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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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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汇报

落实属地管理加强社区建设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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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落实属地管理加强社区建设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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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属地管理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落实属地管理加强社区建设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20__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__年3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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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社区计划生育改革意见

各市(县)、区计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加快实现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现就做好全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

按照国家计生委关于在城市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要求,在全市各社区建立并实行“单位以属地为主、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家)委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可根据辖区单位的运营规模、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街道直接管理与街道委托社区居(家)委管理的分级管理层次,共同落实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金融、邮政、超市、连锁店等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总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统一管理。个私协会应协助街道办事处落实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

社区居(家)委负责做好现居住地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为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和需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居住满半年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已有居民入住但未正式同街道办理移交手续的新建住宅小区,在正式成立社区居(家)委之前,由所在街道负责其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配合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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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75号)精神,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建立与城市化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住宅小区人口和计

划生育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辖区内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管理,社区居(村)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对开发建设面积较大,且符合单独建立社区居委会条件的住宅小区,要依法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对局部片区改造新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区划纳入所在地社区

居委会管理;对旧村改造,尚不具备建立居委会条件的住宅小区,由其所在村委会负责;对开发商独立开发、规模较大、物业管理比较规范,且尚未设立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管理工作尚未覆盖的住宅小区

,建立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牵头,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计生协会会员、管段民警等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协调管理组织,并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

育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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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理顺社区关系,强化社区职能,实现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社区化、社区建设社会化,提高城市社会化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社区人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1.公安机关是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户口登记工作,包括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和暂住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户口登记的同时,负责对公民申请的户口事项进行核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户口核对调查,及时督促居民进行户口登记。

2、根据《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及配备的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登记,定期核对暂住人口,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变动情况。

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人,应协助暂管站搞好暂住人口登记。

(二)理顺管理关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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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的管理方面的制度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理顺社区关系,强化社区职能,实现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社区化、社区建设社会化,提高城市社会化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社区人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公安机关是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户口登记工作,包括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和暂住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户口登记的同时,负责对公民申请的户口事项进行核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户口核对调查,及时督促居民进行户口登记。

⒉根据《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及配备的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登记,定期核对暂住人口,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变动情况。

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人,应协助暂管站搞好暂住人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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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的分析与建议

摘要:随着全国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网络的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管理、使用也越来越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更方便、快捷的查阅、使用居民健康档案,让居民健康档案死档变活档,更好的发挥居民健康档案的作用,规范、合理的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就非常重要。只有统一规范合理的编码才能为将来信息平台下的资源共享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居民健康档案;编码;村(民)居委会;区划代码

笔者是一名普通社区全科医师,负责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工作,常与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打交道。现在的居民健康档案编码是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自己独立编码,这就出现了编码混乱,号码长短不一,无法进行计算机统一管理,将来全市、全省、全国的信息平台下的资源共享是一大难题。

1 居民健康档案编码的现状

1.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09年河南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下发了一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来指导社区工作,给基层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和指导价值,但是,通过工作发现有的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第一篇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第4.3条规定: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取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规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其后附件9中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规则: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道),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2003)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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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社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县社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县社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理顺社区关系,强化社区职能,提高城县社会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县基层基础工作社区化、社区建设社会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社区人口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1、公安机关是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户口登记工作,包括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和暂住登记。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户口登记的同时,负责对公民申请的户口事项进行核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户口核对调查,及时督促居民进行户口登记。

2、根据《山东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及配备的专(兼)职户籍协管员,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登记,定期核对并及时上报变动情况。

用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社会办学单位负责人及个体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责任人,应协助暂管站搞好暂住人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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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社区建设规范城市管理

__县城区,仅在城关镇派出所登记的公安户口人数就近7万人,相当于两个农村中等以上乡镇人口的总和,根据社会发展和__县城市建设的需要,我认为:就目前的管理体制和方法已不适应城市管理和“四城联创”等项的要求。

一、目前现状:

(一)行政设置情况。目前,城区内还是延用农村的行政设置,以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为主线的行政管理体制。所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于办公经费和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因此,导致社区机构不健全(只有居委会,没有居民小组),办公条件极差,一半居委会是租赁房屋办公(2—3间房屋),地点不固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村委会、居委会交叉管理,不利于为居民服务。

(二)居民居住情况。由于城区内村委会、居委会共存,因此,导致村民、居民混杂居住,分不清村民、居民。加之外来流入人口增多,租赁房屋居住分散,影响了各项工作的管理,尤其是社会治安、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文教卫生、邮政等项工作。

(三)公安户口登记管理情况。由于城区内行政设置不科学,从而导致公安户口登记自成体系,居民户口薄登记由过去的显示××居委会××组××号,导致目前只显示××路××号,而当你到这条街,这个号时,不一定能找到这个号,这个户;公安户口与计生户口、社区户口不相符,对城区各项工作的管理非常不利。诸如社会治安、计生、社会保障、环境卫生、文教卫生、邮政等项工作。所以,就规范城市管理,搞好四城联创而言,我个人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二、建议[找材料,到文秘站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由于目前__城区行政设置不规范;城中有村,村中有城,居民、村民混住,不便管理的情况。首先,应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城区内村委会、居委会合并,统一行政设置。统一更名为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进行管理。其次,划分区块,设置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组,重新编排门牌号。其三,由于村、居合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应有县政府牵头,公安、民政、财政、社保、规划、审计、城关、湍东镇等部门参加,共同研究一套比较成熟的方案,尤其是对村民的资产再分配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应慎重考虑。

(二)公安户口管理应和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的户口相统一,户口登记管理不能再各行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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