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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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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一、不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运农发[2010]96号文件《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和市监委两家联合,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已完成赵家庄乡、僧楼镇、柴家乡、樊村镇、城区办5个乡(镇、街道)95个行政村的审计任务。下化乡、小梁乡、阳村乡、清涧办4个乡(镇、街道)的审计工作已接近尾声。

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12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审计工作;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一、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三资”等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范围

对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及涉农社区“两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任期内(2016年3月--2020年11月)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同步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1.本村财务收支情况;2.本村债权债务情况;3.政府拨付、社会捐赠和扶贫的款项、物资和管理的使用情况;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5.本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担保、出让、入股情况,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经济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三资”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支出是否符合程序和规定,村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等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侵占、挪用、平调集体“三资”和长期占用集体“三资”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三资”处置

主要审计:集体“三资”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三资”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

主要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存在新增债务;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债权;发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应收尽收等。

3.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

主要审计:集体资源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擅自转让土地经营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仗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

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项目落实和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

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无以“一事一议”名义强行要求农民捐款、集资等。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三、组织机构

我镇成立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由党、政正职任双组长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主管综合服务中心的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具体主抓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兼任,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自审的形式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离任审计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街组织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有利于强化村级“三资”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强化审计力量

各乡镇街要加强审计力量,配齐审计人员,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三)规范审计程序

按照《省农村审计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确保审计质量。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公开审计结果

乡镇街审计小组自审完成后,形成书面审计结论,报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作为考核、选拔村和社区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对审计中应该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及司法等有关部门查处。对故意隐瞒案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一、区审计局概况

(一)区审计局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主要职能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区审计局审计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国有资源利用保护等与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和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转入职能:包括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划入区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

区审计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法规股、农业与资源资产环境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固定资产与外资运用审计股。

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10名,实有8人;参公事业编制4名,实有2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4名,实有14人。

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资产总计482.83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30.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2.39万元;负债和净资产合计482.83万元,负债合计0.15万元,净资产合计482.67万元。

(二)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0年度,区审计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下达的当年计划和目标为中心,在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等方面专题开会做出了详细规划,同时考虑行政事业单位宏观政策,建立预算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部门预算。

(1)管理情况根据区财政局最终批复预算数,进行政府网站公开,严格把控各项经费开支范围,项目支出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按项目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或转移专项资金,5000元以上非常规性支出必须党组会研究后审批。

(2)预算申报阶段进行了绩效目标填报,目标内容符合《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知(财绩[2021]57号)文件要求,绩效目标和单位执能及项目相符合,目标值出处合理。绩效目标结构完整,内容合理。

(3)区审计局2020年度产出指标包含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实效指标;效益指标根据实施内容和立项目标,制定了相应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与预算资金存在较强的逻辑匹配关系。

(三)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本部门认真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归集的相关资料数据,按评价方案内容和指标公式,对支出管理情况,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开展自评打分。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和执行效力,确保本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年初预算基本支出632.41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决算基本支出851.41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资审计专项业务费360万元在年初预算时纳入区级专项经费支出,决算时纳入部门项目经费支出;二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增多,向社会中介机构支付业务费也相应增多。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2020年累计组织实施财政类审计项目30个,出具审计报告110份,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914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91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5234万元,上缴财政78万元,审计提出意见324条;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项目91项,送审金额191899.07万元,审定金额170177.92万元,核减金额21721.15万元,核减率11.32%;完成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107项,送审金额26094.29万元,审定金额25430.4万元,调整金额1696.77万元,审核率6.5%。

(二)履职效果

1、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今年,组织实施了区本级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农业农村局、区房产管理中心、区集中示范园区管委会3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区财政收入稳中求进,财政改革有力推进,财政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基本完成了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但也有部分领域存在管理不到位、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从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并对后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得到了区人大和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2、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组织部委托,今年共安排经济责任审计12个,出具审计报告12份,经审计,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316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98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332万元。通过审计,帮助被审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运行、完善内部管理,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较好的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惩治和防范作用。

3、落实政府投资审计改革,推进投资审计平稳转型。今年以来,投资审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改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全年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项目91项,送审金额191899.07万元,审定金额170177.92万元,核减金额21721.15万元,核减率11.32%。二是完成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107项,送审金额26094.29万元,审定金额25430.4万元,调整金额1696.77万元,审核率6.5%。三是对区妇幼保健院三期病房楼工程(续审)、南山职业学校扩建工程、区和顺路道路工程、区通州西路道路工程(六舒路-阳光大道)、梅山北路小区、淠绿新村小区、解放北路小区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区重点工程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四是完成投资审计工作转型,全面退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改“直接审”为“复审”,回归审计监督本位。

