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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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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论文

AnalysisontheProblemsofInstitutionalDisequilibrium.ofChina’sCurrentFarmlandProperty

TheSecondTheoreticalDepartmentsofNanjingInstitutePoliticsofPLANanjingJiangsuProvince

摘要:制度非均衡是由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不一致引起的,主要表现为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供给过剩。制度创新的成本、收益、制度选择集合的改变等有可能促使制度非均衡的出现。宪法秩序、现存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现有知识积累、实施新安排的预期成本、制度变迁方式等外部因素可能会使制度非均衡长期存在。本文运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非均衡,认定我国既定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明显存在着制度有效供给不足和无效供给过度的非均衡性,制约农业的发展,而这恰恰是制度创新的诱致因素。

关键词:制度均衡;制度非均衡;制度供给不足;制度供给过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Abstract:Institutionaldisequilibriummeansthatinstitutionssuppliedandinstitutionsdemandedarenotinbalance.Itcanbedividedintoinstitutionalsupplyshortageandinstitutionalsupplyexcess.Changesininstitutionalcost,profitandthesetofinstitutionalchoicemaycausesomeinstitutionsintodisequilibrium.moreover,institutionaldisequilibriamaybemadetobepersistentbythefollowingfactorssuchasconstitutionorder,existinginstitutionalarrangement,institutionaldesigncost,lackofsocialscienceknowledge,theexpectingcostofpracticinginstitution,theinstitutionalinnovationmethod.Thispapermainlyusestheoriesof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toanalysisproblemsofinstitutionaldisequilibrium.ofChina’scurrentfarmlandpropertyandassurethatChina’scurrentfarmlandpropertyinstitutioninnotinbalance,whichhinderthedevelopmentofouragriculture,thisisexactlythecauseofinstitutionalinnovation.

Keyword:InstitutionalEquilibrium;InstitutionalDisequilibrium;InstitutionalSupplyShortage;InstitutionalSupplyExcess;FarmlandPropertyInstitution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农业发展面临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严峻挑战的今天,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已难以继续为农业现代化、农业国际化和农村非农化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由于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及其矛盾纠纷而引发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等“三农”问题也愈演愈烈,事实表明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已处于一种典型的非均衡状态,已有的制度安排结构中主体无法获取的潜在利润或外部利润的出现。换句话说,尽管现行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可以增进许多农户个人及社会福利水平的潜在机会,却难以使之成为现实;而那些效率释放殆尽的制度依然是当前农业发展中制度供给的主流,这恰恰也就是农地制度产权制度创新的诱致因素。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诠释。

一、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非均衡的一般理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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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讨论与研究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农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土地制度的核心。科学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将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需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现状

(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基本构成

一是我国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由劳动群众共同占有土地的一种共有制形式。二是我国实行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分三个部分:农用地;宅基地;集体企业建设用地以及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用地。

(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现状

截至末,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覆盖率6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覆盖率46%,宅基地登记发证覆盖率80%。

(三)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和流转中的收益分配现状

目前,我国集体土地的收益主要产生于征收和流转过程中。国家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后,政府通常得给予四种补偿费用,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主要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收益分配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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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地权交易和要素组合效率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征用短缺和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的矛盾日趋尖锐。从资源配置的层面,集体产权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对于降低国家征地成本和提高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作用。由于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地权和资产性地权制度的缺失,地权交易存在显著的福利损失,致使农村建设用地地权市场不能形成有效的要素配置效率和财富分配机制。因此|农村建设用地地权制度的建构是目前形成有效的地权市场和地权定价机制的核心。

关键词:农村建设用地;地权交易;价格扭曲;经营性地权;资产性地权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9)05-0053-04

