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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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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规范。根据上级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年根据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目前,全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4户198人,月人均补差170元,全年发放城镇低保金37万元。

2、农村低保工作运行良好。按照省市的要求,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批,自查自纠。目前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3户1352人,平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05元,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0万元。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开始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形成目前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制度,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规范。目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平台已基本建立,困难群众在本市范围内看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救助金额。

4、灾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损房补助资金1.8万元,6户危房改造得到资助。

5、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补助,从7月起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目前我镇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的人数达410人。

(二)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

完成了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了培训,认真落实社区实险全覆盖工作,农村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治安调解服务站、民政工作站、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者协会、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三)进一步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春节期间,积极做好现役义务兵的优抚慰问工作,早做方案,早安排,优抚费、立功受奖人员奖励、春节慰问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义务兵家庭的思想稳定。

制定了全镇双拥创建工作三年计划,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进一步健全烈士家属、牺牲及病故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病退军人、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复退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发放优抚金约245万元。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建成具有敬老院、老年公寓、爱心超市、老年活动中心、社会救助工作站、救灾物资贮备站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向上积极争取“关爱工程”补助资金23万元,新增敬老院床位30张。推动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13个村居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严格按规定确定供养对象,我镇目前五保供养人员有255人,供养标准集中供养3920元人/年,分散供养3320元/年。镇敬老院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敬老院。

(五)积极做好慈善工作。宣传发动,建立组织,组织募捐,募集慈善基金32余万元。严格把关,配合市慈善基金会为低保户学生、孤儿实行慈善助学,为低收入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患者进行慈善助医。

民政工作打算

继续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不断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和护理、娱乐条件,强化院内建设和管理,提高入院率。

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发放。

进一步落实优待优抚政策,认真做好双拥工作,争创双拥模范乡镇,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略高于当地群众。

加强查灾报灾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查灾、报灾、核灾程序,做到发现灾情现象及时报灾,做到报灾准确,信息畅通。

巩固村民自治模范镇工作,争创省级村民自治模范镇。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杜绝骨灰装棺重葬现象,完善村级公益公墓(骨灰堂),保证火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骨灰入墓率。

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软硬件建设,热情为老年人为服务。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民政业务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坚持“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原则,上半年我旗低保金发放到3月份,保障对象3118户、4525人,发放保障金153.5万元,人均补助113元。按照上级要求,6月份保障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180元,享受对象确定为3130户、4542人,人均补助133元,月需保障金60.4万元,并按每人每月20元补发1—5月份提标补助45.8万元(正在发放中)。

2、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一年一审”制,20*年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旗财政匹配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扩大保障面,保障人数达到20000人,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困难程度的不同,实施分类施保,在补助标准上分为三个类别,一类924元/年/人、二类600元/年/人、三类438元/年/人,平均每人每年保障金基本上不低于600元。目前各苏木乡镇正在按类划分上报。

3、五保供养工作。全旗共9处社会福利机构,其中社会福利院1处、乡镇敬老院6处、村级五保代养点2处,集中供养160人;分散供养718人。今年进一步投资扩建五面井敬老院,扩建面积252平方米,计划可利用床位数20张,逐步提高我旗敬老院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按照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20*年经旗政府研究,确定我旗五保供养标准为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包括实物);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包括实物)。

4、救灾救济工作。20*年春荒期间我旗共下拨救灾款23.7万元,购置救济口粮17.47万公斤,发放救助卡*,救助*户、*人。针对6月10日我旗部分乡镇遭受的洪涝、冰雹、雷击灾害,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核查组深入到受灾地区核查灾情,对受灾群众进行了安抚,组织转移安置,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了受灾情况。据统计,全旗农田受灾面积30233亩,其中:西芹2160亩;受灾人口1815户、6761人,其中因雷击死亡1人;洪水造成危房135间,涉及42户、147人;紧急转移安置3户、9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10.66万元,其中农牧业经济损失792.86万元。

5、医疗救助工作。截止目前,20*年我旗共救助农牧区大病患者102人,兑付现金291500元。在20*—走进内蒙古”公益活动中我旗对14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具有先天性心脏病手术适应症的患儿4名、足内外翻患儿6名、唇腭裂患儿6名、两性畸形患儿1名成功实施了手术。为更好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20*年我旗出台了《*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暂行)》,全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全面推开,确保城乡贫困群众敢看病、看得了病、看得起病。

