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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学范文精选

儒家哲学范文第1篇

需要指出的是,在儒学中,有一派思想家,比较重视心的认识功能,比如荀子,就是一个代表。后来有些儒学家如王充、王夫之等人,也很重视心的认知功能。他们所说的心,在一定意义上可称之为“认知心”。但是,他们都没有建立起独立的认知学说,更没有把自然界的物理世界作为认识对象,而是更多地关注人生与社会方面的问题。因此,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不准备详细讨论。

儒家关于心的学说中,占主导地位的是“道德心”的阐述,这方面,内容极其丰富,这是我们讨论的重点。但是,他们并没有严格区分“认识心”与“道德心”,只是就其实质而言,他们所说的心,归根到底是指“道德心”。

从某种意义上说,儒家学说就是一种心灵哲学,因为它不是把目光投向世界,解决世界的存在问题以及如何认识世界的问题;而是指向人自身,解决人的心灵问题。当然,在解决的心灵问题的同时,必然会涉及到人与世界、心与物或心与道的关系问题,但这主要不是认知与被认知的关系问题,而是一种心通“感应”关系。它同自然哲学、认识论哲学有所不同,它的着眼点在于人的心灵的存在及其价值和意义,包括心灵的自我实现以及超越一类的问题。

下面就儒家关于心的学说的主要内容及其特征进行一些分析。

(一)心的整体性

儒家哲学认为,心是主宰身体的,也是主宰一切的,因为它无所不包、无所不通。心是主体范畴,是人的主体性的根本所在。人之所以为类,就在于心。但它不是与自然界(或世界)相对立的“孤立主体”或“相对主体”,就是说,它不是与客观世界完全对立的主观世界,而是与自然界完全统一的。这种统一具有绝对性,故可称之为“绝对主体”或“统一主体”。儒家喜欢讲“感应”或“感通”,实际上就是讲心灵与外界事物(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但不是“感知”与“被感知”的关系,即不是以心为认识主体,以外界事物为认识对象,通过感觉器官与外物接触,对外物有所认识。“感应”实际上是相感而互通的意思,外界事物的性质或意义,潜在地存在于心灵之中,只是未能显发出来,通过“感应”便能显发或显现出来。这就是儒家哲学所说的“寂”与“感”、“隐”与“显”的关系问题。《周易·系辞传》说:“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这看起来是讲自然界万物的相互关系,实际上是讲心灵与万物的关系,因为二者本来是相通的。“寂”是静的意思,“感”是动的意思,但这不是物理学上所说的动静,而是指心灵的存在状态及其作用。《易传》又有“三才之道”、“参赞化育”等说法,便进一步说明了这种关系。为什么讲“感而遂通”、“参赞化育”呢?因为心灵中潜在地具有天地万物之道,通过心的作用便能实现出来。在这里,心灵的主体作用是明显的。理学家便在“寂然不动”之后,加了一句“万象森然已具”,说明心的本体存在。这同孟子所说的“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是一样的意思,只是孟子没有提出“心本体”这一范畴,而理学家则建立了宇宙论本体论的架构,以此说明心与天地万物的“寂感”关系。理学中的两位代表人物,朱熹和王阳明,都明确提出心是天地万物的“主宰”这一思想。如果说,在朱熹思想中还夹带着认识论的成分(“格物致知”、“即物穷理”之说),那么,王阳明则完全是从心灵存在及其本体论上说的。此外,如张载的“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正蒙·大心篇》,《张载集》),也是讲心物关系的。“大其心”就是使心不要受形体限制,不要有内外之别,即不要以心为内,以物为外,只停留在“闻见”一类知识上,而是要打通内外,去体会天下之物,这样,就能“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同上),而不是与我相对而存在。程颢则提出“只心便是天”(《遗书》卷二上,《二程集》)的命题,认为心是其大无外的,心与万物根本没有什么限隔,所以,只能在“当”与“不当”处认取,“更不可外求”(同上)。他的弟弟程颐也提出“不当以体会为非心”(同上)的说法,重视以“体会”为心,而不以知识心、认知心为然。“体会”之心与“感应”之心是同类的,都强调打破主客、内外的界限,主张在心灵的体验中实现与天地万物的统一,因为心灵本身就有无限性。“此心即与天地无异,不可小了它,不可将心滞在知识上,故反以心为小。”(同上)这同其兄程颢所说的“只心便是天”没有什么区别。正

因为心与天地“无异”,所以便能包举万物,与天地万物本无限隔。如果以心为“主”,以物为“客”。以主体之心去认识客体之物,这就是“将心滞在知识上”,凡知识都是以心物对立为前提的,心只能成为认识主体,而不是绝对主体,这就是“以心为小”。理学集大成者朱熹提出“心无限量”(见《尽心说》,《朱子文集》卷六十七)、“唯心无对”(《朱子语类》卷九十八)等命题,更加明确地肯定了心的无限性、绝对性,这决不是“认知心”所能说明的。“无限量”不是指认识能力的无限性,而是指“本心”即本体心而言的,本体心就是道德本体,又是宇宙本体,它有无限创造力。“无对”也不是指认知心之无对,认知心从来是有对(对象)的,“无对”是说本体心是绝对的,其作用也是无所不在的。至于陆九渊、王阳明,更是以“心学”标榜,他们所说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杂说》,《象山全集》卷二十二),“心外无理,心外无物”(《传习录上》),无不是以心灵为绝对主体。

心既是绝对主体,又具有整体性特征,它包括知性、情感、意志、意向等等于一体。用王阳明的话说,本心良知“当下具足”(《传习录中》),“不可分析”(《传习录上》),这个说法是符合整个儒家精神的。儒家认为,心是整体性存在,不仅不可分析,而且不必分析,最多在功能、作用方面有所区分。也许唯一的例外是,在形上与形下、本体与作用等层面上作了区分,但即使是这样的区分,最终仍然归于统一。心不可能只是形而上者或形而下者,耳是“贯通”形上与形下;心也不可能只是本体或作用,而是本体与作用统而言之,兼而有之。关于心的绝对、整体性的学说,充分显示了人的主体性,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以及主观世界的普遍有效性,它打通了天人、物我、主客、内外的界限,主张人“为天地立心”(张载:《拾遗·理性拾遗》,《张载集》)。但是缺乏合理的相对性,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它重视二者的内在统一性与和谐,轻视人对自然界的认识与改造;在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它重视主体间的道德伦理的调节作用,缺乏客观的理性精神与社会架构理论(如法治与民主);在人与自身的关系方面,它重视心灵的自我完善与自我修养,缺乏心智的开发与运用。总之,它高扬了人的主体精神,特别是德性主体或道德主体,却没有分化出认知主体、审美主体与社会政治主体等等。

当代新儒家牟宗三先生指出,儒家所说的心,是绝对的“无限心”(《现象与物自身:执的存有论与无执的存有论》),这是正确的;但他又说,儒家的心灵哲学是“超绝的心灵学”(同上),这一点并不完全正确。绝对是对相对而言的,无限是对有限而言的,但它并不排除相对和有限。儒家认为,人是有限的,但可达到无限,心灵也有有限的一面,但可进至无限。心灵与世界相通,没有内外物我之别,从这个意义上说是绝对的;心灵具有无限作用与创造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是无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心灵是完全“超绝”的,更不是形而上的“实体”。心灵与万物之间的整体性,不能必然地成为“超绝的关系”。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当然不是说万物都存在于我的心中,他是承认万物的客观存在的;但也不是说,我的心灵超绝于万物之上,从而创造出万物。因为心本身是“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而“天”并不是完全超绝的。人的身与心都是“天”所给予的,儒家是身心合一论者,“形色”也是“天性”,只是有“大体”与“小体”之分。所谓“无限”,也只是说明心灵存在的可能性或极限而言,其功能或作用是无限的,凡存在者都可“感通”,甚至可以归于“虚寂本体”,但这并不是说,心灵是神一样的绝对主体即实体。这里所说的“绝对主体性”,不同于宗教神学所说的绝对主体性,后者是唯一的,具有创造世界的功能;前者只是就心灵与万物的整体性关系而言,它能够创造“意义世界”,却并不能创造客观世界。儒家的心灵哲学确实具有形而上的特点,因而具有超绝性,但不能完全归结为“超越的心灵学”。

(二)心的内向性

心灵作为完满具足的绝对主体,只是就其潜在性、可能性而言,并不是完全现实的,就是说,它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因此,需要返回到自身,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反思、自我修养、自我完成的工作。这就构成儒家心灵学说的内向性特征。人格心理学有“内向性格”与“外向性格”之分,这是就个体人格、个体心理而言的,就哲学与文化而言,也有这种情形,儒家哲学就是属于内向型的,但不完全是个体的,宁可说是民族的。中国的儒家哲学反映了大陆型农业社会的民族性格,同样造就了这样的民族性格。

前面谈到心灵的整体性特征,但是其中有许多心理要素,对于这些要素,儒家哲学十分重视,并且很注意相互之间的各种各样的关系与联系。正是这些关系构成了心灵的整体性内容。儒家的心灵哲学,有很多心理学的内容,不只是形而上学

的问题。比如,人有生理欲望,又有心理情感,还有道德理性,进而还有性与情的来源(命)的问题,欲、情、性、命的关系问题,这些都属于心灵哲学的范围。又比如,心有意识、意向和意志,意会和思虑,还有知觉、知性、理性、直觉、体验等等,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何处理这些关系,保持心灵的平衡,实现整体的和谐,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为此,儒家提出了许多修养方法或“心地功夫”,这些方法或功夫,成为儒家心灵哲学的重要内容,这是西方哲学很少或没有的。其所以如此强调内向功夫,就在于通过自我修养,提高人的心灵境界,培养一种理想人格。“心者一身之主”,人的一切言行都发自心灵,由心灵所决定,人生的问题不靠别的什么力量,而是靠心灵自身来解决,人生的幸福,只能靠心灵的自我提升来实现。因此,需要进行自我修养。《大学》所谓“修身”之心,关键在“正心”、“诚意”等修心功夫,“修心养性”是儒学的核心。

修养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孔子的“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就是提倡内省。孟子的“求放心”(《孟子·告子上》),就是保持道德本心而不要放失,如有放失,就要收回来。道德本心是自家所有的,无所谓放不放,这里所谓“放”,就是因“桎梏”而丧失,丧失了就要恢复过来,并不是到外面去求个“本心”。孟子还提出“养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的方法。所谓“浩然之气”,是一种道德精神,所谓“养”,就是“集义”,而“义”又是心所固有的,只需不断培养,不断积累。一直培养下去而不要伤害它,就会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这也就是孟子所说的“大丈夫”精神。儒家重要经典《大学》、《中庸》,都提出了很多类似的修养方法,如“慎独”、“戒慎恐惧”、“正心”、“诚意”等等,都是在内心作功夫。后来的理学家又提出“静”与“敬”、“涵养”与“省察”、“存心”与“尽心”等方法,其实质都是“反求诸己”,在内心求得问题的解决。

这种返回到心灵自身求得解决的方法,一方面说明心灵所是千变万化、不可预测的,因此需要自持;另一方面说明,心灵是能够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也是能够自我超越的,并且最终能够达到理想境界。

内向性特征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自我反思。儒家哲学很重视心灵的思维特征,孟子说,“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就是对理性思维的重视。通常人们说,哲学就是反思,即思维的再思维,但儒家所说的“思”,是回到自身,思其在己者,因此具有直接性,可称之为直觉思维。“在己者”就是人之所以为人者,也就是人的“性”。心性之间是连在一起的,孟子更是以心为性,这样,心之思也就是性之明。他又说:“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同上)这所谓“得”,完全是自得,并不是在心之外有一个对象,思而得之。后来的理学家也很重视“思”,但在他们开来,“思”已经是“已发”,而不是“未发”,“未发”是心之体,即本体存在的性,“已发”则是其作用。“思”既是作用,就只能是实现“未发”之体即性,不过,这种实现同时也是一种自觉。这是“为己”之学,“成己”之学,“修己”之学。“修己”才能“成人”,实现“天下一家,中国一人”的理想境界。因此,“反身内求”、“反而思之”就成为儒家心灵哲学的根本特点之一。至于天地万物之“故”,即自然界的所以然之理,虽可以思虑推致而知之,但那不是主要的,与自家身心性命没有多大关系。宋明儒家的“即物穷理”之学,也需要“致思”,但最后仍然要返回到自身,思其在己者,即明心中之性。

心灵的内向性特征,使人有一种自足感,不必向外探求什么。它防碍了认知理性的发展,缺乏探索精神;但是,它在“任何做人”这一点上,确实有某种自觉。它要解决“人是什么”、“我是什么”这一类的问题,最终实现心灵的超越,进入“天人合一”境界。

(三)心的功能性

在儒家哲学中,心是存在与功能范畴,不是静止的实体范畴,心具有无限创造力,处在永无停息的活动与过程之中。心是活动的,不是死静的,其中有情感、意志、意会、欲望、感觉、知觉、思维等多种多样的活动,正是心的活动与功能体现了心的“存在”。这就是儒家所说的“体用一源”、“动静合一”。体是“静”的,用是“动”的,但这所谓“静”,并不是在作用之外有一个绝对静止的本体即实体,它就在作用之中,活动之中,且只能通过作用、活动而实现出来。儒家要把道德本体、道德理性落实到现实的、活泼泼的心理活动中,而不是变成“观念”、“理念”高悬在那里,因此,它很重视心的观念特征。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心”字有多中解释,多种用法,其中,最重要的一种解释和用法是活动与功能。如前所引孟子的“心之官则思”,就是如此。思是指思维活动,不是指思想观念。所谓“本心”,是在“思”的过程中实现出来的;所

谓“四性”(仁、义、礼、智),是在“四端”之情(恻隐等等)的活动即“扩充”的过程中实现的。

就其功能性特征而言,中国古人最重视生长、发育之义,这一点实质比“思官”之心,“神明”之心出现更早,也更具有根本性意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心”字指木的尖刺与花蕊。《诗经·邶风·凯风》所描写的“吹彼棘心”,就是指棘木之尖刺,这正是生长点。《周易·说卦》说:“坎,其于木也,坚多心。”虞翻注说:“坚多心者,棘、棘之属。”棘、棘之类,初生时都有尖刺,其发育生长即见于尖刺,故名心。坎是卦名,代表水,水是生命之源,其在木,就表现为尖刺,尖刺最能表现生长的过程。《尔雅》说:“漱朴,心。”这同《诗经·凯风》、《周易·说卦》所说,是同样的意思,漱朴之类,最能见其尖刺,也最能表现其生长义。《礼记·曲礼》说:“其在人也,如竹箭之有筠也,如松柏之有心也。”这也是指竹之笋尖,松柏之木尖而言心。以木尖为心,正神明心的根本意义是生长和发育。生长、发育是一个过程,因此也可以说,心是过程,在过程中表现其生长的功能。对此,清代学者阮元曾作过比较详细的考证,他的考证和解释是符合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家哲学精神的。(见《研经室集·释心》)

“木心”虽不等同于人心,但有相通之处,而且人心的诸义,就是从这里发展出来的。不仅如此,从“生”的观点解释人心,更富有哲学意义。儒家哲学从根本上说是仁学,而仁的根本意义就是“生”,“生之谓性”,“生之谓仁”,儒家的心灵哲学就是建立在这些解释之上的。它从人的生命推到宇宙生命,再由宇宙生命神明人的生命,最终落在心上。《周易·系辞》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这既是讲宇宙生命,更是讲人的生命,这一切都是通过“神”即“心”来实现的。“神”决不仅仅指天地“阴阳不测”之神,而且指心之神明,是“神妙不测”之神。心之神明是实现“天德”即“生德”的根本所在,因此才有天以“生物”为心,人以仁为心的学说。这里已经引入了目的性意义。人心不仅是活动过程,而且是有目的的活动,其最高目的就是实现“天德”即仁。“天德”之仁不过是“生生不已”的过程,是一种“生意”,其在人心便是仁。理学家程颢说:“万物生意最可观。”(《二程遗书》卷十一,《二程集》)这所谓“生意”就是仁,在人则为心。客观地说,是“天德”,主观地说,是仁心,二者是完全合一的。所以他又说:“此‘元者善之长也’,斯所谓仁也。人与天地一物也,而人特自小之,何耶?”(同上)人之所以不可“自小”,就在于人有仁心,而仁心就是天地生生之德,所以,人与天地是“一物”,不是相对而存在的“两物”。贯穿天人的只是一个“生”字,而心的根本意义又就是“生”,以“生”为仁,就成为儒家学说的核心。程颢所说的“观”,不是纯客观地观察,而是生命体验式的直观,通过这样的直观,才能体会到人生的意义与价值。程颐说:“心如谷种,生之性便是仁也。”(《二程遗书》卷十八)又说:“心,生道也,……恻隐之心,人之生道也。”(《二程遗书》卷二十一下)这些说法都是以“生”释仁,并且与性联系起来,进一步从哲学上说明心的功能与过程这一特征。朱熹则进一步指出:“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因各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所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也。”(《孟子集注》卷二)天地并无心,如果说有心,就是以“生物”为心,人是天地之所生,但人有心,人心不是别的,就是以天地生物之心为心,这就是仁。儒家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提倡良知说,但良知的根本意义也是生生之仁。“人孰无根?良知即是天植灵根,自生生不息。”(《传习录下》)“所谓汝心,都是那能视听言动的,这个便是性,便是天理,有这个性,才能生,这个性之生理,便谓之仁。”(《传习录上》)原来心就是性,性便是生,生便是仁。儒家关于心的学说,就是“生生不息”的生命哲学。

由此可见,儒家哲学并不承认心是实体,既不是“一团血肉”(王阳明语,同上)也不是精神实体或观念实体,更没有不死的“灵魂”。儒家哲学所说的心,是“那能知觉的”,是“灵明知觉”之心,“虚灵不昧”之心,“神妙不测”之心,“操舍存亡”之心,一句话,是处在生命活动过程中的心。正因为如此,它有无限的创造力,有巨大的主动性。孟子曾引述孔子的话说:“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向,其心之谓与!”(《孟子·告子上》)这正是对心的活动性的描述。至于后来的宋明儒学所说的“心无内外”、“心无限量”,就更能说明这一点了。心虽然在腔子内,不在其腔子外,但其功能、作用则是没有内外的,是贯通万事万物的,它能创造一个意义世界。

儒家哲学之所以重视心灵的功能与活动,并不是表现在逻辑推理和认识能力上,而是表现在直觉体验和实践活动上。它讲“神识”,讲“体会”、“体验”,讲“觉”,讲“穷神知化”、“出神入化”,讲“豁

