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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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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利用分析论文

摘要:分析与银行借贷相比融资租赁的优势,介绍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分析融资租赁在我国的现状及其开发对我国企业的益处。

关键词:融资租赁银行借贷合同操作流程

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直接目的信用方式,它表面上是借物,而实质上是借资,并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偿还。现代租赁通过融资与融物、投资与贸易的结合,不仅是设备投资、产品促销的重要手段,而且有利于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引进外资、扩大出口。融资租赁通过"租鸡生蛋,卖蛋还租,赚得蛋鸡",承租人不需立即支付所需机器设备的全部价款,并可利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利润支付租金。在租赁业比较发达的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融资租赁业年平均增长达30%,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

相比银行借贷进行的融资,融资租赁具有以下优点:

1.产权关系不同于银行信用。银行信用中银行失去了对资金的所有权、拥有债权;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同仍有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承租方仅有使用权。融资租赁通过融资避免了资金挪用现象的发生,有效防止了资本形成过程中的资金转移,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2.提供信用的要求不同。银行提供信用一般要求借款单位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按规定要占借款额的30%,融资租赁则无此限制。

3.资金回收方式不同。银行贷款一般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单位往往感到还款压力大。而融资租赁不仅可以分期付租金,而且租金支付方式及每期所付租金数额比较灵活,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

4.手续简便,时效性强。与申请银行贷款的繁琐程序相比,融资租赁的手续则要简单得多。将融资与融物合为一体,可以使企业早投产,早见效益,抓住机遇。尤其是进口租赁中,租赁公司可代签进口合同,利用其专业优势,这会大大地缩短进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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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建筑节能论文

1“EPC+融资租赁”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模式

1.1“EPC+融资租赁”的基本含义

“EPC+融资租赁”模式是指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引入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式,形成区别于传统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的创新型节能服务业务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建筑节能服务企业(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客户)的要求和选择,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设备并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方享有,承租方只享有使用权并按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时间和租金根据节能效益决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根据协议对设备可以留购、续租或退回。随着这种模式的不断实践,具体的实施方案在现有的基础上还在不断地延伸与拓展。

1.2“EPC+融资租赁”模式的优点

“EPC+融资租赁”模式是根据当前我国建筑节能服务企业的特点及其融资需要提出的,它融合了融资租赁和合同能源管理两种模式的优点,尤其适合现阶段中小型建筑节能服务企业的节能改造融资,具体表现为:一是,增加企业节能改造的动力。节能改造企业租用节能设备,不但避免了一次性购入设备占用大量资金的负担,而且摆脱了设备更新换代的负担。二是,程序便利灵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手续简便。只要节能改造企业条件符合要求,就可以快速办理租赁手续,对企业的资产、净资产等指标要求也相对宽松;②租金支付方式灵活。租金的支付方式、付款期数、付款时间等都可以根据建筑节能设备使用企业资金流动情况而定。三是:优化企业财务。具体表现为:①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相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EPC+融资租赁”模式,节能设备承租企业可以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缩短的原则①,加速折旧,延迟纳税,而企业直接融资购买的设备作为本单位的资产,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折旧年限折旧。②优化企业财务报表。融资租赁不直接增加企业负债,不提高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于保持银行授信额度有益。另外对于提高企业资产流动性、提高资产回报率、适时增加利润等均是一种很好的金融工具。

1.3“EPC+融资租赁”模式的实施程序

由于融资租赁主要为解决融资难问题,采用“EPC+融资租赁”模式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其核心业务可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

1.4“EPC+融资租赁”模式方案设计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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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存在问题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在我国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遇到了理论和实践上的诸多问题,要使我国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着重解决在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机理、模式选择以及过程中风险控制等问题。

关键词: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

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我国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准则(租赁)对融资租赁的定义为“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融资租赁的行为是20世纪80年代初从日本引进的,以1981年中日合资的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经过二十多年时间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回顾这些年,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是曲折的,大致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开始—高速膨胀—行业停滞整顿—规范化发展。在高速膨胀的阶段,融资租赁业对我国的整个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引进外资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加快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与国际水平还有差距。

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一方面可以提高自己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对于融资租赁机构来说,绝大多数资产是以应收租金的形式存在的。如果将这些资产通过证券化方式进行运作,无疑会大大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也会得到很好的解决。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合理调整公司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财务安全性。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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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工程机械论文