(二)社区建设工作

为建立和完善我旗社区服务体系,加快社区建设步伐,20*年制定了《*旗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2010年)》,决定在年内对宝昌镇8个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进行新建和修缮,并由旗党政领导和有关成员单位包扶社区,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协调和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各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年底全部达标,从根本上改变社区阵地基础设施薄弱、办公条件差的状况。

(三)优抚安置工作

全旗共有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67人,在实际工作中,对优抚政策、优抚对象、优抚标准、经费发放、评残升级等实行“五公开”,确保了优抚政策的落实。抚恤补助标准按政策要求自然增长,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和享受定补、定恤对象手中,上半年共支出优抚事业费83.5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上半年安置20*年退役士兵9名。

(四)殡葬管理工作

《*旗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于20*年*月*日起施行,20*年*月*日召开了全旗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研究安排今年丧葬管理和城镇周边迁坟等事项,并确定了每年3月份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制定了殡葬改革宣传月实施方案。旗宣传、文体、广电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标语、传单等形式,加强对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为节约土地,美化城镇景观,对宝昌镇西山坡(弹药库东侧宝龙小区西山)所有坟墓分三个阶段迁出,各时间阶段给予一定迁坟补助。截止目前,共迁429座坟,发放补贴20.93万元,还有近60余座待迁。为推动我旗殡葬改革,经多次选址、协商,初步确定红旗镇庙地村卧牛山生态区和千斤沟镇水井村马鞍山生态区两处的部分荒山荒坡地为全旗定点经营性公墓。

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

20*年是我旗优化发展环境年,为给全旗发展环境创造宽松的空间,我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统一印制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每次学习的记录。目前已完成了学习动员、自查整改两个阶段的工作,按要求制定、上报了20*年民政系统公开服务承诺,公布监督咨询电话,上报了两个阶段的总结和4期工作信息;并在学习过程中坚持边学边改的原则,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为顺利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地区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市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日趋完善,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则退”现全市纳入保证范围的乡村低保对象共12240户、29292人,月人均补差标准155.45元,全年预计需支出保证金5464.13万元。保证范围覆盖了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已故原工商业者无工作的配偶、乡村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体。乡村低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开展乡村低保工作的过程中,由于个别地方基层基础力量单薄,个别工作人员对乡村低保政策掌握不准,加上责任意识淡薄,导致我市的乡村低保工作不同水平地存在一些问题,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主要表示在一是将少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了保证范围,极少数符合乡村低保标准的对象未纳入保证范围;二是个别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已谋得就业岗位或者收入高于保证规范、个别低保对象家庭的已死亡成员未及时申请退出;三是个别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因婚姻关系户口已迁出本市范围或者临时在异地打工生活的仍在享受我市低保;四是由于乡村低保对象底数不清,电子台账不准,乡村低保政策中的分类施保制度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在市建立起来。因此,全市范围内对乡村低保对象开展一次全面核查,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逐步清理出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证范围,并准确掌握乡村低保对象中的人员类别,以便在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类施保制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根据《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对乡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为确保核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市长任组长,为加强对此次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民政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社会救助局,负责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把此项工作作为镇乡办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于3月25日前报市社会救助局。

二、核查范围

为动态管理和实施“分类施保”制度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乡村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此次核查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已经享受乡村低保的所有对象。

三、核查时间

9月底前报送核查工作总结。其它镇乡办核查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至6月25日,城区乡村低保核查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至9月25日。6月底前报送核查工作总结。

四、核查内容

(一)乡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详细情况和现在收入情况。包括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是否因为就业、服现役、婚迁、户口迁移、死亡或退休等原因造成人员变化或收入变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是否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保证对象户籍所在地与纳入保障的辖区是否一致等详细情况。

(二)乡村低保对象中符合“分类施保”人员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60岁以上老年人;

2.患重大疾病人员;

3.重度残疾人(二代残疾证明确的二级以上残疾人)

4.单亲家庭;