然贯通”,这都是直觉体验和顿悟一类的活动,其中既有理性活动,也有非理性、超理性的活动,不能简单地说成是理性或非理性。就连宋明儒家所提倡的“格物致知”、“即物穷理”,其中确有认识论的内容,但不能被归结为纯粹的客观认识,因为它所“致”的,归根到底是心中之知,它所“穷”的,归根到底是心中之理(性)。所有这些,同西方的认知理性学说确实不同,有它自己的特殊意义,特别在道德领域和文学艺术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即使在科学技术领域,也创造过成就。

前期儒家如孟子,讲道德本心;后儒特别是宋明儒,讲“本体心”或“心本体”,但这不是实体意义上的本体,而是指本体存在或存在本体,它是本源性的,但又是潜在的,没有实现出来的,被称之为“未发”,要实现出来,则必须通过“作用心”或呈现为“作用心”,即“已发”。体和用,“未发”和“已发”,决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完全统一的。由作用而显其本体,由功能而显其存在,本体必然表现为作用,存在必然表现为功能,这就是儒家的体用论。对此,熊十力先生曾有过精辟的论述(见《新唯识论》、《体用论》),但它没有同实体论划清界限,因而认为本体就是实体。就中国哲学的特点而言,所谓“本体心”或“心本体”,无非是一种潜在的可能性,是原初动力和最高目的,无论就道德创造或艺术创造而言,“作用心”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作用即功能,所谓“本体”,就变成“孤悬”之物,不可捉摸,不可把握。“本体”之所以重要,就在于通过其作用实现出来,使其作用有一种方向性、目的性。宋明儒家曾不断批评佛家是“有体无用”之学,只有“上一截”,没有“下一截”,其原因就在这里。

儒家重视心灵的功能特征,其根本目的,是创造一种人格类型,即“圣人境界”。儒家哲学不承认外在的绝对实体,不承认上帝存在,但是肯定“圣人”的价值和意义。“圣人”并不是神,而是人,更准确地说,只是心灵的最高境界。“圣人”同上帝的最大区别是,上帝是绝对实体,而“圣人”则是处在不断实现的过程之中;上帝是异在的人格神,而“圣人”则是心灵所创造的境界。“圣人”就在每个人的心中,人人都可成为圣人。“圣人”是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理”,就是“性”,即道德理性或道德本体,它来自宇宙本体。所谓宇宙本体,无非是“天道流行”的过程,“赋予人”而为性,则成为心之本体,它只能在作用中实现。通过心的功能和创造性作用,实现“天人合一”、“心理合一”境界,就能成为“圣人”,“天人合一”境界就是“圣人境界”。儒家哲学之所以重视心灵的创造和作用,原因就在这里。

这种哲学,缺乏外在的神圣裁判,使人不能看到自己的渺小;但它有无限的内在潜力和创造力,使人能看到自己的伟大。正如心学家陆象山所说,上是天,下是地,人在中间,要顶天立地作个人。(见《语录下》,《象山全集》卷三十五)“作人”和“成圣”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原则分别,二者都是心灵的提升。王阳明说:“圣人气象何由认得?自己良知原与圣人一般,不在圣人而在我矣。”(《传习录中》)良知固然是心之本体,但只能在“致良知”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致良知”便是心灵的目的性活动。

当然,这种学说也容易产生自满自足的心理,比如心学派所说的“当下具足,不假外求”(王阳明语,见《传习录上》),就是如此。但那是就道德自主性而言的,并不是就知识的获得而言的。何况,儒家并不认为“圣人境界”就是现成的,相反,必须进行自我修养,自我实现,并且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四)心的情感意向性

儒家哲学十分重视心灵的情感意向活动,这同西方哲学理智化、心智化的主流传统形成鲜明的对照。它在认知方面有很大缺陷,但在实践方面却有重要贡献。

意志、意向活动是心灵的重要功能,二者是同一层次的范畴。意志、意向具有定向性、方向性、目的性和实践性特征,特别是同实践有直接联系。很多学者认为,儒家哲学是“实践理性”学说,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这同康德所说的“实践理性”,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康德在对人的认识能力进行考察时指出,理性在认识领域是有限的,只有在实践领域才是自由的,但他所说的“实践理性”,同样是“纯粹理性”的;他所说的“自由意志”,不过是一个理性的“公设”,“自由意志”如何可能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儒家哲学则是通过心灵的意向活动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意向活动既是心理活动,又能通向“意志自由”即道德理性,并不是一个形而上的“理念”或“观念”。正因为如此,儒家的心灵哲学可称之为“心理学--形上学的心灵学”,而不是完全“超绝的心灵学”。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既有经验心理学的内容,又有超越的形上学的内容,实质有宗教方面的内容,关键是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

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篇》)孟子说:“可欲之谓善。”(《孟子·尽心下》)这里所说的“欲”,实际上是一种意向活动。并不是所有的“欲”都能“不逾矩”,也并不是所有的“欲”都是善,孔子、孟子之所以这样说,固然有仁心、仁性的保证,但同时也有后天的学习与修养,象孟子所说的“养心莫善于寡欲”(同上),就是一种心灵修养,而“寡欲”之欲,则是感望。两种欲虽然不同,但都是现实的心理活动。为了保证其所欲之为善或向善,还要“立志”。“立志”确实是自由意志的问题,但必须在意向及其实践活动中才能变成现实。

如前所说,儒家又有“未发已发”之说(《中庸》),宋明儒从中发展出心之体用说,“未发”为体,“已发”为用,但从“未发”到“已发”,便有意向活动。“未发”之体只能是潜在能力或最初动力,它具有善或向善的目的,但意之所发却未必是善,这里确有自我选择的自由或向不同方向发展的可能性。“未发”之体虽善,却不能保证其所发必善,“未发”为“中”,却不能保证其所发必“和”(“中和”问题是儒家所讨论的重要问题),只有“发而皆中节”,即处处符合“中”的原则时才能“和”。“中节”与“不中节”,则由各种心理因素所决定。这确实不象康德所说,有先验的道德法则即纯粹的“理性原则”,就能保证其为善。也不象牟宗三先生所说,“自由意志”就是“道德法则”或“纯粹理性”,二者是“同义语”、“一个意思”(见《自律道德与道德的形上学》),它自身即保证了是“能够实践的”。这里并没有任何必然性的保证,因为意志、意向不是就在现实层面上,而且有自主性,有时不受“理性法则”的支配。儒家讲“体用一源”,特别是心学派如王阳明更强调“大头脑”,即在“本源上”用功夫,但这功夫本身就是坚定其意志和信念,而且必须从经验上下手。即便如某些儒家所说,心本来即善,不善者仅仅由于“习染”,但是现实中的人心不能没有“习染”,这些儒家本人也并不主张与外界隔绝(只有个别人例外)。善良意志是需要培养和锻炼的,不能完全依靠先验的“理性法则”。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意志自由,也是一生培养和锻炼的结果,并不是靠某种先验理性便自然如此。儒家凡主张“性善论”、“良知说”者,似乎持一种先验理性学说,但实际上他们都主张“存心”、“养心”、“尽心”、“持志”、“立志”、“正心”、“诚意”等实践功夫,这才是实现道德理性的根本途径。可见,善与不善的关键,并不在于绝对的实体性的“先验理性”或“纯粹理性”,而在于心灵的意志、意向及其实践活动,在于目的性的追求。就是说,自由意志是同目的性的实践活动分不开的,不是靠“道德实体”决定的。儒家哲学是不是主张有“道德实体”,实在是一个问题。仁心、良知实际上是意之所向,是一个目的范畴。

如果说,要用“实践理性”指谓儒家哲学,那么,它同康德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康德的重点在“理性”,而儒家的重点在“实践”。实践真正是一个意志、意向的问题,意志、意向必然表现在实践上。当你说“意志自由”时,已经在实践了,当你说“知”是,已经在“行”了。所以,功夫全在实践上,在意志的选择上。正如王阳明所说,“意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上》),这个“物”是指事物,即实践活动,而不是静止的对象物。“意在事亲,事亲便是一物。”(同上)“事亲”作为意向活动,同时已是“温清定省”之类的实践活动。如果意在别处呢?良知虽然规定了意之所向,但并不能保证其必然如此,所以才有“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传习录下》)的说法,也才有致知格物的说法。只有致知格物的实践活动才能贞定意志、意向活动的正确方向,实现道德理想。这就是儒家哲学强调实践的原因所在。

总之,儒家虽然主张“本心”即是性,即是善,但必须通过意志、意向活动才能实现出来,而意志、意向活动本身就是实践的,只有实践才能使其变为现实。实践的自由与不自由,固然由向善的内在潜能所决定,但与社会环境也有密切联系,“习染”、“物蔽”的问题决不可忽视。儒家以“心无内外”、“性无内外”为理想追求,但心毕竟在内不在外,如果内外阻隔不通,就会出现问题,就会受“躯壳”的限制而流入“自私用智”,“私心用事”。孟子所谓“几希”之辨(见《孟子·离娄下》)、“牛山之木”的比喻(见《孟子·告子上》),是有深刻道理的。主体的意向活动、实践活动与客观的社会环境是相互作用的。正因为如此,儒家更强调主观意志的培养。“本心”、“心体”、“良知”等学说的提出,就是为了确定一个终极性的目的,是意志、意向活动有所遵循。

从“意志”的角度说,心确实能够创造事物,创造世界,但不是创造出客观的物质世界,而是创造出意义世界,道德世界。意义世界并不是主观的,它有客观普遍性,用陆象山的话说,“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

”(《杂说》,《象山全集》卷二十二)理能通行天下,是人间普遍适用的,又是人心具有的,是为“本心”。但本心通过意志、意向活动,最终落实为“践履”,才能实现出来。

儒家心灵哲学虽然承认善良意志,主张培养善良意志,但同时也承认恶的可能性,因为意志本身并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只是后来的刘宗周,主张以意为本体,认为意是“善根”。)这种学说,一方面为自我修养、自我实现提供了理论根据,另一方面也为自由选择留下了余地。由于意志、意向活动从根本上说就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不是观念构成的问题,因此,它又是历史性范畴。这就意味着,随着历史的变化,意志活动的内容是有变化的。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儒家所说的意志、意向,是同情感联系在一起的,是由情感需要决定的,因此,它是“情感意向”,不是“观念意向”,或别的什么“意向”。这同西方哲学有重要区别。关于情感问题,我们要单独讨论,这里就不赘述了。

(五)心灵的超越性

前面说过,儒家的心灵哲学不是“超绝的心灵学”,但这并不是说,心灵没有超越性,正好相反,儒家心灵哲学的根本目的正是实现超越,实现一种心灵境界。

“境界”是心灵的存在状态,不单纯是某种客观的认识,正因为如此,儒家所说的心,是存在意义上的心,不是认知意义上的心(或主要不是认知心)。但最高境界的实现,却要靠心灵的自我超越,在自我超越中进入一种存在状态,这就是“境界”。在儒家看来,这种超越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能的。

心是活动的,不是静止的,但这所谓活动,是就心的现实的、形而下的层面而说的,那么,心有没有形而上的存在根据呢?有的。这就是儒家所说的“本心”、“本体心”或“心本体”。这是实现自我超越的内在根据。

“本心”、“本体心”既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是内外合一的。因为它本身来源于“天”或“天道”,是“天道”之在人者。就内在的方面说,它是人心所具有,而人心与形体是不能分开的。所谓“自我超越”,就是使“本心”、“本体心”完全实现出来,体用合一,即全体是用,凡用皆体,没有任何限隔。这就需要超越有限自我,实现“真我”、“真己”。对形而下的感性自我而言,这是一种超越,对形而上的“真我”而言,这是一种自我实现。其实,“真我”就在感性自我之中,只是一种心灵境界而已。“真我”对自我的超越,就在于虽在形体之中而不受形体限制,虽在感性之中而不受感性制约,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心与“天道”的合一。也就是说,个体生命虽有限而可以达到无限,虽暂时而可以实现永恒。

如果说,以孔、孟为代表的早期儒学,更重视心理经验的作用,主张通过“下学而上达”、“尽心知性知天”,建立其自我超越的境界论,就超越感性自我,实现“天人合一”的境界,那么,经过《大学》的“明明德”到“止于至善”,《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以及《易传》的“三材”、“参赞化育”、“天人合一”之学,到了宋明儒学,即完成了形而上的心灵境界说。宋明儒学最重要的发展在于,把心与宇宙本体直接贯通起来,完成了“心本体论”。这样,心之本体就是宇宙本体,宇宙本体也就是心之本体,“心即道”,“心即理”,“心即太极”,“心与理一”等说法,都是指“心本体”而言的,问题在于,如何使之实现出来,成为现实的心灵的存在状态,即心灵境界。

最主要的方法是直觉体验与意向活动。关于意向活动,前面已经说过,这里着重谈谈直觉与体验的问题。

直觉不同于对象认识。后者是以主客对立为特征,以理论推导为中介的认识活动。这种认识充分发挥了人的理智分析能力及形式化思维,无论先验的逻辑数学,或是经验的实证科学,以及理念论的哲学,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对于人自身的认识,也是如此,它要把人对象化,如同自然对象一样。儒家的心灵哲学则不是如此。它不是把人作为对象去认识,而是作为有理性、有情感、有意志的生命主体去对待,如果说这也是认识,那么这种认识是直接的、整体的自我直觉(或直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存在认知而不是对象认识。它同时又是一种价值认识或意义认识。所谓生命主体,不是从生物学或单纯心理学上说,而是具有生命意义的价值主体,包括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同宇宙的关系一类形而上学的问题。人的价值之源是宇宙本体即“天道”,但“天道”内在于心而存在,尽管是潜在的,却又是具有价值的,是人生价值的根源。人要实现自身的价值,即“天人合一”的境界,就要进行“溯本穷源”式的全体把握,此即所谓直觉。从心灵的本然状态或本真状态(即“心本体”)而言,它是自我呈现或自我实现;从心灵的活动层面而言,它又是“返本还原”式的直觉,也就是认识。中国

儒家哲学范文第2篇

关键词:理性;情感;仁;生

成德践履,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是儒家的不易信条。“亲亲、尊尊”的德性伦理,是儒家义理的核心内容。在先秦,孔子首次为儒家的德性伦理提出了一个合理可靠的论证,其核心在于情感原则。在孔子之前,“人为什么要过道德生活”这个命题是和具有人格神色彩的天、帝关联在一起的。孔子的仁学,以情感为第一原则,以理性和情感的统一为主线,开创了以“道德何以可能和何以必须”为根本课题的儒家哲学。孔子的仁学中,天的人格神意味淡化,而道德实践的主体-人的作用凸显,以亲情为起点的情感原则和有别于认知理性的实践理性原则双翼并举,最终指向一条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成圣之路。道德何以可能?何以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一个普遍性的原则。孔子从孝、悌这种真真切切的可感可验的家庭亲情为出发点,为他的仁学体系建立了一个普遍性原则-情感。孔子认为,人是有情感的生灵,每个人从一出生,就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1],从出生到老死,时时刻刻都处于父母、兄弟、朋友等五伦的情感互动之中。情感生活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人又是有理性的生灵,每个人都能从“有限”的爱亲推广到“无限”的爱人。既然情感是必须的,而且又可以是普遍的,因此,德性伦理就完全可以也完全应该有共同的,不因人、因时、因地而变的标准。这样,孔子的仁学就为“人要过有德性的日常生活”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论证。还应该强调的是,情感原则,是内在的。因此儒家哲学注重体验、体证。孔子为儒家哲学建立的主体性原则,以情感为核心的情感和理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后世儒学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孟子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实际上就是指恻隐之情人皆有之。孟子的“义在内”,“仁义内在”的论述,是对孔子建立的情感原则的内在性和普遍性的进一步论证,而且有了新的内容。孔子建立的情感原则,是从孝、悌的亲情而来的,其主要特点是真实无伪,孔子是用“人之生也直”[1]这一说法来说明此点的。真实的情感在理性的提撕下成为“爱人”的普遍情感,并在实践过程中,无过无不及地表达为礼仪,也就是外王层面。在孟子的时代,对“情”的讨论进一步深入了。(郭店竹简有很多这方面的资料)孟子承继了孔子的义理规模,认证了情感原则的内在性和普遍性,但他比孔子更进一步,他在源头上,把情感认定为是“善”的,以“恻隐之情”来讲“情”,就是说,情之本是善的,这体现在他的性本善的说法中。“性本善”就是“情本善”。爱是情,但是,爱也有个是非对错,“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2]这样的恻隐之情,已经是知是知非的理性的情感了。也就是说,孟子把在孔子处必须交付给理性的,要在实践过程中予以调节才得以无过无不及的情感简洁地浓缩到他的本善之情中。因此,在孟子的理论中,他很少言及“中庸”,很少言及在孔子处时时要言及的以理性调节情感。因为,孟子的本善之情已经具有理性的品格,即无过无不及的中庸品格。这样,在孟子处,重心就着落在如何把这个本善之情“扩而充之”了。当然,扩而充之,这也涉及到了人的理性的作用。儒家义理的核心是情感和理性,即便象孟子,已经把理性品格内化在本善之情中,他也同样强调在道德实践过程中,理性是不可或缺的。《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喜怒哀乐当然是情感。这是强调了情感的内在性和普遍性。用“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表述把孔子仁学的核心原则-情感原则完全肯定下来,并做为成人之“道”的出发点,同时,强调“发而中节谓之和”,也就是说,在成德践履的过程中,理性的调适功能同样不可忽视,所以才要“修道之谓教”。《中庸》的思想和孟子的“性本善”的学说,都是在孔子开出的义理框架内的,核心在于情感原则,理性和情感的关系是其中的主线。通常把“天人合一”做为先秦儒学的指归,似乎并不确切。先秦儒学是基于内在情感的主体性道德哲学。先秦道家,基于批判人的理性的有限性,以“形而上的负的方法”实现人对自身理性的否定性的超越,才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理路。而先秦儒学,从孔子开始,把情感作为道德实践的出发点后,天就基本上只是个虚位,而同时,对人的理性是作正面的评述的,不然,何以言“克己复礼”?何以言“修身”?如果说在孔子处,还有“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1]的感叹,到了孟子和《中庸》,就只讲知天、事天,讲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交是天下之达道,进一步把情感原则作为道德践履的出发点和核心,并把这一内在而普遍性的原则完全肯定下来。正因为情感原则,儒学才要讲体验、体证,它有别于思辨的道家智慧,不需要形而上的体系的完美构造;正因为实践理性原则,儒学才需要修身,才需要道德践履,由此成圣之道是个死而后已的永无止境的过程,需要慎思,明辨和笃行,需要不断学习和反省。而先秦道家则是种境界形态的思辨哲学。

汉代董仲舒以天人感应说来重建儒家的纲常伦理,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和政治原因的。在董仲舒的理论中,天是赏善罚恶的绝对至善的人格神。这是一种神学目的论思想。从儒学内部的发展来看,他的这一理论是和孔孟儒学异质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他不象孔孟那样把情感作为纲常伦理的出发点和核心原则。因此,他就必须张扬人的理性。在神学目的论的大框架下,他同时极力张扬了作为道德实践主体的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并没有背离儒家,而且,还作出了他的独特贡献。同时,他的目的论思想,在一定意义上,为宋明理学的自然目的论提供了思路。

