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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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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年度工作总结开头范文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习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 案源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 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 培养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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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检查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1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深入开展律师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全区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区司法局于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31日,组织开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依法查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落实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情况,已办结案件的立卷归档情况;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六类23项基本制度情况。

二、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与自查自纠。时间安排是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2日。

1、学习动员(2012年8月8日到2012年8月12日)。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于2012年8月10前,上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备案。各律师事务所按计划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的相关规章制度。

2、自查自纠(2012年8月13日到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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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律师行业治理方案

根据市局下发的《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就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国务院纠风办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市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任组长,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律科科长、政工科科员、公律科科员为成员。局公律科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和检查工作,协调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迹。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门负责组织本所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向局公律科随时报告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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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整顿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根据《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市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玉兰任组长,政工科副科长李本村、法律服务管理科科员潘爱华为成员。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和检查工作,协调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迹。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门负责组织本所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向局公律科随时报告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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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律师执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1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深入开展律师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全区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区司法局于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31日,组织开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依法查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落实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情况,已办结案件的立卷归档情况;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六类23项基本制度情况。

二、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与自查自纠。时间安排是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2日。

1、学习动员(2012年8月8日到2012年8月12日)。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于2012年8月10前,上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备案。各律师事务所按计划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的相关规章制度。

2、自查自纠(2012年8月13日到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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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五普法汇报材料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加强领导,总体规划;加强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突出“五个”结合,全方位对教师进行法律教育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于2006年成立了由党支部挂帅、校委会、年级组长、班主任、政治教师组成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五五”普法工作的实施,聘请乡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征订教材合理安排强化学习、多渠道宣传拓宽法律宣传学习的宽度和广度、学考结合夯实学习内容、以案讲法提升普法工作深度、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们突出“五个”结合,即将“五五”普法工作同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相结合、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同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相结合,同教育教学相结合,不摆花架子,使“五五”普法工作融入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整体工作中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五五”普法工作是继“四五”普法工作后继续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继续提高公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事业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校党支部、校委会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规划、合理安排、做了大量工作,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广大师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得到了增强,依法行事的责任感得到了提高,学校各项工作都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现就我校近年来的普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总体规划

我校是“三五”、“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在“四五”普法工作任务完成后,我们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于2006年成立了由党支部挂帅、校委会、年级组长、班主任、政治教师组成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五五”普法工作的实施,聘请乡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学校由一名副校长、负责抓“五五”普法工作的具体落实。学校后勤、治保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普法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五五”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每年有安排、有总结,各项普法活动有效开展。近年来,学校师生无一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发案率为0。黄、赌、毒等现象在学校无存身之地,有利地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依法治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二、加强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1、征订教材合理安排强化学习

在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为了满足教师的法律学习需求,学校先后为教师购买了《“五五普法”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五五”普法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做到了教师人手一本,还购订了《普法宣传手册》等材料,方便了教师的法律学习,充实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内容。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学习,学习别突出了法制理论和专业法规的学习。一方面利用每周一的例会、党支部会和年级组会议,集中选学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鼓励教师以自学为主,做好法律学习笔记,学校定期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师德考核、公务员评优、晋级之中。通过每学期检查、验收,促进了每位教师学法的自觉性,每学年每位教师的法律学习笔记达3000字之多。通过学习强化了教师的法律观念,提高了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彻底杜绝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师生之间建立了相互信任的新型师生关系。

2、多渠道宣传拓宽法律宣传学习的宽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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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律援助受理机制特点与思考

一、法律援助受理机制的特点分析

(一)多点并举,便民利民

近年来,浦东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将便民利民作为法援重点工作,先后在新区法院、劳动仲裁院、公安看守所、老干局、新区医调办、7大功能开发区工会等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采取不同形式、灵活多变的结对模式,法律援助受理服务,使法律援助咨询量和案件受理量得到提升。如在新法院设专职工作人员,实现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在新区劳动仲裁院,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1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在2个劳动仲裁受理点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同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使许多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的外来务工人员受益。2011年,按照2010年司法部关于开展值班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新区看守所设立了值班律师工作室,主要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开展法制教育、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2011年,应新区老干部局的要求,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5家律师事务所与新区老干部局本部和4个老干部活动中心结对,开展结对法律援助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工作,2012年上半年,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又与新区办、医调委合作,成立了医调委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有从医背景的律师坐堂接待咨询,协助化解相关疑难医患纠纷,受到医调委和广大医患纠纷当事人的欢迎。同时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还与新区总工会合作,在总工会和7个功能开发区联合工会开展结对援助工作,工作采取1+7模式,在新区总工会层面成立由10名律师组成的劳动者维权专家志愿团,并组织7家律师事务所与7个开发区工会结对,及时、灵活地为工会、劳动者提供法律帮助;律师还可应工会要求、参与劳资双方工资谈判、协商、职代会方案审定等多项法律服务。这些结对的律师事务所均有受理法律援助的权限,可以为申请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延伸网络,推动法援