一、城市化土地短缺和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相关文献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农村用于建设用途的非农用地。主要包括乡镇企业用地、农民宅基地、乡镇公益事业和公共事业用地,土地用途和城市国有建设用地相同。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大发展时期,农村工业这种特殊的土地和资本组合模式给农村经济带来了短期繁荣。但90年代后,由于体制转型和结构调整,乡镇企业破产致使农村闲置了大量建设用地;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宅基地也大量闲置。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量是城市国有土地的4倍。根据2020年城市化水平要达到60%的标准,城市每年新增户籍人口1000万左右。在保证18亿亩农用耕地的硬制度约束下,城市建设用地“缺口”将达到1.2亿亩。如何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和城市化土地短缺二者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我国经济转型中宏观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国内外学者主要从三方面对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进行分析。Samuel P,s,Ho etal(2005)、姚洋(2005)、肖金诚(2007)和杨志荣(2008)对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杨志荣(2008)基于DEA模型测度的结果表明,我国建设用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低于劳动和资本要素。Samuel P,s,H0 etal(2005)指出由于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增量要显著高于城市建设用地,土地粗放利用模式将进一步拉大城乡建设用地的结构不平衡。而陈利根(2007)、曲福田、冯淑怡(2004)、黄祖辉、汪晖(2002)、Kai-singKung、James(2002)、Kaser、Greg(1998)从政府公共政策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政府管制和征地权垄断是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及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的根源,主张以放松政府管制为核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消除城乡建设用地身份差异是放松政府管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James、Benjamin w,(2007)、龙登高(2009)、周其仁(2007)、刘守英(2007)从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化”论的角度出发,认为突破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加速培育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市场,通过强化市场机制从而实现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的效率目标,其认为市场的自发机制就能解决资源的配置效率问题。

本文认为,价格机制背后的制度结构是农村建设用地地权交易和要素组合效率的关键。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城市土地短缺背景下,从地权制度上对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进行分析,不仅有助于解决资源配置问题,而且能从深层次上理解城乡财富和利益的分配结构。

二、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制度约束和地权交易的福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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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回顾与展望

【摘要】深化、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需要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框架下,形成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本文在回顾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演变的基础上,说明在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上,政府可以通过完善法律、弥补市场失灵等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

【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经营权流转;现代农业

一、引言

纵观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历史,其核心任务就是处理好土地问题。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界定为于用益物权,并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中,由于存在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虚置、产权权能残缺、产权流转不顺等问题,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如何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框架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及相关研究

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演变可以看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本质就是不断明确土地产权主体,赋予农民充分且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利,构建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体系,并在法律层面对农民财产权利予以保护。目前,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土地不仅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还承担着提供生活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的条件下,构建富有弹性,合乎实际的土地产权制度,既可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又可以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有文献来看,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综合课题组(2010)通过对成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认为以确权为基础的土地流转,对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廖洪乐(2012)从我国农户兼业的地区差异和阶段性差异出发,推断出我国农业生产的兼业化和专业化并存将是一种常态,认为我国农地流转规模逐年增加、地区差异明显和主体多元化。陈章喜(2014)从理论层面探讨了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整合土地资源、实现规模经营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实证研究表明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整体运行效率得到提升。综上所述,我国各地区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差异巨大,不同区域具体方式各有不同。但通过对农村土地确权,赋予农民一定的流转权,构建富有弹性的产权制度,土地利用率也将大大提高,农民也可以通过流转获得增值收益。

三、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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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法律问题研究

摘 要:农村土地制度,事关农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随着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需求的日益明显,曾经极大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今反而成为了农村发展的束缚。因此,学术界与实务界都将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作为最重要的课题之一。本文将具体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经营权;入股

中图分类号:D92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8—89 —02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在公司法的法权模式下,其权利内容主要体现为:公司取得经营(占有、使用、收益、一定限度处分)农村农业用地的权利,能够以土地为依托扩大公司模式,发展规模化农业;农民股东取得公司管理权、收益权以及“对虚拟资本的流转权的可能”,即转让股权的可能;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价值,股权转让有利于体现与评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价值。因此,总体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发挥土地资本效益的一种现代流转方式。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实践中,法律一方面逐步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保护权利人权利;另一方面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持有限制、保守的态度,对入股、抵押等具有资本效益的流转方式更是持有消极、甚至否定的态度。

(一)二元经济社会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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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摘要: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出现,可视为一种新的制度产生,也是制度变迁的主体内化外部利润的结果。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生成的外部利润主要包括:抵押权实现后的收益及其分享、节约的交易费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制度安排满足了农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的利益需求,符合同意一致性原则,是一种新的帕累托改进。同时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法律风险、城乡土地制度以及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二元性等约束条件的存在,导致效率的损失。要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发展,必须增加其外部利润,减少效率损失。

