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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保险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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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融合

摘 要: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安全阀”,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风险补偿机制,二者在维护社会稳定、弥补经济损失方面共同发挥着作用。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受保”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受保”行列,且“受保”程度越来越高。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有益补充,在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保障体系中基础保障作用的同时,实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深度融合发展已成为当今保险业的重要趋势之一。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融合

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视的内容之一,加强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保障人们老有所养的基本途径,以免退休之后生活质量急剧下降。但是,受到信息、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影响,人们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人们的人均寿命在不断延长,这和社会养老金缺失、通货膨胀等问题出现了十分尖锐的矛盾。所以,如何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将二者进行融合,是当前有关部门研究的重要内容,这也对推动两种保障制度的共同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 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也被称为老年保险,这种保险制度是在国家立法的基础上,以强制的手段征集社会养老保险费,以此构成养老基金,在劳动人员退休之后将之前所缴纳的退休金以支付的形式退还,对劳动人员的基本需求进行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养老保险业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商业养老保险的最终目的是收获养老金,属于长期人身险的一种,同时也是年金保险所包含的一种形式,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也被称作退休金保险。立足于经济学角度,商业保险其实是以融资的形式分摊意外损害的一种形式,也就是利用保险合同的方式,以营利为基础的一种保险模式,商业养老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专门的保险企业。在缔约商业保险关系时,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缔约的合同关系,而投保人则要依照合同的规定,将保险费支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在合同的基础上承担因事故或是被保险人死亡、疾病、达到年龄期限等导致的财产损失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2 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区别

基本性质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劳动人员以及企业务必参与,且社会养老保险不具备盈利性质,主要体现的社会福利性质,既属于公益性事业,同时也是法定保险的一种,在性质上与九年义务教育类似。而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以商业性为属性的经营活动,参与双方以自愿为前提签订合约,参与的期限完全靠被保险人的意愿决定,属于约定保险的一种,其性质与高等教育类似。保险对象与目的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劳动人员,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劳动人员退休之后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够满足其基本需求。而商I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则是自然人,参与保险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能够在被保险人出现合同内规定的事故之后,向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其中经济补偿主要是保险公司承担。管理制度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直接管理者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并由专门的社会养老保险部门进行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并且具备一定的垄断性。而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有一定的竞争性特点。社会养老保险的承办人只有政府,政府部门通过指定的形式委托给一个部门经办,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部门只能将社会养老保险委托给一个部门统一办理,不能同时几个部门共同办理。商业养老保险是保险公司负责经营,是一种国民经济性质的金融体系,商业养老保险负责的只是经济损失的补偿,并不包含补偿之后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可以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办理相同的险种,也能够自己设计、经办任一险种。立法范畴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由国家制定,并以立法为基础实行,是社会劳动立法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也是国家立法的一种,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质,要求单位与个人必须参与其中,体现了强制性、福利性以及普遍性的特点。而商业保险属于金融性质活动的一种,是经济立法的保险制度。权利和义务不同:社会养老保险中强调的是,劳动人员务必要对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福利,在此基础上实现义务和权利的对等。而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是依据投保人缴纳保险金的数量决定日后获得的补偿。保障水平不同:社会养老保险致力于对劳动人员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使社会得以安定,重点在于劳动人员的长期生活保障。确定基本保障水平,不仅要对劳动人员的生产水平、平均消费水平、国家部门对于财政的基本承受能力进行考虑,同时也要随着平均工资以及物价指数改变而改变。但是商业养老保险是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资金的赔付是受被保险人之前投保的金融决定。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当今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内容,并且以其不同的侧重点发挥不同的作用,共同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保障服务。

3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融合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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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商业养老保险

摘 要:随着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功能的减弱,农村居民养老保障问题更为严峻。仅仅依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难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所以新形式下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尤为必要。

