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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运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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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水厂创“国家优质工程”项目纪实

为适应株洲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满足我市广大居民对洁净、优质自来水的需求,二水厂于2010年11月启动提质改造,2013年12月正式投产运行。提质改造工作,主要是对沉淀池、滤池、加药间和配电系统进行改造,新增了碳滤池、臭氧车间、污泥脱水系统、清水池等,控制系统全部升级为自动化。工艺、设备的升级换代,常规处理工艺的强化、深度处理工艺的引入,实现了水质更优、安全可靠性更强、自动化程度更高,人力资源更加优化,水厂环境更加优美,二水厂成为湘江之滨名副其实的一颗水上明珠。经过近五年的生产运营,净化场生产设施设备包括构筑物等均有不同程度的老化,今年迎来一个契机,让这个问题得以较大的改善,湖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是二水厂提质改造的建设方,他们选定二水厂提质改造项目作为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项,投入三百多万元对二水厂净化场实施整体亮化。

因地制宜定方案

项目施工时间从6月13日进场到8月10日结束,正值夏季高峰供水期和一水厂关停测试期,施工周期长、范围广,作业人员多、流动性大,施工工序复杂,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此,我厂高度重视施工管理工作,在工程开工前期,组织专人与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反复协商、沟通,根据我厂实际情况,在原有的施工方案上加入对道路、管廊、设备等构筑物的改造,拟定新的亮化改造方案。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做好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针对每一个独立作业的区域分别拟定施工现场管理方案,保障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为项目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打下坚实的基础。

多措并举保安全

本次参与亮化工程的班组多达8个,作业人数高达60人以上,人员管理问题成为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在开工伊始,我厂与施工方签订安防协议,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对所有作业人员身份进行登记,在进场时对身份逐一核实后,方可进场施工。同时,针对方案实施要求和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现场管理、巡视检查、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安全员负责风险识别、安全交底和进度安排,相关技术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综合事务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巡视员加强现场巡视,并要求所有相关岗位上人员对施工计划、防护设置、高风险作业过程等关键工序、关键节点进行全面监控,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执行到位,做到现场安全管控全覆盖。

齐抓共管促进度

水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BOT 小型污水处理厂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国目前的环境问题已不容乐观。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象小城镇、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这类小型、较为集中的排污主体其污水处理设施不能及时建设或建成后未能正常运行。虽然我国在过去10年对环境问题十分重视,已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我国上述排污主体有其特殊性,如其数量多,规模大小相差较大,基础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等。有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依靠当地政府,其环保投资已成为城镇建设发展的关键。我国八五、九五期间已经针对我国小城镇、特色工业园区污水的特点做了大量的研究,且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投资省、效率高的处理工艺仍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已经投资建成的部分小城镇、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日常运行费用的重负不得不经常停运;对于众多正在起步发展的小城镇、即将建设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效率再高的处理工艺也需要一定资金来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

目前,我国此类小型污水处理厂一方面根据国家政策、城镇发展的需要必须建设,另一方面其自身存在的特点又使得其建设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就我国小型污水处理厂采用BOT 方式建设进行研究和探索。

1 关于BOT

世界上基础设施建设私有化的概念出现在18世纪[1],但真正概念的BOT形式是在 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香港形成并开始实施[2]。

尽管目前世界上采用BOT形式建设基础设施时,操作及具体实施有很大差异,但是关于BOT的一些基本原理和构想都是相同的[3]。

BOT从原理上讲非常简单,BOT代表的是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转让,这是一种直接吸收私营企业资金和技术(包括外方企业)的方式,用以建设、运营和转让给公用部门的基础设施计划,并据此组织这个项目,政府授权给下属公用专业公司,邀请私营企业投标,经过谈判签订专营合同,经政府批准,某企业获得特许权,筹措资金,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专营公司,设计并建设该项目;运营该项目一定的期限(通常20~50 a),并获取一定效益,最后在特许期结束时,将该项目无偿转让当地政府运营。

采用这种形式操作的项目即为BOT方式的项目。BOT最本质的特点是使私营企业资金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更好吸引私营企业资金,目前还有一种BOO方式,即 Build-Own-Operate,在该方案中,专营公司有无限期的运行特许权。因此,不同的BOT结构,用在不同项目中,其意义各不相同。

事实上,根据财务评估可以得出,一般超过30 a专营期的话,每延长一年收益对整个投资回报的效果差不多是负的,一个30 a的BOT项目与一个延长的BOO项目之间的差别并不大,据此看来,国际上通用即为BOT方式。

在BOT项目中,最重要是资金的融资方式、风险的分担、资金的结构、回报率的确认以及政府与专营公司各自的地位等因素。BOT方式不仅是一个融资的协议,而且还是一个长期专业化的协议。在协议的基础上,公私双方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向公众提供经济、高效的服务。 

2 BOT方式组建小型污水处理厂的探讨

2.1 我国小型污水处理厂的特点

小型污水处理厂是指以小城镇、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为排污主体而兴建的污水处理设施。从应用意义上讲,小型并没有严格概念性的划分,只是相对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从总体上有一个要领的称谓。比如小城镇,在某一地区称之为小城镇,可能到另一地区按其规模就会成为大中城市。因此,我国小型污水处理厂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规模大小不尽相同。但由于小型污水处理厂主体的发展多是依靠本地的自身优势,强调经济利益发展的同时势必影响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即使有一定投入,由于环保设施缺少直接的经济效益,其运行管理也制约着小型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这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小型污水处理厂不可争辩的事实。

2.2 BOT方式组建小型污水处理厂

BOT方式组建小型污水处理厂可以解决目前我国小型污水处理厂所面临的两个最重要的难题:一是建设资金问题,另一个是运行管理问题。由于BOT方式是专营公司出资建设污水厂,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专营公司从切身利益出发,必须使所建的污水处理厂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否则其经济问题将面临危机,因此,建成的小型污水处理厂亦不存在运行管理问题。

综上所述,从理论和实际应用角度,BOT方式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是较为合适的。

BOT方式在应用到小型污水处理厂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其实际面临的问题。由于小型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规模较小,因此,专营公司在组建时应从实际出发,在投资模式、建设模式以及运营管理模式等方面着手,建立适合自己特点的BOT方式,具体为:

(1)投资模式。

国际上流行的BOT方式一般多为较大规模资金投入项目,引进外资是BOT方式融资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对于小型污水处理厂,由于其规模较小,投资相对较少,因此专营公司应以国内大型环保企业、当地环保企业为主而组建,资金筹措时也应以企业和个人资金为主,这样会省去因引进外资而带来的一系列繁琐程序,使投资者更为直接,资金到位率更好。同时环保企业在技术和管理上更有优势,对节省资金、提高效率大有裨益。由于此种投资模式的股东是企业和个人,企业包括私营企业、集体企业甚至国营企业,个人可以是社团、组织乃至私人。在确定投资控股时一般遵循企业投资占整个投资的51%以上的原则,使企业控股,这样更有利于专营公司日后的操作管理。