4、开展全区32个社区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强化对基层组织的监督。为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在2018、2019年度开展的全区五个街道社区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派出审计组历时三个月对全区5个街道32个社区2019年度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各社区下达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5、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进一步巩固2015年以来村级财务审计的成果,切实保障集体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抽调人员对全区18个乡镇(街)所管辖的48个村2018-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从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5个方面揭示了存在的19个问题,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68.25万元,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供了依据。

6、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强化对政策落实的监督。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区应对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专项审计、2019年度基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区医共体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通过对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审计调查,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政策法规的完善提供了依据。

7、扎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先后完成了26个贫困村扶贫资金投入超千万资产效益情况审计调查、区补充医疗保障“2579”暨补充医疗再救助项目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市香料厂2001年以来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乡镇6个改制水厂价格认定、事改企12个单位资产负债审计、村集体收入50万元以上(41个村)专项调查、乡镇出让土地前期费用审核等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需要支付中介机构和外聘工程师较大金额的劳务费用,使预算资金总体偏紧。

2、年初预算准确度不高,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的差距。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一、乡镇审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对象和范围正逐渐缩减。一是农村集体企业改制基本结束,企业审计已难以开展。改制后,多数企业已成为民营企业,少数集体资产参股的企业,集体资产一般不占主导地位,企业对政府的利润分配主要采取定额上缴或协议上缴的方式。何况乡镇审计机构在法律上不具备鉴证资格,企业可以不接受乡镇审计或不认可审计结果。二是机构改革和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乡镇审计的对象被削减。通过两轮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数量已大幅减少。财税管理体制经过多次的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减少、逐步规范,国库集中收付覆盖范围不断向乡镇延伸,随着财权逐步上划,事权逐步下移,乡镇对财政资金的支配权、调控权越来越小,乡镇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的监督面变得窄小。三是乡村民主管理程度的提高,约束了对村级财务的审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要求加强民主管理,加大村组财务公开,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因此,随着民主管理的完善,村级财务将以村民内部监督为主,只有出现村委会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或其他经济法规,以及村委会或具有代表性的村民要求审计等情况时,才能依法对村级财务进行外部的审计监督。四是新文件的出台,村官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机构产生了矛盾。农业部等三部门根据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颁发了《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05]12号),要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村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从全国范围看,有些地方的乡镇审计是农经部门的所属机构,而更多的地区则是单设机构。从审计独立性来讲,村账镇管后,农经部门一方面管理村账,另一方面又要实施审计,显然是不妥的。审计署虽没有出台文件对村官的审计进行明确,但乡镇审计对村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有多年的实践。因此新文件的出台,造成乡镇在由谁对村官进行审计时无所适从。

(二)编制、经费、人员问题难以解决。乡镇审计的法律地位在较长的时期都没有得到解决,近几年一些地区才将其明确为内部审计性质。因此,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审计机构第一轮改革就遇到了撤并,审计人员的事业编制也随之被撤编。尽管乡镇党委、政府普遍认为审计机构十分重要,实际运作中,并没有撤消审计机构,但县级人事部门根据改革方案,无法给予列编,审计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工资标准等无法确定,成为“四不象”单位。同时,乡镇政府也进行了多轮的撤并,乡镇的规模扩大,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也普遍膨胀,有的财政所近40人,有的审计机构也达到10多人。显然,减少事业单位、分流富余人员的乡镇“瘦身”计划仍将继续,审计机构的问题越来越难以解决。

(三)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一方面,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近几年乡镇审计机构已无法补充新鲜血液,在岗的审计人员绝大多数是财会专业毕业生,投资审计方面的人才十分缺乏,难以对乡镇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建设开展审计;审计手段也停留在手工查账阶段,与会计信息化发展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审计监督力度不够,乡镇审计缺乏执法权,发现问题拿不出准备得力的处理措施,查处无力度,审计经费难以保障,往往是财政拨一点,其余自己解决,造成为收费而审计,审计成为走过场。审计报告也无深度,审计的影响力不断下降。

二、推动乡镇审计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乡镇审计发展面临的问题是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必然结果。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首先要立足大局。要跳出审计看审计,分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乡镇审计的有效需求,用发展的眼光为乡镇审计准确定位,而不能为解决乡镇审计机构和人员的问题而片面强调自身的重要性;其次要依法发展。只有依法发展才是健康、长久的发展,要从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的角度理性思考乡镇审计发展的问题,探索解决的措施,而不能“病急乱投医”;第三要总结创新。要认真总结乡镇审计发展近20年来的经验,调查分析乡镇审计工作的现状,寻找提高乡镇审计工作层次、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方法和途径,以有为促有位,而不能低水平生存、低质态发展。在具体措施上,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通过“小立法”,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正在进行之中,乡镇政府、乡镇财税管理体制今后如何运作都有着较大的变数,因此,在大法中对乡镇审计予以规范是不可行的。各地可以通过“小立法”的方式,通过地方政府规章,甚至可以是规范性文件,解决一些本地乡镇审计工作中需要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对乡镇审计的管理体制、职责权限、审计内容等,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一些具体的明确,指导基层工作的开展。

