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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和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遵循“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围绕建设南部副中心和安全发展型城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社区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县的跨越式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县建设10个以上市级安全社区,其中,力争创建“省安全社区”2个、“全国安全社区”1个。
(二)具体目标:各镇(区)要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自行选定1-2个社区,作为创建市级安全社区试点。2012年底前,全县要有市级命名的安全社区单位,2013年底前,全县要有省级命名的安全社区单位。2015年底前,争创一个国家级安全社区。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安全社区创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精神,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推进安全管理由生产安全向社区设施环境安全、居家生活安全延伸覆盖,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社区中开展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社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村)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社区(村)自防自治、群防群治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水平,把安全理念逐步融合到居民的日常行为之中,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全面改善社区(村)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居家安全状况,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社区(村)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2.具体目标:按照固本强基、以点带面、逐年拓展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村)在生产经营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用3至4年的时间,全区所有社区(村)完成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其中:2012年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数量不少于社区(村)总数的20%。
三、主要内容
1、安全组织制度健全。建立社区(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村)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居民小区、居民(村)小组明确安全管理负责人,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居家安全、环境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度。在社区工作站办事窗口落实、人员落实、程序落实、制度落实,按要求落实社区安全工作经费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安〔*〕19号)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头5个月,我市各区、县级市按照市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一季度,各区、县级市就已将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安〔*〕19号)转发到各街、镇。各区、县级市还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确定试点单位。各区、县级市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精心选择试点单位,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番禺区在*年上半年在草河村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后,一直抓紧这项工作。截止*年6月5日,该区已有草河村、石碁村、沙溪村、罗边村、大山村、猛涌村、会江村等8个自然村成立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海珠区一步到位,对符合50家生产企业、年产值1亿元条件的19条村(经济联社),在安委办和一支十几人的义务消防队伍的基础上整合,已全部挂牌成立村(经济联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开始运作。增城市确定郑田、心岭、白江、东华4条村作为试点,已相继成立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配备了兼职安全生产巡查人员,各村级安全管理机构已开始运作。黄埔区确定穗东街庙头社区、南基社区和夏园社区作为试点。白云区18个街(镇)除了各选定一个村(经济联社)作为试点单位外,条件成熟的非试点村社也正紧锣密鼓地推进这项工作,石井街15个经济联社已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该区计划今年年底前,所有符合要求的村、经济联社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将全部成立。南沙区确定南沙街塘坑村、横沥镇群结村、万顷沙镇新安村、黄阁镇莲溪村和乌洲村等5条村作为试点,已全部建立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目前已完成了村级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落实工作,各村已任命了村安全办主任、副主任和3-5名安全巡查人员。花都区确定新华街的石塘村、花东镇的象山村、狮岭镇的联合村作为试点。越秀区确定矿泉街站西路社区居委会,广卫街雅荷塘社区居委会,白云街堤畔社区居委会作为试点。荔湾区确定五眼桥、花地、东滘三个经济联社作为试点,区安监局为三个经济联社统一配备了电脑、安全监管电子操作系统等,并计划在6月中旬举行挂牌仪式。萝岗区确定笔岗社区、永岗社区、玉树社区、九楼村及埔心村作为试点。天河区确定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柯木塱经济发展公司作为试点。从化市确定温泉镇石南村、江埔街将铺村、太平截稿埔村作为试点,拟定于6月中旬正式挂牌成立。
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51个村(社区)挂牌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有23个村将在近期挂牌成立。
(三)做好指导帮助。各区、县级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试点工作。一是落实机构。各区、县级市统一规范村一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名称,村一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牌子由区、县级市或镇(街)统一制作。二是落实办公场地和设备,基本上能满足办公需要。三是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项制定基本建立并上墙,做到整齐划一。增城市制定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关职责、检查记录表和“一企一档”资料内容指引,完善了村级安全管理工作。番禺区统一印制相关巡查文书,规范村一级巡查工作。四是落实经费投入,各区。县级市采取积极办法,确保试点工作的经费保障。萝岗区安监局和街(镇)共同给每个试点单位下拔2万元作为办公设施和装备经费,南沙区区安监局给每个试点拨款2.5万元,用于办公场地和宣传栏的统一设置,从化市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也给每个试点单位拨款1000元。番禺区沙湾镇政府给每条自然村1万元补贴,用于购买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办公室设备。五是落实人员,抓好岗前培训。各村一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配备了2—5人工作人员,多的达十几人。各区。县级市采取积极办法,对这些人员抓紧进行上岗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南沙区安监局对5个试点村安全巡查人员进行了上岗前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番禺区组织村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的全封闭业务培训。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前段时间我市处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阶段,社区领导的变动对该项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有的区、县级市一度试点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的安全生产分类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社区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是指各社区通过全面的调查了解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确定一到三个安全生产行业或领域作为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围绕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帮助和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委办)负责对全县社区安全生产分类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帮助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安排本部门工作满二年,熟悉安全生产业务的工作人员担任社区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员,并代表本部门帮助指导联系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所属社区安全生产分类管理的主管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明确驻村干部指导、帮助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
为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工作管理,通过以典型带动全面工作的推进,去年区委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示范街(以下简称“示范社区、示范街”)创建活动,探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今年1月19—20日,区安委会对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落实2011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示范社区、示范街”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17个社区居委会参加本次创建示范社区活动,既有涉农社区,又有位于老城区的社区,还有依托新开发住宅区设立的社区,它们都是各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示范街主要是辖区的商业街、步行街,全长约6800米,沿街商铺近1000家,主要经营服装、百货等。其中,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单位等重点场所约30家。
二、工作成效
创建“示范社区、示范街”活动是加强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一次积极探索。活动开展以来,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以及各有关社区认真组织,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建设。一是完善机构建设。各示范社区成立以社区居委会书记或主任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指派专人兼职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依托治安巡逻队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队伍。据统计,各示范社区共有专兼职管理人员35名,巡查队员135名。二是改善办公条件。各街道、各有关社区千方百计增加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购置办公用具、制作安全生产、社区消防工作平面图。东方街道龙华社区还配置了专门的社区消防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各街道、各有关社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警示宣传活动,促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家喻户晓。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海安街道海悦社区设置6个滚动宣传灯箱和2个专项宣传栏;东墩街道桃园社区就地取材,设置了多个宣传灯箱;金厦街道以创建标准为内容,印发了《致企业(商户)一封信》;同益、大华街道通过街道社区网站开展宣传工作。二是制作警示牌,金砂街道在辖区内的新厦路口设立了小档口防火公约牌,沿街设置了夜光警示牌等标志;大华街道在博爱路沿街生产经营单位门口统一贴上“消防安全承诺单位”标记;广厦街道在嘉顿社区内的77个住宅楼梯口设置了消防安全广告牌。
