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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汇报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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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监管

摘要:本文以成都北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对征收补偿资金、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建设资金如何监管进行分析。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资金监管

中图分类号:F406.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01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项目业主更主要职责是在融资基础上切实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具体改造工作可委托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因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改造项还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道路市政设施等公共配套设施建,以下分别从征收补偿资金、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建设资金如何加强监管进行分析。

为确保棚户区改造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资金监管总的要求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实行独立核算,改造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

一、征收补偿资金监管

征收补偿资金可以借助监管银行在资金支付上的优势进行监管支付。对未设立个人结算功能的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信托公司、资产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为了确保资金能准确支付到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委托具有个人结算功能的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以下简称委托银行)。

为了明确征收补偿各方监管责任,项目业主、实施单位、委托银行三方签订监管协议,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管责任及监管要求。实施单位按照签约合同的一定规模,按批次向项目业主申请资金。项目业主组按照一定比例对征收补偿情况进行抽查,并重点检查被征收补偿对象是否在花名册中、合同有无重复签订、有无重复领取、并对一户一档的项目档案资料如产权证、国土证等进行抽审、对补偿标准进行确认、对合同金额进行复核等,确保征收补偿资金支付真实、准确、合规。委托银行负责对实施单位申请支付的征收补偿款按照三方协议约定监管要求进行形式要件审核,确保每笔资金真实、准确支付至被征收单位账上,征收补偿款不允许以现金进行支付。实施单位支付征收补偿款后及时到项目业主报账,项目业主才能安排拨付下一批次征收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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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商洛市棚户区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丹凤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房屋密度大、建筑质量差、使用年限久、安全隐患多、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条件脏乱差的集中成片居住区域(包括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县城总体规划、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大重点区域规划、商於古道文化景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对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县委、县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审定全县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规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改造项目规划,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棚改办)负责研究、拟定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改造项目方案审核、计划下达、贷款申报和进度督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牵头棚户区改造项目考核奖惩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政府负责全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棚改办负责全县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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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实施细则

年度建设任务安排

自2010年起,全市将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建设的计划性,一是根据各区县上报建设计划,由市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安排,提前下达区县建设任务,二是两区两带多群落和百村万户一户一棚设施农业建设需提前备案;三是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需以项目形式提前申报。年度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确定程序

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由各区县农委(农业局)牵头,会同区县财政局、区县园林绿化局等有关部门,在每年4月底前,对本区县设施农业建设规模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当年建设计划后,报送市设施办。市设施办根据全市年度建设总任务,结合区县建设计划,并参考前一年度区县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对年度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经设施农业建设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将建设任务下达给各区县。列入年度建设任务的,由本年度扶持资金进行补贴,年底验收超额部分列为下一年度区县建设任务。

百村万户一户一棚设施农业重点扶持通州、顺义、大兴、平谷、延庆、怀柔、密云、昌平、房山和门头沟10个远郊区县,每年市级安排扶持每个区县总面积不超1000亩,其中日光温室面积不超过500亩。两区两带多群落和百村万户一户一棚备案程序

由建设单位填写《年度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备案表》,报乡镇政府初审存档后,将《年度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备案汇总表(二)》报区县农委(农业局),由区县农委(农业局)牵头,组织区县财政局、区县园林绿化局审核后,将《年度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备案汇总表(一)、(二)》报市设施办备案。

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申报程序

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采取项目形式扶持。项目建设单位需填写《年度连栋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申报书》,由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区县农委(农业局),由区县农委(农业局)牵头,组织区县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经区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设施办备案。

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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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棚户区消防安全隐患及对策

棚户区一直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痼疾,它影响着城市整体面貌和市民生活质量的快速提高。老长春市都称二道区为“二道河子”,近年来,二道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通过多种渠道改造棚户区,彻底改变了旧城区的面貌。据区建设局介绍,二道区目前共有棚户区21块,总占地面积543.64万平方米,涉及拆迁居民27992。但二道区仍然是长春市棚户区面积最大的老城区,从消防安全角度来讲,棚户区始终是火灾高发区,其火灾隐患也是消防部门始终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在城区内的棚户区叫做“城中村”,其耐火等级一般为三或四级。棚户区大都住宅密度大、使用年限久、人员安全意识差,所以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极易导致火烧连营。

如何加强棚户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建设平安区县、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一个社会问题。棚户区火灾隐患的消除问题,其实质是一个消防工作如何社会化、全面化的问题。涉及到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消防机构自身。

首先我们谈谈棚户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危害:

1.消防车通道不畅通。大部分棚户区周边的道路狭窄蜿蜒,路面年久失修,有的通道过窄消防车辆根本无法驶入。

2、消防水源缺乏,火灾扑救难度大。棚户区往往位于城市边缘区域,无天然水源,无市政消火栓管道经过。消防供水只能通过运水供水解决,一旦发生火灾造成大面积蔓延,不能保证在第一时间将火势控制到最小。

