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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在市环保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保分局干部职工恪尽职守、不畏艰辛,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和维护区域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公共环境改善工程为抓手,致力于解决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良好成绩。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各类噪声区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
(一)强化污染治理,改善公共环境
实施公共环境改善工程,全面排查辖区内工业企业,确定了中心城限期整改企业35家、料场堆场限期整改企业39家、燃煤锅炉限期整改企业23家、大型餐饮企业15家。按照查清问题、制定方案、实施整改、检查验收的步骤进行,逐个审定企业治理方案,做到每一家企业治理方案详细可行,治理工程预算尽量切合实际,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一是整治工业企业扬尘污染。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工业扬尘治理企业实施分组、分单位承包盯防,集中约谈,重点督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督促企业进行治理,39家扬尘治理单位有35家完成治理任务,已进行验收,其余4家均为停产待搬迁企业。二是治理锅炉烟气污染。23家锅炉治理单位有9家完成整治任务,对其它锅炉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我局已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已上报市政府延缓改造。三是治理餐饮企业油烟污染。专门召开餐饮企业限期治理会议,要求各单位制定详细的治理计划,明确验收标准和治理时限,按照油烟净化设施技术规范进行彻底整改,15家限期治理餐饮企业已按照方案全部完成。四是治理区域性综合污染。石油炼制、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工程如期进行,石化总厂重催烟气脱硫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30%,其它12家重点整治企业治理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逐步验收。五是治理中心城工业企业污染。35家工业企业中已有26家企业按照治理方案全部完成治理工程任务,82个治理项目中已完成72个项目,已对25家工业企业进行了验收。
(二)强化减排措施,促进产业升级
一是狠抓工程减排。我区的重点减排工程共有六项,包括天信纺织和华泰热力公司关停;海科、神驰、万通石油炼制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工程;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目前,天信公司和华泰化工的生产线、电厂已全部关停;海科、神驰、万通石油炼制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工程正处于逐步实施阶段,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成,等待验收。二是狠抓管理减排。印发了《区“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加强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和环境考核体系建设,完善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设施运转台账,确保工程减排项目正常有效运行。三是狠抓结构减排。把结构减排作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坚决拒批高耗能、高污染排放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量。
市马渚镇共有蓄电池加工行业4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家,占该镇工业总产值的一定比重,产品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手电筒照明蓄电池加工为主,主要销售区域遍布国内外,是马渚镇块状集群经济之一。为规范全镇工业企业的环境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针对目前多家蓄电池生产企业存在的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2011年环保工作总体部署,现制定全镇蓄电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技术创新、科学规划、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原则,采取淘汰落后与改造提高相结合的整治方式,切实解决马渚镇蓄电池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促进蓄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对象
马渚镇蓄电池组装生产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三、整治要求
㈠环境整治要求
⑴企业在工业园区,有环评审批,达到一定防腐距离要求的企业,有配套的废气、废水、铅尘、铅烟等处理设施,车间地面有破损,原环氧防腐措施陈旧老化,且排放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的,责令限期停产整改。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__—20__)》,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__-20__)》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__-20__)》,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7—2010)》,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流域哈尔滨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制定《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7-201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7-201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更多范文请到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半年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流域某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7—2010)》,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流域某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制定《流域某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7-201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流域某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7-201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某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没有污染物排放的真正减少,就难有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彭聪恩强调,必须把蓝天行动计划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排污企业、每一项治污措施上。
蓝天白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不懈追求。继今年4月出台电力行业“超洁净”改造方案后,7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又颁布实施了2014年陶瓷、玻璃制造、铝型材行业和重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对481家企业,实施进一步的环境治理。
佛山是我国工业制造业强市,2013年全市GDP达7010亿元,其中60%来自工业制造业。而2013年电厂、陶瓷、铝型材、玻璃制品四大行业燃煤消耗量占全市84%,燃料油消耗量占全市64%,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6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64%,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市57%;另外,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导致大气臭氧指标超标并二次生成PM2.5,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另一污染物,也需同步整治。削减工业行业特别是重点行业的大气污物排放,成为改善佛山空气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
“没有污染物排放的真正减少,就难有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彭聪恩强调,必须把蓝天行动计划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排污企业、每一项治污措施上。
国家标准必须毫不动摇地执行
据悉,整治方案自5月初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以来,执行排放限值曾一度遭到部分企业的抵制,特别是陶瓷企业,还曾因“国标太严”而集体上书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然而,新出台的方案仍对各个行业的排放限值做了明确规定。要求陶瓷企业在今年11月1日前,全面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的指标要求,削减陶瓷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而玻璃及铝型材等行业企业则被要求完成烟气深化治理后,确保大气污染排放达到相应行业标准要求;对于暂时未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相关标准,执行排放限值。
由于上书未果,佛山当地陶瓷企业在面临技术改造难题的同时,还担心引起周边地市兄弟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流域**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6—2010)》,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流域**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制定《**流域**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流域**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6-201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为加强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市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结合工贸行业实际,积极深入企业宣传动员部署,认真开展了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第三季度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工贸行业实际及时制定了《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下发至有相关乡镇和企业,并针对整治工作开展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积极宣传,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通过工贸企业监管群将《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传达至辖区120余家工贸企业,并实地深入部分企业积极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求各工贸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本企业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推动隐患整改落实
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成立工贸行业重点环节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组。检查组严格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的原则,从7月底起,深入建材有限公司、电子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县木业有限公司等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清单制创建工作,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针对不同行业按照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截止目前,第三季度共检查工贸企业8家,发现安隐患20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8份。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加强我镇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现决定从2013年2月1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化品企业,及其它类型企业的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
要通过开展危化品及涉水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我镇部门、企业对环保安全工作的认识,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达标排放等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救援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是全镇危化品企业,涉水企业(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原油、成品油、化学品的输送管线、码头、及储罐区。
三、整治内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环发〔2017〕72号)要求,全面掌控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加强环境监管,控制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有效遏制突发环境事件,促进全县环境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入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好协调督促落实,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内各有关股室按职能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