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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纪检书记履职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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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国土资源监管任务通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 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有效惩处各类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维护土地、矿产资源市场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77号)、《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评比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办〔〕142号)、政〔〕221号《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和国土资文[]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红绿旗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一)村工作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土地协管员是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

(二)镇包村工作队工作责任:镇包村两委成员是所包村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工作队队员是所包村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动态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由该村包片两委,组织依法。

(三)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工作责任:国土资源所、村建站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具体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

(一)动态巡查制度。建立所站、工作队、村三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机制。

1、国土资源所、村建站负责全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对全镇辖区内主干道两侧、环库公路、基本农田保护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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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考勤

(一)全系统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县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实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报告制。

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等需要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一般人员要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时要告之办公室。各单位办公室要配备兼职人员做好记录,即《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作为查岗的依据。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不知其人员去向的或所说去向与事实不相符的,视为该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为严肃考勤制度

农委办公室负责对全委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查岗由农委纪委、监察室牵头,农委办公室配合。查岗只依《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为准。凡没有记录登记,又不在自己办公室的一律视为擅自离岗。《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四)对于长期在门市从事带有经营性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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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煤”变质责任人受处

“不能让低收入农民群众冬季取暖烧不上煤。”寒冬来临之际,山西省政府出台了一项暖人心的好政策:从2011-2015年底,为全省687万多低收入农户每户每年供应1吨取暖用煤。这项惠民举措,被老百姓誉为“1吨煤的民生”。

随着天气转冷,省内大多数地方的“暖心煤”已经陆续发放到户,然而,这项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却变了味道:有的搭车收费,要先交钱才能领煤;有的掺杂使假,分量不足,用煤矸石充数;有的虚报户数,使每户应得的1吨煤大幅缩水;有的干脆直接将煤变现两三百元发给村民。

不久前,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了对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成4个调查组分赴有关市县,严肃查处了一批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件,并于2011年11月29日通报了7起典型案件。同时,设立全省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举报电话(0351-12388),方便群众监督。12月1日,公布了这7起典型案件中涉及的25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针对盂县南娄镇郭村供煤发放秩序混乱,且在发放过程中造成供煤亏损问题,盂县监察局给予南娄镇镇长杨献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协助郭村村委工作的武俊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娄镇政府给予镇安监站负责人贾富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针对朔州市朔城区葫芦堂煤矿煤场供应煤中煤矸石较多问题,朔城区监察局给予朔城区派驻煤矿联络员李世杰行政警告处分,冯建宏行政记过处分;山西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给予煤场负责人王瑞开除处分,并罚款5000元。

针对稷山县稷峰镇陶梁村村干部借发煤之机向村民收取修路款问题,稷山县纪委给予陶梁村党支部书记张建乐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稷峰镇政府对陶梁村,村委会主任张耀西(非党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写出深刻检查;责令稷峰镇包片领导、武装部长薛辉,包村干部宁高平写出深刻检查。

针对平顺县阳高乡南庄村在煤炭发放时加入附带条件问题,阳高乡党委给予南庄村党支部书记关光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天镇县张西河乡张西河村借发煤之机向村民收取农村合作医疗费问题,天镇县纪委监察局责令张西河乡党委书记杨景利作出深刻检查,并向全县通报;给予张西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高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西河乡副乡长王瑞信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副乡长职务;给予张西河村党支部书记李世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退还违规捆绑收取的农村合作医疗费667人共计3.335万元、取暖煤运费77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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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监管工作通知

各办(线)、所,各行政村(社区):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全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法律规定的内涵,切实维护好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益。我镇矿产资源主要是建筑用石料,目前经依法批准山塘3只,分布在四联村、沿山村、全家桥,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对较好。但近期以来,由于受利益驱动,无证开采、乱采滥挖、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破坏资源、破坏环境、影响安全生产、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如不采取措施,尽早加以解决,将给我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全镇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对保障全镇经济生产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和谐马渚的重要作用,切实承担起本部门责任,履行应尽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二、依法行政,健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1、规范审批前置程序,做好日常管护。镇域内矿山企业(轧石场)的设立、变更等,由企业提出申请,镇安监所、国土所应会同涉及管理职能的镇工贸办、农经办(农林)、矿山企业所在行政村(社区)等部门进行联合踏勘,并报“镇矿产管理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镇矿产资源整合方案》进行审定,符合要求的,镇相关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批。批准后矿产企业的日常管护(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等)及对已关闭或废弃山塘的管护(采取砌围墙、拦铁丝网、竖警告牌)等工作,由镇国土所牵头、镇安监所配合,共同实施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