关键词:农村;养老;商业保险;问题及对策

一、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一)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近几年,国家对农民养老保障问题越来越关注,2012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全面普及,但是社会保险的覆盖率低、保障金额有限,难以满足人们老年时正常生活需求,商业养老保险可以有效弥补社会养老保障的不足。商业养老保险可以提供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障,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在人们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支付能力的条件下为自己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在年老没有劳动能力时依然可以保证自己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对年老生活是一种可靠的保障。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应对传统养老模式弱化的有效途径。我国农村传统养老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家庭养老,依靠家庭成员间的扶助来养老,在我国农村主要是指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但是现如今这种模式逐渐在弱化,一部分原因是有些子女由于种种原因而不愿意赡养老人,例如在子女多的情况下就会因为老人财产分配不均等问题导致子女虽有能力但是拒绝抚养老人,导致老人年迈时无人照料,这种情况在农村时有发生。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家庭规模缩小。由于上世纪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导致现今我国农村家庭趋向4-2-1或4-2-2结构、这意味着一对年轻的夫妇既要抚养一个或两个孩子同时又要扶养双方父母四位老人,无论经济上精力上都很难照顾周全,所以家庭养老模式势必弱化。第二种是土地养老。自古以来土地都是农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但是近几年由于城市建设扩大、小乡镇的扩建等占用了很大一部分农民耕地,仅仅依靠土地来养老的观念已经禁不住考验,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在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弱化的情况下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显得尤为必要。

(三)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保险行业发展的机遇。我们国家绝大多数人口都居住在农村,随着老龄化的严峻,农村人口养老保障问题更加突出,而农村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几乎是一个从未开发的巨大潜在市场,保险公司要抓住这个机遇,利用好农村这个巨大的保险市场来扩大养老保险业务,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前景。

(四)农村居民收入在不断增加。如今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1月19日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比上年增长8.9%。可以看出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购买更具备支付能力。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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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保险需求探究

一、选题背景

200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33%,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尽管人口老龄化体现了医疗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但也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使各国的社会保障系统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时,在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家庭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上。千百年来,中国养老模式一直以家庭养老为主,即要家庭成员承担在经济上供养老人,生活上照料老人,精神上慰籍老人的责任。而在中国家庭规模日益缩小、小家庭益居于主导地位的背景下,家庭养老资源不断缩减,随之家庭养老供给能力急剧减弱。以上的种种现实问题必将对中国养老体系带来重大冲击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未来战略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对于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研究较少,主要集中在寿险需求方面的研究,考虑到商业养老保险是寿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需求水平与寿险需求有很大的相关性,所以可以参考影响寿险需求的因素对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国外学者认为影响人寿保险需求的因素主要有:收入、利息率、保险费率等,在Berekson(1972),Browne,Kim(1993)的研究中,将家庭结构,赡养率作为解释变量,得出赡养率与寿险需求正相关的结论。在国内学者中,杨舸(2005),田澎(2005),叶建华(2005)应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对首先需求进行实证研究,他们认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和寿险业自身的发展是寿险需求增长最主要的原因。叶桂君(2008),海琳娜(2008)选取了目前保险市场上两款较有代表性的产品,通过对其年金给付、寿险保障和投资分红等特点进行分析,为在老龄化时代养老保险产品的选择提出建议。此外,魏华林(2009),李金辉(2009),在其著作中也分析了影响寿险保险需求的因素,并对美国1970~2004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影响美国寿险需求因素的模型:LN(LP)4.2541.207LN(RGDP)1.268LN(ADR)0.607AR(1)其中LP为人均寿险保费,RGDP是人均实际GDP,ADR为抚养系数。根据以上模型,得出实际人均GDP与人寿保险需求之间呈正相关,抚养系数对人寿保险需求有较强的正影响,人寿保险需求的一阶滞后对当期人寿保险需求有正向影响。在此模型中抚养系数的系数大于人均GDP的系数,魏华林与李金辉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美国的社会传统,由于美国崇尚自由,老年人的赡养主要是依靠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而不是依靠家庭养老。

三、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现状

(一)商业养老保险概念界定

国际上通行的的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是指个人在工作期间为养老所进行的出现以及投资,在退休后将其积累所得以年进化的方式提取,欧美一些国家的通常做法是为个人建立养老计划,我国的第三支柱主要是指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的主要目的是在对投保人的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为投保人提供稳定现金流。产品形态包括DC型的投资连结险、DB型的传统商业养老保险、分红险以及万能商业保险等,包括个人年金和团体年金,以下对团体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进行分析。

(二)团体商业养老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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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保险浅谈

摘要:本文从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形势出发,就如何开展、优化商业养老保险事业进行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中国养老;养老产业;商业养老保险

退休、养老听起来似乎离我们的生活非常遥远,但事实上,每个人都有退休的那一天,都有老去的那一刻,我们都希望退休后保持一个较高的生活水平。“预计2020年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多地养老金收不抵支,缺口高达679亿”,层出不穷的此类新闻也让我们感到养老问题似乎日趋严峻。是的,没有远虑必有近忧,还是让我们未雨绸缪及早进行养老规划吧!

