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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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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农贸市场监管意见

主要任务

完善现有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包括海昌、硖石、海洲、马桥等四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人口分布、人口结构、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等因素,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调整完善《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2020)》,新增两个建设点:一是城南区块点(文宗南路东侧、东长新村点南侧),满足居民新聚集点配套需要;二是西山路区块,对西山路临时设摊区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完善硬件,具备正规农贸市场条件设施,分流市区部分临时设摊区经营户。今后中心城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须符合规划要求。各镇、开发区(景区)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编制本区域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确保农贸市场建设有序推进。

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根据省政府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在2013年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目前尚未实施改造提升的责任单位,须将该项工作作为2013年度重点工作予以落实。海昌街道硖东菜场、盐官镇丰兴农贸市场、市区南苑农贸市场、袁花镇袁花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需在2013年度完成。周王庙镇周王庙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加强督促指导。农贸市场改造应对照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标准实施,注重完善停车场、停车位等市场配套功能。

规范便民交易点。对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基本符合农贸市场标准,但因土地、规划等原因而无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俗称无证农贸市场或便民交易点,大多由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可行性方案,通过简化或补办手续,妥善开展市场名称登记,逐步纳入规范管理。

建立完善“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与市场产供销对接机制。强化农贸市场与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直销对接,有效降低流通成本。2013年新增蔬菜基地面积500亩,并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内蔬菜基地直销点建设。鼓励业态创新,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实行“农改超”;探索大型商业超市直供直销、连锁配送、净菜销售模式。

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探索肉类等重要商品品牌化经营,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机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农副产品全索证、全备案。加快农贸市场检测点建设,拓展检测项目、提高检测频率,提升检测水平,农产品批发市场和50个经营户以上农贸市场全部设立检测点。建立电子监管网络,完善信息公示和价格预警。强化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注重源头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加大食品大要案查处力度,形成政府部门监管、市场举办者管理、经营户自律的良性机制。

扎实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结合“六城联创”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要求,力争每年成功创建1至2家省级“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费收费行为,平抑市场物价。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示范带动作用,国有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5%、集体农贸市场按年度摊位费总额的3%,设立文明诚信经营奖励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评比并进行奖励。实行摊位租赁费最高限额,确保摊位费维持在可控水平。以市场为单位,以满员市场前三年招标最高年份的总金额为最高限额,超过部分50%充入文明诚信经营奖励资金,其余50%作为市场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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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贸市场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城乡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单位提供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集中和公开交易农产品(包含农副产品,下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市场开办单位,是指依法设立,通过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从事农贸市场开发建设或经营管理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是指由市场开办单位依法设立或由其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对农贸市场进行服务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升级改造,以及对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进行验收等。

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畜牧兽医、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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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 第6期

新年的脚步渐渐近了,太阳依旧不露脸,一段阴雨绵绵之后,竟零落地飘下几朵雪花来。开化是个钱江源头的一个小县城,坐落在葱郁的山脚下,城中央飘过一条清澈的小河,那纷纷扬扬的白雪,将这座小城连同这条小河一并裹在了粉妆玉砌的世界中。

一场大雪挡不住人们对过年的热情,县城的农贸市场并未因此而冷清。第二天一早,照例的市场繁忙,照例的采购年货,谁也没有因此而停下脚步。卖菜的老大爷,肩膀上扛着条担子,担子下两个箩筐,里面躺着些新鲜蔬菜,那条担子压在老大爷的肩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他就这样有节奏地进入市场。买菜的大妈,一手挎着篮子,一手牵着孙子,与同是买菜的另一位大妈有说有笑地缓步进入市场。那卖水产品的小伙子,拎着一箩筐鸡蛋准备叫卖的小姑娘,连同来卖鸡鸭的人,也都早早地赶到自己的摊位前。

刚才还略显冷清的农贸市场,一下子因为买家卖家的相继到来热闹起来。顿时,买卖声混淆成一片,市场顿时变得熙熙攘攘,人声鼎沸。

倘若你在远处听到激烈的争吵声,别奇怪,这不过是买家与卖家正讨价还价罢了。过年了,自然要买些年货,要想出低价,又想买好的年货,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买家想要低价,极力砍价,使劲全身解数还价;卖家则希望卖出高价,拼命抬价,力图最高。双方争执不下,难免要费一些口舌。你看那位大妈,正在猪肉摊前与摊主讲价钱。只见她翻来覆去地翻看了一块猪肉,满意地点点头,便欲买下。摊主刚一开价,大妈的脸便沉了下来:“怎么这么贵,便宜点!”这口气很有些命令的气势,摊主自然不让,耐心地解释:“今年都这个价。”“不可能,你看看,这肉这么小块,你还卖那么贵,便宜点!”大妈寸步不让。摊主还不愿意,大妈急了:“算了,算了,我去别的地方看看!”说罢做出要走的模样。“哎,算了算了,那就便宜点吧!”摊主无可奈何地认输了。再看那位大妈,一副得意的神情,付了钱,接过肉,又仔细地将肉打量一番,抿嘴一乐,转身走了。这边刚打完价,那边又杀上了价,杀价结果也总是以买家获胜为多。哪怕是打下几角钱,买家依旧乐不可言,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仿佛他赢下的是整个世界。