5.就读高中以上的校生;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殊困难乡村低保对象。

以上情况必需真实、准确、详细。

五、核查方法和步骤

(一)核查方法

认真检查其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1.入户调查。由核查人员直接深入保证对象家庭了解核实家庭收入情况。必要时可查看其在用水、用电、通讯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发票,检查核实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并逐个进行核实。

从侧面了解保证对象家庭收入及生活状况。2.邻里走访。由核查人员深入低保对象所在居民小组或邻居走访。

可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3.会议评议和张榜公示。即对具有隐形收入而又无法核实的保证对象家庭。听取群众意见。并对群众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方法

于2011年3月1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各镇乡办负责组织对核查工作人员的培训,1.组织培训。加强核查工作的业务培训是确保此次核查工作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对镇乡办分管领导、社事办和救助站负责人的培训。于2011年3月2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主要以低保政策、法规以及核查的目的意义、核查内容、核查方法和核查工作纪律要求为主。通过培训使核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得到普遍提高,能够依照核查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

至9月下旬全面结束。主要由社事办和救助站牵头,2.工作方法。城区从3月下旬起开始启动。集中城区低保协管员、配合社区干部对社区逐个进行核查,核查完毕依照顺序完善分类施保政策,建好电子台账。其余镇乡完成农村低保年度核查任务后,从5月下旬启动,6月下旬全面完成核查任务。核查时由市社会救助局派工作组协助,各镇乡办社事办、社会救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和低保协管员及村干部共同参与,核查完成后依照顺序对镇乡乡村低保待遇进行年审并建好电子台账。

六、相关要求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今年来,全县共下拨冬令、春荒救济资金46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5600人次。5月25日,全县发生了洪涝灾害,给我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50万,受灾人口达38000人,倒塌房屋138户,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875公顷。灾害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实施救灾,及时发放救灾棉被200床、草席200床、毛巾毯200件,确保了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

及时发放优抚资金。今年以来共发放优抚资金290.2万元,其中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124.7万元、城镇伤残军人抚恤金48.8万元、城镇参战人员4.6万元、老烈士子女补助70.5万元、退伍老兵补助41.6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4.9万元,其中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参保资金3.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6万元。积极做好了《烈士证明书》换发、补发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启用〈烈士通知书〉〈烈士证明书〉和换发〈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文件精神,我局积极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证明书〉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召开了〈烈士证明书〉换发、补发工作动员大会。目前,各村统计摸底工作已全部结束,各乡镇民政所正在统计上报。

开展了边界联检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__线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了边界联合检查动员大会,部署安排了联检工作任务,明确了联检工作责任;积极开展了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共年检社会团体35个,民办非企业7个,今年新增社会团体8个,民办非企业3个;加强了殡葬事业服务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城乡居民遗体免费火化,上半年共免费火化遗体126具;进一步规范了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了免费婚姻登记,上半年共免费办理结婚登记1301对,离婚登记192对;严格收养登记办理程序,今年以来共办理收养登记4对;积极做好了孤残儿童核查、资金发放和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

我局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活动,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动员大会,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干部召开了问题争取意见座谈会、“”问题查摆等会议。通过学习的系列讲话、对照龚全珍同志的先进事迹,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到自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自觉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作风、自觉提升履行民政职责能力、自觉强化遵守党纪国法意识,争做信念坚定、为民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

今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从总体上来说进展顺利,但在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落实民生工程目标,加快健全托底性民生保障体系。下半年继续按省市要求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省市规定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及时发放五保供养标准和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切实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45号文件精神,积极起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听证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备案登记、绩效评估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使低保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高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20__年是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第三年,要根据各敬老院实际情况,积极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工作,下半年力争争取乡镇敬老院建设项目2-4个。同时,要按照“三改、四设、三完善、一提升”的标准,抓好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的落实,及时跟踪项目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提升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救急救难的作用,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和工作手段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全面提升医疗救助工作水平。

(二)加强救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水平。加强应急灾害救助能力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确保灾害8小时内受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推进救灾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然灾害损失核查综合评估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提高救灾队伍整体水平。加强备灾装备能力建。扩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丰富物资储备品种,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开展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防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三)落实优抚政策,全面提升双拥服务整体水平。落实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按标准及时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资金;加快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进度,全面完成烈士陵园建设工程。积极做好县烈士纪念堂布展工作;积极落实县__院改扩建项目工程进度;积极及时完成烈士证书补发、换发

