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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平安单位申报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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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平安单位申报材料

2013年,我局按照区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单位安全管理和干部职工教育,形成了全体干部职工关心和支持本单位安全创建工作的新局面,从而实现切实保障了单位、职工个人及服务对象的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工作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责任有落实,经费有保障。

一是明确责任。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把综治工作与年度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职工签订四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干部职工全年的综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任务没有完成的干部职工,年底不能评为优秀,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和审计对象上访案件的,严肃追究直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保障经费。为加强对财务室、档案室、机房、库房和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日常安全管理,近年来,单位投入资金20000多元,安装了防盗网、防盗门、电子监控设施,配备了灭火器等硬件设施,提高技术防范水平,确保安全。

二、制度有完善,任务有分解。

一是建立健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二是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盗、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对重点区域安排专人负责,将各项任务具体到人,具体到时间,不留盲区,不出漏洞。在重大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定时汇报,保证不出安全事故。

三、管理有创新,教育有成效。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每月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街道、社居委通报工作情况,对于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二是积极与区公安、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并相应组织开展一系列安全、消防知识讲座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执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点放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防盗、仪器设备用电安全、出租门面安全等方面,排查隐患,防患于未然。四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审计干部的安全防范和法制意识。通过开展传统教育、收看电教片、集中学习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审计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意识,保证全局不出现违纪违法案件。我单位连续多年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无员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无“”等人员聚集滋事的“六无”工作目标。

2013年,我单位实现了年初的平安创建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认真完成平安创建的各项任务,为构建和谐做成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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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平安单位申报先进事迹材料

2020年12月自平安建设工作启动以来,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共+建共治共享总体要求,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教育宣传等工作方式,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平安建设工作的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领域内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坚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凝心聚力抓好工作落实。

(一)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一是聚焦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建立完善考核考评、应急处置和责任分工等配套措施,严格按照县维稳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敏感期24小时值班值守及网格化巡查工作。二是健全“感党恩、爱祖国、守法制、奔小康”群众宣传教育机制,加强网络评论监督队伍建设,做好价格网络舆情监管,及时封堵删除和依法打击处置各类负面信息,牢牢占领舆论阵地。三是将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维稳工作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县重点部位点上守护、线下巡逻、面上防控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应对更大风浪考验应急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快速果断正确处置。

(二)健全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体系。一是健全单位接访制度,落实干部接访、下防、回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健全“三大调解”衔接联动机制。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源头信息“一张网”综合管理制度,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命案攻坚”和“血亲仇杀”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营造懂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三)深化治安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安全事件等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社会动员和舆论引导等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全民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社会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一格一员”工作要求,全力配合检察院做好网格区域值班值守工作,贯彻落实“机关干部+政法干部+专职网格员”方式,安排一名干部作为网格区域机关单位干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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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平安单位申报先进事迹材料

2020年12月自平安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全局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共+建共治共享总体要求,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教育宣传等工作方式,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全局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平安建设工作的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领域内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坚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凝心聚力抓好工作落实。

(一)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一是聚焦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建立完善考核考评、应急处置和责任分工等配套措施,严格按照县维稳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敏感期24小时值班值守及网格化巡查工作。二是健全“感党恩、爱祖国、守法制、奔小康”群众宣传教育机制,加强网络评论监督队伍建设,做好价格网络舆情监管,及时封堵删除和依法打击处置各类负面信息,牢牢占领舆论阵地。三是将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维稳工作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县重点部位点上守护、线下巡逻、面上防控工作制度。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完善应对更大风浪考验应急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快速果断正确处置。

(二)健全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体系。一是健全单位接访制度,落实干部接访、下防、回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健全“三大调解”衔接联动机制。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源头信息“一张网”综合管理制度,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命案攻坚”和“血亲仇杀”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营造懂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三)深化治安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安全事件等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社会动员和舆论引导等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全民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社会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一格一员”工作要求,全力配合检察院做好网格区域值班值守工作,贯彻落实“机关干部+政法干部+专职网格员”方式,安排一名干部作为网格区域机关单位干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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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安全示范企业验收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制定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鲁安监发〔号文件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验收评审工作,市安监局制定了《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场评审流程》、《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标准》和《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场审查标准》。按照2012年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组成专家验收组,依据《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标准》(以下简称“评选标准”),按照上述流程和审查标准,对各县(市、区)所推荐的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一)市安监局聘请有关专家具体负责验收评审工作。验收评审工作分为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

