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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精选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政府监管机构 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

文献回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组织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资源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但由于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涉及政府十分关注的“三农问题”且受到国家的关注以及享受到国家优惠和“政策倾斜”,因此很多资本都瞄向了农民合作组织。资本的逐利性也注定使得一些快钱流入了农民合作组织,助长了合作组织中掌握资源优势的群体增长资本收益的野心,而使得普通小农户并未获得实质利益,这有违政府当初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初衷,由此导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政府监管机构之间是一场博弈。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不少学者对博弈论思想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应用也做了大量研究,包括组织外部和内部的博弈行为。王海燕(2011)研究了信息不对称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融资困境的博弈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在信贷市场上如果存在力度较强的惩罚补偿机制,则只要有合作组织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就会批准。张雪莲、冯开文(2008)还运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决策权分割进行了博弈分析。最后的分析结果显示对于合作组织的长远健康发展是不利的,并提出改善方法。

除此之外,陈炜、任梅(2013)也基于博弈论和政府规制理论的视角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规制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但是此文的分析仅停留在理论上,并未利用博弈论的模型来进行数字化分析。本文针对这一现状,主要关注农民合作组织与这一关系密切的外部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博弈行为,并建立博弈模型,希望数字化的呈现这一博弈均衡结果,也希望能为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者和政府监管机构在决策时提供有益参考。

农合组织中 “资源强势”群体与政府管制机构的博弈分析

一方面,社会资本和富有大户代表“资源强势”的群体,可能会因为合作社享受各种国家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而控制并违规发展,侵占弱势群体利益,但也有被查处的风险。另一方面,政府管制机构负责监管“资源强势”群体的侵占行为,这关系着弱势群体的利益以及政府声望。因此本文拟采用不完全信息下的非合作博弈理论,建立这两者之间的博弈模型,通过求解均衡来对双方的行为进行解释。

(一)模型的基本假设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建立如下假设:假设一,“资源强势”方具有理性,其会在对整个市场和监管政策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实施违规行为。假设二,政府管制机构也是理性的,其将长期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并不一定能全都查出“资源强势”方的违规行为。

假设政府管制机构长期对农合组织进行查处可采取两种策略即严格查处和普通查处,前者成本高于后者且前者查出违规行为的概率大于后者。当政府管制机构的目标偏重“经济指标”时,就会进行普通查处,而当政府比较强调“规范指标”时,查处力度就比较严格。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

博弈参与者是社会资本和富有农户所代表的“资源强势”群体和政府管制机构。根据以上分析,“资源强势”群体的策略集合为:{违规,不违规};政府管制机构的策略集合为:{常规查处,严格查处},假设常规查处和严格查处所耗费成本分别为c1和c2且监管结果有两种:查出“资源强势”群体违规行为和未查出“资源强势”群体的违规行为。假设管制机构在常规查处和严格查处下查出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概率分别为p1和p2。

博弈过程。“资源强势”群体和管制机构之间的博弈分析如下:当“资源强势”群体侵占小农户和其他运行规范者的利益可获得利益为e,当管制机构查出其侵占行为对其处罚为f。此时“资源强势”群体的总收益为(e-f);规制机构总收益为(f-c)。当管制机构未查出其侵占行为时,“资源强势”群体的收益为e,规制机构的收益为(-c)。当“资源强势”群体未侵占小农户和其他运行规范者的利益,但管制机构怀疑其有侵占行为并对其进行查处,但最终未能发现违规行为,则“资源强势”群体的总收益为0;管制机构收益为(-c)。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博弈模型的分析与求解:

首先,考察政府管制机构的策略。一是设定“资源强势”群体的策略是违规,考察管制机构的策略是普通查处还是严格查处。根据表1,管制机构采取普通查处的期望收益为:E1=p1(f-c1)+(1-p1)(-c1)=p1f-c1;管制机构采取严格查处的期望收益为:E2=p2(f-c2)+(1-p2)(-c2)=p2f-c2。显然,管制机构进行普通查处的成本必定小于严格查处的成本即c1

其次,考虑“资源强势”群体的策略。其一,设定管制机构的策略是普通查处,考虑“资源强势”群体的策略。根据表1,“资源强势”群体违规的期望收益为:E3=p1(e-f)+(1-p1)e=e-p1f;“资源强势”群体不违规的收益为0,则只要e-p1f>0,即f0,f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不论管制机构的策略是一般还是严格查处,如果通过违规的获利足够大而惩罚力度较小时,在满足e>p1f(或e>p2f)的条件下,“资源强势”群体都将会进行违规;所以如果管制机构能够提高惩罚力度,或者尽力提高普通查处下的查出概率,就可以减少“资源强势”群体的违规行为。由于p1

除了上述均衡模型外,博弈双方还可能采取混合策略模型,即加入“资源强势”群体选择违规和不违规的概率假设,并对管制机构选择普通查处和严格查处的概率也进行假设。

博弈行为的进一步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先假设“资源强势”群体以概率P选择违规,当然不选择违规的概率则为1-P;同理,假设政府管制机构以Q的概率选择普通查处,则严格查处的概率为1-Q。

当农合组织的“资源强势”群体以概率P选择违规,以概率1-P选择不违规时,根据对政府监管机构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农合组织的均衡策略。由表1可知,若政府规制机构采取普通查处时,农合组织的“资源强势”群体的期望收益E4=P[p1(f-c1)+(1-p1)(-c1)]+(1-p)(-c1)=Pp1f-c1;反之,若是严格查处情况下其期望收益是E5=P[p2(f-c2)+(1-p2)(-c2)]+(1-p)(-c2)=Pp2f-c2。为求均衡结果,令E4=E5,计算得出(,1-),因此“资源强势”群体选择违规的概率P就为,不违规的概率则为1-。

当政府管制机构以Q的概率选择普通查处,则严格查处的概率为1-Q时,分析农合组织的“资源强势”群体的策略。若政府监管机构选择普通查处时,其违规收益是:E6=Q[p1(e-f)+(1-p1)e]+(1-Q)[p2(e-f)+(1-p2)e]=e-p2f+Q(p2-p1)f

其不违规的收益为0,令E6=0,得出(),即政府管制机构普通查处的概率为,严格查处的概率是。

进一步分析,当(>1-时,即c2-c1>时,农合组织“资源强势”群体选择违规的概率大于不违规的概率。原因可能是他们推断政府监管机构会因为严格监管的高成本而选择普通查处;或者是他们违规后的惩罚成本不够高,从而他们违规后的收益大于成本促使其选择违规。而对于政府管制机构,当>,即e

总的来说,对于“资源强势”群体来讲,当严格查处的成本过高、惩罚力度不太大时,其推测管制机构会采取普通查处,且查出违规行为的概率较低,因而就会选择违规。对于管制机构来讲,当“资源强势”群体违规所获得收益较小或者查出来惩罚力度够大时,其推测“资源强势”群体会选择不违规,因而管制机构会倾向于选择普通查处。

结论与建议

本文采用不完全信息非合作博弈理论来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政府规制机构之间的博弈行为。在本文的假设条件下,博弈双方达到相对均衡状态是可能的。分析结果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资源强势”群体与政府管制机构的博弈均衡选择依赖于“资源强势”群体违规所获收益的大小、规制机构对被查出违规的处罚力度以及其严格查处成本与查出概率。

因此,在了解各自的均衡选择条件后,政府机构便可以根据多样化的目标进行各项条件的不同设置,以取得既定的目标效果。但是,在整个博弈中没有考虑合作组织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不管合作组织中“资源强势”群体与政府机构的博弈处于何种状态,“资源弱势”群体都处于不利地位,而这与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因此,建议合作组织中“资源强势”群体能多考虑广大弱势农民群体的利益,否则合作组织的发展也不会长久;政府规制机构在追逐经济指标的同时,要更多为中小弱势农民群体谋福利,否则不仅有损政府形象而且会减少合作组织的寿命。

1.王海燕,张乐柱,任成龙.信息不对称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融资困境的博弈分析[J].南方金融,2011(6)

2.张雪莲,冯开文.农民专业合作社决策权分割的博弈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8)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业自然资源 可持续利用 观点

农业自然资源,主要是指一切可供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活动所需的自然界存在的物质和能量。它是相对于农业生产的社会资源(如劳动力、资本等)而提出的,并与其一同构成农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两大物质基础,即农业资源。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研究,主要有以下观点。

1.农业自然资源区划观

农业自然资源区划,就是从区域的角度深入揭示自然资源的区域分布特征、资源利用的空间结构、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和限制因素,从而引导并实现农业自然资源持续利用的空间优化。

事实上,农业自然资源区划观点主要是根据比较优势原理,尤其是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而提出的。比较优势原理起源于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后经李嘉图的发展而形成。再后来,赫克歇尔和俄林进一步发展了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总结成禀赋比较优势说。该学说认为,不同的商品生产需要不同的生产要素比例,而不同国家或地区拥有不同的生产要素;各国或地区如能集中于生产并出口其相对比较丰富的生产要素所加工的商品,进口自己相对比较稀缺的生产要素所加工的商品,必然会有比较利益的产生。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资源的合理区划以实现比较优势,主要就是体现在各地的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外移和消费者选择集的扩张(以交换的可能性为前提),从而实现有限自然资源利用的社会福利的增加。

