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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相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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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第1篇

【关键字】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理念

前言: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在人们日程生活中并不陌生,因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是现代年轻人选择居住城市所重视的一个主要因素,也决定着现代老年人的养老城市的选择。因此,城市规划的理念和城市设计的理念逐渐成为了不少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所打出的宣传标语,希望借此来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和老年人选择自己的城市。然而,很多城市的发展都是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文化氛围以及地域特征,并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形成的。所以,探讨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内涵、功能以及历史发展概况、理论发展概况,进而分析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区别与联系就有了意义。

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内涵

(一)城市规划的内涵

城市规划是以专家决策、科学论证、发展眼光为前提,研究城市的合理布局、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和城市的未来发展的综合部署,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前提,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社会结构发展、空间结构、经济结构进行规划。

(二)城市设计的内涵

城市设计,又叫做都市设计,现在很多设计师和理论家普遍接受的内涵是城市设计是一门学科,一门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学科,一门关注城市城镇功能、城市面貌、规划布局的学科。城市设计的重点是在设计复杂过程中寻求城市中的实体安排和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和谐[1]。

二、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功能

城市规划的功能是为城市的发展服务的,即通过对城市的发展结构、空间结构、经济结构进行专家决策、科学论证,并用发展的眼光,对城市的布局、发展、建设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依据和指导,从而对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做好一定的基础作用,推动城市建设、城市运行进入正常的轨道。此外,城市规划的功能还体现在理念上,即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是以什么样的理论进行指导城市规划的,把城市建设成一个什么样的城市,不仅考虑的是建筑实体、经济实体等,还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人文环境的建设,即依据城市特征建设富有人文气息的城市特色,利用自身的优势来完成对城市的规划。在这一系列城市规划中,最为根本的一点就是为人民服务,这也就是,城市的规划和发展都是以人为标准的,也就是说,人民对城市规划的意愿必须放在城市规划的首位,不能只依据合理规划和完整规划而忽视掉人民对城市规划的意愿。因此,城市规划的功能,简单的来说,就是为了人民的生活、工作环境更为舒服、惬意。

城市设计的功能,则是立足于城市规划,在总体城市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城市设计,这些设计包括建筑的设计、环境的设计、道路的设计、人文景观的设计以及公共空间的设计。因此,相较于城市规划的理论性和指导性,城市设计更有实际性和具体性,可以把城市规划的理念通过城市设计的方式表达出来。而在城市设计之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如何使城市规划以更好的城市设计来服务于人民,这一点,在城市设计当中最为棘手而且难度也最大,这是因为,在当前的城市设计中,所有的建筑、环境、景观、活动空间都不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进行了,而是依据人民的需求与否进行城市设计。这就使得在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城市规划中所没有的一些城市设计,这就导致了城市设计在实际执行总会出现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城市设计好与坏的标准也就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而城市设计的功能,简单的来说,就是服务于人民,用具体实际的建筑、空间来实现人民生活的惬意、舒服[2]。

三、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发展进程

城市规划是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类居住环境的改善、城市的出现而不断发展的。在世界上,城市规划这一概念和理论都出现的非常早而且成熟,在实践上也取得惊人的成绩。

城市规划在中国,主要是与我国文化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古代中国典籍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对城市规划的记载,如《考工记》中的都、王城、诸侯城的不同城市的建设制度,还有道路系统和用地功能分区。在《商君书》中更是提到了农田土地分配比例,并要发展人口、粮食、建城等相应条件。在《墨子》中更是记载了城市建设与城防的重要性,以及城市规模与农田、粮食的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我国古代城市的规划主要着眼于军事思想和整体观念,讲求城市与自然的关系,重视等级观念。这在我国后来的城市发展也有所体现,都是更为重要的是越来越强调城市的结构形态,即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城市功能分区,形成不同的功能区域,完成城市规划的不同功能。

城市规划在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出现《建筑十书》,系统阐述了城市环境卫生、城市选址、城市公共建筑布局等原则,并提出了理想城市的模式。到了中世纪,逐渐形成以教堂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到了近代,则基于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多样化的城市规划理论。

城市规划在现代,东西方的城市规划都着重于城市规划理论的建设、城市规划的实践以及城市建设立法,逐渐的融合各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是城市规划越来越科学、越来越符合人民生活的意愿。

城市设计则是新近发展起来的学科,最早出现在欧美国家,这是因为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提高,导致现在城市中功能分区的增多,这就为城市设计在实际建设中带来了复杂性和多样性。而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在城市设计上进行了丰富的实践,促使了城市设计飞跃式的发展[3]。

四、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关系

(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区别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总体上的规划,而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城市规划对城市设计具有指导性,城市设计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相关的设计和施工。因此,城市规划就具有数据性和抽象性,而城市设计却表现出图形化和具体性。

(二)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联系

城市规划是城市设计的蓝图,从上面介绍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发展历程中也可以看到,城市设计是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是对城市规划的具体实践。而且,城市规划的理念和城市设计的理念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为了人民的生活更美好而进行规划和设计的。

结语: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在内涵上就可以看出区别与联系,而且在功能上,城市设计也是以城市规划为基础进行设计和建设的。从发展历史上来看,城市规划具有悠久的历史,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城市规划的理论和实践都有丰富性和系统性,使得世界城市的发展取得了质的飞跃。而城市设计的理论和实践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发展起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学科,但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也取得了飞跃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薛静,余翔.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J].天然气与石油,2010,02:59-62.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第2篇

ABSTRACT: The reflection of the localization , integration , standardization and legitimation in urban design are the present need and a newly work field be opened as well as a base of the breakthrough of urban design 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 Beautification only in urban design is very single consideration that should get rid of in operation. The paper expresses the links between localization , integration , standardization and legitimation in urban design.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景观、环境品质日益受到重视, 城市设计也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城市规划管理中。但由于缺乏全面的认识, 城市设计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效能。因此, 正确认识城市设计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准确把握城市设计的定位与发展趋势, 确立当前城市设计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对当前城市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1  当前城市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认识上尚未达成共识

现代城市设计从开始产生到现在, 经过长期的研究和摸索,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取得了长足进展。然而, 由于城市设计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较短, 在城市设计缺乏主流理论的情况下, 人们对城市设计的内涵与外延的认识还比较模糊, 在认识论上和方法论上尚未达成一定的共识, 特别是城市设计在现有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地位与关系不明确。对于城市设计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存在、还是依附于现有的城市规划体系而存在, 对于城市设计在何种层面上或何种程度上与现有的城市规划体系相结合等问题没有明确, 导致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在工作中的认识错位。

1.2  宏观上缺乏整体性

目前, 国内城市设计的开展缺乏宏观层次上的研究和系统指导。城市设计不是在城市的整体范围内、在统一策略的指导下有重点、分层次、全面性地开展,而是盲目地投入于城市局部地块、街道的景观环境设计, 在很多情况下, 只顾及于为城市重点形象工程服务, 甚至与景观整治、环境改造联系在一起, 成为城市中掩丑遮弊、装点修饰的重要手段, 沦为城市美化设计。这种状况, 是与城市建设水平的发展不相适应的, 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 导致城市品质的参差不齐, 使城市设计的宗旨大打折扣。

1.3  实际运作中缺乏法制依据

目前, 我国还缺乏成熟的城市设计法规, 完整的城市设计法规体系更是没有。这种情况, 一方面导致管理部门的工作缺乏章法, 主观性、随意性因素比较大, 例如, 城市设计的编制就是五花八门, 管理部门面对多种多样的设计成果, 缺乏明确的评判指标, 在审批过程中难于决择;同时, 没有明确的审批程序, 导致城市设计成果的管理和落实实施缺乏明确的步骤安排。另一方面, 严重影响了城市设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也不能满足城市设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要求, 使城市设计的实施目前只停留在政府行为深度参与的公共性很强的项目上。在许多主要由业主开发行为聚合而成的地段建设中, 城市设计往往只具有技术的引导性, 不具有法令的强制性和行政的实效性, 严重影响了城市设计的实施效率。

2  城市设计的地方化

2.1  是当前城市设计研究的切入点

当前, 对城市设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城市设计的基础理论; (2) 城市设计的具体手法。

基础理论的研究, 无疑是不断提高城市设计水平的根本, 同时也是它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的依托。然而, 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 对各种概念的界定不同,对城市设计的外延与内涵的理解不同, 城市设计在理论上还存在着很多纷争, 主流理论尚未确立, 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的检验和总结。固执地停留在基础理论的争论上, 不仅会降低城市设计的实效性, 同时也延缓了城市设计在实际建设中发挥作用。

具体手法的不断摸索和创新, 是一个充满生活情趣和想象力的领域, 对于城市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的提升, 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然而, 孤立的手法营造,可能会使城市建设出现点睛之笔, 但也会丧失对大规模的空间景观环境的关照, 同时使自身失去现实的实效。

