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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工商局连云分局结合转型中基层工作的实际,认真分析当前绩效考评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创新绩效考评机制、切实提高履职效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通过全面推行履职记分卡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2009年初,连云工商分局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随着“两费”停收、公务员实施阳光工资等重大变革的落实到位,“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已经成为困扰基层工作的重要难题,原有的公务员绩效考评越来越不适应基层转型的需要,制约了考评的实际效果。
一是内容笼统、标准模糊的考核指标体系削弱了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现行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德、能、勤、绩、廉五项,从表面上看,是对公务员综合性的全面考核,但是,这种考核过于笼统,许多属于主观思想动态的内容在实践中无从把握,缺乏可操作的准则;其次,考核不具有针对性。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职业特点的公务员,工作性质的不同对其要求自然也不相同,而现在的考核指标缺乏针对性,千人一面,考核难以客观全面;此外,这五项内容都是些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量化的考核标准,考核要注重实绩这一原则无法落实。因此,考核中更多依赖个人的理解或感觉,增加了考核的主观性甚至是随意性,大多只能是评印象打分,由此得出的结果也是估算的、模糊的,削弱了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是形式单一、机械化的考评模式难以体现真正的绩效情况。原考评方式对公务员的考核多以静态的为主,每年由公务员个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述职报告,对自身工作进行总结,然后由主管领导作出评鉴意见。这种方式随意性大,被考核者在填写时也倾向于夸大自己的业绩或说些大而空的套话,定性陈述多,领导者也大多作出定性评价,并未针对被评价者的岗位要求作出能力和实绩的具体评价,因而考核就成了写工作总结,对提高个人能力和组织绩效的作用不明显。此外,这种考核模式没有和日常履职情况有效衔接,只是在年终时,凭着记忆回想一年的工作。这样的考核方法,不但不能体现真正的绩效情况,而且会导致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起不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不利于对公务员的管理,也难以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是考核结果实用性不强,以考核提升履职绩效的内生动力不足。考核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在于通过考核评定优劣、奖优罚劣,从而推动工作的开展。由于现行考核机制存在的弊端,考核的结果在实际运用中很难发挥应有功效。不少公务员抱着只要称职就行的心态,对是否评优并不十分看重。此外,由于考核结果与工资、职务的晋升关联度不强,也削弱了一些人评优的积极性,甚至一些部门,为了避免矛盾,实行轮流坐庄,考核由管理手段蜕变成安抚工具。同时,由于公务员退出机制的不畅,除非违法乱纪被处分,很少因为履职绩效差而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一些单位碍于情面或不想得罪人,对于表现不好的也不予以深究,还是评为“称职”。考核没有任何影响力,使人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久而久之,公务员的考核产生了形式主义的弊端,难以起到奖惩激励作用,影响公务员履职尽责的动力与激情。
二
连云工商分局通过探索实践,逐步摸索出了以公务履职记分卡为载体,从明确岗位职责人手,强化效能督查,实行履职记分,最终以全年积分评定等次、兑现奖惩四位一体新的绩效考评机制。
【摘要】
绩效考核起源于西方国家文官(公务员)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是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目的、运用特定的标准、采取科学的方法,对承担生产经营级结果的各级管理人员,完成各项指定任务的工作实绩和由此带来的诸多效果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关键词】
国有企业;职能部门;绩效考核体系;设计
一、国有企业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意义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已经众所瞩目。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不断完善自我、满足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诉求,切实履行各种经济、社会责任。
而职能部门作为国有企业的生产、运营的指挥中心,在整个企业中承当着政策制定者和资源协调者的重要管理职能,如何加强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充分调动职能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限量的作用。
二、国有企业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现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的制约机制,将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干部队伍廉洁高效,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公司有关部精神,依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履职奖惩办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责任与风险相结合,监督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部工段职以上干部。
第二章设定方式
第四条廉洁履职奖金额:正科职*元;副科职(含工段职)*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规接受礼品馈赠、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挥霍浪费公共财务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的制约机制,将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干部队伍廉洁高效,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公司有关部精神,依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履职奖惩办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责任与风险相结合,监督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部工段职以上干部。
第二章设定方式
第四条廉洁履职奖金额:正科职xxx元;副科职(含工段职)xxxx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规接受礼品馈赠、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挥霍浪费公共财务等。
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石,人民银行县区支行作为人民银行最基层的派出机构,在现行体制下,是县域金融的主要管理者,担负着传导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组织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职能,特别是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助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县区支行建设方面还存在绩效性运行、考核评价需要健全完善、改进提高的问题。笔者结合近年来参加的人民银行县区支行行长履职审计及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思考,对如何发挥绩效审计作用,将绩效审计与县区支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县区支行建设在资源投入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工作的效果性方面,谈点体会和思考,力求与同行探索如何积极推进绩效审计,促进县区支行建设。
一、县区支行的职能定位
在现行体制下,上级行对县区支行的职能定位是:县支行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外履职,全面推进支行自身建设,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监测分析辖区经济金融形势,维护县域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升,在精神面貌上有新变化,各项工作要处于领先和标杆位置。实现建设一流班子队伍、一流履职水平、一流工作业绩,争当排头兵的工作目标。
县区支行职能定位后,上级行要求主要做的工作是:
一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增强支行履职能力。以“五通过”实现班子建设“五进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效提升风险防范。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三是强化央行职责履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强货币政策贯彻执行、扎实推进“一创两建”、认真做好“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强化各项基础业务工作,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在县区支行建设中,县区支行认真按照职能定位和以上要求认真履职,但在资源投入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工作的效果性方面,还需要提高和进一步完善。当前影响县区支行建设更好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是:多年未进人或进人太少,人力资源有效补充和有效利用不够;费用指标按人头下达,未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支行业务量大小等因素;在管理和工作上偏重于不出案件,不出安全事故,满足于完成上级行布置的工作任务。业务创新,提升管理效率、工作效果不够;薪金收入更多体现在职务上、分支机构层级上,绩效上体现不够等。
二、县区支行履职与绩效审计的关系
绩效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采用现代技术方法,对一个组织的活动或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客观、系统地检查、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有关方面决策提供信息的活动。
摘要:绩效考核作为较为成熟的管理手段,在改善内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职工的主动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导向作用。目前,人民银行分支行绩效考核工作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共性争议和常见问题。本文在系统梳理分支行绩效考核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人民银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党的十以来,人民银行面临新的履职形势和任务,迫切需要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绩效考核作为较为成熟的管理手段,在改善内部管理、优化人才配置、激发职工的主动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导向作用。为此,研究适合分支行特点的考核管理体系,对于提升组织人事工作水平、促进高效履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分支行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现状
