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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个人对照检查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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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市行评领导小组和省工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在市行评办和驻市工商局行评代表的指导帮助下,全市工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内部查找,外部走访,系统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自查自纠了一批问题,工作成效明显。主要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

1.认真宣传发动。X月X日,市局召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动员大会,宣布《XX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局长作动员报告,驻市局行评组长作重要讲话,基层单位代表作表态发言,对全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各县(市)局、市局各单位认真落实市局安排,层层动员发动,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局还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平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全面宣传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服务措施,介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公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发动社会各界帮助工商部门自查自纠。

2.做到领导带头。市局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表率。市局专门就市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X条。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自查自纠,第一个上交自查自纠报告,其他各位局领导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机关支部讨论会上,各位局领导带头发言、剖析,谈问题,话整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班子成员,也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带动系统干部自查自纠树立了榜样。

3.加强督办检查。为了强化自查自纠工作,市局专门下发《关于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对检查范围、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要求作出统一规定。X月X-X日,市局组成X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的行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市局行评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X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办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核实、整改、反馈。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也按照市局要求,对下设或内设机构进行认真检查,查缺补漏,对工作不落实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专门跟踪督促,帮助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直至取得成效。

(二)精心组织,内查外调,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自查。以查执行不力,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查不文明执法,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执法不规范,纠正强势执法、唯利执法和越权执法的问题;查财务管理不规范,纠正财务不公开的问题;查收费不规范,纠正搭车收取、不公开收费,在监管对象中吃、拿、卡、要、赊、抵、报的问题等五查五纠为重点,全系统各单位和干部职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撰写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报告。部分单位还专门召开支部会议,对查找的问题进行相互评查,开展面对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全系统共撰写自查报告X份,其中,单位X份,个人X份。

2.全面外调。一是全面回访征求意见。认真组织清理去年以来行政处罚、12315实名投诉举报和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带队,组成专班,进行全面回访,深入了解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消保维权和工作情况,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或建议X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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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纠风行动制度

为了进一步创新纠风长效机制,规范纠风工作行为,不断推动纠风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区纠风工作“五卡一书”制度(试行)如下:

一、名称解释

“五卡一书”中的“五卡”是指“问题提醒卡”、“责令纠错卡”、“违纪告知卡”、“跟踪督办卡”、“整改到位卡”;“一书”是指“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

1、“问题提醒卡”:是指在部门或行业已出现苗头性不正之风问题,由区纠风办对该部门或行业进行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卡。

2、“责令纠错卡”:是指在部门或行业已出现一般性不正之风问题且影响不大,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区纠风办责令该部门或行业限期纠错的工作卡。

3、“违纪告知卡”:是指在部门或行业已出现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且影响较大,区纠风办经过一定程序后,告知该部门或行业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工作卡。

4、“跟踪督办卡”:是指在区纠风办经过一定程序告知部门或行业违纪的基础上,对该部门或行业已出现的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进行重点跟踪,限期督办的工作卡。

5、“整改到位卡”:是指在区纠风办对部门或行业已出现的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后,经该部门或行业整改到位并上报区纠风办检查验收,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出现反弹,最后由区纠风办进行确认整改到位的工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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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整活动对照检查材料(自查自纠报告)

双整活动对照检查材料(自查自纠报告)

为扎实推进“双整”集中活动学习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县国土局紧紧围绕“双整”集中活动主题,重点抓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等关键环节。

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突出“广、细、全、真”。一是征求意见求“广”。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汇总梳理,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在发展思路、发展方式、体制机制、民生保障、干部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谈心交心求“细”。领导班子成员在会前开展了相互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看法,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形成共识。三是发言材料求“全”。每个班子成员都撰写了书面发言提纲,全面写清对“双整”集中活动的认识、分析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四是双向批评求“真”。班子成员紧扣“双整”集中活动主题,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建议,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吸取经验教训。