我国地大物博,农业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但分布及不平衡,而人们的需求却是多样的。因此,单纯依靠各地自己的生产以满足当地人们多样化的需求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需要进行各地区间的协调。而实施农业自然资源区划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的合理地域分工,则是达到区域间协调以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在自然资源区划观的指导下,罗其友等人(1999)根据资源分布特征,在构建分区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将我国农业基本资源可持续利用分为了四个一级区和十四个二级区,并具体分析了各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模式。这种划分在当时反映了我国资源的地理分布和利用特征,具有相当的科学合理性。但是,时隔六七年,随着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不断利用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以上这种分区的合理性已经降低,因此有必要结合目前需要及未来发展趋势重新进行农业自然资源的区划。另外,区划只是反映了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和为区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了一定依据,但要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还应该根据各区内具体的资源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

2.自然资源和环境“阈值”观

为了描述的方便,此处借用生物经济学中的“经济阈值”概念(Stern et al.提出)而使用了“阈值”一词。一般研究中,通常采用的是自然资源存量的“临界值”和环境 “容量”两个更专业的术语。资源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自然资源从不同角度可以有多种分类。按照资源的可更新(可再生)能力可分为可更新资源与可枯竭资源。“阈值”观认为,无论是可更新资源还是可枯竭资源,都存在着一个存量上的“临界值”,对其利用超过这个“临界值”,则资源就会绝对减少以至完全消失;如果利用率控制在“临界值”允许的范围内,则可以实现资源持续不断的利用。这一“临界值”对于可更新资源来说,就是维持其自身再生产的最低数量(如生物资源的最低种群数量);对于可枯竭资源而言,则是其潜在储量被探明和开采的可能性概率或者其可替代资源开发的可能性概率。

对于环境,其“阈值”则是针对其承载能力提出的。环境经济学认为,环境作为一种资源,本身在向经济过程提供投入的同时也具有吸纳经济活动的最终产物(即废物)的功能。经济活动向环境排放废物,也就是对环境资源的利用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环境对废物的吸纳能力和其提供资源的能力也有一个最大限度,如果超过这一限度,环境就被破坏(表现为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因此,对于环境的利用同样不能超过其最大承载能力或环境“容量”。

当前农业自然资源利用过度(如地下水超采)、农业环境破坏严峻(如化肥、农药污染)的形势,要求我们对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不可忽视其“阈值”约束。目前实施的一些环境标准(如各种污染排放标准)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具体资源的“阈值”标准似乎还比较少见,这应该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在当前人们的资源环保意识还不够强、仅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出自然资源的“阈值”和环境的最大承载“容量”并强制实施这一标准,或许可以暂时抑制住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此外,还要说明的是,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并不是指简单的将开发利用率控制在“阈值”许可范围内即可,还需要考虑经济效益。也即是说,要在不损害自然资源自我更新能力和不超过替代资源开发能力的前提下,实现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配置。

3.资源有效利用技术对策观

人类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技术水平下进行的。某一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决定了此时的资源利用方式和生产手段,从而影响并决定了该时期的资源利用状况。近代农业和现代农业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由于科学技术水平低下导致生产方式落后,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与人口的急剧膨胀和人类需求的持续增加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发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经营,最终导致了资源与环境的破坏。技术论观点认为,要解决资源短缺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主要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

技术进步对农业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作用机理主要体现在:(1)技术进步能提高人类利用农业自然资源的效率和能力。一方面,技术进步可以优化各种农业自然资源在生产利用过程中的结合方式(改变生产函数),使人们通过既定的投入可以得到更大的产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节约了资源。表现在等产量曲线上就是,技术进步会使等产量曲线向坐标原点方向移动,表明生产等量的产品只需较少的投入;而表现在生产可能性曲线上就是,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移动,表明以前不能生产的点而现在可以生产(见图1)。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不断扩大资源的范畴。技术进步通过改变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改变生产方式),使以往人们难以利用的或不知其用途的农业自然资源逐渐被发现和利用,从而突破了资源供给的限制。(2)技术进步可以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进而影响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技术进步本身是各种人力资本积累的结果,是由劳动者实现的;反过来,技术进步也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因为技术进步引起生产工具的不断变革,从而要求使用和掌握这些生产工具的劳动者接受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素质。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体现为技能、技术工艺操作水平的提高,认识资源环境的能力及改善、治理环境的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产生影响。此外,技术进步还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从而影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结构调整观

简单的说,结构调整是对事件或者任务的主次、轻重缓急程度根据实际需要并结合限制条件进行的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重新安排。将结构调整的观点应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活动,就是要按照市场导向、效益和效率、比较优势等原则,结合一国或地区的农业资源状况和技术水平,对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活动进行的统筹安排,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和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调整内容和范围,可以分为以下主要类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区域结构调整。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指对农村经济构成中第一、二、三次产业的合理配置,是针对广义的农业而言,对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进行的合理安排。农业结构调整包括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种植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主要是就狭义的农业而言,是指对种植业内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等的生产比例以及各作物品种安排的调整;农业区域结构调整是从农业生产的空间布局而言的,农业具有鲜明的区域经济特点,发展农业必须依据各地区地理位置、区域资源和环境、人口素质、市场状况、区域文化科技状况等来综合考虑、综合安排,这是实现区域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基础。

目前,区域间农业结构和农业内部结构趋同,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特征,也是有限的农业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农产品供给结构性过剩、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民增收困难等问题的主要原因。李晓明认为,新一轮的农业结构调整应坚持以下原则:市场导向原则,效益优先原则,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原则,科教兴农原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原则,政府合理引导、扶持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原则。具体实践中,首先要发挥地区比较优势,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东部地区要注重发展高科技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中部地区继续发挥粮食生产的优势,西部地区抓住大开发的机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其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要注重农产品的优质化和专用化,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再次,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总之,结构调整的目的就是要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最需要的生产中,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产生最大的社会福利。

5.结束语

5.1 对于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观点,还有诸如自然资源价值论与“资产化管理”观、循环经济论、资源保护论等,因其内容与这里所讨论的几种观点本质上并没有太多区别,因而没有一一列举。同样要说明的是,关于本文的几种观点,并没有见有关文献明确提出,但它们实际上却体现于众多的资源利用研究中,出于更好探讨资源持续利用的目的,我们将其进行了总结并概括为以上论点。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3篇

我国循环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与循环经济示范点的建设关系密切。早在2000年左右循环经济3R原则(Reducing,Reusing,Recycling)引入我国,最先在工业领域倡导生产过程资料的减量化投入、废弃物的资源化和再循环利用,十五期间在全国建设了广西贵港生态工业园区、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石河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包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10个循环经济示范点[2]。十一五期间各省制订了相应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就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理论贯彻到农业领域中。2006年4月份,为了在农业领域贯彻这一原则,中国农学会在北京组织召开循环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学术研讨会,会议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循环农业的基本原则、发展技术和模式,提出了中国循环农业发展的目标。2009年12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批复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现了循环经济由理论到实践的重大突破[3]。当前我国循环农业科技园区的规划还存在着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定位不准、产业链条的设计缺乏有效的资源利用效率、循环农业科技园区节能减排的效率评价难以操作、循环农业科技园区的运行机制等问题。笔者对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及循环农业基本原理的发展进行了分析,以期构建我国循环农业科技园区基本原理、定位及应遵循的原则。

1循环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理论框架构建

循环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循环农业科技园区的规划从学科性质上来说,综合了自然地理学、资源与区划、农业气象、资源科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农业基础学科、畜牧学、农产品加工、农业区域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生态学、循环农业、生态工程、景观生态学、设施园艺和园林规划等方面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属于多学科交叉领域[4-8]。从单纯制订规划的理论依据上来说,循环农业科技园区可以划分为循环农业与生态工程、现代农业科学、园林景观、农业经营管理四大领域。理论体系框架见图1。

2循环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理论基本内涵及特征

2.1循环农业原理

2.1.1循环农业基本原理。循环农业是以农业生态系统、农业生态工程、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依据,以减少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投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为目的,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和人粪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多级多层次利用为手段的规模化、集约型农业生产模式。我国传统农业是一种“资源—产品—弃物”的单程线性结构型经济,其显著特征是“两高一低”(资源的高消耗、污染物的高排放、资源利用的低效率);在此过程中,人们以经济在数量上的高速增长为驱动力,对农业资源的利用是粗放的、对农业生态系统是破坏性的,以反向增长的生态代价来谋求农业产出的数量增长。而与此不同,循环农业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农业资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农业经济循环体系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将农业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1,9-11]。

2.1.2循环农业三原则。循环经济具有其特有的运行原则,它是建立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原则基础上的。每一个原则,对循环经济的成功实施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减量化或减物质化原则(Reducing)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再利用或反复利用原则(Reusing)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资源化或再生利用原则(Recycling)是输出端方法,通过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

2.1.3农业废弃物的“四化”利用。秸秆、畜禽粪便和人粪尿等生产和生活过程产生废弃物,根据目前现有技术和利用模式,主要有材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和饲料化4种模式,其中畜禽粪便的沼气化和肥料化、秸秆的能源化和饲料化是农业废弃物利用的主要途径,也是技术比较成熟的利用方式。利用秸秆作为建材、编制用品,尚处于初级阶段,精深加工利用还处于基础研究阶段。

2.2现代农业基本原理在循环农业科技园区规划中涉及到设施农业、园艺栽培、畜牧业、农作学、现代农业装备科学、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信息技术等学科相关理论,属于多学科交叉领域。因此,了解现代农业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是进行循环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的重要理论支撑[12-14]。

2.2.1现代农业的概念和内涵。现代农业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市场理念、经营管理知识和工业装备与技术的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产业体系,是将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产前、产后和产中相结合,生产、生活和生态相结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发展统筹考虑,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一致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产业。该概念表明现代农业具有动态的、相对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前进、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内涵和衡量标准将会不断丰富完善和提高,现代农业的概念和定义也会更加明晰。