2、加强属地管理,开展联防联控。镇域内已批、未批的矿山(包括废弃山塘、轧石场等)巡查管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村(社区)、镇安监、国土所所实行“三级巡查”,矿产采挖涉及到的村(社区)要指定人员,履行第一道巡查责任,镇安监所、国土所也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村、国土所、安监所巡查人员名单由镇安监所落实并登记备案。对巡查或反映的违法采矿情况,按职责由国土所进行前期情况受理,并及时加强与镇安监所的工作联系。

3、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镇域内经依法批准新设、变更或取消的矿山企业,由安监所、国土所做好备案工作,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到镇域内涉及到有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工贸办、城建办、农经办、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及所在行政村、社区等)。对未经批准的矿山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国土所受理并初步调查后,要会同镇安监所及时报告有管理职能的上级部门;对严重非法开采情况需提交镇政府组织统一协调、处置的,由国土所会同镇安监所在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后、提出书面处置建议,报“镇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以便统一采取有关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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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乡村招投标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防止在工程建设及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工程建设、承包规范有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标范围及规定

(一)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3000元以上):包括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教育、文化、水电等公用事业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2、价值3000元以上的社区(村)集体固定资产购建、经营、处置项目。

3、社区(村)集体林木、“四荒”、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承包经营项目。

4、社区(村)集体价值3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设备等采购项目。

(二)招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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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工程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开展工程治理重点领域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精神,加强政府投资重点领域建设资金监管、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干部廉洁,推进工程治理工作整体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县将于近期组织对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涉及交通、水利、国土、国投、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查找和解决项目决策审批和监管、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深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应着重查找并纠正:一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二是决策不科学、审批不合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招标行为不规范,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以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施工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严重超预算,不严格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五是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工程验收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标准验收等问题。具体把握好以下环节和内容:

(一)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

1、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情况;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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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工作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是指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管理及违法用地查处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的追究。

第三条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土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土地执法共同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县国土资源部门是查处违法用地的主要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预防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组织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依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规划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规划部门在接到国土部门告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协助核实有关规划的信息,并提供相关资料;发现或被告知辖区内有违法建设涉及违法用地的,可会同国土部门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的建设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理,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前,暂停办理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规划竣工验收等业务。

第六条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确保土地执法工作所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装备;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在村(社区)设立土地监察信息员,建立土地管理信息报告制度,实现长效管理;组织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遏制违法用地;确保本行政辖区范围内无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安机关负责为相关部门的土地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土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处理,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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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反洗钱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的管理,促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规范柜面操作行为,防范洗钱风险,依据《金融机构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四川省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暂行办法》、《××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内控管理办法》、《××市农村信用社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洗钱,是指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三条××市农村信用社办理柜面业务的操作人员、主管人员及联社反洗钱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履行反洗钱工作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一)柜面操作人员:负责为客户办理大额转帐支付交易和大额现金存取的操作人员。

(二)柜面主管人员:负责柜面甄别大额和可疑交易的主管人员。

(三)反洗钱管理人员:指承担反洗钱审查和报送的管理人员。包括联社反洗钱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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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岗位廉政承诺书

个人岗位廉政承诺书(一)

我叫xx,现任成教中心副主任一职,负责南校区实训基地工作,其工作职责为:按照学院规定,管理南校区校产;负责南校区实训基地的生产、开发;围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为大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条件。

按照市纪委、市教育局党委及学院党委风险廉政建设要求,经认真查找梳理我担负的岗位职责,存在以下廉政风险:

1、在洽谈合作项目时,可能存在吃喝现象。

2、在雇佣农民工方面,可能碍于人情面子,存在无效用工问题。

3、在化肥、农药、小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置方面,可能发生吃、拿、要等不廉洁行为。

4、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私拿、私送基地生产的农产品。

5、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违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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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全年全域实行全面禁烧。

三、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居)职责,落实责任,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为城镇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四、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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