申办取水许可证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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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促进新农村建设意见(县)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封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汴办〔20*〕28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奖励优惠政策、婚育新风、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五进农户”活动,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的条件,提高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得慰藉,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农村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进农户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各乡镇、有关单位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要对农村的资金、投资、科技信息投放等,凡是能落实到农户的都要体现出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

1、县农业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地、承包地,在承包到户和招标等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享有优先经营权;退耕还林项目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

2、县畜牧部门:优先鼓励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畜禽,繁育良种,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并无偿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每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计划生育家庭免费举办8-10期养殖技术培训班。

3、县水利部门:(1)免收承包鱼塘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水利费用,其它用水项目的水利收费按政策予以优惠。(2)在兴办小企业需要申办取水许可证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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