魏晋间玄学思潮起。有无之辨和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成为这一时代的主要课题。在政治和社会层面上,儒家的纲常伦理并没有受到大的挑战。而如果纯粹从思想史的层面看,玄学反倒为儒家的道德伦理作了形而上的论证。这是一种时代背景下的儒道合流。玄学为儒家道德哲学提供了一种思辨的方法论,到了宋明理学时期,就发展为儒学的体用论了。郭象的理论,认为名教和自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裴頠的崇有论则认为名教不可越,而王弼的贵无论是最具有形而上的理论色彩的,认为必须越名教而任自然,但是,王弼仍然声称孔子是圣人。圣人有情无情论,也是当时论争的一个大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孔孟儒学的两个基本要素理性和情感,在玄学思潮中都得到了相当充分的讨论。贵无论和贵有论,实际上都对人的理性能力进行了深入探讨,再加上情感问题的重新提出,自然这一概念的重新阐释,这些都开启了有宋一代新儒学的先驱者们的思路。

真正对儒学义理构成挑战的是佛学。佛教于东汉时期传入中国,魏晋期间有个大发展,而到了隋唐,是其鼎盛时期。华严宗、唯识宗、天台宗,尤其是禅宗的盛行,使得儒家道德哲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现实的社会政治层面,儒家的纲常伦理依然是占统治地位,但是,有识之儒者清醒地看到,如果儒家仁义的内圣之学已然动摇,那纲常伦理的外王层面的大厦就岌岌可危了。韩愈、李翱等人作了重建人文价值体系的尝试。韩愈的《原道》辟头就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他在《原性》中进一步提出性三品说,认为性是与生俱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的,性的内容是仁义礼智信,情则包括喜怒哀惧爱恶欲。李翱在《复性书》中,则明确提出,要为儒家义理立性命之源,他说,“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他们试图找到一个内在的普遍性的原则,重新来论证儒家德性伦理。他们在儒家经典中以《大学》和《中庸》为据,这也是一个贡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是上承先秦儒学,而下启宋明理学的。然而,他们对孔孟儒学的义理核心并没有把握住,对佛学之于儒学义理的真正挑战之处看得不清,因此,他们没能建立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儒学。这个历史性任务有待于来者。

延至北宋初期,宋初三先生胡瑗、孙复、石介,高举反佛老二氏的大旗,可是,他们基本上还是着眼于社会政治层面来应对佛学,力斥其逃君臣之礼,去父子之情,绝夫妇之义。公正地说,他们从韩愈、李翱走到的地方又往后退了一步。他们只是尝试重建仁义道统。而实质上,不破就不能立。如果不能把握儒学义理的根本精神,和佛学对儒学德性伦理的挑战究竟在何处,就不可能重建新儒学。

这个历史性的任务,落在了北宋理学的代表人物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身上。在考察他们对新儒学的建立各自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大体地描述一下佛学理论主要在哪些方面对儒家学说构成挑战甚至可以说是致命的威胁。大致可以从宇宙论、人生论、心性论来说。佛学认为,山河大地一切皆是虚幻,宇宙万物是人心生灭妄想所生之虚幻之境;生死是可以轮回的,人的形灭了,神仍在,不断地轮回。人生是个苦海,爱嗔痴三毒使得人生在世,永无快乐之时。心是作用心,万法唯心。万物皆因缘而生,缘起而性空,总之,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一切皆空。实际上,我们可以简单明了地这么说,佛学理论把儒家义理中的两大要素理性和情感毫不留情地击碎,这是釜底抽薪之举,这种挑战是极其严峻的。强调亲亲、尊尊,以孝悌为仁义之本的纲常伦理,不管是以情感为出发点和核心的孔孟仁学,还是以理性为出发点和核心的荀子的礼学,还是预设了纯粹至善的人格神的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在被抽掉了理性和情感两大要素之后,确实是大厦将倾。内在的普遍性的原则无法建立,内圣层面无法挺立,那外王层面更是无从谈起。佛学的根本理论已经把理性和情感的不可靠和不确定性说得很透彻了,如果只是简单地重新以情感或理性作为内在普遍性原则,名之曰性命之源,那是一种无视佛学挑战的作法,至少是无法与之相衡的。如何重新找到一个无可置疑的基点,找到一个完全可靠的内在普遍性原则,从而为儒家义理寻找一条出路,为道德何以可能和何以必须的问题重新予以论证,这就是北宋理学的急切的历史性课题。

考察北宋理学这几位代表人物,时刻必须关注以下两点:其一,他的理论如何回应和反驳佛学?其二,他的理论找到了什么样的内在普遍性原则,来重建儒家的德性伦理?不用这两点来衡量一个理论体系,那很可能要么失之简单,要么失之附会。以下我们略微评述一下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几位代表人物。

《太极图说》和《通书》是周敦颐的主要著作。其特点是以《易传》为文本依据,以阴阳五行说构造宇宙论模式,宇宙万物生生不息,来自太极之动静。实际上,本源是无极也罢,是太极也罢,都是次要的,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周敦颐以此来回应佛学的山河大地皆幻的宇宙论,彼言一切皆为“假有”,我则言一切皆“真实”,彼言“虚”,我则言“实”。天地万物一切皆实,这确实是很关键性的一点,如果一切皆是虚幻,礼义仁智信从何谈起?所以,周敦颐从此点入手,以回应佛学,是大有功于儒学的。在他之后,儒家无一例外地,或言阴阳五行之变化,或言气之流行,都是为了回应佛学的山河大地一切皆幻之说的。周敦颐认为人得五行之气而贵为天地之灵,而“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立人极焉”[3],人极其实就是人之性,就是他找到的一个内在而普遍的原则。在《通书》中,他更进一步,以“诚”来说明这一内在而普遍的原则,诚是内在的性命之源,是周的理论中的基点。诚既是万物化生之源,也是人的仁义礼智信的德性伦理生活之本,是内在于人的普遍原则。先秦儒学在论证人要过德性伦理生活时,并不涉及宇宙论,而是直接从人的情感存在出发。作为北宋理学的第一个理论体系,周敦颐的以“诚”为核心的理论,把宇宙论与德性伦理相关联,正是为了回应佛学的挑战,而做出的一种返本开新的尝试。佛学的宇宙论和其心性论是紧密相联的,山河大地一切皆幻的宇宙论是万法唯心,缘起性空的佛学心性论的必然的逻辑的推演。相应地,周敦颐也用天人合一的模式回应佛学。太极或曰诚,是宇宙的本体(本体这一范畴,无疑地是来自玄学和佛氏,先秦儒学是没有也不必要有这个范畴的),也是道德实践主体-人的本体,展开为仁智礼义信五常,为德性生活之依据。宇宙的本体-诚是仁义本体的担保,如此,他认为,就为儒家人文价值的重建找到了一个可靠的基点。还有,更值得注意的是,周敦颐认为,诚是百行之源,亦是人性之源,把宇宙论和人性论融为一体,其背后的理论模式是“天人合一”。前面我们谈到,先秦儒学是没有这个天人合一的模式的。《中庸》中讲天命之谓性,看起来似乎是把天和人关联在一起,实质上,只是为了表明“性”的内在普遍性的特质,而性又是指未发之喜怒哀乐之情,并明确指出,这是“天下之大本”,《中庸》的理论并没有什么天人合一的理路。要有天人合一的理路,前提必须是目的论思想。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就是一种神学目的论。而周敦颐的诚既是宇宙万物之源,又是仁义礼智性之源,这是自然目的论的思想。从宋明理学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自然目的论的思想为新时期的儒学重开生面,是回应佛道二氏尤其是佛学理论的最强大的武器,自然目的论的思想对儒学的发展其功至伟。朱子尊周敦颐为理学的开山祖师,良有以也。人为什么要过德性伦理生活?德性伦理有没有普遍的标准?儒家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在先秦,孔孟以人的情感这一内在而普遍的原则来论证此命题,北宋理学承继了这一问题,并依托于自然目的论,在更高的层面来论证“道德何以可能和何以必须”。人应该过德性伦理生活,而且这是人的使命,是人生在世的目的。道德践履之路就是人完成其使命之路。人一生在世间,就走在了这条成圣的终极关怀之路上。但是,天地间阴阳化生,动静无已,万物生生不息源自太极(或曰诚)本体,这一论断是理性的独断么?“有限”的个体是何以可能在道德践履之路上实现其“成人”之目的?万化之源的太极(诚)本体又是如何成为“人极”的呢?周敦颐是以“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这一说法来衔接天道和人道的,还未能从理论上贯通天道与人道,合而为一。所以,天人合一在他那里,似乎只是个境界形态。玄学的体用论是种境界形态的形上学,而从六祖慧能起,禅宗已经提出“砍柴挑水,皆是妙道”,这意示着佛学已经试图从境界形态的天人合一之学转出来,向人间佛学转化,开始切近地指点即人即佛。再加上佛学对人的理性和情感的正面意义已经消解得让儒家几乎没有立足之地,因此,对儒家而言,自然目的论如果要稳稳地站住脚跟,那么对人的理性和情感这两大要素就要重新加以审视和肯定。这样,自然目的论才能真正成为批判的武器。自然目的论的思想在周敦颐处并未展开,也未完善,不过,作为理学先驱,周敦颐开启了新儒学的康庄大道。

张载怀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宏愿,为新儒学构造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堪称北宋理学的巨擘,如果从哲学体系的营构上讲,恐怕程颢、程颐也不能与之相比。对张载理论的考察,我们仍然从如何回应佛学和如何寻找到一个内在而普遍的原则两点入手。《正蒙》是张载的主要著作。“太虚”这一范畴是张载的独特的理论贡献,“太虚即气”和“心统性情”是其两个主要命题。“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至静无感,性之渊源,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尔。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惟尽性者一之。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4]。以太虚即气,回应佛氏的山河大地皆幻之说;以德性之知和见闻之知的划分,消解佛氏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不可靠性的论断。太虚与气,似乎是体用关系,而且,即体即用。对照周敦颐的理论,可以看到,张载以“气”统赅阴阳五行之化生,但“太虚”并非周敦颐的“太极”,也就是说,太虚和气并不是体用关系那么简单。实际上,太虚有个基本特点在张载的理论体系是最关键的,不知是什么原因,他本人没有明言,或许自己也没有完全意识到,也许这就是二程说他有苦心极力之象之所在。太虚的基本特点就是“生”,甚至可以直接了当地说,太虚就是天地万物之“生”性,太虚即生,这在张载的理论中简直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可惜他没能以“生生”为基点营造其理论体系,只差一步之遥。“生生”正是后来二程为新儒学体系找到的一个真正的无可置疑的基点。二程理论以天理为核心,天理的根本特点就是“生生”,二程反复强调,生生之谓易,天只是以生为道,人亦是以生为道。依“生生”义,人的理性和情感的正面意义就重新得到了肯定,新儒学的自然目的论才真正有了无可置疑的立足点。我生故我在,这简直可以说是儒学在宋明时期重新焕发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二程之后的儒学,尉为大观,重放异彩,无不得力于此一根本性的基点。如果说,在先秦,孔子以情感为核心,为内在的普遍性原则,始建立起儒学义理框架的话,那么,宋明理学正是以生为核心,为内在的普遍性原则,建立起新儒学的理论大厦的。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2

儒家哲学范文第3篇

一、国际上对儒家生态哲学的研究

国际上对儒家生态哲学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华裔学者和美国有关中国哲学、历史学研究的学者中。杜维明较早提出了“超越启蒙心态”的问题,认为应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金则代替自私自利的原则,把“天人合一”发展成为“更为全面的环境伦理学”。在中国哲学的自然观方面,他提出了富有启发性的“存有的连续性”的概念,认为中国哲学的“气”是物质和思维的统一,构成了中国哲学的“存有的连续的本体论”;他还提出了“儒学生态学”的概念。玛丽・塔克尔提出了“气”可以对生态哲学做出贡献的七个具体方面。[1]成中英提出,儒学是包容性的人本主义,在圣人那里,天地人在道和太极的本体宇宙论上三位一体,人是“自然的完成者(consummator)而不是征服者,是自然的参与者而不是掠夺者”。[2]罗泰勒认为,儒学关注人类与宇宙的内在关联,当人性得以实现时,“仁”作为人性之核心亦成为宇宙之中心。因此,“成仁”就是要超越人类自身,这是儒家生态学的根源所在;儒家的仁就是生态学。[3]

关于儒家生态哲学的一些具体问题和具体人物也有不少研究。布拉克雷(Donald Blakeley)分析了《论语》中的三原结构的动物价值论问题。艾文荷(P. J. Ivanhoe)认为《荀子》中有一种可称为“快乐的对称”(happy symmetry)的“清晰且非常有趣的环境伦理观”。[4]日本学者桑子敏雄认为,朱熹把人如何与他的环境宇宙相关的思想整合进了一个相容的系统。“这种整合不仅导致了对环境宇宙展现的结构的解释,而且导致了我们对一个困难问题的探究,即我们在何处定位最基本的价值,并且根据这一价值评价人的行为。” [5]艾周思(Joseph Adler)指出,宋代新儒家把“恕”拓展到自然界,使“应”(感应)具有了环境伦理的意义。其他如黄勇分析了二程的事实与价值统一的思想。[6]韦巴(Ralph Weber)研究了天人合一的“合”的形式,白诗朗(John Berthrong)则对“一”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把儒家关于修养和社会伦理的洞见扩展到新的领域”的八种设想。

二、国内儒家生态哲学研究

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术界已开始对生态哲学或环境问题展开研究。当时的讨论热点是天人关系问题。1992年,中国政府在主题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的《里约宣言》上签字,此后“可持续发展”成为政治与学术话语。因为传统哲学的“究天人之际”的主题和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重合,于是引发了学界对中国哲学史上天人关系的探讨。

(一)以“天人合一”为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核心内容

“天人合一”是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核心内容,正如余谋昌先生所说:“天人合一的思想可以作为现代环境伦理学的哲学基础。”[7]学者们在研究儒家生态思想时都不能绕开“天人合一”这个命题。季羡林、汤一介、张世英、余谋昌、牟钟鉴、陈来、蒙培元、李存山、柴文华、何成轩、胡伟希、陈国谦等学者都论述了天人合一含义及其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

在1993年,牟钟鉴就著文,认为“天人合一”表明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儒家的‘天’或‘天地’的概念,大体上相当于‘自然界’的概念,当然也包括自然界的神秘性和超越性;其‘人’的概念,大体上相当于‘社会人生’,群体与个体都在其中了。因此,天人关系基本上同于人与自然的关系。”[8]同年,季羡林在《东方》创刊号发表《“天人合一”方能拯救人类》。1994年李存山发表文章认为,天人合一之“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主体与客体的相互接触与符合”;另一类是“客体就在主体之内,或客体是由主体的活动所产生”。[9]

陈国谦吸收冯友兰哲学思想,提出了“环境境界”的概念。他指出:“环境哲学是对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形上学反思”;环境哲学的功用“是提高人的环境精神境界,使人的环境意识从人与环境的彼此分离提高到人与环境相融一体”。[10]张世英深入比较了中西哲学关于主客关系的思想,认为中西方各有天人合一与主客二分的思想。[11]在90年代天人关系的讨论中,主张天人合一和主客的“互补”成为主调。

胡伟希则认为,“‘天人合一’这一古语,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自然与人类合一’的意思。”[12]他还指出,将“天人合一”的观念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来理解,认为“天人合一”的意思是提倡人类要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这一观点“深化了对儒学的认识,并为传统儒学如何现代化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和前景。”[13]

对于“天人合一”思想的现实意义,汤一介说:“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不可能直接解决当前人类社会存在的‘生态’问题。但是,‘天人合一’作为一个哲学命题,一种思维模式,认为不能把‘天’、‘人’分成两截,而应把‘天’、‘人’看成是相即不离的一体,‘天’和‘人’存在着内在的相通关系,无疑会对从哲学思想上为解决‘天’、‘人’关系,解决当前存在的严重‘生态’问题提供一有积极意义的合理思路。”[7]

(二)以生态伦理为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主导方向

生态伦理学,也称环境伦理学,“主张把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际关系的领域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把伦理‘公正’概念扩大到对生命和自然界的关心,道德‘权利’概念扩大到自然界的实体过程,尊重生命的生存权利。”[13]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的西方工业国家。然而,早在中国先秦时期,中国的儒家思想中已经蕴涵了生态伦理学的思想。随着儒家生态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儒家的生态伦理学成为学者们所青睐的研究方向,越来越多的学者力图发掘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并探讨其现实意义。学者们的研究,大多是从儒家传统的人伦概念中寻找生态伦理的意蕴。

“仁”是儒家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传统意义上对于“仁”的理解,学者大多关注于“仁”所涉及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随着对于儒家生态思想的深入研究,“仁”由传统的人的伦理扩展出生态伦理意义。王正平认为儒家“仁”的思想,在生态伦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先哲从‘天人谐调’思想出发,确信‘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只是以生为道’,尊重天地间的一切生命,歌颂生命价值,倡导‘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物我兼照’,‘衣养万物’,‘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的超我的仁爱观念,是人类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先声。”[14]对于“仁”的生态意义扩展,是根据“仁”的人的伦理推导出来的。张永刚指出,“儒家主张‘天下归仁’,把万物作为人类道德关怀的对象,把原本用于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情感扩大到天地万物之中,维护着天地的‘生生之德’。”[15]

陈来认为,“宋明理学把自然的‘生’与道德的‘仁’等量齐观,使‘生’不仅具有宇宙论的意义,也被视为人类道德的根源。”[16]蒙培元的《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生态观》以及围绕生态哲学问题发表文章多篇,对于儒家哲学的“生”、自然的目的性、仁的差异性与普遍性等生态思想进行了系统而又深入的论述。他指出:“自然界作为生命整体,当然是有内在目的的。”自然的目的就是生生,是向完善、完美发展,故可称为善,善即是目的。人是自然目的的“实现原则”,由此他特别强调儒家的“为天地立心”“不是为天地立法”,而是对于自然的照管;是肯定自然生生不息的事实,把自然的生生不息作为价值,自觉地、主动地帮助自然实现生生不息的过程。[17]柴文华注意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儒家思想和现代生态伦理学共同的思考客体;[18]何成轩也认为,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与当今生态伦理相吻合。[19]任俊华认为,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表现为天道与人道一致的生态伦理信念,万物平等的生态价值观念以及仁爱好生的生态伦理情怀。[20]

