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农业技术知识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精选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农业技术人员 知识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2-0002-01

随着国家的进步,科学的发展,现在已进入信息化、现代化、知识化的时代,越来越需要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员,但现在出现了年轻人不愿上农业院校,农业单位青黄不接的现象,大多数还是70、80年代农业院校毕业的技术人员,但他们的知识是那个时代的,这样就给他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就必须不断更新知识。

一、什么是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就是改造传统农业,改变农业增长方式,使农业快速、良好发展的过程。在某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先进水平的农业形态。具体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科技技术武装、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使生产效率达到先进水平的农业。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

二、现代农业新技术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现在我们已进入二十一世纪,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大提高,对农作物的需求不仅仅是吃饱,在保证农产品供给的基础上,逐渐向农产品加工、农业环保、观光、休闲等领域扩展。要保证这些领域健康、快速发展,就要求有农业新技术的大量运用,农业新技术的正确、快速运用就要求有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员的加入,这样才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增长的需要。如玉米地膜覆盖技术的运用,它不但改善了土壤的理化性状,还起到了保湿抗旱作用,使玉米亩增产20%——30%。与此同时,其他的技术,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运用,改变了农民多年来盲目施肥的习惯,大大减少了肥料对土壤的侵蚀,不但改善了土壤的理化性状,还提高了粮食产量。由此可见,高新技术的引入,会对农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 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业技术人员的需求

当今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时代,而农业科技人员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科技作支撑,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必须依靠农业技术人员的努力工作。现代农业的发展也离不开新技术的引进与运用,而农业科技人员是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的主体。比如:如何应用立体种植技术,提高光能和土地利用率,在有限的土地上增产增收;如何运用网络技术和智能化的数据技术,建立健全更全面的农业管理系统,使农业管理达到规范化、一体化。现在我们已进入知识化、信息化的经济时代,农业越来越需要更多的科学技术,因此对农业科技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需求也越来越多,只有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才能适应新型农业发展的要求。

四、 加强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农业技术队伍素质

大量的农业技术人员组成农业技术队伍,他们毕业于正规的农业院校,他们专门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指导农业生产,解决了农业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大大提高了作物产量以及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但他们的知识是那个时代的,仅靠他们所学知识指导现代农业生产,是有点力不从心。比如我县农业技术队伍的现状就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业院校毕业的,虽然具有中、高级职称,也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学习,能够指导现阶段农业的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仅靠他们现有的知识越来越难很好地运用高新技术。因此只有对技术人员及时的更新和补充新的知识,才能逐步地建立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队伍,才能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服务。

五、知识更新的途径

1.作为农业生产中的技术人员,要深知自己所处的时代,对自己的学习一定不能放松,要对自己时时充电,通过自学农业或与之有关的课程,不断学习最新的知识,使自己的知识更全面,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

2.要定期对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技术人员能了解最新最前沿的农业生产技术。比如,单位结合所需业务派技术人员进修学习,从而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科技的转化。又比如,可聘请专家对技术人员进行直接培训,对不懂的现场咨询专家,这样可以保证学习效果。

3.要让农业技术人员走出去。“闭门造车”式的学习虽然是一种学习方式,但不是最佳的方式。基层农技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很少,仅通过杂志、书籍,电视、网络介绍的新技术、新品种了解一些抽象的信息,没有实地感受,更没有实践试验。因此,要让技术人员到农业新技术运用好的地方去参观、学习,让技术人员开阔眼界,把他们的先进技术、经验、方法早点引用到我县。

总之,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高新技术的应用,高新技术的应用离不开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员,只有不断更新农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才能跟上时展的步伐,才能为人类创造出更多优质的物质财富。

参考文献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分析了涉农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探讨了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运行机制,提出了完善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激励与风险报酬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的对策建议。

农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密切相连,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是农业技术创新的加速器。涉农企业不仅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更应该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主体,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仅是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而且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运行机制是涉农企业新技术形成、转化和应用的保障和途径。笔者分析了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探讨了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的机制,并提出了完善此运行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1、涉农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

涉农企业技术创新是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涉农企业以技术创新获得技术优势,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保护以及技术秘密等形式获得法定的专有权利,进而产生自主知识产权使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而涉农企业的技术能力与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密不可分,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是涉农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

1.1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农业技术创新的风险

农业技术创新离不开农业的自然状态,农业生产过程是一个自然和经济的交互过程,与季节、气候、地域等客观因素有很大的关系,对温度、湿度、光照等自然因素依赖性较强,受生态条件、自然条件的制约性大,地域性强;农业科研对象的生物性、研究环境的多样性、研究范围的广泛性,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推广大都要在室外进行,极易扩散和流失,农业科技成果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制约,属长期性研究,效益周期短,使得农业科技成果可控性差,通用性强,保密性弱。与此同时,农业技术创新的方向、过程和最终结果的产生及推广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决定了农业技术创新的风险性。

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技术的立项、研发和产出等环节全程控制,对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障碍、专利和技术壁垒提出预警,紧密跟踪农业技术领域的技术发展动态,能有效提高研发起点。通过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把农业技术创新的成果产权化并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使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垄断利益成为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激励机制和风险报酬扒制,刺激创新成果的产出。涉农企业动态跟踪知识产权在产业化、商品化、资本化等转移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通过风险管理组织、项目风险管理程序进行风险管理决策,从而降低和规避农业知识产权移转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1.2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有效协调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利益

农业技术创新主体是涉农企业技术创新的决定因素。但是,农业技术创新周期长、环节多,涵盖了从产出、供给到推广的全过程,参与创新过程的角色多,农业技术创新的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存在着既相互依存又不易协调的复杂关系。农业技术创新的市场前景是其知识产权效益的基础,离不开技术成果前沿参与者和应用的终端用户—农民。由于农民对新技术认知、掌握的局限性,同时,农业技术对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和地域因素的严格要求,创新成果的市场及收益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很大,会造成农业知识产权供求的矛盾,直接影响创新主体的收益率。

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及时跟踪、预测市场信息,引导创新主体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进行研发,建立科研、生产、营销相结合的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与运行机制。同时,在知识产权新技术的应用和转化过程中,能明确各类主体的权属,有效规范新技术研究开发者、投资者、应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整技术转移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分配,形成一定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保持主体的创新动力。

1.3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有效配置农业技术创新资源

农业技术创新以及知识产权的产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涉及创新主体、技术信息、市场能力、资金支持、资源条件等一系列要素。创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是创新成败的重要因素。我国涉农企业创新主体分散,农业科技人才缺乏,每万农业人口科研人员只有0.65人,其中种植业占68%。农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每年约10万人,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均每个企业仅有1人。我国的农业投人有限,技术储备不足,技术情报交流不畅。“一家一户”的农业承包经营方式,加大了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成果进人市场的成本。农业技术创新资源察赋先天不足决定了涉农企业优化配置创新资源要素的必要性。

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通过搭建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信息系统,收集、整理、研究和利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资源信息平台,综合分析、跟踪预测农业技术动态和市场走向,传播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和农业技术创新情报,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使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占有、运用、管理、保护等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便捷、准确、规范的全方位引导,在便捷、高效中实现农业技术创新资源的优化,降低研发成本,避免重复研究,加快知识产权产出、转化、应用和传播,从而加大涉农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步伐。

2、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关联机制

农业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有机结合、循环转化,是农业技术创新链的良险机制,把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运作紧密联系起来,成为提高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涉农企业高效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并在经济系统中保持良好运行的必要前提。