工作;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退休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 (四)加强公共服务,构建新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抓好养老机构建设,合理规划养老机构布局,抓好__镇等敬老院建设进度,落实__镇__社区、__镇__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信息化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加强与财政、各乡镇衔接,积极落实高龄老年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积极落实孤残儿童救助,按上级要求做好孤儿救助提高工作。加快儿童福利院和__院综合楼建设进度, 20__年下半年儿童福利院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抓好福彩人才队伍建设、站点建设和即开票工作,确保福利彩票安全运营、平稳增长。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好慈善捐赠项目接收和对接工作。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区101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94名即时帮扶人员,已有6188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221人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近年来,共给予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予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综合覆盖率达到72.6%。

(二)残疾、未成年、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一是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孤困儿童325人,其中困境儿童70人,事实无人抚养211人;孤儿44人;留守儿童476人,三年来共发放资金420万元,并且全部确定了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100%落实了保障政策。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区现有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324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5614人,两项补贴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全区2763名60—99岁低保老年人中,有2155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已全部按月发放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三)慈善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发力。2015年至今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累计出资581.72万余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战,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必备家具、过冬棉衣被、电暖气等物资。会同区扶贫办建立了“情暖水城”爱心众筹平台。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五大救助项目。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方案,两次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进会;创立了“党建引领+精准脱贫”品牌。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22个,投入资金47万元。

二、民政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民政救助兜底政策。近年来,区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总体部署,一是相继配套出台了我区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制度、能力、信息、资金、监管等五个方面统筹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通过进一步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认定条件,将89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新增纳入低保单人保救助范围;并且进一步延长贫困户家庭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后的渐退期,由原来的延保3-6个月延长至现在的6个月,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进一步得到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关于指导基层落实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于贫困家庭刚性支出的有关规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1.将贫困户中残疾人康复治疗、配备康复器材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2.将贫困户中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门诊费用、长期服药费用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3.将贫困户中因教育产生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4.将贫困户因就业产生的交通费、培训费、伙食费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进一步加大了低保政策的覆盖面。三是为确保困难群众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区民政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各镇(街),并于2019年10月份在全区14个镇(街)、园区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各镇(街)总计拨款95.99万元,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共公开展临时救助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贫困户面对突发困难时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扶贫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今年是脱贫攻坚验收之年,区民政局结合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人逐户的入户排查。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1300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通过这次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46户贫困户纳入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围,并且对剩余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154户贫困户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对于其中重残重疾、有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进行复查。二是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结合兜底政策自查活动,通过系统内提取各项疑似数据,并进行逐条分析整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该吃五保吃低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兜底政策“不漏一人、不漏一户”。1.通过低保系统提取出497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低保户,并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将其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220人转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107名符合特困条件但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2.通过与扶贫办数据比对,提取出89户低保户疑似存在“保人不保户” 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将其中确实应该纳入低保范围的5名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剩余84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因去世、出嫁、成年就业等原因不能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对因“漏发”、“错发”造成未足额领取救助资金的贫困户全部予以补发资金。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自查自纠,社会救助科对因转五保时审批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断档的7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低保资金4.6万余元;养老科对因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不及时造成少发补贴的3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资金12.89万元;社会事务科对462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困难生活补贴4.4万元,对378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重度护理补贴6.4万元。

(三)切实逐年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近年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年提高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周密做好了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截止2020年6月,农村低保标准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51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6708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以来,区民政局对全区1847户建档立卡低保户统一提高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低保金提高至225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兜底政策人人知晓。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印制12000余份民政兜底政策宣传彩页,并张贴在全区103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显眼位置。宣传页内容涵盖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政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每一项民政兜底政策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资金发放金额,让贫困户一看即懂,真正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民政兜底政策。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各镇街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在低保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对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识别不深入等问题。在今年9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对社会救助政策认真学习领会,读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

(二)民政部门和扶贫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衔接不够。督促各镇(街道)将农村低保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措施,对系统显示已享受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纳入低保的或显示已退出低保家庭但还未退出的,深入进行信息调查,对各类人员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基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部分群众因对低保、五保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不了解而导致未能及时申报。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及力度,多角度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点,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方面