(2)建设模式。

由于小型污水处理厂BOT专营公司组建的性质有别于传统的BOT引进外资模式,因此,其在建设污水处理厂时也应有其自己的建设模式。小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内容比较具体,其设计方案的确定、处理工艺的选择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直接确定,由于专营公司具有一定设计、施工能力,因此,在污水处理厂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时,专营公司都可直接参与甚至独立完成整个项目。这样的好处是:不存在任何中间环节,减少在设计、施工、安装之间产生的扯皮现象,施工进度更快,项目完成更彻底。我们把这种专营公司自营建设或参与建设的方式称之为BOT自建模式。

(3)运营管理模式。

前所述及,小型污水处理厂BOT方式的投资者主要为企业和个人,因此污水处理厂运行的效果直接牵涉到这些企业和个人的利益,他们更注意运营方式的好坏。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从总体上说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污水处理厂内部的运行管理,另一部分是污水处理厂对外接纳污水的收费管理。污水处理厂内部的运行好坏是正常收费管理的前提,即只有在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处理效果达标情况下,其收费才成为可能。污水处理厂内部的运行管理应采取一套相应的维护措施,进一步节约挖潜,降低成本,为专营公司谋利。污水处理厂的对外收费管理是牵涉专营公司切身利益的大事。目前可依据的模式一是靠政府通过增收水费的方式解决,另一个是专营公司自建系统分别收费。前者适用于众多的城镇居民的收费管理,后者对较为集中的工业企业更为适合。其真正意义上的收费管理系统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

3 BOT方式组建小型污水处理厂的实例

嘉兴地区的小城镇是浙江省乡镇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尤其是镇内特色工业企业发展速度十分惊人。应城镇工业发展的需要,该地区某镇内2000年急需在工业园内建一集中污水处理厂。由于时间紧迫,镇政府和工业园区资金紧张,该污水处理厂工程最后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以BOT形式建成并运营至今。

3.1 工程概况

3.1.1 污水处理厂规模

该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1万m3/d,已于2000年12月建成投产;二期规模2万m3/d,规划至2005年建成。由于是BOT公司承建,污水厂一期规模的大小显得十分重要;而后期的发展规划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因为BOT公司机制灵活,随时存在扩容的可能,而且扩容即是BOT公司的增产,意味着其效益的增加,BOT公司在污水厂规模上的积极性比规划更为主动。

3.1.2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要接纳的是以印染废水为主的工业园区废水。根据园区内现有企业调查,确定一期工程设计水质为:pH=5~7,COD≤600 mg/L,BOD≤200 mg/L,SS≤200 mg/ L,色度≤600倍。

根据当地环保部门意见,该工程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一级标准,即COD≤100 mg/L,BOD≤20 mg/L,SS≤70 mg/L,色度≤50倍。

3.1.3 处理工艺

根据该工程废水的特点,为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处理工艺采用以生化为主、物化工艺把关的工艺流程,具体流程见图1。

 图1 污水处理工艺

3.2 BOT公司构成及项目实施

BOT公司在当地政府和工业园管委会的配合下,以股份公司的形式注册于工业园区内,成为工业园区内的一家企业。该公司股份由专业的环境工程公司、工业园管委会以及自然人构成,其中环境工程公司为控股单位(占总股金的60%),公司总注册资金为300万元。

项目管理由BOT公司全权负责。在设计过程中,公司派专业人员参与设计,包括工艺流程和主要建构筑物参数的确定等。施工由BOT公司负责发标,最终确定土建施工队伍和工艺设备安装队伍。工程最后的调试工作由设计院和公司联合组成人员进行。

3.3 BOT公司的管理运营机制

BOT公司的管理最为重要的两个部分:为污水处理厂内部的运行管理和公司对外接纳污水的收费管理。

3.3.1 污水厂内部的运行管理

污水厂正常运行是BOT公司所有工作的前提,即只有在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的前提下,公司其他的工作开展才成为可能。因此,公司对此十分重视,成立了由原环境公司总经理为技术负责的领导班子,主抓污水处理厂的内部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章制度。而且,在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维护,并整改了如加药系统、反应过程、曝气装置等原设计中不实用的工艺过程,使污水厂内部的运行管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3.2 BOT公司的对外收费机制

由于一期工程接纳的污水以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工业废水为主,在确定收费机制时,考虑本工程的具体特点,公司决定自建收费系统。

公司在当地政府和工业园管委会的协助下,与工业园内每家企业分别签订收费合同。签订合同时,主要依据为企业的水量、水质,公司技术人员此前对每家企业都做了大量调研和实测。

废水的价格根据水质而定,水量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发展而预报,但要承担相应的水量风险金。

二期工程将有大量的生活污水接入,因此,那时的收费将可能委托当地政府协助。

3.4 工程总体评价

该工程自2000年1月开始筹建,2000年12月投产运行。整个工程运行至今,效果良好。BOT公司的介入既解决了工业园污水排放问题,加大了工业园招商引资力度,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又使得投资BOT公司的公司和个人获得了利益。

目前公司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进水水量变化带来的问题。截至2002年5月,工程进水水量变化在 1000~6000 m3/d之间。负荷变化如此之大主要同企业生产随季节性变化有关。由水量变化带来的问题首先对本污水厂的内部管理造成负担,另外较小的水量对企业的收益造成直接的影响。针对此情况,公司已着手制定策略,建立如水量调节池及管网预留量调节系统来应对水量的变化。 

4 结语

近年来,国际上流行的BOT方式已在发展中国家有过诸多的成功实例,但也有失败的例证[2]。一般认为,一个BOT项目能否最后取得成功,主要取决于投资方的获利目标和当地政府制定的收费政策以及专营公司承担风险的忍受能力。因此,针对我国小型污水处理厂的特点,引用BOT方式组建,必须注意克服前期工作中的一些弊端,根据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营造具有中国特色的BOT方式。

虽然目前该种方式在我国刚刚起步,但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有理由相信以BOT方式组建的小型污水处理厂会在我国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  Walker C, Smith A J.Privatized infrastructure-the BOT approach.Thomas Telford,London,1995 

水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近期,在第七届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以“新挑战、新机遇、新模式”为主题,吸引了500多名水业相关人员参加,共同探讨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家4万亿投资背景下城市水业的去向。城市水业的发展受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等多个相关部门政策的影响。作为一个公益性质很强的行业,城市水业可能比一般行业更关注宏观政策的走向。相比往届,三个“新”字似乎预示着我国城市水业的发展“春光明媚”。

城市水业的现实

过去的2008年里,城市水业在变化的宏观政策中随波起伏。“节能减排”政策受经济形势恶化的影响,在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上受到一定制约,面临保增长下反弹的压力;国家的4万亿元投资虽对污水处理领域青睐有加,但供水领域被排斥在投资拉动之外,且2/3资金需要地方配套的现实也给水业融资带来压力。

