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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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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

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形成生产经营规模,激发企业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

1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2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社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和农时的特点,传播新技术、新信息、新成果,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容易引起农民浓厚的学习兴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

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3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的有效场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其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实行自愿加入,民主管理。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社员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每个农民都有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要求参与民主决策,使得广大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的锻炼,逐步增强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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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农民与农业专家

农业商人:杰克

“每天一大早,我们就要把牛放出去早锻炼,然后,再让它们散步、休息、吃草。我有500头牛,它们的生活很有规律。”农业商人杰克看着自己的牛群,眼里露出自豪的神色。

离开牛圈5分钟的车程,就是杰克的办公室。这里有前台接待员,台子上出售各式牛仔们喜欢用的刀具。像许多美国人一样,杰克有自己的名片。最令人惊奇的是,名片上印着种子图案和一行字:“几分耕耘,几分收获。”

杰克是一个现代农业商人,他不仅拥有5万亩土地和大群家畜,同时,还开办自己的公司。杰克介绍说:“美国几乎每个农户都有几千亩土地。我们是怎么经营的呢?那就是高投入、大产出。我的农机设备是从银行贷款购买的,1台拖拉机至少要花十几万美元。我平时只雇佣几个劳动力,再加上老婆、女儿也跟着干活,基本能做下来。今天下午,我们全家上阵收水稻,我那个84岁的老父亲也会开收割机。”

杰克说:“美国有许多农业报刊,过去我们通过广播、电视获得农业市场信息,现在,只要在家里通过计算机网络,按按键盘,就可以知道天下大事。”

现代棉农:肯尼

57岁的肯尼,是住在密西西比河畔的棉农,也是美国棉花协会的副主席。与许多美国农户一样,肯尼家也是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他自豪地说:“我家世代是农民,我种植38种棉花,现在,与两个兄弟一起经营6万亩棉花和1.8万亩大豆,我们有12台大型棉花收割机,可以12个垅同时收割,我们还有两个棉花轧花厂。我们长期雇佣15个工人,农忙时,再雇5个临时工,30个人手完全够用。”

肯尼还喜欢做期货。他说:“每天,我看芝加哥谷物交易所的市场信息变化行情,按过去5年的平均产量进行估算,看一年的生产成本是多少,扣掉成本再看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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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

近年来,我镇不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在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及农村合作社项目创新上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事实证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是当前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构建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农民合作社的意义

农民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广应用新技术,维护农民权益,增强农产品竟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加快了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步伐。通过合作社结合自身生产的需要,直接与农业、科技等部门联系合作,举办科学技术培训和科技示范活动,提高了成员科技水平。

2、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合作社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组织农产品销售,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销售价格,实现了农民增收。

3、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合作社架起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连接的桥梁和纽带,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

4、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社通过“产加销”有机结合,在产品的质量、成本、营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农产品的转化增值,提高了产品的市场况争力。

二、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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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

近年来,全市各级供销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充分发挥本地农业资源特色优势,积极创办、领办、合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存在着数量少、规模小、功能弱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上加快发展。根据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供合〔〕3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皖政〔〕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是农业大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全市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进程。供销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体制创新、完善组织体系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供销社要准确把握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途径

(一)以基层社改造为契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基层社体制转型中,具有经济能力的基层社可以成为出资成员,不具有经济能力的基层社可以吸纳职工个人出资,与农民共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大多数基层社拥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层社的改造找准产业发展的连接点、优势资源的释放点。

(二)以社有龙头企业为支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社有龙头企业的优势资源,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的模式,与农民共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企业化经营的路子。

(三)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平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利用村级综合服务社这个平台,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与农民共同组建农产品购销、科技服务、信息交流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