从地方化的思路出发, 紧密结合城市自身的空间景观环境特质, 结合城市设计工作的实际状况, 使理论研究与现实实践结合在一起, 从而使理论手法运用与城市特色相融合。因此, 地方化是城市设计研究的切入点, 使其在理论上和手法上都获得支撑。

2.2  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

任何一个地区或城市, 必须根据自身城市化的特点, 审时度势, 及时开展城市设计活动, 以确保城市空间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 能够协调、均衡地发展, 促进城市生活质量的实质性提高,顺应并一定程度上引导地区城市化的进程。日本横滨从1960 年代中开始意识到城市设计问题,于1970 年代初成立了日本历史上第一个城市设计小组, 结合横滨在空间环境方面的缺点和特质, 展开了切合实际同时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设计工作, 为城市空间品质的提高和改善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使横滨走上了一条“创造性和实验性的城市”道路。1980 年, 发表《城市设计宣言》, 1989 年发表《城市设计交流宣言》, 1992 年举办《横滨城市设计论坛》, 横滨成为现代城市设计的焦点城市。

2.3  是体现城市特色的要求

没有特色的城市是不会得到人们认可的, 城市的发展不能以某种既定模式为基准, 而要结合特定的地区和城市特点形成自己的特色。城市设计活动中, 确立一种合情合理的价值准则和理性标准, 以引导城市建设形成特色和独有的魅力, 避免与其他城市的雷同, 有现实意义, 也是城市设计的终极目标之一。

横滨城市设计小组在工作中, 根据横滨城市自身特色确立了工作的重点, 如: (1) 保护步行者的权利; (2) 尊重地形和绿化的地域自然特点; (3) 保护和延续历史的城市创造; (4) 丰富绿化和开敞空间; (5) 尊重沿河和滨海开敞空间; (6) 增加人们相互交流和接触的公共场所; (7) 既要有形式的美, 又要有内容的善。围绕这些课题, 横滨经过近30 年的建设, 形成了由水、绿化、开敞空间交织相衬的城市特色, 成为颇富特色的日本现代城市。

3  城市设计的整体化

3.1  是对城市设计的全面理解

城市设计的目的不是仅仅限于城市中局部地块的环境改造和景观整治, 这样还只是把城市设计局限在局部“美化城市”的层面上。城市设计以人的精神感知和行为活动的品质作为目标价值取向, 其所涉及的控制要素跨越了从人文到自然各个层面, 构成一个以有形要素为载体的环境系统。因此, 城市设计不是狭隘的景观环境设计, 更不是局部地块的形象工程设计, 景观环境设计只是整体的系统环境中的一个子系统, 是不能脱离整体而独立完成的。同时, 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和人人平等的民主原则, 城市设计的终极目的就应当促进城市整体范围内的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 因此应当涉及整个地区或整个城市等大规模环境。

3.2  是形成城市特色的保证

目前, 国内许多城市在城市建设中不考虑自身的人文和自然景观特征, 不顾城市实力, 把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形象工程的建设中。这种做法, 造成了许多城市的雷同, 事实证明,简单依靠几个地块、几个街区的景观环境表现, 不会形成城市的整体特色, 甚至会造成城市的分块割裂, 给人华而不实的印象。

横滨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围绕着地形和绿化、步行空间、沿河和滨海开敞空间这些特色要素, 长期经营, 塑造了独特的城市风貌。由此看到, 整体化正是形成城市特色的基础。城市特色的形成, 需要整个城市范围内的环境品质的互动协调, 需要特色景观环境要素在一定程度上的均质分布。通过对全市域范围内的城市景观环境要素的整体研究,确立特色纲领, 树立全局观念,提炼具有特色的控制要素, 在整体范围内统一协调, 合理分布,有利于城市特色的整体凸显。

3.3  是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关系的基础

城市的形态特征存在着从大到小、从整体到局部的划分次序, 正确的整体化思路是确保城市设计工作统一在一个完整的构架之下, 在保证城市景观、空间、环境平均品质的基础上, 确立从整体到局部的划分体系, 并从中确立重点。

按照从整体到局部的划分,首先需要从宏观的层面确立城市空间、景观、环境特征及要素构成与分布, 并划定重点地区, 在此基础上, 针对重点地区展开详细的景观空间环境设计, 构筑城市精华。每一层次都取决于上一层次设计的限定, 尽管每一层次之间的限定可适当松弛, 但整体的、方向性的限定仍是基本的,局部与整体之间始终存在引导与反馈的关系。

4  城市设计的规范化、法制化

4.1  是城市设计发挥实效的必要条件

历史表明, 城市设计的理论、实践与立法是相互促进的,现实的生活环境问题促进了设计理论的探索和实践, 而在引起各种影响因素共同关注的时候, 其规范化、法制化又成为必须。

城市设计规范化、法制化,包括设计管理、实施维护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条例, 是为整个设计过程服务的一个行动框架和对社会经济背景的一种响应。同时它又是保证城市设计从图纸文本向现实转化的法制保障, 城市设计的内容作为土地使用的外在条件(规划设计要点是土地使用的本质条件, 具有法律效力) , 从统一有序的城市空间总体上指导和控制具体的建筑设计和环境设计, 同时又为个体设计和环境设计留下充分的创作余地, 成为城市整体与个体之间的纽带。从管理层面上看, 城市设计是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有必要通过规范化、法制化的手段, 加大管理力度, 提高它在规划管理中的实效性。

4.2  地方化为城市设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普遍性的城市设计法规法令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值得深思, 在城市设计发展和应用比较早的美国、日本等国, 都没有覆盖全国的城市设计法规。目前, 国内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水平有比较大的差异, 所面临的城市设计问题也不同, 被动地等待普遍性的城市设计法规和操作规范是不可取的, 将会严重滞缓城市品质的提升。因此, 地方化的思路为城市设计法规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不同城市, 可以适时地根据自身城市化的进程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实际状况, 因地制宜的拟定城市设计的相关法规法令, 维护城市设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促进城市设计工作持续、规范地开展。

4.3  是城市设计整体化的保障

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各种层面、各种范围内的城市设计, 都是城市设计实施的依据, 就整体性而言, 仅仅依靠这些是不够的, 要实现在城市整体范围内品质的均质提升, 解决大规模环境的特色和质量问题, 需要从政策层面上来进行积极的引导和规范管理, 制定更深入细致的政策和标准。

美国旧金山针对城市自身的特点, 编制了覆盖全市的《城市设计准则》, 作为城市中环境建设的管理依据, 对城市整体范围内的空间景观环境进行引导。尤其是对那些非中心、非重点的地区, 对那些没有专门编制城市设计方案的地区, 标准与准则极大地发挥了作用, 使这些地区的空间景观环境纳入城市整体的水平控制之中, 避免建设品质的参差不齐。因此, 通过各种政策、标准和设计审查来管理较大地区范围的环境特色和质量的作法应当成为城市设计的重要内容, 上述政策和标准的制定也正成为城市设计师的重要工作。

5  规范化、法制化的三个层面

5.1  规范机构组织形式, 促进城市设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目前, 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城市设计都是由分散的各职能机构负责, 各机构分别处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专项设计问题。这种形式有不少弊端, 尤其是在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 各机构履行的职责常常混淆, 导致城市设计目标不确定, 缺乏整体策略指导及相互间的协调。

事实上, 城市设计往往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因素的影响, 城市设计必须寻求一种能够统一和均衡这些因素的机构组织。

日本横滨在城市设计实施的开始, 即成立了城市设计小组,主要通过一些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的建设, 步行商业街区和绿化开放空间的复兴, 向市民们传播普及城市设计的信息, 同时, 设想发展出一套能促进各行政机构之间和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工作体制。随着形势的发展, 横滨城市设计小组升格为城市设计室, 职能也有所转变, 管理、引导和协调成了工作的重点。与外其他设计者相互合作逐渐增多, 城市设计的实施面也不断加大, 甚至扩展到横滨市郊区。鉴于城市设计活动性质和范围的扩大横滨城市设计室又增加了景观建筑师、市政工程师等新成员。从而保证了这一机构能更有效地工作。同时也与外聘专家,如照明工程师、雕塑家、历史学家、行政官员及城市管理者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在一方面, 适应了城市设计活动数量增长的需求, 另一方面又促进了城市设计组织和相关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工作亦更具规范。到了1990 年代, 全日本的城市设计活动在横滨的带动下, 取得了显著成绩, 社会各界及市民们亦对城市设计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城市设计室这样的机构自身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有关城市设计的各种活动和实践亦更易于为广大公众所接受。

因此, 严密高效、统一稳定的机构组织, 会使城市设计工作卓有成效。有效的城市设计机构组织应该包括城市设计实施管理机构和城市设计技术机构。实施管理机构具有行政管理权, 是城市设计实施的协调、审查和批准部门。城市设计技术机构是实施管理机构的技术支持部门, 为实施管理机构提供技术咨询, 包括城市设计的总体策略研究、城市设计的编制、各种城市设计法规的制定等。