公共财政在市政建设上的投入萎缩。保增长离不开市政投资,但事实上,国家公共财政在市政建设上的投入正在快速递减。有数据显示,1981年中央拨款占市政投资建设的26.5%,1991年骤降为5%,而到2007年时,这个数字已经变成0.8%。不足1%。如今,国家4万亿投资仍大量投向了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在市政设施上的投资非常有限。对于城市水业来说,获得关注的也仅有污水处理厂建设等,供水领域被排除在投资拉动之外。

整个水资源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事实上,“水资源”的概念上世纪80年代才提出,1988年的水法中才有“水资源管理”这种说法,而如今,全国水利工作会上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显示:整个水资源的状况已经到了要实行最严格管理制度的阶段。因此,水利部编制了《城市水系规划导则》,对城市化进程中日益严峻的水问题如防洪供水安全、水环境质量恶化、水景观和水文化重视不够等提供借鉴和导引,作为城市水系规划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环境专业人才“有需求无就业”。尽管很多方面都反复强调城市水业能提供一个广阔的就业市场,然而对于高校里环境专业的毕业生来说,要做到无缝衔接依然存在诸多困难。资料显示,我国开设环境专业的高等院校已有200多所。新浪网罗列的2008年十大热门专业中,环境相关专业因为环保产业的巨大前景占居其中一席。然而从就业现状来看却差强人意。有数据表明,环境工程本科生就业率不足33.56%,研究生就业率不足78.5%,很多该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都没有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造成这种“有需求无就业”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改革很慢,但产业发展很快”,滞后造成的匹配不佳难以避免。各大学办的环境专业非常泛,导致毕业生尤其是本科毕业生在上岗后能得到很好使用的情况比较差、市场竞争力较弱。

另外,水务行业人才需求的结构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环境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这个行业需要更多的是技工,这与现在高校的培养模式也有差异。大学里教的东西可能并不一定是工作需要的,这已经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不仅存在于“叫好不叫座”的环保行业,也存在于任何一个发展迅速的行业。

城市水业的“春光”

当然,传统供水企业也面临着新的投资机遇。第一,当前政府对经济危机的基本国策是刺激消费,以投资拉动经济,投资拉动经济首选行业还是包括了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行业。水务行业是在任何经济环境中都属于确保发展,也能够稳定发展的重点行业。第二,具备运营管理竞争力的水务企业,将在未来竞争中脱颖而出。水务事业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和谐,各地政府逐渐意识到并希望投资者拥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运营管理输出能力,来提升运营效率,从而实现城市水务的良性循环,因而具备了强大的运营管理及输出能力。第三,一体化的系统集成能力将成为未来核心竞争优势,这个能力也决定了水务运行各子分系统的能力是否充分发挥,能否以最低的成本满足未来项目的运营要求。好的集成能力主要体现在“水务系统运营管理能力,工程设置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等三个方面。

不关注性质,只在乎品牌。要解决投资不足的问题,还要进一步实施特许经营制度,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社会投资和国内外投资。在城市水业这个市场,境外公司最初就是以一种比较成熟的姿态进入,并伴随了中国这个领域的市场化过程。中国在水务领域的开放也是比较公平的,外资、民营、国有三方力量各有优势。随着行业的发展,这些身份性质逐渐淡化,企业本身提供的服务质量和由此夯实的品牌效应转而成为评价标准。在被称为“产业转型年”的2008年,水业第一梯队中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企业既有国有控股的首创股份、深圳水务,也有民营的桑德集团、外资的全球水业巨头威立雅。外资、国企、民营等等,只是一个性质,行业走下去,看的一定是品牌建设,是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城市之水开始向服务业转型。变化的环境,政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使2008年成为产业转型年。而站在2009年门槛上的城市水业,无疑要延续这一趋势,以转型适应纷至沓来的各种变化。概括起来,水业产业转型的六大趋势分别为:专业运营服务产业的兴起;投资、运营和技术能力在产业第一梯队中的落实;产权主体与经营服务主体的分离;区域化与政府责任主体的调整;水业服务链的进一步延伸以及企业主体之间的产业整合。一言以蔽之,即水业亟待由偏重建设行业向偏重运营和综合能力的服务业转型。

城市水业的方向

规范地方举债发挥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地方政府已经变相举债,实现政策性融资,实现自己辖区的发展战略。地方适度举债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这既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长期实践得出的经验,也是规范事实上各级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举债的需要。近来,由财政部发行的2000亿地方债券分配方案已经基本确定,首个地方债品种――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也已于3月27日开始招标。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今后地方举债将越来越规范,地方财政及债务信息也将越来越透明,这有利于社会公众和市场机制发挥监督作用。而地方债券融资模式的突破也将直接影响用于城市水业的市政债券的试点发行,缓解4万亿投资中超过2/3需要地方配套带来的“中央抓财权、地方承担事权”矛盾。

然而,像城市水业这样的行业,不能以为政府的资金投入了,就无需其他资金,这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思维。只要民间资本愿意介入的领域,我们就应欢迎介入;政府资金更多还是要用在市场本身不能有效提供资金的领域。特别是政府应该按照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去操作,绝对不是要把已经有意愿投资的民间资本排除出去,也即是说,要发挥乘数效应,而不是放大挤出效应。

继续推进污水资源化。以北京为例,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借举办亚运会和奥运会两个重要契机,北京市加大污水处理和污水资源化的工作力度,使污水处理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了污水资源化的利用体系。奥运后继续推进污水资源化,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这既与南水北调中线引长江水进京建成的推迟有关,也与污水处理厂落后的现状设施还需改造相关联。前者对确保北京水资源供需平衡是巨大挑战,要求加快循环水务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进程;后者要求对现在的污水处理厂实施全面升级改造,同时还要建设一批再生水调水工程及配套设施,把生产的高品质再生水输送到城市的上游和用户端。而这些工程都需要在保证现有污水厂不停产的情况下进行、输水管网和配套设施的建设需要在城市建成区内完成,任务的艰巨可见一斑。

此外,在污水厂的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上要更关注运行成本。在规划、建设期人们往往更加关注建设成本而忽略运行成本,如果选择了建设成本低、运行维护成本高的技术,污水厂一旦建成,长期高额的运行费用会让污水处理厂变成建得起,用不起的“摆设”;如果选择建设成本相对高些、而运行维护成本较低的技术,虽然那一次性投入大一些,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技术普及,更新、改造、大修的成本是会逐渐降低的,低廉的运行成本会让这个技术变得更有生命力。

