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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信息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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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农产品进口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货物进出口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产品系指生产量、消费量、贸易量、运输量等较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

第三条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第四条商务部委托有关组织(以下简称受委托组织)负责*农产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进口《目录》项下*农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受委托组织办理本企业基本情况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名称、企业海关代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统计负责人姓名与签字等。

第六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填报《*农产品进口报告统计报表》(格式见附件),报告事项主要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联系人、联系方式、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贸易方式、贸易国(地区)、原产地国(地区)、合同号、合同数量、合同船期、装运港、预计抵港时间、实际船期、装船数量、进口报关口岸、进口数量和实际抵港日期等。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通过相应电子报告系统向受委托组织进行报告。如无法通过电子方式报告,可下载报表传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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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信息助力解决产销信息不对称问题

2014年,四川省成都市从多方面加强农产品信息,解决产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的建设。

制定《关于农产品信息公布的实施意见》。今年1月,成都市政府了《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文件中提出要“建立产销信息制度”和“完善市场监测体系”。成都市农委根据文件要求,联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农产品信息公布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农产品信息公布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利用政府部门和企业建设的各类产销信息化平台,公布农产品生产、加工、批发与零售、走势与预警等信息,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有效保障主要农产品产销平衡、市场有序、价格平稳、信息通畅。

建立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会商机制。为保障成都市农产品市场信息的准确性,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由市农委、市发改委、市交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市物流办、市农林科学院、市农发司、成都商物投集团等“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和业内专家参加的,全市主要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会商制度。

会商每月初定期召开一次,参会单位就自己领域分析上一个月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影响因素,并开展讨论;在成都市大宗农产品上市前或预判市场可能出现较大波动时不定期召开应急会商,做好应急预案,保障特殊情况下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销售。

《成都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监测分析报告》。以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以其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信息为基础,坚持公益性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成都市农委联合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利用农业信息与经济研究所现有的“成都市农产品价格监测预测”系统数据,以及成都市主要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提供的主要农产品批发价格月报信息,结合会商意见,整合各方数据,每月上旬定期上一月的《成都市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监测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从2014年7月开始,共了6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成都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基本情况,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农产品价格未来的走势预测、保障市场稳定的近期工作思考和建议以及成都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宗蔬菜、生猪、禽蛋、淡水产品的月报价格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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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准确向社会通报和公布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客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保护广大农产品消费者和生产者合法权益,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依据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二、原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应遵循“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有利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利于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消费,有利于维护农产品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正当权益,有利于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

三、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省农委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监测以及产地环境监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省农委根据《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和《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要求,按程序及时报告、处置和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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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机制的建构

在当前绿色农产品市场行为中,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在关于产品相关信息的掌握上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生产者拥有关于产品第一手信息,能够充分了解本企业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来源及可靠性,处于信息优势的地位。消费者由于获取产品信息的来源渠道不通畅,往往只能通过广告及产品标签等途径来获得,其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与准确性等方面都没有保障,他们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地位。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法律制度,才能提高绿色农产品交易市场的透明度,改变信息不对称性的现状,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绿色农业的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品种迅速增加,绿色消费深入人心。

但目前仍有许多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缺乏科学、准确的理解,加上个别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少数企业在标志的使用上不规范以及假冒绿色农产品等现象的出现,造成了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信任度不断下降,绿色农产品的品牌形象也大受影响。如何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介入绿色农产品市场,通过立法,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的制度来改善农产品市场运行的基础条件,避免或减轻绿色农产品市场的信用危机,提振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信心,从而保证绿色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一)管理体制通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这是将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管理权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直接法律依据。按照现行我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分工的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包括:“按照国家制定的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质量监督、审报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肥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各产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等。”由此不难得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理应成为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管理的行政主体。此外,当前纳入到信息公示义务人仅包括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他们都是经过严格认证的,对产品的质量管理与内部控制能力都比较强,因此要求企业承担信息公示义务是可行的。