5.2  明确城市设计体系, 促进操作程序的规范化、法制化。

在我国, 城市规划体系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完整体系, 是当前城市规划管理的主干。而城市设计无论是整体的或局部的阶段都不具备独立的法定性和完整性,在以法制为核心的管理体制中更不能独立运作。因此, 当前的城市规划体系作为完整的、法定的体系, 是城市设计落实与实施的基础和依托。各阶段城市设计的纲要性内容都应该在各层次的城市规划中得到落实, 从而保证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在法制管理中获得落实。

按照地方化与整体化的思路, 将城市设计划分为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和各阶段城市规划中的城市设计, 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又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 与城市规划各阶段相互配合、紧密协调, 构筑完善的城市设计体系。

整体城市设计主要是针对对城市整体空间景观环境具有结构性影响的范围所展开的城市设计, 通过研究自然环境、历史文脉和物质空间等宏观层次控制因素, 从整体上确立设计范围内的城市结构、景观环境特征及其构成, 建立长远的、有特色的城市形态与人文活动的目标体系和结构体系, 在此之下, 确立实现这一目标体系和结构体系的要素构成与控制原则, 划分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 为局部城市设计的展开提供依据。

局部城市设计主要根据整体城市设计的原则, 对整体城市设计所确立的重点地区和广场、灯光等城市构成要素展开专项城市设计。对于以政府行为为主的重点地区, 如政府行为深度参与的公共程度较高的公共环境设计等, 可以由局部城市设计直接指导具体的方案设计并进入实施管理; 对于以业主开发行为为主的重点地区, 需要将局部城市设计转换为具体地块的城市设计指引, 由城市设计管理部门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 对个体建筑设计和环境设施的设计进行指导、审查和批准, 使城市设计得以实施。

对于一般地区, 其空间、景观、环境方面的设计和控制, 主要根据整体城市设计所确立的基本要求与控制原则, 通过在各阶段城市规划中城市设计的逐步落实, 并最终提出一般控制要点来进行实施管理。而在此过程中所确定的需要重点控制和细化的地区, 则进一步开展城市设计, 并据此提出城市设计指引。

5.3  健全法规体系, 促进城市设计的依法运作与管理。

健全的法规体系不仅是城市设计工作自身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 同时也是城市设计在城市建设实施中的法规保障。

健全法规体系, 首先应该明确对一个城市应该从哪些控制要素上重点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当前, 对各种控制要素的内涵与外延界定不清, 随意性比较大, 有的以景观作为控制要素, 有的以环境作为控制要素, 有的以空间作为控制要素, 也有的则是混合交叉在一起。针对这一问题, 通过对各种城市设计理论进行理性和切合实际的梳理, 根据不同城市的空间景观环境特征, 并结合城市设计工作的实际状况, 对各种控制要素进行界定, 建立科学、合理的要素分类, 确定城市设计控制要素体系, 作为编制各种城市设计成果以及管理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 对于一个城市的具体的城市设计工作的展开是可行而必要的。

健全法规体系, 需要在明确控制要素体系的基础上, 制定全市性的城市设计策略和规则, 为各种城市设计成果与控制文件提供普适性的标准或准则, 从宏观上指导城市设计在城市整体范围内的实施, 保证城市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的整体水平与持续提升。在美国, 除了在“土地利用区划管理规则” (Zoning Control) 以及“土地细分规则” (Land Sub2pision) 中包括的城市设计内容以外, 还制定有“全市性城市设计规则”和“全市性的城市设计导则”, 或通过“城市设计白皮书”之类的政策。

为避免城市设计成果的形式各异, 促进各种成果的有机衔接和体系化, 需要制定关于城市设计编制的各项技术规定, 从成果的构成上对城市设计的编制进行限定, 使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规范化、系统化。

为了使城市设计成果实施,需要将方案有效地转换成具体地块的管理文件, 因此还需要制定关于编制城市设计指引的相关技术规定, 对如何编制城市设计指引进行了系统规定, 实现从城市设计的各项控制导则到每块用地的具体指引的有效转化, 提高城市设计实施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6  结语

城市设计的定位和发展趋势, 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课题。城市设计的地方化、整体化与规范化、法制化还只是对城市设计的一个阶段性的理解, 避免了城市设计在“城市美化”层面上和单一设计项目范畴上的局限性。其立足点, 是紧密结合城市自身的空间景观环境特征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具体状况, 这一点,正是当前城市设计最具实效、最有开拓性的工作领域, 也是城市设计在理论上和手法上获得突破并得到验证的基础。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深圳市城市设计体系背景研究. 2000.

2  段进, 著. 城市空间发展论[M]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9.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理论;体验;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2)17-0072-02

现代城市设计致力于城市良好空间环境的塑造,强调设计的人本主义与生态保护思想,对于现代城市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西方开展城市设计的理论研究和设计实践工作时间较早,对此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许多大学的城市规划专业和建筑学专业都会开设城市设计课程。相比之下,我国的城市设计各方面工作开展的时间虽较晚,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有关城市空间设计的工作不断涌现,城市设计已经成为规划师与建筑师不可回避的研究课题,并逐渐从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中分离出来,发展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1]在城市规划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开设城市设计课程,能够帮助学生培养空间设计能力,开阔视野,使学生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去审视和了解城市,并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进行具体的规划实践。

城市设计课程教学的主要任务与目标是使学生能够准确掌握城市设计的基本理论,建立对城市空间的完整认知,熟悉具体的设计原则和方法,并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具体设计工作。

为了完成课程的主要教学任务与目标,城市设计课程教学研究应从基本理论教学、体验式教学以及设计实践教学三个环节入手,并针对具体教学内容与目的提出相应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准确掌握知识要点,提高实际设计能力。

一、基本理论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是整个城市设计课程的基础环节,对于基本理论的掌握有助于学生理清概念,建立对所学知识的初步认知。

1.教学内容

城市设计理论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设计的基本概念、发展历史、指导思想、设计原则和具体的设计方法。这些是城市设计需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为学生讲解的基本内容,也是核心内容,它是进行体验式教学与设计实践教学的基础。

2.教学目的

通过对基本理论的介绍和说明,使学生对城市设计在思想认识上有所提高,了解城市设计的发展历程以及现实意义,并能够理解基本概念、设计思想与方法。

3.教学方法

理论教学对于学生来说较为抽象,如果单纯依靠文字的描述很难使其产生深刻印象。为了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效果,一方面应在课堂教学中将理论与实例相结合,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条件,使学生对较为抽象的概念更加容易理解与记忆;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多与学生交流沟通,采用互动式教学方法,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被动接受式的教学模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除此之外,可以在课堂上设立讨论和提问环节,可以让学生各抒己见,师生之间充分交流,教师也能从中了解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在课外应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让学生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和校园网络收集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资料,丰富知识,开阔眼界。

二、体验式教学环节

城市设计主要研究的是城市空间环境。所谓体验式教学,就是将学生所学的知识与具体城市空间的调研体验相结合,将课堂理论知识形象化,改变单一封闭的教学模式,形成多元化的教学方法。

1.教学内容

课程安排学生对城市空间的现场调研,将班级学生划分若干小组,并划定适宜的空间范围,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地块。地块调研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街区的尺寸、道路层级、建筑性质、建筑形式与高度、开敞空间、空间尺度、区域的轮廓线、主要路径、地标与重要节点等。[2]同时,要求绘制区域的意象地图,对区域空间环境的优劣能够予以综合分析评价。

2.教学目的

提高学生对于城市空间的感性认知,培养学生空间的尺度感以及空间分析能力,使其能将理性的基础知识与对城市空间的感性认知相结合。

3.教学方法

对于具体城市空间的体验主要可采用现场踏勘、问卷调查两种方式。具体来说,一方面,要求学生通过乘坐交通工具和徒步调研,从感性层面了解不同出行方式对于城市空间的感受,认识不同空间尺度比例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走访询问生活工作在此区域的居民对空间环境的感受和需求,认真进行问卷调查,进一步挖掘空间内在的生活与文化属性以及其中存在的社会问题。为了培养学生的空间感知力和表达能力,要求学生能够借助手工模型和图纸来解析城市空间环境,借此可以帮助学生梳理自己的思路,传递其核心想法。在此应特别注意对学生创造性思维和探索性学习的鼓励。在这一阶段中,教师不应进行过多的干预和指导,而是充当组织者和答疑者的角色。

三、设计实践教学环节

城市设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单纯理论课的讲解和案例分析,不能完全让学生掌握城市设计的基本知识,只有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才能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从而提高设计的综合素养。因此,设计实践环节应与理论教学结合起来,在相应的讲解过程中安排设计课程作业。

1.教学内容

城市设计就是对城市空间的设计。城市空间可以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设计实践环节应选择几类较为典型并能够代表不同层次的城市空间作为设计对象。宏观层次的城市设计任务主要要求学生能够准确分析城市整体的空间结构形态、发展战略、城市整体意象。中、微观的城市设计以城市中的局部空间环境为对象,侧重于对具体建筑实体、空间以及环境的设计安排。[3]

