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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南市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融资过程中的问题
淮南市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问题虽然淮南市及国家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其融资难的困境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缓解,但其在融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门槛过高目前,淮南市已有融资性担保机构15家,合计注册资本8.8亿元,其中6家有政府独资、参股。但“银担”合作门槛较高制约着民营性资本金5000万元以下规模的担保公司的发展,导致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无法及时得到满足。现行金融体制仍赶不上发展的步伐,对民企的抵押和担保条件比较苛刻,存在明显的“惜贷”现象。同时,一些银行中存在差别性利率标准,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相当于经济回报的10倍,中小企业只能望“贷”止步。
中小企业自身问题首先,作为融资主体的中小企业,其内部运作存在着很多不理性、不道德、不透明行为。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大多数都缺乏长远规则与发展方向,为追求一些眼前的利益制定出企业不合理的经营决策。同时,由于缺乏信用意识和理念,为了利益不惜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拖欠货款和税款等,一系列的不道德行为造成了中小企业信用资源不足的现状。另外,中小企业内部运作透明度很低,部分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权威机构的信用评级使银行无法洞悉中小企业真实的财务和信用状况,这增加了银行的融资成本,也扩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其次,中小企业的抵押和担保能力不足。银行为了规避中小企业“不偿还”的风险,确保自己的利益,会审查和控制中小企业的抵押品价值,而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有形资产规模较小,因此,加大了中小企业抵押贷款的难度。同时,很多中小企业无法承受抵押和担保的高费用,长时耗,多程序等问题。
2淮南市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
2.1淮南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自2008年10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开始以来,至今淮南市有小额贷款公司18家、注册资本5.7亿元。今年1-8份累计投放贷款616笔、金额5.69亿元,8月末贷款余额5.71亿元,比年初增加0.55亿元。由以上数据可知,该市小额贷款公司业绩突出,其中,市区内前十位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煤炭经营、建材和商贸领域,表明该市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金投放具有明显的行业相关性。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便快捷,方式灵活多样,以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为主。
2.2小额贷款公司对淮南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作用
促进中小企业稳健发展对建设幸福淮南具有重要作用。然而融资难一直是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安徽省淮南市也不例外。2008年淮南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使该市中小企业一直以来的融资难问题有了新的解决方向。有人说,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桥梁;也有人说,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及时雨;还有人说,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成为破解融资难题、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一支新生力量。小额贷款公司解决的是一些短期、分散、小额的资金需求,更加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因此其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近几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经营实力显著增强,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小额贷款公司具有数额小、周期短、审批快的显著特点,贷款无需第三方机构评估,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灵活。这些优势有效的缓解了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问题,成为银行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有益补充。
一、影响小微工业企业贷款的因素分析
(一)银行方面:信贷政策行业限制,审批权限上收,信贷产品创新不足1.信贷政策限制行业准入,部分企业贷款受限。2013年4月11日,工信部公布19个淘汰产能工业行业后,银行随之调整行业信贷政策。如工行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及“五小企业”,对涉铅、高耗能、高污染及环保不达标的工业企业禁入;农行对产能过剩行业贷款须报备总行批准后方可准入,且只能保持存量,不能新增。类似信贷政策的不断出台,导致全市约15%的小微工业企业贷款受到限制。2.政策执行缺乏灵活性,优质企业被拒之门外。目前各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多由总行制定,而“一刀切”的执行方式,往往会将部分小微企业因外界因素影响而拒之门外。如:安徽银丰日化有限公司因2013年薄荷脑原材料及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原材料薄荷油价格也在下降),致使企业财务报表中销售收入减少(实际上该企业今年销售量还略有上升),但银行在上报上级行审批时,仅因为此企业销售收入出现下降而被认为存在信贷风险隐患,而下调其授信金额。3.信贷创新不足,难以满足企业需求。调查反映,企业难贷款主要是缺少充足的抵质押物。虽然目前金融机构陆续推出了国内贸易融资、商标权质押贷款、易保贷、动产质押、信保融资、助保金贷款等新型信贷品种,但在抵押物创新方面仍显不足,且实施效果不明显。如商标权质押贷款自开办以来,仅办理为数不多的几笔业务。因为商标权的评估要求资质比较高,部分评审需到北京等大城市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受制于评审费用高、时间长等因素制约,类似信贷产品推广范围较窄。4.信贷审批权限上收,贷款审批效率低。目前阜阳市工行、中行企业贷款审批权都集中于省分行,下级分支机构多只有营销、贷款项目申报权限,贷款审批链条过长,严重影响小微企业贷款效率。如工行仅企业评级、授信就需1个半月,一般情况下贷款从申请至到账需要2-3个月;加之信贷人员少(约1000信贷人员服务全市众多企业及个人),不同程度地影响金融机构贷款客户营销的广度和深度,导致贷款客户流失,贷款服务覆盖率低。