关键词: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外部利润;约束条件;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2)04-0008-05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的农村和农业发展面临着资金不足的瓶颈,对农村的金融支持不足,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抵押物不够。为缓解农户“融资难”,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200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银发[2008]295号),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2010年5月,“一行三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提出“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在政策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目前可交易的农村产权主要有: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经济组织股权等,本文考察的农村产权是指农民拥有的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财产,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索农村金融机制和产品的创新,如重庆开县的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福建明溪县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宁夏平罗县的“存地证”质押贷款、湖南浏阳市农民房屋抵押贷款以及四川成都市和浙江宁波市的“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等。

从农村土地金融的角度,理论界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的性质、诱因等进行了讨论。张德粹认为,土地金融通常是利用土地为长期信用的担保品,而作长久性金融流通的措施,通称为土地抵押信用。罗剑朝等认为,农地金融是以农地作为信用保证(抵押)而获得的资金融通,其实质是发挥土地的财产功能,将固定在土地上的资金重新动起来,使其进入流通领域,以扩大社会资金的来源。关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兴起的原因,王兴稳、纪月清认为,只有在农地的价值足够高并且其生存保障功能很弱的时候,金融机构才愿意接受农地作为抵押物,农地金融才能得到发展。褚保金、陈畅认为,城市化带来农村资产增值、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对土地保障功能的替代、抵押缺失致使“外部利润”凸现、政府建立资产“所有权”表达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等是农村资产抵押化的制度背景和前提条件。吴文杰认为,建立以土地抵押为特征的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有利于为农业发展注入资金,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整个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制度变迁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农地金融制度创建属于外生性制度变迁,必须考虑到构建中制度成本以及运行中交易费用以及风险等方面的约束。在制度约束下,各地探索选择以政府主导为主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使得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各参与主体间出现利益失衡,影响政策实施效果。邓纲认为成都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改革试点,依然存在一些如社会保障统筹的基础尚未完全建立、政府担保的负面作用尚需观察、司法系统对抵押的法律效力尚未给予正式确认以及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不完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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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发展与乡村治理:决定因素与模式

摘要:不同村庄有不同的权力结构,如强村弱民、强村强民、弱村弱民或者弱村强民。发现这些村庄权力结构的决定因素尤其重要。研究发展,村庄的权力结构是由产权的集中性、稳定性决定的。产权集中性、稳定性或两者的组合与村庄权力结构有一定的相关性,产权的集中性决定权力,产权的稳定性决定权利。产权集中性和稳定性的不同组合形成不同的村庄权力结构和治理模式。

关键词:产权发展;产权转移;产权集中性;产权稳定性;买断式产权转移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1-0040-05

新世纪以来,产权发展呈现三个态势:一是产权内容日渐丰富,产权体系不断完善,承包权与所有权分离,承包权又发展出占有权、经营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后者可以与前者分离;二是产权流转加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使用权等都在流转,流转类型也较多,可以出租、出售,还可以入股;三是产权所属子权利,既有分离趋势,同时也有集中趋势,即从农户的角度来看,子权利有从承包权分离趋势;从其他主体如村庄来看,子权利有集中趋势①。土地及其产权的变化必然会对经济、社会、政治产生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对地权所在村庄产生影响。从实践来看,产权发展对村庄治理的影响也是全方位的,本文想探讨产权发展对村庄两个重要主体:村庄与农户权力分配的影响,即产权发展对村庄权力结构的影响。

一、文献与假设

对于产权与政治关联的研究学者比较多,最主要的观点是产权具有对个人权利的保障功能,产权的个人化能够促进民主、自由。

首先,产权的限权作用。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说,“资本主义和私有财产的存在给国家的集中权力提供了某些限制”②。布坎南认为,“私人财产或几个人共同占有的财产起到自由的保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政治决策或集体决策方式的影响。当然,其直接的隐含意义是,必须存在有效的宪法限制,这样的限制将有效地制止对法律界定的财产权的公开的政治犯,对涉及财产转移的自愿契约性安排的公开政治犯”③。产权是自由的基础。哈耶克则认为产权的确定是个人对付强权的第一步,也是防止强制的根本条件,“承认所有权是确定个人权益领域以保护我们对付强制的第一步④”。“承认私有财产权或是个别的所有权,因而是防止强制的根本条件,即令不是唯一条件”⑤。产权具有保障功能。蒲鲁东认为,“财产就是保障,就是消除自己有切肤之感的生存上的不安全”⑥。

