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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宣传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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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法制宣传教育安排计划

性地工作,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和内容。局将编印《统计行政执法手册》统计法制工作经验汇编》和办好统计法制网页等途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要不拘一格。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要、编写统计法律法规授课教材、教案。要“统与学”统计工作实践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查与宣”边监督检查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罚与教”让统计在奖励中统计法律法规再教育;曝与释”加大统计典型案件的曝光面,以案释法。

学习十七大精神,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思想为。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制”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各级统计局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为,全国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等工作多样的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外地,

一)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各级统计局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年度普法,年度普法措施,稳步统计“五五”统计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

隆重纪念《统计法》公布周年。纪念活动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宣传旬的活动起来,

二)统计法》公布周年纪念活动。要因地制宜地多样的纪念活动。举办纪念座谈会、知识竞赛、征集书画作品、举办文艺晚会、电视宣传评选惩办先进等活动。统筹,早作安排,掀起统计普法的新高潮。

三)加大对各级党政的普法。局对市、县(区)分管统计工作的培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规定的并组织检查讲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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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20**年,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为重点,结合全国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一)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各级统计局要按照《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确定年度普法重点,落实年度普法措施,稳步推进统计“五五”统计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

(二)广泛开展《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通过举办纪念座谈会、开展知识竞赛、征集书画作品、举办文艺晚会、电视宣传以及评选表彰先进等活动,隆重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要把纪念活动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宣传旬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早作安排,掀起统计普法的新高潮。

(三)继续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的普法力度。省局对市、县(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培训。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规定的落实,并组织检查讲评。

(四)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全国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早准备、早筹划、早启动;要加强分类指导,区分对象和层次,根据不同的工作特点和时段,安排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提高教育实效性。

(五)加强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的法制学习教育。认真抓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的意见》的贯彻,提高统计局领导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要落实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要拟制学法计划;要采取党组(党支部)中心组集中学,举办机关法制讲座等形式进行研讨学习;要抓好学法的时间、内容和人员的落实。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政府《行政执法证》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证》的培训与考试;要借助各类办班、统计从业资格上岗培训等,抓好继续学习教育,更新、充实统计法律知识。

(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省局将通过编印《统计行政执法手册》、《统计法制工作经验汇编》和继续办好统计法制网页等途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要不拘一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要积极协调、认真编写统计法律法规授课教材、教案。要坚持“统与学”的结合,在统计工作实践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坚持“查与宣”的结合,做到边开展监督检查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坚持“罚与教”的结合,让统计违法对象在处罚中接受统计法律法规再教育;坚持“曝与释”的结合,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面,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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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法治宣传计划

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是保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举措。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提高全县统计系统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全县统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制定2020年统计法治宣传计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

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三年初见成效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各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刻把握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治国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要广泛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统计法规制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紧盯关键环节,提高普法成效

(一)抓“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联合各级组织部门、党校等,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要积极到党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大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学深学细学透原文,深刻掌握丰富内涵,正确指导统计工作实践。

(二)抓关键内容开展普法教育。推进各地、各部门、各专业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政府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把宣传宪法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统计法规制度作为普法教育重点,不断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对照统计督察标准要求,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学习《意见》《办法》《规定》,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对于重点部门、重点人员,要主动送法上门。

(三)抓关键途径扩大普法覆盖范围。采取编发、印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拓展延伸统计普法的渠道。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编印发放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普法宣传材料。借助“法律六进”活动载体,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服务和普及宣传工作。加强各专业普法力度,在各专业会议、培训中,增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内容,做到统计人员普法全覆盖。通过四上企业入库现场评估、数据质量核查方式,深入基层“送法入点”,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做好结合渗透,增进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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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根据**市司法局《**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司法所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理念:执法为民、热情服务、高效敬业、依法办事。

第二章机构

第三条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最基层的单位,是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由区司法局、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每个街道设立一个司法所,由区司法局提出意见,报区编制部门审批确定,名称统称为“**市**区××街道司法所”,为正科级单位,与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五条司法所的职能: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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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创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探索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经济生活逐渐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因此乡镇基层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迎来了新的挑战。本文基于笔者多年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验,详细的分析了基层计划生育宣教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创新宣传工作方法、意识和内容等改进措施,以便更好的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

关键词:计划生育;乡镇;宣传;人口

随着"十二五"规划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工作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尤其是乡镇基层,但是也给计生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步入了另一个发展阶段,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升入,新形势、新任务给计划生育宣传带来了新的困难。充分利用新时期宣传途径和媒介,改进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意识,创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方法和创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内容,成为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关键[1]。

