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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禁烧范围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秸秆禁烧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二)目标任务。夏秋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对重点区域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三)禁烧范围。我县全部辖区,重点是济菏高速公路两侧区域,105国道和220国道两侧区域,南水北调(段)干渠两侧区域,县城驻地周边区域,各镇政府驻地周边区域等。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31日前)。部署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构,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引导。
(二)实施阶段(2016年6月1日至10月30日)。具体分为两个阶段:夏收期间为6月1日至6月25日,秋收期间为9月15日至10月30日。农作物秸秆禁烧执法人员进驻所监管辖区,开展禁烧执法监察工作,发现焚烧问题及时处理。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为了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提高工作站位,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监管,自觉扛起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和秸秆禁烧(包括农作物秸秆、枯草、杂草、垃圾、炼山等)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加强宣传,强化联动,严管重惩,把秸秆禁烧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实现全街“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零焚烧”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委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为、、杜昌龙、各社区书记(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关于禁燃禁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街道实际,严格落实“挂点领导包村组、社区干部包户、村组长包人”的责任制,所有挂点班子成员下沉到社区,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细化具体到村组和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动员。多种途径并举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宣传。一是在各社区、各村组村口路口等醒目的地方张贴市政府印发的禁烧《通告》;二是要使用小喇叭走街串巷宣传违法人员处置决定和当事人的悔过书;三是通过村村通广播滚动播放政府《通告》内容,四是在社区微信群定期发送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和通报秸秆禁烧工作情况;五是与每户签订禁燃禁烧承诺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全年全域实行全面禁烧。
三、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居)职责,落实责任,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为城镇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为认真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防治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保障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为目标,着力解决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督查,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切实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在夏、秋收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确保不发生焚烧想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秸秆禁烧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建立五级责任落实机制,区、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坚决禁止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实行区级领导包镇(街道)制度、各镇(街道)领导包管理区(办事处)、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小组组长及党员包片包户五包制度,实行网络化管理,确保秸秆禁烧管理全覆盖、无缝隙。联系镇(街道)的区级领导负责所联系镇(街道)的秸秆禁烧工作。
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检查镇(街道)、村庄、农户落实秸秆禁烧责任。摸清底数,分户包干,对重点镇、村庄、户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禁烧秸秆工作的宣传教育。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各镇(街道)要设立宣传车,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目的、意义。各村主要出入口要设置宣传标语,张帖市政府公告,设置宣传专栏。各镇(街道)印制宣传明白纸,通过教育部门发至中小学生家长。各村主要出入口要设置宣传标语,电视台、《新》设置专栏,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加大秸秆禁烧现场执法力度。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安排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镇(街道)组织禁烧执法队伍进行现场巡查(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查。城区周边和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及与德州市交界地区为重点巡查区域,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责令停止焚烧秸秆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给予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切实抓好我县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防止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年夏季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多管齐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达到全县“不着一起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目标,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14日,各乡镇办通过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村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秸秆禁烧实施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办要组织专门队伍,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无缝隙、全覆盖。县环保局要开展现场执法监察,实行分片管理,开展巡查和督察。现场监察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三)总结考核阶段。夏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及时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书面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将对各乡镇、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乡镇环保考核和生态县建设责任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具体措施
为切实做好“三夏”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三夏”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三夏”生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的护麦防火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三夏”期间不出现各类火灾事故和大气污染事故为第一目标;一旦出现火情,以“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为第二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预防
1.建立组织
市成立“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负责对全市“三夏”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办事处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做好本辖区的“三夏”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工作。
2.明确责任
“三夏”防火与秸秆禁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对全市的防火物资和人力资源实行统一指挥调度;乡镇(办事处)行政正职对本辖区的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市政府相关部门对“三夏”期间分管的工作同样负相应责任。出现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为做好我市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着力解决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强化奖惩,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在夏秋收季节,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与高新区禁烧办公室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详细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禁烧措施,确保完成禁烧任务。禁烧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的生态市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等各项工作的考核内容。
(二)落实秸秆禁烧责任
各县(市)区、高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市、县、乡(镇)、村、户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禁烧任务,落实到人、到地块。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它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执法,严格禁烧奖惩,着力解决好作物、垃圾焚烧污染大气环境的难点问题。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和“国家卫星零监测”的禁烧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禁烧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推进,坚持领导重视程度不减、执法力度不变,坚决做好禁烧工作,全力巩固禁烧成果。采取张贴市政府通告、制订乡规民约、及时报道禁烧工作先进典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禁烧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建立全方位的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大喇叭、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全面禁烧政策,努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禁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落实禁烧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禁烧工作负总责。街道、村、户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细化分解禁烧任务,落实到人、到地块。要制定禁烧应急预案,成立专门禁烧执法队伍开展现场执法巡查,做到定专人、定职责、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禁烧期间,禁烧监察人员节假日不休息,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全天侯监控,确保无缝隙、全覆盖,不留死角。执法队伍应配备简易灭火工具,一旦发现焚烧问题,立即灭掉火源,制止焚烧行为。对于已播种和出苗的地块也要加大巡查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证全县人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率,树立全年都是禁烧期、全县都是禁烧区的工作指导思想,加强监督,协调联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总体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物质,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保证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总结去年秸秆禁烧工作的成功经验,切实把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强有力的秸秆禁烧工作队伍,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严防死守,层层抓落实,确保实现禁烧目标。
(一)明确职责。各乡镇长是本级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制定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克服麻痹、懈怠思想,把责任落实到乡、村、户、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为切实做好全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保障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畅通,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区政府关于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镇政发43号)要求执行,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和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协同作战,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区范围均为禁烧区域,全区禁烧率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初)。区委、区政府召开各镇、园区、街道以上领导会议,动员发动,建立区、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四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做到辖区挂钩部门干部包到各镇、园区、街道,各镇、园区、街道干部包到村(社区)、村组干部包到户。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意义以及补贴政策、技术措施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夏季收割期间)。组织区机关精干力量,深入乡村田间,督促各镇、园区、街道做好禁烧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各镇、园区、街道,村组成立执法、巡查、应急处置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一旦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第一时间到位,迅速控制火情;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考核组组织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考核,发现焚烧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级政府设立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