2.教学目的

通过城市设计绘图作业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思考分析能力以及对于所学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使学生能够进一步提高对于所学课程的认识,全面掌握各种设计要点和方法,并能够灵活运用到具体的城市空间设计中去。

3.教学方法

在设计实践教学中应以学生的自主思考和独立设计分析为主,以课堂讲授为辅。在学生设计构思阶段安排方案讨论会,让学生利用多媒体讲述自己的设计思路,提出自己在设计中遇到的问题,与教师和同学共同交流,从而指导学生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对学生创造性的设计方案,予以鼓励和引导,使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更好地完成设计作业。在设计实践过程中,着重强调城市设计基本原则和设计方法在具体空间设计中的体现,使学生真正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在最终评图讲解阶段,对图纸中的优缺点予以详细说明,与学生共同探讨和分析,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与能力。

4.各教学环节的相互渗透

基本理论教学、体验式教学、设计实践教学这三个部分并非相互独立,而应将其看做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一个完整教学体系。理论教学是课程学习的基础,体验式教学和设计实践教学是对于理论教学形象化的认知与实际的应用。在相应的理论教学过程中合理安排体验式教学与设计实践教学环节,一方面能够调节教学氛围,另一方面能够加深学生印象,提高学习效率,收到触类旁通的效果。

四、小结

城市设计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如何让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同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认识城市,并针对具体空间进行设计。为此,在教学工作中应安排理论教学、体验式教学与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并将三者相互结合。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注意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求知。

参考文献:

[1]唐子来.不断变革中的城市规划教育[J].国外城市规划会刊,2003,(3).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设计;改革;

中图分类号: TV984 文献标识码: A

1、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概述

城市规划是根据国民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并且结合相关的自然环境以及各种条件政府对其进行的相关发展规划,统筹兼顾、综合部署,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城市的发展,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2、城市特色构成要素

2.1、 规划结构和布局

规划结构和布局是城市特色在空间上的投影。规划结构是一种综合各个方面的布局形态,主要包括了对城市用地功能、城市道路系统、城市河湖绿化系统等。具体的规划布局会涉及到居住区、开发区、街道、广场或某一建筑群本身及其相互之间的规划设计构思。城市的布局形态和规划布局的构思组成了城市特色的一个总体框架。每个人区域有着不同的特色和发展空间,构思奇巧的空间布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个体建筑的形象。

2.2、园林绿化

园林绿化给人民带来一种美的享受,增添了城市的生机,净化环境,强化特色。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很多城市也是比较重视城市的绿化的,所以现在不仅是城市绿化发展的很好,并且已经涉及到成熟的一些风景区和山林绿地,从而使得生态环境得到大大的改善。沈阳、郑州、合肥、成都等城市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利用水面建成的绿化带,现如今已成为城市景观的一大特色。所以要使园林绿化为城市增色,不仅需要重视街道绿化和居住区绿化,更要抓好河湖水面、公园、山林绿地与城市绿化的紧密结合,使其能够形成城市绿化系统。

2.3、城市色彩

城市色彩综合了各个方面的色彩,是一种美的反映,主要包括了建筑物、道路、广场、广告、车辆等人工装饰色彩和山林、绿化、天空、水色等自然色彩的综合反映。江浙一带是古朴的水乡景色,它主要以青瓦白墙的建筑,加上石桥和河流水色组成了城市色彩。青岛、威海等城市,蓝天、碧海、绿树、红瓦、黄墙,形成了海滨城市的优美色调。人们对色彩的喜爱常常会从内心感受来表达,各种环境人们对其色彩的感受和需求也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在阴雨多雾、阳光稀少的地区,人们会希望明快的色调来调整压抑的心理;在严寒的北方,炎热的南方,人们对色彩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成功的运用色彩是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气候以及人们的具体心里想法和要求,使人工色彩既能弥补自然色彩的不足,又能适应人们的心理需要,从而使城市环境变得更加美丽迷人,更加富有特色。

3、城市设计科学的不足

①工作周期短

就目前的很多城市的需求情况来看,设计任务要求时间短,工作量大是遇到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因此会缩短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特别是设计所在地没有常驻机构的外来设计单位,会缺乏对设计对象城市长期的资料积累和直观感受,也就不会在设计前期很充分的了解城市环境以及人文历史、城市经济等。在设计周期短的压力下,将己有的城市设计成果进行适度修改,成为一些设计单位的常用手法;由于没有充分了解设计对象城市的具体情况,缺乏足够的设计依据,设计方案往往与城市实际发展条件不符,与城市原有的生成形态和文化背景会出现很大的差异,由此造成许多城市设计成果徒有美好的设想,却缺乏实施的坚实基础。

②个人主观性强

设计工作往往不可避免的带有强烈的个人主观性色彩,在建筑设计领域,最终的建筑形象、建筑风格往往就是建筑师个人的风格和偏好。当设计的尺度放大到更大范围的城市区域时,城市设计者个人的主观想法就会产生局限性。城市功能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其的规划设计需要更多的理性判断和客观分析、更多的从公众利益和社会价值出发思考城市问题,个人偏好需要降为其次。而面对要求快速成型的设计方案,设计者对公共利益和社会价值的深入思考显然是不足的。

③城市设计理论的系统性不足

我国城市设计领域对于国际理论思潮的很多方面都有涉及,但是与国外的城市设计思潮相比,我们的理论在繁荣多元的探讨方面略显不足,尤其是缺乏系统化的研究。城市设计理论研究的系统性不足导致了在城市设计实践中出现了随意性较强,方法各异的局面。各时各地的城市设计目标、设计任务、设计方法流程甚至大相径庭。这其中就难免会出现城市设计工作混乱无序、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使城市设计的科学性大大降低。

4、物质承载系统的实施方法与手段

4.1、城市形态

城市形态可以分为市域城市形态和主城区城市形态两种。

市域的城市形态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整个区域内的所有城市情况,除了设计本身的城市外,与周边城市相互协调,形成城市群,共谋利益、共同发展,以共赢为基础目标,集约化发展。这样的发展模式从形象上来说有

利于提升城市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从城市建设的角度来说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避免产业的恶意竞争和资源的浪费。

主城区形态直接影响到城市发展和城市形象。在城市形象设计过程中,应该遵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同时也要针对一些上位规划中规定的城市形态进行简单的调整,争取达到打造独特的城市形态的目的。

4.2、城市公共空间

①城市街道空间打造一一步行优先,道路顺畅:

街道空间是城市中非常重要的公共空间,除了正常的交通功能外,还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生活功能。我国大中城市步行通勤量占到了总出行量的约1 /3,因此,我们必须对街道空间的建设加以重视,打造良好、舒适的不行空间环境。建议将各类步行道整合成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步行商业街、步行文化街、步行休闲街等主题街道。

②城市广场空间打造一一文化先行,品质优先:

打造良好的城市广场空间需要结合城市的特色和历史,利用文化设施、文化活动、建筑艺术、环境艺术来表现广场空间,利用各色活动来展示广场空间,同时提高广场空间的人气,从而达到展示城市环境和城市文化的目的。

③多样发展,提升活力原则:

城市公共空间正在逐渐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无论是空间形态还是活动种类甚至是使用人群,这种多元化的发展为城市公共空间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应在充分挖掘自身优势特色的前提下丰富公共空间的功能与形式,提升城市活力。

4.3、城市建筑

①建筑风格:建筑风格的形成主要与所在的地域有关,同时自然环境、历史条件等都会影响建筑风格。在建筑风格的处理上,也应该从建筑布局、建筑形态、建筑手法的运用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城市原有建筑为基础,不能标新立异,忽略城市总体风格和己有的建筑风格。

②建筑色彩:建筑的色彩构成了城市的主色彩基调,是城市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元素,是城市形象和艺术提升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一个城市形象的好坏,建筑色彩的艺术感首当其冲,特别是城市当中的一些富有代表性的建筑,其自身色彩都应具有地方特色,协调一致,合理搭配。

③建筑高度:在各个组团中考虑不同的簇群式高层建筑布置,形成明显的城市轮廓线,而不是撒芝麻一样的均质对待。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居住、开放空间混合布置,提高老百姓对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增加幸福感。

综上所述,城市的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城市的创造性的规划设计,它不仅需要城市规划的科学指导,创造性的规划设计,还需要很多的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指导。城市规划应体现各个方面的理念,从而保证城市的很好发展。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关系。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economic globalization, informatization and city of continuously thorough, our country city construction is also gradually increase. City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detailed planning is gradually recognized by people. Through understanding the concept of city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detailed planning, the difference and connection between about city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city, and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detailed planning needs to be further improved and optimized content.