上述研究表明,产权包括财产权对个人具有保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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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与劳动力转移的关系分析

[摘要]正确处理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关系,是实现农民市民化、农村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条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必须与农村土地制度综合进行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土地产权制度 农村劳动力转移 相互关系

[中图分类号]F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8-0071-02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既互为条件又相互制约。一方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不断变迁推动和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反过来对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提出了挑战。因此,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一、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

(一)在地域上以就地就近为主

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上以本省的转移为主。据浙江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06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上以本省转移为主,占转移人数的80.7%。在本省转移的人数中,以乡外县内转移的比重最大,占43.3%。其余的县外市内转移以及市外省内转移分别占转移总人数的19.1%和18.2%。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加速、农村经济增长带的出现和工业园区的兴起,农村劳动力向市(县)、区及中心镇集中转移的趋势日渐加速。

(二)在择业上以二三产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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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影响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 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

论文摘要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是新形势下土地管理事业的重要课题之一。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是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和综合国内学术界的研究情况,能发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在不同的产权安排下会带来不同影响。指出了各种产权安排模式的利弊,并为我国农村建设用地的入市流转提供建议。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界定

要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带来的影响,首先要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和土地流转的概念。

1.1农村集体建设用的概念

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还没有一个法定的明确定义,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条文中看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具体含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一般是地处农村的、经过依法批准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它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它不是国有土地;②它不是指农用土地;③它是指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是合法的;④该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的,而不是属于国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又被称为“非农建设用地”,或者简称“农村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用地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1.2土地流转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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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与农村公路供给

摘 要:农村公路供给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根据财政分权理论,地方政府在提供地方公共产品上具有信息优势,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将有利于农村公路供给水平的提高。影响我国农村公路供给水平的主要决定因素有财政分权水平、农民收入水平、乡镇企业发展水平以及公共产品供给决策中的民主程度等。中国大陆31个省级地区的面板数据分析表明,财政分权、乡镇企业发展对农村公路供给具有较强的正向效应,农民收入的正向影响效应较小,公共产品决策中的民主程度对供给效应无显著性。

关键词:财政分权;农村公路供给;农民收入;乡镇企业;民主决策

中图分类号:F81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260(2008)01-0078-07

农村公路供给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可以有效降低贫困(Van de Walle,2002;刘晓昀、辛贤、毛学峰,2003)。但是,综观我国农村公路供给状况,其依然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影响我国农村公路供给的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王国华,2004;杨林、韩彦平、孙志敏,2005)、决策体制落后以及管理不善(苏晓艳、范兆斌,2004)等。农村公路资金投入不足,从纵向来看,主要是由于我国长期推行产业非平衡发展战略,集中全社会资金用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建设,以及支撑工业发展的载体――城市的发展,导致我国城乡分化异常严重;从横向来看,也源于我国改革开放后推行的地区非平衡发展战略,通过政府的强势引导将资金投放到沿海地区,导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公路供给差异悬殊。

本文所指的农村公路一般是硬化路面(水泥或者沥青)的、至少有两车道的连接县(含县)乡的支线道路,不包括省道及其以上的高等级公路,也不包括农村自然形成的泥土道路,接近于我国交通部门所指的四级公路。①

由于农村公路使用上的地方非排他性、地方非竞争性,使得农村公路供给必然成为地方财政的职责。而地方财政能力受到财政分权制度的影响极大,目前国内外已经出现了一些关于财政分权对经济发展、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影响的研究,但是对于农村公路供给的专门研究,在笔者视野所及范围内,还没有发现。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入乡镇企业发展、农民收入、农村公共产品民主决策程度(为简便后文简称民主决策)等三个变量,分析这些变量对我国农村公路供给的影响程度,这是一种新的尝试。

本文其余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相关研究综述,主要介绍财政分权、公共产品供给等概念,以及目前已有的相关研究;第二部分为实证分析模型与数据说明,主要介绍用于实证分析的模型与数据的选择;第三部分为实证分析,以我国大陆31个省级地区的财政分权、民主决策、农民收入面板数据来分析其对农村公路供给的具体影响;第四部分是对文章的简短总结。

一、财政分权与公共产品供给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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