从当今世界农业发展趋势角度分析来看,现代农业具有明显的时代新特点,主要概括为:①现代农业是高效益多功能的产业。现代农业突破了传统农业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供给和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并不断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高度组织化、规模化生产,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都比传统农业大幅度提高。②现代农业是高度科技依存型的产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科学技术进步对农业生产力的贡献度超过了资源依存度,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科技贡献度一般在70%以上。现代农业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等高技术为引领,以常规技术升级的效率革命为支撑,用现代科技及装备改造传统农业,用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③现代农业是生态环境友好的产业。现代农业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将现代农业建立在资源环境可持续性的基础上。通过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原则下,减少化学品(化肥、农药、除草剂等)使用量,大力发展生物性肥料、生物性农药等生物环保制品以替代化学品,并采用3S技术进行精确施肥、施药和灌溉,实现对农业生产的全程控制,避免或减少生态环境污染,实现产品生产卫生合格的生态环境友好型绿色产业。④现代农业是高投入高保护的产业。现代农业注重集约投入生产要素,通过增加资本投入、应用现代科技和装备、强化组织管理,改变了农业粗放经营状况,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同时,现代农业是国家高度保护的产业,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发展历程证明了农业教育科研投入、农业科技推广、补贴、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的高保护政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现代农业内涵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将现代农业由小农业拓展到大农业,由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拓展到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由农业的单一功能拓展到多种功能。它以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技术装备为支撑,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商品率,确保农产品供给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综合作用下,实行集约化生产、产加销一体,运用先进管理方式管理的一个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

2.2.2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现代农业是工业革命以来逐步形成的农业,是商品化、市场化的农业,市场机制的建立、现代要素的投入、工业部门的介入、科学技术的应用、服务体系的完善和二元经济的逐步消失,使现代农业成为市场化、工业化、科学化、集约化、社会化和城市化的农业。从技术特征来看,常规意义上的现代农业技术特点一般包括化学化、水利化、机械化、电气化等。

当今发展现代农业,除了注重上述技术特点外,还要更加关注到现代技术的新特征:①生物化:现代农业利用分子技术培育高产、抗逆、优质农作物产品,大大提高了现代农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附加值;通过动物生物技术改善畜禽的生产水平与产品质量,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利用代谢工程技术生产、生物反应器生产出高附加值的健康食品。②信息化: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的应用,使得农业研究和生产的对象和过程实现数字化和模型化;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使农业技术由经验走向科学;3S技术使农业管理科学化;精准农业技术使农业经营由粗放到精确;网络技术使农业信息由闭塞到灵通。③安全化:现代农业生产的农产品逐渐向多品种、高品质、无公害方向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促使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经营环节紧密衔接、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形成农产品的质量控制、检测关键技术与标准体系、安全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系统的综合动态安全生产和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杜绝影响农产品安全的不良因素。④环保化:科技对资源的转换和替代作用日益增强,农业环境保护的技术越来越受到广泛重视,现代农业技术逐步向生态环境友好型发展。节水、废弃物资源化、水土保持、保护性耕作等生态保护工程技术的应用,使得现代农业更适应资源、人口、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永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⑤循环化:现代农业由传统的种养业分化发展为产前、产中和产后三大产业部门,科技创新实现了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产业的全程连接,各个环节均注重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生产模式,相对于传统农业增长模式来说,是一个根本性的变革。⑥标准化:现代农业着眼于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各有关方面的利益,着眼于现实资源和技术条件,以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最高目的,以制定标准、实施标准为主要环节,按照统一、简化、协调、选优的原则,对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全过程进行标准化管理。

2.3园林景观学农业科技园区不仅具有生产功能,还具有休闲体验和观光功能,因此,农业科技园区的规划还须依据农业生产园林化、园林产业化相结合的原则,从景观生态学和园林类学的角度去考虑[15]。园林景观学涉及到地图学、制图学、美学、photoshop等学科和工具,在园区设计过程中首先要因地制宜,遵守自然地理、地貌和气候等自然因素,因势造景,因时造景,在园区规划过程中,尽量将园区的生产功能与景观、休闲功能结合起来,获得最佳的效益。

2.4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原理农业科技园区的经验管理是实现农业科技园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科技成果展示、推广和转化功能的关键。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涉及到农业科技园区的组织管理模式、经营模式、产品营销、质量监督和产品流通等。在农业科技园区组织管理模式上,组建一个组织得力跨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科技、社发、城建、土地等不同部门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日常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在园区经营模式的选择上,目前有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和农户主导型管理模式等,选择那一种模式,要根据园区的属性和目标来决定。如杨凌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模式主要采取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模式,是示范区政府用来展示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的示范园区,整个园区的功能主要以技术展示为目标,盈利为次要目标。产品的营销模式上,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一般采取客户入园游玩采摘、就地消费和通过简单的加工之后进入超市这几种模式。生产优质农产品是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主要功能和目标之一,也是其生存盈利的主要途径,生产优质农产品除了园区采用的先进的生产技术保障之外,对园区生产农产品的监督和管理也是关键环节之一,在园区建设一个专门针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部门,实现园区产品质量的安全[13-14]。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地表权;地下权;应用模式;环境产权

中图分类号 D9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2)04-0118-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4.020

土地作为特殊的自然资源包括地表、地下、地上三个部分,矿产资源依附于土地存在。矿产资源开发不可避免的涉及土地利用,而这当中又涉及许多复杂的权属关系。其中,引申出的比较重要的概念是地表权与地下权。我国对地表权与地下权缺乏详细的法律规定,在矿业法修改中对此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清晰的认识。这其中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地表权与地下权权属关系的界定,尤其是矿产资源开发中涉及到的土地流转问题,该问题也是学术界、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和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核心部分,但学术界缺乏对此问题的系统探讨。文章将对地表权和地下权概念、应用模式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弥补这方面研究的不足。

1 地表权、地下权的相关法律概念及界定

引入地表权、地下权概念的相关法律背景是模糊的,原因是围绕土地立体构成而形成的法律概念并没有达成共识。在土地两种基本权利即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学者们针对土地空间利用提出一系列概念:空间权、地上权、地下空间使用权、土地空间权、空间利用权、空间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永佃权等。以上概念界定混乱使得地表权、地下权的具体界定较为困难。

其中,空间权(Air Rights)是基于土地的立体构成的属性而提出的,但是,空间权的概念却并不统一。学术界对空间权的概念界定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第一,空间权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概念的延伸,指公民或法人对土地表面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支配权;第二,空间权指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土地表面上下的空间利用权,具有排他性;第三,空间权属于不动产财产权的一种,指于空中或地中横切一断层所享有的权利。在空间权法律属性、定位不清的前提下,围绕土地空间利用,学者们延伸出土地空间权、空间利用权、空间基地使用权等概念。实际上,土地空间权与空间权在概念上是相同的,只是称谓不同而已。而以王利明为代表的学者将“空间利用权”视为空间权的重要内容,并阐述为:“空间利用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利用地表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所谓空间利用权,是指对于地上和地下的空间依法进行利用的权利”[1];梁慧星在《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将空间权视为“空间基地使用权”,所谓空间基地使用权“是指在地上或者地下一定的三维闭合空间所设立的基地使用权”,它是基地使用权中的一种[2]。

以上都是基于土地立体构成而形成的空间权概念,针对空间权的定义不统一。当然也有学者对土地的空间权利分层进行定义,如地上权、地下空间使用权等。徐国栋在《绿色民法典》中对地上权的定义为:“以在他人土地的地上或地下设置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的使用土地,并且可以转让或继承的权利,为地上权。”[3]中国台湾“最高法院”1985年对地上权的定义为:“凡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为目的的而使用其土地者,不论建筑物系直接或间接的与土地接触,均得设定为地上权”。有学者也将地上权进一步分为:空间地上权、地下地上权及其延伸概念如“普通地上权”、“区分地上权”等,可见地上权的概念是比较宽泛的,指的是地上物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至于地下空间使用权,按照梁慧星等的定义:地下空间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利用地表以下一定范围的空间并排除他人干扰的权利,就性质而言,地下空间使用权应属于不动产财产权[4]。在以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中,地下空间使用权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且有“地下空间所有权”这一概念,而在英美法系中,将空间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形成一种独立的财产权。

另外,还有地役权、永佃权等概念。地役权起源于罗马法,谢在全指出:“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为自己土地提供便宜之权, 故地役权是在他人土地上存有负担, 以提高自己土地价值之权利”[5]。 2007年我国《物权法》正式出台,地役权首次在《物权法》中出现。梅因在《古代法》中指出“永佃权( Emphyteusis)”概念来自于希腊语,证明远在古希腊时期永佃权已具雏形。它是一项他物权,是用支付租金的办法长期永久地使用、收益、处分他人不动产的权利[6]。

总之,围绕土地立体构成的空间权利是错综复杂的,且在以上概念不统一的情形下,清晰地界定地表权与地下权、理顺其理论脉络是比较困难的,在实践中,需要考虑我国的具体情况。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讨论。