(二)材料审查由市安监局组织,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选派人员和有关专家联合进行,材料合格者,方可进行现场审查。

(三)现场审查由市安监局派员带队,有关专家负责审查,企业所在县(市、区)安监局派人员配合。

二、评审程序

(一)申报材料。有关企业要按照《申报(复核)材料清单》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时报送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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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故应急预案通知

各州(地、市)安全监管局,省有关部门,中央驻和省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省安全监管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及对象

应急预案备案应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一)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

(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监管部门。

(三)中央企业驻分公司、子公司、二级单位的应急预案和中央驻企业的应急预案及省管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的应急预案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同时抄送所在地州(地、市)、县(区、市、行委)安全监管部门。

(四)中央驻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二级单位的应急预案和省管企业分公司、子公司、二级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州(地、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所在地县(区、市、行委)安全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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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申报

根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十一五”总体目标,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为切实做好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提出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技术领域和优先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电子与信息、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资源环境、航空航天、交通技术领域。具体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08年)》。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的新产品开发,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

1.突出节能减排主题,重点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快重大环保节能新产品开发。

2.重点支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的重大科技成果产品开发、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开发、面向国际市场的高技术产品开发。

3.重点支持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新产品开发。

4.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

5.重点支持有关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新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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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广电局播音类职评标准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委员会)、广播电视台,省广播电视台,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部署,为做好今年全省播音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全省播音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条件,按省广电局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广职改字〔2012〕8号)规定执行。

二、面试答辩考核

申报评审主任播音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评审前均须参加由省广电局组织的现场播音测评和专业论文答辩等面试考核,考核合格者提交高评会评审,未参加面试答辩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答辩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1.市(厅)级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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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名牌产品工业申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

根据《*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按照*年省名牌产品推进工作总体安排,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确定了*年省名牌产品(工业类,下同)评价目录。为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一)按照《*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符合*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见附件1)要求的企业申报。今年到期的*年省名牌产品按照附件1所列产品名称和申报条件要求重新申报,符合《*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年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新申报企业可以申报*年评价过的产品。

对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被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检查判为不合格的,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污染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取消其申报*年省名牌产品资格。

(二)指导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申报*省名牌产品告知书》(附件2),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并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页。

(三)指导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表“表2”中用户满意水平不必填写,省局统一安排调查。申请表“续表2”中“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不必填写,须按规定的项目提供检测报告(数据),各类产品实物质量指标见附件4。检测报告(数据)可用*年至*年地级以上市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也可用*年或*年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测报告,提供的报告均应覆盖本通知附件4所列相关产品的所有实物质量指标。销售量(额)、出口量(额)以及税收数据由地级以上市统计、海关、税务等政府权威部门提供证明(一式两份),其中统计及税务数据应按规定格式提供证明(附件5至7)。其他机构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申报企业近三年排放必须达标,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并由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以总公司名义申报的,企业相关经济数据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贴牌产品的相应数据,但申报企业必须在表3中予以具体列明。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需提供能说明子公司或分公司与母公司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加工的,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销售证明和税收证明,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还需提供委托加工方在质监部门的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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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高级工程师职审标准

一、评审条件

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省林业厅、省人事厅《安徽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林人〔〕70号)执行。申报人的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一)各市及省直管县人社局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2012年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须为A3打印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1-4请登录安徽林业信息网()首页“内设机构-人事教育处”栏目下载),破格申报人员还应填写《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附件2)1份;

(四)《个人业务自传》打印件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等,一般在2500字左右,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五)任工程师职务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根据省林业厅林人〔〕5号文件精神,在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论文打印件,无需正式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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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资格评审意见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发〔**〕4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今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年继续开展乡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办法。各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按照山东省人事厅的要求成立不少于7人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根据专家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员各方面情况后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推荐上报。专业技术人员当年不得同时申报晋升两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继续落实信息化申报的要求,使用新版“**市职称申报系统”报送申报数据,该系统可从**人事政务网“职称专家”栏“相关下载”中下载安装。

(三)申报时仍使用**年省人事厅印制的统一规范表格(有关样式、说明见山东人事信息网“职称评审”栏)。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受理仍按《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6号)文件规定办理。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向省高级评审委员会呈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前,须先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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