2.1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新制度

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斯认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不断相互促进的过程,两者之间有很强的相互依赖性,“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是社会经济演进的基本核心,两者都呈现出路线依赖性的特征”。知识产权制度以产权效益产生的利益激励机制促成了创新主体持续创新的热情,同时保障了技术创新功能的有效发挥;技术创新使大量生产成为可能,降低了新收人流的成本,增加了知识产权的潜在利润,成为为知识产权产生的动力和源泉,两者之间形成有效的联动。“导致技术变迁的新知识的产生是制度发展过程的结果,技术变迁反过来又代表了一个对制度变迁需求的有力来源”。农业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有着天然的联系,知识产权制度安排是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保证了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循环流转及其应用。

2.2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

农业技术创新是从技术构想到研究开发并获得实际运用产生经济效益的过程。既包括了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又包括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以及市场化的各个阶段,充分体现了农业技术创新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和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应用性。因此,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必须融人农业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呈现全方位、系统化的特征。

2.2.1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农业技术筛选的导向作用。现代农业技术日新月异的更新速度及学科分化的特点,决定了对农业技术创新方向的确定和前期技术成果的选择的复杂性。农业科技创新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研发、委托研发;企业外部的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以及部分国际技术市场的成果。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够为涉农企业制定具体的研究开发计划,跟踪农业科技动态,利用专利文献检索等最新技术信息情报资源,分析现有技术产品情况及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劣势,了解竞争对手的技术状况,预测技术的市场前景及发展动态,为企业确定选题,寻找创新的目标和方向,或者为企业技术合作、技术引进提供决策支持。

2.2.2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农业技术研发的产权定位作用。农业技术创新不仅资金投人大,而且研发周期长,环节复杂,市场需求及收益预期难以把握。因此,对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化的路径选择定位困难。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从项目确定、研发、试验到推广应用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可能产生专利权、新品种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在农业创新技术立项阶段,经过大量的信息搜集、材料归纳、市场分析、价值判断等可能形成对技术预测评估、行业竞争态势、市场赢利前景等研究报告。对于此类智力成果可以通过著作权或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对于合作开发或委托研究的项目要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权属。在农业创新技术研发、试验阶段,对于非公开状态下的创新技术、配方、育种方法等,或具有较强创造性不易被仿制的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可作为技术秘密进行管理;对于公开状态下竞争对手多、易模仿的的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可以及时申请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在农业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及商品化阶段,市场需求量越大的创新成果被竞争对手跟踪仿制的可能性越大,此时企业应通过专利权、商标权、新品种权、著作权等多项知识产权使创新成果以产权化的形式进人市场,并对农业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联合保护和交叉保护。同时,利用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等方式加决扔IL技术创新成果的流通及产业化速度。

2.2.3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农业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的保障作用。农业创新成果推广的对象是广大的农户,生产环境大多是露天,农业技术具有较强的外溢性,保密性差,控制难。例如植物新品种产生后,大都需要在田间进行种植,逐步扩大品种数量和生产规模。由于持续时间长,露天作业接触人员多,种植技术容易掌握,这种特定的生产环节为技术秘密泄露提供了便利。在以竞争性和法制化为基本特征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技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是其商品化、产权化的前提,也是农业技术创新成果获得保护的前提。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可以适时跟踪企业知识产权成果的流向,把握技术扩散的市场动态,监控和防范各种侵权行为,积极应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各种纠纷。

3、对策与建议

“运行机制是指一定制度安排下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功能。在机制运行中,所构成的各要素之间的配置方式、组织形式以及调节功能不同,则运行机制的运行效率和运行结果就不同。”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认为,创新包括2种:技术创新和社会创新,后者指的是一种新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或管理手段的创造,它注重把科技创新成果引人生产过程所导致的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市场化的过程,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的变革,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的增长。涉农企业要以知识产权管理作为农业技术创新及创新资源配置的杠杆,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作为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指标,充分运用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涉农企业技术创新和竞争力的提升。

3.1完善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激励与风险报酬机制

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一种具有垄断性的私权,体现了从产权角度对人类智力成果创新的激励与保护。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必须符合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要求,结合农业技术创新高风险的特点,建立以利益为核心的农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激励与风险报酬机制。一方面,通过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障农业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人能够通过控制和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收回农业技术创造的成本,并获得必要的报酬;对直接参与技术创新的技术员实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股权奖励等激励措施,体现社会尊重、创新成就感的署名权、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另一方面,规范涉农企业与技术创新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农业知识产权转移收益中的一部分,作为知识产权风险报酬基金,滚动发展,让技术要素提供者参与企业分配,建立一种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分配机制,使农业技术创新的产权效益与市场效益结合起来,形成良吐的动力机制。

3.2完善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资源配置机制

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企业农业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的形成、利用、移转的过程中的要素进行协调,优化资源配置。首先,要建立涉农企业农业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人才档案库,既包括直接参与技术创新的农业技术人员,也包括在创新成果推广过程中产生技术溢出效应的示范者;既包括涉农企业自身的技术人员,也包括与其创新活动相关联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的相关研发人员。对其研究动态、成果权属、业绩水平、技术推广能力等进行跟踪统计。加强产学研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联动,建立合理的农业科研梯队,对于重点项目集中优质人力资源,集体攻关,实行合作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其次,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的投人机制。涉农企业应确保农业科研经费持续、稳定地投人,同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农户科技投资的激励机制,引导农户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投人。第三,搭建涉农企业农业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完善相关技术信息的储存、聚集、传递和沟通系统,建立企业自己的网络系统和知识产权数据库,充分利用政府部门构建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实现信息链接、检索、订单等功能。健全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登记、归档、保管、使用、转让和分配的信息管理制度。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3篇

当今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时代,而农业科技人员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科技作支撑,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必须依靠农业技术人员的努力工作。现代农业的发展也离不开新技术的引进与运用,而农业科技人员是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的主体。比如:如何应用立体种植技术,提高光能和土地利用率,在有限的土地上增产增收;如何运用网络技术和智能化的数据技术,建立健全更全面的农业管理系统,使农业管理达到规范化、一体化。现在我们已进入知识化、信息化的经济时代,农业越来越需要更多的科学技术,因此对农业科技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需求也越来越多,只有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才能适应新型农业发展的要求。

二、加强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农业技术队伍素质

大量的农业技术人员组成农业技术队伍,他们毕业于正规的农业院校,他们专门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指导农业生产,解决了农业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大大提高了作物产量以及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但他们的知识是那个时代的,仅靠他们所学知识指导现代农业生产,是有点力不从心。比如我县农业技术队伍的现状就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业院校毕业的,虽然具有中、高级职称,也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学习,能够指导现阶段农业的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仅靠他们现有的知识越来越难很好地运用高新技术。因此只有对技术人员及时的更新和补充新的知识,才能逐步地建立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队伍,才能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服务。

三、知识更新的途径

1.作为农业生产中的技术人员,要深知自己所处的时代,对自己的学习一定不能放松,要对自己时时充电,通过自学农业或与之有关的课程,不断学习最新的知识,使自己的知识更全面,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

2.要定期对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技术人员能了解最新最前沿的农业生产技术。比如,单位结合所需业务派技术人员进修学习,从而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科技的转化。又比如,可聘请专家对技术人员进行直接培训,对不懂的现场咨询专家,这样可以保证学习效果。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4篇