2 地表权、地下权概念及应用问题

我国目前对地表权与地下权没有统一的定义。矿产资源开发中涉及到土地地表的使用,触及到地表权与地下权问题,然而从法律视角来看,我国对地表权、地下权问题的涉及是零散且没有针对性的定义,况且以上概念的混乱使用也使得地表权、地下权问题更为复杂。按照《商业词典》对地表权和地下权的定义:地表权指的是土地所有者对土地以外或以上及水、地下中(除去矿产资源以外)的部分的所有权。地下权定义为矿业权。从《商业词典》对地表权的定义来看,地表权实际上是一种所有权,基于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权利应该内含土地使用权、地上权、地下空间使用权等除去矿业权部分的权利,它是较为宽泛的概念。而地下权指的是矿业权,与地下空间使用权类似但却并不相同,地下权概念的提出针对的是矿产资源开采权利,而地下空间使用权是基于土地属性而提出的一种土地使用权,相比之下,前者是较为狭义的概念。

将地表权概念具体到我国实践中是需要具体分析的。地表权概念是涵盖了除去矿产资源所有权之外的部分的所有权,这种定义不适合我国具体国情。地表权的这种定义是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概念紧密相连的。在西方国家,矿产资源国有化是近年来发展的趋势,因此,其在强调地表权的所有概念的时候排除矿产资源部分,其他部分实际上与私有制度相符。作为有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而言,不能硬套此种概念,而应在借鉴其精华的基础上为我所用。在我国宪法第9条中规定,自然资源包括水流、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而在土地所有制上,却存在两种形式: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两种制度形式并存的现状使得地表权、地下权概念应用应区别于其他国家。

地下权是针对矿产资源开发而提出来,是狭义的概念。广义的地下权应属于空间权的一种,包括地下基地建设权等空间使用权利。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地下权进行细致的区分。如果按照狭义的概念去分析地下权,仍然有许多问题是需要讨论的。按照地下权的定义来看,地下权即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这本身是需要界定的问题。探矿权是一种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的权利,本身不涉及对矿产资源处分这一环节,这与采矿权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采矿权涉及到对矿产资源的实际处分,与其将地下权定义为矿业权,不如将其定义为采矿权,这样才不会产生地下权运用的混乱。

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必然涉及到地表权与地下权矛盾问题。这其中有三点问题是需要特别考虑的:一是地表权与地下权应用模式问题:相统一抑或相分离。二是地表权与地下权涉及的相关产权界定问题:地表权该如何具体界定、地表权与地下权中的环境产权归属及环境产权界定、地表权权利主体和地下权权利主体界定以及地表权、地下权涉及的产权范围、界限问题等。三是地表权与地下权中涉及的利益分成问题。以下是针对这三个层面的初步探讨:

各国对地表权与地下权的权属关系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地表权、地下权相统一模式。实施这种模式的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制,拥有土地的权利人即是矿产资源的所有者。在这种模式下,土地所有者是矿产资源所有者,但是不能排除其他权利人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实行的是以利用为核心的开发模式,而不是将所有权置于产权的核心。这是典型的私有制模式,其强化财产概念,将各个权利人视为独立的交易主体。实施两权合一的好处是可以减少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纷争,但是也有其弱点:两权合一是典型的私有模式,虽然减少了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纷争,但是为私利服务的同时,忽略了矿产资源整体调配,在现实中私人利益很难与公共利益相统一。二是以德、法等为代表的地表权与地下权相分离的模式。实施这种模式的国家,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是矿业权主体私人化、土地私有,因此,两权分离是为了兼顾矿产资源开发利益的宏观调控与私人权益实现。实施这种模式的国家,大部分为实施大陆法系的国家,其将所有权置于产权的核心,所有权是,使用权、占用权等其他权利是所有权的派生权利。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可以宏观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但是弱点是将地表权与地下权对立起来,导致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纷争。三是以南非为代表的两权有限结合模式。李国平等[7]指出南非在某些地区允许地表权、地下权相统一,但是大部分地区由于存在土地私有与矿产资源州政府所有的两种对立的所有制度,实行地表权与地下权分离制度。南非地表权与地下权权属关系具有灵活性,但是也有其弊端,制度形式不统一,法律及政策实施很难协调。

地表权与地下权的产权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英美法系国家大部分实行的是矿权从属于地权制度,因此,不存在地表权与地下权的产权界定问题;在德、法等大陆法系国家有着油气等重要矿产对地权的优先制度,减少了产权界定的麻烦。而在我国地表权的界定是需要具体分析的。地表权涉及土地所有权及其派生的土地使用、占有、支配的权利和土地生态环境利用如水资源利用等形成的环境权。其中,环境权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原因是其概念属性的天然扩张性,不论环境权主体抑或环境权内容都是较为宽泛的。前者涉及我国土地所有权及其派生权利的界定,尤其重要的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界定。后者界定是比较复杂的,在我国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按照我国所有权在产权中的核心地位,水权等环境权应归为国家所有,但是,由于自然万物都在普遍的联系中,环境权的利用涉及各种利益主体,包括环境污染的主体及环境污染受害者,因此环境权的归属应在具体情况下,具体讨论。就环境权而言,非常清楚地界定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有必要在两种制度形式的基础上,划定环境权的范围,给予利益主体环境权利界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约束排污主体的排污行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在清晰地界定土地农村集体所有与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划定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主体环境权范围,使得各方利益在博弈中达到均衡。至于环境产权的归属,大多文献将归属对象分为排污者、受害者,然后进行比较分析[8],但是究竟将环境产权归于哪一方尚需讨论。

在地表权与地下权应用模式明确、相关产权界定清晰的情况下,核心问题是如何协调各权利主体的利益关系以达到帕累托有效率的结果。首先,从外部成本的视角来看,矿产企业开采矿产资源会造成土地地质构造损害及环境污染等生态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环境优化治理,如何分配环境产权以协调各方利益,达到社会福利最优是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有序进行、经济与社会稳定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其次,地下权尤其是采矿权涉及到矿产资源的实际处分权,涉及到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权益维护问题,在保障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开发效率从而实现矿产资源的优化利用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再次,矿产资源开发还涉及到地表权权利主体的补偿问题。矿产资源依附于土地之中,矿产资源的开发也必然涉及到土地地表的利用,这会造成地表损害、建筑物塌陷、种植物损失、噪音破坏、大气污染等一系列负面影响,因此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是矿产资源开发顺利进行的前提。

3 中国地表权与地下权应用模式及探讨

由于我国土地二元所有制特征,矿产资源开发必然涉及到地表权与地下权冲突问题,主要表现为矿产资源开发中涉及到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问题。我们将分以下情形对地表权与地下权权属关系进行讨论:

情形一 两种所有制下地表权与地下权相统一

在这种情形下,土地所有者也即矿业权主体。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也即拥有依附于其土地之上的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利。如果实施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我国宪法及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一律为国家所有,因此矿业权主体只能是通过国家审批的方式指定,虽然农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是其并不拥有依附于其土地之上的矿产资源,这两种对立的所有权必然会产生矛盾。暂且抛开农村集体是否具备开采矿产资源的设备条件、技术条件等硬件和软件设施,农村集体也会根据其土地情况不予开采或基于利益过度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的浪费。由于农村集体与国家视界不同,二者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关注点不同,很难协调二者间的利益。英美法系的大部分国家实行地表权与地下权相统一的政策,原因是这种制度建立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况且英美法系中的产权理念是以“利用”为核心,不是“所有”为核心,即其法律允许其他权利主体开采矿产资源,且赋予其并行的权利,而不是依附于所有权,在地表权与地下权问题上争议较小。但是,我国是不同的,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为标杆,产权的核心是所有权,如果我国效仿英美法系的国家实行地表权与地下权相统一,那么就意味着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也拥有矿产资源开发的权利,排斥其他权利主体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这不利于矿业权市场及土地市场的有效运转。二是农村集体作为矿业权主体本身是不合理的。矿业权主体应具备矿产资源开发的各种条件,如技术条件、设施条件、安全条件等一系列保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权益、环境保护的软硬条件,而农村集体大多并不具备此专业条件。因此,这种情形的地表权与地下权设定模式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

情形二 两种所有制下地表权与地下权相分离

我国目前实施的是这种模式。从根本上来讲,两权分离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因为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所有权意识占统治地位,其它权利是所有权的派生权利,处于从属地位。矿业权是在矿产资源所有权基础上派生出的权利,实质上是所有权功能的分割。两权分离是符合我国意识形态的一种模式。但是,我国在两权分离情况下的具体做法是存在问题的:

一是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拥有者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国家解决农村土地供给的方式是强制性的征地方式,这意味着国有大于集体所有,二者的地位是主与次之分,造成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在征地中的大量利益损失,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是矿业权主体行政审批问题严重。如我国采矿权与探矿权的获得实行行政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第五条指出“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这是一种典型的公权与私权混合的法律条款,我国目前并没有对二者的清晰界定。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公权侵犯私权的现象:如矿业权的法律地位没有充分体现,出现一旦存在问题即吊销矿业权许可证的不合理现象,使得本来属于私人财产权的矿业权转为国家所有。这种矿业权与行政许可证捆绑在一起的做法使得我国矿业权问题更为复杂,本来矿业权就界定不清晰,再加上矿业权与行政许可证之间的界限模糊使得我国矿业权市场化进程放慢了脚步,在实践中产生许多的权利冲突。况且我国现在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并没有给矿业权充分的立法支撑,对矿业权许可证的吊销的规定也是模糊不清的。