陈义军认为,“仁”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和中心问题。“由于‘仁’内在天然地具有一种可以不断外推的特征和心理机制,‘仁’的实现过程,就是一种不断推己及人的过程,如此推衍,行‘仁’就不但要爱自己、爱别人,而且可以扩展到自然界的一切事物,这是儒学内含的由人道推衍天道的具体体现,也是人类道德视野的一次革命性拓展。”他进一步说明董仲舒将“仁”扩展到爱鸟兽昆虫,无所不爱才是真正的“仁”,“从此,施仁的内在规定性便有了实质性进展,并且获得了生态道德的意蕴。”[21]学界有很多学者持这种观点,赵媛、方浩范也指出, “儒家的生态道德是一种真正地推己及人,由己及物的道德。它以‘仁爱’为基点,把人类社会的仁爱主张,推行于自然界,其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目的,首要是人类自身的生存需要,其次才是对自然万物的爱护和同情。……同时,儒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尽管人类的价值高于自然万物的价值,但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又是相互依存的,人类也是自然大家庭中的一员。为了使自然界为人类提供更多的物质财富,必须把管理社会的原则推广到自然界中去,对天地万物施以仁爱的精神,在人与自然界中建立起协同互济,相互制约的秩序。”[22]

(三)以解读概念为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主要方法

学者们在进行儒家生态思想研究的时候,主要采取的方法是选择儒家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命题加以解析,从中发掘出具有生态意义的内容。

前文中提到的“天人合一”、“仁”都是学者们非常看重的概念,学者们通过对儒家思想中这些重要的概念进行详细的阐释,从中找到生态思想的因素。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概念,如“时”、“通”、“民胞物与”、“尔汝群物”等,学者们也做了解析。

“时”也是学者们比较关注的一个概念。儒家的“时”的范畴中也包含了丰富的生态意蕴。孔子的“使民以时”,孟子的“待时”,荀子的“应时”都具有生态意义。“儒家认为‘天’即自然界有着独立不倚的运行规律,‘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荀子基于对自然界的认识,提出了‘天行有常’的著名论断,即人类社会出现种种殃祸,正是有悖规律所导致的。尊重自然规律,当然要体现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上,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农业生产实践,儒家提出了‘取物以顺时’等符合生态农业规律的思想,认为人们应该根据时节,即按照大自然的节奏、生命万物的节律以及四季来决定什么时候该‘取物’,什么时候不该‘取物’。”[23]

笔者曾对“通”这一概念,做了全面的解析,论述了“通”的生态意义。“通”的意义在于自然规律向生态规律的转化。“‘通’范畴可以深化我们对于儒家自然哲学关于自然物体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的认识,由此使我们可以对天人合一获得一些新的理解,认识到人和自然的生态一体性、相关性与依赖性。尤其是,人与自然的精神的沟通能够促进当今人类在面对生态危机时,能承担更大的责任。”[24]

可以看到,解读概念的研究方法就是选择儒家思想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对其进行详细解读,发掘其中的生态意义,从而使研究更为深入。

三、结语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外学术研究互动得到加强。国内儒家生态哲学研究在吸收当代西方生态哲学的基础上、基于社会发展和学术研究的内在逻辑而展开。关于具体人物,如孔、孟、荀、董仲舒、二程、朱熹、王阳明等都得到了研究。然而,儒家思想中还有许多有关生态思想的内容等待学者们去发掘。笔者认为,研究儒家生态思想不仅能够拓宽儒家思想研究的道路,重新理解儒家思想,有利于儒学自身的发展,而且能够为解决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提供新思路,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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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赵媛,方浩范.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及其现代启示[J].前沿,2008,(3).

儒家哲学范文第4篇

儒家哲学的重建,是每一个时代儒学发展的基本课题。当代儒者遭逢西方现代文化(尤其在科学、民主、经济方面)的强力冲击,已经就这个课题努力了许久。其中,由熊十力、马一浮、梁漱溟、张君劢等人所开辟,①再由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等人予以转化、升进,先在港台地区流布开展,然后逐渐受到全球汉语学圈和西方学界的注意,向来被称作“当代新儒家”的一派,可说是一个特别集中而凸显的例子。“当代新儒家”,这称号随顺“(宋明)新儒家”一词而来。当代新儒家以先秦孔孟思想为第一期儒学,以宋明理学为真正继承先秦孔孟思想而来的第二期儒学,然后又以它自身为真正继承孔孟思想、宋明理学而来的第三期儒学。它对荀子思想的看法,借用牟宗三[1]204,215的话来说便是“荀子之学不可不予以疏导而贯之于孔孟”、“荀子之广度必转而系属于孔孟之深度,斯可矣。”也就是说,荀子思想在本原上有所不足,因此不具有独立的价值,必须安置在孔孟思想的框架里才有价值可言。总之,向来所谓的“当代新儒家”学派走的是孟学——宋明理学的一路,可以看作一个旗帜鲜明的“当代新孟学”;从熊、马、梁等人开始至今,它师生相传,逐渐开展;除了出版论著,还创办刊物、举办学术会议;是当代儒学圈最活跃最有创造力的一个学术社群。虽然它对社会的实质影响有限,但它向来是外界对当代儒学所认知的一个标杆与代表。相较之下,当代儒学圈里荀学一路的发展就显得低迷、沉寂了。多年来,在港台地区,表面上关于荀子思想的研究论著不少,但它们多半是基于孟学立场所作的诠释与批评,只能看作广义的孟学研究的一环。此外,虽然也有许多学者从现代学术与科技的眼光来推崇荀子《正名》、《天论》中的思想,但这种推崇跟儒学核心价值关系不大,对荀子思想地位的提升没有根本的作用。前辈学者中,陈大齐[2-3]似乎是比较肯定、看重荀学的人。但他在《荀子学说》中也只是平实地从正面诠论荀子思想,远不如他在《孔子学说》中对孔子思想的赞叹有加和推崇备至。不过,或许因为当代新儒家的发展逐渐出现困境与瓶颈,也或许因为现实人生、现实社会无形的召唤,晚近台湾地区一个跳出当代新儒家理路、重新诠释荀学传统的新动向已经悄悄开始了。2003年12月,《“国立”政治大学哲学学报》推出一期“国际荀子研究专号”。2006年2月,云林科技大学汉学资料整理研究所举办一个“荀子研究的回顾与开创”国际学术会议。①以上两件事可说是这个新动向稍稍明显的代表。除此之外,有关荀学的论著、课程、学位论文、学术活动也都有逐渐增加的迹象。②从我的感受来说,一个“当代新荀学”的运动似乎正在试探、发展中。③大陆的儒学发展在1949年以后中断了30多年。不过等80年代政治束缚放宽后,港台当代新儒家的思想便陆续传入。1986年起,由方克立所主持的“现代新儒学思潮研究”大型计划集合了数十位中青年学者,大规模编印了《现代新儒家学案》、《现代新儒学辑要》、《现代新儒学研究丛书》等书。逐渐地,当代新儒家思想也在大陆流传开来;一些学者甚至欣赏、认同、归宗港台新儒家,自称“大陆新儒家”了。[4]148-149,245然而,或许同样因着现实人生、现实社会(包括社会主义思维背景)的召唤,大陆的儒学复兴也逐渐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方克立[4]253-255曾撰文论及“有异于港台新儒家的‘另一派’大陆新儒家会崛起吗?”;宋志明[5]403则说,一个“发端于现代新儒家,但不限于现代新儒家”的“现代新儒学思潮”已经来到;而干春松[6]235更具体指出,“大陆新儒学”关注儒学与制度更甚于道德理想主义,具有明显的实践性倾向。就我接触所及来说,所谓有别于港台新儒家的“大陆新儒家(学)”,在几种不同的可能性(马列主义新儒学、社会主义新儒学等)中,便有属于或接近荀学的一路。例如旅居美国的李泽厚[7]131,140,他批评当代新儒家的“儒学三期说”片面地以心性——道德理论来概括儒学,又用偏见抹杀了荀学和汉代儒学;他主张儒学应分四期:孔、孟、荀为第一期,汉儒为第二期,宋明理学为第三期,现在或未来为第四期。他解释道[7]154-155﹐第四期儒学的主题是“论”﹐它是“人类学历史本体论”的全面展开;以工具本体和心理本体为根本基础,重视个体生存的独特性,阐释自由直观、自由意志和自由享受,重新建构“内圣外王之道”;以充满情感的“天地国亲师”的宗教性道德,范导自由主义理性原则的社会性道德,来承续中国“实用理性”、“乐感文化”、“一个世界”、“度的艺术”的悠久传统。显然,这样的四期说远于孟学,而颇接近荀学的路线。④又如目前担任《中国儒学》主编的王中江[8]72,91,107,他肯定地指出,荀子除了有功于儒家学统外,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醇正的儒家以及儒家道统坚定不二的传承者和复兴者。这样的观点也表现了一定的荀学立场。必须澄清的是,曾在1989年发表《中国大陆复兴儒学的现实意义及其面临的问题》一文的蒋庆,他在晚近也表彰荀学——公羊学,大力提倡“政治儒学”。不过他[9]30-33,550是以孟子一系的心性学作为荀学一系公羊学、政治礼法制度等之根本,因此,严格地说,他的“政治儒学”基本上属于牟宗三“荀子之广度必转而系属于孔孟之深度”的立场,而不是荀学一路。总之,从两岸当代新儒家(学)发展的最新趋势来看,向来低迷、沉寂的荀学一路已经逐渐觉醒,一个属于荀学立场或者说“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当代新儒家”似乎即将出现了。

二、本文所谓“当代新荀学进路”

如上所述,一个“当代新荀学”或者说一个“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当代新儒家哲学”正在两岸儒学圈里尝试、发展中;本文便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与契机而作。这一节先说明本文所谓“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具体内涵。

(一)重新诠释荀子哲学,彰明荀子哲学的“普遍形式”与正当性

一般根据荀子的意谓认定荀子哲学无非是“天人相分”、“性恶”、“礼义外于人性”,从而论断荀子哲学中“礼义”之价值无有根源,因而所谓“强学礼义”与“化性起伪”都得不到保障。其实上述理解并未触及荀子哲学的全面和整体。今天我们若采取傅伟勋所谓“创造的诠释学”的视野,兼顾荀子的意谓、蕴谓两层,并松解、开放他对某些重要概念(如天、人、心、性等)界定、使用的脉络、范围,便可以重新建构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合乎华人文化心理倾向的荀子哲学。它跟荀子自己表述的理路在理论上等值,但更适合于后代人们的辨识、认取、比较,可以称作“荀子哲学的普遍形式”。简单地说:

1.荀子说:“阴阳大化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天论》),又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王制》)。据此,这世界起源于有阴有阳的自然元气。正是自然元气的化生流行,开展为天地万物,进一步形成了包括道德理性、精神价值在内的人类文明。不妨说,这是个素朴的、未明说的、未正式展开的、隐态的“自然气本论”。

2.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又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天论》),据此,在这个一气流行的世界里,天行有其常则,人事有其常道,两者间有着内在的连续与贯通。此外,天、人各有其职能,天不会对人事做出另外的、神迹式的赏罚。整体地说,天、人之间既有连续又有差异,彼此是有合有分、合中有分的关系,不是向来所以为的“天人相分”。

(二)重新建构荀学哲学史,彰明荀子哲学在历代的发展与开创

由于荀子关于天人关系论、人性论的表层意谓不合乎民族心理倾向,历代荀学的角色认同、学派意识相对地淡薄,整个荀学史的图像也显得模糊与单薄。今天我们必须基于上述“荀子哲学的普遍形式”,以创造诠释学的眼光,重新审视、辨认、发现过去许多在孟学眼光下被误读被质疑被贬抑被遮蔽的荀学论著,给予相应、恰当的诠释和定位,让荀子哲学在历代的开展与创新如实地、充分地呈现出来。例如汉代董仲舒(前179-前104),他的天论、灾异说、天人感应说都让当代一般学者难以认同。事实上他所谓的天基本上仍是“积众精”的“元气”,除了降下灾异外,并不能借着神迹式的作为直接改变人间事物。他更核心更主要的观点是,天、人之间在具体形质、形制方面“副数”,又在抽象事物、精神层面(最重要的是“道”、“理”)“副类”;而“天之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外谓之人事”,君王与其回应灾异还不如尽早在事物的开端细微处用心警醒;这就比荀子更明白地表明了天、人之间彼此连续、统合而又各有其不同的职能与界域的合中有分的关系。此外,他认为天的阴、阳二气落在人性上就是贪、仁两面;而这样的人性只算是具备了“善质”,必须“受成性之教于王”才能真正成为善;这就将荀子所未明说的“弱性善论”部分地表达出来了。[10]46-47[11]40-48又如晋代的裴頠(267-300),他在哲学史上一向只是作为魏晋玄学的陪衬。然而重要的是,他站在儒家立场上回应了当时本体论建构的召唤,独自以“总混群本(各类事物之本原的总混为一,或总混为一的万物本原,此应即元气)”为“宗极之道”,以事物之间的“化感错综(变化、感通互动的种种脉络、现象)”为“理迹之原”,强调“理之所体,所谓有也”;这就初步地、素朴地表述了“以自然元气为本体、本原”而“理在气中”、“理在事中”的理路。[10]47-48又如北宋的司马光(1019-1086),一般哲学史论著并不会提到他,但他为《老子》、《古文孝经》以及扬雄的《太玄》、《法言》都作了注解,又撰有《潜虚》(仿《太玄》而作)和《易说》等书。他以“凡物之未分、混而为一者”也就是“阴阳混一”之气为“太极”、“化之本原”,以“中”为阴阳之气运行开展时潜在的规律和价值倾向;主张天、人两端各有其职分,各有其所能与所不能,人不可以“废人事而任天命”。他又以源自“虚”(仍是气)之气为性之体,主张人性必兼善恶、必有等差,从而强调“治性”以及包括圣人在内任何人“学”的必要。[15]22,56,82-85这样的哲学当然是荀学一路,是裴頠之后又一次荀学关于本体论建构的尝试。总之,表面上,荀子哲学往往遭到误解、质疑、贬抑,无法明朗地、顺畅地接续、传承;但实质上它还是以间接、朦胧或迂回的方式一路蜕变转化、发展至今,因而整个荀学哲学史的格局、规模比一般所以为的要庞大、壮阔得多;这是“当代新荀学”应有的认识,也是它既有的深厚基础。

(三)依循荀子路线,接着明清自然气本论讲

所谓“荀学”一词,指的并非只是荀子学说本身,它还可以是(有时候更是)历代对荀子学说的继承、诠释和发展;因此本文所谓“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儒家哲学建构,就不是单单本着原初的、素朴的荀子哲学来进行的意思。作为儒学的一个基本典范,荀子哲学本身提供了一个基本方向与基本路线。在这之外,它的个别的、具体的观点却有可能受限于荀子当时的时代情势、现实脉络而不见得一一适用于今日。因此,今天,“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儒家哲学建构必须一方面自觉地、明朗地、积极地(而不是间接地、隐讳地、低调地)依循荀子哲学的基本方向基本路线,另一方面又看重后代荀学对荀子哲学的诠释、修订、创造、更新。甚至于,有时候,在具体的、细部的问题上,后代荀学(尤其明清自然气本论)的观点远比荀子哲学本身还要重要;就这部分来说,所谓“当代新荀学进路”恰恰就是“接着明清自然气本论讲”的进路;③不妨说,这个意思其实就是荀子“法后王”精神在哲学层面可以有也应该有的引申。底下就以笔者先前对荀子哲学、荀学哲学史(尤其明清自然气本论)的研究为基础,直接地、白描地就当代儒家哲学的重建提出我的构想。本文旨在呈现一个可能的方向、面貌或者说一个最基本的轮廓,因此许多地方无法作详细的论证,有兴趣的读者请另外参考我的相关论著。

三、宇宙图像:以气为本,理在气中

宇宙是怎么形成的?这世界存在的根据为何?哲学家关于这类问题的种种玄想虽然往往遭到轻忽或怀疑,但是做为一种揭示价值、指引方向的意义建构,它们在今天仍然有其必要。跟孟学一路开展出“神圣本体论”型态的“理本论”、“心本论”、“神圣气本论”等不一样,荀学一路开展出的是“自然本体论”型态的“自然气本论”;它以混沌自然元气为天地万物的本原,认为宇宙是由混沌的自然元气开始,逐步生成天地万物、产生人类文明的。自然元气本身有阴、阳两种状态,或者说它就是这两种状态的交融并存。传统观点认为,阴、阳的互动进一步开展为“五行”,然后再进一步形成万物。“阴阳五行万物”,这个高度简化的宇宙生成图式在今天应该看作一个象征的、开放的以及最基本的图式,而不能看作具体的、实质的发展过程。至于五行相生相克的旧说,则应该理解为宇宙的整体有机相关性,而不能作为公式在现实人生中推演、运算。也就是说,万物万象真正的法则、规律还是应该松开来,交由各个具体的学科去做实质的考察、研究。只要谨慎运用,不再一味地附会古代的“五行”诸说,那么,跟近世儒家其他进路(如理本论、心本论)比起来,单单从自然元气来解释宇宙的起源和生成,这样的宇宙观跟当代一般知识一般思维之间是可以有更大的交集和呼应的。当代物理学早已超越了从质子、中子、电子来解释各种不同的原子的阶段,进一步发现了上夸克、下夸克、微中子、电子等四种更基本的基本粒子(它们还依质量的差异进一步呈现为三个家族),以及跟每一种基本粒子相搭配的“反粒子”配偶的存在。当然,如此复杂多样的基本粒子跟彼此同一的元气还是有相当的距离。不过,重要的是,晚近一个颇受注意的假说、设想,叫做“弦论(Stringtheory)”(进一步的发展叫“超弦理论(Superstringtheory)”),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认为上述各种基本粒子还不是最基本的,它们其实都只是同一种无限细微的、橡皮圈一般的、振荡着的“弦(String)”的不同存在状态。依照这个设想,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最终都统一在那振荡着、舞动着的“弦”里。[19]第1章把无量数无限细微、振荡着、舞动着并且基本上同一的“弦”(而非之前所以为的若干种相对孤立的、彼此差异的基本粒子)的集合想象成“自然元气”,把弦的种种振荡中的正、反状态想象成阴与阳,这似乎顺理成章。“元气”本来就可以是个开放的概念。无限多基本上同一的“振荡弦”的集合似乎可以是现代人对“元气”的一个暂时的、具体的、合理的解释。总之,虽然“弦论”目前还在摸索的过程中,但荀学一路“以自然元气为本原”的说法至少暂时有个可以跟当代物理学相呼应的义涵。