1、重点排查已享受低保的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排查力度,由各镇(街)每月提供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低保户名单,通过每月一次对比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家庭人口数和在保贫困户名单人口数,确保“保人不保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比对,对数据有出入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变更增加家庭人口,确保扶贫验收期间不出问题。

2、重点排查在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该吃五保吃低保”,以低保政策代替特困政策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系统,定期提取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保名单,并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仍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将遵循贫困户个人意愿,同意转入的要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特困供养手续,不同意的要与其签订县级民政部门放弃协议。

3、重点排查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贫困户是否还存在因重病重疾刚性支出较大,没有纳入低保问题。区民政局下一步将通过前期我局开展“兜底政策自查活动”时,各镇(街)建立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重点关注其中有重病重疾的人群,是否存在因治疗刚性支出较大造成返贫的,一定要第一时间纳入低保范围。对因重病重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报销完二次报销后还个人自负金额巨大的,将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继续巩固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加大对全区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力度,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新申请的低保户要求附镇、街一级的公示照片。对在保低保户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二)社会事务方面

1、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宣传。各镇(街道)、园区经办人员在办理低保证和残疾人证时,要当面告知残疾人应享受的相关政策并发放明白纸,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2、继续与残联组织对持有残疾人证但没有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排查。将“两项补贴”数据与火化、低保和残联残疾人证数据进行比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切实杜绝因残疾人不了解政策、主动办理有困难等情况而领取不到补贴的现象。安排各镇(街道)、园区民政所采取主动上门办理、电话邀请办理、代为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服务手段,确保应保尽保。

(三)养老方面

1、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申领程序。要重点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聊民发〔2018〕209号)文件规定,明确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要夯实村(居)民委员会责任,要由村干部帮其代为申请。

2、继续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排查力度。养老科下一步将对全区所有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排查,并重点筛查扶贫办下发扶贫名单中6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现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但是未领取待遇的,将及时给与补发。

 (四)建档立卡未成年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未成年人政策落实情况摸排走访工作。要通过逐户逐人的核对情况,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全力保障建档立卡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儿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资金的能否及时有效的发放,决定着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建档立卡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简化审批流程,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区民政局通过夯实未成年人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的家庭探视责任,第一时间了解需要监护或照料的儿童情况。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管理社会事务,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为己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创新民政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开展,维护了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加以改进。

一、二00九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到了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机关的副职担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认真组织每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本着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的原则,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做到群众满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很抓了干部作风整顿,建立健全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了服务行为,增强了制度的时效性和约束力。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走在群众中、干在群众前、乐在群众后”两项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了服务承诺制,公开便民服务电话,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提供预约服务。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二)救灾救济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爱心工程基金会,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对全县的孤儿进行救助,通过调查摸底,全县共有孤弃儿童220名,全部落实了县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每年帮扶不少于两次,帮扶资金或物资不少于500元,上半年共落实帮扶资金46600元,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食用油、大米、文具等物品。同时对孤弃儿童全部落实了五保供养待遇,每人每月可领取五保供养金100元,确保了孤弃儿童能够正常学习、生活。

(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查,农村低保户由乡镇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清理整顿情况报民政局,民政局派专门人员赴乡镇进行抽查。对居住在县城的低保户,由民政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逐户进行核查,清理整顿结束后,将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核实,对违规获取低保金的,取消低保待遇。通过清理整顿,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城镇低保户231户、564人,农村低保户486户、814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停保,新增农村低保5369户、6374人,城镇低保户56户,185人。同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09年1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年人均720元调整到87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35元增加到41元,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收入160元调整到225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85元增加到132元。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11352户、14667人,发放保障金606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94.61万元;农村五保户2146户、2235人,发放五保供养金235.54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1.995万元;城镇低保户1405户、3814人,发放保障金362.8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4万元。