一、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概述

“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结构是世界银行1994年在《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即促进经济增长》报告中提出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对于解决养老问题是一个较为成熟的方案设计,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在一个居主导地位的公共支柱下将三个功能结合起来的。我国也探索建立了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下面对此做简单介绍。第一支柱是从20世纪80年代建立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具有强制性,主要体现社会公平。第二支柱是补充养老保险,也就是近年来逐步明确的年金制度。很多企业根据自身能力已经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资金多实行完全积累制,成为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被称之为“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的储蓄及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为希望在老年得到更多收入的人提供更多保护。分析可知,第一支柱的公共养老保险体现社会公平。第二、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保险,体现效率和个人的自我保障责任。这三大支柱有机的将社会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社会保障责任和个人保障责任结合起来,共同完成养老保险的三大功能——收入再分配、储蓄和保险。

二、商业养老保险的分类

我国第二、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已经逐步建立起来,但其发展较之基本养老保险仍然滞后。尤其是商业养老保险,受到国人对于保险行业的固有偏见,2015年底,中国人均寿险保单数不足1张,而同期的美国人均有5张,日本有6.5张。可以说中国的商业养老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而就我们个人来看,能够自我主导的、有可能未雨绸缪提高将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的正是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然而市面上各有特点的保险公司、错综复杂的商业养老保险品种常常让我们感到困惑甚至止步不前,“买哪种商业养老保险最合适?”是每个投保人心中的疑惑。下面我们就揭开众多商业养老保险的“面纱”,看看其真实面目。商业养老保险按其保险功能分类,可以分为传统型养老保险、分红型养老保险、投资连结型养老保险和万能险养老保险。1.传统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确定的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约定相应的额度领取,通常来说,其预定利率是确定的,一般在2.0%-2.4%,回报固定,风险低,但很难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适合人群:比较保守,年龄偏大的投资人。2.分红型养老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经营成果的一部分每隔一定时期以一定的方式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此类产品通常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一般只有1.5%-2.0%。分红险除固定的最低回报外,每年还有不确定的红利获得。适合人群:既要保障养老金最低收益,又不甘于坐看风云者。3.万能型养老保险。灵活性较强,投保人交纳的保费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进入个人投资账户。投资账户设有保底收益,目前一般在1.75%-2.5%。万能险的特点是下有保底利率,上不封顶,按月结算,复利增长,可有效抵御银行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适合人群:理性投资理财者,坚持长期投资,自制能力强。4.投资连结型养老保险。是一种长期投资产品,设有不同风险类型的账户,与不同投资品种的收益挂钩。此类产品不设保底收益率,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管理费,盈亏全部由客户自负。如果坚持长线投资,有可能收益很高。但如果受不了短期波动而盲目调整,有可能损失较大。适合人群:年轻人,风险承受能力强,以投资为主要目的,兼顾养老。

三、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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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商业保险论文

1两种保险的共性和区别

商业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共性是:它们都是为了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而存在的一种方式,都是社会保障的一种形式。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团结,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在于,商业保险完全是建立在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并且保险资金完全是由投保人个人支付。然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一种,是国家作为责任人强制性要求企业员工订立的相关保险合同,并且保险资金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2商业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2.1化解社会养老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企业退休人数迅速扩大,国家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上的支出迅速上升,同时,社会相关医疗服务设施跟进需求也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我国的财政负担。如何有效地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职工养老资金不断“造血”,已经成为了国家、企业和个人面临的重要问题。商业保险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在双方资源平等的前提下,商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钱生钱”,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养老资金的“造血”问题,有助于化解我国社会养老问题,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调查,截至2011年底,我国保险业总投资达6.01万亿,全行业投资收益率达3.6%,仅比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高出0.1个百分点。到2013-02,保险行业的投资达到了7.5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56%.商业保险充分发挥了“钱生钱”的优势,科学地利用了人员、营业网点和精算效率等。保险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2.2推动保险公司发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商业保险也在迅速发展。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商业保险深度为3.7%,保险密度为165美元,与世界很多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时间比较晚,并且发展规模和效率都处于初期阶段。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保险市场也在逐步完善,而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人作为社会中最基本的元素和最活跃的因素,养老已经成为了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个性化的养老产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可以为不同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从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直是企业吸引优秀员工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国家对于个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手段。将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合起来,可以为商业保险公司筹措资金,使其不断发展壮大,进而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2.3有助于保障晚年生活,提高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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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保险,谁更需要