1 新时期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存在问题

1.1乡镇基层对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足够重视 目前,许多乡镇基层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时,部分工作人员对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程度较低,通常认为计划生育宣教是一项无法快速取得成效和成绩的工作,不能够有效的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无法认识到计划生育宣教能够有效的转变人们的婚育理念、降低生育水平,甚至少部分人认为宣传工作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成绩不显著,部分人热衷于形式工作,轰轰烈烈的造势,但是仅仅是一阵风,不能够严格的执行宣传的内容,从而降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2]。

1.2乡镇基层计划生育宣传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目前,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老化,无法准确理解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理论,计划生育知识掌握的不准,甚至会发生错误的理解等,因此对于部分群众提出的疑问不能给与满意的答复,无法有效诠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3]。

1.3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 乡镇基层工作组织、部署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时,通常都是按部就班的模仿上级部门的安排,无法结合当地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实际工作脱节,不具备创新意识,仅仅流于形式和空喊口号,无法做到精心布置,没有针对性,导致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低下[4]。

1.4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短缺 乡镇基层单位财政收支较少,因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更是无法得到足够的经费保障,不能够充分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严重制约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水平,比如宣传教育工具落后,不能配置先进的笔记本、投影仪等宣传工具,宣传品仅限于单页,另外提供部分计生宣传品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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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综治办工作总结

1、完成我乡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乡29个村与__市铭鉴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并且每个村在明显处都悬挂律师的工作职责展牌和联系方式,共计29块。

2、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排查统计全乡共涉及6个合作社非法集资,分别是汇康、锦田、恒明、旭东、盛浩、鸿泰,涉及金额2354万多元。

3、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经过我们的认真准备,顺利的通过了上级的验收。

4、4月份进行了一次清理清查工作。凡无假外出,不计原由一律清回,将全部服刑人员纳入视野,经常使用手机平台,关注服刑人员的社会活动情况。现在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8人,上半年累计接收10人,解除7人,拒收2人,社区服刑转入刑释解教人员16人,监狱释放人员22人,总共纳入司法所管理的人员接近60人,涉及20个村,现在服刑人员趋于年轻化,而且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5、__功等人员防控工作。随时关注他们的动向,经常转转确保不发生大面积发宣传对联、反宣传标语事件,完成了已转化__功人员情况甄别和分类管理工作。我乡有原__功练习者9人,现已有6人纳入社会正常管理,还有3人未纳入。

6、网格化管理工作。上半年主要是网格规划图(电子地图)绘制,基础数据库建设和队伍整合。全乡共划分38个网格。

7、每月按时完成__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协调会议纪要、__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__乡重大矛盾纠纷月报。

8、 发放关于农村社区火灾事故通告290份,火灾社区宣传标语每村10条,统计社区弱势群体家庭3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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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要点

(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目标要求,健全单位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制定机关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考核,并将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指定专人负责普法工作,活动经费落实,定期开展活动,工作资料齐全。

(二)坚持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单位法律学习年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观看法制录相、法律知识培训、座谈会、交流会、学习园地等形式,使干部学法制度化、经常化;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年不少于40小时;有普法学习教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三)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有教材、有记载,并积极参加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教育活动。

(四)负责做好基层单位普法工作,开展专业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开辟法制专栏、设点咨询、悬挂横幅、举办培训、组装宣传车、法制文艺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辖区群众、执法对象的法律普及率达到95%以上,有各类宣传活动文字、图片记载。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单位的管理和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标准,严格依照法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各项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全年无违法事件发生。各项执法活动记录、资料齐全,执法档案规范齐备。

(六)健全完善单位纠纷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单位内部纠纷调处和两劳解释人员帮教工作,全年无纠纷激化和两劳解释人员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七)专项治理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难点问题,全年无因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的。

(八)按时参加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全区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培训,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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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所长优秀事迹材料

2014年,司法所在乡党委、乡政府及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体现在:

一、认真指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迎接2014年“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启动工作,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乡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乡“六五”普法规划》。配合乡党委、政府各个阶段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逐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以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一年来,在乡文化长廊编写法制宣传专栏12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4次,发送各种法律宣传资料600余份,受教育面达1200余人,针对本地区的突出问题和事件,做到边宣传边整治,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为推进依法治乡工作进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指导和管理村级调委会工作,全乡有乡级调委会1个、村级调委会9个、有调解员54人。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纠纷矛盾处理在萌芽之中。完善了早发现、早排查、早报告和及时调处的调处反馈机制,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变,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如2014年3月份,乡河口村洞下村民小组村民因遭受2009年“7·3”特大洪灾,该组村民大部分耕地农田座落在河口电站库尾,由于受河口电站大坝拦水影响,河水稍涨村民耕种的农田作物就被洪水淹没,造成减产或绝收,曾三次到电站关闸,致使电站停产、该村民小组二次组织十几人到乡政府要求对事件要作出处理。司法所接到该纠纷后,及时组织电站老板和村民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提出方案,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并同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由于调解及时,预防了矛盾激化和集体上访事件,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一年来,乡、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起,调解成功的74起,调解成功率达98.67%,挽回经济损失6.44万元,防止集体上访事件4起55人次。三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坚持专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村级每周排查一次,乡级每十天排查一次,并将排查结果每月及时上报到县主管局,对已排查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采取驻村工作组包干,明确专人负责调处,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无缝对接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和谐稳定,今年初,司法所根据年度目标管理,强化领导,因人施教,安置到位,为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克服和防止重新犯罪行为,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为帮助其顺利回归为根本,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管理为重点,实现了放出有人接、接回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的要求。2014年主要抓了:1、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全乡五年内有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16人,做到了人员清、数据准、去向明;2、建立了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基地,对符合基地工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尽量安排在基地就业。到目前为止基地就业人员1人;3、通过走访回访、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帮教,通过教育,进一步激发他们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4、成立帮教小组,开展“二帮一”的帮教活动,即一名刑释解教人员由一名乡干部、一名村干部进行帮教,签订连心书,采取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帮教措施进行帮教;5、对外出打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跟踪,掌握去向和具体情况;6、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家庭,协助办理了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7.积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及时发放刑释解教回籍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并同时开展安置帮教;8.对重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尤其对二次以上犯罪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重点跟踪管理,落实帮教责任制。司法所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一人一档登记管理,乡、村二级对帮教对象从精神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做到了刑释解教人员有地方落脚,有工作可做,有技术可学,有专人帮教,不脱管、不失控、不漏登、全年未发生重新犯罪人员。

四、深挖案源,强服务。为抓好法律援助这一工作,该所首先健全和完善了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落实了各项制度,同时结合把“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列入民生工程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扩大公众知晓率,拓宽法律援助案源,使更多的弱势群众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8件,接待法律援助来电、来访、来信咨询登记75件。

五、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按照县司法局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该所在2014年12月在接受6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举行了入矫仪式,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时事政策教育、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参与公益劳动,并建立了一人二档的档案资料(即服刑人员档案和服刑人员监管档案),有工作台账。到目前为止6名社区矫正对象表现良好,认罪服法,未发生漏管、脱管现象。

六、争取领导,抓好内部建设。2014年该所严格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认真履行司法所的工作职责,为此,司法所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原则,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密切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在抓司法所内部建设着力朝规范化方向发展中,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解决了许多具体问题和困难。2014年该所主要抓了司法所工作制度上墙公示、档案分类管理以及建章立制,逐步形成了管理有序、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的发展机制和工作格局,为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奠定了基础。

总之,该所深知肩上的责任,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平安和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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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经验汇报材料

实现好、保障好、维护好法律赋予妇女的合法权益,事关妇女成长进步、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安宁。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具有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职能。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法为民”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妇联等有关部门以服务妇女,提高其维权能力,原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家庭纠纷调解等工作。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组织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34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6.8万余份,展出图板680余块,及时调解家庭纠纷5万多件次,提供法律援助562件。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广大妇女的好评。具体做法是: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力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保障妇女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工作中,我们一是周密部署,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在“四五”普法规划和各年度普法计划中,把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重点普及内容,列入普法规划和计划,列入检查考核项目。二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十五”期间,我们针对大部分妇女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加大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先后开展了广场咨询、以案释法图板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入户”、“送法下乡村村行”等活动。先后多次组织普法宣传小分队、普法义务宣讲团等深入社区、农村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使广大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三是拓展载体,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妇女权益的保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权益才能得到保障。近年来,我们注重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特别是在全市“大普法宣传月活动”中,我们以“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为主题,会同市妇联等部门开展了“维护妇女权益、营造和谐家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还运用法制文艺、法制图板巡展、遵纪守法提示牌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了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良好氛围的形成。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关爱、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全市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12个,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9个,聘请了160余位青年律师担任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二是发放爱心卡,开通维权咨询热线。为使妇女及时得到法律上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我们发放了《法律援助爱心卡》,开通了12条法律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为妇女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我们以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仅去年,全市共办理妇女维权案件153起,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一是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要求农村每十户、社区每单元、企业每一班组选配一名人员担任信息员,全市基本建成了由信息员、村(居)调委会、镇(街道)调处中心、县(市)区调处中心为主体的四级网络,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县(市)区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排查,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及时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大回访”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三是动员广大公证、原创: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调解。仅去年,全市共成功调处婚姻家庭纠纷3263件,占全年排查矛盾纠纷隐患的17.33%。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家庭稳定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做好两劳释放妇女的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各级基层司法所及帮教人员的作用,维护其合法权益,建立了妇女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录入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和安置帮教工作内容,确保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不重入歧途。同时,深入监所,超前帮教,每年市安置办组织人员到徐州籍人员较为集中劳动教养管理所看望服刑、教养人员,带去法律书籍和学习用品。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继续把该法作为重点宣传普及内容之一,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持之以恒地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心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妇女维权意识,加强妇女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妇联等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法律救助和司法保护,扎实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家庭纠纷调处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严惩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市妇女的平等地位和法律权利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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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在教师培训文化建设中的意义