(二)以《审计法》修订出台为契机,重新对乡镇审计进行定位。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82年宪法中明确在县以上政府设立审计机关,使乡镇审计无法成为国家审计,其中既是由于当时乡镇经济规模小的因素,也有着体制上较深远的考虑。但乡镇审计作为内部审计也有所不顺,毕竟代表一级政府的审计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内部监督有所区别。笔者认为,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第十条的规定,可以把乡镇审计作为县级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一个派出机构管理数个乡镇,既可以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也可以根据乡镇政府的交办,开展审计工作。从人员上看,各个镇审计助理都是公务员编制,仅需要把他们的管理权限上划到县级则可,可操作性较强。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一、抓住一个关键点,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上狠下功夫

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规范运作是重点。领导干部的认识程度,决定着抓工作的力度。近年来,为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该区利用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尤其是农村干部,从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健全机制,深入扎实地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牵头协调,民政部门负总责,财政、农业、经管、司法、计生等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的工作职责。各镇(街)、村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形成了区、乡镇、村三级联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发了《**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区纪检、组织、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也都下发专门文件,指导和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开展。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还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每月通报一次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半年进行小结,年底进行考核总评,切实加强协调和指导。三是健全督查机制。在督查范围上,实行点面结合,每月15日前每个镇(街)随机抽查三分之一的村,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普查,推动村务公开全面开展;在督查方式上,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查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明查,抽查时,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预约、不用基层人员陪同,督查人员直接进村入户暗访的方式,保证了督查工作情况真实可靠;在工作力量上,坚持专兼职相结合,除从区纪检、组织、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督查人员外,还从社会上聘请了3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兼职督查员,实行划片管理、交叉督查。四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区委、区政府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区级领导、区直部门、镇街干部与乡村帮包联系点,同目标、同责任、同奖惩,实行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计划生育等捆绑式帮包、一体化考核。同时,还建立实施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镇、村集体当年不予评先树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不予提拔重用,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或免职,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责任意识。

二、抓住一个根本点,在公开到位、提高群众满意度上狠下功夫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农村一项长期的工作。为此,该区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内容,改进形式,拓宽渠道,确保做到全公开、真公开、群众满意,有力地推动了村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首先,在公开内容上,由侧重财务公开向政务、事务、财务、计划生育和村民点题“五位一体”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主要是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社会救助情况以及宅基地审批情况;事务公开内容主要是工作安排情况、村干部管理情况以及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财务公开内容统一按省农业厅制发的财务公开表格内容公开;计划生育公开内容按计生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公开;村民点题公开指公开栏未涉及到或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其次,在公开方式上,按照“统一时间、统一版面、统一格式”的要求,由公开办事结果向公开办事全过程拓展。本着节省、实用的原则,在村部及群众居住集中、醒目的地方统一设置固定、永久的公开栏。为使村务公开真正成为“阳光工程”,还要求各村把政策依据、规章制度、办事方式、审核程序及办事结果等内容如实告知群众,把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调整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第三,在公开范围上,由单纯村级公开向乡镇(街)、村、户三级联动公开拓展。除规定必须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饮水、用电、宅基地审批、计生指标、道路建设等10余项内容定期公开外,还印制了村务公开表,由村填报,镇(街)审核。村务公开表镇(街)、村各1份,公开内容“一表定死”。村级公开的同时,镇(街)同步公开,使群众不论是从乡镇(街)了解到的,还是村委会了解到的内容都一样真实可靠。区、乡镇(街)根据村务公开表的内容定期抽查或普查,发现内容不实的,及时予以通报整改,避免了公开内容不真实、假公开、不公开现象的发生。同时,针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村级规模较大的实际,选取了部分村实行入户公开试点。即在公开栏公开村务的同时,村干部把村务公开表直接送到各自然村的村民代表、驻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里,由这些同志入户进行讲解宣传,让广大群众即便坐在家里也能及时了解到村务公开的情况。