提高服务业比例是水务产业成熟的标志。目前,在中国这个比例是25%~30%,离发达国家60%的比例尚有差距。因此,向这个目标奋进是一个自然的趋势。从备受关注的污水处理行业来看,我国的污水处理厂数量近年来急速攀升。1998年到2008年的10年间仅从400座增加到1500座,但2008年到2010年,预计两年内就将再建成2000座,届时将会有3500座污水处理厂运营。与此同时,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的主体和规模也在逐渐发生变化,10多年以前主要是10~20万吨的大型处理厂,而目前在大城市的郊区以及乡镇在建的多是1万吨以下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的主体规模上向小型化发展、地域上正在向乡镇延伸。因此,城市水业三种主要形态中的设备制造业与工程建设业正在马不停蹄地完成先期准备,接下来该由以运营为核心的服务业大显身手了――建设与运营并重成为适时的要求。

中央的4万亿元投资提出已有数月,第一批1000亿元新增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也已于去年12月18日宣布全部下达。如最初所预想的,大部分流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而这两方面均有涉及的环保领域自然而然获得了较多资金。数据显示,规划里有3500亿元用于生态环保建设领域,其中非常突出的一个投向就是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未来两年用于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是900亿元,加上银行贷款等资金,污水处理行业投资将可达到2800亿~3000亿元。

水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1安全供水工程水源选择根据《额敏县地下水资源勘测报告》知项目区地下水较为丰富,项目区地下水补给来源有:降水入渗,河道入渗,渠系入渗,田灌入渗,平原泉水回归。地下水年补给量为:530×104m3,可开采量:300×104m3。目前项目区共有机电井7眼,年提取地下水90×104m3。项目区附近无任何地表水资源。因此,本工程水源采用地下水。2水源水质、卫生防护及水质净化2.1水源水质要求供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06)的要求。因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选择水源时,应以水质良好为前提和基础。2.2水源水质检测经额敏县疾控中心于2010年6月21日在项目区的水源地(地下水)采样进行水质化验,水中各项指标都符合国家规定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拟建水源水质符合一级水的标准。3水源卫生防护本工程供水水源为地下水,水源防护措施如下:⑴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和地质矿产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并经常巡视,及时处理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⑵取水管井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范围,应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等情况确定。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工程单井保护半径为200m。为保证水源不被污染,水厂周围有2m高的砖院墙将水厂与外界隔离,以保证水厂周围不受污染。⑶在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应开凿其他生产用水井,不应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应修建渗水厕所和污废水渗水坑、堆放废渣和垃圾或铺设污水管道(渠道),不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和漫溢到井中。⑷下雨时,应及时疏导地表积水,防止积水入渗和漫溢到井中。无工业污染源。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征得供水单位的同意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4水质净化、消毒措施鉴于输水线路较长,有可能在提水和管网配水上发生污染,故须设置消毒设施。本水厂选用二氧化氯发生器生成二氧化氯气体进行消毒,给水工艺流程系统。3水质监测为使供水工程运行中供水符合卫生标准,需要对供水进行经常性水质检测,便于掌握水质变化、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法》(GB5750)的要求,结合本次水厂的具体情况,水厂建立化验室及水质检验设备,配备专职化人员,化验员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并且持有化验员上岗证,对水源水、出厂水的居民经常用水进行水质检验,并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督。水样采集、保存和水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的规定,也可采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简便方法和设备进行检验。供水站不能检验的项目应委托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超出水质指标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验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并存档。水质检验项目及检验频率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供水规模确定,并应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表11.2的要求。

二、饮水安全工程设计

1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额敏县加尔布拉克农场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0.1952万人,水厂总供给水量为2425m3/d,确定工程等别为Ⅳ等。2供水方案设计综合考虑工程安全、经济、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在满足水源、水量、水质、水压等条件下,本着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地、少占农田、节约能耗、便于运行管理、积极采用被科学试验和生产实践所证明的经济而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原则进行工程方案设计和比选。加尔布拉克农场于1995年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由于受当时设计、施工及管理条件的影响,经过多年运行,管网老化严重,已不能满足供水要求。2005年加尔布拉克农场通过农民自筹,对首部进行了改造,新打机井一眼,新建蓄水池一座,购置变频设备一套,通过改造基本可满足供水要求,但依然存在管网老化的问题,每年需维修数次,从而直接影响了供水的安全性。本次工程对管网进行更换,新修管网配套建筑物。由于加尔布拉克农场饮水安全工程只是对现有管网进行更换,因此不改变原有供水方案,仍然采用抽取地下水变频供水的供水方式。3供水管线管材比选本工程供水管道较长,供水水压变化大,选用管材应满足供水压力,性能良好,以保证供水正常运行,现对两种管材,即UPVC塑料管、玻璃钢夹砂管进行比选。经过比选,选用UPVC塑料管。经分析认为:玻璃钢夹砂管的水力技术特点与UPVC管基本相同(如糙率,为0.0084,沿程水头损失计算公式中流量指数为1.77,管径指数4.77,摩阻系数为0.000915),并且其力学特性,耐久性更优于UPVC管,对玻璃钢夹砂管和UPVC管进行不同管径单位造价对比。经比较,玻璃钢夹砂管在管径为300mm以下时,其价格均高于UPVC管。经计算,本工程最大管径为125mm,因此,本饮水工程的供水管道均采用UPVC管(ф63以下用PE管)。4工程验收的水质检验为确保供水工程的供水安全卫生,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管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疾病预防控治中心、环境卫生监测站对水厂供水水源进行水质检验、验收,水质检验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06)中规定的指标。疾病预防控治中心、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进行分析、质量监理和评价,水质符合标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结语

水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市政 污水处理 问题

中图分类号:U66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191-01

前言

伴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类生命对淡水资源的需求和消耗越来越多。且水环境的质量越来越恶劣和水资源越来越短缺,这一切都影响着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一系列危及城市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因此,针对城市市政水污染问题的特点,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已成为管理者和专家们面临的新课题。

1 当前市政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

1.1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的短缺,运行经费不到位,缺少专用经费保障。

且市政排水管网普及率及管道收集率较低,许多厂管网不能配套,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负荷运作。现有的处理设备还存在着设计水平低、设备质量低、虽然也有污水处理厂,但市政污水处理效率不高,污水处理能力不够。但一些经济不发达中小城市还没有将市政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议程。其主要原因就是社会和相关政府部门对市政污水处理不重视,相关的地方政府对污水处理这一行业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另外,一些城市已经建成投产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中,处理负荷运行开工率不高,没有满负荷运行的主要原因是缺少污水处理运行经费,专用经费不到位,有的省市市政公用处没有收取专用污水处理费或是收费标准定的很低,缺少经费来源,这些都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所需的最低费用。

1.2 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及设备备件的开发能力不足

一般污水处理机器设备经过几年的运转后,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 其维修保养成本较高。维修技能能力不足或对排污水设备专业保养能力不够。再加上污水处理备品配件生产制造能力不足。否则设备的损坏, 配件的缺乏或设施设备闲置都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1.3 污水处理工艺落后、或不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选热门工艺导致污水处理失败