摘 要:教师培训宣传工作贯穿培训项目实施的始终,是提升教师培训社会影响力的重要环节,具有“导培、诊培、助培、促培”的作用。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宣传工作在教师培训文化建设中的意义,探讨了教师培训宣传工作的内容,提出了通过“设计先行,聚点跟进”“聚焦主题,以赛促训”“拓展渠道,加强力度”“夯实团队,开拓创新”等宣传工作实施策略助推教师培训文化的建设。

关键词:教师培训;宣传工作;教师培训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5-0110-03

近年来,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开展全国性的教师培训工作,培训模式、培训机制、有效培训等议题不断涌现。随着教师培训规模的不断扩大、培训内容的不断深入、培训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教师培训”作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活动和教师教育话语,已然成为教育研究场域下的热门话题。“教师培训宣传工作”作为推动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贯穿项目始终的重要环节往往并不受专家学者的青睐,于是相关研究甚少。面对各级各类的教师培训,如何通过加强教师培训宣传工作放大培训效果、凸显培训文化特色,彰显培训意义、拓展培训范围、提升培训的社会影响力是摆在教师培训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由此,本文提出的研究问题是:教师培训宣传工作的意义有哪些?教师培训宣传什么?如何通过宣传工作加强教师培训文化建设?文章在总结教师培训宣传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广大教师培训工作者提供新的思考触角。

一、教师培训宣传工作的意义有哪些

在讨论教师培训宣传工作的意义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宣传”进行理解。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宣传”的解释是:对群众说明讲解,使群众相信并跟着行动;逻辑学大辞典中对“宣传”的解释是:一个团体(通常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机构)为了达到影响大众的目的而运用多种媒体进行的持续的、有组织的游说活动;广播电视词典中对“宣传”的解释是:传播一定的观念和论据以同化特定对象的认知与态度,进而影响、控制其行为的一种努力,宣传的最终目的是缩小宣传者与宣传对象之间在观点和态度上的距离;中外广播电视百科全书中对“宣传”的解释是:宣传是人们之间主动传递和感受信息的行为;社会科学大词典中对“宣传”的解释是:运用各种符号,传播一定的观念以影响和引导人们的态度,以及控制人们行动的一种社会行为。从上述对“宣传”的解释不难看出,宣传的目的是为了影响、同化宣传对象对某一事物的认知、态度和行为,其本质是一种行为活动,具有社会性、群体性、公开性等特征。

由此,教师培训宣传工作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对宣传对象(主要包括广大教师、教师培训同仁)认知、态度和行为的影响上,其重要目的是为了传播教师培训项目的相关信息,传递一种思想和理念,树立一种品牌和形象。首先,教师培训宣传工作有助于参训教师了解教师培训项目的背景和意义、培训内容和设计思路等,从而建立相关的认知,并在与同行交流时能够传递、传播合理的信息,从而让未参加培训的教师也能间接地了解培训意义和内容、共享培训资源,开阔工作思路。其次,有效的宣传可以帮助参训教师明确培训目标,及时端正培训态度和学习态度,从而促进高效的学习,产生良好的培训效果,形成广大教师支持教师培训工作的良好局面。由于宣传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行为,因此,特色宣传不仅可以扩大培训项目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培训机构的社会效益,还可以进一步丰富教师培训文化,深化教师培训模式的改革,促进培训质量的全面提升。

教师培训宣传工作贯穿教师培训项目实施的始终,具有“导培、助培、诊培、促培”的作用,明确宣传工作的意义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项目的实施效益,凸显培训项目的文化内涵。“导培”即项目办结合各类培训项目的特点和学科特色,通过组织举办各类活动、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等方式推动、引导培训项目特色化实施,并形成相关宣传性成果,如新疆师范大学在“国培计划”项目中开展了“国培计划”课题研究、“国培新起点”系列活动等,从而为“国培计划”的实施提供了活动导向和研究导向。“助培”指项目办对部分学科的特色活动和突出做法予以一定的平台、资源性支持和帮助,并进行重点宣传,力求整合资源,衍生培训效益。“诊培”贯穿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即项目办在统筹管理过程中对各学科班级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反馈,做好日常通报,及时宣传有益经验并指出存在的问题。“促培”主要指通过训后跟踪指导环节挖掘典型案例,加强对“学员返岗后成长和变化”的宣传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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