三、抓住一个切入点,在完善决策、扩大民主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

为落实好群众对村务工作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区结合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后建章立制的机会,重点规范了三项制度,有效提高了民主管理质量。一是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规范了村党支部的决策组织权,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决策活动的正确方向;规范了村民会议的决策表决权,使表决结果充分体现全体村民的意志;规范了村委会决策执行权,维护村委会在村民自治中的法律地位;规范了村民议事组织的决策监督权,让群众参与决策的整个过程。同时,在镇、村两级推行了重大事务民主听证制。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召开由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民主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是农民群众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也是村级管理的一个难点。为此,该区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双代管”和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双代管”即将村级财务、帐务全部纳入镇(街)代管,各村不再单独设立财务帐目。民主理财即村里的每笔支出单据,都必须有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经办人的签名方可支出;所有支出单据,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才能入帐。通过强化监督管理,有效地堵住了村级财务管理上的漏洞。三是规范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了民主评议制度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即:每年对村班子、村干部进行一次评议,评议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都要作述职报告,并接受党员、群众的质询,由评议者评出称职或不称职,由镇(街)党委、政府考核认定。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要进行组织调整或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每年底由各镇街抽调经管站、审计站、财政所的同志,对全区107个行政村、18个居委会进行交叉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第6篇

以党的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结合点,突出抓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村财务审计,农经统计等工作,不断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富民强县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

1、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各乡镇经管站要在做好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查漏补缺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土地承包发证扫尾工作,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将所有资料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要做到“三个一”:即“一组一卷”,“一村一柜”,“一乡一室”。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暂行办法》(发[]12号)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政办发[]17号)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切合实际的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上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办法,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建立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把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推向市场,推向全国,加快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步伐。

3、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已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各乡镇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确保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1、进一步深化对减负工作的认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减负工作的认识,改变农民负担监管的方式方法,将农民负担监管的重点由过去单纯向农民收费的监管转移到公共财政履行职能的监督上来;由过去治重治乱转移到防反弹和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上来。强化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和专项治理,加大对涉农案(事)件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遏止向农民乱收费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认真抓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按照办()65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对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油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移民后扶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征地补偿和村级财政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力度和专项审计力度,严禁截留、克扣、挪用、拖欠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乡(镇)经管站要突出抓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即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县负监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的监督检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3、加大对涉农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专项治理和管理力度。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户籍办证、计划生育、结婚登记等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三乱”行为;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按规定程序对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进行审核把关和检查验收,坚决杜绝不民主议事,议事不办事或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等行为。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截留、平调或挪用,确保“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款专用。

4、加大对农民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按照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农民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接待,及时处理,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对加重农民负担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查处,严防涉农涉负恶性事件和的发生。

5、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实行农民负担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测制、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涉农文件会签制、村级报刊限额制、接待制、涉农涉负案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涉农涉负案件“一票否决”等制度。并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乡镇和涉农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1、规范村帐乡代管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在全面实行村帐乡代管的基础上,全县建立健全统一的村帐乡代管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必须明确记帐员,复核员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按时结帐,记帐,报表。同时,全县要统一会计帐簿,记帐凭证,现金收付凭证及收款收据的使用和管理,年内要开展一次全县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大检查,以促进村帐乡代管进一步规范化。要加强业务培训,上半年县局要举办一期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记帐员财务电算化培训班,全县村帐乡管都要实行电脑记帐和核算,并建立全县村级财务电算化网络管理,切实提高全县村帐乡管管理水平。

2、认真抓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坚持村级财务常年审计制度不动摇,各乡镇经管站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业部令第6号)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年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结合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集体的债权债务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在清理审计的基础上,及时抓好经济兑现,处理好各种遗留问题,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做到全县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和财务公开面达到100%。

3、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各乡镇经管站要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4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一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二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帐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等。三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等。

(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规范化管理。

1、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深农民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合作的意识和理念,积极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宽松环境。

2、加大扶持发展力度,多形式,多主体地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同时,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人才、设施和名优产业的优势,努力培育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要担负起牵头组织,正确引导,指导服务的职责。全县年要确保发展3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力争申报国家和省级立项2个以上,县重点扶持4个。

3、加强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今年,县局要举办一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人代表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帮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行为,全面提升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县局要继续搞好省级示范社建设,每个乡镇也要树立一个典型示范社,不断加大扶植力度,以点带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建设,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规范化、规模化道路迈进,使其真正成为带动农民致富的桥梁和纽带,为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加强农经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管理任务。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经干部队伍素质。今年县局要分期分批举办乡镇(办事处)经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使全体农经干部职工更加熟悉党的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农村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电算化、信息化和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等业务技能,同时,要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性、党风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农经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2、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农经管理模式。农经工作肩负着党的农村政策贯彻落实的重任,农经工作人员要针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特别要对新形势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村级不良债务有效化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具有指导性、前瞻性的材料,从而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