理财产品:

某保险公司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

案例:

刘先生,30岁,年收入12万元。2008年,刘先生投保了某保险公司钟爱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10年缴费,每年交费约1.6万元。从60岁保单周年日时起,每年领取一次养老保险金,初始养老保险金额为每年1万元,以后每3年按保险金额的0.6%递增,一直到100岁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保单周年日可获得10万元的祝寿金。另外还可享有不确定的或有红利分配。

如果被保险人于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按所交保费与10万元之和与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的较大者领取身故保险金。

律师点评:

在商业养老保险的营销过程中,有人作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比喻:如果想退休后吃青菜,依靠社保就可以了;如果还想着吃肉,就得靠商业养老保险了。“商业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这似乎成了市场各界人士的共识。可是,在仔细考察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以及不同收入人群的保险或理财需求时,笔者不禁产生了这样的疑问:商业养老保险真的是投保人确保无忧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吗?抑或到底我们谁更需要商业养老保险呢?

首先,根据不同收入人群的经济状况和现实需求,中等收入者似乎应该是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最合适的人群。很显然,由于经济状况的制约,商业养老保险甚至所有保险产品对于低收入者来说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奢望;而商业养老保险漫长的领取年限和有限的领取金额,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讲,也只不过是无足轻重的锦上添花而已,根本不符合他们的现实需求。因此,对于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又有现实需求的中等收入人群来讲,商业养老保险似乎应该是最适合他们的了。譬如上述案例,按照保险计划的利益演示,刘先生自60岁保单周年日起每年领取1万元,并每隔3年按照保险金额的0.6%递增,相当于月均1000元左右,再加上刘先生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一般按照在职基本收入的60%计算),刘先生的晚年应该能够过上比较体面的退休生活了。可是,刘先生的现实需求似乎更显得重要。按照大中城市中等收入者的平均消费支出,刘先生每月的房贷、交通、通讯以及生活等支出约6000多元,也就是说,刘先生每月的薪金约有近4000元左右可进行理财规划。综合比较刘先生的各项现实需求,很显然,健康和意外等人身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次才是养老保障,更何况刘先生还有社会养老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等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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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商业养老险十问

在个人养老规划中,商业养老险起着定海神针的作用,但现阶段有些人投保时存在一些疑惑,看看专业人士给出的解决之道。

问:我有社保,还需要商业养老险吗?

答:目前我国养老金由3大支柱构成: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雇主或由雇主与员工共同支付的职业退休金,以及商业养老保险。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只能满足养老需求的60%左右。企业年金短期内还不能让大部分人受惠,退休后能否过上较为宽裕闲适的老年生活,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个人商业养老险。

专业人士建议,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早用商业养老险补充社保养老缺口,以保证年老时维持体面的晚年生活,尤其是没有基本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者,更应该将购买商业养老险作为家庭理财的基石。

问:每年领取金额越多越划算吗?

答:不少人认为,投保商业养老险时,相同保额每年领取金额越多越划算,其实,有的年金保险产品每年领取年金额较少,但满期返还较多,此类产品身故保障功能较强,养老功能不明显;而侧重于养老功能的年金产品,每年领取金额较多,一般保障极低或没有身故保障功能,这种产品通常都设有保证领取年限,未到领取年限就身故可将剩余未领取金额给予指定受益人,不少养老险承诺10年或20年的保证领取年限,一般保证领取期越长越有吸引力。

可见,年领取保险金额只是选择养老险的一个重要的考量依据,关键在于根据自身保障、经济实力和需求选择为好。如果侧重自身保障,经济实力较好,最好选择保障功能强、满期返还多的为宜。反之,如果自身保险较全面或经济拮据,建议选择年领取保险金额较多,养老功能较明显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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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险投保攻略

作为社保体系的重要补充,商业养老保险正在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1月26日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将推进养老和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尽快落地实施,再次引起市场关注。商业养老险兼顾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而鉴于不同人群购买的时间、选择的种类、交费的方式有不同侧重,消费者投保时可“量体裁衣”。