人民银行历来重视绩效考核工作,先后出台《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改进和完善分支行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员考核暂行办法》等规定,构建了较为科学、全面的考核框架,有力促进了分支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总行的指导和推动下,分支行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西安分行历来把绩效考核作为激发职工主动性、提升整体履职水平的抓手加以推动,工作起步早,推进力度大,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考核体系,相关做法在系统内部具有较强代表性。
(一)考核体系较为全面
考核体系分为三个方面:微观层面,即对职工个体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平时考核分别按月和按季实施;中观层面,参考总行对口司局的考核结果,对分行机关内设部门进行考核;宏观层面,以目标管理考核的形式,对辖区各单位进行整体考核。从总体框架看,考核对象涵盖了辖区的各类履职主体。
(二)考核内容针对性强
规范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是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职责任务。多年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重点和精力多数放在了部门职能界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上,但机构编制事项批复以后,部门单位职责履行是否到位、具体管理运行状况如何等,我们了解掌握得比较少,后续的监管服务工作开展得不够。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东营市编办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对市政府31个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的相关文件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政府部门履行职责考核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研究,精心筹划。部门履行职责考核是一项新工作,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可供参考。东营市编办本着试点探索、注重导向、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方针,选择市政府部门为试点,拟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安排。专项检查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公正的原则,以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用为目标,通过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理顺、用好。
(二)围绕重点,明确内容。按照工作部署要求,专项检查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重点检查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四大部分:一是检查职能精细化管理情况,查看部门职能细化分解的具体业务工作,是否准确全面地反映本部门所有工作职能职责;业务工作是否拟订工作程序,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有助于解决问题、强化监管、提高效能。二是检查履行职责情况,查看履行部门职责涉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部门取消、转移或下放职责衔接落实情况;部门加强或新增职责履行情况;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三是了解履职满意度情况,调查了解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涉及相关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度情况。四是调研对转变职能、优化职能配置,更好地服务黄蓝经济区和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检查采取部门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部门自查自评阶段,专门印发了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表》,对自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表的填写提出详细明确的要求,对下一步实地检查阶段需要查看的相关资料列出了参考目录,进一步规范了自查自评工作,得到了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实地检查阶段,拟订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会同纪委(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选取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等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了解了部门自查情况;围绕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情况、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部门职责配置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召集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查看了体现部门职能精细化管理、履行职责情况及取得成效方面涉及的相关图片、文件、表格、制度等档案资料。
(四)总结归纳,规范管理。专项检查结束后,市编办认真总结归纳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撰写了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向市编委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将检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与研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相结合,对职能强化、工作量大、人员编制较少,特别是处于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部门,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方面予以优先研究、重点加强;对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以及不严格履行职责并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对职能转变落实不到位,存有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的部门,通过理顺管理体制、科学配置职能、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予以解决;对职能消失或弱化的部门,及时调整机构或缩减编制。
从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情况来看,市政府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职能精细化管理,结合职责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注重完善业务工作程序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相关业务工作档案材料齐全。但通过检查,也发现存在部分问题,如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部门涉及指导和监督某方面工作的职责业务未及时开展;部分行业监管缺乏规范的制度和相应的机制保障,履行监管职责缺乏保障;部分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影响工作高效开展;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管理职责划分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完善。部门履行职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助于机构编制部门调查了解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基础性资料。
二、困难和问题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在职工人。本考核办法仅适用于镇机关年度考核使用。
二、考核原则
1突出重点。以工作业绩和职责履行情况为重点,对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在职工人的考核。同时兼顾思想学习、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
2客观公正。镇上将尽可能以事实为依据,对干部职工考核。用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不全面衡量考核,考核运作方式、结果公开,以提高工作透明度。
3奖惩挂钩。镇上将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年终奖金发放挂钩,对干部职工考核结束后。奖优罚劣,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干部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及《赣州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分类及内容
(一)、范围:本方案用于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未纳入市安委会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
本方案所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包括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分管工作范围涉及安全生产其他分管负责人。
(二)、分类:根据被考核单位职能及对安全生产履职要求不同的情况,按区别对待、分类考核原则,将被考核单位划分为辖区管理、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和协助管理等四种类型。具体分类为:
1、辖区管理类。具体包括: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参照考核的__、__2个工业管理区。
2、监督管理类。具体包括: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经贸委、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农机局、地矿局、水利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林业局、旅游局、房管局、供销社、中小企业局、文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公路养护公司、地方海事处。
3、部门管理类。具体包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教育局、物资局、粮食局、商业局、二轻局、外贸局、广电局、体育局、农业局、果业局、畜牧水产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火车站。
银监会成立后,提出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监管逐步转变到资格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以行为监管为主的监管理念,其目的就是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特别是通过履职行为的监管,防范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但是,从目前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监管实践来看,履职行为监管仍然存在一些巫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