上述的比拟当然不能充分说明“气”的内涵。科学一般并不进一步思考价值的问题,然而哲学在这方面却不能逃避。如果说科学上的“振荡弦”比较是个“物质”的概念的话;那么,哲学上的“元气”就是一个比“物质”更丰富的概念。当代新荀学所谓的“元气”,虽然跟“振荡弦”一样地没有意识、思维、情感,但它却蕴涵着一个基本的价值倾向。正因为这样,它的一步步开展,以及更复杂更细致更高阶的变迁流行,才会都内在地蕴涵着价值倾向,表现为种种相关的、具体的型态和内容。总之,做为天地万物的本原,“元气∕阴阳”的开展、衍化、流行是整个宇宙生生不息最根本、最终极的动力。而当万物生成以后,做为万物的构成基质,“元气∕阴阳”所具有的活性和所蕴涵的价值倾向便也会在万物万象的基底继续发挥作用,以隐密、缓慢、曲折的方式根本地、终极地影响着万物万象。也就是说,自然元气不只作为宇宙生成的本原,它同时也是宇宙的本体或终极实体。只不过,跟宋明理学主流观点不同的是,它只是个潜在地、发散地蕴涵着价值成份与价值倾向的“自然本体”,而不是像理本论的“理”、心本论的“心”那样的一个满盈、凝聚、集中的价值根源与价值中心;它不是作为“纯粹价值自身”的一个“神圣本体”。由于万物之中那基于元气而来的本有的、内在的价值倾向,万物的互动往来就有了一定的秩序、条理、律则。这样的条理、律则,它并不是超越在气和万事万物之上作为一个主宰者的那种本体义的“理”,而只是种种自然活动中的必然之则,只是种种事物里头所蕴涵着的那种条理义的“理”。也就是说,理不在气之上,不在气之先,理只在气之中。因此,这样的“理”不会像理本论的理以及心本论的心那样一开始就无所不包、巨细靡遗地齐全完备,也并非纯粹洁净、亘古不变,它是随着自然元气的流衍开展而逐步出现、逐步丰富以及随时变迁的。此外,自然元气的运行就是“道”。因此“道”跟“理”一样,都不是在气之外独立存在的东西。不妨说,有怎样的“理”,就意味着有怎样的“道”;“理”指的是气运行的条理,“道”指的是气的合于某个“理”的运行的本身或那运行的轨迹。因此,有了元气才会有“道”与“理”的存在,元气就是那承载、蕴涵或者说展演、呈现着“道”和“理”的终极实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元气”取代了“道”、“理”的概念,直接成为“太极”、“道体”、“道之实体”。

总之,从自然元气到天地万物,就只会是一个一贯的发展过程,人类一切物质的与精神的创制、建构也都包括在其中,没有例外。可以说,这世界是一个“仅只一个层次的世界”,从自然混沌元气开始,一路生生不息地兴发、开展,在逐步丰富与逐步提升中自我完足,不需要也不会有更上面一层异质的“纯粹价值世界”的存在。四、生命图像:禀气、性、心、身一贯,理在欲中在自然元气的流行下,人禀受了一份自然元气而诞生,也基于这禀气而开展生命的一切。同为人类,每个人的禀气大致上或基本上相似,因而同样是“万物之灵”。可是既然是来自元气的自然流行,每个人的禀气就总会有些差异,而这样的差异就决定了每个人不尽相同的、同中有异的本性。当禀气进一步开展,生成了心、身以后,这份禀气所蕴涵的本性也就跟着决定了心、身在现实活动中的各种内在的、基本的价值倾向的表现。也就是说,就价值蕴涵、价值倾向来说,禀气、性、心、身四者是一贯的。它们之间尽管有发展先后的阶段差异,有表现上隐、显的不同,但是它们在价值蕴涵与价值倾向上却是一贯相承的,没有根本的改变和异质的、异层的跳跃。因此我们不必越过身、心,不必就着身、心的活动逆溯或跳跃到超越于禀气、身、心之外或之上的另一个渊密、隐微的层次去寻找、体认人的本性。因为事实上并没有那样的层次存在,因为身、心的表现本身直接就等同于人性的表现。具体地说,身、心的各种现实的、自然的表现,都是本性所决定以及所当有的内涵。因此,道德认知、理性思辨的各种表现固然是性,欲望、情感的各种表现也是性;不仅合宜的、正面的表现是性,就连不当的、负面的表现也是性。应该说,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不必再避讳、害怕将生命的负面、阴暗面纳入人性的范围内,也不可能继续片面地凸显道德良知作为人性的全体。事实上,我们应该以及可以用另一个方式重新描述儒家向来对人性的正面肯定。简单地说,身、心一切自然的欲望与情感的表现,虽然充满着正面与负面的各种可能性,但其中总会有个潜在的、内在的、善的价值倾向,总会有个潜在的、恰到好处的“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荀子•礼论》)的条理;这就是所谓的“理在欲中”、“理在情中”,而这正是基于上一节所谓的“理在气中”而来的。虽然人无法天生地、现成地知道生命中潜在的善的价值倾向和条理,而那善的价值倾向和条理也不会自己主动显现、言说和发动;不过,当情感、欲望处在恰当、合宜的状态或节度、分寸时,身、心就会出现美好的、和谐的效验与效应,而人也能够当下感知到这个美好效验与效应,这就提供了人一步步去认识那善的价值倾向与条理以及一步步去实践它的可能。此外,虽然这个善的价值倾向的强度,在每个人身上不尽相同,甚至有的人极其微弱而障蔽重重,但它总是会存在着,总是让人有机会松脱、打通障蔽而一步步朝向善。从这几点来看,人性终究是朝向善的。或者更干脆地说,人性就是善的。不可否认,上述“善的价值倾向”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的善的直觉”的作用,似乎远不如孟学一系所强调的作为“道德创造的精神实体”的良知、本性那般的强而有力,它随时会因为现实的困境而一再遭到压抑和遮蔽。所以对比于孟学一系的性善观,这种性善观只能称作“弱性善论”或“人性向善论”。重要的是,在人类社会中,这种有限的、弱性向善的机制始终缓缓地发挥作用。由于它的存在,人类总会一再地从倒退、堕落中醒转,并且会记取既有的失败与教训,设法有所预防和补强。

前面说过,就整个世界来说,从自然元气到天地万物的渐进发展、同层而一贯便是这世界的一个基本图像。同样的,就整个人来说,从“禀气∕性”到身、心的渐进发展、同层而一贯也是人的生命基本图像。基于这样的生命图像,一个人自我的范围、内容,可以从生命本原处“禀气∕性”的潜在可能性来说,也可以从当下现实而具体的“心∕身”活动的一般表现来说。应该说,那“自然中有其必然”的“心∕身”活动的本身,就是人的自我的全体。或者说,人的一般的、寻常的欲望、情感、理智,三者就一起构成了人的整全的自我。因此,不必越过它们,往上跳跃(或者说往深处进入)到另一个层次,去逆溯、寻找一个先验的、隐密的“真实自我”。应该说,这样的自我观,比较符合当代社会一般人的感受与认知。当“禀气∕性”开展到了人类心、身活动的阶段,进入错综复杂的现实处境中,“理”、“道”的情况就变得更复杂了。由于人的种种心思意念的自由运用,更由于现实中复杂的生存竞争与利害取舍,是非善恶都具体地、大幅地出现了。在这阶段,我们可以像戴震那样,从中性的“条理”、“运行”二义来界定“理”与“道”,然后用进一步的形容、限定来指称那具有价值义的“理”与“道”(如“至理”、“达道”、“仁义之道”等)。在这个用法里,“理”与“道”本身基本上是自然义,而这自然义中又包含了价值义(因为自然中就蕴涵着必然)。不过,我们也可以按照传统的习惯,直接用“理”与“道”来指称那蕴涵在种种自然的“条理”与“运行”当中具有价值义涵的那个部分,也就是所谓的“必然之则”和相关的心思作为。在后面这个用法里,“理”与“道”纯粹是价值义;但要注意的是,这价值义仍然是蕴涵于自然义的“理”与“道”当中的。第一种用法凸显了日常欲望、一般情感等等的被肯定与被重视,第二种用法则比较合乎整个儒家传统的习惯。五、生活世界:元气、自然、人生、社会、历史一贯,理在事中以上面两节的讨论为基础,将视野落在整个具体真实的生活世界里,则前面所述“以气为本,理在气中”和“禀气、性、心、身一贯,理在欲中”的两层,就可以统合起来说成“元气、自然、人生、社会、历史一贯,理在事中”了。也就是说,在自然元气开展流变的场域中,大自然、个体人生、群体社会、古今历史都是基于自然元气而连续相贯的;一切的价值都只是内在地蕴涵于其中,并随着这一气流行的逐步开展和人类文明的逐步开拓而逐渐丰富、提升,而没有另外一个层次的某个神圣领域做为价值的赋予者、启动者或中心枢纽。在这个意义下,我们或许可以如同李泽厚[7]那样,直接将人类历史的整体(包括“人化”了的自然)看作一个本体。或者,也可以大致借用胡赛尔的术语,将那包括自然、人生、社会、历史在内的整个“生活世界”看作一个本体。要再次强调的是,这样子所说的本体只是个蕴涵着价值倾向或潜在着价值内蕴的“自然本体”,而不是一个作为凝聚的、满全的价值根源的所谓“纯粹价值自身”的“神圣本体”。

前面所谓的“理在气中”以及“理在欲中”、“理在情中”,在整全具体的生活世界里就可以说成“理在一切事物的脉络、情状之中”或者“理在事中”了。同样要再次强调的是,这样的“理”,它不是个独立存在的“神圣本体”,而只是条理、律则意义的理;而且,它并非一开始就完备和全尽,也并非亘古不变,它是随着自然元气的流衍以及社会人生的开展才逐步出现、逐步丰富以及随时变迁的。总之,肯定一般人民追求利益的正当性,以人民的“达情遂欲”为政治的目标,这样的荀学思维,在当代的政府与民间都将可以产生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必须澄清的一点是,在尊孟抑荀的风习下,它没有自己明确的面貌,于是暂时沦为学界眼中“凡俗的儒家”,但其实它仍然是个独立完整的儒学,这是有待人们重新去认识的地方。

儒家哲学范文第5篇

除此之外,儒学与宗教的会通和认同还在于儒家哲学所蕴含着的超越精神。当代新儒家把儒家哲学与基督教加以比较,认为基督教是一个“外在的超越”传统,而儒学则是一个“内在的超越”传统,如果从儒学与宗教之异同的大致区别来看,这种说法基本上是合理的,因为它毕竟为我们了解儒学的超越精神提供了一种理论契机。但是,如果我们就此只承认儒家哲学的内在超越而否认其外在超越即儒家哲学所发散着的浓烈的宗教意识和信仰意识,那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儒家哲学中作为民族精神的那种生生不息的永恒价值。

说儒家哲学是一个内在超越的传统,仅相对于宗教哲学那种绝对纯粹的外在超越而言。就儒家哲学的实质即核心内容来看,它仍然分成两个层次,即以心性为主体的自我超越和由心推物、及世的世俗超越。前一种超越由它的心性之学昭示出来,后一种超越则由其天命观和社会空想学说所揭示,这两种超越是一而贯之、体用一源的。

心性之学即为贤成圣之道,是一种重视人的主体性思维和道德修养的终极关怀,是儒家哲学超越论的核心和基石。心性之学发?于孔子,成于思孟,失落于汉唐而重新恢宏于宋明。孔子的仁学原则以克己为事功的始基,以君子、小人之别作为成贤成圣的准绳,它直接孕育了孔门《中庸》、《大学》中的“天人合一”、“修齐治平”的学说和孟子关于君子、小人的义利之辩以及养气、尽心、知性、知天、至善的“良知”学说。

我们之所以认为先秦儒家首创的心性之学奠立了中国哲学史上超越论的基石,恰因它是

一种先于宇宙本质而在的精神现象,一种主体思维性的“内在地构成的超越”(胡塞尔语),即心理的、内省的、直觉的,融本体论、认识论、道德论为一体的人本哲学。例如在孟子那里,人类心性、中的善不仅是与恶的对立,更是对恶的超越,良知不仅是与意念的对立,更是对意念的超越。同理,主体性标准的君子不仅是与小人的对立,更是对小人的超越,圣人不仅是与凡人的对立,更是对凡人的超越。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这种通晓重义轻利的君子,实际上只是一种理性的人,并非超然的人。孔子的话语到了孟子那里则有所转换:“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这种绝对不计任何利的君子就不再是理性的人,而是一种理念的人、超然的人一一圣人了。

老庄讲“真人”、“至人”,儒家讲“贤人”、“圣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儒家的“圣人”只具有超现实性,而不具有超社会性;老庄的“真人”虽然具有超社会性,但不具有超自然性。恰恰相反,道家追逐的正是一种永恒的自然性,它融入自然,与自然一源一体,拒斥人格化的上帝或来世的存在(“道”,仅是自然的抽象或化身),要求带着肉体凡胎羽化登仙。但是,“道”也有神秘性的一面,道家成神成仙的生命终极嘱托既想贪图生命的不朽和人世的享乐,又想摆脱生命的烦恼和今世的苦役,具有显而易见的彼岸性质,这是它最终被改造为道教的内在驱动。儒家的终极嘱托并不像道家那样自私、那样只图自己做神仙而遁世逃俗,儒家要求置身于地面建构天堂,以伦理精神统摄万物。尽管儒道两家的超越在形式上不同,但在性质上都是由逻辑先在的内在精神超越,终达外于精神世界的身世、境遇超越。这里,有浓郁的理想主义色彩,也有明确的信仰主义趋向。不过,这种信仰主义不像基督教那样,完全摒弃对现实的希望,仅仅仰望茫茫的天国,追求一种彼岸和来世的永恒,即所谓“绝对的他在”或“纯粹的超越”。

宗教意蕴的“纯粹超越”根于理想与信仰的割裂——前者是理性的超越,后者是非理性的超越;前者提升了现实,后者割舍了现实。如果说中国文化缺失了宗教传统,不在于中国哲学缺少对外于“我在”的“他在”的追求,而在于中国哲学从先秦时就没有在人们的心灵中建立起那种来世的彼岸乐园的“外在地构成的超越”,虽然孟子把他的心性之学界定为“反求诸己”,但《易传》作者并不排除“远求诸物”。儒家哲学立意把彼岸移置于此岸,把万物移置于心灵,把信仰移置于理想.把外在移置于内在。因而,儒家哲学是一种合内在超越与外在超越为一体的双向综合超越,或叫做“内外合一的超越”。

任何超越都体现出一种宗教精神。与世界上其它几个伟大的文化系统一样,中国文化也具有一种内凝的信仰趋向和宗教精神。人们往往把信仰与理性相对立,认为由于儒家哲学基本上是一种直观内省的非理性哲学,它缺乏西方哲学那种高度抽象和论理的形而上传统,所以儒学既不具备西方的信仰传统也不具备西方的理性传统。这种说法是有失偏颇的,正像基督教哲学不乏宏硕的形而上体系一样,儒家哲学中的理性传统同样源远流长。须知,理性向前跨进半步就是非理性,理想只要执著就无异于信仰,二者的走向可能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也可能是内外同归、“理一分殊”,而最终都可能聚合为一种意志力量,一种人格力量,一种不懈的努力。另外,信仰趋向和宗教精神也终究斩不断与此岸世界的脐带一一天国只是现世的投影,来世仅为今世的寄托,儒家哲学的超越意识虽然起归于身心性命的自我修养和主体人格的内在氛围,但它所涵盖着的基于今世的信仰趋向和宗教精神必然外化流行、成事成功。如果说,先秦儒的心性之学还是原始的、胚胎的,那么,融三教义理为一的宋明儒学则完全成就了中国哲学史上的内外综合超越的传统。宋明儒出入于佛老而高扬起来的禁欲主义几乎实现了儒学宗教化的转变,尽管这种禁欲主义是一种自我超越的绝对——而不是对自然的外在超越的绝对,也没有建树起一个超绝的、以神性代替人性的上帝,但禁欲主义毕竟是宗教之最现实、最市俗的特征。正因为如此,孔子自始至终不具有像耶稣那样的“天使”或“圣子”、“圣灵”的地位,而仅被视为中国文化的一位开山祖师或先知,一位能通达心性的、敬天事人的、内外皆超的圣人一一惟此,方显出中国文化传统不同于西方文化传统的特色。

从上而知,儒家的超越精神把人带到一种生命体验的意境,它所包含着的禁欲意趣(僧侣主义)使其庶几混同于宗教。有必要指出的是,先儒的禁欲思想是中性的,即符合中庸之道。它反对禁一切欲,只主张禁恶欲、邪欲,立意在于惕厉人性的迷失,而承认人的基本正当欲望,从孟子等人的性善恶之辨中可以看出这点来,所谓“食色,性也”孟(《子·告子》)即是。这就与后儒的禁欲主义有了质上的层次区别。据此,有人说宋明儒的禁欲主义完全来自于佛教,先秦儒并没有禁欲的思想,此属误解。诚如周知,中国哲学中缺少知识论传统,它把认识世界的心理活动和道德修养混沌成一,提倡一种整体、直观的“玄览”或觉识,其中不乏禁欲主义的意味。且不说道家创始人提倡过“无知”、“无欲”的口号,宣扬过“无己”“坐忘”的境界——这些无疑直接通往禁欲主义,就是孔子也曾提倡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泰伯》)的愚民之术,孟子也鼓吹过“养心莫善于寡欲”(《尽心下》)的养气去欲的心性修养之经,宋明儒学所滋润的这种“克己”、“去私”的精神与宗教禁欲主义在本质上毫无二致。

总之,儒家超越精神的实质无异于宗教,但这种宗教实质是遮掩在世俗主义的外衣之下的,因此,人们习惯于把它叫做儒学而不称其为儒教。需要再次强调指出的是,宋明儒所极力主张的“去天理,灭人欲”的教义虽受佛家影响,却与孔孟道统难解血缘之分。在一定意义上,宋明儒的禁欲主义与佛家禁欲主义可谓殊途同归,但从道统上说,后儒“天理、人欲”之说的真正鼻祖不是释氏,而是思孟学派。所以,王阳明在咬定程朱学派的心物、理欲之说援于释老之后,唯恐有人也攻讦他的“知行合一”或“致良知”之说辙出释家,故反复喧嚷那是“孔门正法眼藏”、“圣人教人第一义”、“千古圣人相传一点滴骨血”。儒家的心性修养论至宋明儒尤其在王阳明手里得到了更完备、更精致、更富“道德形而上”之哲理性的阐释和发展,其“内外双向合一综合超越”遂也达到更鲜明、更微妙和更有独创性的阶段:蕴含先秦儒学的精髓,吸纳佛家之义理,开创儒释道三教合流的新局,遂被近人称为新儒学。