3、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负荷大。棚户区民房大多以木桩做顶棚承重材料,建筑密度大,房屋互相紧邻,建筑之间没有可靠的防火分隔;住户房屋内多堆放大量废弃可燃物等,居民做饭普遍使用煤气罐、冬天取暖普遍使用烧煤,烟囱不能经常性的保持清理。生活用火致火因素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蔓延快,在短时间内导致大面积燃烧,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4、电气线路私搭乱接,严重老化。棚户区内的电线布置多为直接接入住户房顶的架空电线。有的棚户区内缺乏统一管理,电线、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等多种强弱电线混叉在各住户之间。有的住户内电气线路严重老化,裸线、电表箱直接敷设在建筑的可燃材料上。一旦电气线路发生过负荷、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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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档案刍议

[摘 要]对棚户区改造后档案的建立涉及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文中介绍了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规范收集的档案内容,探讨了相关平房档案的销毁措施,主要包括平房档案要认真对照甄别、平房档案要认真复核抽取和平房档案要认真集中销毁案,对相关措施进行了阐述,并对平房档案的销毁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档案建立;惠民政策

引言

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而有关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档案是对这项工程的一个历史记录,它保存了国家的历史记忆,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对于提高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效率、维护住房的公平分配、对促进社会和谐、传承文明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

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涉及到党和政府政策的落实,涉及到住房分配的公平透明,因此,棚户区改造档案的建立是一项政策很强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

(一)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在棚户区改造中,动迁、安置等建设单位是负责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的主体,也是履行档案管理法律义务的主体。有关单位应指定分管负责人,统一领导档案工作,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集中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责任体系,形成约束机制。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之中,做到“三个同时”,即:下达项目计划时同时提出档案工作要求,检查项目工作时同时检查档案资料,验收项目时同时验收档案工作。加强必要的投入,配备工作需要的装具、保管和办公设备,满足基本的工作条件。另外,鉴于棚户区档案的特殊性,工作人员还应事先进行摸底调查,随时跟踪指导,上门服务,特别是关于动迁户的房照原件,因为涉及政府补偿金,更要慎而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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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动态六则

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铺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在部分省市先行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探索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为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过程安全风险控制管理6方面。

(摘自:中国建设报)

两部门规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等级,有效期为3年,不得转让、伪造或假冒。出现影响环境的恶性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的企业,标识将被撤销,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办法》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三星级绿色建材的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同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请企业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申请相符的生产能力和知识产权,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申请的建材产品符合绿色建材的技术要求并在绿色建筑中有实际工程应用。

《办法》强调,对于出现影响环境的恶性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的企业,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将撤销或者由主管部门责令绿色建材评价机构撤销已授予标识,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被撤销标识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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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枣庄市棚户区改造

摘要:枣庄市被国家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为加快城市化转型,打造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棚户改造作为枣庄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主战场,要抓住这次打造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示范工程的好时机,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枣庄,在建设过程中政府方面、规划方面、社会方面对棚户区改造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枣庄市;政府;规划;棚户区改造

关注民生,推进中国梦的实现,棚户区改造是关键途径。2009年,枣庄市被国家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打造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棚户改造作为枣庄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主战场,要抓住这次打造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示范工程的好时机,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绝不让棚改小区若干年后再形成第二个棚户区。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

枣庄的棚户改造任务占山东省棚改任务的50%,故有“山东棚改看枣庄”,枣庄作为全国七家“棚户区改造试点城市”,是山东省2010年棚改会议的主题之一。棚户区自古以来都是住房密集,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治安和安全隐患大的场所,也是低收入者的聚集地。环境问题严重,是“脏”、“乱”、“差”的代表区。帮助棚户区居民尽快地解决住房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是这些群体的心声,也是我国加快发展的主要途径。

政府方面,枣庄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头号民心工程,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三年投入534亿元,打一场以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建设攻坚战和翻身仗,把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打造成为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以帮包促推进,落实领导帮包责任制,积极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逐个项目分析情况,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定期在党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土地方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时间节点方面,明确完成时限,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集中解决各个项目存在的政策、资金、立项、滞迁户、征收、土地、规划、回迁安置房建设等问题,逐一解决问题,加快建设进度,做到任务不变、时间节点不变。资金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以及税费减免政策和完善安置补偿政策。监督检查方面,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对地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各区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对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拆迁补偿方面,做到人性化、和谐化、阳光化的拆迁政策,运用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式,充分考虑被拆迁者的实际利益,遵照“一切有利于拆迁,不留后遗症”的原则,做到了既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拆迁方式使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扎实、稳妥、有序推进。