1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发展现状

1.1法律法规的建全与实施

20世纪末,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美国首先调整了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先后制订了加速专利诉讼审理、扩大专利保护的对象、促进技术的转让、强化海外市场的保护力度等法规。随后,英国、德国等面对国际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新形势,陆续制定出本国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1997年以后,日本参照美国的一些做法,从司法、行政及对外政策等角度,制定了重视专利的相关政策,通过对专利法和审查标准的修订遏制了侵权行为,保护了尖端技术,并通过设立专利技术转让中介机构,极大地促进了大学及研究机构的技术转让进程。与此同时,世界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重视。

为了更好地引进国外知识资源,保护我国知识产权,我国政府也作出了促进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在法律,法规层面上健全了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式起步。1993年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修订后的《专利法》补充了微生物、遗传物质发明和生物制品等发明同样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标志着我国开始将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纳入了法律保护之列。此后,我国于1994年加入了国际《专利合作条约》,于1995年正式成为《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成员国,表明了我国生物技术保护正式与国际接轨。这不仅有利于国外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的发明人在我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保护,也有利于国内农业技术领域的发明在国际上获得保护,实现了农业科技的国际交流。随着我国在农业生物技术研究的快速发展,在具体组织实施农业生物技术保护工作层面上健全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国务院1993年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996年7月农业部颁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已陆续受理国内外一些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申请。2000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下,我国制定了《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提出了我国生物安全的政策体系、法规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国家框架。2001年6月,国务院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接着农业部又了与之配套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并于2002年3月20日起正式实施。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上战略新台阶。这表明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对农业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基因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等比较系统的法律保护框架。与此同时,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种质资源和微生物专用菌种保存中心,如农业部建立的的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中心、国家专利局建立的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CCTCC)、普通微生物保藏中心(CGMCC)等。迄今,在作物种质资源、动植物基因工程、农业微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

1.2技术创新研究与知识产权保护并举

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并举是当前开展农业生物技术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不断加大“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植物转基因重大专项”等一系列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使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的研究取得了飞速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植物转基因技术的成熟与应用,植物转基因科研创新取得了多项成果。如转基因棉花、水稻、小麦、大豆和玉米等作物的研究和技术突破;一系列农作物的抗虫、抗病、抗逆、高产和优质的转基因作物新品种的育成;建立了多种主要农作物的遗传转化技术体系等。在动物研究中,转基因猪、牛、羊等家畜的研究也取得了突出成果。RNAi、生物芯片等技术的开拓和应用进一步加速了农业生物技术自主创新的进程。在取得这些丰硕成果的同时,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了进一步的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生物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有了明显提高。国家从战略高度上引导农业科研和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与国际先进技术同步、同向发展。一方面积极开展农业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努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十五”期间我国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年均增长率达22.8%;“十一五”期间,我国各级政府、企业和科技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提高,预计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将达到140万件。面对农业研究新成果的不断涌现,农业生物技术将在农业科技创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与之对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显得更加意义重大。

2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

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动力,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在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提高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科研和产业水平将起到重大作用。

2.1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是科技创新的有力保障

目前,在农业研究领域,现有的机制还没有把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创新者的利益有效结合,农业科研与产业机构中缺乏竞争机制。因此,造成了科研人员创造的知识价值得不到市场经济下有偿的回报,导致主动研发和创造的积极性受损,更多的科研能量得不到充分发挥。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从法律层面上认定了农业科技创新是一种无形财产,使农业科技成果从无偿使用变为有偿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农业科技人员的科研劳动成果得到法律保障,从而使农业科技人员获得应有的经济回报。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成为一种具有商业价值,可以共享的资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保证农业科技产品在免受侵权的情况下充分共享,可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研人员在良性科研制度和环境下创造更多的知识价值。

2.2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农业综合实力提升的有效途径

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为解决当前制约我国传统农业生产中的难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转基因抗虫棉、转基因植酸酶玉米及转基因抗病水稻等开创了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的一个新时代。据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国际服务组织(ISAAA)近几年的全球生物技术及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发展态势报告显示,转基因作物在经历十多年的产业化后,仍在不断取得新进展。以中国的转基因抗虫棉为例,拥有抗虫棉核心技术的单价和双价抗虫基因分别获得了2001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中国知识产权组织(SIPO)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和2003年中国专利优秀奖,利用这一核心技术我国已培育出80多个适应不同棉区需要的抗虫棉品种,其市场份额的增长率连续9年超过10%,累计种植面积已达1484万h2,累计减少农药使用量25.5万t,培训棉农2000多万人次,为棉农增加收入超过1484亿元,受益农户累计超过3000万户,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事实证明,有效的农业生物技术专利保护措施对我国农业科研和生产水平提高,农业产值提升作用巨大。现代农业竞争的焦点集中在生物技术上,保护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将技术引进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将科研成果在法律保障平台上有效转化,这有助于推进我国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智力成果迅速变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切实需求,也是促进我国生物科技进步和加快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最佳选择。

2.3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动力

农业可持续发展备受当今世界共同关注,20世纪80年代末,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就已反映在一些主要国际组织的文件和报告中。我国在1994年了《中国21世纪议程——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其中包括确立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措施。随着人口急剧增长,食品供需和全球气候变化矛盾的出现,全世界仍有很多国家粮食供给紧张。同时,自然环境的破坏导致了森林面积减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及有限的耕地生产能力下降等现状,不仅影响当代人的生存,也影响子孙后代的发展,这就促使人们重新考虑农业未来发展的战略思路问题。利用生物技术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开拓新的空间这是当今农业领域最重要的体现,而以生物技术为代表的农业高新技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加快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立法工作,规范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积极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做好科研成果的合法有效转化、发明专利的高效应用、重点品牌的培育和保护等一系列系统性、战略性的工作,最终使得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相协调,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综合实力,推动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3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利用与设计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成为一种具有商业价值且可以共享的资源。国家可根据自身相关的条件和需求作出科学规划、策略。因此,笔者提出“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利用与设计”的概念,即:将知识产权保护贯穿于科研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科研项目的开题、研发路线设计、关键技术突破以及成果评定等每个环节。如涉及粮食安全领域的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和棉花、油菜等主要经济作物品种的资源研究和转基因新品种培育上;农业病虫害与畜禽疫病的防治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上,既要有领先的科研理念、技术创新,同时还要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渗透进去,旨在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综合发展。

3.1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日常的科研有效结合

“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利用与设计”就是要将知识产权保护贯穿于科研工作的整个过程,在科研立项、研发设计、技术突破等各个环节充分联系和体现。首先,要确立战略目标。在立项时就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专利查询和文献资料的查新,真正做到思路开阔,立项质量高和研发目标准确,避免技术侵权或低效研究。其次,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并对专利的维护和使用进行规划,同时将专利申请成果作为科研考核指标。最后,项目结束后要结合具体情况,适时、适当地选择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使科技成果及时形成知识产权。对尚未申请专利或尚未得到专利授权的科技成果,应注意保密,以备后续研究。除此以外,还要科学判断国内外未来农业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趋势,优先确立与国计民生相关的技术领域作为发展重点,比如生物制药与基因治疗产品、生物农业与食品加工、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生物防治技术及防治药物开发、环境生物治理技术等等。

3.2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激励

“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利用与设计”就是为了充分、有效、合理地发挥专利制度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一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将一系列有效措施和激励政策渗透到科研工作的每个环节。知识产权管理已成为促进自主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要强化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管理。二是要进一步简化专利申请和授权的程序,加快审批、授权的速度,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以提高申请人进一步研发的信心和积极性。三是要激励创新,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奖励办法,对重要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可破格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各级荣誉称号等。四是要积极创造有利于科研人员创新的科研环境,逐步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内部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拥有量、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及保护状况作为科技资金资助、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