(四)以农产品经纪人为骨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和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中,要充分发挥他们在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引导他们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贮藏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产品经营搭建市场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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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见的通知》(粤府办[]96号)精神,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企业、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组织合作,并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和经营,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一种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一次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使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有利于把分散经营的农户有序地引导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调节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分配关系,实现产销有机结合,推进产业化经营。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当前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部门。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设立的有关政策咨询、解释和备案工作。各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报当地业务指导部门备案。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对符合条件设立并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对符合条件设立并具备社团法人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无发生纳税义务的社团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暂不用进行税务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服务活动及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并以注册资本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各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及发证应尽量简化手续并加快办理。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制度建设。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民主的管理机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章程、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的核心内容,要引导和帮助其在分配机制上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引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财产状况、合作业务的整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行社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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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民管理缺位问题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是农民组建管理的经济组织,农民占成员总人数的80%。但在一些地方合作社的实际运作管理中,普通社员农户无法参与其中。本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进行了重新分类,分析了其中存在的农民管理缺位问题。认为应建立具备利益分配、内部约束、权益保障等机制的管理模式,确保农民广泛参与合作社的管理。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管理缺位 机制 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3)02-0075-04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市场化程度和农村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围绕改善农业经营效能、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各地诞生了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8年开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以每月1万家的速度在增长。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達55万多家,覆盖全国91.2%的行政村,实有入社成员達4300多万,覆盖全国17.2%的农户。分析合作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共性和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对确保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按实际运作中管理决策者的不同,合作社管理模式可划分为农业大户管理型、龙头企业管理型、政府部门管理型和农户共同管理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呈现不同的特点,也各自存在明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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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为农民说话 专业为农村做事

实践反复证明,优秀的新闻产品和完善的新闻产品结构是能够从版面里伸出来手抓住读者的。

近年来,《农村新报》坚持“专门为农民说话,专业为农业服务,专心为农村出‘力”’的办报理念,认真践行“实实在在为农民服务,事事处处为农民说话”的宗旨,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新闻佳作不断涌现。报纸影响力逐步增强,辐射范围越来越广,越来越受到农村读者欢迎,2010年发行量又增长12%。

专门为农民说话

专门为农民说话是出于这样的基本判断――

从农村内部看,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作用下,农民在家庭收入、受教育水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方面与城镇居民存在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农民的弱势地位,令其成为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使他们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必然是农民的迫切需要。从媒体资源分布看,同样存在城乡分割问题。报纸城市化、频道娱乐化、网络高端化倾向非常明显,农村存在“报荒”现象,农民接受资讯的途径、数量、质量、速度均远远低于城镇,缺少专业的媒体为农民说话。

所以,《农村新报》主张“事事处处为农民说话”,维护农民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是教农民自己说话。把那些与农民切身利益联系最紧、关系最密的重大涉农政策原原本本而不是断章取义、仔细而不是原则、生动而不是枯燥地交给农民,农民拿着报纸就可以找侵犯其合法权益者“论理”。比如。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大幅提高。这个消息其他媒体都报道了。农报报道这类政策类资讯从来都是“不惜版面”。要精准到购什么机型可以拿补贴?在哪里办?补贴标准是多少?拿不到补贴找谁投诉?等等。资讯只有具体才能实用,也才能帮助农民维权。再比如,报道新农保启动时,重点报道农民交钱数量的分类、如何办理等这些“技术活”,农民一看就明白。有些政策,编辑部则请来专家,为农民一点点地提供政策、法规服务,教给农民学会自己维权。

其次是帮农民说话。信息不对称与利益诉求多元化的双重作用,往往使农民成为“利益牺牲者”。通过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把法律、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这既给党委、政府帮了忙,也为农民维了权。2009年农报的舆论监督数量呈下降趋势。但舆论监督的效果却大大增强。比如,《鄂州一干部花名册里栽树40亩》见报后,相关责任人不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省委财经办还专门发函至编辑部,要求提供全省惠农政策不落实情况。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对全省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一个再调查,有不少问题得到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落实难》刊发后,引起省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关注,一些部门出台具体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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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条例意见

《*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在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存在着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确、内部运作不规范、有关政策措施不配套等问题,制约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条例》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规范了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安排,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和指导管理职责,对依法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作社运行,促进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性。

二、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各地要按照《条例》“边发展、边引导、边规范”的立法精神和有关规定,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以土地为核心的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农村的基本制度,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农民加入合作社后,其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应改变,其生产经营自和家庭财产所有权不受影响。二是立足主导产业发展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产业为基础,并为产业发展服务。组建合作社,要充分体现其专业性和经济性,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和重点区域,以产品为纽带。三是农民自愿互利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必须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通过自愿入股、按股金分红、二次返利等方式,使社员享受入社的好处。

要按照各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布局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并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产值型向效益性转变,以规模、品牌、竞争力为核心,引领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不断壮大,不断提高合作社的带动能力。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源整合和产业联合,突破空间制约和产业断层,积极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动组织,提高合作社之间的整合力和联合力。