1.风险识别

目前,国内各类的融资租赁公司众多,各个融资租赁公司都有自己的业务特性与优劣势,当融资租赁公司受理一个项目之后,不可避免会遇到与同行之间在业务方案上的竞争问题。笔者认为这一问题的实质是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正确认知自我,在自我风险管理控制流程之内,尽量优化业务方案,若自身存在流程不规范、内部管理未能制度化、流程化等问题缺陷,则不应该片面的去与竞争者打价格战,而是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资金融通优势,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来争取客户。

2风险应对

2.1传统风险应对计划传统风险应对计划主要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转移和风险减弱。其应对逻辑所示。风险应对逻辑图

2.1.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简言之就是放弃可能获得利益的机会。此种策略仅在客户所在行业、市场、主体适格、主体资信等方面皆属于最高风险级别,且没有任何其他可以补救的措施来推进项目开展的时候适用。

2.1.2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即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主体来承担。转嫁的主要方式就是引入保证人、保险转移、第三人(客户)提供抵押或质押等。在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当中,常常引入生产厂商作为保证人,保证方式较多采用回购担保、担保公司及其他单位或者有足够的资信能力的个人。若采用此种策略,势必会增加客户的经济成本或者机会成本,例如办理保险、引入担保公司等都将直接增加客户的经济成本,例如客户提供抵押或者质押,将直接减少客户再次融资的机会成本。综上,此种策略应该对客户自身进行充分的风险识别,同时对客户所涉行业、市场及相关政策环境等外部环境进行仔细了解后,在统计核算其稳定现金流的基础之上,合理选择适当风险转移方式,完全保证债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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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关键词:处理会计租赁资产融资科目费用承租人担保余值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一、融资租赁的的概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解释,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有可能转移,也有可能不转移。

上述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成旧等造成的损失等;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在资产可使用年限内直接使用资产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资产增值,以及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收益等。

二、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这时所讲的“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都无法得到,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资产原帐面价值的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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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与增值税论文

1韩国金融业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原则上征收增值税的对象是所有商品和服务,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增值税法上也有所谓免税制度的例外规定。免税规定的目的在于减轻购买有些商品或者利用有些服务的消费者的税收负担。所以免税对象限于跟国民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基础生活用品或者国民福利用信用卡等(以国民福利目的发的信用卡,比如公务员福利卡、教师福利卡、残疾人福利卡等)。增值税免税适用于有些特定商品以及服务的各种原因中,金融保险行业上适用的原因在于政策方面的考虑。即,虽然照增值税的基本理论没有理由免税,但是实际上估价增值税上有难点,所以免税对象包括了金融保险行业。那么免税的金融保险服务的范围内有那些事业单位呢?银行业、证券业、兑换业、保险业、租赁业、信用卡业、资产管理产业、风险投资资产管理业、信托投资资产管理业等等,其具体的业务上的适用标准也非常庞大。

2韩国融资租赁增值税的具体内容

融资租赁的各种优点中,从税收优惠角度来看的话,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划分是对解决法律问题非常重要和基础的工作。因为现实交易当中租赁的种类很多,所以很难以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那么韩国怎么定义融资租赁呢?

2.1韩国法律上的融资租赁相关规定按照《税收特列限制法实施规则》,如果有些情况属于下面的情况下的资产出借之一,可以视为融资租赁。

(1)租赁期间结束时或者结束之前约定把该资产的所有权以无偿或者当初合同时定的金额移转给承租人的情况。

(2)在租赁实施日承租人拥有租赁期间到期时能以取得成本的10%以下的金额购买的权利,或者在租赁实行日承租人具有以成本10%以下的金额当成重订合同的本金来能重订的权利的情况。

(3)租赁期间为租赁资产的资产、行业标准使用年限的7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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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融资租赁信用风险论文

1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方式

汽车融资租赁主要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方3方,并由2个或以上的合同构成。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

1.1汽车融资租赁的常见方式

1.1.1直接融资租赁目前大部分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以直接融资租赁为主。直接融资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客户指定的车型购进新车,并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在客户租用一定期限后,将车辆的产权转让给客户的租赁形式。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承租人应依次交清20%~30%的保证金和3%~5%的手续费,其余的车款按月支付,租金加起来要等于或超过购车的价格。期满以后,承租人以名义价格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完成全部租赁过程,见图1。