新儒学对中国哲学的贡献在于他们建立了一种较为精致的道德的形而上学,王阳明的心性学说算是一个代表。王阳明除不遗余力地阐释了他那精神性的内在超越理论以外,还给我们留下了理解内外综合超越的启示录。他论内学和外学高扬性无内外,说:“夫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遣外也。夫谓学必资于外求,是以己性有外也,是义外也,用智也;谓反观内省为求之于内,是以己性为有内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无内外也。”(《传习录中》)内学与外学无碍,内圣与外王无碍,因而,内在超越与外在超越亦无碍。

为了进一步明析儒家综合超越即“内外合一超越”的实质内容,还是让我们先来分解一下儒家哲学的内在超越。

我认为,所谓儒学的“内在超越”,应集中表现在自我意识的超越、自我生命的超越和自我价值的超越方面。

(一)自我意识超越。自我意识就是意识自身,即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的超越就是黑格尔所讲的那种自我意识的实现过程即自我意识之后、之上的另一意识阶段。在中国哲学中,自我意识超越论衍生于心性之论,应该指出的是,心性之论在儒、释、道三家中是融通的。佛家讲“超灭心性”,要求用“佛性”代替人性,这里,自我意识超越它向的立场是鲜明的;道家讲求“无己”、“无待”,追羡“离形去知,同于大通”的“坐忘”意境,这里,自我超越意识的宗教态度是明显的。

在儒学发展史中,孔子很少言心言性,但是他的“仁”学却是后来孟子心性之学的嚆矢。自我意识在孟子那里叫做“良知”;汉魏心性之学失堕不续;到唐代韩愈挽狂澜于既倒,攘辟佛老,远承孔孟,远接道统;逮至宋明程朱陆王,提倡自我意识超越的心性之学遂又发扬光大。从上述儒学演进的谱系来看,整个心学的发展历程恰同主体意识超越的逻辑如出一辙:由心(先秦)出发,穿越非心(汉魏),从而达到更高阶段的心(宋明)——圣人之心。它是一种生来俱在的主体与本体同一的胚基和本能,具有先验性和神秘性。另外,新儒家认为人的主体意识的昭明,不外良知的大化流行,自我意识也就是普遍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的超越离不开人的心性修养,心性修养最终又回到了良知本体,因此,自我意识超越遵循着一条内向性致思路线:自我意识既是心性修养的出发点,又是内在超越的终极目的;既是通达理想人格(圣人)的媒介,又是理想人格自身。对于此种神秘的内省认识论,马克思曾说过:“这是一幅讽刺人脱离自然的形而上学的神学漫画。”“自我意识是人化了的理念,因而它是无限的。人的一切属性就是这样神秘地变成了想象的、‘无限的自我意识’的属性。”(同上)

王阳明把自我意识的超越叫做“致良知”,也叫“知行合一”或“体用合一”。此处合一的“一”字就是良知或圣人之心。黄宗羲在品评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立言宗旨时曾指出:“先生以圣人之学,心学也,心即理也。……以知识为知,则轻浮而不实,故必以力行为工夫。良知感应神速,无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此其立言之大旨。”(《明儒学案·姚江学案》)由知贯行,知行合一;心即是理,心理合一—主体即客体,本我即超我,此与朱熹所主张的“致知格物”、“以知识为知”的理性法则相比,实为一种“简洁”、“神速”的直觉功夫。

不过,细究阳明“致良知”一说,意识的自我超越并不仅是良知毫无牵涉的裸地自我循环。他说:“所云任情任意,认作良知,及作意为之,不依本来良知,而自谓良知者,既已察识其病矣。意与良知当分别明白:凡应物起念处,皆谓之意,意则有是有非;能知得意之是非者,则谓之良知,即无有不是矣。”(《王文成公全书》卷六《六录三》)显然,认知主体之良知常常为和意念所蔽,“致良知”的过程也就是剥去蒙在主体或本体外面的这层和意念的灰垢,而还其主体——良知的本来面目。从这层意义上讲,自我意识的超越也就是良知之体对良知之用——意念的超越。

在王阳明之前,还有“天地之性”(“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争辩,也含自我意识超越的意蕴。先秦诸子的心性论揭橥反身内省,宗教意蕴尚未十足的浓郁,但由孟子始倡“良知”、“良能”至宋明儒主张用“天地之性”(“天命之性”)取代“气质之性”,再到明儒用“良知”超越“意念”,便完成了类似现代西方精神分析学家用“超我”替代“自我”的“道德的形而上”的过程,这样,儒学便直接通向了宗教禁欲主义,从而也就接通了彼岸之境。

(二)自我生命的超越。此处的“自我生命”概念指鲜活的个体人的自然存在,也含个体人的社会价值存在。儒家心性修养之学的原旨本是为人在“贫贱忧戚”中寻找一“安身立命”的境地,所以,心性修养的意义不离终极关怀的生命哲学,即一种伦理本位和道德主体的人生观。然而,在群体、家国的存亡面前,儒学向来无视个体的生命价值,并以他在超越我在,以群体牺牲个体,以共性溟灭个性,致使个体生命蒸腾出一种大无畏的献身精神—生命的超越,宗教式的终极关怀。

终极关怀以最高的生命哲学形式,在孔子那里已被逻辑先在地提了出来,那就是——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孔子认为,能够做到超越自我而归于仁的人惟有君子,但即使君子,亦非人人皆可为仁,至于“小人”,那就根本与仁无缘。仁的标准是礼,唯有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者才配称君子。“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因而,仁在这里便是安身立命之地,是意义化的人生终极归宿和生命超越。此种终极归宿和生命超越的意识,割离了主体思维中的情感元愫和理性法则,要求先验的纯粹意志力即非理性。故孔子说:“仁者不忧”,“仁者必有勇”(《宪问》),“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颜渊》)从而表现出一种真正的“大无畏”。孔、孟主张用生命换取仁的实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生亦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这正是儒家超越生死的人生观。孟子还说:“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离娄》)这是把死看得比生还重要——中国文化重气节、轻生死的生命超越观念,正是在儒家的这种心性修养的功夫中培育出来的。自我生命的超越无疑是一种充满宗教精神的献身意识。

从上而知,儒家高扬自我生命的超越,也就是仁义对生死的超越。不过,先儒对于生死有着更深刻的思想。在孰生孰死的凝重沉思面前培植了他们“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自我忧患意识,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警句不仅辟析出一种生死辩证法,而且砥砺着千百年来一个古老土地上的民族生存意识。

先儒意义上的生命超越意识到了宋儒手里走向了极端。程颐发展了孔孟的生死观念,使其暗契于佛教禁欲主义。“不是天理,就是私欲”(《遗书》15),天理、私欲的悖反迫使人的灵魂超越私欲而皈依天理,这被说成是生命的至上意义,如程颐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遗书》22)生命的意义全在于守节,死,成了守节之必然的、至上的超越。倒是张载对死的潇洒姿态更能体现出儒家那种至上超越的深刻度:“存,吾顺事;殁,吾宁也。”(《西铭》)活着,我追顺我的事业,死了,我就安宁地躺下,既顺从自然又视死如归—与其说这是一种士大夫的生死观,倒不如说是一种民族气节。可见,儒家的生死观具有二重意义——对生命的豁达陶铸出一代又一代不怕死的志士仁人,展示了我们这个民族不屈不挠的铮铮骨气,同时也奴化出一批又一批“临危一死报君王”的庸臣腐儒和夫死妻陪的无辜的殉节“烈女”。

然而,儒家自我生命超越的愿望毕竟不在于毁灭自我反归来世,而在于通过修身、正心、诚意之自我超越的“内圣”功夫,为自我在此岸世界建构一个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因此,生命的超越终归还是价值的超越。

(三)自我价值的超越。伦理道德价值是儒家认定的最高价值,也是儒家树立的人生自我实现的最高标准。先秦儒的义利之辩、善恶之辩,宋明儒的心物之辩、理欲之辩等皆具有价值哲学的特色。在儒家的价值哲学中,《孟子》可称经典,它承袭孔、思首树道德原则体系,它发明本心开启道德自律先河,它揭示人性的弱点发挥道德他律的论理。仁是一种高度自律的道德原则,身处危难之际就要“杀身成仁”;义是一种高度他律的道德原则,当道德原则与物质利益产生矛盾时就要舍利而取义。同样,当人性中的善、恶峙反时,应溟恶而扬善。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永恒地存在于对性、情、利、欲等人性恶面的不断地超越中,存于由“君子”、“大丈夫”而入圣贤之境的不断的提升中。可见,自我价值的超越就是义对利、善对恶的超越。

需要指出的是,先儒并非绝对不要利,而坚持“利在天下”的原则,即孟子说的“天下之公义”。宋代张载发挥了孟子的这种思想,提出“天下公利”的原则,“利,利于民则可谓利,利于身贝于国皆非利也。”(《性理拾遗》)从而把物质利益当作仁义原则的外化流行飞把自我价值超越与外王事功联系起来。正是从这点出发,先秦儒家说过不少关心人民物质利益的话。汉儒董仲舒并不能深察先儒的义利之辩,提出“仁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话语,被朱熹等宋儒奉为圭皋,反复引用,其目的就是要在人们的自我心性修养中用道德价值完全取代一切物质价值,从而在另一个走向上把先儒开启的内在超越传统进一步推向宗教。

实际上,儒家自我价值超越的理论乃是一个自我意识超越、自我生命超越的综合体,自我价值超越的过程就是“内圣”的功夫,能完成自我价值超越的人就是圣人。那么,圣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为什么要做圣人呢?这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

在孔子那里,圣人即神圣之人,具有某种偶像性,可望而不可及,甚至连尧、舜那样的英雄也不全是圣人德行,故圣人不具备现实性。这种圣人如在神道设教的方向上稍加提升或具体化、故事化,即可成为类似西方宗教中的基督,故圣人也不具备可能性。所以,以继承孔子事业为己任的孟子不仅没有去做这种提升的工作,反而降低了圣人的标准,他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告子下》),从而向市俗世界灌输了“圣人可及”的思想。后世新儒学的真正开山鼻祖韩愈以孔孟的传道者赞美圣人:“古之人无圣人,人之类灭久矣。”(《原道》)程朱从孔子立场上进一步赋予圣人完美化、神圣化的意义,大谈“圣贤气象”,还说“圣贤有间”,即孔子为圣,孟子只配称贤,更非凡夫俗子可及。到了王阳明手里,复扬孟子“人人皆可为尧舜”的圣人观,说是只要致良知,即可“圣人满街走”,显然,这是释氏“人人皆可成佛”的佛性说的儒家翻版。版本虽异,宗旨却是一个,即,圣人乃是理想人格的化身。

赋予理想人格的圣人能达到道德的自我完善,有凡夫俗子不具的“克己”、“寡欲”、“去私”的真功夫。孟子说,每一个包藏私欲的人都能成圣,因为人人皆具先天的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这就是“不忍人之心”即仁义之心。去私的功夫意在恢复那迷失的心性,就像一段原始、粗糙的木头,只要用斧子慢慢地砍削,木头就成了一个精美的雕刻品(“旦旦而伐,可为美乎?”《告子下》)。心性修养的功夫正是如此,只要克其私心,终能“放其良心”,遂也达到与“天地一体之仁”的最佳价值目标。

阳明心学的立意也无外于此。他揭橥“破心中贼”,把儒家的价值超越一再鲜明地提到哲学本体论的高度。他认为,自我价值的实现乃是“知行合一”即良知的复归,他把良知的复归叫做“复本体”,“圣人教人知行,就是要复那本体。”(《传习录上》)“是以惟其天地万物之仁以教天下,使之皆有所克其私,去其蔽,以复心体之同然。”(《传习录中》)“正心者,复其本体也。”(《文录四·大学古本序》)“诚是心之本体,求复其本体,便是思诚的功夫。”(《文录二·与黄勉之》)在王阳明的哲学中,“克私”、“去蔽”、“正心”、“诚意”等等,皆为了“复本体”,本体即良知,即自我价值超越的终极目标。

在谈到“复本体”的具体功夫时,孟子喻修养之于人,犹斧子之于木,王阳明喻“去私”之于性,犹筛子之于米。他借取《尚书·大禹漠》中的“十六字心传”,形象地譬解了复本体的“精一之功”。他说:“精字从米,故以米譬之。要得此米纯然洁白,便是惟一意。然非春、簸、筛、拣维精之意,则不能纯然白也。春、簸、筛、拣,是维精之功,然亦不过要此米到纯然洁白而已。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者,皆所以为维精而求维一也。”(《传习录土》)从本体论高度讲价值论,历代硕儒无有出阳明其左者。王阳明说,价值超越就是“合一的功夫”,“若涉些安排,着些意思,就不是合一的功夫。”(《文录二·与杨仕鸣》)因此,瞄准心理深层,哪怕一点一滴的私念,哪怕稍微“过当些子”、“着些意思”、“涉些安排”,就要像猫之捕鼠,“一眼看着,一耳听着,才有一念萌动,即与克去,斩铁截钉,不可姑容,与它方便,不可窝藏,不可放他出路”。(《传习录上》)在他看来,人生的终极关怀,就是永恒的恻怛怵惕,一旦私念萌动,即刻就要“拔去病根”,使其“永不复生”(同上)。这就是王阳明煞费苦心经营的“克己”、“去私”或“知行合一”、“致良知”等内在超越理论的真正动机和功能所在。

“一”在新儒家那里是内在超越的主体,“合一”就是内在超越的功夫,王阳明不仅是讲“一”的专家,而且是讲“合一”的专家,诸如“天人合一”、“心物合一”、“心理合一”、“道事合一”、“体用合一”、“善恶合一”、“本末合一”、“动静合一”、“内外合一”等,皆被后儒反复提讲和引用。这众多的“合一”其实就是儒家“道德形上学”的若干侧面命题,也即从不同角度对道德价值之内在超越的同义表述:良知是对意念的超越,仁义是对生死的超越,义、善是对利、恶的超越,总之,儒家的内在超越就是一种道德对自我的超越、伦理对人性的超越、精神对物质的超越。这种超越的践履就是“内圣”的功夫,因而心性之学也叫做“内圣之学”,即如何通过内圣的功夫而成为圣人的学问。当然,“内圣”与“外王”不可分,对此,下文将要论及。

再让我们来看一下儒家哲学的外在超越。

一般的理解是:外在超越的路向是彼岸,彼岸在遥遥无期的身后世界,那里是天国,是上帝主持的乐园。儒学无天国和上帝的概念,因而也就无法体验外在超越的意境。

这是误解。或者说,是对外在超越真正含义理解上的偏颇。

在儒学中,内在超越是一种道德内省——精神的超越;外在超越是一种道德外显——超越的精神。外在超越的路径含两个层次,一是向着自然的外化,即道德自然或伦理自然;二是向着社会的外化,即道德社会或伦理社会。道德自然抽绎天道,道德社会抽绎人道,从总体上看,无论是道德自然还是道德社会,都体现着儒学的外在超越精神。

孔子的道德天道自然观体现在“敬鬼神而远之”的暧昧态度中。鬼神就是道德化的自然,虽说敬重鬼神而又远离它,但只要承认道德自然的存在,便逻辑地通向了神秘的上帝。孔子把上帝叫做“天”或“天命”。“天”在孔子那里是半人格化的,因而具有无神论趋向,如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没有语言而四时自行、万物自生的天可以是“逻各斯”(规律),荀子正是发展了“天”的这层无神论意义而走向唯物主义。然而,孔子的天是有意志、有德性的主宰,如说“天生德于予”、“天丧予”、“获罪于天”等又直接导引出汉儒董仲舒的神学目的论。可见,孔子的“天”具有鲜明的二重性。从孔子到荀子到王充再到清初的王夫之,这是儒学左向的传统;从孔子到孟子到董仲舒再到明代的王阳明,这是儒学右向的传统。两种传统都是原始儒学的延续,并在不同的走向上发展了儒学超越的人文精神。

宋明新儒家其实是孟子的传人,因为孟子真正奠定了心性内在超越的基石,并将外在超越牢牢树立在这块基石之上。孟子认为内在是外在的前提性条件,“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心、事天”(《尽心上》),由心到天——内在走向外在,天道超越人道;一俟“万物皆备于我”,然后“反求诸己”、“反身而诚”(同上)——外在复归于内在,天道还原于人道。可见,外在与内在同在,内在中不舍外在。至此不难看到,如果我们以儒家哲学的内在超越传统去否认其外在超越传统,不惟有违儒学发展的实际,而且无法全面、深刻地掌握儒学的真精神。儒学与宗教的差异并不在于它的外在超越度不足,恰在于它的这种综合超越是一般宗教单向的“纯粹超越”所无法理解的。

儒学比宗教的缺失在于它匮乏死后的理论和人格化的上帝,这由孔子开启的“不语怪、力、乱、神”和“敬鬼神而远之”的话语传统所造成,并不为儒学的内在超越排斥。孔子确实没有向人们推出一个全人格化上帝,但他却把一个神不可测、妙不可语的“天”高悬在世人的头上,从而先天成就了一个“二律背反”的怪胎:“不语怪力乱神”使儒学自始至今秉赋了一种无神论的本性;“敬鬼神而远之”的天命悬拟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搭起了一座外在超越的桥梁。这就无怪乎为什么一俟佛教东来,中原泱泱大国那么多儒生、士大夫们趋之若鹜——明白人一眼就可看出,“佛有益于圣教”,“儒、佛相通”,即连韩愈那样坚定辟佛的大儒最后也终于发现了儒佛之间的结合点,即:人道向天道的超越。

儒家认为,只有圣人才“知天畏命”、“敬天事人”,因而也只有圣人才能达到由人道向天道的超越,如孔子说,他到五十岁才知道“天命”。可见圣人一手连着天道,一手牵着人道,自然超越与社会超越于圣人处达到了沟通。如前所述,“内圣”是一种精神内守的心性、人格修养,目的在于“外王”;“外王”也就是圣人除身家性命之外的事功磨练即对理想社会的实践。但是由“内圣”到“外王”,由塑立理想人格到建立理想社会,其中却贯串一个由“敬天”到“事人”的必要环节,整个“外王”的过程就是天道向人道的还原,按孔子的构想,就是重建“三代”圣王那种符合天道的人道。

孔子的人道社会观体现在他对“三代”的歌颂以及对“周礼”的思慕中,其理想主义的具体兰图昭然显见于《礼记》礼运篇上的描述。千百年来中国无数的志士仁人“齐家、治国、平天下”,开创外王事功,无不依这张兰图而行。《礼运》篇借孔子之口,用短短的一百余字勾画了“天下为公”的“大同”圣景,提出了较全面的社会理想指标:1. 经济指标——“天下为公”;2. 政治指标一一“选贤与能”;3. 伦理指标—“讲信修睦”、“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4. 社会保险指标——“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5. 社会稳定指标一一“货,恶其弃于地,不必藏于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此外,还提出了婚姻家庭问题、妇女问题、劳动力问题等。可谓言简意赅,趣旨甘饫,深入中国社会心理二千余年的大同空想,由此引发。