(二)物质基础具备

近几年来,我国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发展迅速,国内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网络基础建设已基本完善,不同部门的局域网也已基本搭建完成。其次,自1995年开始实施的“金农工程”也取得重大进展,据来自农业部网站的消息:“目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已初步建成,实现了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管理和整合,为向全社会提供农业信息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电子政务”的发展及“金农工程”的突破为实施“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平台。此外,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力不断增强,当前,绿色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硬件设施及软件条件完全可以满足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的基本要求。

(三)技术条件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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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二维码信息,你信吗

现在不少农产品都能“开口说话”了。超市里,一些农产品包装上印有二维码,用手机一扫,生产者、产地、投入品使用、产品去向等信息就弹出来,消费者对产品生产各环节的情况一目了然。不少企业都把这个办法当作增加信誉、实现溢价的“一招鲜”。但有消费者不买账――“二维码里的信息真实吗?”“二维码真的能追踪农产品的每个足迹吗?”农产品“说”的话,可信度有多少?

担心并非没有道理。笔者最近到一家蔬菜合作社采访,待发货的包装箱上都有二维码,可在大棚里却没看到用来采集信息的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再三追问如何追溯,合作社负责人不得已道出原委――他有心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却无力承担建设完备可追溯体系的高额费用,化肥农药用量等重要信息都是靠人工记录,再输进电脑。手工记录很难保证没有随意修改数据,农产品虽有了如此“身份证”,可信息的真实度到底有多少保证呢?

有的农产品,还存在可追溯环节有限的问题。一家从事大米种植加工的企业配有先进可追溯设备,采用了二维码加密防盗技术,但大米一旦离开工厂,又进入了信息“黑箱”,“身份证”上的信息不完整。“我们正在想办法与下游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合作,实现数据共享。”大米厂家负责人说。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稍有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引发舆论热议。建设质量可追溯体系,透明呈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超市货架的各环节信息,是破解难题的良策。不少生产经营者开始积极行动,加大投入,完善设备,搭建起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桥梁。

但现实中,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的链条尚未完全打通,还存在不少堵点。农业生产主体数量众多,实力规模不均衡,不少生产者实力还较弱,难以承担巨大的投入;有的觉得收益看不清,持观望态度,迟迟没有行动。从农业生产链条看,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尚处于分割状态,信息无法完全对接,难以实现全程追溯;甚至各品种、各产地标准多样,互不兼容,也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困扰。制作一张二维码简单,实现全程可追溯难,要把这一新兴技术真正与传统农业产业融合,任重道远。

完善质量可追溯体系,要两手发力。企业是建设可追溯体系的主体,应该通过建立可追溯体系倒逼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与此同时,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提供m度补贴,加强技术指导服务。还可通过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和资本,激发第三方机构活力,整合分散的市场主体,通过规模化平摊可追溯体系建设成本。

质量兴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实现可追溯体系的全覆盖,让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消费者才能买得开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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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化技术在农产品的应用

农业信息化技术在农产品中的使用相对较为普遍,其中针对机械设备信息化改造的工作中结合当今信息化技术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通过相应的信息化技术以及传感器技术,管理者能够及时监督、管控相关设备实时运转状况,对其中存在的故障问题进行有效地诊断和锁定,实现对农业机械化设备的精细化管理。

一、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工作中的特征分析

(一)实现网络化控制

将对应的电子信息技术所具备的通信功能与传统农业机械设备相互结合使用,通过设置对应的计算机控制终端来实现农业机械数据化、信息化的运转功能,并且利用远程计算机控制技术能实现对现有农业机械装备的远程操作,并且实现对农业机械设备在生产运作过程中对数据的实时监控,确保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率能够得到提升,提高农副产品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活动中机械自动化程度。

(二)增强农业机械设备通信功能

结合信息技术主要是实现农业机械设备之间形成稳定有效的信息流通,在生产过程中农业机械设备需要对周边的环境因素进行细致地分析和考量,对当地的土地状况以及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及时将数据传送到终端处理系统中,从而实现对农业生产、规划的管控。并且在现阶段农业通信体系中,还可以结合远程控制系统使得农业机械设备能够自动化运转,结合卫星定位技术对每台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进行监督,并且在农业机械设备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还能够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对故障问题的远程检测,并且将故障信息上传到对应的管控部门,使得对应的管控部门能够根据数据信息来对相关设备采取定向化的补救,最大限度地提高相关设备运行的稼动率。

