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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规范车辆停放的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银川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根据本市车辆增长和停车场发展的情况,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投入。
鼓励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开办停车场。
第四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车辆停放和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永宁县、*县、灵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车辆停放和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规划、建设、工商、价格、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道路停车场的管理,规范道路停车场管理者的确定与监管行为,根据《**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的确定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停车场是指根据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编制的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设立的,并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第三条(责任部门)
**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负责组织、指导本市道路停车场监督管理工作。
实行城市交通运政、执法一级管理区域,由市运输管理处承担道路停车场的具体管理责任,并可委托相关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的道路停车场具体管理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但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站)、道路客货运输场(站)、营运性停发场和私人停车场所除外。
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五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市公安机关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土地、城建,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护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为加强我区道路外收费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场秩序,提高停车场经营管理和文明服务水平,推进停车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创建宁波市文明停车场的要求,决定自20*年1月9日至20*年1月31日,对我区道路外收费停车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创建宁波市文明停车场活动为指导,以“加强停车场管理、推进停车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停车场经营和服务水平、展示文明窗口形象”为目标,以《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文明停车场评选管理办法》为依据,力争我区收费停车场全部达到“手续健全、设施到位、管理规范、服务良好、环境整洁、治安隐患消除”的文明停车场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
成立停车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长彭朱刚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施惠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童经纬任副组长,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处、*工商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明办主任汪光辉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综合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各相关单位、街道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指挥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重点
本次收费停车场专项整治的重点是解决前期调查排摸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如未到交警与物价部门办理收费审批手续,擅自对外经营,不规定标准收费;停车场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到工商与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无照经营,偷税漏税,乱开发票;停车场管理人员配置不足、服务意识差、内部卫生脏乱差以及停车场内部或周边存在治安隐患等。重点整治对象:一是城乡结合部停车场;二是货运停车场;三是城区大中型停车场;四是存在问题较多停车场。
四、工作内容
摘要: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私人出行机动化程度加剧,停车需求迅速增长。由于停车资源贮备不足,停车矛盾逐渐上升为城市交通的主要矛盾之一,直接影响了城市的交通效率。文章综合停车场规划与管理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例,在对停车场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基础上,提出缓解和解决停车问题的相应对策。
关键字:停车规划布局;停车管理对策;停车场
1 引言
车辆停放是城市交通过程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于城市中车辆来说,有行驶也必有停放,每一次出行的起终点,都存在着车辆停放问题。由此可见,停车问题对一个城市交通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妥善处理停车问题,对解决道路交通拥挤,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等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大城市的汽车拥有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由于城区停车设施供给的增加受到土地、资金等制约,城区停车资源全面告急,停车需求与供给矛盾异常尖锐,静态交通设施规划和建设滞后、管理手段效率低下等问题已经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城市动态交通的正常运行。