规划建设方面,规划理念定位为高标准,高起点,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把规划区周边的建筑都纳入规划,对于现有建筑不拆迁的,政府想法做好协调,坚决杜绝一边很洋气,一边很落伍的“阴阳脸”,树立多个示范小区,例如:市中区的青檀棚改小区将成为“枣庄低碳宜居”小区,道南里棚改小区为枣庄的”城市门户形象”,大官庄棚小区为”活力生活区”,前后陈湖棚改为“枣庄的城市综合体”,三角花园为“活力商业街区”。规划方案统一由市政府面向全国知名设计院统一招标设计,寻找眼界高、有诚信、有品位、有实力的设计单位,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提升棚改项目档次和水平。完善的配套设施,要求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一一配备,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搞好策划,提高城市品位。高效绿色的的审批流程,秉承服务于民,造福于民,将棚户区改造看做不是单一意义上的保障房建设内容,而是在经济发展上的高屋建瓴,更是在社会和谐上的高瞻远瞩,居民安居乐业才能更好地为枣庄的转型添砖加瓦,使得枣庄的百姓既要“居者有其屋”,更要“居者美其屋”。选择高水品、诚信度高的建设单位联合开发,政府审核出规划,再听取开发商意见,引入竞争机制,掌握主动权,加快速度发展,做好各方面协调配合,涉及到的部门树立大局意识,财政部门帮助融资筹资,住建部门搞好策划,同心协力把棚改工作做好。严把的工程质量,在棚户区改造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特别是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防止假冒伪劣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积极推行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推广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社会方面,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的宣传,让百姓有正确的导向意识,正确的价值观,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明白棚户区改造不是拆旧换新,高楼林立,充分征求民意,切实让被拆迁居民享有充分的选择权,保证他们自己能选到比较理想的住所。

棚户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面对群众的热切期盼,枣庄市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执政为民的意识,坚持有条件要干、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干,积极开动脑筋,创新思维,打开工作局面。用新的工作机制推动棚改,建立高效协调的指挥体系和运作平台,形成“市区联动、以区(市)为主、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通过棚户区的改造,有利于提高枣庄城市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升了城市功能,改善了生态环境,完善了结构合理、城乡协调的城镇体系,实现了枣庄“老城做新、新城做靓、同城化发展”的建设目标,从而促进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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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监督员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市政协特邀监督员作用,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现将《市住建委2012年特邀监督员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特邀监督员是市政协为了发挥委员参政议政的一种好形式,对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特邀监督员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持与特邀监督员之间的经常联系,主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制度、措施,促进特邀监督员工作开展。

二、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市住建委成立特邀监督员工作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住建委办公室作为承办科室并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特邀监督员联络工作。委属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特邀监督员联络工作,做到组织健全,分工明确,使特邀监督员工作活动有内容、工作有平台、联络有部门,为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打好组织基础。

三、制定计划,狠抓落实。要围绕城市大建设这个中心,突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好今年的特邀监督员工作。

1、召开政情通报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邀监督员政情通报会。2月份召开特邀监督员政情通报会议,通报2011年市住建委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打算。5月份通报市住建委三定方案及工作职责。9月份通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12月份通报住建委全面工作。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通报情况。

2、开展视察活动。6月份,组织特邀监督员员开展视察活动,了解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3、开展民生工程调研。6月份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农村清洁工程调研活动,推动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4、8月份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棚户区改造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策支持,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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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商洛市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丹凤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丹凤县境内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调查登记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调查登记目的是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土地审批和征收、房产评估、房屋征收补偿提供依据。

第四条调查登记时间以县政府发出调查公告时间为起始时间,调查登记时限一般为3个月。调查公告应载明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时限等。公告发出后不得在调查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有关部门接到书面通知后暂停办理房屋报建、工商税务、户口迁移等相关登记审批手续,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调查登记工作经费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成本核算。

第六条调查登记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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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物联网智能环境监测技术

[中图分类号] TP27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10-0204-02

一、项目背景

物联网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以感知为前提,充分利用智能嵌入技术、无线数据通信技术、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传感技术、遥感技术构建智能网络,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世界第三次信息技术大革命。物联网技术正在精准农业方面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以促进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二、用户需求分析

1.检测作物生长环境因素:通过布放在土壤及环境中的各类传感器检测土壤及空气中的温湿度、光照度、二氧化碳的含量,24小时全天候采集数据参数并实施显示在办公室系统屏幕上,实现对大棚作物种植全过程的环境状况及土地指标进行采集监控。

2.设定作物生长环境因素范围:根据种植作物的不同,系统通过屏幕提醒的方式提醒农户、技术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便于指导农户科学种植。

3.实现查询大棚作物环境瞬时及历史各种物理参数:用户可随时通过系统界面查看大棚环境因素各物理参数的实时及历史参数变化曲线,可以查询到报警信息的内容、频率,方便用户对作物生长过程的历史与当前数据的实时监控,实现作物成长全过程的科学管理。

4.实现大棚内的农作物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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