(二)企业方面:抵押物不足,财务制度不完善,金融知识匮乏1.银企缺乏沟通,影响企业信贷融资。实地走访显示,部分企业家以及财务人员对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及基本的申贷流程不甚了解,不同程度地影响贷款效率。如由于企业不了解银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品种,导致样本企业高达71.1亿元的应收账款被闲置;再如由于企业没有贷款需求时与银行沟通协调少,不能提前与银行做好企业基础信息、内部评级的贷款前期准备工作,致使急需贷款时无法及时获得。目前834家样本企业中有206家企业没有办理贷款卡,占比达24.7%。2.“四无”现象突出,银行难以给予支持。一是绝大部分小微工业企业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报表不规范,致使金融机构难以对其贷款条件、风险等作出合理评估;二是调查表明县域工业园区中40%左右的小微工业企业无土地证、无房产证,加之部分企业出于避税考虑,购置的机械设备无税务发票,导致小微工业企业缺少必要的抵押物,金融机构无法给予信贷支持。
(三)融资环境: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不够健全,评估费用过高且担保难1.贷款评估等中介费用高。据部分小微工业企业反映,目前房地产评估费一般为3%,且每年都需评估,即三年期的贷款需要缴纳三次评估费;有的还被要求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又收取0.8%的公证费,进一步抬高了企业融资成本。据测算目前即使是国有商业银行发放抵押贷款的各项费率加上贷款利率,综合成本也在10%左右。上半年834户小微工业企业利息支出5.4亿元,占其主营业务利润的18.95%,同比增加1.02个百分点。2.担保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手续复杂、担保费用高,企业不愿担保。目前担保公司一般收取1.5%-2.5%的担保费用,同时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而办理反担保的费用也在1.2%左右,导致企业不愿找担保公司担保;二是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门槛高。如徽行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累计代偿率不高于5%、上年度代偿率不高于2%等;三是部分涉外企业反映因出口退税涉及部门多、手续多、办理时间长,不愿申请退税抵押贷款。3.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由于地方政府财力较弱,各级政府均没有建立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长效机制,加之代偿率较低,在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仍实施终身追究制的情况下,难解金融机构放贷后顾之忧。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致使信贷人员宁愿不放贷款,也不愿承担放不良贷款的责任。如某农村信用社主任明确表示,对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存在六个担心:担心企业发展前景、担心政策因素影响、担心企业担保抵押不足、担心处置变现难、担心企业逃废债、担心不良贷款追究到单位及个人。
二、解决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难问题的建议
(一)银行方面加大产品的创新力度,进一步提升对小微工业企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快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应充分了解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需求的特点,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抵质押物的范围,同时注重对新型信贷产品的开发,在减少贷款周期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放贷效率;二是将贷款审批权适当下放,为进一步支持银行县域分支机构的发展,上级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基层行第一线的优势,将对小微工业企业的贷款审批权下放到基层行;三是加大营销力度,提高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覆盖率;四是在完善与担保机构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对小微工业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同时加快信贷产品的有效组合与创新步伐,通过加大对小微工业企业扶持力度来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二)注重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建立银企沟通长效机制一是通过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等措施,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二是通过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增加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和高效性;三是以提高生产效率、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为融资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积极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配合银行做好企业基本信息、内部评级等贷款前期准备。
(三)政府健全担保补偿机制,为小微工业企业融资创造有利环境一是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实现机制的长效性,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对小微工业企业的放贷积极性;二是为入驻工业园区企业的土地证以及房产证办理问题提供方便;三是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相关部门收取的评估费,适当降低担保费用,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加强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动开展金融生态县创建活动,促使社会逐步形成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风气,切实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一、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分析