解决好城市停车问题是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微观层面,应提高泊位供给能力,控制停车需求;从宏观层面,停车问题涉及到政策法规、体制、管理、投融资等诸多方面。因此,为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处理好停车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应在加快停车场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停车场建设和发展现状,提出停车场发展政策的相关建议,引导城市停车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停车场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个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较为普遍,具有共性[1]。经分析,大致可列为以下各个问题。
摘 要:从职责和法律法规入手对目前我国城市停车业务管理体制现状进行了研究,并对停车业务架构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停车管理和服务行业的物联网需求,为停车行业的信息化发展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停车管理;物联网;智能交通;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302(2014)12-00-03
0 引 言
停车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的交通秩序,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停车资源来最大程度满足停车需求,解决我国城市停车问题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因此,充分了解停车管理与服务的管理体制和业务,挖掘停车业务信息化需求对于解决城市停车问题、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
1 停车业务管理现状
1.1 行业管理职责
停车行业的管理职责主要设置在市级及市级以下层面,主要职责包括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停车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等。涉及的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发改、公安、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质监、工商、税务、园林绿化、民防和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
摘要: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是城市停车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停车政策的关键措施。本文通过路外、路边停车收费方式的现状分析,针对不同收费方式的优缺点,提出了路外、路边停车收费未来将会采用的方法,同时,对停车收费管理在定价程序上、调整机制上给出了初步改善建议。
关键词:停车管理;路外停车;路边停车;收费方式
1 引言
当前,我国城市停车问题十分严重,一方面路边停车泊位和中心商业区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另一方面路外大型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闲置,停车收费管理不当是造成这种供需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路内、路外停车收费标准,各地市都依据国家发改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各自的收费价格及管理办法,但各城市在停车收费方式上不尽相同,经济发达城市采用预付式停车票、咪表、集中式计时器等收费方式,随着手机的普及,也先后出现了用手机支付停车费的收费方式。
2路外停车收费管理
针对路外停车收费管理,一般都交由物业或经营公司进行收费管理,物业或经营公司根据政府指导价,制定自己的收费标准,多数物业及经营公司为了树立全新的管理形象,停车收费方式正在走向由人工,预付式停车票等方式走向完全电脑收费管理。现阶段下,停车场收费系统主要采用以下4种技术:
(1)磁卡作为时租卡和月租卡
采用自动发卡和自动收卡设备造价较高;
摘 要: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对城市整体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可以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因此,该文在研究中主要以停车场为重点,探究停车场的规划与设计方式,进而强化停车场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实现停车场规划和设计的目的。
关键词:停车场 规划 设计方式 研究
中图分类号:U4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9(b)-0040-02
现阶段,在城市车辆迅速增加的环境背景下,其停车需求日益增加,并逐渐形成“停车难”的发展现象,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规划。因此,停车场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满足出行交通的公共设施,而是将汽车交通合理化和规范化的有效管理手段,对城市动态交通进行有效控制,进而实现城市交通的高效管理。在实际规划设计中,停车场的规划与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限制汽车的出行,以解决不必要的停车问题为原则,积极倡导共乘形式的乘用率结合公共交通发展,进而实现停车场规划和设计的主要目的。
1 宝应县停车场现状与问题
1.1 宝应县停车场现状
宝应县停车场的规划范围主要是东到经十六路,南到纬十四路,西到京杭大运河,北到纬一路,共计规划面积为102.21 km2,其规划时间为近期2014―2020年以及远期2020―2030年两个时间段。目前,宝应县小汽车的保有量为1.93万辆,平均每1 000人有57辆;停车交通分区主要根据自然界线和行政界线以及用地布局进行停车交通区的合理划分,共计5个停车分析中区和33个交通小区。就停车场整体情况来看,其泊位数为504个,占总数的3.02%,其中路外停车场有9个,总泊位数为181,整体发展相对较为缓慢,停车规模也相对较低。路内停车场有10个,总泊位数为323,集中在学校与商业区,一般占有非机动车车道的较多。在配建开放情况上看,其对外开放性停车场通过现代科技技术,可以进行泊位资源的实时分享,有效缓解停车需求。宝应县开放性停车场共有15个,总泊位数为584个,多为商业餐饮或者是公园等类型建筑[1]。
1.2 宝应县停车场现存的问题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实施市、区两级联动,促进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三力合一;采取挖掘道路停车资源、高标准建设配建车位、增加公共停车设施、用好用足存量车位、经济补偿欠缺车位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停车场(库)建设规划,加大建设与管理力度,不断改善停车环境,打造破解“停车难”的*模式,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
本意见所称停车场(库)指道路以外机动车停车场(库),包括自行式停车场(库)、机械式停车场(库),广场式、地下式和多层式停车场(库)。
本意见所称的分区是指根据《*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划分的Ⅰ、Ⅱ、Ⅲ三个区域。
Ⅰ区:老城核心区(环城北路~天目山路~保俶路~北山路~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万松岭路~江城路~环城东路等道路所围合的区域);
Ⅱ区:除Ⅰ区以外的老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6个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