1.1.2售后回租方式融资租赁公司与客户以双方协议价格购买客户现有车辆,再以长期租赁方式回租给客户,并提供必要服务。这样既能摆脱目标客户的管理负担,有效降低固定资产比例,又能有选择的分解有关费用。售后回租可以设计为融资性租赁,也可以设计为经营性租赁,见图2。

1.1.3委托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公司接受委托人(厂商或经销商)委托,将车辆按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客户(承租人),租赁公司作为受托人,代委托方收取租金,交纳有关税费,租赁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在委托租赁期间,汽车产权属于委托人,租赁公司不承担风险。此方式可以为厂商或经销商节约税费。

1.2汽车融资租赁租金计算方式

作为融资租赁收入,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租金、手续费、管理费、贸易返利、保证金的利差等收入。直接成本可以简化成以下几部分:资金成本、标的物成本、税收等。汽车融资租赁的租金计算与其它一般标的物融资租赁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租金计算方式相对单一。一般融资租赁的租金计算有多种方式,如附加率法、年金法、成本回收法等,根据出租人实际需求与承租人商定。汽车融资租赁的租金计算方式一般都采用年金法。(2)租赁标的物初始购置价的设定不同。一般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初始购置价格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来确定的,然后再由出租人向指定供应商按照约定价格购买指定的租赁物。汽车融资租赁一般是由租赁公司以较低价格大量购买特定车辆,加上费用利润后确定车辆初始价格,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3)租赁解约后的处理方式不同。一般融资租赁解约条款根据具体标的物特性各不相同。汽车融资租赁可允许用户在6~12个月后解约,一般要求用户提前回购,支付所有剩余租金及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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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下的铁路运输论文

1融资租赁概述及国内外运用现状

1.1融资租赁的定义及类型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定义与国际

会计标准委员会相近,均强调资产经济所有权转移。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主要包括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售后回租、委托租赁及项目租赁等类型,其中前两类运用相对广泛。

1.2融资租赁的特征

融资租赁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融资限制条件少、审批程序简单;二是租金分期支付且弹性灵活,可减少期初一次性投入和经营资金流不均衡压力;三是融资用途明确且租赁期资产所有权归出租人,投资风险较小;四是融资租赁可在会计政策和税收方面享有一定优惠,可以给企业经营带来利好;五是衍生模式较多,选择灵活;六是资金成本较高且存在出租人违约风险。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于一体的特征,可以用少量资金快速获得所需设备,尤其适合资金紧张形势下企业设备配置需求。

1.3融资租赁国内外运用现状

融资租赁最早起源于1952年的美国,并在世界范围内快速发展,广泛运用于各领域设备融资。据《世界租赁年报》统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租赁已经超过证券融资,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相对而言,我国1981年引入融资租赁后发展速度则较为缓慢,近几年发展迅速,但设备渗透率(融资租赁额/社会设备投资额)仅为5%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20%以上。融资租赁在交通运输行业中的运用现状为,欧美国家运用程度高于中国,中国在航空和水运的运用程度高于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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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务信用风险论文

一、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融资租赁业务当事人信息不对称引起信用风险在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方和出租方(融资租赁公司)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承租人有信息优势,出租人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承租方的经营管理方式、财务状况、信誉度、市场竞争力等各项信息出租方不一定能够全面掌握,每项信息的不对称程度直接决定了承租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也决定了承租人信用风险的大小。在实际的租赁业务中,往往会出现承租人为了获得出租人出租的设备或交通运输工具等,不惜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信息,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若能够事先发现问题,获得准确的信息就不会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公司很难获得全面的信息从而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即使通过严密的调查获得了较为准确的信息,并依次信息提供了租赁物,之后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还会有很多变数,同样会影响租金的支付,从而导致信用风险的产生。