三是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这主要表现在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税费体制及矿业权价款征收的混乱上。首先,我国法律条文并没有对资源税的清晰界定,只规定了资源税的征收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可见资源税的征收实质上是受到马克思级差地租理论的影响,目的是为了调节级差收益。但是,此种原则在实践中却表现出另一种形式,表现在法律条文上是对我国所有的矿产资源征收资源税,不论是优质的还是劣质的,如我国根据不同的矿产资源等级确定了不同的资源税率。这样资源税的征收在级差调节的基础上也暗含着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收益的体现,也即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绝对收益,这与级差调节的原则是不一致的。资源税的征收实质上具有两重属性:一是调节级差收益;二是调节绝对收益,部分实现国家所有权收益。这种定位的模糊和不清晰使得资源税的征收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其次,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初衷是对国家出资的矿产资源勘查予以补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然而,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由采矿权人缴纳,这是一种矿产资源所有权收益的体现,因此,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法律界定也是错位的。在法律上的界定混乱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导致人们误以为矿产资源补偿费就是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收益的一种手段,相当于西方国家的权利金概念,而实际上我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率却远远低于西方国家的权利金率,导致国家利益的损失。再次,矿业权价款征收混乱。我国的矿业权价款包括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两种,它们的出现来自于1998年2月国务院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探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探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同时《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可以看出,采矿权价款和探矿权价款都是政府作为勘探工程的投资者而向矿业权人所收取的地质勘查成果补偿费,是对政府前期勘探投入的补偿。然而人们对“税费”概念的误解进一步延伸到了矿业权价款上,将其视为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收益的手段,在实践操作中虽然部分体现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收益,但是却进一步掩盖了本质问题:国家所有权收益的实现并没有充分的界定和说明。这种混乱的有偿使用制度为我国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

四是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产权界定不清晰。在我国矿产资源法中有关于采矿权主体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责任与义务,其中涉及到采矿权主体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但是,法律、法规过于宏观、形式化,对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权界定缺乏详细的条文。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的缺陷,导致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破坏现象严重,且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治理机制。主要原因是环境权主体不明确、环境权范围划定不清和政府的监督治理不到位。

总之,两种所有制下地表权与地下权相分离是与我国的意识形态息息相关的。但是我国在具体的权利行使中却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如何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表权与地下权制度体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是需要探讨和摸索的问题。

情形三 两种所有制下地表权与地下权有限结合模式

在这种情形下,部分执行地表权和地下权相统一的模式。在我国,尤其是矿产资源开发中涉及到农村土地所有者权益的部分理论上是需要两权合一的。因为,既然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拥有者,而矿产资源又依附于土地,从土地属性来看,农村集体应该为此部分矿产资源的所有者。但这又会造成法理上的冲突,即与矿产资源,不论地表还是地下,一律归国家所有的宪法规定有矛盾,如果农村集体完全拥有土地(包括地表、地下和地上),那就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法律架构,很明显,这不是合理的方法。

但是,矿产资源开发必然触及到土地所有者利益。如果不给予土地所有者合理的补偿,那么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矛盾和问题就不会得到根本解决。因此,解决的方式可以按照给予农村集体合理的补偿的思路进行。一是可以让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享有一定比例的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农村集体可以参与到矿产资源开发的实践中,这样可以照顾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二是理顺国家征地制度所带来的价格机制扭曲,使得农村土地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得到合理的价格补偿。

综合比较以上三个情形,我们可以看出我国适用于第二种情形,但是在第二种情形下,我国在具体的实践中却存在若干问题。情形三可以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迪:只有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给予土地所有者以合理的土地流转补偿才能减少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矛盾和问题。其中有两个思路是需要我们思考的:一是使农村集体参与到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成中,维护农村集体的土地所有者权益。二是在现有的征地制度下,理顺价格机制,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给予土地所有者以合理的价格补偿。

4 主要问题及进一步探讨

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而农村土地所有者的具体界定却很模糊。在《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中有着将农村土地界定为两级或三级农民集体所有的规定,看似较为清晰的规定,实则为农村土地所有者界定蒙上了模糊纸。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农地所有权实际上受到地方官员的操控,而农民作为土地拥有者拥有的所有权权限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因此,有学者提出将农村集体所有这一制度形式撤销,改为土地一律归国家所有。但是,问题是如果将农村土地收为国有,这涉及到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根本,稍有不慎,就会产生因征用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此,只能采取较为稳妥的、渐进的方式改革农村集体所有制度,明确农地所有者,并使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权限体现出来。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税费并存”制度具有不合理性:二者法律界定与实践应用中的错位掩盖了矿产资源开发中国家所有权权益的应有体现。因此,改革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税制结构势在必行。首先需要对各种税种的法律定位界定清楚,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应严格按照法律定位实行以避免税制的混乱。其次,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制度,充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权益。在税制结构完善的基础上做到责任分明、分工到位、惩罚分明。再次,建立有效的环境成本评估机制,将矿产资源开发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到矿产企业生产成本中去,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解决征地问题的核心是利益合理分配。在我国,国家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后,国家再以出让、计划配置等方式将土地划拨、转让出去,国家享有土地流转的收益。这种扭曲的土地价格体系鼓励了地方政府对农村土地征用的积极性,同时导致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只有合理地评估土地转让价格,使得土地所有者利益得到充分考虑,才能使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得以顺利进行。

如何有效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污染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应合理分配环境产权,以市场为基础调节排污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究竟将环境产权分配给谁才能达到帕累托有效的结果需要进一步讨论。同时也需要一个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作用的发挥是一重要环节,因为市场运行的盲目性会导致“市场失灵”。政府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有效途径之一[9]。一方面要求政府切实执行司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另一方面,在调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的基础上,履行好保护环境的公共服务职责。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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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epts and Application Patterns of Surface and Underground Rights and Their Related Analysis

SONG Wenfei1 LI Guoping1 HAN Xianfeng2

(1.School of Economics & Finance,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061, China,

2. Schoo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Northwest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127, 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into some legal concepts related to surface and underground rights,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definition complexity of those concepts, makes use of the definitions of those concepts with Commercial Dictionary, and discusses the application patterns of surface and underground rights, the related definition of ownership and the existed problems when unitary 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 and dualistic ownership of land coexist in China. The application patterns mentioned above are investigated in three cases, and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separation pattern of surface and underground rights complies with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of China,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such as less respects towards the statue of land ownership by community in rural areas, serious problems existing in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process of the main body for mining rights, and less regards to the national 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 as well as no clear definition about environmental property in the mining process of mineral resources. Two ideas are put forward in the discussion: the first is the revenuesharing model regarding the rural collec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mining process of mineral resources; the second is about the rationalization of the price mechanism, establishment of effective land transfer market, and the price compensation made to the land owners in the land transfer process. In the end, this paper conducts some corresponding analysis and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农垦企业;胜任力;扎根理论

[中图分类号] F27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3- 0054- 03

1 导 言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生产资源极其稀缺。到2030年,中国人口预计将达到16亿。对中国农业来说,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迫切需要有一支胜任的管理者队伍,或者说一批合格的、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国有农业企业经营者,通过他们在企业建设中所发挥的关键性作用推动所在企业的成长,从而对中国的农业经济起到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以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2 胜任力的研究

在国外的胜任特征表述中,Marquardt & Engel(1993)指出,管理人员的胜任特征应该具备技能、知识和态度三类[1]。Wilhelm(1995)概括了商业技能、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变革管理技能三方面的胜任力特征[2]。Lipiec于2001年总结了八项欧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必备胜任特征:团队管理能力、辅导与沟通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方法应用能力、一般管理能力、传统方法应用技能、国际化管理能力以及管理变革能力[3]。Spencer等人(1983)总结了绝大多数行业普遍使用的六大胜任特征:成就、影响、认知、个人、服务、管理:概括出对高绩效者和一般绩效者进行区分的四大类胜任特征:个体成熟类、体贴他人类、指导与控制类、成就类[4]。国内的胜任特征表述中,顾琴轩、朱牧(2001)通过调查问卷先提炼出17项胜任力特征,后经过定量分析最终得到8项最重要的胜任力特征是:学习技能、分析技能、专业知识、沟通技能、服务技能、解决问题的技能、被信赖的程度、识人技能。王重鸣、陈民科提出的胜任特征包括价值观、诚信度、责任感、权力取向、组织监控、决策能力、激励能力、创新能力。

3 基于黑龙江农垦的胜任力研究

3.1 选择北大荒集团作为案例企业的可行性分析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农垦企业管理人员,即大型国有农业企业管理人员。选择北大荒集团的原因是:①政策支持导向明显。2012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是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典型代表。②北大荒集团已由昔日“北大荒”,变成今日“北大仓”,特别是在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成功上市以来,集团内部急需通过管理调整和人员重组,特别是管理人员的选派来进一步提升“北大荒”品牌价值。

3.2 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

扎根理论分析需要采取如下步骤:

步骤一:资料收集。主要采取访谈形式进行。访谈采取了重点访谈与群体访谈两种形式。将重点访谈资料作为扎根理论的主要资料,群体访谈资料作为验证与补充。因以下研究所需,在本文中分别将3段重点访谈标注为A(北大荒商贸集团访谈)、B(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访谈)、C(北大荒米业集团访谈)。

步骤二:开放式译码。从概念化现象—深度挖掘范畴—命名范畴—提炼范畴的性质和挖掘性质的维度。这一过程通过循环式发展确保了从定义归纳范畴的科学性和准确度。首先,对北大荒集团的访谈记录进行分解,本次访谈共贴出了903个标签化概念(A北大荒商贸集团企业访谈259个,B黑龙江省农垦总局382个,C北大荒米业集团262个),使得全部有效原始资料分解成独立的事件;其次,研究团队再对每一个标签对应的标签进行规范,继而产生了311个规范化概念(A北大荒商贸集团企业访谈150个,B黑龙江省农垦总局114个,C北大荒米业集团47个);最后,根据这311个规范化概念之间的属分关系、同一关系、相关关系,通过主题分析把关系类似或重叠的概念聚拢,确定类属的属性和维度,即范畴化,共产生了156个范畴(A企业范畴用AA1,AA2,…,AAX表示,B企业范畴用BB1,BB2,…,BBX表示,C企业范畴用CC1,CC2,…,CCX表示)。