3.3加强国际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研究

“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利用与设计”还需要不断强化国际间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合作,重视对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制定、调整以及发展趋势的研究。积极参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变革和发展进程,共享各国农业科技进步带来全球资源的同时,也要主张我国应有的权益,维护国家的长远利益。首先,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必须谨慎地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水平作出决策,国内立法应当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原则,遵循我国所加入的国际条约的最低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利于我国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应当谨慎地对待高新农业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立法保护,对于像农业遗传资源这样的我国的优势领域,则应当加强立法保护;其次,改革现有不合理的农业科研管理体系,建立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为主的农业科研管理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研人员的工作过程大都是按照“科研立项完成验收鉴定报奖”这样的程序开展的,没有把知识产权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因此有必要重新确定农业科研工作的目标,将农业科研成果与自主知识产权相结合;再次,要学习、参考、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技术转让中介机构制度,促进高校和科研单位专利的顺利转让,得技术专利的形成及转让更加便利、快捷;最后,要加强保护措施。随着农业生物技术的日趋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愈来愈频繁,但相应的保护措施也要加强,因为谁占据了专利权谁就抢先登上了至高点,由此带来的潜在经济价值是非常巨大的。因此,不断的跟踪有关国家的制度及执行情况,调整、制定我国相应的对策。既要防止海外知识产权对我国农业生物产业造成的侵害和影响,也不能因为苛刻的保护政策妨碍了积极的科技引进与交流;在加强与有关国家在法制建设及执行等方面交流的同时,也要不断促进科研产业单位和企业在海外专利的取得及行使;积极参与国际间专利合作条约的修订、各国专利制度间的协调、先行技术调查结果及审查结果的相互共享等。

4结语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业知识;信息技术;应用;前景

中图分类号: SL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2-0013-1

0 引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农业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智能化信息技术从70年代末开始应用于农业生产领域,发展速度很快。目前,农业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运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是农业信息化的主要标志和重要内容。

1 农业信息技术概述

农业信息技术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一类技术的总称。它是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主要研究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包括感测与识别技术、信息传递技术、信息处理与再生技术、信息施用技术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加速农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的升级,是现代信息科学迅猛发展和农业产业内部需求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2 我国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现状

我国的农业信息化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尽管我国农业信息技术的应用已初见成效,但整体水平不高,信息资源的数量与质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科学管理的需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信息意识不强,对农业科技的了解比较少。我国目前已有的信息设施,尚未在农业知识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根源在于,我国农技人员及广大农民不会使用计算机,信息意识差。广大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落后,信息不灵,交通不便,农民缺乏有效的信息指导。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农业发展提供了大好的机遇,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机遇,真正做到使农业发展逐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的素质提高上来。

3 我国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

首先,政府在农业信息技术及农业信息化建设上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能不到位,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方面,没有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的功能。二是职能错位,政府承担了许多本该由社会力量完成的工作。三是政府缺乏对信息化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其次,农业信息采集的覆盖范围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兼备农业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农业信息人才缺乏。农业信息服务面窄,实用性不强。为了解决我国在运用农业信息技术服务于农业生产遇到的实际问题,我们提出数字农业理论体系。

4 数字农业理论体系的研究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的突破及其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大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数字农业是21世纪提升农业产业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数字农业将有力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农业增产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数字农业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同时,数字农业是环境健康的要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数字农业研究已初有成效,澳大利亚、英国、丹麦等国家都颁布了严格的环境法律。在我国,从事农业研究的人员首先开始了“数字农业”研究。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共同取向和世界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数字农业是农业信息化的核心和必由之路。数字农业具有几个显著特点:虚拟现实技术支持下的多维网络信息系统;多源、多比例尺、多分辨率以及数据集成的网络信息系统;面向全社会公众开放的网络信息系统;农业运行机制的全面数字化。

5 完善农业信息化的具体途径

建立涉农服务网站,充分考虑农民使用,充分考虑农业增效,充分考虑农村发展。完善农民信息素养建设,加强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育培训,促进信息技术环境下科技传播的带动,注重信息技术环境下科技推广政策的引导。推进农业信息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农业信息监测与速报系统建设;国际间农业信息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机制建设;引导和支持非政府农业信息机构的发展;信息服务人员的素质提高。

6 结束语

“农业兴,基础牢;农村稳,天下安。”在世界农业发展史上,大致经历和发生了三次比较引人注目的农业技术革命。以拖拉机等农机具为标志的农业机械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广泛应用,以现代遗传学理论等为标志的生物和化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将影响到农业发展的各个层次和环节。农业技术革命已经悄然拉开了序幕。本文就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前景展开了相关探讨,首先对农业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做了相关梳理,然后分析了农业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应用现状,同时指出了我国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数字农业理论体系的设想,并基于数字农业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农业信息化的具体途径。通过这一系列的思考,获得了对我国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前景的一个基本认识。希望能对日后的农业信息技术工作的开展,起到微薄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杜新民.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J].农业网络信息, 2005,12:11.

[2] 周国民.我国农业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发展[A].农业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理[C].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3] 李道亮,丁娟娟.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集成专家系统的设计[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1999,4(2):14-18.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6篇

中文分词,也称切词(Segmentation),就是把中文的汉字序列切分成有意义的词。目前分词算法非常多,大致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基于字符串匹配的分词方法、基于理解的分词方法、基于统计的分词方法[3]。中文分词是中文信息处理系统中的一个核心内容,长期以来为了达到中文信息的智能化处理,对中文分词作了多领域的研究,但是信息检索系统对分词的速度和准确率仍然不尽如人意[4]。目前,为有效解决对农业信息领域的信息检索问题,提出基于中文分词的农业信息检索平台在实践中已运用,但是,由于农业信息库文档的多样性和自然语言的复杂性导致查准率和速率不高[5]。本文通过对农业信息化知识检索系统的分析与设计,介绍了知识检索系统设计与实现,重点阐述了中文农业专业分词算法设计与实现,从而能最大程度的理解问句的语义和提取农业关键词、方言关键词的速度和准确度,证明本算法在查准率和速率方面的优势。

1系统设计概述

农业信息化的知识检索系统中的知识录入是知识库的咽喉,关系到知识的“入”。是否所有的农业专业知识都可以畅通无阻的进入知识库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相似甚至雷同的知识只能使知识库臃肿,而达不到丰富知识库的目的,所以录入系统需要设计一个分析器,判断问题的相似度,从而减少知识库冗余,同时当检索或者时,系统需要对问句或者知识条目进行关键词提取,特别是农业关键词、方言关键词的提取,从而能最大程度的理解问句的语义,这里就离不开针对农业的专业分词器。基于农业信息化知识检索系统使用目前主流的开源搜索引擎框架lucene,自定义分词器即农业专业分词器,将分词器与lucene开源框架对接,并使用lucene的索引器对知识库记录建立倒排索引[6],为以后实现高效的检索提供必要条件。系统架构如图1。

2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2.1中文农业专业分词算法设计与实现

2.1.1词典在硬盘中的表示

词典常驻于内存中,这样可以避免每次分词都要加载词典,提高分词效率。分词器将词典从磁盘中加载到内存,词典增删改之后又将内存中的词典保存到磁盘,这个过程中需要实现内存和磁盘的数据同步。同时,方言词与关键词的对应关系备份在知识库中,并在数据库中建立其对应关系。数据库表中的数据与词典必须对应,所以需要建立一个函数,对词典的数据和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同步操作。词典的哈希函数表示为:设一个词条word去掉首字后还有n个字,而使用I[i][n]来表示第n个字的GB码的高位和低位。其中,每行第一个字为中文常用字6763个,每行首字之后的数字表示以该字为首字的词汇数量,“F”和“T”表示是否为农业专业词汇;符号“#”表示分隔,其余汉字表示词汇除首字的剩余字符串;如“底”表示的词汇为“到底”“;181215”为“哈”字的Hash值,哈希值后面的数字“1”表示常用词汇,“2”表示农业专用词汇,“3”表示农业方言专用词汇。