再看每个摊位前,早已人山人海。卖鸡场上,公鸡母鸡全都挤在一块儿,互相打斗嬉戏着,你啄我一下鸡冠,我拔你一根羽毛,“咯咯咯”地叫着满笼子乱跑;水产品却独占了一大块地方,那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一个个挥舞着钳子威风凛凛、吐着白沫的螃蟹,一个个拖着长胡须、弓着身子的大虾,在一会儿功夫全都成了人们的“囊中之物”。

放眼望去,一排排整齐的摊位上摆着五花八门的物品。那肉摊上的猪肉一块压一块地躺着,鸡场上一只只褪了毛的鸡整齐地排着,各种新鲜蔬菜还没来得及从箩筐内摆到摊位上,人们早就一哄而上了。

将要过了买卖的时间时,人们又一窝蜂似的从市场内涌出。无论是买主,或是卖主,都乐着,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卖菜的老爷爷,挑着个空扁担,乐呵呵地盘算着一天的收入;购买年货的大妈,一手拎着只杀好的鸡,一手拎着满满一大袋子物品,蔬菜啦,水果啦,螃蟹啦,肉啦,鱼啦,无所不有;卖水产品的小伙子,卖鸡鸭和鸡蛋的人,也都笑眯眯地走出来了,无不是口袋里装满了钱的。

繁忙了一天的农贸市场,到了傍晚,恢复了冷清。菜农们又在准备迎来新的繁忙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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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升级改建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镇()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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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镇()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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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条例

第一条为促进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的建设,规范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设施和管理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第三条凡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建设、举办和管理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农贸市场),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农贸市场必须依法管理,坚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居民、方便群众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规范农贸市场交易行为,鼓励和支持经营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第五条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市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公安、税务、财政、物价、城建、卫生、技术监督、规划、市容环卫、土管和检疫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农贸市场实施管理。

第二章农贸市场建设和举办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将农贸市场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的设立、规模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设立农贸市场;旧城改造应将农贸市场的设立纳入改造规划。市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制定建设规划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农贸市场由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兴建。政府应设立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农贸市场建设,视同公建配套工程,有关税、费应给予减免优惠。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订。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房屋、资金等形式投资兴建或扩建农贸市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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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思考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市农贸市场的发展现状;农贸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的重要意义;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几点建议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农贸市场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规划布局建设不尽合理、农贸市场建设资金短缺,建市场的优惠措施不到位、有特色的专业市场化农贸市场不多,辐射能力较弱、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不够到位,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农贸市场是一个地区的窗口形象,它与其它商品市场一样作为生产者与经销商乃至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纽带,作为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区域经济的增长、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小城镇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保障农村食品安全、转变观念,完善政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形成特色、寻求合作,多方融资、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农贸市场是一个与千家万户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可或缺的购物场所,同时是农副产品流通的重要载体,它是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的消费习惯、不同层次消费阶层等客观实际相适应的一种流通业态。近年来,XX市通过规划新建、招商引资、积极培育,初步建立了以城区批发市场为中心,以乡镇农贸市场为基础,以农加超为补充的市场网络。但就目前农贸市场发展状况看,仍然不容乐观。因而,如何对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改造,并努力提升其品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现就XX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问题进行思考,提出下列对农贸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的认识,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的重要意义和下一步改造提升的建议。

一、XX市农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自1999年5月被确立为杭州地区开拓农村市场试点以来,XX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立足临安实际,坚持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办好现有市场,以市场园区的模式建设好新办市场,以超前发展的眼光规划好未来市场,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健全农村商贸网络,加快了农村商品流通发展。XX市食用农产品消费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共存发展的流通格局,其中农贸市场是XX市老百姓日常食品消费的主要业态。

截止20**年底,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共有农贸市场30个,其中经工商注册登记的15个,城区就占了7个。全市农贸市场总占地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总营业面积约为5.5万平方米,服务人口50余万人,多数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处于800米至1500米之间。20**年,农贸市场总成交额达到11.18亿元,其中市场年成交额超1000万元的有7家,上5000万元的有4家,超亿元的有5家,分别是临安天工商厦、浙皖农贸城、临安於潜集贸市场、青云竹笋市场、於潜城北竹笋市场。

二、XX市农贸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

XX市农贸市场在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XX市农贸市场在农村商品流通环节上扮演重要角色的同时,也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贸市场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规划布局建设不尽合理。一方面是部分地方农贸市场缺少,建设简陋,容量不足,基础设施缺乏,难以满足农民需求,也适应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在建设农贸市场时不考虑实际,求大求新,重复建设,结果有场无市,市场建设效益低下,导致资源财富的严重浪费。此外,有的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加之对农贸市场建设不够重视,致使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建设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XX市很多初具规模的农贸市场是群众自发形成的,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缺少政府的引导和规划,往往沿交通干线布局,以街为市线状发展,既影响了镇容街貌,阻碍了交通,也不利于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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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贸市场规划准则