要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按照产权清晰、运行规范、机制灵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服务水平。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着力规范合作机制,做到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及表决方式充分体现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决策执行公开化,合作社的股本结构及分配方式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对现有的农业专业协会,要加强规范指导,拓展服务范围,逐步改造成为专业合作社。目前由政府或政府部门牵头组建的专业协会,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企业化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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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向农业产业化、经济信息化、农村城镇化转变升级的历史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5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增产、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截止2012年3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5.23万户,出资总额7995.56亿元,实有成员总数1321.19万个。合作社建设促使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已经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度较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红旗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障碍因素阻碍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内部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不强,带动农户弱,合作社普遍缺少必要的经营费用,缺少适用的配套机具和水利设施等问题,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个人认为,对现有的合作社进行提档升级是关键,下面就红旗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一、更新理念,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企业化进程

合作社的两大基本功能是组织力和带动力。而长期以来,我们把合作社的作用仅限于提高农民走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当作一个中介组织,忽视了它作为一个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导致许多合作社规模偏小,自身实力不强,带动力很有限。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现现代化大农业的主要载体,加快推进合作社企业化进程就显得更加重要。企业化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像企业一样经营管理,以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把它当作企业来办、项目来抓,以抓项目的精神抓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自身实力,提高带动能力,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抓投入、要回报。有了效益,才能有实力,实现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有了实力,才能为农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真正达到农民利益和资本利益的互利双赢。

二、提档升级,加快培育一批重量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走规模化、高质化之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将被市场无情淘汰。红旗镇的工作重点也由原来的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严格按照《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做到边发展边规范;一是明确重点,加大培育。对有一定规模、产业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重点培育对象,明确联系领导和责任人,逐一跟踪抓落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利用土地流转的良好契机,扩大种养殖面积,不断延伸产业链;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实现从初级农产品生产到初加工农产品转变,从生产型向生产销售型转变,增加附加值。二是加强联合,互利共赢。各合作社发展水平不等,各有优劣势,强化合作,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是一条重要途径。同类合作社可以强弱联合,采取兼并、转让等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增强搏击市场的能力。今年红旗镇将以新农村创业园蔬菜合作社为龙头,联合长胜村葡萄种植合作社,峻丰村丰源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红旗镇蔬菜合作联社,以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为重点,带动红旗镇设施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三年内联社大棚、温室至少要达到1000栋以上,增加冬季蔬菜窖储能力,实现蔬菜反季节上市,提高冬季蔬菜本地供应能力。三是拓展领域,丰富体系。随着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发展生产加工型的合作社,还要发展生产服务型合作社。近年来其他一些地方已发展了一些行使播种、机耕、收割的农机合作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今年新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利用国家农机补贴等优惠政策,组建了新农村农机合作社,主要用于农机服务,经营面积覆盖到了全镇耕地面积。

三、培育人才,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人才是第一资源。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档升级工程,首要的是人员素质的提升,这样才能保证合作社的旺盛生命力和持久发展力。一要搞好培训。组织有关专家、学者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财务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开展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驾御市场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合作引进人才。采取内选外引能人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监事会主席,要大胆引进“职业经理人”,弥补自身知识能力的缺陷,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展现“职业经理人”了解市场、善于经营的特长。三是鼓励社会能人和大中专生到合作社创业发展。鼓励农村大学生返乡、城市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技术干部到农村创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他们在职称评定、个人福利待遇上给予政策倾斜,使人才到农村站得住,留得下,有所作为,让各类人才积极投身到合作社的创业发展中。四是校社联合。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中院校、有关专家建立技术合作关系,逐步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合作社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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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意见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合作社法》,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范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支柱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和规范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发展目标:在规范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围绕“产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技术标准化、经营合作化”的目标,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专业协会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转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竞争能力、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到2013年,力争使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每个农业生产行政村,专业大户全部入社,农户干部入社率达到40%以上,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全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二、扶持范围、工作重点

扶持范围: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组织化程度较高,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经区委农工委、区财政局考核认定达到区级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作重点:一是围绕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培育发展。依托经济林、黄烟、食用菌、中药材、畜牧等五大支柱产业及特色产业,在促进优势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引导有能力、有威信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加快提高优势产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二是鼓励多主体积极参与兴办。在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多主体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做大龙头企业基地,引导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式;围绕引导农村的能人、大户创办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三是结合实际开展多层次合作。根据农民需求和组建条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单项或多项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一体化经营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引导同一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跨区域、集团式发展,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四是积极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严格按照《合作社法》规定,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社员股金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设置成员账户,健全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同时,选择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试点示范,并予以重点扶持。五是积极引导协会向合作社转型。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专业协会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转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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