2.1.2词典的结构

系统设计词典结构主要考虑一下几个方面(:1)空间复杂度(;2)查找的时间复杂度(;3)方言词翻译的时间复杂度;综合以上几个方面,系统设计的词典结构如下:注:上图中以“棉”字为首字的词汇为例:33表示以“棉”字为首字的所有词汇有125个;“F”表示“棉”字能不能单独成词“;子籽”、“絮”、“绒品”表示以“棉”字为首字的词汇,他们能分别组成词语“棉籽”、“棉絮”、“棉绒品”等词;3标识词汇的性质为农业方言词,如果该词汇为农业关键词,则该值为2;如果该词为常用词,该值为1(;215209)(208245)等分别表示“籽”、“絮”等的哈希值“;棉籽”用指针指向“棉花”,表示棉籽只是方言词,它的关键词是“棉花”,这样,由一对多关系中的多的一方指向一的一方,方便对应关系的管理。如果该词并不存在关键词,则指向空对象。

2.1.3词典的构建

构建流程如图所示:构建步骤如下:(1)初始化,建立词典对象AgcDictionary,索引对象AgcFirstWord,读取下载的词典;(2)读取词典一行,取首字,得到首字GB码;(3)判断内存中的AgcFirstWord对象中是否存在该字,如果存在,则转至5;(4)将该字加入AgcFirstWord对象中,并新建Ag-cHashtable对象与之关联;(5)计算除首字其余字符串的Hash值,并保存在Ag-cHashtable的key中,将该字符串保存在Value中;(6)判断词汇属性,常用词汇的词汇属性为1,农业专业词汇的词汇属性为2,方言词汇词汇属性为3,并将其保存至Ag-cHashtable的Value中;(7)词汇属性如果为3,该词汇为方言词汇,则新建Agc-Mykeyword类,保存其对应的农业专业词汇;(8)将内存数据保存到磁盘,形成词典;这种方法构建的词典,提高了分词系统2-3倍的存储空间利用率。

2.1.4词汇的查找

查找算法是分词算法中最常用的算法,它的使用频率最高,是Hash算法相比其他算法最有优势的地方。在本算法中首先根据查询字符串可以得到首字的GB码,将此GB码作为索引值直接可以定位到词条行,然后通过计算词条的哈希值进行哈希查找,查找完后,进行近义词的查找。输入:要查找的字符串;输出:该词条存在,返回词条属性,否者返回false;(1)取得输入字符串的首字,计算其GB码,得到数组下标;(2)根据数组下标,得到以该字为首字的所有词汇的Ag-cHashTable;(3)计算剩余字符的Hash值,如在该AgcHashTable中直接定位到该字符串,则表明该字符串成词,返回该词的词汇属性,并转步骤4;否则,该字符串不成词,返回false;(4)如果该词是方言词汇,根据该词找到对应的专业词汇,并返回;

2.1.5词汇的添加

本分词器主要应用于农业。实际中,农业专业词汇非常生僻,而在常用词典中,农业词汇的收集量相当匮乏,所以知识库构建时,知识条目的字段设计了专业关键词和湖南各地的相对应的方言关键词,这样,只要将这些词构建到词库中,知识库所有的关键词和方言词都能被准确的切分,且随着知识库的成长,分词词典将越来越完善。针对于湖南各地的方言词汇,词典添加过程中,需要建立起方言词和农业关键词的对应关系,从而高效地完成将方言词翻译成农业关键词(专业术语)。词汇的添加一般发生在知识库保存数据时,其过程如下:输入:农业方言词及对应的农业专业关键词;输出:添加成功或者失败;(1)取得农业方言词及对应的农业专业关键词;(2)运用词汇查找(2.1.4描述的算法),如果词库中已经存在,更改其词汇属性,否则,计算词汇Hash值并保存词汇、Hash值及词汇属性;(3)建立农业方言词和农业专业关键词的对应关系,将方言词的词汇属性置为3,新建AgcMykeyword类存放其对应的农业关键词,形成方言词与农业关键词的对应关系。

3系统功能实现

3.1系统实现时序图

3.1.1知识录入

(1)知识来源本知识检索系统主要应用于农业。实际中,农业专业词汇非常生僻,而在常用词典中,农业词汇的收集量相当匮乏,所以知识库构建时,知识条目的字段设计了专业关键词和湖南各地的相对应的方言关键词,这样,只要将这些词构建到词库中,知识库所有的关键词和方言词都能被准确的切分,且随着知识库的成长,分词词典将越来越完善,所以知识的手工录入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知识库知识知识的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聘请有经验的权威专家撰写知识块,二是利用网络爬虫从网络上收集部分知识,三是从农民提问和专家解答的知识沉淀中提取知识。无论来自于那个途径的知识,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审核专家审核后才能进入正式知识库。(2)知识录入时序图如图5所示。

3.2系统实现效果图

如图6所示。

4前台搜索结果与性能分析

农业信息化知识检索系统是基于WEB的,在知识检索操作方式上类似于百度、谷歌等通用搜索引擎,在前台搜索方面农业专业词汇和方言专业词汇搜索分别与国内比较大型的农业垂直搜索引擎网站做了对比测试,本测试主要从搜索速率和胡毅等:基于农业信息化知识检索系统关键技术分析与设计查准率上做了对比分析。

通过表1和表2对比分析发现本知识检索系统已经有了一定的信息检索能力,由于测试用的数据库数据量较少,加之程序的优化做的还不是很到位,因此在返回结果数量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已基本上实现了知识检索的基本功能要求。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农联网和湖南农业信息网在农业专业词汇和方言词汇查准率方面效率不高,甚至偏低,而基于农业信息化知识检索系统平均搜索用时较之要低,且在查准率方面比两大知名网站较高,证实了中文农业分词算法在速率和查准率方面的优势。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7篇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知识产权是指在产业技术体系研发、推广、培训、示范的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和知识产权。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及其它科技成果知识产权。

专利权:主要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专利权。

商标权:主要指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著作权:包括以多种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署名权。包括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

植物新品种权: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

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第三条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法律手段和自我保护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 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四条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国家所有,国家授予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承担、依托单位可以依法协商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收益根据作价入股及合同约定分配。

(1)商标权、商业秘密归属于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承担、依托单位所有。

(2)专利权归属执行承担、依托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承担、依托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承担、依托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承担、依托单位为专利权人。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力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设计认为专利权人。

(4)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研究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立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5)以单位的名称、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及其它标记,单位享有所有权。

第五条 知识产权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授予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我省根据需要保留无偿使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和获取收益权利的,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不可擅自决定将该项科研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进行实施、转让和作价入股。

知识产权归属由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在项目合同中约定。对合作研究项目,知识产权归属从其合同约定,并依据合同对履行义务情况组织检查和验收。

第三章 知识产权管理

第六条 申请承担产业技术体系中的项目时,承担、依托单位须提交与技术开发、推广、培训、示范有关的知识产权检索报告,同时提供知识产权分析报告,报告须由省知识产权局签署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承担、依托单位要根据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研究策略和措施。承担、依托单位发现重复研究或侵犯知识产权时,应及时向主持单位报告,主持单位应及时处理。主持单位发现重复研究或侵权时,可以提请承担单位申请终止研究。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为各机构负责人所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各机构负责人无单位的,合同中必须明确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依托单位负有承担单位的责任。