一、引言

农贸市场,就是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市场。生鲜农产品是指不经过统一加工,不作冷冻、脱水、罐装等工艺过程的处理,而是以自然状态出售的农产品,俗称“副食品”。中国人历来都习惯食用生鲜农产品,因而农贸市场与我国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紧密相关。农贸市场是完善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育程度与文明城市目标的实现具有密切的联系。农贸市场是最接近市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设施之一,是城市环境系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是文明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它的形象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城市经济日益繁荣,河北省保定市市场建设空前活跃,各类市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超级市场)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由于农贸市场不仅直接关系着市民的米袋子、菜篮子,还可以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的机会,因此农贸市场的建设较其他市场而言更加迅速。但是,由于过去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忽视了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导致农贸市场建设主要依靠市场自发调节,缺乏宏观、长远的规划,因此出现了空间分布不合理、阻碍道路交通、造成环境污染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根据现状农贸市场经营场所建筑形态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市区农贸市场分为正规的马路市场、封闭式市场、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和早市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的农贸市场因长期的市场需求逐渐演化而来,风格殊异、各有千秋,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现状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造成交通拥堵大多数农贸市场均会对道路交通造成不良影响。比较典型的是马路市场,它一般占据着城市支路,周围分布着大片的居住区,因供需两旺,加上部分经营者不服从管理,占据车行道经营,导致购买者随意停放车辆,遇到上下班高峰时段时,经常出现一个马路市场堵塞一条城市支路的局面。这不仅使需要取道支路的行人深感不便,支路不能发挥分流交通流的作用,还会进一步给周围干道的道路交通造成压力。封闭式市场虽然做到了“退路进厅”,但是由于大多数市场在建设时没有预留出停车用地,所以购物人群的车辆依然处于自行停置状态,一般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被带进市场,汽车等在便道或马路上随意停放,阻碍了道路的通畅。居住人口密集又缺乏正规市场的地段的自发市场和摊群,其规模虽然不大,但由于缺乏监督管理,对小范围的道路交通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如保定市老城区和旧城改造区的琅瑚街、穿行楼南街、陵园路、小集街等,这种现象比较突出。

(二)造成环境污染农贸市场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现为垃圾、污水和噪声污染三方面。封闭式市场的环境问题相对较小,马路市场和早市则往往缺乏配套的专用上下水道和污染物排放、处置设施,因此经营者就地处置污染物的现象随处可见,许多马路市场的环境污秽不堪。这不仅增加了环卫工作的负担,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降低了城市环境质量,而早市的噪声污染则对附近住户的休息形成干扰。

(三)经济效益良莠不齐尽管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培育并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但是市场中的每个经营者仍然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己任的“经济人”。经济效益好的农贸市场可以吸引众多的经营者进行竞争性经营,顺利达到方便生活、繁荣经济的目的;经济效益不好的农贸市场则会逐渐萎缩,既不能实现市场建设的目的,还会造成投资的浪费。因此,经济效益的好坏仍然是衡量农贸市场建设是否合理的重要因素。目前,这四种类型的农贸市场由于地域、档次、规模和辐射范围等种种原因而呈现经济效益良莠不齐,总体而言马路市场的经济效益优于封闭市场,规模适度市场的经济效益优于规模失当的市场。综上,现有的农贸市场建设状况已经不再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构筑新的农贸市场体系以克服农贸市场的种种弊端。因此,为了协调市场发展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规范农贸市场的建设行为,使农贸市场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服务,进行农贸市场规划已经势在必行。

三、农贸市场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进行农贸市场规划必须克服思想上的近视和狭隘的局部观念,从全局着眼,以宏观、科学的规划原则作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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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指导方案

为规范农贸市场价格行为,加强农贸市场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我市农贸市场良好的价费环境,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据省价检局《关于加强全省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督察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我市农贸市场管理单位明码标价工作的方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需规范的对象

此次明码标价规范的对象是各市县以上城区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的管理单位或企业。

二、工作内容

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的管理单位或企业向入场经营摊主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没标价一律不准收费。明码标价的形式,可以是标价牌、价目表或者电子显示屏等;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括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明码标价的位置,应在经营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和收费地点同时进行明码标价。价格主管部门对当地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的管理单位或企业的明码标价方式进行统一规定(监制),并标明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三、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价检局于7月12日之前,将本县(市、区)需规范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的管理单位或企业名单(附件一)上报市局;8月15日前要求当地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的管理单位或企业将本单位明码标价的内容和方式报当地价格监督检查局审核备案;经审核后相关收费单位9月10日前将明码标价落实到位。表格格式参考附件: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单位或企业收费服务项目明码标价表。9月12日之前,将县(市、区)需规范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的管理单位或企业明码标价工作的落实情况上报市局;9月初,市局将组织开展一次系统内的工作自查。

四、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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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按照全省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的总体要求和南通市政府《关于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07〕96号)提出的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市政府决定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菜篮子”工程之一,切实解决全市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现就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长江镇(*港区)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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