(三)自动化控制

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装备自动化程度低下的状况,从而使得大部分农业生产活动还需要依赖人工进行操作。在当今信息化、数字化时代,传统的信息技术与农业机械设备进行有效结合能够使得现有的人力操作工作模式得到有效地改善,将从事农业生产的作业人员,从繁琐、复杂的工作事项中解放出来。农业机械设备结合信息系统能够感知现场空间的地形状况,能够使得相关操作人员在使用机械设备的过程中对相关区域的具体状况进行掌控,以此来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且通过大量自动化的接口实现人机之间的交互操作,并且使得机器设备与各种辅助装备能够进行协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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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农产品加工信息网信息员培训班召开

九月的新疆风景秀丽、瓜果飘香,为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构建农产品加工预警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国国家农产品加工信息网建设,提高信息员知识面和业务水平,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主办,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承办的中国国家农产品加工信息网(以下简称加工网)信息员培训班,于2010年9月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胜利召开。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副局长欧阳海洪、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崔明、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加工所所长沈瑾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张伟书记致欢迎辞。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信息化办处长张国就网络信息安全和农业信息化问题做了精彩的报告。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规划统计处处长傅金凯主持会议,来自全国各地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的80多位信息员参加了会议。

欧阳海洪在讲话中指出,信息化是当今经济腾飞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服务的支持。加工网自2004年开通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已经成为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是农业信息化工程中关于农产品加工的门户性、标志性网站。信息员培训班已经举办了六届,加工网已经建立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信息员队伍,他们的扎实工作为网站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他在讲话中强调农产品加工信息化建设已经列入农业部“十二五”信息化建设规划中,农产品加工监测预警工作在加工网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并提出了下一步地方监测预警点的工作首先要与职能建设、中心工作有结合点,顶层设计者要把国家、行业协会、顶尖行业专家及地方信息监测点进行整合,多方位全面的采集行业信息,摸清全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从中找到预警监测点,不断挖掘发挥自身优势,体现特色,使监测预警工作真正发挥成效,早日构建四位一体即院校、企业、协会、专家的预警工作机制。

崔明一直非常关心和支持加工网的工作,在讲话别谈到在中国国家农产品加工信息网运行基础上,还建立了由国家预警中心、省级分中心和地方信息采集点三个层次组成的农产品加工预警服务体系。三年来建立了29个省级预警分中心,分别对大豆、小麦等重点产业进行了信息采集与监测。加工网为预警工作提供了网络平台,而预警工作是加工网不断发展的重要支撑,此次农产品加工信息汇总系统的建成,更是为预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后沈瑾从网站改版、构建全国农产品加工预警信息直报平台、全国乡镇企业统计直报系统运行等几大方面向大家做了网站工作汇报。她希望今后努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二是提高网站信息质量,三是加强网站内部建设,四是将杂志《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业》办成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专业突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精品,为我国的农产品生产者、加工企业和科技人员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张国在报告中详细介绍了新版农业部网站的规划,重点强调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他还指出,现在众多政府网站存在的重复投入、信息资源分散等弊端以及下一步农业部网站管理方面的具体思路。大家都感到获益匪浅,不仅提高了对农业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明确了今后网站的建设方向。

为鼓励和表彰信息员工作,会上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奖励了10名优秀信息员,同时授予所在单位信息报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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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监测信息

近日,农业部市场监测预警专家组2011年1-2月农产品市场监测信息。

稻米

国内稻谷价格稳中有涨

1月份,早籼稻和晚籼稻收购价环比基本持平,粳稻涨2.1%。2月份,早籼稻收购均价1.07元/斤,环比涨1.3%;晚籼稻1.17元/斤,环比涨2.1%;粳稻1.43元/斤,环比涨0.8%。

早籼稻期货缩量上涨

1月份,早籼稻期货价先跌后涨,总体小幅回落。2月份,早籼稻期货月均价为1.32元/斤,环比涨4.7%;持仓量11.9万手,环比减6.3%;成交量130.3万手,环比减3.3%。