第八条 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单位必须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技术开发、推广、培训、示范过程中产生的成果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并予以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凡具备申请专利条件,适宜用专利加以保护的,应适时申请专利。凡具有良好的国外市场前景,适宜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要及时申请外国专利。

第九条 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费用、维持费用等知识产权事务费用,由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据实支出。

第十条 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验收时,必须同时提供知识产权专题报告,对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合同约定等情况如实总结,此报告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 对于弄虚作假获得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或为申请任务提供虚假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人,由此导致承担的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推广、培训、示范任务属于重复工作或无效工作,不能获得知识产权,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在追究有关单位或人员相应责任的同时,省科技厅、知识产权保护局根据产业技术体系中的项目档案无诚信记录的黑名单,通报全国的科技、知识产权部门使其今后不得参与产业技术体系中的项目申报。并通过相关程序取消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服务资格。

第十二条 利用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等法律手段维护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的知识产权,通过自我保护的方式维护商业秘密等智力成果。

第十三条农牧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知识产权管理中涉及到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工作,并协助做好知识产权的维权和保护工作,将审批完的专利、商标报农牧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第十四条 建立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内部秘密保护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合同手段、内部保密等制度进行管理。

(1)承担产业技术体系中的研究单位、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技术研究开发、推广之前,要与参与技术研究开发的人员签订科研成果、商业秘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有关问题的保密协议。产业技术体系中的研究、推广、培训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者在不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公开内容。

(2)参与产业技术体系中的鉴定、评审、评估、验收的专家及相关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中的工作人员,未经承担、依托单位的同意,不得披露有关的知识产权战略、成果,不得公开发表、使用、向他人提供、转让资料、文件和有关商业秘密。否则,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以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名义设立机构、签订技术合同、签订重大经济协议或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时,必须经农牧厅授权委托或批准。

第十六条 对外签订的技术合同,必须由农牧厅及其委托人签署,擅自签署的,不予承认并将追究签署者的责任。

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的转让,必须经农牧厅技术开发部门、安全生产部门、政策法规处等部门会审同意,报农牧厅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 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转让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时,成果完成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力。

第十九条 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形成成果取得知识产权后,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根据合同约定,对承担、依托建设任务的主要人员和为获取知识产权作出贡献的人员及知识产权实施单位的有关人员的合法收入予以保护。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条 农牧厅每年末对产业技术体系中的承担、依托单位或有关人员对知识产权培育、管理、保护等作出显著成绩的应予表彰和奖励。对由于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过失,造成知识产权的丧失或保护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追究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负责人有权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保护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工作之便侵犯产业技术体系中的知识产权。对于违反本规定而使产业技术体系中的主持单位、承担单位、依托单位的权益受到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甚至除名,并责成当事人及时改正、挽回影响,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农业;高新技术;技术人员;发展;更新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我国对农业的发展越来越关注。近几年,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都是为了让我国农业获得巨大的发展。高新技术以及高素质人员在农业生产当中的应用,更是加快了农业发展的步伐。农业要想在今后获得更大的发展,那么就必须注重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技术人员知识的更新。本文将对高新技术与技术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途径进行分析研究。

1 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加快了农业的发展步伐

众所周知,我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在我国农业生产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杂交水稻产量非常之高,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国粮食问题,同时也为世界提供了一定量的粮食。虽然我国已经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仍然面临着一些严重的问题。因此,要想使得我国农业获得更大的发展,解决农业中存在的问题,那么就必须加大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的力度。只有高新技术在我国农业中得到应用推广之后才能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步伐。

2 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依赖于农业技术人员知识的更新

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过程当中的应用主要是将一些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等运用到农业生产过程当中。这些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将会加快农业发展的步伐。因此,为了使得我国农业在今后获得更大的发展,那么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信息技术以及生物技术是农业高新技术的核心内容。由于近些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上面持续增长以及生态环境在不同程度上遭到了破坏。我国的农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现在我国农业唯一能够获得发展的途径就是将高新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当中。知识时代逐渐向我们迈进,给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当中的应用带来了春天。高新技术与农业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的紧密。为了使高新技术在农业当中得到更大范围的应用与推广,从而促进农业发展,就需要一些农业技术人员去对这些高新技术进行推广。高新技术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那么农业技术人员要想不落伍,就必须对自身具有的农业方面的知识进行及时的更新。只有这样,农业技术人员才能更好地适应高新技术的发展。与此同时,高新技术只有在农业技术人员知识进行更新之后,才能在农业当中获得更大的发展。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与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

3 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措施

上述第2小节与第3小节主要对高新技术在农业当中的应用加快了农业的发展步伐以及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依赖于农业技术人员知识的更新等2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介绍。为了更好地了解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与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之间的关系,本小节将对农业技术人员的知识进行更新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研究。

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现阶段我国的农业技术人员大多数是中专或者大专的学历。为了使得高新技术在农业当中得到更大的发展,我国农业技术人员在学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农业技术人员只有学历跟上农业的发展,才能使得农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得到及时的更新。②农业技术人员要想使得自身的农业知识得到及时的更新,那么农业技术人员加强自学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农业技术人员加强自学之后可以促使自身的农业知识得到更新。农业技术人员在自学的过程中为了证明自身自学的程度,要参加一些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一些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通过之后,国家有关部门会颁发相应的证书。③农业技术人员知识要想得到更新就必须去参加一些有关农业知识的讲座或者到农业研究机构去学习,促使来使得自身的农业知识得到及时的更新。④有关部门要定期地要求农业技术人员去参加一些有关农业知识方面的培训。⑤农业技术人员互换岗位也是自身知识得到及时更新的一个有效措施。农业技术人员交换工作岗位之后会接触到以前岗位所没有接触到的知识。⑥根据农业技术人员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知识方面的更新。对于学历比较低的农业技术人员要更加注重知识方面的更新。

4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对农业带来的巨大优势、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与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之间的关系以及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措施等3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希望能对从事农业研究的广大同行们起到借鉴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永德.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再教育与农业技术推广相结合运行模式的实践[J].广西农学报,2003(5)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9篇

关键词:农高企业;知识产权

一、北京农高企业知识产权基本情况分析

(一)从知识产权总量上看

截至2011年年底,北京市农高企业共152家,从专利、植物新品种申请和授权累计情况看,有专利或植物新品种申请的企业为122家,占农高企业总数的80.26%;有授权专利或植物新品种权的企业83家,占农高企业总数的54.60%(见表1)。这说明有近1/5的农高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或植物新品种保护,有近半数农高企业没有专利或植物新品种权。

在农高企业中有21家种子企业(以下简称“农高种子企业”),有植物新品种权的企业7家,占农高种子企业的33.33%。这意味着有2/3的农高种子企业没有植物新品种。

截至2011年年底,北京农高种子企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267件,占北京植物新品种申请量的40.21%;植物新品种授权量70件,占北京植物新品种申请量的40.00%(见表3)。从农高企业发明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权拥有情况来看,农高企业专利创新水平明显低于植物新品种创新水平。