Keywords: city design; construction of detailed planning; concept; 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设计从西方引进已经将近三十年了,我国的城市设计在这些年的时间和探索中,取得了很多的成果和经验,城市设计对城市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但是,社会上有一些学者,总是认为城市设计可以取代修建性详细规划,甚至于,将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确认为是城市设计,比如,居住区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校园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以及广场城市设计等。下面本人就对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做简单的探讨,仅供同仁们参考。

一、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1、城市设计的概念。城市设计又被叫为都市设计,研究设计工作的对象是城市,往往介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工作。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相比,具有图形性和具体化的特点;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是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也就是包括建筑物、自然地形、绿地、道路等,城市设计规划的是城市空间和整体形象,比如,庭院空间、城市广场。城市设计的复杂就在于,它是将城市的居民心理健康和实体安排相结合,并以其为考虑的重点,通过对景观标志和物质空间的正确处理,为城市居民营造一种愉悦的大环境,是居民居住的快乐,从而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良性的目标。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一个方面,往往具体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就是为了对建设项目做出规划设计和具体的安排,来满足上一层次的需求;同时,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下一层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提供参考。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整个城市规划体系里最具体、最实际的设计过程,真正落实了上一级规划的规定,真实的反映规划的整体思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就是研究具体的空间、环境、型体及各功能的组成,解决具体的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1、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城市设计是一种物化的劳动,是一种设计的成果,一般情况下是在电脑的存储设置里,应该属于一种商品,城市设计是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是城市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可是在城市规划的成果体系里,却没有以城市设计为单独的成果形式。而在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却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加以明确的规定。在详细规划的内容里有如下的规定:对规划内的用地,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规划界限,确定适合用地的建设;对于各用地建筑的密度和高度,以及绿地率的各项指标进行确定,对于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配置、停车泊位以及出入口的交通方位,都作出一定的规定;对于各用地建筑的色彩、体积和体量,这些城市设计问题,也做出一定的指导性原则规定。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存在于详细规划之内,假如想将城市设计单独的分离出去,就会遇到一些麻烦,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若把城市设计从列单内容中分出,就会失去法定的效力,没有法律的规定,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编体主体政府,就没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样去进行城市设计,岂不是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城市规划强调的是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和综合,如果把城市设计抽离出去,怎么会出现美化城市的现象呢?尤其是,现在的城市规划一再强调,不能仅仅拘泥于单纯考虑物质空间的设计,还要重视城市居民的精神界面,考虑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因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2、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联系。城市设计的核心和重点任务就是对城市主体人的研究。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不是具体型的设计方案,而是以概念性设计、指导性设计、思维方式和设计法则表现出来的,具体包括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城市设计一般研究的内容,往往是关于社会文化、美学以及心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基础应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对具体的地块建设提出设计和安排。在《城市规划 编制办法》里,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住宅建设、医院建设、学校和托幼建设等建筑进行日照的分析;详细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进行投资效益的分析;以及分析建设的条件和综合技术方面的经济论证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内容,从分工的粗细来看,城市设计侧重的内容是思想构建层次,而修建性详细规划侧重的则是工程实施界面;假若从思维方式来看待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属于感性思维,而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理性思维;若从法定立场来看,城市设计的内容,还没有法定的规定,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属于法定规划内容。因而,有的学者就提出了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属于相同内容的设计,因而提出广场城市设计、居住区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和校园城市设计,细想一想,广场、居住区、道路、中心区和校园等,这些都属于城市的研究区域,并不能等同于城市,城市设计是属于特定的专门设计,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一样。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内容,都是有可遵循的法规规定或者有章可依的规则,比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这些规划内容,都是可以具体实施的。

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当然了,新型的专业和学科分类,也使我们有了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我们现在城市所处的大环境是开放、多元的,在这种宏观的环境下,现代城市建设理论才被人们所重视和采纳,新的学科理论是随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只有正确的看待学科专业领域的分类和互补问题,才能使新的学科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在,我国的城市设计体系还能够适应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但有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比如,现在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划阶段主要有四个基本层面,也就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天,本文探讨的就是这四个基本工作阶段的重要环节——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进行合理的安排城市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考虑的内容有建设的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进行开发设计的强度,因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从属于规划范畴内的设计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设计就可以代替的。其实,学科、专业之间设互补互利的关系的,可以彼此制约,也可以彼此扶持。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着内容方面的欠缺,需要进行补充和优化,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正好可以弥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一些不足。同时,要想实现城市设计的人性化,正需要在其他相关规划和设计方面进行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这些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正好可以使规划和设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

结语:

现代社会的城市设计唤醒了人们对城市主体——人的关注,也就是在营造城市和设计城市领域中,时刻不忘了对城市中人的研究,关注人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思考人如何去影响和塑造城市的问题。修建性详细规划本身是有缺欠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应用了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就会解决自身的不足,而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实施,在保证法定规划前提下,加入了一些城市设计考虑的观点,比如,分析行为需求、分析设计色彩、分析设计夜景和分析空间尺度等,在完善、优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实现了城市设计的人性化目标。

参考文献:

[1] 吴远翔;徐苏宁;;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人理论的城市设计行为理性探讨[J];《规划师》论丛;2011年00期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第6篇

关键词: 城市规划 设计 研究

随着现代化城市的进步与发展,现代城市建筑的新概念、交通方式及生活理念也随之发生变化,从而造成传统城市空间的消失,原有维持建筑在城市中角色的有机制约力在城市化过程中也逐渐消失,因此规划师必须寻找一种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能够适应各个阶段和层面规划的设计方法,而“城市设计”就是一种有效的设计工具。

一、 城市设计概念

城市设计又称都市设计( urban design),现在普遍接受的定义是 “城市设计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总而言之,是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 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上个世纪中叶以后, 很多实务上的城市设计多半是为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提供指导、参考架构,因而与具体的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有所区别。城市设计复杂过程中在于以城市的实体安排与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的相互关系为重点。通过对物质空间及景观标志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社区(community)精神,并且能够带来整个城市影响范围内的良性发展。

目前来看,城市设计其研究范畴与工作对象过去仅局限于建筑和城市相关的狭义层面。 但是,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 建筑学等较有历史传统的学科概念类似,城市设计这一范畴已经开始变化,除了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之间的关系日趋绵密复杂,也逐渐与城市工程学、城市经济学、社会组织理论、城市社会学、环境心理学、人类学、政治经济学、城市史、市政学、公共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知识与实务范畴产生密切关系,因而是一门复杂的综合性跨领域学科。其衍生出来的城市设计理论主要专注于城市规划过程中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实践和理论发展。

二、 城市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国家法定规划,是城市的综合全面的发展实施纲领,每个城市都需要有城市总体规划。

在城市规划设计实践上,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设计都能够处理城市空间等问题,两者关联较高,但两个领域在实践中所产生的效能也有一定的差异。

目前城市设计的主要处理对象是“城市”或是“城市”的一部分。一般而言, 城市设计工作可以镶嵌在更大范围、更长期的城市规划工作之中。当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区域中的各种主要功能区域(商业区、住宅区、文教区、自然或历史保存区...等) 以及其它问题予以确定之时,城市设计便已在各个特定模块之间建立其空间属性,合理深入组织其相关的特性,并随之考虑与其所属物质群体的整体和空间形构。

就如在处理城市交通系统时,城市总体规划不仅考虑大众运输路线所延伸服务的周边其他城市、郊区或乡村,以及这些地区透过大众运输路线与城市所串连而产生的整体社会现象,还要考虑城市内部的公共交通等问题。同时,城市设计需要考虑:公交车站或轨道与社区的关系,例如社区居民如何便利安全地往返于住家与公交车站、公交车站在社区生活中的服务功能与其他社会意涵,轨道、公交车辆行驶与社区景观如何和谐共构、对社区生活的妨碍与防范...等等。此时, 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设计相互交融。

从另一方面来看, 两者的差异在于: 城市总体规划所处理的空间范围较城市设计为大。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空间尺度,不仅超越城市中的分区,还涉及整个城市的整体构成、 城市与周边其他城市、镇、乡村的关联。定的区域、省,甚至经济协作发展网络等,而这些往往是城市设计较少着墨的问题。

另外,城市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还在其他几个方面有所差异:城市设计不需要在互为关联的城市机能之间决定城市内各分区的土地使用问题, 这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工作。其次, 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城市设计比城市总体规划较少涉入城市政策制定的政治过程。

三、 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20世纪80年代初,控制性详细规划伴随着我国城市土地批租政策的施行而引入和逐步发展起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张初期,只引入了区划中一些地块控制的核心指标,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等等,编制目的只是便于城市土地的批租、协调批租地块之间的关系,缺乏城市设计的思想。为适应城市建设新的更高要求,后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注入了新的观念,将城市设计的思想纳入其中。如1987年《桂林中心区详细规划》(清华大学编制)在引入区划思想的同时,结合局部地段的城市设计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1995年,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中包含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指标,其中指导性指标包括对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的要求及其他环境的要求。实际上明确了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现在,城市设计引导已经成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

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经常需要考虑城市在更大范围中的定位,此处所指更大范围,可以指涉及都市群、“区域”(以区域规划专业角度所认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 的阶段, 城市设计要在三维的城市空间坐标中化解各种矛盾, 并建立新的立体形态系统。 而控规则偏重于以土地区域为媒界的二维平面规划。二者虽然表现出不同的形态维度, 但关联度很高。