(一)显性风险1.融资平台没有完善的治理结构。从组织结构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多是以资金管理部门为主体,基本没有实体运作,公司高管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多由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兼任或由政府部门指派;从资本来源分析,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通常是政府注入的财政资金、存在法律瑕疵的土地所有权、公共资源资产等;从融资平台的盈利能力分析,融资平台的收入主要依赖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地方财政补贴收入。这些都说明,政府融资平台在经营管理、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方面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甚至还有可能在贷款期内,融资平台的管理体制发生变化,一旦出现这些情况,银行贷款将面临巨大风险。与此同时,近年来各级政府都设立融资平台,其运行也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这使得地方政府利用银行间竞争和信息不对称来获取银行授信变得更为方便,相应也增加了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2.融资平台管理信息不对称。由于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联为一体,想要获得借款人完整的信息实际上相当于需要获取整个政府系统的信息,信息不透明和不对称问题变得更为突出。融资平台管理信息也不公开透明,更有甚者,融资平台为获取最大的银行贷款,可能会对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隐瞒,导致银行在贷前的偿债能力评估和和贷后的风险控制工作存在较大困难,预测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变得更为困难。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自营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虽然政府承诺回购项目,但在无法全面掌握地方政府融资总量、政府实际可用财力等情况的背景下,银行难以准确评估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3.融资平台自身偿债能力较差。融资平台投资大多用于公益性项目,主要是一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等非经营性项目或准经营性项目。在一些错误的政绩观的引导下,还有部分资金投向了形象工程,造成了损失浪费。这些基础设施项目大多投资周期长,回报少或者回报晚,造成了融资平台偿债能力差。在融资平台现金流入与偿债现金流出不能匹配时,往往不得不借新还旧,最终形成恶性循环,近年来融资平台不断上升的借新还旧率正说明了这个问题。4.担保措施合规性存疑,风险缓释能力不足。目前融资平台贷款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人大或政府出具承诺函、公益性资产资源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收费权质押等方式,但由于这些担保方式大多是担保法所不允许的,或者虽然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担保权人不能获得真正的风险缓释。部分地方政府为了从银行获得融资平台贷款,刻意迎合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为平台公司办理虚假土地使用权证、违规变更土地性质等方式,从形式上满足融资平台新增贷款的条件,但由于抵押土地存在瑕疵,部分实为政府储备用地或划拨用地,银行在行使债权时客观上存在较大的处置难度。而第三方担保也经常出现融资平台互保的情况。因此,担保措施合规性存疑,风险缓释能力不足使得融资平台贷款的另一道防线出现了风险。5.贷后管理形式重于实质,风险难以把控。一方面,由于银行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控能力不足,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贷款资金转入财政或关联企业后被挪用于其他项目,银行难以监管到位。而通常情况下,政府融资平台的负责人也兼任了某项政府职务,银行对其经营行为无法形成硬约束。另一方面,银行也很难获取政府详细的财政收支及负债情况,特别是一些隐性的平台负债情况,难以对地方政府的预计现金流及偿债能力做出准确的判断。
(二)隐性风险1.地方政府投融资冲动及债务预算软约束导致地方政府过度举债。目前,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考核机制中存在“重视政绩考核、轻视债务考核”、“重视资金投入、轻视效益评价”的倾向,各级政府现行政绩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如GDP总量、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等专项考核。考核过程未能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与当地财力的承受程度。而党政领导的任期一般只有几年,要在短短几年之内做出成绩,又不能坐等财力壮大,只能举债经营,这种短期行为相应促长了举债的盲目性,甚至出现一些地方主要负责人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较少考虑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使得政府性债务不断攀升,导致财政风险积聚和集中。由于我国法律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至今尚未出台一部关于防范与化解、监控与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约束不足也是地方政府过度举债的原因。2.部分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认识不足,潜在过度授信风险。一是融资平台贷款对银行扩大资产规模效果显著,风险管控成本相对较低,同时有利于维护与当地政府的关系,便于银行其他业务(如吸纳财政存款等)的顺利开展,基于绩效考核与同业竞争的压力,不少银行放松了对政府融资平台客户新增贷款准入的审核,甚至通过绕道融资等变通措施以达到监管要求,积极投放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导致一些融资平台多头融资,超过项目实际需求。二是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银行在对融资平台贷款管理过程中,过于相信政府信用,对平台公司及项目本身的风险管控能力不足,部分贷款资金被地方政府转移至其他项目,最终导致本贷款项目资金出现缺口,项目延期,影响贷款的按期归还。因此,商业银行要以辩证的眼光看待融资平台的发展问题,既要看到融资平台贷款在扩大资产规模、带来稳定收益、风险管控成本相对较低的一面,也要看到其显性的、隐形的风险。