(二)从知识产权结构上看

1.专利类型结构

截至2011年年底,北京农高企业专利累计申请量为1724件,其中发明997件,占专利申请量的57.83%;实用新型596件,占专利申请量的34.57.%;外观设计131件,占专利申请量的7.77%。专利累计授权量1040件,其中发明329件,占专利授权量的31.63%;实用新型586件,占专利授权量的56.35.%;外观设计125件,占专利申请量的12.02%(见表4、图1、图2)。在专利申请量中,发明专利占比达58%,而在专利授权量中,发明专利占比仅为3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占比高达56%。

2.专利主体分布结构

截至2011年年底,排名前十家企业专利申请量达993件,占专利申请量的57.60%(见表5、表6);排名前十家企业专利授权量达658件,占专利授权量的63.27%(见表7、表8)。无论从专利申请还是从专利授权上看,专利主体分布相对集中,一半以上的专利由不到1/10的企业掌控。

3.植物新品种授权主体结构

在植物新品种70件授权量中,前四家企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63件,占比高达90%。植物新品种权掌控在少数企业中(见表9)。

4.植物新品种授权品种结构

在70个植物新品种中,玉米品种有54个,占比77.14%;水稻品种15个,占比21.43%;棉属品种1个,占比1.43%。授权品种主要是玉米品种。

(三)从知识产权变化趋势上看

1.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变化趋势

2005~2011年,农高企业专利申请量环比增长率分别为-21.10%,67.44%,122.92%,7.17%,8.43%和-52.62%,年均增长率为22.13%。2006年和2011年申请量呈现出负增长,自2009年之后走低。但是,专利授权量逐年呈上涨走势,环比增长率分别为62.96%,31.82%,58.62%,50.00%,38.41%和66.49%(见表10和图3)。

从农高企业三种专利申请量变化上看,2005~2011年,发明专利申请量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5.87%,52.84%,189.16%,-2.94%,-37.23%和-26.21%,年均增长率为26.62%。自2008年走高后,一直呈下降趋势。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环比增长率分别为-27.59%,142.86%,23.53%,58.73%,33.00%和-66.92%,年均增长率为27.67%。2005~2010年呈上涨走势,但是2011年与2010年相比下降达66.9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环比增长率分别为-9.09%,20.00%,66.67%,-25.00%,140.00%和-94.44%,年均增长率为16.36%。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呈震动下降走势,2011年与2010年相比申请量明显走低,下降了94.44%(见表11和图4)。

从农高企业三种专利授权量变化上看,发明专利授权量环比增长率分别为40.00%,60.00%,-21.88%,72.00%,25.58%和144.44%。2005~2011年基本呈上涨走势,2011年与2010年相比授权量上涨了144.44%。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5.79%,0,287.50%,8.06%,64.18%和49.09%,2005~2011年基本呈上涨走势,2011年与2010年相比授权量上涨了49.09%。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00.00%,25.00%,820.00%,-69.57%,-3.57%和-18.52%,自2008年之后呈下降走势,2011年与2010年相比授权量下降了18.52%(见表12和图5)。

从上述分析看,农高企业专利申请量自2009年之后走低主要是外观设计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减少所致,不过2011年与2010年相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下降幅度明显高于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授权量明显强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说明农高企业发明专利走势会强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走势。

2.植物新品种申请量授权量变化趋势

2005~2011年,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呈震动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为139.13%。2007年和2008年申请量最低,均为3件,但是其他年份申请量呈快速上涨趋势,2010年和2011年申请量分别达到82件和81件。植物新品种授权量震动走低,但年均增长率仍为104.81%,从2010年和2011年的申请量来看,2011年以后植物新品种授权量有走高态势(见表13和图6)。

(四)从专利主体联合申请上看

在1724项专利申请案中,农高企业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合申请的专利数量为199项,占专利申请量的11.54%。这说明企业和科研院所脱节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五)从PCT专利申请上看

在152家农高企业中,仅有1家企业提出过PCT专利申请。农高企业申请国外专利的积极性不高,说明农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仍局限于国内市场。

(六)从北京著名商标拥有量上看

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有效著名商标517件,农高企业中仅有9家企业有北京市著名商标,共计10件,占北京有效著名商标的1.93%(见表14)。有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占农高企业总数的5.92%。北京农高企业的商标知名度不高。

二、北京农高企业知识产权实施和管理现状

根据专利申请量排名,在152家农高企业中,以等距抽样的方式,选取35家企业进行访问并做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5份,有效问卷30份,有效率为85.71%。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就北京农高企业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现状做如下分析。

(一)知识产权产业化率较高

知识产权产业化率主要指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自己实施、专利许可和专利转让数量与专利授权数量的比率。在28家(2家企业没有数字)农高企业中有13家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率为100%,占比为46.43%;9家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率为50%以上(不到100%),占比为32.14%;3家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率在15%~49%,占比10.71%;3家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率在15%以下,占比10.71%(见表15)。有2/3以上的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率为80%以上,有3/4以上的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率在50%以上。农高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率水平远超出我国科技成果平均转化率25%左右的水平,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接近。

(二)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已经形成

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在30家农高企业中,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18家,占比为60%;归属技术研发部门的6家,占比20%,有专人负责的6家,占比20%(见表16)。为提高知识产权水平和鼓励知识产权创造,有20家企业制定了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占比为66.67%;80%以上的企业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调研结果显示,80%以上的农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三)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创造条件

知识产权创造条件包括研发投入水平、科技人员条件、研发部门设立等。在28家农高企业中,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率5%以上的企业20家,占调研企业的71.43%(见表17)。根据国际咨询机构统计经验,技术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1%以下企业是很难长期生存的,比例为2%左右的企业,仅可以简单维持,只有达到5%的企业才有竞争力,这说明农高企业研发投入达到企业具有竞争力的水平。在30家农高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28家,占比为93.33%;设立博士站的企业3家,占比10%(见表18)。调研数据显示,农高企业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创造条件。

三、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中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总体水平不高

在152家农高企业中,有近20%的农高企业(30家)既没有申请专利也没有申请植物新品种;有近半数农高企业没有专利也没有植物新品种权(69家);在21家农高种子企业中,有2/3的农高种子企业(14家)没有植物新品种。在152家农高企业中,专利申请数量不足10件的企业有116家,占比为76.32%;专利授权数量不足10件的企业有129家,占比为84.87%。

与北京农业发明专利申请总量比较,农高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890件,仅是北京农业发明专利申请量(14008件)的6.35%;发明专利授权量197件,仅是北京农业发明专利授权量(6192件)的3.18%。农高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总量仅是拜尔集团(德国)发明专利申请量(1833件)的48.55%,农高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仅是拜尔集团(德国)发明专利授权量(708件)的27.82%。

(二)知识产权质量不高

2005~2011年,农高企业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比值分别为2.34、2.52、1.59、3.78、2.31、1.09和2.43,发明专利申请量均超过实用新型专利(见表19)。截至2011年年底,发明(923件)与实用新型(441件)专利申请量比值为2.09,但是早在1999年,韩国专利申请中二者比值是1.36,日本是39.49。中国农业发明(14008件)与实用新型(60183件)专利申请量比值是2.41。这说明农高企业专利质量逐渐提高,但与发达或发展中国家相比仍然较低,与全国农业专利整体水平相比仍有差距。

(三)农高企业之间知识产权水平差距较大

在152家农高企业中,57.60%的专利申请和63.27%的专利授权,由10家企业掌控;植物新品种授权量的90%,由4家企业掌控。知识产权主体分布相对集中,企业间知识产权水平差距较大。

(四)农高企业商标知名度不高

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市著名商标517件,其中农高企业只有10件,它们是中牧、百花、金北联、天惠、华罗、碧生源、丰美、LEILI、D和北京格瑞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件图形商标,仅占北京市著名商标的1.93%。该10件北京市著名商标归属9家农高企业,有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占农高企业总数的5.92%。可见,95%的农高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商标知名度不高。

