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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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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工作计划

2015年,__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民政局的工作思路及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创新服务,走出一条具有__特色的社会养老之路,本年度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二期民生工程运营服务工作。中心将继续完善二期相关硬件配备,进一步开放二期床位,提升服务质量,实行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主推规范化、透明化、公寓式养老,提供优质养老设施与专业护理服务人员,为更多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缓解__社会养老压力。同时,中心也将按计划推进“老年人精神慰藉工作室项目”的建设,包括开设一对一专家咨询、临终关怀、各类老年人养生保健讲座、文化娱乐(歌舞、琴棋书画)专题活动等多元化服务项目

二、深化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2015年,中心将继续完善计分入住制度,让最有需要的老年人公平、公开、公正地入住公立养老机构;完善并推行《__区养老护理服务标准规范》,力抓中心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规范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工作,提升__养老服务水平;继续推行“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完善“医养融合”服务标准,实行“院内医疗”,完善科室设置和医疗、急救、康复治疗、信息化等设备,充实专业医疗人员,为入住老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床边医疗服务;继续推进“无围墙”社区公益养老服务项目,为辖区空巢、孤寡、困难老人上门提供服务,并做好相关社区主题活动,如社区夕阳红交流角等。中心还将着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和共建单位,争取让更多爱心企业及个人了解“无围墙”服务并积极参与到“无围墙”志愿者服务中来。

三、着力做好社会捐赠和便民慈善超市工作。中心将继续坚持“低门槛、便民化”的慈善理念,树立“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的服务意识,做好社会捐赠工作,丰富慈善超市物品,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和手段,更好地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心将抓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切实保障老人居住安全,让入住老人在中心过得安全舒适、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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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的社区民政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

紧张而有序的2011年即将过去, 回顾人民社区的民政低保工作,在城关镇党委、政府和县民政局的关怀与指导下,在城关镇民政办和人民社区二委班子的正确带领下,开展的城镇各项民生工程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残疾人救助、医疗救助、廉租住房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特别是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学习,认真地履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使我们社区民政民生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圆满了完成了今年的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低保工作

1、加强领导 统一认识

今年3月1日上午,县民政局召开“开展城市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审核培训班”后,人民社区于当日下午及时召开了两委班子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安徽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淮南市民政局《淮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学家对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有了统一认识。成立了人民社区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人民社区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审核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及时宣传动员:

3月2日上午我社区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布置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大家按“责任田”包片工作区域,进巷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并在社区各主要干道、巷口张贴宣传通知单。3月3日上午在中山路、人民路设立宣传台,至3月10日共设立宣传台16台次,社区参与宣传人员70人次,发放《致城区居民及低保户一封信》宣传单500多份。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这次重新审核的目的、申请时间、所需提供材料。做到了人民社区内全覆盖、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不让一户低保户因信息延误不能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给原本就困难的生活造成伤害。如低保户王XX,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属于人民社区城南小区拆迁户,房屋拆迁后被在广东生活的妹妹接去,社区安排了社区副主任苏XX同志,专门负责与他联系,使他及时寄来了相关的申请材料。

(三)、认真收填申请材料:

(四)、积极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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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思考

*区辖5街4镇,5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7万人。全区共有流动人口2.2万人,其中流入人口2万人。近年来,针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紧紧抓住社区建设的有力时机,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制,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为全区计生工作的突破点,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我局被国家计生委授于“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省、市表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即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同时出现大批下岗职工;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城市居民更加关心自身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关心优生、优育、优教;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转向社区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过期作废熟悉的已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型势的要求,才能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新局面。几年来,我们根据计划生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划生育自身的要求,立足基层,积极探索,大胆推行了“四项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进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早在2002年,我区就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一刀切的管理要求,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稳步推广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实行了知情选择。二是一孩生育指标方面的改革。2009年,开始在城市将一孩生育指标审批权限的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管理,改变过去那种多头管理,程序复杂的领证方

式,方便了职工,服务了社会。在此基础上,2009年我们又开展取消一孩生育证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达到了“政府指导、单位调控、综合服务、方便群众”的目的。三是进行了生殖健康方面的改革。2009年,我区将《生育证》改为《生殖健康服务证》,突出了科普知识,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服务。变由群众上门领证为送证上门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四是结合社区建设,进行社区计划生育改革。今年,我们在新组建的社区指导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引导社区进行居务公开,面向社区推广优质服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开展“四项改革”,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单纯以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在工作体制上,由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向依靠党政领导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增强了计生工作的群众性;在工作方法上,由注重管少数人向管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二、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在社区成立之初,我们认真学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首先,我们根据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了在社区建设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其次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民政、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深入社区,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首先

