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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申请书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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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规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活动,有效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促进对外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是指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对某一特定区域动物疫病状况及防控能力进行的综合评价。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实施区域化管理的动物疫病种类,制定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农业部设立的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第四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应当遵循有关国际组织确定的区域控制与风险评估基本原则。第五条国家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鼓励养殖企业参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第二章申请第六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成并符合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向农业部申请评估。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评估,由区域涉及的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申请。第七条申请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应当提交申请书和自我评估报告。申请书应当明确下列事项:(一)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范围;(二)兽医体系建设情况;(三)动物疫情报告体系;(四)动物疫病流行情况;(五)控制、扑灭计划和实施情况;(六)免疫措施和监测情况;(七)应急反应措施。第八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可以是以下区域:(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或全部区域;(二)毗邻省的连片区域;(三)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的若干养殖加工场所构成的一定区域。第九条农业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和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第三章评估第十条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农业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成评估专家组并指定组长。评估专家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第十一条评估专家组按照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十二条评估专家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评审。书面评审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书和自我评估报告格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缺项、漏项;(二)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自然环境条件、人工屏障和动物流行病学等方面的要求。第十三条书面评审合格的,由评估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书面评审不合格的,由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报请农业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有关资料。逾期未报送的,按撤回申请处理。第十四条现场评审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评估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宣布现场评审方案、专家组分工、时间安排和评估纪律等;(二)听取申请单位关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及管理情况的介绍;(三)实地核查有关资料、档案和建设情况。第十五条专家组组长可以根据评审需要,召集临时会议,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单位陈述有关情况。申请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评估专家组所要求的有关资料,并配合专家组开展评估。第十六条经实地核查,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予以通过现场评估。经实地核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整改:(一)申报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区域范围与实际不符的;(二)需要进一步补充数据和材料的;(三)个别事项未完全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的;(四)其他可以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经实地核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现场评估:(一)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有原则性出入的;(二)未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有关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应急反应要求的;(三)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有其他欺骗行为的。第十七条需要“限期整改”的,由农业部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评估专家组审核,审核结果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报农业部。必要时,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可以组织评估专家组再次进行现场评审。第十八条评估专家组应当在现场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并提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的评估建议,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报农业部。第十九条特殊情况下,经农业部同意,评估专家组可以适当缩短或延长评估时间。第四章公布第二十条农业部自收到评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由农业部通知申请单位;初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一条初审通过的,由农业部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农业部反馈书面意见。第二十二条农业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反馈意见进行审核,做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否合格的决定。合格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由农业部列入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名录,并对外公布。农业部根据需要向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通报评估情况或申请国际评估认可。第二十三条列入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名单的区域发生规定的动物疫病,农业部取消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并对外公布有关情况。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在疫情扑灭后,符合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合格,可以向农业部申请恢复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第二十四条农业部对已公布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的,取消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资格。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解除封锁后,需要国家确认为无疫状况的,以及动物及动物产品对外贸易等活动中需要进行无疫状况评估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申请书的内容和格式由农业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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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规范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为,保障和监督价格评估机构依法执业,促进价格评估机构逐步建立自律性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各种有形财产和无形资产及有偿服务估价业务的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价格评估机构在工商注册登记前,需通过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实行等级制。根据价格评估机构具备的条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甲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乙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机构所在地的市(地)、县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

第四条甲级、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五条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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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估资质认定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规范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为,保障和监督价格评估机构依法执业,促进价格评估机构逐步建立自律性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各种有形财产和无形资产及有偿服务估价业务的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价格评估机构在工商注册登记前,需通过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实行等级制。根据价格评估机构具备的条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甲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乙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机构所在地的市(地)、县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

第四条甲级、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五条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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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估员资格认定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规范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为,保障和监督价格评估人员依法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

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各种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有形财产和无形资产及服务项目估价业务的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经注册的价格鉴证师不需认定。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三条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在国家有关部门取得价格评估相关专业资格的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取得价格

评估相关专业资格的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四条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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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低保规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低保评估机制、低保工作程序和就业联动机制,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保、应退则退的低保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职责分工

(一)区城市低保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城市低保申请的评估和审批工作;

2、编制全区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预算,负责全区城市低保资金的发放和使用;

3、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城市低保制度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组织开展全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5、受理全区有关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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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场秩序,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质量,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实施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对建设工程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估,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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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场秩序,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质量,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对建设工程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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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复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

复议人(申请人)___,女,1969年12月16日生,汉族,衡东县人,住衡东县新塘镇广田村4组

申请执行人___,男,1970年3月17日生,汉族,衡山县人,住衡山县开云镇交通村5组4号。

被执行人___,男,1968年8月5日生,汉族,衡东县人,住衡东县新塘镇广田村4组(异议人之夫)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不服衡山县人民法院(2010年)山执异字第126号执行裁定特申请复议,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结论,支持复议申请人的异议成立,其具体的异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2009)山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并未将异议人列为被告且判决有支付申请执行人___货款的给付义务,异议人与被执行人陈 辉广虽属夫妻关系,但属两个独立人格的自然人,___的经营行为属于个人负债并非家庭负债,异议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被执行人,并非裁定中所讲“可以追加异议人为被执行人,也可以不追加为被执行人。”可见执行法院具有极大的随意性。不能依法追加异议人为被执行人就不能拍卖复议人共有的房屋份额。

二、裁定中所谓的公告形式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裁定书,异议人至今未见该案执行的任何法律文书,在2月28日的审理异议听审会中也未见审判员出示有关文书或进行释明,申请执行人___认可了未写书面的评估拍卖申请书,未按规定交纳执行费用和评估费用,未选择正旺拍卖公司,也未收到法院的拍卖通知书,只是第一次与被执行人选择了佳圣公司评估,第二次选择了兴隆公司评估,上述事实有审理记录证实。

三、12月26日、27日,异议人通过传真形式发给了人的委托书和书面异议书,执行人员不予认可,请问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必须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当面在承办案件的法官面前签名才算合法有效呢?这是在变相限制或剥夺异议人行使权利,对于应当暂时中止的行为而没有依法中止并通知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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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低保细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低保评估机制、低保工作程序和就业联动机制,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保、应退则退的低保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职责分工

(一)区城市低保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城市低保申请的评估和审批工作;

2、编制全区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预算,负责全区城市低保资金的发放和使用;

3、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城市低保制度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组织开展全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5、受理全区有关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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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加快推进我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全面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5月27日,农业部正式公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拟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小编分享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2017,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规范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活动,有效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评估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用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评估验收合格的区域。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范围,可以是以下区域: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或全部地理区域;

(二)毗邻省份连片的地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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