有些城市市政在污水处理工艺上没有创新,污水处理工艺落后。例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一些污水处理厂没有除臭装置,如选用不合理的污水处理工艺,所产生的污泥却未能得到有效妥善的处置,还会给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甚至出现了不考虑本地区的水质情况和污水处理水量以及出水用途的问题,

2 市政污水处理的办法和措施

2.1 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要加强污水处理技术和方法层面上的工艺创新。并根据污水水质的监测和确定。选择适合本城市的设计污水处理工艺,目前城市市政污水的处理方法主要有生物法和化学法。。这些工艺法的变种可以简化操作过程,有效降低基建和运行费用,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并以技术经济比较来制定科学可行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但在确定工艺流程时,应把污水处理和附近的回用水用户需求状况予以充分调查分析,适当地对工艺流程进行延长和完善,以达到污水回用水质的要求。

2.2 适当推广先进实用的污水处理技术。

利用效用和性价比比较高的市政污水处理技术有废水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序批式间歇活性污泥工艺.氧化沟工艺.人工湿地污水生物处理工艺.曝气生物滤池工艺.AB 污水处理工艺.移动床生物膜工艺.膜生物反应器工艺等,但在如出现城市市政大量雨水冲击负荷时,大面积污泥会从曝气池流向二沉池,从而导致污泥未来得及处理就流失。在这种情形下,可以采用改进型ORBAL 氧化工艺和SBRI 工艺予以解决,从而有效降解有机物。当然,对于些大城市的市政污水处理,可以探索运用城市污水深度处理法,其方法主要有砂滤法.絮凝沉淀法.膜分离法.活性炭法.臭氧氧化法.离子交换法.湿式氧化法.电解处理.蒸发浓缩法等物理化学方法和生物脱磷法.脱氮方法等,由于深度处理法难度高.技术指标高.运行成本高,对于现在中国大多数城市来讲,难以推广。总之,城市污水处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技术和工艺层面探讨解决的方式方法只是其中一部分。在实际的污水处理过程中,技术和工艺的改进和创新要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考量,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治理方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水处理工作的各种问题。

2.3 转变污水处理方式和提高污水处理工作职能

针对城市市政污水的处理目标,作为市政相关部门不仅要落实各个目标任务,而且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调动各级部门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只有相关部门克服一切困难,尽力调动各种资源,提市政污水处理能力,并通过城市污水处理情况适当转变污水处理方式,增强市政污水处理高效、实用技术能力。并加强水污染源的末端治理。如把以往单独处理的工业废水转变为集中处理的市政污水具有相当明显的技术经济优势。

2.4 加强污水处理厂综合性技能和提高市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水平

大部分污水处理技术偏重于工艺性能的研究,以单项优势为主,忽略对各种处理系统的综合研究,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好。因此,需要转变污水处理观念,既要推广先进的工艺技术,又能够推出质量要求高的成套设备,使污水处理厂具有综合性技能。如开发新型除磷脱氮技术,溶解氧分布和能量节省。此外,我国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水平不高,这都直接影响着其市政排水水质的好差。我国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所处理的污水只占设计能力的3/4,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水水质波动较大,这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运营管理的问题。因此,应努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对污水厂运营管理人员尤其是负责人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要组织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的交流和研讨,加速推广先进和成熟的污水处理技术,从而提高运营管理的总体水平。

2.5 市政污水处理设计的规范化

传统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过程中,根据每天处理的污水量是设计的主要依据,这种设计方式往往是不准确的,由于污水浓度的差别,实际运行过程中,规模相同的污水处理厂需要处理的污染物与设计值相差很大。因此,需要改变设计方式,将需处理的污染物量作为设计标准,按照相关规范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设计。使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达到经济、科学、合理。此外,各城市要依据本市政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市政排水污水处理工程,并对污水处理厂的规模、数目、选址以及污水处理厂建筑设计要进行综合性、全方位的可行性研究,并从市政公用发展的角度进行近期和远期着手规划,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厂址。

结束语

总之而言,市政污水处理是一项关乎民生的复杂系统工程,对于市政公用管理部门而言,城市污水处理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需要我们根据城市的规划,建立和发展适合本城市的市政污水处理工艺工程,综合考虑影响污水处理的各种因素,大力开发污水处理新技术、不断优化创新新工艺,以降低污水处理运行费用。要加强基本市政污水处理的项目设施运行建设力度。并在市政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做到高效、优质、经济,提高社会综合环境和城市环境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孙小平.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9.

[2] 鄢恒珍,陈向阳,何于坤.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实用技术分析[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3,10(3):31-34.

[3] 邓荣森.对当前我国中小城镇污水处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圆环保产业,2006.( 11).

水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产业化 思路和政策 暂行规定

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是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城市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对城市投资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计划以及国务院提出的目标要求,“十五”期间,我省将建设一大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需要大量资金,单靠政府投入不能满足需要,同时,我国加入WTO后,必须开放城市建设投资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

因此,改革城市污水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适应新形势的客观要求。为此,福建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总体构想,福建省建设厅在这一构想指导下,积极探索承担了政策研究和制订的具体工作,省政府于今年十月九日正式颁布了《福建省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

按照建设部城建司的要求,在此我将《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起草过程中的一些体会向大会作个简单的汇报交流,希望能够抛砖引玉。由于产业化这项工作仅仅是改革中一种的尝试,政策制定中还有不完善之处,希望各位同行批评指教。

一、出台《暂行规定》的背景和意义

福建省城市污水处理事业总体上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较低,集中体现在:

一是城市污水处理率偏低。2000年底我省城市污水处理率仅22.2%,与全国平均水平34.2%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二是城市污水处理投资和运行体制僵化。在现有体制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全部由政府承担,单一的投资渠道造成的资金紧缺制约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缺乏竞争的垄断式的经营体制形成了敞口花钱、效率低下、投资运行成本偏高等种种无法克服的弊端。

三是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不足。目前福建省有福州等七个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最高为0.45元/吨(福州市),大部分为0.25元/吨,最低为0.15元/吨,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小,总体标准偏低,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以补偿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

为改变城市污水设施落后的状况,福建省“十五”计划提出了,到2005年全省设市城市至少应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5%以上的目标要求,根据测算,需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60万吨,厂网投资及运行费用共需58亿元。如果这些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政府财政是难以承受的。因此,如何使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实现良性循环,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亟需解决的迫切问题。在这一形势下,福建省政府提出了在全省实施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其实质就是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参与。实施污水处理产业化其目的意义:

一是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引导各种经济成分投入城市污水处理行业,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面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改进管理,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提高污水处理行业的经营管理效益和投资效益,减轻各方面的负担;

三是通过收费,强化全民的环保意识,利用价格杠杆,增强群众的节水意识,减少污水排放,减轻污水处理压力;

四是通过产业化后大规模的建设,促进与污水处理相关的设计、施工、机电制造等行业的发展,扩大社会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五是减轻财政负担,把政府的有限资金从污水处理产业中可以进入市场竞争的部分退出,用在不宜进入市场方面,简单地理解就是把建设污水处理厂部分资金省下,用于污水管网的建设,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