城市设计侧重城市中各种关系的组合,建筑、交通、开放空间、绿化体系、文物保护等城市子系统交叉综合, 联结渗透,是一种整合状态的系统设计。城市设计具有艺术创作的属性,以视觉秩序为媒界、容纳历史积淀、铺垫地区文化、表现时代精神,并结合人的感知经验建立起具有整体结构性特征、易于识别的城市意象和氛围。

控规的重点问题是建筑的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数据,依然是数据平衡问题,例如底层架空奖励容积率的做法就是一种典型的平衡做法,而城市设计的重点是建筑高度(不同于规划中的高度规定)、风格、室外空间与界面、人车交通解决方案、整体材质色彩等等。

此阶段的首先要进行宏观层面的城市设计运作,即城市设计的深层内涵研究,以此确定其具有决定意义的“依据”内容。如构建适宜的布局结构、整体景观设计等,宏观层面研究工作内容是城市设计运作的核心工作。控制性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城市历史环境特色的研究、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结构骨架构思、 绿化及步行系统设计、景观视廊的组织、城市结点系统的构思等。其次,城市设计还要对局部地区的空间环境作进一步控制与整合,将地块与空间转化易于限定和控制的符号、文字、数字,对控规提出的技术数据做一定的整核,用分析和规划控制引导指标形成对不同层次间的界定与表达、并要近远期结合,针对不同地段的城市空间做时序上的统筹安排,并提出不同的控制意见。同时,由于控规用地地块划分较为机械,小地块之间互联不够,运用整体城市设计的手法可以很好的解决控规系统内部无法克服与协调的问题。

总之,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是为了创造美好的城市环境,并依照空间艺术处理和美学原则,从城市空间环境对建筑单体和群体之间的空间关系提出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第7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创作性方法

一、城市设计的概念及其特征辩析

关于城市设计的概念,可谓众说纷纭,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给予它不尽相同的定义界说,但从其总体趋势来看,现代城市设计正逐渐呈现出相对明朗的观念势态。我们认为:现代城市设计是以人为宗旨,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职能效率为动态目标,综合组织城市系统各要素,以期建立合理且优美的城市形态环境的综合性创造活动。城市设计的作业范围既涉及大范围的单系统设计,也包含细胞形态的解剖,其对象是多层面、多类别的组合,而城市区段层面是典型的客体对象。城市设计既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同时又是规划转向建筑设计的必要中介过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和建筑学有着与生俱来的天然联系,因而也常导致概念上的模糊。一般而言,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区别较为明显,而与规划尤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之间的关系则时常使人迷惑,因此只有在比较中才能获得城市设计自身明晰的基本特征:

其一,城市设计强调“人本主义”精神,即以具体鲜活的人为根本出发点,满足人的需求,以人的心理生理行为为依据,关注城市空间设计的场所感、归属感以及历时和共时的文脉连续。而控规则是以物质环境为出发点,作为城市管理的依据而制定的硬性控制指标,它较少涉及与人的感性和活动相关的环境场所问题。因此,可以说人与物的对峙是城市设计与控规的基本分水岭。

其二,城市设计要在三维的城市空间坐标中化解各种矛盾,并建立新的立体形态系统。而控规则偏重于以土地区域为媒界的二维平面规划。因此二者表现出不同的形态维度。

其三,城市设计侧重城市中各种关系的组合,建筑、交通、开放空间、绿化体系、文物保护等城市子系统交叉综合,联结渗透,是一种整合状态的系统设计。控规则往往是城市各子系统的分述罗列,而且偏重于各项子系统的分别研究。因此,关系整合与要素分离是二者间又一显在区别。

其四,城市设计具有艺术创作的属性,以视觉秩序为媒界、容纳历史积淀、铺垫地区文化、表现时代精神,并结合人的感知经验建立起具有整体结构性特征、易于识别的城市意象和氛围。而控规则注重社会经济技术因素,其主要运作媒界是技术指标和工程问题,理性逻辑是其主要属性。

由上述比较中看出现代城市设计具有鲜明的创作性特征,正如培根所言:“未来城市环境质量将依赖技巧高超、感觉敏锐的城市设计师的创造性想象和智力”。

二、创作性是城市设计的重要特征

一般来说,创作性具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某种观念设想或作品具有新颖鲜见或超前的形式和内涵;二是指这种观念设想和作品应适应现实、解决问题并巧妙且有效地达成目实;三是对上述观念设想和作品的持续、表现、评价、完善和充分发展。创作性与创造性时常可以通用(是英文creativity的两种互通译本),但二者在语义上仍有些微区别,创造性更为强调独创和超前,面创作性强调上述三方面含义的全面包容,同时还含有过程意义。

城市设计的创作性是由其自身的目的性质决定的。设计即是把各种要素组织进入较大的连贯的整体以达到原先预期的意图。在城市规划的宏观指导下,城市设计要实现具体的三维形态框架的建构,它必然是一个创作过程的产物。城市是市民生活的舞台,是历时态的延续,又是共时态的交溶,以人为本的场所论是城市设计理想和实践中的本质精髓。对于一个具体城市区段来说,城市设计的目的是要鼓励各种人群活动的合理交织、运动有序、生态和谐,并能给人以愉悦的整体审美感受。城市设计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清规戒律和模式范本,也不是某种先验公式的推演计算,每一个成果都是对特定城市或城市区段的独特解答。设计师在情感、智慧和经验的投入中完成理想与实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

城市设计的创作过程是设计者各种思维方式的全面启动和复合,逻辑思维、形象思维与灵感顿悟相交织,而形象则是城市设计者的主要思维线索。

城市设计的创作过程同时亦是对设计者多方面知识结构的运用过程。现代城市设计者需要有社会、经济、人文、政策管理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要有城市设计的基本技巧,精通城市职能、形体及三维空间关系的处理。

城市设计注重小组合作(cocreativity),鼓励吸纳相关学科学者、开发商、政府官员及公众代表共同参与,并通过各种传媒手段在更大范围内争取公众参与和认同。

三、城市设计创作方法论探讨

城市设计的质量直接决定于其创作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和有效。然而澄清这种方法理论却很困难,城市设计的具体方法因客观对象而异,更是因人而异,因此试图去规范其设计创作的方法似乎是徒劳的。这里我们试图以描述城市设计创作的共性特征来探寻其创作的轨迹线索。

1.立意与构思立意即主题意识的确立,这是创作的灵魂。立意的过程即是在进行现状分析、明确发展定位的基础上确立设计目标的过程。现状分析提出基地现存的资源和问题,立意则需以该城市区段的定位为依据,这种定位又必须置身于城市整体发展脉络中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区段与相邻区段、区段与城市整体之间的功能互动机制,才能给出设计区段的正确定位。现存资源与人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和现存环境状况与发展定位之间的矛盾直接决定了城市设计目标的确立。

构思由立意脱化出来,构思即是将城市设计的立意转化设计结构(又称概念设计),同时提出实现立意的方式构架。构思的直接结果是该设计对象的空间形态结构的建立。城市设计的立意与构思必须也包涵了设计者的主观意识,设计者对各种设计因子的权重取舍以及自身的主观理解,情感经验等因素使得其立意与构思趋于个性化,并以多种构思方案的形式表现出来。通过与相关参与的讨论、评比、比较和判断确定最终的构思方案。

2.分析与整合要解决一个现实具体的城市设计问题,首先必须进行客观有效的环境分析。分析包括前后两个不同时段,其一是指设计前期的现状调查分析;其二是指创作过程中对设计方案及成果的解剖分析。现状分析是要达成对现存环境的全面认识,它包括基地、人口、建筑设计质量、交通、使用职能、民俗习惯、行为规律、自然条件、景观资源、经济投资计划等等资料。一般而言,职能分析和空间形态分析是两个重点内容:职能分析主要考察各项用地的使用状况与交通系统的联系以及这种状况与需求之间的矛盾。空间形态分析则涉及基地分析、图底分析、视觉序列分析、认识意象分析、类型学分析和空间注记分析等一系列技术。空间形态分析提供了设计所必需的历时性形态积淀的背景资源,它为文脉承续提供了基础。设计过程及成果表达中的分析实质是对所设计环境各子系统的分项解析和表述,如:地块功能配置、道路交通系统分析、交通换乘系统分析、形态认识系统分析、历史文脉分析等等。这种单系统的解析使创作成果的各个层面得以清晰的表达,同时也是设计进程中从各个不同层面和视角对设计方案进行剖析、质疑和修正的必要技术程序。

分析是城市设计的必要技术,而对环境各子系统和各单项要素的整合才是城市设计的本质性作为。环境对人的作用是历时和共时相交溶的整体感受和影响,而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城市设计必须以关系组合为职责,侧重于整合结构性的职能关联、空间关联和文脉关联等,促进城市各种活动的合理交织。设计者往往扮演开发进程中的协调员,化解矛盾,综合平衡。