,指导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居委会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1名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为了使新上岗的社区干部尽快适应计划生育工作,我们与区民政局连手,统一组织对全区200多名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此外,指导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扩充社区志愿者队伍。其次,指导社区加强服务建设。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指导社区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人口学校、技术服务室、协会“会员之家”等,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搭造平台。再次,指导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社区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指导社区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使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三是,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社区”活动。我们从知情选择、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各有侧重地开展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在试点的社区取得经验后,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再全面推广,并按照“四无、六好、三落实”的工作要求,规范标准,实行动态考核。在考核中,我们把社区居民自治开展情况和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中,有个社区达到了计划生育合格社区的标准。我们通过以上方式,抓点带面,确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推进。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水平今年是“计划生育法制年”,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四五”普法,在全区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增强了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教育各级计生干部树立四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权益观念,始终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生工作的标准,把广大育龄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

执法程序的通知》、《贯彻执行“七个不准”,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通知》等五份文件,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和考核制度。与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合同,落实工作责任。镇、街建立了计划生育政(居)务公开栏,设立了服务监督电话10部。实行计划生育“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生育政策、生育指标、生育对象、处罚标准、节育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四是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区上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四次检查。坚决查假治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使为城市计生工作管理逐步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强化措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城市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区上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坚持与常住户一样,实行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工商、公安、民政、城建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在日常管理中我们总结出了七项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一是推行楼栋管理制度。下发了《计划生育楼栋管理办法》,各楼栋推举楼长全面负责,每单元指定专人管理。二是实行警计联防管理。在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公安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办公室,建立警民联系点,把计划生育与综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实行双向管理。按照流入与流出并重的原则,双向把关,双向反馈,双向管理。双向把关:即规定凡外出经商或做工的人员必须在户籍地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签订合同,确定联系地点,查访时间。同时,将计生情况登记表、合同、计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孕情通报单及《委托代管协议书》等立卷归档。对流入本地区的人员,一律查验原籍乡镇计生办以上有关部门签发的《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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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75号)精神,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建立与城市化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住宅小区人口和计

划生育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辖区内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管理,社区居(村)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对开发建设面积较大,且符合单独建立社区居委会条件的住宅小区,要依法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对局部片区改造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区划纳入所在地社区

居委会管理;对旧村改造,尚不具备建立居委会条件的住宅小区,由其所在村委会负责;对开发商独立开发、规模较大、物业管理比较规范,且尚未设立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管理工作尚未覆盖的住宅小区

,建立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牵头,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计生协会会员、管段民警等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协调管理组织,并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

育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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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城市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水平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

努力提高城市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川汇区辖5街4镇,5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7万人。全区共有流动人口2.2万人,其中流入人口2万人。近年来,针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紧紧抓住社区建设的有力时机,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制,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为全区计生工作的突破点,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我局被国家计生委授于“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省、市表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活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即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同时出现大批下岗职工;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城市居民更加关心自身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关心优生、优育、优教;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转向社区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过期作废熟悉的已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型势的要求,才能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新局面。几年来,我们根据计划生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划生育自身的要求,立足基层,积极探索,大胆推行了“四项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进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早在2002年,我区就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一刀切的管理要求,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稳步推广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实行了知情选择。二是一孩生育指标方面的改革。2003年,开始在城市将一孩生育指标审批权限的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管理,改变过去那种多头管理,程序复杂的领证方式,方便了职工,服务了社会。在此基础上,2004年我们又开展取消一孩生育证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达到了“政府指导、单位调控、综合服务、方便群众”的目的。三是进行了生殖健康方面的改革。2003年,我区将《生育证》改为《生殖健康服务证》,突出了科普知识,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服务。变由群众上门领证为送证上门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四是结合社区建设,进行社区计划生育改革。今年,我们在新组建的社区指导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引导社区进行居务公开,面向社区推广优质服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开展“四项改革”,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单纯以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在工作体制上,由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向依靠党政领导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增强了计生工作的群众性;在工作方法上,由注重管少数人向管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

二、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在社区成立之初,我们认真学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首先,我们根据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了在社区建设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其次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民政、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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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发改委的精心指导及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狠抓关键,奋力拼搏,较好地履行了经济综合部门的应尽职责,为谋划和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我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为区委区政府谋划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1.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研究起草《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区政府审议通过,经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实施;研究起草《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撰写《2013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后三季度经济形势预测》、《201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2013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第四季度工作建议》、《关于2013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汇报》、《近五年(2008—2012年)产业发展现状及2013年产业发展重点》,为区政府做好决策提供了经济社会运行方面的参考材料。2.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编制并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申报百个统筹城乡示范项目;牵头撰写《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调研报告》;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3.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区政府办已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经两轮征求各镇(街)、部门意见和一次专家评审,历经六次修改,已基本形成送审稿,评估工作按预期时序进行中。

(二)服务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我委把服务项目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机遇,讲究方法,主动跟进,在服务项目上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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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城市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