(四)优抚安置工作 2009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44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02人城镇退役士兵29人,6-8级伤残士兵5人,转业士官8人。4月25日我县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全面推行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区别对待,择优安置”的原则,确保转业士官和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优先安置,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自谋职业,政府不再为其安置工作,到目前已有21人申请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认真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交接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较好地保障了老同志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有力地支持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因工作实绩突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被民政部、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军休工作先进个人。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来,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指导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证了我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到目前,多数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在指导协调好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同时,一是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村,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充分掌握换届选举整体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在全县进行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督促改进,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法操作。二是做好问题村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掌握全县选举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问题村、重点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根据各村不同情况,分别制定选举方案,确保换届选举任务的完成。三是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在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及时与有关乡镇、部门联系沟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尽快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认真组织实施村务公开和民主议政日工作,多次召开由民政所所长参加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政日工作会议,并组织人员分成六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各乡镇、村进行检查,确保村务公开质量和效果。

(六)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按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了救助,今年以来先后投入救助资金3万元,救助150人次,帮助他们顺利返回家乡。在收养登记工作中,严格按照收养登记操作规范依法操作,办理收养登记4例。

(七)老龄工作

今年以来,为全县老年人办理优待证500个,及时为新增百岁老人申办百岁老人长寿生活补助,按时发放百岁老人长寿生活补助费。同时组织老年人成立老年人秧歌队,为全县各种重要活动喝彩助威,会同县城老年支部组织开展了门球比赛,书法比赛等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支持帮助社会养老机构开展工作。增祺老年公寓是我县设施比较完善的老年人养老机构。由于我县经济条件所限和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院民入住率不高,经营处于亏损状态,我们积极与省、市老龄委联系,争取政策扶持,并加大舆论宣传,逐步改变传统的养老模式,提高知名度,充分发挥民营养老机构的社会效益,使其尽快扭亏为盈。启动健康御险活动。做好开展健康御险前期的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以民政所为阵地,设专人负责,各村设一名专人负责,摸清底数,为开展健康御险工作打好基础。

(八)福利彩票 (九)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建设工程于2008年启动,新建“三院”一所,区域型敬老院2所。工程建设中,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了资金短缺和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到目前三所敬老院已经完工,具备入住条件,管理人员和招聘的服务人员已经上岗,院民入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中心敬老院已入住第一批院民,××××两所敬老院也即将入住第一批院民。殡馆所迁建项目,殡仪馆及骨灰堂正在加紧施工,年底前主体工程可基本完工,办公楼已处理完地基。

(十)招商引资工作 09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救助资金紧张,难以满足困难群体的需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亮点工作不突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二o一o年工作安排

一是做好新灾的查灾、计灾、报灾工作。加强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畅通灾情信息渠道,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和群众生活安排情况,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确保不发生非正常问题。同时抓好城乡特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继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低保审批程序,重点把好调查关、审核关、审批关、公示关,加大监管力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采取全面核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掌握低保户信息,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及时停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在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各项待遇的同时,继续加大老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力度,重点解决好老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重点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政策,除重点安置对象外,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全部自谋职业。

四是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工作的同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继续加大村务公开力度,采取乡镇自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督导各乡镇村按要求高质量的完成村务公开工作。

五是抓好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努力改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条件。重点抓好三个新建成的敬老院软硬件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完成第一批入住院民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第二批、第三批院民早日入住,达到满负荷运转,提高我县的五保集中供养率。加大殡管所迁建工作力度,在今年完成殡仪馆封顶任务的同时,做好明年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在明年清明节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加大殡改执法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帮助有能力的村建设骨灰堂,解决骨灰存放问题,为推行殡葬改革工作打好基础。

六、继续加大招商引资金力度。一是帮助落户我县的献县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想尽一切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争取早日投产达效。二是继续走出去进行招商,加大招商引资金力度,争取有意向的客商来我县投资。三是为客商搞好服务。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七、进一步加大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力度。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约束人,使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泪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各方面的意见知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把服务好坏与群众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确保行风创建工作有新的突破。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7篇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20__年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 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 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20__年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20__年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20__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__年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 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20__年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__年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 20__年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20__年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20__年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20__年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20__年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__年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20__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20__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20__年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__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 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 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

5、 配合卫生系统,以深化医改为重点,落实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新出现的资金管理制度。