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和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因地制宜、创新机制、不断拓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新领域、新举措。除了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还建立了系列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渐形成和完善了律师受理、工作站转交申请、联络点联系申请三项工作机制,较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司法救助、扶贫助弱和维护社会和谐中的作用。特别是2011年,浦东新区对受理工作进行了重点研究、重点落实并按步骤推进。一是设计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使浦东的受理工作运行规范。二是遴选一批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受理点,首批20家律师事务所由此获得受理资格。自2011年7月18日授牌运行以来,取得了卓越的成效。特别是2012年,由律师事务所受理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移送的案件达2574件,占年度民事案件总数(3291件)的78.23%,由新区看守所工作站(值班律师工作室)受理刑事案件262件,约占刑事案件总数(1658件)的15.80%,法律援助受理已然成为浦东法律援助的主要受案渠道和增长方式。

(三)及时有效,服务社会

受理机制的实施,使法律援助机构能在第一时间受理需要援助的各类民、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能在第一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帮助,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维权。特别是一些疑难、复杂、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者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和背景,从兼顾纠纷双方的利益出发,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合情合理、有序地引导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受理的案件采用援助调解的方式解决,结合必要的调查取证,使案件的处理时间明显缩短、效率显著提高。2012年,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291件,其中,以劳动仲裁和非诉调解方式解决有2680件,占已结案件总数的81.46%;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有611件,占18.54%,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节约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刑事案件,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司法部试点工作的要求,2010年在新区看守所设立值班律师工作室以来,对刑事案件的援助力度大大增强,特别是对公安侦察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法律援助案件量由2011年的40件,增加到2012年的224件,同比援助率提高了460%,基本覆盖了所有公安侦察阶段未成年人,部分成年人也在此阶段得到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从实体和程序上确保了当事人获得辩护的权利,对促进诉辨平衡、司法公正、定罪量刑的规范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关于法律援助受理实践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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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促进和提高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质量,根据《江东区司法局关于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旋意见》和《江东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程》,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考核内容

1、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内容是: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情况。

2、对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内容是:与顾问社区的工作联系情况,帮助顾问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按下列顺序进行:首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一年来的工作写出自我总结,并填写考核表。其次,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所内人员开展民主评议。第三,由区司法局组成考核小组,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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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促进和提高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质量,根据《江东区司法局关于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旋意见》和《江东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程》,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考核内容

1、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内容是: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情况。

2、对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内容是:与顾问社区的工作联系情况,帮助顾问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按下列顺序进行:首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一年来的工作写出自我总结,并填写考核表。其次,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所内人员开展民主评议。第三,由区司法局组成考核小组,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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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服务行业:“切蛋糕”的薪酬体系

智力服务行业,如法律、咨询行业,以提供智力服务作为主要业务。由于这类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即智力能力凝结于员工身上,人的因素就成为智力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因此,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是智力服务企业为了能够留住拥有较高智力能力的员工的重要措施之一。尽管如此,现实中往往存在员工因为对薪酬不满意而离职的情况,而调查发现,员工离职并非因为薪酬的绝对值太低,而是对企业的薪酬体系不满意。正所谓“不患贫,患不均”,良好的薪酬体系才是智力服务行业留住员工和鼓舞士气的重要因素。那么,智力服务行业的薪酬体系有哪些特点?如何才能设计出合理的薪酬体系?本文将以智力服务行业中典型的法律和咨询行业为对象,深入探讨薪酬体系设计和调整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切蛋糕”是智力服务行业普遍采用的薪酬体系

智力服务行业的业务边界清晰,都是以项目作为业务单位,每个项目有相应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成员,项目获得的收益和耗费的成本是显而易见的,通俗的说,就是“蛋糕”的大小是明显的,智力服务企业直接从“蛋糕”中切出一块作为员工薪酬,直观明了,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所以,多数智力服务企业都采用这种“切蛋糕”的薪酬体系,区别只在于切蛋糕的方法和比例。

J律师事务所是国内一家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90年代初成立,拥有1000余名律师、人及专业人员。该律师事务所采取的是“集中统一型”的薪酬分配制度,即每一位律师的收入均视为律师事务所收入,即薪酬构成为:

律师薪酬=业绩收入×提成比例

企业会根据律师业绩收入的不同而对提成比例相应有所区别,以获得更高的激励效果。这就是最典型的“提成制”薪酬体系。

K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有合伙人律师18名,非合伙人律师55名,实习律师12名,律师助理14名。K律师事务所的薪酬分配制度是将律师的客户及各项收入视为律师个人收入,律师事务所在向客户收取律师费后,按一定比例扣除公共费用后,其余全部归属律师所有。所谓公共费用,是指均摊到每人身上的律师事务所日常运营所需费用,包括律师事务所租金、行政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开支,不同级别的员工所负担的公共费用不同,其薪酬构成为:

律师薪酬=律师费-公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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