《礼运》对“大同”社会的形象描述皆可在《论语》、《孟子》关于“仁”和“仁政”的论述中找到它的原型,且不说《礼运》篇的引文是否为孔子的原话,“大同”乃是孔孟的正统思想。它反映了古代思想家对当时社会不公、阶级压迫和社会动乱的不满,表达了古代中国民族对一个没有剥削、压迫的公正、平等的太平盛世的向往,在古代空想社会学说中,“大同”一说最具代表性,那实际上就是基督教的天国,不同的是,它是一种“人间天国”而已。然而,《礼运》又借孔子的话哀叹道:现在“大道”已湮没不行久矣,天下成为一家的私物,各人只亲爱自己的父母,只疼爱自己的子女,所有的财货和能力都是为着自己的。君主子弟世代承袭成为定制,国家安全需要用城、郭、沟、池来防卫,为了制约人民,不得不推出礼、义规范民心。礼制使君臣有义,父子有情,兄弟亲睦、夫妇和顺,礼制规定上下贵贱的等级制度,划分田地住宅的范围,尊崇富勇硕智的能人,鼓励建功立业的臣民,在这种社会中,战争和倾轧并没有绝迹。“三代”的六位大人物——禹、汤、文王、武王、成王、周公都是在这种背景下成了时代精英。他们都精通礼制,用礼制昭明仁义、讲究信义、赏善罚恶、规范臣民,使臣民知道谁如果不遵守礼制的准则,就是国家的祸殃。

《礼运》也为“小康”社会作了大致的指标规定,从中可以看到“小康”仍是王权的天下、阶级的时代,是私有制的社会。但是,这个社会有着严格的礼法的制度,有一定的文明水准,有普遍的道德规范,因而,社会可以基本稳定,人民可以基本安定。汉初,大同思想又与《春秋公羊传》的“三世”说结合一起,成为儒家哲学中的一种重要的社会历史观。然而,千百年来,人们只是亲历“所见世”(乱世),乱世只能求“小康”,“太平”、“大同”之世始终只在理念之中,无怪乎朱熹抱怨说:“千五百年之间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朱子文存·答陈同甫》)朱熹对大同社会的态度是消极的:“小康”几成稀微,又谈何“大同”?这种无法行于天地之间的理念社会,岂不只能行于天地之上?它虽然立意于人世,又何异于神世?就此而言,中国儒家的乌托邦与基督教的天国在精神上确是相通的。

只要我们稍微了解西方近代空想社会主义与基督教教义的关系,我们就无法承认现世与来世的隔绝。同理,我们只要弄清儒家理想社会的空想性质,我们就不得不正视它的彼岸意义,因而也就不得不承认内在超越的儒家哲学亦具有外在超越的特性。如果说:“内圣”是内在超越的话,那么“外王”便包含着外在超越的终极关怀。说到底,儒学与宗教的区别不在于它们超越的实质,而在于超越的形式和途径。宗教(例如佛教)同样也具有内在超越的传统,同样有着“以人的成长和发展为目标”的行为规范,这就是心性修养和普遍的伦理,即人能得以安身立命的最一般的法则。宗教的修身程序是从地下到天上,由今世到来世,而儒学的修身程序包含着与此相反的内在环节,它自始至终是一个伦理型的人格精神超越的圆圈。修身是内在,修身的目的是为了事功;事功是外在,但事功终究难逃天地、性命之间。这里,既无法排除外在超越的可能,又不得不把这种外在超越紧紧与内在超越的必然依附在一起。

由上所述而知,儒学不仅有着超越的天道观,而且有着超越的人道观,相对于理想人格的内在性而言,这些都是外在性的。有一种观点认为,外在超越不应讲任何现世之功利,例如,基督教的功利是在天堂、上帝那里(基督教的新教并非如此)。对此,诚如上文已述:儒家的义利观有着显然的僧侣主义趋向,但实际上是避小利趋大利,意在天下国家——内圣是立德立言,外王就是立功立业了。然而儒家的功利主义以伦理先在、道德居首为原则,树立的社会目标也是一种圣洁的“伊甸园”,在实践中势必给人一种终生为之奋争,而又至死难以及身的遗憾,所以,它与宗教那些崇高的信仰教条似无二致。

儒家经典《大学》中所阐发的“八条目”,前五条都是讲的内圣修炼,即内在超越之功。而后三条“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讲的外王事功,即外在超越之道。宋儒张载综合内圣外王之道,用“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天下开太平”(《语录》)的四句箴言概括和提升了“八条目”中所揭示的内圣外王宗旨,从而确立了成圣成贤的目标和标准。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张载的这四句话就是一千多年来“儒教”的教义。

继张载之后,明儒王阳明对“天下己任”的儒学教义从道德本体论上给以独到发挥。他重新诠释了《大学》中“明德”和“亲民”的关系,说:“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之体也;亲民者,达其万物一体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大学问》)从而把内圣、外王的关系作了适应孔孟符节的剔理。亲民和明德是因果必然,内在和外在是逻辑必然,理想人格与理想社会则是理念发展的必然。王阳明还从形而上的道德本体论反复论证内圣与外王的一贯性、理想人格与理想社会的一致性,说“知行合一”命题含良知体用“一以贯之”的意思,“一,如树之根本,贯,如树之枝叶,未种根,何枝叶之可得?体用一源,体未立,用安从生?”(《传习录上》)由内圣到外王的过程是一个由根而生叶的“一以贯之”的过程,具有完善德性的人在其外王的践履中必然产生能体现完善德性的事功,一切都无所逃“理一分殊”(程颐语)的普遍性伦理法则,所以他屡屡申明如此话语:“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同上)人与事事物物各具一圆满良知,人是至善的人,社会就是至善的社会,“至善也者,明德亲民之极也。”(《大学问》)德业并举的至善极境是一种“理事圆融”(佛家语)的神妙意境。由“理一分殊”到“理事圆融”——人格之至善和人类共同体之至善同时进入以伦理为体的理想佳境,“明德”、“亲民”只是内圣、外王的另一种表达法。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儒家哲学超越的公式:内在——外在——内在。这个公式一也可用另外一个公式加以明确化:个体性自我——超越性精神世界——群体性自我。

对此公式的释义是:“内圣”修炼是一个内在精神超越的过程,这种绝对的精神超越必然向外求索,从而通往天国。如果天国永恒地搁悬于彼岸或来世,人们便会失去求索的信心和兴致,于是,儒家便把它搬到了人间和人的心灵中,这样就有了“外王”事功。从内圣到外王,外王不离内圣;由内在到外在,外在中不舍内在;自个体至团体,团体包容个体。此种精神的超越和超越的精神以及内外俱在的致思定势就是我们所称之的“儒家双向合一的超越”。

总之,超越人格必须与超越的社会相互适应。外王事功只是内圣的外化,理想社会仅为理想人格的放大,归而言之,理想社会实际上是一个高度自觉、自律型的伦理共同体,这就是儒学的超越精神不同于基督教超越精神的主要区别。理想社会是一个完善的道德社会,它把基督教的天国还原于人间,将身心修炼、成贤成圣作为进入天国的门卷。它似乎又不像基督的天国那样绝对不可及,俗人即使不能成圣,但总可做君子,君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顾天下。退一步说,即使做不了君子,凡夫俗子也要以天下为己任,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则是千百年来儒家文化最有力的呼喊。

然而,如同上文业已隐喻并多次提及的那样一一“双向合一超越”的体系包含着悖论。

体系的内在矛盾决定了它所提出的所有命题几乎都有二重意义,都在内在和外在超越之

儒家哲学范文第6篇

关键词:人生哲学;孔子;名;仁;道;为学

人生哲学是个人对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有关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以及人生价值等方面的看法。它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人生安身立命的问题,涉及到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面对自己的处境应当采取的态度,简言之凡是探讨一个人生存在天地之间根本做人之道的学问,都属于人生哲学的范畴 [1] 。孔子创立的人生哲学要求的是入世,倡导建功立业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其思想不仅在社会生活中是强大的精神支柱,而且在政治、教育和社会风气上也处于主导地位,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国民精神。

一、孔子之名:修养及发展的起点

孔子生在春秋末期大国争霸的乱世,当时社会诸侯不安于位争权夺利。他虽曾带领弟子周游列国,但因其思想与现实不合而不被重用。一生生活贫贱颠沛流离,生在乱世又雪上加霜,中国常言的人生三大悲哀:幼年丧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孔子都遇上了。他经历了幼年丧父,青年丧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一生的坎坷不幸他没怨天尤人而把命运变成使命,没有强调自己所遭受的苦难却时时关心社会。孔子在其人生道路上战胜了自己使自己不为苦痛所系,致力于谋求社会大众的福利。他的经历教诲了后世,其思想和智慧更是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开启了儒家文化的先河。

孔子在论及名分时指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乱世的礼乐不兴渊源于名不正,导致言不顺事不成。孔子生逢的乱世始于人际关系的迷失,人际关系的失常则由于名不正,因此孔子提出了正名,以此作为化解人际关系危机的前提。所谓正名就是用周礼匡正已经发生变化的社会现实,使君臣父子各安其位遵守各自的名分不越位不辱礼。孔子重视礼视其为维护制度的手段并认为维护礼需要从正名入手。在那种名分已失天下大乱之时,“孔子惧,作春秋”,他所害怕的正是人际关系的沉沦社会的混乱及人心的败坏。他虽然重视礼乐教化却认为礼乐的根本在于仁德的修养,要正名得从个人的修养开始,于是提出了其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仁。

二、孔子之仁:人生哲学思想的核心

孔子将仁作为人格的核心视其为完全人格,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被称为仁人。仁是个体的道德内在性是个体成圣的内在依据,所谓成圣是个体修养所达到的最高境界[2]。仁的意义首先是独善其身的君子;其次是兼济天下的圣人,两者的综合就是仁人即内圣外王,此为儒家的理想人格。仁的内涵有以下解释:其一仁者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泛爱众”爱一切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其二“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此为仁者爱人的道德规范。其三克己复礼为仁,要求人们通过加强自我修养做到以礼为行事准则。其四“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孔子仁学思想的精妙在于将外在的传统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伦理意识的自觉要求,从最基本的家庭入手讲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使仁学植根于家庭伦理深入最基本的血亲观念之中。他们之间关系准则更突出的体现在孝悌、友仁和守信三个方面即人际关系中涉及的孝、仁、信。[2]

孔子人生哲学是以仁为基础的伦理型人生哲学,是讲道德重进取的现实主义人生观。它要求为人“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从而亲仁”,以仁为基础提出了儒家的核心概念仁、义、礼、智、信、 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等,都是做人的基本规范也是为人处世的道德标准。人都处在一定的人际关系中,应将做人的基本规范视为一种普遍的人际关系准则,这便是孔子倡导的“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伦理法则。凡在生活中能够坚持以上操节并以之为安身立命者,就是儒家所称誉的圣贤仁人。

三、孔子之道:追求的终极境界

道在孔子思想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孔子之道即仁道。道的产生和培养是依靠人的努力,道在人中并由人传递下去,“吾道一以贯之” ,最终依靠人们的活动而成为现实,“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孔子经常教导弟子:“笃信好学,死守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居,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荣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些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伦理原则从其深层的底蕴来讲,说到底是人生价值生命归宿的大问题。

他告诫学生以道为生活原则,有了这个原则在生活中即有所得。孔子把人分为小人、君子、圣人等不同类型,如何才能实现圣贤的理想人格,其路径便是内圣外王之道[3],孔子人生哲学强调的是入仕体现了内圣外王之道的精神,追求个人的道德完善和社会安宁也将此作为立身处世的崇高目标。之后儒家《礼记・大学》所阐发的“三纲领,八条目”最能说明内圣外王之道,因此即便是“朝闻道,夕死可矣”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贯穿孔子人生哲学思想核心的还有一大理念就是为学。其一生把学习看作是人生的一种理念。《论语・学而》的第一段话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要做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总是教导人们采取积极有为的态度有意义地度过自己的一生,途径主要是为学,正如孔子“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为学贯穿孔子人生哲学思想之中,并成为其他各方面发展的前提,孔子之名、孔子之仁、孔子之道都要经过为学而获得发展,几方面统一起来构成独特的孔子人生哲学体系。

参考文献:

[1]邬昆如,人生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第一版

[2]陈延庆,仁学人生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和逻辑结构简论,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4月,第22卷第二期

[3]高云伟,仁、道:孔子的人生哲学,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6月第6卷第2期

儒家哲学范文第7篇

一、孔子之名:修养及发展的起点

孔子生在春秋末期大国争霸的乱世,当时社会诸侯不安于位争权夺利。他虽曾带领弟子周游列国,但因其思想与现实不合而不被重用。一生生活贫贱颠沛流离,生在乱世又雪上加霜,中国常言的人生三大悲哀:幼年丧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孔子都遇上了。他经历了幼年丧父,青年丧母,中年丧妻,晚年丧子,一生的坎坷不幸他没怨天尤人而把命运变成使命,没有强调自己所遭受的苦难却时时关心社会。孔子在其人生道路上战胜了自己使自己不为苦痛所系,致力于谋求社会大众的福利。他的经历教诲了后世,其思想和智慧更是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开启了儒家文化的先河。

孔子在论及名分时指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乱世的礼乐不兴渊源于名不正,导致言不顺事不成。孔子生逢的乱世始于人际关系的迷失,人际关系的失常则由于名不正,因此孔子提出了正名,以此作为化解人际关系危机的前提。所谓正名就是用周礼匡正已经发生变化的社会现实,使君臣父子各安其位遵守各自的名分不越位不辱礼。孔子重视礼视其为维护制度的手段并认为维护礼需要从正名入手。在那种名分已失天下大乱之时,“孔子惧,作春秋”,他所害怕的正是人际关系的沉沦社会的混乱及人心的败坏。他虽然重视礼乐教化却认为礼乐的根本在于仁德的修养,要正名得从个人的修养开始,于是提出了其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仁。

二、孔子之仁:人生哲学思想的核心

孔子将仁作为人格的核心视其为完全人格,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被称为仁人。仁是个体的道德内在性是个体成圣的内在依据,所谓成圣是个体修养所达到的最高境界。仁的意义首先是独善其身的君子;其次是兼济天下的圣人,两者的综合就是仁人即内圣外王,此为儒家的理想人格。仁的内涵有以下解释:其一仁者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泛爱众”爱一切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其二“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此为仁者爱人的道德规范。其三克己复礼为仁,要求人们通过加强自我修养做到以礼为行事准则。其四“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孔子仁学思想的精妙在于将外在的传统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伦理意识的自觉要求,从最基本的家庭入手讲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使仁学植根于家庭伦理深入最基本的血亲观念之中。他们之间关系准则更突出的体现在孝悌、友仁和守信三个方面即人际关系中涉及的孝、仁、信。

孔子人生哲学是以仁为基础的伦理型人生哲学,是讲道德重进取的现实主义人生观。它要求为人“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从而亲仁”,以仁为基础提出了儒家的核心概念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等,都是做人的基本规范也是为人处世的道德标准。人都处在一定的人际关系中,应将做人的基本规范视为一种普遍的人际关系准则,这便是孔子倡导的“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伦理法则。凡在生活中能够坚持以上操节并以之为安身立命者,就是儒家所称誉的圣贤仁人。

三、孔子之道:追求的终极境界

道在孔子思想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孔子之道即仁道。道的产生和培养是依靠人的努力,道在人中并由人传递下去,“吾道一以贯之”,最终依靠人们的活动而成为现实,“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孔子经常教导弟子:“笃信好学,死守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居,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荣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些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伦理原则从其深层的底蕴来讲,说到底是人生价值生命归宿的大问题。

儒家哲学范文第8篇

一、孔子之名:涵养及开展的起点

孔子生在春秋末期大国争霸的乱世,当时社会诸侯不安于位争权夺利。他虽曾率领弟子周游列国,但因其思想与理想不合而不被重用。终身生活贫贱流离失所,生在乱世又雪上加霜,中国常言的人生三大悲痛:幼年丧母中年丧妻暮年丧子,孔子都遇上了。他阅历了幼年丧父,青年丧母,中年丧妻,暮年丧子,终身的坎坷不幸他没任劳任怨而把命运变成任务,没有强调本人所遭受的灾难却时时关怀社会。孔子在其人生道路上打败了本人使本人不为苦痛所系,努力于追求社会群众的福利。他的阅历教导了后世,其思想和聪慧更是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开启了儒家文化的先河。

孔子在论及名分时指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乱世的礼乐不兴渊源于名不正,招致言不顺事不成。孔子生逢的乱世始于人际关系的迷失,人际关系的失常则由于名不正,因而孔子提出了正名,以此作为化解人际关系危机的前提。所谓正名就是用周礼匡正曾经发作变化的社会理想,使君臣父子各安其位恪守各自的名分不越位不辱礼。孔子注重礼视其为维护制度的手腕并以为维护礼需求从正名动手。在那种名分已失天灾人祸之时,“孔子惧,作春秋”,他所惧怕的正是人际关系的沉沦社会的紊乱及人心的败坏。他固然注重礼乐教化却以为礼乐的基本在于仁德的涵养,要正名得从个人的涵养开端,于是提出了其道德哲学的中心概念——仁。

二、孔子之仁:人生哲学思想的中心

孔子将仁作为人格的中心视其为完整人格,只要到达这种境地的人才被称为仁人。仁是个体的道德内在性是个体成圣的内在根据,所谓成圣是个体涵养所到达的最高境地。仁的意义首先是独善其身的君子;其次是兼济天下的圣人,两者的综合就是仁人即内圣外王,此为儒家的理想人格。仁的内涵有以下解释:其一仁者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泛爱众”爱一切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其二“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此为仁者爱人的道德标准。其三克己复礼为仁,请求人们经过增强自我涵养做到以礼为行事原则。其四“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的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孔子仁学思想的精妙在于将外在的传统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伦理认识的盲目请求,从最根本的家庭动手讲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使仁学植根于家庭伦理深化最根本的血亲观念之中。他们之间关系原则更突出的表现在孝悌、友仁和守信三个方面即人际关系中触及的孝、仁、信。

孔子人生哲学是以仁为根底的伦理型人生哲学,是讲道德重进取的理想主义人生观。它请求为人“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从而亲仁”,以仁为根底提出了儒家的中心概念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等,都是做人的根本标准也是为人处世的道德规范。人都处在一定的人际关系中,应将做人的根本标准视为一种普遍的人际关系原则,这便是孔子倡导的“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伦理规律。凡在生活中可以坚持以上操节并以之为安身立命者,就是儒家所称赞的圣贤仁人。

三、孔子之道:追求的终极境地

道在孔子思想中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孔子之道即仁道。道的产生和培育是依托人的努力,道在人中并由人传送下去,“吾道一以贯之”,最终依托人们的活动而成为理想,“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孔子经常教诲弟子:“笃信好学,死守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居,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荣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些调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伦理准绳从其深层的底蕴来讲,说到底是人生价值生命归宿的大问题。