国内大米价格上涨

1月份,早籼米批发价环比持平,晚籼米涨2.3%,粳米涨1.2%。2月份,早籼米批发价1.67元/斤,环比涨1.4%;晚籼米1.82元/斤,环比涨2.6%;粳米2.10元/斤,环比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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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走廊特色农产品供求信息浅析

河西走廊灌溉农业区历史悠久,是甘肃省重要农业区之一,是我国西北内陆著名的灌溉农业区,也是西北地区最主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经济作物集中产区。河西走廊的特色农业发展对甘肃农业发展乃至“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河西走廊特色农产品发展现状

河西走廊提供了甘肃省2/3以上的商品粮、绝大部分棉花及甜菜、2/5以上的油料和瓜果蔬菜。经过多年发展,河西走廊现已建成全国最大的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对外制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1。2008年杂交玉米制种生产基地达到150万亩,年产种量6亿公斤。占全国用种量的60%左右。河西走廊还建成了15万亩的瓜菜、花卉对外制种基地和5万亩杂交油菜种子基地,年产种量400万公斤。

同时,河西走廊也是我国生产啤酒大麦、啤酒花、酿造葡萄酒原料的最佳区域之一。现已建成10万亩啤酒大麦种子基地。2007年,啤酒大麦种植面积146万亩,总产57万吨,麦芽实际年产量近60万吨,占有国内麦芽市场35%左右的份额。

此外,河西走廊现代农业种植规模也在逐步扩张,出现了辣椒、洋葱等为主的新品种特色农产品。河西走廊的辣椒以及洋葱的产量自2000年以来急剧增加。且品质良好,数量巨大。酒泉地区2007年的种植面积达到7万亩,总产量40万吨左右,成为中国洋葱种植最集中、单产和总产最高的地区。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环境,河西走廊的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和产量都增长较快,但由于销售存在问题,当地农民从中得到的收益有限,农民增收仍旧比较缓慢。特色农产品销售不畅的原因很多,其色农产品供求信息的不对称,严重阻碍了河西走廊特色农产品的发展。

二、河西走廊特色农产品供求信息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业的终端信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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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产品信息体系策略讨论

本文作者:崔雪冬 作者单位:廊坊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重要保障。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通讯设施,将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系统、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农产品交易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农产品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等一些现有的信息技术成果储备整合起来,构建一个高效、完善的、能满足农产品流通诸环节参与者不同需求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服务体系,对于发挥信息网络的服务功能,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的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实现供需平衡,稳定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通过信息服务体系的有效支撑,可以大大降低市场运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盲目性,改变农产品流通的传统模式,提高流通效率。

一、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

目前,世界各发达国家的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程度普遍较高。

一是农民文化水平和科技素质较高,信息意识较强,能较好地运用物流信息。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在美国有85%的农民上网,16%的农民从事网上购买业务,农业电子商务占总电子商务的8%,在各行业中列第5位【1】。

二是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如美国有近300家提供农业信息服务的商业性系统,政府定期农产品物流的权威信息。各种农业网站、信息咨询公司能方便地为农民提供各种实用信息【2】。

三是批发市场发挥了信息中心的功能。如日本的批发市场实现了与全国乃至世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联网,能发挥信息中心功能,可以实行按样品交易,做到商物分流。目前,日本现通过联网可以实时全国82个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和564个地方批发市场的销售量,以及海关各种农产品的日通关量,每天、每月、年度的各种农产品的销售量都可以在网络上查询到【1】。

四是农业合作组织是农产品物流信息管理的重要环节。如日本的农产品行情预测系统是由“日本农协”的。该系统通过统计日本国内的大约1800个“综合农业组合”农产品的生产总量和价格对每天农产品进行行情预测及分析。日本的每家每户都可以轻松掌握到整个日本国内农业信息市场乃至世界农业市场各种产品的需求、供应以及现市价格,在此基础上,农户就可以调整、确定自己的生产品种、产量及价格,使其农业生产处于信息明确、生产有序的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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