对照检查报告突出“准、实、明、效”。领导班子在对照检查报告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分析形势求“准”,准确分析当前经济环境给国土资源工作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的基础上,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双整”集中活动上形成了共识;二是分析现状求“实”,实事求是地反映党的十七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和省委提出的“四个重在”的要求,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绩,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原因;三是规划目标求“明”,进一步明确“双整”集中活动的目标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在学习集中活动中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可以解决的重要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四是改进作风求“效”,按照科学发展和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对照检查报告形成后,通过局域网、信函等渠道进一步倾听民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

群众监督评议突出“诚、精、详、透”。组织群众评议对照检查报告求“诚”、“精”,邀请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民主生活会,就领导班子对“双整”集中活动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不可行等方面进行精评。公开对照检查报告求“详”、“透”,将修改后的对照检查报告全文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在局域网上公开,并专门开通“意见箱”,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参与互动,把自己的意见谈深谈透,真正使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报告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更好地体现群众意愿,更好地凝聚集体智慧,更加广泛地形成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双整”集中活动上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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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风考评工作通知

各参评单位:

根据《2012年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部门和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评目的

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评,全面了解各部门和行业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依法经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为建设“宜居宜业,开放现代”的新城服务。

考评对象、内容

按照《2012年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政风行风评议对象和《2012年度区民评组织工作考评表》确定的内容。

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区政府纠风办、区民评指导检查组负责对参评42个部门和22个行业的组织工作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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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劳社〔2008〕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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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改进工作作风联系群众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股站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情况;

(二)各股站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情况;

(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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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股站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情况;

(二)各股站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情况;

(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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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扶贫成效,根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一)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__年、20__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二)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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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推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内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和工交财贸纪工委的指导下,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财政总支各支部主要领导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五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财政系统领导班子及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五、领导班子报告内容包括: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签定执行情况;2、单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情况;3、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4、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情况;5、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及其落实情况;6、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及责任追究和重大问题随时报告情况。

六、领导干部报告内容:1、个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分工履行职责情况;2、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或进展情况;3、个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4、管理好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情况;5、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报告的基本形式:1、半年的工作报告和全年的综合报告;2、凡发生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情况,要一事一报,及时报告;3、综合报告和单项专题报告,均须班子讨论研究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和考核。本着公开、公正、全面、准确和规范的原则,由局总支采取经常性检查和半年、年终定期检查考核及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且将检查考核结果计入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对落实不到位、走形式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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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工作违法案件转办督办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纠风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指导意》,对纠风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法案件不查不报或查而不报,给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督促查处工作造成被动。为了及时掌握纠风工作中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公司决定实行纠风工作重大通信违法案件转办督办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督办的案件主要包括:省公司、市委、 市政府、市人大市、市政府、市纠风办等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转办的案件;公司领导批办的案件,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公司认为需要督办的其他案件。

对各级公司转办、查办的案件,公司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查处需要进行督办。省公司办理涉及公司的其他的重大案件,可以报请省公司督办。

二、对决定督办的案件,公司向案发地区发出《公司纠风工作重大通信违法案件督办函》,相关基层单位接函后应当迅速确定主管领导和承办人,制定查处方案,按照督办函确定的时限填报《督办案件情况报告表》,报告案件情况及查处进展情况。

三、查处督办案件必须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公司总经理负领导责任,主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员根据各自分工职责承担相应责任。主管领导要亲自指挥或参加查处工作,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要按照上级部署和查处方案迅速开展工作。对发现重大通信违法行为或线索不依法及时查处,不按规定向公司报告案情或隐瞒重要案情,或因工作不力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查处工作,或故意拖延不办而贻误查处的,对相关分公司和承办人给予通报批评;给查处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管领导和承办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主管领导和承办人员、、,严重影响督办案件的查处工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规定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迅速准确完成督办案件查处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奖励。

四、切实加强对转办、督办案件的指导、协调。公司负责案件的具体督办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派员前往案发地区督促检查,或选派人员参与办案,必要时要求主管领导来市公司汇报。

五、各县(市)分公司、区营销部可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本地区重大通信违法案件督办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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