年投入需与家庭收入匹配

一个健康的养老保险体系应该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共同组成。这其中,社会保险提供最基本保障,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也是保障“老有所养”的主要力量。以美国为例,养老保险体系中,40%由社会保险负担,40%依靠企业年金,20%依靠个人购买商业保险。

保险专家表示,商业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类似强制储蓄,适合缺乏投资经验的稳健型投资者。一般来说,大多是在职人群从当年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购买,因此,要妥善斟酌投入的金额,既不能过度,影响到家庭生活,也不能太少,形成不了规模。保险专家建议,从保险费率角度考虑,一般年龄在35岁以下时投保保费相对便宜,商业保险的费用占家庭年收入的15%~20%较为适宜。同时,建议选择退休后领取,领取时间的跨度越长越好,一旦购买,中途不要轻易退保,以免遭受损失。

据悉,养老险的交费方式有趸交和期交两种方式。趸交是指一次完保费。这种方式比较便捷,所交保费少于期交保费总和,退保时所造成的损失也会相对小些。而期交是指分期交付保费的方式,它能减轻投保人的现金流压力,并且具有一定的强制储蓄功能,比较适合年轻人和月光族。投保人需要注意的是,在相同的保额水平下,交费年限越短,总的支付金额越少。

分红型养老险特色

目前市场上可以作为养老金积累的险种大致分为四类:传统型养老险、分红型养老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型寿险。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主要还是传统型和年金分红型。

传统型养老险通过订立合同,约定养老保险的交纳年限、交纳金额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和额度。该类养老产品利率一般都是固定的,与银行利率保持基本相当水平。虽然回报相对比较固定,风险较低,但很难抵御通胀的影响。因此该险种适用于月光族、卡族等在投资上比较保守,以及希望通过强制储蓄来实现养老计划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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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商业保险遇冷

此前讨论广泛的“以房养老”商业保险试点政策落地。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60岁以上老人,可以选择保险版的“以房养老”方式为自己养老。保监会6月23日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试点时间为2年。

《意见》将“以房养老”定义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开展试点,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老年人可根据个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自愿投保。

推出该《意见》本是为了弥补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但已显现出遇冷迹象。距离试点时间还有不到一周,保监会却还没收到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申请,很多保险公司甚至表示对此毫不知情。现此情形,保险公司大抵是出于对风险的担心,房子抵押过来,房价下降或房地产泡沫破裂的情形出现怎么办?加上现有的房屋70年产权,几年内到期了怎么办?这些不确定因素都是导致“以房养老保险”业务亏损甚至血本无归的因素。

而该《意见》在实施主体――老年人那里,仍存在接纳问题。尽管保监会为了保护参与者利益,做了大量规定,如有至少30天的犹豫期,如今后房屋价格上涨可以参与分红,以及对保险公司资质都有限制,但给予响应者仍是寥寥。

对此,美国《侨报》近日也发表文章称,“以房养老”不可能成为解决中国目前养老问题的主要方式,它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中国的养老困局?恐怕不能过于乐观。在中国传统观念里,养老是国家的事。其实,正确的关系是,国家为基本养老服务托底,商业力量提供更高层级的养老服务。借鉴国外经验:单纯依靠政府的养老体系难以为继,民资养老机构的发展是必然的。而对于个人来说,所谓冷暖自知,更应学会盘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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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结合分析

摘要: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有效结合可以更广范围的覆盖人们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弥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不断完善商业养老保险险种与保障范围,提供人们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结合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01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深化,尽可能的保障了最广泛民众的利益,但是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存在多种问题,国家所支持的社会养老保险无法有效的满足实际民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因此加强商业养老保险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进行双方面的融合可以有效的促进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保险需求,同时这种协调融合发展的观念促进了我国商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一、当下社会养老保险现存问题

(一)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

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政府所支持的社会养老保险在保险基金的收支上产生较大的逆差,其中保险缴费水平偏低是影响保险待遇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基金的收入比例呈现缓慢下滑的趋势,但是保险基金支出的费用相对较大,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数量逐年增多,这种收支不平衡的状态严重的影响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化运作。正由于收入少于支出,从而也导致人们保险待遇无法有效提升,影响了保险待遇享受着的实际生活品质。

(二)人口老龄化加剧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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