四、北京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 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不足

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研发人员和研发资金的不足。从宏观层面上看,首先北京创新人才分布不尽合理,绝大多数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创新人才和研发人才所占比重较低,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2个百分点。而企业研发人员占社会研发人员比重美国为75.4%,英国为68.5%,日本为64.8%,韩国为54.9%,连泰国都达到51.7%。其次,北京政府研发投入分布不尽合理,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中政府资金分布明显倾向于科研院所。2009年和2010年,企业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内部支出中来源于政府的资金仅占全部R&D支出的8.08%和9.23%;科研院所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内部支出中来源于政府的资金占全部R&D支出的80.69%和85.09%。2010年和2009年比较来看,尽管企业R&D中的政府资金增长了29.92%,但是低于科研院所37.78%增长水平(见表20)。这说明我国政府研发资源配置绝大部分倾向了研发效率低下的主体。从微观层面即抽样调研结果上看,在30家被访企业中,有16家企业认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不足主要是资金不足,占被调研企业的53%;有15家企业认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不足主要是科技人才不足,占被调研企业的50%(见表21)。

(二)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效率不高

本次调研显示,被调研农高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率平均为9.10%,有71.43%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率5%以上。这说明农高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投入具有一定的水平,但是无论在专利数量上,还是在专利质量上都显现出弱势。因此,农高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效率值得关注。

(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和规制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农高企业几乎都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但是从实施情况看,还缺乏知识产权的国际战略和商标战略。在152家农高企业中,通过PCT途径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仅有1家企业1件专利。截至2010年年底,农高企业只有10件北京市著名商标,仅占北京市著名商标的1.93%。该10件北京市著名商标归属9家农高企业,有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仅占农高企业总数的5.92%。可见,95%的农高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商标知名度不高,说明农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有待提高。

尽管60%的农高企业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但是仍有40%的企业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尽管66.67%的农高企业制定了激励知识产权创新的制度,但是还有近40%的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

五、提高北京农高企业知识产权水平的建议

1.北京应建议国家全面整合知识产权管理政府资源,应将国家知识局、商标局、版权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地理标志注册全面合并为国家知识产权部。

2.继续加大相关基础研究的力度,设置专项研究项目,跟踪本市农高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尤其完善相关统计信息建设。

3.政府在研发支持投入上应更多地关注开放式、协同式、联合式研发,特别是企业与科研院所的联合研发,可设置开放研发基金、协同创新基金等,对利用开放实验室和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的研发活动给予重点支持。

4.继续毫不犹豫地推动应用型科研院所整体改制,鼓励社会上投资人重组并购科研院所的产业化开发机构,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

5.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目录”,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其中,在适当时候起草并公布“北京市对外投资企业、工程采购补贴办法”,对本市对外投资企业或工程项目优先采购本市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政府在采购服务时也要改变过去倾斜国立科研院所的做法,一视同仁面向社会招标采购。

6.政府应加大服务企业的力度,在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在保证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应依法披露各种知识产权相关信息,通过招标采购服务,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为企业服务。

7.政府应缩短政府资助的但已实现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产业化时间,原则上应规定两年内没有进行产业化实施的单位政府可强制收回知识产权权属并授予他人有偿或无偿使用。

8.政府应在财政允许范围内加大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的转移、产业化扶持力度,改变补贴方式,将扶持资金以“采购券”方式直接补贴给受让企业,而非转让方科研院所,以支持企业购买符合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

参考文献:

[1]吴汉东.专利指标体现国家核心竞争力[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1-05-18.

[2]陈劲,王鹏飞,吴晓波.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分报告[DB].中国会议,2009-05-01.

[3]张士运.创新方法与科技北京[M].北京:北京出版集团公司北京出版社,2012.

[4]粟国敏.我国企业自主创新问题及对策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6(11).

农业技术知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农业技术人员 知识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2-0002-01

随着国家的进步,科学的发展,现在已进入信息化、现代化、知识化的时代,越来越需要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员,但现在出现了年轻人不愿上农业院校,农业单位青黄不接的现象,大多数还是70、80年代农业院校毕业的技术人员,但他们的知识是那个时代的,这样就给他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就必须不断更新知识。

一、什么是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就是改造传统农业,改变农业增长方式,使农业快速、良好发展的过程。在某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先进水平的农业形态。具体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科技技术武装、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使生产效率达到先进水平的农业。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

二、现代农业新技术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现在我们已进入二十一世纪,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大提高,对农作物的需求不仅仅是吃饱,在保证农产品供给的基础上,逐渐向农产品加工、农业环保、观光、休闲等领域扩展。要保证这些领域健康、快速发展,就要求有农业新技术的大量运用,农业新技术的正确、快速运用就要求有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员的加入,这样才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增长的需要。如玉米地膜覆盖技术的运用,它不但改善了土壤的理化性状,还起到了保湿抗旱作用,使玉米亩增产20%——30%。与此同时,其他的技术,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运用,改变了农民多年来盲目施肥的习惯,大大减少了肥料对土壤的侵蚀,不但改善了土壤的理化性状,还提高了粮食产量。由此可见,高新技术的引入,会对农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 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业技术人员的需求

当今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时代,而农业科技人员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科技作支撑,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必须依靠农业技术人员的努力工作。现代农业的发展也离不开新技术的引进与运用,而农业科技人员是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的主体。比如:如何应用立体种植技术,提高光能和土地利用率,在有限的土地上增产增收;如何运用网络技术和智能化的数据技术,建立健全更全面的农业管理系统,使农业管理达到规范化、一体化。现在我们已进入知识化、信息化的经济时代,农业越来越需要更多的科学技术,因此对农业科技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需求也越来越多,只有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才能适应新型农业发展的要求。

四、 加强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农业技术队伍素质

大量的农业技术人员组成农业技术队伍,他们毕业于正规的农业院校,他们专门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指导农业生产,解决了农业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大大提高了作物产量以及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但他们的知识是那个时代的,仅靠他们所学知识指导现代农业生产,是有点力不从心。比如我县农业技术队伍的现状就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业院校毕业的,虽然具有中、高级职称,也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学习,能够指导现阶段农业的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仅靠他们现有的知识越来越难很好地运用高新技术。因此只有对技术人员及时的更新和补充新的知识,才能逐步地建立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队伍,才能为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服务。

五、知识更新的途径

1.作为农业生产中的技术人员,要深知自己所处的时代,对自己的学习一定不能放松,要对自己时时充电,通过自学农业或与之有关的课程,不断学习最新的知识,使自己的知识更全面,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

2.要定期对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技术人员能了解最新最前沿的农业生产技术。比如,单位结合所需业务派技术人员进修学习,从而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科技的转化。又比如,可聘请专家对技术人员进行直接培训,对不懂的现场咨询专家,这样可以保证学习效果。

3.要让农业技术人员走出去。“闭门造车”式的学习虽然是一种学习方式,但不是最佳的方式。基层农技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很少,仅通过杂志、书籍,电视、网络介绍的新技术、新品种了解一些抽象的信息,没有实地感受,更没有实践试验。因此,要让技术人员到农业新技术运用好的地方去参观、学习,让技术人员开阔眼界,把他们的先进技术、经验、方法早点引用到我县。

总之,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高新技术的应用,高新技术的应用离不开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员,只有不断更新农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才能跟上时展的步伐,才能为人类创造出更多优质的物质财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