(三)建立责任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街道与社区、社区与辖属重点监管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乌桥、广厦等街道制订了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金砂街道金华社区制作了安全生产、社区消防责任图;街道率先印发了《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划分工作任务区。各街道、各有关社区把监管工作划分到具体工作人员,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明确了重点监控对象、消防设施的分布。
在街道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精神,我社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维护社区安全生产长期稳定的形势,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社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具体总结、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情况
1、认真学习,提高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社区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街道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决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工作要求,努力做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区财产与群众生命的安全。
2、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我社区明确社区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确保生产安全,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区安全生产长期稳定的局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社区两委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分工明细表》,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并按照要求上墙公布。二是完善社区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为安全管理办公室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做到门牌、制度、组织架构图上墙,安全管理工作台账整理归档。三是完善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科学划分网格,编织社区网格化管理地图,上墙公布。四是全面排查辖区各类场所,按照安委办提供的台账和档案的模板,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五是按照《通知》的要求,从辖区范围内筛选一条“三小”场所商业街、一个出租屋片区、一个工业区作为本社区“一岗双责”工作的示范点。
3、完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我社区按照街道下发的《关于印发福永街道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消火栓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专、兼职业务消防队,对“城中村”的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加压泵站进行改造,全面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增加社区消防安全感。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是构建我市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和保障网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手段,事关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建设安全社区包含交通、消防、工作场所、居家、老年人、儿童、学校、公共场所、体育运动、涉水、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等多方面。涉及安监、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卫生、教育、食品、环保、人口计生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跨部门合作组织机构,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市安委办作为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机构,负责全市安全社区建设的督促指导,创建镇(区)条件的审核以及推荐等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为镇(区)创建安全社区提供具体的帮助指导、必要的技术支撑、资金支持和物质保障。
二、明确范围,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
根据国家、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采取先试点后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今年首先在2个镇(区)进行创建试点,以镇(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试点镇(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含领导机构、人员组成、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单位辖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组织、居民区都要接受所在镇(区)的协调管理,积极参加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突出特色、加大宣传,以试点带动、逐渐扩大覆盖面,推动全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严格要求,提高安全社区创建实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整合社区内各方面资源,共同开展社区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安全社区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安全社区创建要与“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和社会发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努力营造社会安定、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三)严格创建标准。在安全社区创建过程中,既要按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实实在在地落实好每一项工作及项目,也要坚持实事求是,搞好结合,加强创新,注重特色。
为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在全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伤害为目的,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为基本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使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基层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事故伤害明显减少。年底,建成市级安全社区3个,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1个;到年,建成市级安全社区4个,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个,国家级安全社区1个;到“十二五”末,力争市级安全社区覆盖全区75%以上镇(办),省级以上安全社区覆盖全区50%以上镇(办)。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市市级安全社区标准》(见附件)等文件要求,层层部署,抓紧启动。各级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和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原则上在3个办事处分别确定1个社区开展先行试点。邀请专家对试点社区进行培训辅导,并建立创建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促进各试点社区信息共享。各试点社区要依据专家提出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创建方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相应促进项目,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档案,为评定、论证工作打好基础。底以前,各试点社区要向区创建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经初审合格的,推荐申报市级安全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管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街道、社区、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管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金门路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光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办主任贾安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为单元建立1个二级网格,以社区为单元建立9个三级网格,以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小区)和商业楼宇为单元,建立基层网格,作为网格化管理终端节点,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每个点。
四、实施方法
为推进“平安”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危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部署,现就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切入点,以保障社区居民享有健康和安全权利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加强源头管理,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形成公众积极参与机制,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水平,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氛围,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提高社区安全预防水平,并通过持续改进和发展,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基本步骤,全面开展以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每市至少培育个—个乡镇(街道)为安全社区工作示范点,年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推广工作,每县(市、区)力争3年内至少创建个国家安全社区。
(一)年上半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发号)及其评定管理办法、评定指标,全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个乡镇、街道(其中:个)启动创建国家安全社区试点工作,争取在年底前,有个—个试点乡镇(街道)通过国家安全社区验收。
(二)年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推广工作,力争到年,全区建成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安全社区个;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的国际安全社区个(市个,市、市、市、市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