系统化的城市设计将改变过去仅仅由几何线条分划地块的封闭独立性。加强建筑布局、交通路线、开放空间、绿化体系和人文景观等要素的综合交叉、联结渗透将成为一种新的形态风尚。立体化是当代城市空间结构又一显在的发展趋势。随着城市职能的高度集聚与城市土地有限资源之间矛盾的突显,未来城市必将超于土地和空间的综合使用,即特定地段中各种用途的合理交织,相互刺激补充。空间结构的立体化还意味着对用地进行地上、地面和地下三个层面的综合开发以构成连续流动的空间体系。与此同时,立体化的形态组织方式也是化解或消减城市职能各项子系统之间矛盾冲突的良方(如机械交通与人行步道体系的矛盾,开放空间、生态平衡与土地区位价值的矛盾等)。总之,分析整合在创作过程中交替进行,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整合。

3.直感与逻辑城市设计的过程是对城市环境的研究和创造的结合,因此必然表现出理性和感性共容互动的思维方式。研究过程首先是要素分析和理性判断,设计者运用逻辑方法对设计所及的各项要素之间各种因果、并列、互动、权重、矛盾等关系作用判断,设计目标的建立亦是逻辑推理的结果。但是,仅仅运用逻辑的方法无法得出具体生动的城市设计成果。城市设计是对理想城市生活情景的描绘,形态的建立最终必须依赖设计者对环境敏锐的整体感悟能力和直感创造能力,因此说形象思维是城市设计者的主要思维线索。设计者可以在经验积累中选择运用各种有效的空间形态类型,如以网格构成的,以开敞空间为中心的,以建筑实体为中心的,或是以明确轴线构成的等等原型结构,而当代城市形态所包容的广泛且深刻的复杂性为传统城市形态所无法迄及,它往往表现为一种复杂的三维立体网络的叠合结构,它可以涵括上述诸种空间结构原型,但其复杂程度和综合能力则远胜于它们。可以说这是对当代及未来城市设计者的空间组织和塑形能力提出的一项严重挑战。因此,城市设计者必须具备以往任何时代都要更为娴熟的空间驾驭技巧以及在这种复杂的空间结构体系中整合城市职能秩序的能力。

4.图形与文本图形和文本是城市设计者最主要的操作媒界、交流媒界和成果表达形式。

图形是设计者心智创造的外化。图形资料一般包括设计构思草图和设计成果中对环境形态的三维表述、模型、立体模拟动画、摄像等。由于现代城市职能和空间的高度复杂性,因此系统化的城市设计还必须运用一系列系统的分析图形技术。这些分析图分别展现了环境的各个导面及相关系统。各层面、各子项系统的立体叠合和联结构成了完整的环境形态。因此,分析图也是城市环境创作必不要少的重要内容,它是现代城市设计区别于传统空间形体规划设计的重要特征之一。

图形实质上是对城市环境建设目标和政策的形象化三维表达,是一种明确的、可操作的形态描述方式,它使得设计地段内建筑与建筑之间,要素与要素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网络清晰可见,它给下一个层次的设计(如建筑设计)提出了由外向内的限定和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设计的成果具有肯定性。同时又必须指出:城市设计又是一种富有弹性和动态的过程。上述图解形式并不等于环境建设的最终产品形式,而是关于形态的具原型意味的框架模型。例如街道空间轮廓线或是区段环境的立体动画模式,其实质是一种结构关系的建立,在后续的建筑设计过程中,可将此具体的建筑形态置于上述关系背景之中进行检视评判,从而取得对彼此关系的协调认同,cad技术的运用为这种动态的设计和管理过程提供了方便之门。在城市设计驾驭下的一个环境层次的设计仍然具有广阔的创作天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设计成果又具有非肯定性,是一种松驰的限定。如果说最终建成的环境形式与设计中的图形之间具有内在的却又是可以被察见的同构或同质关系,那么就可以说设计达到了预期目标。

文本即城市设计成果中一系列以文字描述为主的研究报告。一般来说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项目由来、研究程序、现状分析报告、设计依据、发展定位描述、目标描述、设计方案总体说明、各子项系统分析报告、实施可行性研究、建设程序计划、设计准则等。设立专项研究报告是现代城市设计重视理性论证的表现。

设计准则和图形文件在城市建设管理中配套使用。所谓设计准则是对城市设计客体要素的深入设计提出综合且具体的要求和建议。其具体内容包括对设计对象整体和局部的形态、位置、尺寸和指标等提出制约性的条例,对各可变因素的弹性设计提出相应的振幅范围。设计准则的制定是城市设计区别于规划和建设设计,也区别于传统形体空间设计的又一重要特征。其意义在于为城市设计注入了时间维度,它为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间环境层次的转换提供了清晰的梯级承续关系,促进了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互动。设计准则的制订使得城市设计由理想导向现实的行为,它是城市的设计与管理以及建设之间的桥梁,是三者之间相互沟通协调有章可寻的媒界基础。

以上我们从方法论的层面对城市设计的创作性作了粗浅的探析。成功的城市设计首先来自于精巧且合理的立意和构思,在直感与逻辑的互动中,设计者运用各种分析技术和组合技巧,在对环境子系统和要素进行充分解剖的基础上实现形态的整合,创造出宜人的环境场所,并以图文并茂的灵活形式展现给所有关心城市建设的参与者。

[注释]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第8篇

绿色城市设计的原则是:不要轻易建造建筑,除非有绝对的必要。在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里,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也就是说,保护意味着对现状建筑进行扩建、改建以及移做他用。

“建或不建?保护,推倒还是重建?”这些问题困扰着建筑师。从过去可以找出许多建筑再利用、翻新、扩建的例子;在前工业城市里,一座建筑无论多有名,也需要为新的使用目的而改造(图1)。在欧洲许多城市,都会有许多经过许多世纪发展来的多种风格混合的教堂。在扩建时,旧的墙体、细部、材料都会被重新利用,并将当前风格纳入到原有质感中去。这种谨慎的做法倒是形成了一个个被后代所称颂的建筑。甚至在最为古典的帕特农神庙内,部分构件也是从一座更老的庙宇中移过来的。这种常识性的做法达成了一种充分利用稀缺资源的理想:就建筑而言,形成建筑的那些材料是难以获取的,当然就是稀缺的。在动辄大兴土木的今天,这种旧时的想法显得多么可贵。

这从建筑的角度启发了一个可持续设计的原则,就是优先考虑保护和利用以前的老建筑;如果设计一座新的建筑,则要考虑到灵活性,让建筑可以容纳更多的功能。还要考虑到建筑在不同时期可能有不同的功能需要;最后,建筑应建在公共交通路线上,与现有城市设施发生联系,而且,最好以填补的形式出现在建成区内。

城市交通设计

完善的城市交通系统是构筑城市的必要条件。机动车在成为城市居民普遍的交通出行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比起厂矿集中排放污染源,庞大的机动车群更像乌压压的蝗虫,随时随地制造污染,威胁人们的生命。

对于城市设计和规划的人来说,满足城市交通需求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但是,要满足无限制的机动车使用需求是不可能的。因为,修筑新道路不仅远远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导致新的交通量的产生,并把交通堵塞的难题转移到道路系统的其他部分,情况更加恶化。英国著名城市环境专家Buchcman就这个方向曾提出过“环境区”的概念。在他的构想中城市被划分成4500平方英尺的区域。这些区限制机动车行驶,以步行优先。区域被运输量极大的道路包围,交叉口间断少,交通顺畅。为避免机动车对城市造成破坏,Buchcman提倡交通管制,拓宽步行道的宽度,降低车速等。最后构想提出结论:当城市超出一定规模,以私人交通为主进行的城市规划设计就变得不切实际,还是更多的要依靠公共交通来解决问题。

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框架下开展工作的城市设计师和城市规划师,不会专门为私人汽车的自由通行来规划和设计城市结构。满足可持续交通的城市形态应该是为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道而设计,私人交通是作为补充考虑的。从长远来看,这将促成一场重大的变革,从而对城市设计产生深远影响;在这场变革中人们将改变生活方式,一种不再依赖私人汽车的生活方式。所以说,城市交通设计是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方向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交通领域,城市规划体制才能对可持续产生最大的影响。那么,城市设计师和规划师该如何做呢?