社区民政救助工作总结范文第8篇

2005年,财监系统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跻身全国县级两百强”目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发扬争先创优精神,全力干事,奋发进取,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积极推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发挥民政职能优势,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1、立足为民解困,开展了面对困难群体的各项社会救助。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机制健康运行。通过加强督查,科学指导,完善管理,发展副业,全市各敬老院管理规范有序,五保对象生活安稳幸福。目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费已达3020元/年。全市19所敬老院共落实生产用地85.3亩,生产蔬菜13.5万多斤,饲养生猪180头,大部分敬老院蔬菜、猪肉实现基本能够自给,并吸引自费托养老人50名。城乡低保及春夏荒救济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动态低保制度,目前城镇居民低保对象停保30户100人,农村低保对象停保396户933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4817户8167人,其中:城镇居民低保户362户776人,农村低保户4455户739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41.8万元,其中城镇居民低保金63.2万元,农村村民低保金378.6万元。审批减免1401名困难学生学费145.6万元。元旦、春节期间,拨出慰问金122万元;春夏荒期间,下拨救济款9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928户11000人,并及时做好了“5.4龙卷风”、“6.18”洪涝灾害救助工作。慈善救助有效实施。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慈善资金41.5万元。开展重病医疗、特困群众、特困学生救助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36.8万元,受救助人员1100人次。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正式施行。制订并实施了《我市市医疗救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发放救助金23.8万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679人。接受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申请865人,实际救助729名,累计发放救助金3.6万元。更多经典尽在

2、立足基层稳定与发展,开展了村委换届选举和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在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注重发扬民主,规范操作,强化督查,选举工作顺利,成效较好。表现为选举成功率高,全市555个村,有552个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另有3个村要实行缓选),其中538个村选成选足,成功率达97.5%,没有出现空白村;选民参选热情高,全市选民总数384413人,其中实际参选选民有367718人,参选率为95.7%;村委会成员素质良好,全市村委会成员数1392人,其中党员人数占总数62.4%。初中以文化程度占总数的93.10%。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城镇化和发展要素集聚出发,深入开展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调研,精心拟定调整方案,做好上下级的衔接沟通,稳妥推进方案的实施。全市27个乡镇,调整为21个乡镇,包括2个街道、13个镇、6个乡,调整率22.2%。

3、立足争先创优,开展了争创双拥模范城和老龄工作先进市活动。围绕争创双拥活动,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圆满完成退伍安置任务。共安置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299人,共发放安置保障金126.9万元。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220.9万元,制定出台《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暂行办法》,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标准与我市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据测算,实施自然增长机制后,全市优待金支出增加120多万元。做好了争创的各项准备工作,整个争创工作得到省、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我市被授予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围绕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活动,加快推进市、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及活动场所建设,促进老龄工作深化发展。全面部署实施家庭协议养老工作,提高家庭赡养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托老年电大、老年大学,扎实开展老年人文化教育,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目前,正在接受老年电大教育老年人达1837人,在老年大学学习的老年人达600人。依托社区,广泛开展各类社区老人文体活动。全市10个社区,组建老年文艺团队11个。

二、加强财税征收管理,促进收入持续增长

1、大力组织收入。坚持“抓大不放小”的税收征管方针,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进一步推进个体税收“三等九级”的征管办法。加强与金融系统的沟通,扩大网上申报和银行扣款范围,至9月底,90%的企业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企业和“双定”户实现了税款的银行扣缴。探索建立基金户的联网扣税模式,推进个体工商业户及自由职业者办卡扣缴养老、医保费扩面工作,真正实现纳税人从办理申报到缴纳税费全过程的电子化。推行稽查责任制,制订《案件处理、处罚集体审议及报批制度》、《税务检查时效管理办法》,提高稽查效率。完善国地税、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促进税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努力做到应收尽收。1-9月,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4.5亿元,完成年计划79.3%,增长18.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7亿元,完成年计划76.4%,增长23.5%。财政总支出完成42225万元,增长26.6%。预计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6.05亿元,增长18.6%,地方财政收入3.65亿元,增长17%。1-9月,地税部门完成各项收入30783万元,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万元,增长7.9%。预计全年实现地方税收收入3亿元,增长14%。国税组织各项收入20084万元,增长17.3%。其中烟草公司分别上交国税691.7万元,地税969.3万元。