(二)信用的供求失衡引发信用风险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信用的需求量在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们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资信调查和资信服务机构还不成气候,还没有形成良好的信用秩序和制度环境,承租人违约之后得不到应有的约束和惩罚必然会激励他们再次违约,承租人利益受损严重,因此不愿轻易接受租赁申请,“惜租”现象比较严重,信用供给严重不足,信用的供求失衡很容易引起信用风险。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到目前也不过三十多年的历史,其发展深受经济体制转型的影响,我国社会信用的缺失,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从客观上放大了融资租赁的信用风险,严重制约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三)出租人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引起信用风险我国有很多融资租赁公司信用风险的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没有科学的风险管理体制和内控机制,这也是导致融资租赁业信用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的租赁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有两部分——租赁业务和风险管理,国内的租赁公司一直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租赁业务本身,注重租赁业务的多样化发展和租赁资产规模的扩张,把风险管理业务当成了公司经营的附属业务,其实风险管理和租赁业务本身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可以相互支撑、共同发展,淡化风险管理业务的结果直接造成风险管理的之后,这也大大制约了租赁业务的发展,甚至出现的大量坏账消耗了公司的资本,降低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我国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信用评估的工作主要集中在财务方面。而对潜在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的分析通常是以承租人前三年的会计报表为基础的,分析法法多局限于总量分析和结构分析。事实上,承租人的账面资本并不能代表其实际能力。另外,我国出租人在对潜在承租人进行财务分析时,还经常会忽视对现金流的分析。事实上,现金流对潜在承租人企业的生存极为关键,因为当租金到期时承租人必须用现金来履行租金债务,如果承租人现金短缺、周转不灵导致最终无力偿付债务而破产,就会影响出租人租金的回收。出租人信用风险评估方式的落后和欠科学势必影响风险控制的质量和精度。

二、我国融资租赁信用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增强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融资租赁公司要实现对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必须树立信用风险的防范意识,重视信用风险,深刻理解信用风险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能够过分强调规模扩张的重要性,要注重加强风险监督与管理,使企业能合规稳健的经营。在收到企业的租赁申请时必须做足工作,对企业(未来的承租人)的信誉、盈利能力、竞争力等进行调查研究,对项目进行审慎的可行性分析,了解项目未来给企业带来的预期经济效益,可能产生的现金流等信息,从而做出租与不租的决策。为了有效的降低信用风险,也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抵押物、担保人或者是保证金。通过审查之后将出租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在以后的年度内也要关注承租企业的经营状况,以确保承租人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租金。

(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内控机制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租赁公司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主要应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职责分明,实施责任化管理。融资租赁公司的各级工作人员应该有明确的分工与职责,愤青每一岗位环节应该承担的风险责任,将金融风险的控制融入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将信用风险的控制效果与相关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这样可以有效激励各个岗位的员工都能参与到企业的风险控制工作当中,从而有效的控制信用风险。其次,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项目流程的信用风险控制。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根据公司本身的特点和客户群特征,设计并健全租赁业务的开展程序。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成熟做法,做到“三查”。在开展租赁业务前要选择适当的行业发展承租对象,对承租对象进行租前调查,达到选择优质租赁客户的目的;在租赁过程中通过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案的对租赁资产的风险加以管理,确保租赁资产质量;在租赁项目开展的后期要严格加强对租赁资产物权和租期的控制,防范租赁业务后期风险。具体的作法如下:1.在租赁业务办理前对承租人进行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层状况三方面的分析,选择优质客户。为了能全面掌握承租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度,需要认真分析承租人的财务数据,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了解承租人的财务状况。但是,只看账面数据明显是不够的,为了选择优质的承租人,最大限度的防范信用风险,还需要通过账面之外的信息调查承租人的还款意愿,承租人所处行业的竞争状况,了解承租人历史经营情况和现在的主营业务等,选择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客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大的企业不一定就是实力雄厚的企业,有些企业虽然规模很大,若没有具备竞争优势的产品,缺乏创新精神与创新意识,一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承租人管理状况的分析主要是看公司是否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是合理的内部分工、是否有有效地激励与惩罚措施。因为只有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才能有持续健康发展。在对承租人进行分析与评价的时候,应区分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对不同的行业、类型的公司分析的重点和判断的标准往往是不同的。2.通过设计慎密的融资租赁资产风险管理方案,有效防范租赁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不同的租赁资产有不同的信用风险,租赁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特性的租赁资产设计出不同的风险管理方案。对一些具备较强流动性的租赁资产,为了防范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的物权风险,租赁公司需要到产权登记部门对租赁物进行登记,也可以采取一些方式在出租物上留下标记,这样就可以有效保全租赁资产。另外,租赁公司可以利用租赁保险有效转嫁风险,降低租赁物使用过程中可能给出租人带来的额外支出,弥补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给出租人带来的损失。除此以外,融资租赁公司还可以通过要求承租人交付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由与承租人同一集团的其他财务实力良好的子公司提供保证等形式控制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在一旦出现承租人非法处置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利用这些担保形式弥补损失。3.充分利用对租赁物权和租期的控制,降低后期风险。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通常也就是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出租以后,租赁公司要密切监督承租人的经营状况,一旦出现承租人有意拖延、推迟支付租金或违约不支付租金的情况,可以行使自己对租赁物的物权,提前收回租赁物,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一般情况下,当到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时点为止的租赁期间与全部租期的比值超过出租人已收回的租赁设备投资占其全部投资的比值时,出租人必须行使租赁物收回权。这是出租人行使租赁物收回权应遵循的标准。由于租赁设备收回后可能带来的收益会超过出租人当初确定租金时的估计值,因此出租人行使物权时,还可以结合承租人的具体综合考虑。