步骤三:主轴译码。主轴编码是通过深度分析一个概念类属,围绕这一类属寻找并建立相关关系,即“轴心”,继而分辨主要类属(主范畴)与次要类属(副范畴)的过程。主轴译码依据的典型模型是因果条件—现象—脉络—中介条件—行动策略—分辨主要类属与次要类属的结果。

在开放性编码阶段,共产生了156个范畴,再通过主轴译码阶段,由这156个范畴分类提炼出123副个范畴,3个主范畴,其中,3个主范畴分别命名为“AAA1行业政策导向型管理人员胜任力形成”、“AAA2企业岗位职责型管理人员胜任力形成”、“AAA3员工认知型管理人员胜任力形成”。

步骤四:选择性译码。即在核心类属选定后,讨论核心类属(也叫核心范畴)与主范畴、副范畴之间的系统联系,用故事线串连整个事件或现象,见图1。

3.3 农垦企业管理人员胜任力模型的构建

通过胜任力研究及特征分析,构建了农垦企业管理人员胜任力特征模型,如图2所示。

4 结 论

需要重视探索行政导向与企业管理人员的平衡与协调,构建“双元领导”。从本文的研究结果看,农垦企业管理人员一方面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带来政策倾向性支持,另一方面以企业工作人员身份鼓舞拥有军队优良传统的农垦员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更为关键的特征是农垦企业的管理人员在行政导向集中与军队集体意识惯性分散之间起到了协调平衡和凝聚的作用,因而,我们构建农垦企业管理人员的“双元领导”身份,以政企双重领导身份融合发展农垦企业的双重独特资源,促进企业改革与创新。

需要重视人才的选拔与开发机制,增强管理人员后备力量的持续性累积。在农垦企业管理人员胜任力模型中,研究所得3个维度对农垦企业管理人员的促进作用呈现“U”型曲线关系,政策导向是前端背景依赖,岗位职责是中端的基础实力,员工认知是末端的素质升华。因此,未来的研究重点应落在人才选拔与开发机制上。在大型国有农业企业管理人员选拔方面,可以考虑以农垦企业管理人员胜任力模型为依据,在人才选拔时按照岗位职责的胜任素质特征需求进行针对性选择,关注候选者是否具备多种岗位通用的胜任特征,特别是体现在农垦岗位职责独特性的变革精神、利益共享能力、打破层级交流壁垒、安全意识、开放性视野等特征,则更有利于保证大型国有农业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是以能有效预测工作绩效为基础的。

主要参考文献

[1]Anntoinette D Lucia,Richard Lepsinger.The Art and Science of Competency Models[M]. San Francisco:Jossey-Bass / Pfeiffer,1999.

[2]Maija-Leena Huotari & T D Wilson.Determining 0rganizational Information Needs:The Critical Success Factors Approach[J].Information Research, 2001,6(3).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6篇

关键词:吸收马尔可夫链 山西省 农业转移人口 就业趋势 预测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154-03

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原因之一,经济水平越高,劳动力转移越活跃。每个人转移的经济总动机总是从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向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转移。我国农村人多地少,把多余的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并合理的运用,既节约了劳动力资源,使劳动力资源得充分发挥,而且这部分劳动力成为了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1}在当前及今后相一个时期内,随着人口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耕地面积的越来越少,农业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将会进一步增加。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造成耕地上所需的劳动力越来越少。我国土地、资本等资源与农业劳动力数量的现状决定了农业中有很多剩余劳动力,解决这些剩余劳动力主要途径就是转移就业。

大规模的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转移总是和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相随的,而农村劳动力转移会带来产业的升级换代及收入的提高,最终推动现代部门发展。我国人均GDP已突破1500美元,标志着我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将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提高,中国日益成为世界制造业的重要基地,这样一个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决定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农民工流动就业的基本趋势,即通过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依托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调节,实现农村劳动力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第三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及新兴产业流动,同步发生身份转换、职业流动和居所迁移,成为自谋职业的城镇居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动力性质本身没有变化,只是就业空间的简单转移,仍然保留着土地,保留着农民身份,是一种“离乡不离土”的兼业式流动。外出劳动力的就业结构主要集中于制造加工、建筑、商业服务业,这是由于劳动力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劳动力转移与就业表现为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入。

本文在既有农业转移人力资源评估方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农业转移人力资源的流动性特点,利用吸收马尔可夫链理论构建了农业转移人力资源评估的模型,并以山西省为例探讨了在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趋势中就业群体在不同产业中转换迁移的概率进行趋势预测及评估的可能性,以作为提高农业转移人力资源评估的科学性以及可行性的参考依据。

一、农业转移人力资源群体评估

对农业转移人力资源进行评估,是将农业转移人力资源资本化的过程,可分为对杰出个体和对有组织群体的评估两类。农业转移杰出个体对于社会价值的创造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其流动状况也显示出独特的性状。而对于有组织农业转移群体而言,群体内部个体共同作用,共同创造价值,并且整个群体在转移过程中的流动状况体现出一定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性是可以计量的,这就为针对整体的价值评估提供了一个基础。而对于杰出的个别的农业转移个体,这种方式由于不具有特殊性,其使用受到限制。

二、马尔柯夫链基本原理

马尔柯夫过程是研究一个系统的状态和转移的理论。它通过对不同状态的初始概率以及状态之间的转移概率的研究,来确定状态的变化趋势,从而达到对未来状态进行预测的目的。马尔柯夫链是状态和时间参数都离散的马尔柯夫过程,其定义如下:

设X={Xn(e),n=0,1,2,…}是定义在概率空间(Ω,F,P)上,取值在非负整数集I=N∪{0}的随机序列。如果∨非负整数i1,i2 ,…,in-1,i,j及一切n≥0均有

P(Xn+1=jXn=i,Xk=ik,k=1,2,....,n-1)=P(Xn+1=jXn=i)=pij(n)(2.1)

并且要求P(Xn=i,Xk=ik,k=1,2,.....,n-1)>0,则称过程X是一个离散时间的马尔柯夫链。

所谓吸收状态就是状态独自形成一个闭集。一个状态j是吸收状态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其一步返回概率是1,即Pjj=1,(j∈E)。具有吸收状态的马尔柯夫链称为吸收马尔柯夫链。

三、马尔可夫链就业迁移模型的建立

1961年,由美国经济学家费景汉和拉尼斯在《经济发展的一种理论》一文中提出费景汉―拉尼斯模型。该模式用刘易斯模式把不发达国家经济部门的划分为基础,把双元经济结构的演变分为三个阶段。他们把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流动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类似于刘易斯模型。第二阶段工业部门吸收那些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农业部门平均产量的劳动力。第三阶段是经济完成了对二元经济的改造,农业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3}农业和工业工资都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农业与工业间的劳动力流动完全取决于边际生产力的变动。上述三个阶段中劳动力转移和再配置的数量与时间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工业资本储备的增长率。这一增长率为工业利润增长率和农业盈余增长率所限定。二是工业技术进步的性质和倾向。三是人口增长率。{4}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7篇

关键词:经济学原理 农业经济 提高效益

一、农业经济的基本概念

农业经济的基本概念可以简单地进行如下定义:研究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运动科学规律,称为劳动经济学,主要指的是经济发展依赖于劳动力资源的占有以及配置。从概念上理解可以看出农业的经济主要指的是农业生产和生产力的科学,其农业经济活动的关系是围绕着优化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来开展农业经济发展。所以,我们必须要紧紧抓住农业经济的核心内容,明确其目的和使命,对农业经济概念进行详细的理解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按照经济学的原理,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任何形式的经济发展必须要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才可以取得积极的成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作用非常明显,对农业经济的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要让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二)概念理解要通过对农业经济劳动力资源的理解

劳动力资源在农业经济中是一个重要方面,无论它是传统的农业经济或是现代的农业经济,要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快速发展就必须要正确理解和了解劳动力资源优势,理解农业经济的概念并学会利用于劳动力资源。所以,我们需要从劳动力资源的理解方面着手,对农业经济的整体概念进行细化。

(三)农业经济的发展一定要实现劳动力以及自然资源的配置优化

从农业经济的概念出发,在发展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是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配置优化。所以,我们必须充分理解其中的含义,理解农业经济的概念,在实际开发的过程中注重劳动力在农业经济和自然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使农业经济实现快速健康的发展,提高效率。

二、经济学原理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开发和利用

我国对于农业经济的关注程度是在日益加强的,农业经济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同时也不断提高了自己的发展水平,寻找可靠的理论依据。从当前的农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已逐步学习并使用经济学对农业经济实践进行指导,实现了农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切实提高了农业经济的发展。站在实践的角度出发,经济学原理对一些经济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作用,农业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由此可见,我们必须根据经济原理指导发展农业经济。经济学原理在农业经济的利用及发展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经济学原理指导了农业对经济的发展,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性的指导

传统农业经济的发展步伐缓慢,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较慢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没有学习如何使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原理。指导农业经济发展的实践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主流,经济学的作用也是越来越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

(二)经济学原理的发展方式优化了农业结构,促进了农业经济的高效发展

经济学原理的意义是对现有的农业经济发展结构进行了优化,对农业经济发展具有指导的作用,经济学原理可以及时调整农业经济结构的变量结构,并且确保了发展结构的优化,大大提高了农业经济发展的效率。所以,这一点被视为经济学的原理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有大力地推动作用。