越来越多的趋势表明,机动车出行的距离趋向于越来越远,这与城市道路建设以城市向农村的辐射越来越广泛的现象是吻合的。为了消除这样的局面,城市规划应使城市或地区内工作、服务、设施的自给自足最大化;城市布局应是密集型,而不是松散型;沿公路交通进行线性城市开发;在城市内多开发一些充满活力的中心区。

当然,在非远程出行的情况下,私人机动车通行不占优势了。目前,城市中的短途通行还是以公共交通和步行为主;自行车,这一20世纪中国老百姓解决交通的主要代步工具似乎又有卷土重来之势,只是时下蹬自行车的以年轻人居多———为了彰显一种环保、轻松、健康的生活态度。步行、公共交通、自行车俨然是私人机动车普及的抗衡力量。城市规划设计应当在减少长途出行需求的同时,致力于增加步行和自行车的使用,并将其作为城市运转的一种方式。

如果具体操作起来,城市面貌估计是如此这般:学校、商店、健康设施和工作点尽量靠近住宅,而且要有一个范围限定。从大量社会民意调查显示,以住宅社区为圆心,半径500~1000m形成的圆形范围是最理想的。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在城市中心区和住宅密集区实行步行优先,同时也鼓励自行车通行。这样就要求发展安全的步行道以及有效的自行车道,它们之间彼此依存,但互不干扰,腾出来的主要交通机动车道,应优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当然,在城市经济规模允许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城市地下交通,如地铁。同时,在开发土地方面,可试行每公顷土地,匹配建筑多少多少栋,注意,是栋,不是建筑面积,在建筑周边形成明晰和具有渗透性的街道和道路体系。步行区和住宅社区的核心,应是社区日常生活所需的服务设施中心。

对城市形态来说,实现公交、步行、自行车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意味着沿公共交通轴线集中发展。还意味着考虑公交站点之间的衔接,如鼓励步行和自行车在换乘点衔接,舍弃在换乘点设置停车场,对城市设计本着密集城市设计的原则。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早有关于此种城市规划的试行,并形成一套规划策略。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坚持在现状城市建成区和周边地区进行新的高密度城市开发,以减少机动交通的需求,从而追求密集发展的城市。根据城市开发项目的需求对城市分区进行划分,专门为城区以及办公、商业、设施、娱乐、教育、文化、娱乐等主要出行的地点进行交通设计疏导。根据城市现状和未来用地将城市用地分成三类。第一类主要为公共交通,以一个火车站为中心,通过城际交通与城镇之间联系。通过停车限制来限制人们采用私人机动车出行。对步行、自行车、残障人士来说,该类地区是最主要的通行活动地区。第二类具有公共交通服务,并具有道路和高速公路的互通立交带来的良好可达性。区域可以主要的地铁站和公共汽车站点为枢纽中心。停车限制主要限于商务活动。第三类用地主要靠高速公路的互通式立交,没有对公共运输的需要和规划。该类用地适用于就业密度低、依赖商业运作支撑地区经济的地方。

城市有机化

可持续意味着用一种生态的标准来判断城市、要求城市、设计城市;换句话说,就是把城市类比为一个活的有机体。这个有机体不但有细胞组成,而且还可以生长、衰败、死亡。

在20世纪初产生了一种看待城市的独特理论,该理论与18~19世纪发展起来的生物学关系密切。追溯其源是对工业革命导致的城市快速增长发出的回应,当然这回应是反对的回应。一直以来,建筑教育的主导思想是机械美学。不管是建筑学专业还是规划专业的人士都是在密斯、霍华德、路易斯•康的模式下成长起来的。而相应时期的大师们都沉迷于机械美学的浪漫色彩中来解决城市问题。当这种做法到了一个极致之后,新兴的思潮必将出现。很快,一种对自然界的有机规则开始应用于城市设计的领域中。这种规则追求一种在个人对环境的需求和整体对环境的需求之间取得一种完美的平衡。在北爱尔兰的格雷斯黑尔,当地人严格遵守一种有序的有机社会模式:以礼拜堂、墓地、学校、村庄绿地为中心;绿地周边以网格模式沿整洁街道布置住宅;住宅的规划设计及建造尊重自然而不是改变自然。这种乌托邦式的生活态度也许只是寄托了人们的一种理想,但这种方式为可持续发展的有机城市形态提供了典型的答案。

在现代看来,有机城市规划理论早已形成一套成熟的体系。有机城市规划的主要原则,就是通过社区的模式来构筑城市,每个社区作为独立的单元满足日常生活许多直接的需要。在城市的有机模式中,强调的是合作而不是竞争。在一个协作的社区中,每个社区的成员都是独立的。社区的组成是由各种各样的人和阶层组成,每个成员都有独特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的一些国家就遵循了这种有机的城市模式,这种充满活力的社区模式为战后百废待兴的欧洲城市提供了自我修复的前提。城市各组成部分建造得有如生命的细胞,分数个主要分区,每个分区有自己的中心。区再分邻里,每个邻里也有自身的中心。邻里再划分为居住区,居住区再细分为居住组团,组团再由最基本的单位———家庭住宅组成。这种从个体到总体共荣共存的方式充满了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之道。有机城市模式发展到今天,补充了更多的内容。

作为有机城市的象征,最为明显的是城市周边的绿化带和城区内的开放空间。这些绿地的重要性包括:土壤及植被可以作为碳吸收器;树木作为空气清新器吸收污染;绿化区可以作为动植物保护区还提供生物多样性;此外,还可以为城市提供娱乐场所,食物供应;在郊区,大量的自然景观则为城市提供了巨大的资源。丰富的自然景观为城市居民提供美学享受,同时又为地区带来经济收益。有机城市的相关形式还包括利用传统的建筑材料和与景观协调的建筑形式,让建筑作为环境的补充(图2)。城市摒弃几何学的构图方式,而是采用随意性的曲线的城市结构。从整体结构方面,有机城市的模式在城镇乡村之间及确定的中心和明确限定的区或邻里这些部分之间有着明确的边界。总的说来,有机城市发展模式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为吻合。它所采取的生态学特性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既丰富又可实现的空间。

城市片区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决策提倡公共参与,而公共对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参与在片区、邻里的层面是最有效的。有人认为城市设计的主要元素是片区。

将城市划分为片区是基于古代社会自然形成的城市认可,人们在无意识的介入下发展起来的具有明显界限的邻里和片区。进入汽车时代以后,城市开始分散化,因为汽车的发展需要空间,而城市的分散化也促使人们使用汽车。一座城市想要肆意使用,必须不断开发广阔的空间。这种急性扩张必然带来一种粗线条的城市:城市土地使用性质单一,夜晚死寂的城市中心变得极不安全,房产具有高度社会阶级同度性等等。今天,这种粗放型的城市令城市设计师们开始反思,我们是否应该回归传统的城市发展原则,而片区正是这样一种值得研究的传统城市元素。

片区并没有一个标准尺度,但是它还是有明显领域感的。对人们来说,空间的组成要素是场所、路径。路径把人们的生活环境划分成不同区域,这些区域就是片区(图3)。关于片区的理论,可追溯到英国的霍华德,美国的亨利•莱特,以及克拉特郎•佩里。其中,霍华德就建议把学校放在片区的核心位置。当然,也有失败的例子,在美国的巴尔,自然景观极其丰富,却在道路两旁布置豪华别墅,这在现今中国的城市也到处可看到这种做法。在20世纪早期的美国,受交通的影响人们开始受欧洲田园的启发从而产生美国城乡规划运动。在城镇片区内,设汽车禁行区。禁行区内的建筑不沿交通路线布局。住宅围绕一个中心景观公园分布。整个步行街区规划为一个大型独立单元,其被交通道路所环绕。每户人家都是一段道路的尽端。后来,又衍生出一系列步行街区的组合,每个区都围绕一片绿地建设,并通过步行道把这些绿地联系起来。步行系统还通往学校、购物中心、社区设施,汽车不会在这些地点干扰威胁人们。

正是基于早期的尝试,后来人们才摸索出一套关于城市形式的新概念。将城市设想为大量基本单元模块组成。每个单元模块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自给自足。这让城市更加文明有序,这便是城市片区的有效设计对城市的影响。

城市街区

一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程度与城市街区的形式相关紧密。城市街区的设计手法和区内土地利用方式都影响着城市环境质量。街区的规模和片区一样并不是界定得十分精确。在城市空间多元化的模式下,街区的长宽不应尺度过大。

在设计街区时,有三种因素要考虑。一种是街区的社会经济功能;一种是街区在城市结构中视觉和物质的作用;最后是如何使街区正常运转以及组成街区的建筑如何设计。作为城市设计师,应当关注街区在城市中所起的视觉和结构作用并通过设计改造街区能满足城市绝大多数需求。

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中,城市、片区、街区应朝着混合型用地发展。至于混合到什么程度,尚无定论,但有一些标准是存在人们心中的。将大规模的、喧闹的、危险的建筑放在家门口,相信无论是谁都无法接受。但人们并不排斥小型商业设施毗邻住家,因为这样会让住宅周边更有生活气息,充满活力。当然,相邻街区之间如果能共享大型的就业、教育、娱乐、购物的城市资源,则既可加强街区之间的联系,又能充分反映城市用地的平衡。说到底,街区就是城中之城,它的用地平衡反映的是整个城市作为一个整体的用地平衡。

城市街区应考虑功能多样化。如安排住宅、商店、办公用房、幼儿园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设施,进而有益于环境。尽量避免城市中出现单一街区。也就是说整个街区几乎全是住宅、商业、工业或是其他。生活在一个单一的环境里面,相信任何人都不会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