六是通过推进产业化,有效治理城市污水,进一步推进城镇化,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实现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研究主要围绕我省城市污水处理的发展目标,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提出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基本思路,明确实行产业化的具体措施和政策保障,确定产业化中市场竞争机制的基本要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由于缺乏成熟经验可借鉴,因此,该政策仅作为暂行规定,今后随着产业化工作的逐步推开,我们将适时对政策进行修改,使之不断完善。下面我就对《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作一介绍:

(一)污水处理产业化的指导思想

要转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必须由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的观念,解放思想,采用一切有利于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办法,鼓励各种经济成份的积极参与,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污水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

(二)污水处理产业化的原则

现阶段,福建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暂按厂网分开的原则推行,即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要推向市场,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城市污水管网的投资仍主要由政府承担,但运营实行企业化管理方式。主要理由是:根据我省目前情况,若厂网共同推向市场,一是势必要提高收费标准,造成居民负担过重;二是由于污水管网的建设、维护、调度和运行涉及面广,协调工作量大,非一般企业所能承担,由政府负责比较合适;三是投资方面,由于管网建设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投资难以把握,会影响投资者信心。

(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模式

1、对新建城市污水厂,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投资和运营主体。鼓励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其项目资本金应占总投资的30%以上,经营期限不超过20年。

2、对现有污水厂,应全部改制成市场化运作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条件的可实行经营权转让或资产评估拍卖。鼓励具备运营条件的各类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独资或合资承包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获得城市污水处理厂承包运营资格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其注册资本按不同处理规模有不同要求,最低为150万元,经营期限一般为5-8年。

(四)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具有较多政府行为特征,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提出,经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在当地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独立核算,按合同约定支付给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投资或运营资格的业主。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因客观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当地政府和投资运营业主可进行协商合理调整。

(五)投资回报

为了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向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项目投资回报率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当地政府可按略高于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设定投资回报率,并测算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用,作为向社会投资者招标标底的上限,连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其它条件向社会公开,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最经济的项目投资者和运营商。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给投资者一个明确、权威的投资引导信息,吸引投资。另一方面,有利于防止地方政府因经验不足或急于建设,盲目对投资者承诺过于优惠的投资条件,避免今后居民企业交费负担过重,或因无法兑现诺言而留下纠纷的隐患。

(六)土地、电价政策

城市污水厂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降低土地成本。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用电也给予优惠,其电价按城市非居民照明用电标准执行。按城市非居民照明用电标准每度0.4元测算,污水处理成本每吨可降低0.07元。

(七)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融资渠道

城市污水处理厂部分实施产业化后,政府仍要承担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为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的有效收集,该政策规定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融资渠道:一是允许收费权抵押贷款;二是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2002年和2003年每年各安排资金2000万元;三是省计委计划内资金补助,按新增日处理规模每万吨补助资金100万元;四是城市污水处理厂上缴的地方收益部分用于管网建设和维护。

(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经济测算和分析

1、污水处理费测算

根据测算,要满足2005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5%的目标,全省平均城市污水处理费每吨要0.54元(物价部门测算为每吨0.52元),就可以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折旧、还本付息和合理回报的需要,考虑到产业化核心是收费,明确平均收费标准,能使政府有信心,对投资企业有吸引力,有利于产业化的实施,因此在《暂行规定》中规定了现阶段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可按0.5元/吨左右收取,同时规划在“十五”期间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市、县要尽快开征污水处理费。

2、投资效益分析

按我省现有污水厂造价和运行成本测算,在投资效益分析中设定项目总投资年回报率7%,折旧按固定资产率6%提取(折旧年限16年,残值率4%),12年还本付息(含建设期2年),运行期20年,项目总投资中资本金与融资比例为30:70,得出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18%(含税)。由于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回收和资本回报是政府承诺,保证付予,因而风险较低,这样的投资回报对投资者应该是很有吸引力的。

3、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造价测算

根据福建省已建和在建污水厂的建设投资情况,全省城市污水厂的平均建设投资约1500-2000元/吨。在产业化后,通过企业的市场竞争和政府给予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估算可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内部分的建设投资控制在1200元/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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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污水处理产业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管网建设滞后。据测算,到2005年全省要满足新增日处理160万吨的污水处理能力,配套管网建设共需投资约25亿元,而同时,由于受城市地形地质条件、规划布局及新建、改建等诸多因素影响,管网建设复杂,建设工期长,因此,可能会出现管网建设滞后于污水厂建设,导致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收集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影响投资者利益。对此,我们考虑:一是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做相关规定,在污水量不足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投资者也要承担一定风险;二是省政府已明确了污水管网建设的融资渠道,各地政府必须尽快开始建设污水管网。

2、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支付投资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确定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各地在测算污水处理费时,当地政府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特别是居民的承受能力;二是由于污水处理费的审批权在省里,由于各地污水处理率不同,势必污水处理费标准也不同,考虑地区平衡,省里在审批污水处理费时可能调整收费标准。以上二个方面因素都可能导致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支付污水厂的运营费用,对此,《暂行规定》中规定了"各级政府要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水管网建设和建立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补偿基金,用于补偿污水处理收费支付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的不足部?quot;。

3、市场主体的培育问题。要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必须有众多的市场投资主体。污水处理业的发展有其特殊性,首先它要受政府规划的约束,不像一般竞争性产品的生产具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和弹性;其次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次性投资较大,而且是一个技术含量较高,在我国尚属于新兴的行业,目前福建省还处在起步阶段,虽未有成功的例子,但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和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扩大,市场竞争环境必将将逐步成熟。因此,投资福建省的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前景看好。我们热忱欢迎国内外有志于污水处理行业的企业到福建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报导、讨论水污染、污水处理及其收费问题,提高各级政府、老百姓、投资方对污水处理事业及产业化发展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三个行为主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污水处理实施产业化后,其运营费用要通过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来支付,而收费又是全社会比较敏感的问题,因此,要强化"谁污染,谁付费"的环保意识,并取得全社会的共识,为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和征收污水处理费创造良好的氛围。

2、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福建省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出台后,为加强对这面工作的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相关部门还要根据省政府文件制定配套措施,主要有《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运营企业管理办法》、《污水排放监控办法》等。

3、开展污水处理产业化试点工作

(1)确定晋江市污水处理厂作为新建污水厂的产业化试点。该项目规模4万吨/日,现已完成工程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上网招商,目前晋江市有关部门正在与一些投资企业进行商谈。

(2)确定安溪县污水厂作为县级试点。安溪县作为福建省晋江流域的上游城市,其污水处理实施产业化有一定代表性,该工程规模4万吨/日,已完成立项,初步确定由福建某一集团以BOT方式投资和运营,并签订了投资协议书。