(三)经济学原理为农业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在中国,由于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是不是平衡的,农业经济的发展环境与地区的不同导致了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农业经济中如果不及时解决,将制约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能达到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作用。所以,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都学会了用经济学的原理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经济学原理对于农业经济的直接作用

使用经济学原理对发展农业经济进行指导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使用的经济原理指导农业经济发展,可以让农业经济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发展规模和发展成效。

(一)经济学原理直接促成了农业经济发展的健康、快速

经济学原理在农业经济中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从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经济学原理有效地指导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对于农业经济最直接的作用就是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健康、快速的发展方向。所以,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此积极的作用。

(二)经济学原理直接促成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其高效发展

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最终目标是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性,让农业经济产出和经济增长被快速实现。而这些目标的达成是应该依靠经济的使用原理,从当前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可以实现了农业经济朝着高效的农业经济发展,促使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8篇

【关键词】CROPWAT;农产品;虚拟水;水资源

一、引言

中国是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是全球人均淡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目前,中国缺水总量估计为400亿立方米,每年受旱面积200万-260万平方千米,影响粮食产量150亿—200亿千克,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全国约有7000万人饮水困难。陕西省是全国水资源最紧缺的省份之一①(表1),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平衡,关中地区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人均水资源量仅为380立方米,相当于全国水平的1/8,陕北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为890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需水线,陕南地区人均水资源量相对较高,但水资源主要集中在汛期。陕西省水资源利用中,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66.5%(表2),其中,农产品生产是农业用水的主要构成。陕西省作为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农产品生产对陕西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农产品生产耗水量较大,水资源短缺已对部分地区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不利影响。虚拟水是在研究水资源配置效率过程中伴随资源流动而提出的概念,被认为是解决水资源问题的重要策略。基于此,本文对陕西省农产品虚拟水进行分析,寻求缓解水资源短缺和陕西省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

二、文献回顾

虚拟水是英格兰伦敦大学Allan[1]教授1993年首次提出的创造性概念,1996年正式界定虚拟水定义:指生产商品或服务所需要的水资源量。虚拟水是以虚拟形式包含在产品中的看不见的水,但又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要素之一,产品之间贸易必然引起虚拟水的转移,这种转移被称为虚拟水贸易。若一个国家从另一个国家购买水密集型产品从而节约本国水资源,达到本国水安全的目标,此项措施被称为虚拟水战略。因此,虚拟水成为很多国家解决国内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新思路,虚拟水已经成为国际研究的前沿领域。

目前,虚拟水的概念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都得到了拓展,Hokstra和Chapagain(2003)提出测算一国的虚拟水流量并不能真正反映一国水资源的真实需求,随即提出水足迹(Water Footprint)的概念和测算方法[2]。通过水足迹将虚拟水概念与消费联系起来,拓展了虚拟水概念的范围,为水资源供给和需求管理提供了新视角。虚拟水概念横向发展也非常迅速,虚拟资源(如虚拟土地、虚拟氮、虚拟二氧化碳等)概念的出现是虚拟水概念的不断拓展。

国外学者对虚拟水的研究相对成熟,虚拟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产品领域,尤其是粮食问题上,但关于食物消费领域和流域水资源管理方面的研究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也有部分学者对虚拟水的研究提出质疑,Jeffrey J. Reimer(2012)提出是否将虚拟水作为一个严格的经济学概念还有待进一步研究[3],虚拟水贸易是否是国际经济学和比较优势的长期发展,这对一个国家的产品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学者针对虚拟水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全国或分地区农产品、畜产品虚拟水含量的测算上,研究区域以干旱或半干旱地区为主。国内对虚拟水关注较早的是程国栋[4],他从理论角度分析了水资源社会化管理与水资源恢复重建的关系。靳军英(2011)针对虚拟水在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水资源富足地区应发挥区域优势,开发和生产水资源密集型产品;水资源缺乏地区则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益特色农业,通过虚拟水贸易减缓水资源压力,实现生态—经济—水的良性循环[5]。可见,对虚拟水的研究在一定程度可以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这对水资源贫乏的地区尤为重要。

三、实证分析

(一)研究方法 ——CROPWAT方法

CROPWAT[6]是由FAO土地和水发展司(1992)建立的用于灌溉计划和管理的计算机程序,主要包括参考蒸散量(ET0)、作物需水量(CWR)及作物与灌溉计划的计算。本文利用CROPWAT 软件对陕西省部分农产品的作物需水量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根据该区域农作物的平均产量,计算出单位农产品的虚拟水含量(VWC)。通过分析陕西省农产品生产的所需虚拟水量,为该地区农业节水生产提供理论依据。

采用CROPWAT方法计算ET0、CWR、VWC的方法如下:

首先为参考蒸散量(ET0)的计算,ET0的计算通过Penman-Monteith公式[7]得出:

(二)数据来源与选取

本文的研究数据主要包括气象数据、作物参数和农作物产量数据。其中,气象数据包括太阳辐射、月平均最高和最低气温、相对湿度、日照时数、风速、月降水量及土壤条件,该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数据库;作物系数是作物需水量与参考蒸散量之比值,该数据也来源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数据库;农作物产量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的《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和《陕西统计年鉴》。

由于陕西省农产品生产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西安市则是关中地区典型代表城市,考虑到陕西省西安市气候数据的代表性和易得性,本文最终选择西安的气象数据作为计算作物需水量的依据,这与陕西省农产品的生产状况也是相吻合的。

(三)实证分析与结果

本文利用CLIMWAT 2.0和CROPWAT8.0软件来处理数据,利用陕西省西安市的气候数据(表3-4)得出主要农产品的参考蒸散量(ET0)和作物需水量(CWR)。

由表3 可知,西安市的参考蒸散量(ET0)在不同月份差异较大,参考蒸散量最小的月份是1月份为0.99 毫米每天,参考蒸散量最大的月份是6月份为5.11毫米每天,平均蒸散量为2.70毫米每天。这与西安市的气候状况是吻合的。根据CROPWAT8.0软件的处理结果:西安市的有效降水量平均为509.4毫米(表4)。

选取的主要农作物为四大类,分别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及蔬菜。各种农作物的需水量(CWR)的结果如表5所示。其中,粮食作物主要选取小麦、稻谷和玉米3种,经济作物选取棉花和烟草2种,油料作物选取花生1种,还将蔬菜纳入主要农作物中。计算结果显示:在选取的7种农作物中,需水量最大的是稻谷,其次为小麦、棉花、烟草、蔬菜、玉米和花生。总体上,粮食作物的需水量大于经济作物。

根据农作物的需水量(CWR)的测算结果,计算出的单位农产品的虚拟水含量(表5)显示:粮食作物中小麦的单位虚拟水含量最高,为0.13,其次为稻谷和玉米,分别为0.08和0.06。经济作物中烟草的单位虚拟水含量较高,达到了0.15,棉花则相对较低,为0.07,油料作物花生的单位虚拟水含量为0.10,蔬菜作物单位虚拟水含量最低,为0.01。可见,7中主要农作物生产中,虚拟水含量最高的为烟草,其次分别为小麦、花生、稻谷、棉花、玉米、蔬菜。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CROPWAT模型对陕西省主要农作物的需水量和虚拟水含量进行测算,初步得到以下结论:(1)在选取的7种主要农作物中,作物需水量最大的是水稻,需水量最小的花生,所选取的粮食作物需水量普遍大于其他农作物的需水量。(2)所选取的农产品中,单位产品的虚拟水含量最高的是烟草,最低的是蔬菜。(3)通过对比分析,稻谷和烟草是生产过程中耗水量最大的产品,花生和蔬菜则是生产过程中耗水量最小的产品(表6)。

因此,为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节约用水,使整个农业产业的总体经济效益得到提到,并能最大限度的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陕西省各地区应根据本区域的水资源世纪储存、利用状况,适当调整农产品的生产与种植。关中地区作为陕西省重要的粮仓,在人均水资源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少水稻、烟草的生产,增加其他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及蔬菜等的生产。陕南地区水资源相对充沛,可根据实际自然资源情况,必要时加大水稻的生产以满足粮食的需求,无需刻意考虑减少此种产品的生产,对于耗水较低的小麦、花生、玉米等可考虑增加播种面积。陕北地区干旱少雨,尽量少种植烟草、应多考虑蔬菜的种植,并尽可能采用集约化的生产方式充分利用稀缺的水资源。

【基金项目】

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12JK1051);西安翻译学院校级科研项目(12A11)

【注释】

①根据国际公认标准:1000 m3

【参考文献】

[1]ALLAN JA. Fortunately there are substitutes for water otherwise our hydro-political futures would be impossible[C]//Priorities for Water Resources Allocation and Management.London: ODA, 1993:13-26.

[2] AY Hoekstra. Virtual Water Trade 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Expert Meeting on Virtual Water Trade [A]. In: Value of Water Research Report Series No. 12[C].2003.

[3]Jeffrey J. Reimer On the economics of virtual water trade [J]. Ecological Economics (75) ,2012:135–139.

[4]程国栋.虚拟水—中国水资源安全战略的新思路[J].中国科学院刊,2003,18(4):260—265.

[5]靳军英,张爱静,袁玲.虚拟水在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应用[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6(4):206.

[6]FAO·CROPWAT, a computer program for irrigatio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by M·Smith·FAO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Paper·Rome·1992.