努力提高城市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川汇区辖5街4镇,5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7万人。全区共有流动人口2.2万人,其中流入人口2万人。近年来,针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紧紧抓住社区建设的有力时机,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制,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为全区计生工作的突破点,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我局被国家计生委授于“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省、市表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活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即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同时出现大批下岗职工;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城市居民更加关心自身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关心优生、优育、优教;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转向社区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过期作废熟悉的已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型势的要求,才能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新局面。几年来,我们根据计划生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划生育自身的要求,立足基层,积极探索,大胆推行了“四项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进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早在2002年,我区就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一刀切的管理要求,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稳步推广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实行了知情选择。二是一孩生育指标方面的改革。2003年,开始在城市将一孩生育指标审批权限的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管理,改变过去那种多头管理,程序复杂的领证方式,方便了职工,服务了社会。在此基础上,2004年我们又开展取消一孩生育证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达到了“政府指导、单位调控、综合服务、方便群众”的目的。三是进行了生殖健康方面的改革。2003年,我区将《生育证》改为《生殖健康服务证》,突出了科普知识,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服务。变由群众上门领证为送证上门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四是结合社区建设,进行社区计划生育改革。今年,我们在新组建的社区指导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引导社区进行居务公开,面向社区推广优质服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开展“四项改革”,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单纯以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在工作体制上,由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向依靠党政领导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增强了计生工作的群众性;在工作方法上,由注重管少数人向管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

二、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在社区成立之初,我们认真学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首先,我们根据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了在社区建设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其次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民政、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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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现“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两级联动

近年来,新疆科协积极探索、多方努力,2010年新疆科协联合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进一步拓展科普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广大社区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自治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凡有科普工作机构,有相对固定的科普工作场所和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制定有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常面向社区群众开展普遍性、公益性的科普活动的社区均可申报该计划。新疆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旨在奖补一批科普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社区,促进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动社区科普事业发展。2010年、2011年共对104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投入奖补资金520万元。“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拓宽了科普工作途径,创新了科普工作方式,优化了科普工作环境,增强了基层科普组织的服务能力。

为积极配合新疆自治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的实施,新疆部分地州市积极行动,主动联合本地财政部门开展本级“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2010年7月,昌吉州科协、乌昌财政局联合下发《昌吉州“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标志着“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在昌吉州率先实现两级联动。2011年10月,根据阿克苏地区科协、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三级联动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克苏地区对6个先进社区和5名社区优秀科普工作者进行表彰,并要求县市启动“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2011年11月,乌鲁木齐市启动“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对高新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办事处新医社区等7个先进社区进行了表彰,每个社区奖补资金2万元,仅2011年,区、市两级给予社区的奖补资金达69万元。2011年12月,吐鲁番地区科协、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启动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并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为地区科普惠民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是新形势下科普工作的创新发展,是提升科协组织服务能力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抓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普惠民社区行动计划”的实施,必将为社区科普工作注入新活力,也为地区实施联动创造了必要条件,对于自治区科普工作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路剑武 编辑:吴锋)

(新疆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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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农村社区的可行性报告

一、规划成立镇农村社区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与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对改善人居环境的诉求越来越强,农民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人群也在不断的积聚。由于新型社区人口来自分别不同的行政村与居委会,给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带来了一定压力与难度。社区居民迫切需要政府整合行政服务职能,加强对新型社区的管理与服务。社区人口可达6000人,人口密度密度超过了国家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所界定的1000至3000人的标准,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户籍管理、治安治保、民事调解、环卫保洁、医疗教育等一系列管理服务工作迫在眉睫。镇人民政府规划成立镇农村社区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决定的,目的在于科学合理调整社区规模,有利于社区开展管理与服务。

二、规划镇农村社区的资源调查

按照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便捷性、因地制宜性、规模效益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镇政府组织了村镇、计生、卫生、民政劳保、文化教育、市政等职能部门对农村社区的资源进行了综合考察与论证。人口资源:规划区内现有人口5000人,符合规划成立一个社区的人口密度条件;教育资源:幼儿园1座,建筑面积3905平方米,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容纳270名幼儿入园,中小学校址靠近镇农村社区;卫生资源:标准化医疗室1座,可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要;服务中心资源: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建筑面积1664平方米,内部包含社区管控机构、礼堂、治安联防站、电教室、群众娱乐室等;服务资源:商业设施在区内集中布局,设置有农贸市场、邮政代办点、超市、金品购物街等,为居民提供便利的购物条件;市政公共设施包括垃圾收集点、公厕3座、垃圾运转站1座等;文化资源:文化广场1座,群众娱乐室3间,可以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总之,该社区具有充分发挥社区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充分条件。

三、镇农村社区的行政区划

该社区具体行政区规划是:北以石佛至张广5号路为界,西以石岗路为界,南以富民大街为界,东以东富民大道为界。辖区面积0.5平方公里,人口约6000人。

四、镇农村社区的职责和任务

1、综治警务服务职责:做好区域内综治警务、司法调解、接待等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督促村规民约的执行,维护区域内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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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实施意见

为了鼓励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保障公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3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贯彻《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

《若干规定》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一个重要配套性文件,它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本市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政策,加大了奖励与保障的力度,对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计划生育利益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贯彻实施《若干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确保本市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有利于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区上下要从贯彻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对《若干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这项惠及于民的实事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标准,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结合本区实际,就《若干规定》中涉及有关条款作如下规定:

(一)凡符合《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本区户籍公民,由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300元;

(二)凡符合《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本区户籍公民,由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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