(3)选择漳州污水厂作为已建污水厂的产业化试点,实行承包经营或资产评估拍卖。该工程规模10万吨/日,采用澳大利亚政府贷款,2000年5月开始试运行,由于管网不配套,目前处理能力还达不到设计要求,污泥消化部分正在建设(现污泥处理采用浓缩脱水),现漳州市有关部门正在与一些香港投资企业商谈。

4、召开污水处理产业化推介会

水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7篇

关键词: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资源;可持续

中图分类号:P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4-0272-02

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现状

十一五期间,在科技部的支持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政策、标准、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列入国家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目前建设部正在组织相关研究与示范工作。与此同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不断完善。2002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中水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规范了污水再生利用设计工作,也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提供了依据。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已经启动,国家和地方都开展了相关的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一些城市和地区正在全面规划和实施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有的已经取得较好成效。例如北京、天津、大连、青岛等地积极开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在制定地方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和管理措施,发展再生水用户等方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市目前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为30%,2008年达到50%。在2008年前北京将新建再生水厂9座,敷设再生水管线400 KM,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40万M3/d。届时,清河、北苑、肖家河、北小河等再生水厂分别向北郊地区、西北郊地区、清河集团、望京地区提供再生水,并为清河、北小河提供景观用水;酒仙桥、东坝再生水厂分别向东北郊地区、酒仙桥地区、东坝集团提供再生水,为坝河、亮马河、水礁湖等城市河湖提供景观用水等等。在再生水厂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再生水管网。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是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减轻水体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城市污水经过深度处理后,可替代优质水,用于农业灌溉、工业生产、城市景观、市政绿化、生活杂用、地下水回灌和补充地表水等。应用先进的膜技术,可生产达到饮用水标准的再生水。澳大利亚、新加坡在这方面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应用,将优质再生水用作电路板加工过程中的超纯水,工业生产中的工艺用水和空调冷却水,也在尝试将部分再生水送人水库,对原水水源进行补充,有效地解决了缺水问题。

必须充分认识到,污水再生利用作为城市补充水源,是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保障供水安全的重要措施。在解决城市缺水问题时,应当首先立足于本地自有水源,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的再生利用,籍此增加可用水量,提高城市供水的可靠性。尽可能的降低对外部水源的依赖程度,减少或避免远距离调水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远距离调水除了经济成本外,还存在潜在的生态影响和工程控制成本问题。各地在制定城镇节约用水发展规划中,应该充分重视污水再生利用这一有效途径,将再生水作为水资源的组成部分,直接纳入城镇用水供需平衡中,实行综合管理。

2 污水再生利用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说,目前各地污水再生利用尚处在起步阶段,规模小,利用范围窄。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日益受到重视,但总体进展缓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是:

(1)污水处理率低,管网不配套,污水再生利用缺乏必要的条件。近年来,虽然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速度加快,但仍然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要。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已经建成537座污水处理厂,但污水处理率仅为40%左右,污水再生利用率更低。特别是一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成后,由于难以落实配套管网的建设资金,造成设施闲置,而难以发挥投资效益。污水处理厂出水未经有效利用而排入水体,既浪费了水资源,又对水环境构成潜在的污染威胁,这种状况与我国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极不相称。

(2)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污水再生利用缺乏必要的市场环境。目前的水价调整是以补偿供水运营成本,减少财政补贴为目的,没有体现水作为稀缺资源的价值。水价形成没有充分起到对水资源供需关系的调控作用,城市供水水价、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收费之间尚未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尚未形成有效的污水再生利用激励机制。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高收费率低,不足以补偿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和运营成本,更谈不上落实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资金。

(3)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和再生利用认识不足,污水再生利用缺乏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政策。目前有些地区没有把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工作摆在重在的位置,特别是一些水资源目前比较丰富的地区,没有充分重视节水问题。缺水的城市和地区需要节水,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城市和地区同样需要节水,也要重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现在很多城市在解决缺水问题时,往往采用开发新水源、跨流域调水和开采地下水等传统的方式,对污水再生利用作为城市补充水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缺乏促进污水再生利用和政策措施,结果一方面城市用水紧张,另一方面本可以使用再生水和园林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等却在大量使用十分紧缺的优质水源,出现了非常不合理的现象。

(4)要严格再生水水质管理,运行单位对正常运行的再生水设施需定期化验再生水水质,确保安全用水。改变再生水供水管网结构,提高其可靠性和安全性。再生水生产系统在设计上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灵活性,配水系统要便于实现分质供水,以降低成本。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事业的发展必须紧密依靠科技进步,要有高新技术的保证和支持。必须重视和加强新工艺、新流程、新技术和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5)宣传力度不足,公众的污水资源化意识有待加强。受传统观念影响,加之对污水再生利用的宣传不够,公众对再生水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还比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污水的再生利用工作的推进。

3 推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进程的任务和措施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水资源。在制定城市水资源发展规划时,一定要明确污水再生利用是城市水资源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建设是供水能力建设的有机组成。要根据城市可用水源的特点和具体需要优化配置各类水资源,统筹安排城市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发展污水再生利用,当务之急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快污水收集管网能力,为污水资源化人为创造必要的条件。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要以实现污水综合利用为目标,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布局、处理规模和工艺方案,促进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和协同发展。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建在城市水域的下游,没有考虑日

后再生利用的发展需要,这个问题非常严重。许多大型城市的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很大,污水收集管网很长,造成长距离输送,而处理后果的再生水需要重新敷设管网送至利用地,造成处理成本增加。所以应重新调整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规划。只要确保规划合理,就会确保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有机结合,将成本控制在最低限度,发挥规模效应。随着水价的改革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污水资源化将成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选择,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障碍,污水再生利用应尽早考虑,统筹规划。

(2)积极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污水再生利用。在城市污水和资源化的管理方面,政府有指导的义务和职能。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单靠政府行为,没有市场推动,必然动力不足;单靠市场推动,没有政府引导,也必然难见成效。因此有必要充分考虑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特点。既要靠市场推动,也要加强政府行为。今后城市污水和再生利用工程项目的建设,应积极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投融资方式和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并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和境外资金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和建设,有必要通过政策引导、法律约束,促进污水处理及资源的市场化,把行业利润推向市场,形成健康市场化运行机制。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产业化,实现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良性循环,就要加大水价改革力度,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尽快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要充分发挥水价杠杆的需求调节、水资源配置和节水、污水再生方面的作用,促进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

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利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引导用水单位积极利用再生水资源,扩大再生水的应用范围,特别是市政、绿化、环卫和工业用水等方面要率先推荐使用再生水。

(3)采用适宜的技术和工艺,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实施污水资源化,将城市污水处理的战略目标由传统意义上的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转变为以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为核心的水的循环再用,相应地要调整污水处理技术路线。目前建设部正在组织研究制定污水再生利用的技术政策,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尽快提高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工艺技术水平。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资源和经济条件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再生水利用方案,优先选择水质要求低的再生水使用途径,尽量缩短输水距离,降低再生水利用成本。积极开发适应当地条件、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工艺。需要强调的是,在大力推广污水再生利用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加强水质监测和设施维护,建立应急预案,保障供水安全。