[7]P. Steduto, M. Todorovic, A. Caliandro and P. Rubino. Daily reference evapotranspiration estimates by the Penman - Monteith equation in Southern Italy. Constant vs. variable canopy resistance [J]. Theoretical and Applied Climatology, 2003, 74 (3-4): 217-225.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9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7-0046-02

农业环保类专业中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是农业与环境科学的交叉,主要研究运用环境监测技术和有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防治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下面针对我校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对农业环保类专业中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建设的依据、思路、框架、建设条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课程群建设的依据

随着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环境相关理论与实践技术不断更新。作为农业环保类专业,与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相比,存在很多劣势,需按照农科类环境专业在区域优势领域发展中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人才需求,对《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实验》、《环境监测实习》、《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课程进行内容优化,突出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的相关理论与技术的系统教学,培养学生成为当前农业资源利用和农业环境污染监测与治理的复合型人才。

二、课程群建设的基本思路

1.明确课程群建设目的,依据课程间知识点、方法、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为结合点,将理论和技能融合成一个面向问题和应用的知识空间,优化课程群教学内容。

课程群建设是以课程群为对象,对课程群相关内容进行整合设计,将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有效结合起来以提高教学效果。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建设的目的是实现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农业环境监测与评价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因此,课程群建设瞄准专业定位,与行业现状和发展相适应进行长远规划,以本专业生态环境领域人才能力培养为中心,以课程群优化整合为重点,以改革课程及课程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教学基本条件为保障,培养生态环境领域本科人才能力进行课程群建设。

2.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由浅入深,先基础再综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内容随教学过程的推进而不断加深递进和拓展延伸,以整体、综合的科学思维方法训练学生的综合能力

以环境监测与评价综合能力培养为目标,通过环境科学概论和环境监测基础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模式夯实学生基本能力把握,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专业特色课激励学生提高应用素质能力,挖掘环境规划与将管理专业教育课内涵拓宽学生理论联系实践能力体系,突出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体系的教学系统性,优化课程群教学模式。本课程群既有系统的理论研究内容,也有实践性强的实验内容,在教学上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打破以传授知识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移到注重培养学生基本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促进学生个性与才能全面发展的教学模式上来,建立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新课程体系,突出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体系的教学系统性。

3.突出课程群实践定位,通过调整实验和实习教学内容,优化实践体系,强化教学过程课程群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环境监测与评价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重在知识的应用与实践,故突出了课程群的实践定位,通过调整实验内容和优化实验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中遵循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走知识理解提出问题实际操作总结分析实习应用深化学习的路子。

4.以科研带教学,积极指导与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完善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体系

“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中指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合理的农林牧副渔复合生态体系。这突出了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地位,课程组老师依据地域特色和科研基础,积极指导与引导学生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三、课程群框架

农业环保类专业中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是农业与环境科学的交叉,主要研究运用环境监测技术和有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防治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以宏观层面的农业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强化“农业与环境监测”、“农业环境评价与管理”等基本理论,结合农业、环境科学、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学和环境管理学相关知识,系统地打造以保障农业环境安全为核心的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教学组织上,加强主干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的联结、递进与层级关系,减少重复与交叉的内容。课程群建设以增强学生的竞争能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素质、增加教学效率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建设中的特色办学为目的,通过将相关的课程科学地整合,产生新的课程群,从而优化教学资源,实现课程建设的规模效应,强化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环境方面应用与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包括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实验、环境监测实习、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规划与管理6门课程。环境科学概论课程和环境检测课程是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环境影响评价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综合特色课,环境规划与管理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教育课,环境监测实验和环境监测实习课程是本专业的实践基础技能培养必修课。课程整合优化后,将系统优化教学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以基本技能为着力点,技术应用为主线,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践教学,利用环境监测实验分成模块化教学,从根本上改变以知识为本位确定教学内容的做法,突出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环境理论与实践课程的系统性,建立以综合应用能力为本位确定教学内容结构的体系,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本专业课程群建设条件

石河子大学于2003年开设“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并列为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科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课程主要讲授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生物等主要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技术方法,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以及环境监测技术发展趋势等内容。经过几年教学实践,已经积累形成了较完善的教学体系。2010年环境监测课程被评为校级一类课程。在该课程的推动下,教研室逐步加强和改革环境监测相关课程的建设。2011学年教研室教师所授本科生课程《生态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实验》、《环境监测实习》、《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概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资源环境研究法》被评为石河子大学优质课程。因此,环境监测与评价课程群建设可更好地优化教学资源,实现课程建设的规模效应,创办出颇具特色的农业环境教学。随着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环境相关理论与实践技术不断更新。

五、本专业课程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环境监测课程体系较健全,但环境科学概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课程教学内容均按照环境专业人才共性能力培养为主,农业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与管理的相关理论还不够突出和系统,亟待课程系统整改,主要问题有:(1)教师对各课程内容及特点不够熟悉,课程之间知识点重复或脱节,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不配套,未与教学资源与条件有机结合,课程之间不能融会贯通,教学案例与实例启发性及与课程联系性不强。(2)课程组教师单打独斗,谈不上学生能力培养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学生由课程学习获得的能力系统连贯性不强,学期分散授课后教师仅强调本门课程的能力培养目标,未融合课程体系的教学目标。(3)环境监测课程实验和实习内容虽然经过多次改革优化,但对学生仅注重实验及实习结果,教学效果有待进一步优化,不能突出学生个人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综合能力提高。(4)学生创新能力仅依靠教师个人指导,没有发挥相关课程及课程组老师的指导优势,忽略了学科及教师优势的交叉性和互补性,局限了学生思维。

因此,本专业应针对环境领域共性职业能力(环境监测技术、环境评价方法)分析的课程群平台设计,课程群建设以“夯实基础―拓宽专业―创新提高”为主线,以“环境科学概论”、“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必修课程作为课程群建设的理论支撑主体,以“环境监测实验”和“环境监测实习”为课程群建设的实践支撑主体,结合农业环境保护类专业环境监测与评价能力分析,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要求,选择相关课程,以“环境规划与管理”选修课程为专业方向拓展核心课,从而为基层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有助于学生能力培养和就业需求,实现岗位需求和能力培养、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就业相结合。

参考文献:

[1]王开勇,张凤华,杨乐,等.高等环境教育的教学模式的探讨[J].石河子大学(高教研究),2007,19(6):20-21.

农业资源概论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反哺农业;法律概念;内涵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5-0105-04

反哺农业是世界各国在工业化中期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工业化国家大都通过相关立法实现“以农补工”向“以工补农”的政策转向。如1933年美国农业调整法案、1947年英国农业法、1953年德国农业结构改革规划和1961年日本农业基本法,均标志着这些国家进入大规模反哺农业期。我国反哺农业问题是总书记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关于“两个趋向”论述中首次提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反哺农业期,全国各地均在理论和实践上积极探索反哺农业的途径与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7章虽就“反哺农业”的内容有所涉及,但究竟什么是“反哺农业”,其定义与内涵却是模糊的,至少“反哺农业”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尚未呈现于我国的立法文本之中。因此,有必要就其法律概念予以界定,方能就我国正逐步推进的大规模反哺农业活动予以统一规范化指引。

一、反哺农业概念各种观点之比较

“反哺”是一个仿生概念,最早出自《初学记·鸟赋》中的“雏既壮而能飞兮,乃衔食而反哺”。借用于“反哺农业”这样的公共政策表述中则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即表明在长期接受农业哺育后,工业、城市已然“长成”,应该回报农业。“费孝通先生1986年考察苏州、无锡等地后首次提出了工业对农业的‘反哺’理论——工业的兴起,靠的是农业的积累,但工业一旦初步成长起来以后,就会对农业不断地支援,就要‘补农’、‘建农’,从而促进农业、农村的持续发展。”它是“农业哺育工业”、“农村哺育城市”的阶段性转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时所面临的一次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国外存在着反哺农业的理论、制度与实践但并无对应语词来予以表述,“反哺农业”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政策性概念。学界就反哺农业概念的界定众说纷纭,大致可分为三类:广义政策方向说、中义政策措施说和狭义农业补贴说。

(一)广义政策方向说

反哺农业实质指在工业化中后期工业对农业的支持,以促进工农业协调发展。“‘反哺’是原来农业‘哺育’工业的转化,指工业在长期接受农业的哺育之后对农业的感恩或者回报。”“工业反哺农业是相对于过去的‘农业哺育工业’而言的,它并非简单地资金回流,也不是对农户‘恩赐’,而是指按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农业政策要求,通过直接和间接投资,引入家庭农场制经营方式,将农业改造成营利部门的政策。”“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以及城市对农村的支持;是农业与国民经济关系的一个根本性战略调整。而实施这个新战略即对农业的反哺,意味着农业到工业、农村到城市这样的资源流动方向的逆转。”“我国现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应该是广义的工业反哺农业。广义的工业反哺农业是指非农产业和城市对农业和农村的反哺。就是要充分利用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拓宽农民的收入渠道,变农民为城市(镇)居民,并在农民绝对数量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现代化,夯实农业发展的基础,确保我国的农产品供给。”

这种观点将反哺农业界定为一种农业政策方向,与哺育工业一样并列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农业政策表述,是对新时期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一种统称。“反哺”来自农业以外的各行各业、来自农村以外的城市,“农业”则涵盖“三农”问题中的农村、农业和农民,反哺农业为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问题而服务。其切合了“农业哺育工业”、“农村哺育城市”阶段性转向的政策要求,堪称就总书记“两个趋向”论述的直接展开。属于典型的政策理论化表达方式,但若以之为反哺农业法律概念而上升至立法层面,则在具体内涵界定上相对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有必要在广义政策方向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探寻反哺农业的具体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