儒家哲学范文第9篇

关键词:儒家;生态哲学;存在论;价值观;实践观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65(2013)01-0039-07

儒家生态哲学思想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过程。儒家生态思想发端于孔子,但在先秦时期,真正得到系统阐发却是在《中庸》、《孟子》、《荀子》、《易传》等著作中。两汉时期,儒家生态思想体现在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中。宋明理学受佛教理论思辨的影响,在《中庸》、《易传》思想基础上,对儒家生态观作了进一步阐发。本文主要从先秦儒家、宋明理学的相关思想阐述儒家生态哲学思想。内容分“天地之大德曰生”的生态存在论、“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生态价值观和“赞天地之化育”的生态实践观三部分。

一、“天地之大德曰生”的生态存在论

成中英先生说:“儒道两家乃源出于同一宇宙经验。”因而儒家与道家在存在论上具有相似的认识,同样将世界视作一个生生不息的创生万物的过程,认为天地万物乃至人类社会的等级秩序都是在这一运化过程中产生形成的。关于儒家生态存在论,本文突出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天地生化万物的生成论模式;二是对天地“生生之德”、“诚者天之道”的强调;三是关于天人之间“天命之谓性”、“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关系的思想。

关于宇宙生成论模式,《易传》除了具体阐发天地乾坤的生物作用之外,在《序卦传》中还将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秩序的形成描述为一个生成序列:“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体现了儒家关于万物生成和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一般认识;之后在宋明理学中,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将宇宙创生过程描述为“无极太极动静阴阳五行万物”的过程,认为天下万物都是由太极之气,经由阴阳二气的动静交合与五行之气的相错杂糅氤氲化生,整个宇宙气机流贯,生生不息。周敦颐将我国古代科学理论中的太极、阴阳、五行学说整合到其生成论模式当中,代表了儒家关于宇宙生成过程的基本观念。

如果说道家关于宇宙万物的生成过程相对突出“道法自然”的特征的话,儒家宇宙生成论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强调天地“生生之德”。在这方面,《易传》中的相关思想比较有代表性,后来宋明理学的天理说、仁论等均是在其基础上阐发的。《易传》在乾坤两卦的阐释中非常强调天地生物的作用。乾卦之《彖传》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行。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坤卦之《彖传》说:“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万物的生命都是在天道变化、大地滋养中孕育发生的。《易传》对天地“生生之德”的强调还表现在“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系辞下》)、“复其见天地之心”(《复・彖传》)等的表述上。在《易传》思想的基础上,宋明理学对天地生生之德又进一步阐发,如张载以“天地之大德曰生”阐释“天地之心”:“大抵言‘天地之心’者,天地之大德曰生,则以生物为本者,乃天地之心也。”朱熹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天地以生物为心”与“仁”联系起来:“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以蔽之,则曰仁而已矣。”(《朱子文集》卷六十七)儒家对天地生生之德的强调表明,宇宙创生万物的过程是一个产生生命的过程,儒家的宇宙生成论是一个有机整体论的存在论。

儒家关于天地运化之“诚”德的强调实际上是与天地生生之德相互关联的。《中庸》中首先阐述了“诚者,天地之道”的观念:天道运行是“至诚无息”的,“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所谓“诚”是真实无妄的意思,“诚”体现在天地生长化育万物的功能上则是,因为“诚”,所以“生物不测”,生生不息。儒家关于天地“生生之德”、“诚”之德的阐释,本质上源于对人生意义的追寻,是从人应具有的德性去体察天地的德性。因为天地具有生生之德,所以人应继善成性,实现天地赋予人的“仁”性,仁民而爱物;因为天地具有诚之德,所以人应“至诚”,以尽其性。

天人关系是存在论的重要方面,儒家主要从“天命之谓性”、“继善成性”的角度阐发天人关系。“究天人之际”一直是中国哲学的主题,而儒家关于“天”的认识也始终是围绕人生的意义探寻的。人作为天地的产物,在天地万物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人在宇宙运化过程中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儒家没有脱离其宇宙生成论背景孤立地探讨这些问题。一方面,人的性命源于天地造化,另一方面,人又具有自身的主体性,在天地造化中具有自身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对此,《易传》、《中庸》、《孟子》中均有相关论述。如《易传》中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乾卦・彖传》),又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中庸》中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自诚明,谓之性”,肯定人秉承有天地之性;又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肯定人能继承发挥天命之性,赞天地之化育;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先秦儒家“天命之谓性”、“继善成性”的思想也构成了宋明理学天人关系思想的基本框架。

二、“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生态价值观

儒家注重从天人之际考察人的地位和价值,因此,人的价值是儒家生态价值观的重要方面;而人的价值就在于承继天地生生之德,赞天地之化育,实现“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从这个意义上说,“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是儒家的生态价值理想;儒家生态价值观还体现在关于人与其他自然物如草木、禽兽之间不同价值的认识上。大体而言,儒家肯定人具有比其他自然物更高的价值,而人高于其他自然物价值的地方就在于人的德性价值;与此相关,儒家高扬人的德性价值,对人的认知理性或者很少论及,或者强调德性高于知性。以下我们从这四方面分别阐述。

儒家主要是从天人关系的角度强调人的价值的,认为人的价值就在于继善成性,赞天地之化育。天地具有生生之德,人的产生是天地生化万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人的价值正在于完成天地生成万物的目的。《易传》将人视作天地人三才之一,言:“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说卦传》)肯定人“裁成天地之道,辅相万物之宜”的作用。《中庸》认为人的价值在于成己成物,“赞天地之化育”;《荀子》则说:“天地生之,圣人成之”(《富国》),“天有其时,地有其材,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天论》),将人的价值与天地并列。

儒家在肯定人“赞天地之化育”的价值基础上,阐发了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理想。儒家关于生态价值理想的认识本身存在一个发展过程,《中庸》中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强调君子“中和”之德能促进天地的和谐有序,促进万物的生长发育;《荀子》则强调统治者以礼治理天下,能够使“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王制》)。表明儒家政治理想并不局限于社会领域,而是进一步关涉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繁荣;宋明理学在生态价值理想方面则突出“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程颢首先提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学说,将天地万物视作与人直接关联的有机生命整体;朱熹则在程颢基础上强调“万物一体”并不是人与万物本然的存在状态,而是我们应追求的目标,认为人只有通过克制私欲,“公而后仁”,然后才能达到“万物一体”的境界;王阳明在《大学问》中对“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作了具体阐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怜悯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所谓“天地万物一体之仁”实质上强调的是人对天地万物的同情爱护之心,儒家不仅肯定人与草木鸟兽同一体,而且肯定人的仁德能够与瓦石等无情物为一体。儒家“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等既是儒家德性修养的目标,同时也是儒家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理想。

与道家“以道观之”的生态平等观不同,儒家虽然强调“天地万物一体”的整体价值,但在人与其他自然物的价值关系上则突出不同事物的价值差异,肯定人具有高于其他自然物的价值。如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离娄》下)《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生有气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王制》)均肯定人具有其他自然物所没有的品质,而人之所以“最为天下贵”的根本则是人具有“仁义”等先天德性。到宋明理学,程颢、朱熹均肯定动物具有一定程度的“仁义”,而其与人的差别则在于动物“气昏”、“推不得”或者“偏而不全,浊气间隔”(《朱子语类》卷四),也就是说动物虽有一定程度的仁义之性,但是对道德仁义缺少足够的自觉意识。由于肯定人与其他自然物价值的差异,儒家在人对他人、其他生命存在的道德责任问题上也主张“爱有差等”。不过,从另一方面讲,强调人具有更高的价值,也相应地强调人对自然万物的责任和义务。儒家虽然在人与万物的关系上认为人与万物具有不同的价值,但却肯定自然造化整体具有高于人自身的价值。从生态科学角度来说,肯定人与万物具有不同的价值,人与万物是一个有机生命整体,既肯定多样性,又强调整体性,本身是符合自然生态系统的真实情况的。

儒家所肯定的人的价值主要是人的德性的价值,在德性与知性关系上,将德性价值置于知性价值之上。儒家对德性价值的强调主要体现在人的生态价值的实现,即赞天地之化育、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实现,主要是通过人的德性修养如体认天地生生之德,扩充人内在的道德良知等实现的。也正因为此,儒家很少谈人的认知理性及其作用。即便如荀子、张载少数几个谈及认知理性的思想家,也往往将德性置于知性之上。如荀子肯定人的认知能力,认为“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但是又认为“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疑止之,则没世穷年不能也”,因此主张“学有所止”,“故学也者,故学止之也。恶乎止之?曰,止诸至足。曷谓至足?曰圣也。圣也者,尽伦者也”(《解蔽》)。所谓“圣”、“尽伦”突出的都是道德伦理内容,因此,其所谓“学有所止”,实际上就是以道德理性限制认知理性的无限膨胀;张载将人的认识区分为“德性之知”与“见闻之知”,认为“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正蒙・大心》)。所谓“见闻之知”即我们平常所说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是建立在主客二分认识思维方式基础上的;所谓“德性之知”则是指德性主体对自然万物的接纳和关爱。张载也肯定主体对自然造化过程的“穷神知化”,但这种认识实际上也不同于见闻之知,而毋宁说是一种德性直观。可见,张载虽然肯定见闻之知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但又明确地说儒家所追求的德性之知与其有本质的不同。现代科技的发展大大促进了人类认识改造自然的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讲也导致了生态平衡的失调。从根本上讲,现代科技进步主要是建立在认知理性基础上的。当代许多生态思想家已经认识到,认知理性必须建立在德性理性的制约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从这方面来说,儒家对道德理性的强调具有深刻的生态意义。

三、“赞天地之化育”的生态实践观

儒家生态实践首先是一种社会治理实践,由于古代社会先后经历了渔猎、农业社会阶段,因此,儒家生态实践观主要体现在关于渔猎、农业生产的社会治理方面。儒家生态实践观的这方面内容主要是复述社会治理思想中的相关内容,所以我们看到《礼记》、《孟子》、《荀子》、《吕氏春秋》等著作中记载的是大体类似的内容,其中最突出的是“谨其时禁”思想。所谓“谨其时禁”就是说砍伐树木、捕食渔猎、种植五谷等应根据动植物生长的季节规律,在动植物生长季节禁止砍伐渔猎,按照植物生长季节从事农业生产。对此,《礼记・月令》中对每个季节的“谨其时禁”有较具体的规定,如“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毋履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毋卵,毋聚大众,毋置城郭,掩骼埋”。“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季春之月:是月也,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不可以内……田猎置罘罗网毕翳矮兽之药,毋出九门……是月也,命野虞毋伐桑柘。”“孟夏之月:是月也,继长增高,毋有坏堕,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是月也,驱兽毋害五谷,毋大田猎。”“季夏之月:是月也,树木方盛,命虞人人山行木,毋有斩伐。”也就是说,在春夏草木禽兽生长季节,禁止一切破坏鸟兽巢穴,伤害虫胎、雏鸟、幼兽等各种有害于生物生长的行为。所禁的行为对象不仅包括动物、植物,甚至也包括山川土石。又如《荀子・王制》中谈道:“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从中也可以看出,这些生态实践观念是在此之前早就形成了的“圣王之制”。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说,“谨其时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够持续地从自然界获取可资利用的物质生活资料,是从人类社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出发的。但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来说,客观上具有遵从自然生态规律,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作用。

与社会治理相关,儒家生态实践观又相应地阐述了生态治理的智慧和方式。在生态治理智慧方面,《易传》突出了“仰观俯察”、“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的智慧,《荀子》突出了“大清明”的智慧;在治理方式方面,《荀子》阐述了“礼义之治”的方式。

在治理天下的生态智慧方面,《易传》强调治理天下必须建立在“知周乎万物”的基础上,并从这个意义上肯定《周易》是古代圣人“仰观俯察”的智慧结晶。“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使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系辞上》)也就是说,治理天下必须建立在仰观俯察、极深研几,把握自然运化法则的基础上。《荀子》则吸收融合了道家思想的相关内容,突出了“大清明”的智慧:“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坐于室而见四海,处于今而论久远,疏观万物而知其情,参稽治乱而通其变,经纬天地而材官万物,制割大理而宇宙里矣。”(《解蔽》)其认为,治理天下必须建立在“大清明”的智慧基础上。而其所说的“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与道家的虚静无为又有区别,是将虚静的心境与社会实践、与天地万物的认识相结合的一种整体性思维方式。通过这种思维,人们能够从天地整体、宇宙整体考察事物,使万物发挥各自的功用;能够通晓治乱之变,把握宇宙万物的根本原理,进而经纬天地,材官万物。

儒家哲学范文第10篇

《中庸》原是《十三经》之一的《礼记》中的一篇,是儒家思想的经典著作。《中庸》相传为战国时期孔子的后裔子思所作,后来经过秦代学者修改整理。《中庸》全书33章,不仅涉及思维论和道德论,还涉及天地人生的本体论,是孔子门生传授心得体会和关键方法的重要著作。《中庸》在宋代得到广泛的重视,一方面表现为它从《礼记》中的一篇上升为单独的经,被列入“四书”中,与《论语》《孟子》《大学》《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并列,称为“四书五经”;另一方面表现为宋代的学者对它进行广泛的研究。中庸之道是儒家的道德标准,体现了中国思想中的辩证性和价值观,具有社会政治价值和道德意义,对中国思想史有重大的影响。

深入品评

“中庸”出自《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 朱熹说,读《中庸》,“以求古人微妙之处”。“中”是一个恰当的度,面对复杂对象时能够准确把握事物的标准和准则。同时,“中”也意味着生命和谐的状态。“庸”者,用也,是平常生活实践中所能的每一个行为。所以“中庸”指的就是中道和常道,能够做到不偏不倚,面对日常琐碎而复杂的生活中正平和,保持一颗慎独之心。

中庸是一种思维方法论和处事原则。《中庸》提出要“允执其中”(诚实地执守中道)“过犹不及”,看问题、做事情要全面而不偏激,持有一颗包容之心,追求事物的和谐。要做到“三思而后行”,面对问题,必须考虑事情的对立面,顾全大局,不莽撞,谨慎对待。此外,《中庸》告诫我们要在一定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多样统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要求能够看到两点,不盲从附和,要始终坚持正道,即“致中和”。

实现“中庸”的途径就是“择善而固执”和“君子慎其独”。中庸本身蕴含着“善”的价值取向,符合“中”的标准,才能到达“至善”,否则就是“过犹不及”。“中庸”作为道德“仁”的体现,实现中庸的自我性情修养就要慎独,严于律己。有时要放弃一些东西,适当做减法,减除自己的欲望。只有这样摒弃外部的诱惑与私欲,心中自然就中正了。

古希腊也有“中庸”思想,但是东西方关于“中庸”的思想是不同的。儒家的“中庸”思想中有很浓的人文情怀,注重以内在的心灵之“诚”面对世间万物,通过“致中和”达到心灵的和谐,更多的是对日常人伦的要求,是“礼”的一种。而西方的“中道”思想则是西方哲学意义上的智慧知性的对象化特征,强调在社会准则中尊重个人意志,人的知识和美德的形而上的思考。

中庸思想是儒家的最高理想和最高智慧,是智慧与美德、手段与目标的完善统一,最终成为儒家最高的道德准则和矛盾观及处理矛盾的方法论。在古代中国思想史中,中庸思想是很重要的思维方法论和践行本体论。它不仅是儒家的思想准则,而且在中国思想史上成为很多哲学流派的思想方法论,因而具有中国思想经典和世界观纲领的重要地位。中庸之道贯穿在宇宙万事万物规律之中,讲求天人合一,影响了中国文化思维和人们的处世行为,具有历久弥新的重要价值。

名篇选读

天命之谓性①,率性之谓道②,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③,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④,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⑤,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注释】

①天命:天赋。指人的自然禀赋。 ②性:遵循本性,率,遵循,按照。 ③莫:在这里是“没有什么更……”的意思。 见(xiàn):显现。 乎:于,在这里有比较的意味。 ④中(zhòng):符合。 节:节度、法度。 ⑤致:达到。

【译文】

人的自然禀赋叫作“性”,顺着本性行事叫作“道”,按照“道”的原则修养叫作“教”。“道”是不可以片刻离开的,如果可以离开,那就不是“道”了。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也是谨慎的,在没有人听见的地方也是有所戒惧的。越是隐蔽的地方越是明显,越是细微的地方越是显著。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在一人独处的时候也是谨慎的。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叫作“中”;表现出来以后符合节度,叫作“和”。“中”,是人人都有的本性;“和”,是大家遵循的原则,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便各在其位了,万物便生长繁育了。

诚者自成也①;而道自道也②。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③,所以成物也。 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④。

【注释】

①自成:自我成全,也就是自我完善的意思。 ②自道(dǎo):自我引导。 ③已:停止。 ④时措:适时实施。

【译文】

真诚是自我的完善,道是自我的引导。真诚是事物的发端和归宿,没有真诚就没有了事物。因此君子以真诚为贵。不过,真诚并不是自我完善就够了,而是还要完善事物。自我完善是仁,完善事物是智。仁和智是出于本性的德行,是融合自身与外物的准则,所以适时施行才是适宜的。

【分享】

今天,当我们重读《中庸》,聆听古人的谆谆教诲,我们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在这个节奏日益加快的社会,我们的脚步不停地追逐,却很少问问自己的内心,也很少对自己反思。我们的物质是丰裕的,可是在精神上却是贫瘠的。如何进行自我修养,完成个人的自我提炼?《中庸》以精炼又朴素的哲学话语静静地向我们诉说着世间之道。以一颗慎独的心对待万物,对他人包容,做事过犹不及,向着恰到好处的地方努力,不急躁,不懈怠,持着中正、平和的心态,坚实地走好每一步。这个世界本来就是逐渐摸索,向着平衡的方向前进。岁月的沉淀,积累的是那份从容与智慧,能够用真诚的心面对这个世界,面对自己,使自己更加成熟与睿智。这是两千多年前孔子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也是一代代人在读《中庸》时汲取的自我成长之道。《中庸》在今天,以其特有的哲理指引着我们,让我们变得更好!

探究空间

1. 作为儒家经典著作中最具形而上思想的文献之一,《中庸》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孔子总结先贤中庸思想而加以创新,更为集中地多次论述“中庸”:“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对于“中庸”这两个字,意蕴丰富,请谈谈“中庸”的内在含义。

2.“中庸”是中国思想史中的基质,在古代政治文化中是一种具有超越性的思想,在今天世界精神生态危机中同样具有调整人心寻求正途的普世性价值。在阅读《中庸》时,它对你产生了哪些思考和感悟?

可读书目

王国轩编著《大学・中庸・孝经》(中华经典精粹解读丛书),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