水厂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城市污水处理的现状和问题

(一)资金和投资不足

由于现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需要雄厚的资金,一般而言包括厂房建设、排污管网铺建以及后期运行费,总共需要超过2000亿元的资金,如此昂贵的成本使得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不足以大规模建造现代化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厂大部分资金由各种各样的信贷提供,导致国家信贷还款压力巨大。因此,想要照搬西方国家的技术路线通过大规模建设现代化污水处理厂来应对中国的污水处理问题是不符实际的。实际上,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昂贵,因此实际运营效率仅百分之五十。可见,资金短缺和投资力度不够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城市现代化污水处理系统完善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近些年国家加大了这方面的投资,但是难以满足庞大的污水处理需求,因此,如何通过经济杠杆以及国家政策支持来加大城市污水设施投入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排水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差

建设部2006年出台《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很多中小城市仍未配套出台实施细则,没有对规范排水设施建设管理进行细化,特别是主要污染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污管网设置进行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对违规排水缺乏约束力。

(三)城市开发建设不成片,不利于污水收集处理

城市开发建设不成片,大部分城市存在老城区、城中村,不利于污水收集处理。首先是城市新区缺乏整体成片建设,通常是点状开发,即使新建项目采取雨污分流,但和污水管网不连通,污水也无法进入污水主管。今后如何衔接、谁接也未落实;其次是旧城改造无成片推进,污水管未完善,造成已完成旧城改造的区域污水也无法进入城市污水厂处理。第三,大部分老城区、城中村仍是采用雨污合流制的排水方式,污水随雨水沟排放,改造难度较大。虽然城中村所在的市政道路建有雨、污水管,由于村内是雨污合流,最终还是无法实施雨污分流排水方式。

(四)设备不足及技术低端

近些年来,城市人口暴增以及城市的飞速发展,加大了城市污水处理的压力,然而,城市排污系统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这表现在很多方面,如排污管网不够完善,导致很多地方雨污分流困难,这在一些城镇中心地区表现更为明显。另一方面,污水处理设备落后,自动化程度不足以及处理效率低下。除此之外,处理技术也有待提高。目前,国内处理技术大多沿用西方国家处理方案和路线,效率低、造价高且成本极高,严重削弱了国内污水处理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国内污水处理水平。

(五)运营管理效率不高

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效率普遍低下,这主要是因为其运营机制和理念不合理以及相关操作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不足导致。因此,应该改变目前污水处理的公益事业现状,通过大力发展我国自有的技术和工艺,开发低能耗高效率的处理技术,彻底改善目前国内污水处理技术落后的局面。

(六)规范标准缺乏,设施管理不到位

目前虽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但污水管网设置不属强制条件,存在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到位现象。第一,住宅小区中通常阳台只设雨水管,未设污水专管,部分居民把阳台改造为厨房,或将洗衣机、洗衣池放在阳台,导致厨房或洗涤污水直接排入小区雨水管。第二,很多住宅小区的地面车库、店面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增设卫生间,私自铺设排水管,将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第三,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配套建的沉淀池未按规范设置,没有发挥沉淀池应有功能。甚至有些施工企业把泥砂等施工废水未经任何预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造成污水管道堵塞。第四,少数企业虽建有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但管理不善、运行不正常。

二、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结合环境保护的理念,科学规划

城市污水管网在建设前,应成立一支专业的统筹部门,结合环境保护的理念和相关的专业知识,科学有效地制定出一个合理的规划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的污水废水制定出不同的处理方案,如化工企业的污水、医疗机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应该有不同的规划方案和具体的处理标准。

(二)加强城市污水的分流工作

(1)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严禁无证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排水,强化排水许可,规范排水行为。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查、建设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将排水设施隐蔽验收、竣工验收列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条件,进一步规范排水管理的相关工作。加强排水过程管理,执行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排水户乱接管、乱排水和不按相关行业标准排放污水行为,并给予制止。

(2)对阳台废水加强管理。对新建住房项目要求阳台洗涤废水应进入污水管网。对已建项目要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专门针对阳台放洗衣机或改厨房的用户进行改造,将接有洗衣机下水或厨房废水的雨水管接入污水管,将原有雨水管位于屋顶的接口堵上,再另接一根雨水管连到雨水管网中。要从源头抓起,通过宣传教育,要求市民在装修房屋时,不能把拖把池、洗衣机安装在阳台上,不能直接往雨水管道排放污水。

(3)对污水口的接入口要设置栏栅及沉沙池,减少泥沙的沉积和垃圾的堵塞,建立污水管网疏通巡查制度,加强排水监督和管网巡查,确保污水管网畅通。

(4)加强对经营性排水户的日常监管和长效管理,特别要加强餐饮、洗车、小旅社、洗浴(脚)、理发、洗衣等服务行业的排水管理,明确工商和卫生部门在审批(或年审)经营性排水户工商营业执照时,需将城市排水许可证列为前置条件,确保新申请开业(或年审)的可能排放污水的经营性企业,实现规范排水。对老城区中一些无法实行雨污分流的区域,禁止开设排放大量污水的服务行业。

(三)增设排污设施

雨水在没有受到污染前,大多是可以利用的宝贵资源。现在城市由于排污设施的缺乏,导致雨水受到污染,这样既浪费了资源,又给水源的安全带来了隐患。因此,在雨水排放管道上增设排污设施是十分有必要的。雨水排放前,利用上面增设的排污设施可净化雨水中的污染物,过滤掉的污水可移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得到安全排放,这样既保护了水源,又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达到了一定的环保效果。

(四)加强污水管网的管理工作

相关管理部门应对所管辖地区所有排水管道以及污水处理场所进行全面的排查和监测,管道具体的位置和通堵情况要做详细记录。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管网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各单位各司其职,做到“谁破坏谁负责”,此外,制定相关规定,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进行惩罚和教育。最后,建立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管,对严重超标的污水进行严格控制以免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偷排乱排的违规者以此来保障城市污水处理的正常而稳定的运行,确保人们的用水安全。

(五)科学的进行污水管网的维护工作

可适当增加污水管网日常维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各大体系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引进国外的先进维护技术,以机械化维修代替人力维修,以科学信息化管理代替传统的人力管理,从根本上提高污水管网的运行效率,充分发挥污水管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以便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结语

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是城市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美化城市和净化水源的重要作用。污水管网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在于建设者能否做到科学的设计和建设以及管理者能否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监督,然而,最重要的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让他们有保护环境的意识,主动参与到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的工作中,这样便能真正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实现保护水资源,保护环境的美好愿望。

参考文献

[1]余国柱,林作胜.城市污水管网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影响[J].科技传播,2010,18: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