(三)建立健全融资租赁信用风险防范制度首先,加强信用保险制度建设,为融资租赁信用风险的控制提供支持。在国外,国家通常会采取一些保险政策或融资租赁信用保险方案来支持本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美国的进出口银行为本国的租赁公司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日本的机械类租赁信用保险制度也促进了租赁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中小企业的现代化。我国要发展融资租赁业也需要建立相应的租赁信用保险制度,为出租人信用风险管理与控制提供有效的支持。其次,通过行业协会的建立,传递政策,提供信息,帮助租赁公司进行信用风险管理与控制。租赁行业协会建立后可以汇集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为行业发展争取更好的政策环境,让行业协会的成员有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西方各行各业都有相应的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租赁行业中,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委员会是比较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由于其成员范围较窄,主要是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因此其作用还是比较有限。因此,要推动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租赁行业协会。另外,健全的法律体系可以有效防范融资租赁信用风险。我们国家租赁业涉及的各种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有很多地方不尽如人意,通过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的逐渐健全,能有效解决融资租赁业务中产生的经济纠纷,能够对承租人的违约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从而控制信用风险的产生,起到保护出租人利益的作用,也有利于融资租赁业务更快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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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论文

一、营改增背景下自贸区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抵扣环节设置不合理造成重复征税营改增之后,在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企业在向租赁公司转让有形动产时,不征收增值税,所以承租方企业无法向租赁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在计算这项业务的销项税额时,租赁公司因为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从而导致公司在购置有形动产和售后回租业务过程中两次缴纳17%的增值税,造成增值税重复征税。由于抵扣环节设置不合理,造成融资租赁公司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出现重复征税,增加了融资租赁业的税负。

(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文),规定有资质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服务,若其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超过了3%,则对其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然而即征即退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的层层审批并且需要企业提供相关实际税负的明确凭证,对于急需资金周转的融资租赁企业来说,这一过渡性政策难以落实,不利于减轻企业税负。

(三)飞机租赁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待细化根据75号文,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子公司,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25吨以上(空载重量)并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给国内航空公司的飞机,按照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该文只规定了飞机租赁业按照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一政策还有待于细化,这样自贸区飞机租赁业才能真正享受到增值税的优惠。

二、国外融资租赁业税收政策先进经验及其借鉴

(一)加速折旧制度日本和美国都针对融资租赁中的有形动产计提折旧规定了加速折旧制度,以扶持融资租赁业发展。美国的《55-045号税务裁决》明确界定了“真实租赁”②,其中规定凡是符合真实租赁条件的出租人都可根据税法的规定享受设备投资加速折旧等优惠,并且在联邦所得税的核算中,租金可以作为费用扣除。日本税法规定,可以提前完成法定折旧,企业可延期纳税,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样设备的更新损失降低,通货膨胀的风险减少,确保了融资租赁企业资金充足。③

(二)投资抵免政策美国对融资租赁业的主要优惠政策为投资抵免政策,1962年,美国《投资抵免法》规定在购买设备的当年,出租人可以按一定百分比,通常是百分之十左右从其应税收入中抵免投资设备的支出,这大大降低了设备的初始成本,从而增加融资租赁企业的盈利空间。英国曾于1970年实施了与美国投资抵免政策相仿的税收减免,即融资租赁的头年投资减税。

(三)减值减税制度英国对于融资租赁业最典型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减值减税制度,于1986年正式实行25%的减值减税制度。其规定:除了售后回租、设备出租企业与卖主有关联关系、非当年购入设备或者头年已经减税的情形以外,25%逐年减值减税制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厂房和设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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