必须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地方政府财力状况剖析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真正使融资平台贷款规范运作,风险可控,为地方经济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于商业银行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对策研究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地方经济建设与改善民生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商业银行也在参与地方融资平台业务中享受了经济发展的成果,但作为融资平台公司的主要债权人,各大商业银行承担了绝大部分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目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仍将扮演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角色,如何在享受其带来的正面效应的同时,避免陷入危机,本文将针对商业银行提出以下几点风险防范措施:1.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意识。一是严格按照银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总量控制。可尝试采取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模式,以某一层级地方政府为主体,对其核定总的授信额度,再对其下属的各平台公司结合具体项目核定具体的授信额度;二是对存量平台贷款实行全流程风险监管。如贷前应对融资平台进行客观的信用等级评价,对其授信需求、还款来源及其所属层级的地方政府负债状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合理分析;贷中严格合规性审查,对担保物的合法性及其价值估计的准确性,抵(质)押手续的完备性进行严格控制,杜绝造假及不合规现象发生,降低法律及合规性风险;贷后对资金流向及项目进展进行严格管控,时刻把控贷款资金使用动向和平台公司经营状况。2.加强财务监督,完善信息披露责任制。要求以项目为单位,定期向融资平台提供财务报告,经融资平台汇总后提交给商业银行,且每年末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进行严格的财务监督,提高贷款去向的透明度,防止贷款被挪用,并方便对融资平台进行信用评级,以确定未来的授信额度。3.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分散风险,最大限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建立银行间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尽可能从多渠道获取更多的信息,防止贷款的滥用,共同控制贷款风险;避免同业之间无序恶性竞争,造成信贷政策的无限制放宽;加强内部相互监督,严禁违规贷款行为,规范贷款审核程序,最大限度降低信贷风险。4.优化贷款结构,尽可能使存贷期限相匹配。现今一些银行普遍存在的“短存长贷”的运作模式潜藏着危机。为降低信用风险,银行应严格控制5年以上长期贷款,加大对融资平台长期贷款的审批力度,严格控制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及贷款年限,降低银行自身的流动性风险。5.证券化、市场化平台贷款。银行可考虑实行融资平台贷款证券化,即当银行出现资金短缺时,可将平台贷款以证券形式在市场上出售,提前收回贷款,从而缓解流动性危机,分散风险。6.建立定期与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的沟通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及时了解资金使用状况和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还款能力,确保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并及时调整信贷政策。
作者:黄瑛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湖南总审计室
委托融资贷款合同范本
借 款 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综合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乙方为甲方从银行贷款提供融资顾问服务。
二、乙方保证为甲方融资贷款尽量接近 万元整(最后以乙方推荐金融机构审批为准)贷款期限:
根据银行政策和银行协商;贷款性质:根据银行相关政策确定;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银行利率。
三、综合服务费:按贷款总额的 %(大写:百分之 )做为综合服务费或顾问费(不含评估费等其它任何费用),支付方式:甲方与银行面签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综合服务费的50%,在房交所办理抵押后、银行放款到帐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部综合服务费等,否则视为违约。
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融资贷款居间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融资贷款居间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融资贷款居间合同范文一
甲 方: 乙 方: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1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融资合同范本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 项目开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中小企业融资。
二、中小企业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摘要: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为解决金融歧视、拓宽中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同时也使民间资本阳光化、便于监管。本文在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机构性质的基础上,参照现有金融机构的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如下结论:小额贷款业务属贷款业务,小额贷款资产属于金融资产,小额贷款公司则是从事金融业务的“准金融机构”。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指导意见 主营业务 会计核算 机构性质
2008年5月4日,银监会、央行联合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随后各地根据《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小额贷款公司是国家金融改革的产物,其信贷资产也逐渐成为银行间和四大AM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交易的标的物;在实践中,我们公司将其信贷资产归类于非金融资产,按《资产收购业务操作规程》(0000-01001-20.B1版)中关于非金融机构资产项目收购。但笔者在实践操作中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具备金融机构资产的全部属性,可以按照金融机构资产来归类对待。现浅论如下,以供商榷:
一、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背景决定了其金融机构的属性
《意见》指出:
1、“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3、“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
融资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企业贷款融资借款合同模板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近年来,中国和厄瓜多尔双边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随着双边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和扩展,中资企业必将获得更多的投资或经营机会,中资企业对贷款融资的需求也将日益增多。本文结合中资企业在厄瓜多尔贷款融资实务及厄瓜多尔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课题进行研究分析和归纳总结,通过介绍厄瓜多尔在贷款融资方面的相关法规,并结合税收方面的影响,对中资企业备选融资方案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对比,以向有贷款融资需求的在厄中资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中资企业备选融资方案
(一)、通过本土银行融资厄瓜多尔银行体系较为健全,本土银行也多为股份制银行,其中皮钦查银行(BancoPichincha)、国际银行(BancoInternacional)、瓜亚基尔银行(BancoGuayaquil)等本土银行与中资企业合作较为密切,这些本土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融资,分为三种方式:一是本土银行无需担保直接向企业授信;二是企业使用在本土银行存款抵押获得贷款;三是企业向本土银行提供全球性银行担保后获得贷款。
(二)、通过全球性银行融资根据调查,在厄瓜多尔注册公司并开展经营活动的全球性知名银行目前仅有一家,即花旗银行(Citibank)。花旗银行厄瓜多尔分行直接向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的方式与本土银行基本相同;但作为全球性银行,花旗银行还可提供另外一种方式:向花旗银行提供担保后从花旗银行纽约总部获得贷款。
(三)、通过“内保外贷”融资
“内保外贷”是指某银行中国境内分行根据中国境内企业总部的信用额度,向该行离岸中心出具融资性担保函,由该行离岸中心向企业境外分公司发放贷款的贷款形式。“内保外贷”的贷款提供方通常是与企业总部合作良好中资银行。四、通过集团企业资金中心或财务公司内部融资大型集团企业通常设置资金中心或成立财务公司来集中管理企业资金,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这类企业的境外项目或分公司在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可向资金中心或财务公司申请内部融资。
二、厄瓜多尔贷款融资相关规定
(一)、非居民纳税企业预提所得税根据当前厄瓜多尔税法,非居民纳税人取得厄瓜多尔境内收入,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当由款项支付方履行源泉扣缴义务,目前适用税率为22%。当地税法存在预提所得税免税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税。1.放贷主体。贷款提供方必须是金融机构,且该金融机构不是厄瓜多尔税务当局认定为“避税港”的国家或地区的注册企业或居民纳税人。2.贷款用途。用于接受贷款企业取得或提高应税收入,应税收入是指需缴纳厄瓜多尔企业所得税的收入。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厄瓜多尔同期商业贷款市场利率,即厄瓜多尔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贷款参考利率。4.登记备案。贷款的获得和本息的偿付必须于发生时在厄瓜多尔中央银行进行登记备案。
【摘要】由于国内银行无法便利掌握外资企业集团的信息,因此,金融界对于外资企业的贷款一向都很谨慎。在金融危机、企业普遍融资困难的背景下,委托贷款已成为外资企业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本文首先就委托贷款融资方式进行优势分析,然后讲述了外资企业委托贷款融资方式的具体操作。
【关键词】外资企业 委托贷款 融资
一、委托贷款融资方式的优势分析
若干法人企业之间特别是同一集团内企业法人之间,有的企业现金(指金融机构账户内的活期存款,下同)富余,也有的企业现金短缺,它们希望组成一个法人间的联合体,以模拟内源融资的方式相互调剂成员间的现金余缺,以期降低整个联合体内各成员的融资成本或提高各成员富余资金的收益。这一目标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达到,即企业之间直接相互调剂现金和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法人企业之间现金共享结构产品调剂现金。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禁止民间企业之间的融资行为,但通过银行的委托贷款是允许的。
需要说明的是,委托贷款中的集团是指主管公司和参加公司所属的集团。借款人是指根据企业集团委托贷款协议,通过银行从一家集团成员公司处收到款项的主管公司或一家参加公司。贷款人是指根据企业集团委托贷款协议,将资金存放于受托银行并安排向其他集团成员公司贷款的主管公司或参加公司。贷款对于就主管公司和每一家参加公司而言,他们根据企业集团委托贷款协议,通过受托银行以主管公司或参加公司名义,以委托贷款形式贷给其他成员公司的款项。简单来说,受托银行向有盈余资金的集团成员公司收取资金,向资金短缺的成员公司发放贷款,并协助贷款人收取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外资企业委托贷款融资方式对外资企业和银行都有利。
1、有利于集团内部资金调剂,降低集团资金使用成本
外资企业集团公司中,有的成员企业资金运转有困难,如生产企业增设厂房、新设备、新流水线时资金一时紧缺;售后服务企业由于一般没有赢利的目的,资金一直很紧张。相反,有的成员企业资金比较过剩,如销售公司。利用委托贷款可以解决各集团成员企业资金贫乏和过剩的不平衡,把企业集团公司中多余的资金形成一个蓄金池,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可以间接地向资金贫乏的集团成员企业提供所需的资金。集团通过委托贷款合同的方式,主管公司管理其成员公司各自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的可用资金,并在集团内部分配该资金,以促使集团成员企业借款便利化和集团的借款成本最小化。
2、增加银行中介收入,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