2、优化收支结构。正确分析今年水泥等传统支柱产业税收大幅下降的严峻形势,调整收入结构,强化税源监控。及时调整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完善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扩大土地增值税的预征范围;出台《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开展客运行业纳税评估,规范客运企业税收管理;调整木材行业税收政策,进一步规范木材行业税收征管,加强社保费收入征管。对年纳地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动态管理,确保税收的及时入库。严格支出安排。制定《我市市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预算编制标准、程序;坚持“保吃饭”与“搞建设”相结合。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编制赤字预算。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急需。财政支出向工业发展、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倾斜,其中企业贴息资金增长11.1%,农业支出增长67.5%,教育投入增长11.7%,公共卫生支出增长56%,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增长28.2%,公检法司支出增长16.7%。

3、积极培育财源。及时调整财税扶持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培植新兴财源。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技改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和管理,加大了技改贴息支持力度,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2600万元,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担保中心的政府信用担保作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其它各项省、市财税优惠政策,1-9月,地税对23户企业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4709万元,批准38户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1245万元,办理69户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国税办理各类退税5509万元,其中出口退税1287万元,资源综合利用退税2684万元,民政福利企业退税1174万元,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退税364万元,办理征前减免税收1104万元,为4100多户纳税人办理起征点见面手续。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国债资金。1-9月,向上引资额超亿元。加强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和管理,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重点建设资金的需求。认真选择政府外债投向,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衔接,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2005年共融资1.1亿元。加强资产出租管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坚持发展稳健并重,促进金融地方共赢

1、加强窗口指导,优化信贷结构。定期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和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专题座谈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促进信贷总量平稳增长;认真抓好各项货币政策的落实工作,跟踪各项货币政策措施的实施效应;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调整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加强与市外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举办了首届投融资项目洽谈会,向市外20多家金融机构推介项目50个,现场签约19个,协议融资11亿元,已到位资金亿元。全市存贷总量实现稳健增长,9月末,全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73.2亿元,比年初增93468万元,增长14.65%,同比多增4546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6.3亿元,比年初增63345万元,增长12.67%,同比多增31849万元。余额存贷比77%,增量存贷比67.8%,超过XX市平均增幅24.3个百分点。引进市外信贷资金3.73亿元。

2、加强信用建设,改善金融环境。出台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把促进改善区域警容生态环境作为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为,组织开展“信贷守信企业评选”活动和重点支持企业的筛选活动,评选出信贷守信企业86家,2005年金融支持重点中小企业37家。深入开展信用村建设,共创建信用村214个,比年初增加3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9%;评出信用户82207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8%。9月末,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6795万元,余额23065万元。继续实施公务员信用证制度,完善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用证制度。

3、加强调查研究,指导科学信贷。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情况调查,提出了改革和完善金融机制,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有关建议。开展水泥行业经营现状调查,提出了积极应对宏观调控,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和优化传统产业等有关建议。开展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外贸出口、金融支持春耕生产、对金融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贷款发放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办理票据贴现、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和成本费用控制等情况调查,密切关注和掌握日趋活跃的民间借贷情况,加强金融政策宣传和指导,引导民间资金合法借贷,为金融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建设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四、强化市场秩序整顿,促进经济社会安全

1、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明确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分段监管职责,理顺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快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出台实施《我市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实施方案》。目前以“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流通网建设全面铺开,其中连锁超市在乡镇的覆盖面已达70%以上,年内有望达到100%,创建放心店的行政村也已达到40%以上。在监管责任网方面,各级相互间签订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责任机制;实施《我市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拟定《我市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群众监管网方面,按照“多网合一、一网多用、资源共享、网络共用”的原则,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30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已挂牌运作,全市累计聘用各级食品安全监督员700多名。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制定实施了《我市市食品安全分段整治实施方案》、《2005年我市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计划》。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建立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档案库,深入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加强了食品流通市场的整治。抓好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和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加强了药械市场的专项整治。

2、积极开展流通市场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坚持日常整治,重抓节日整治,加强联合整治,开展“打假保农业”、“打假保节日”、“打假保农业”、“打假保建设”等各项整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安全。在整治中,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516个,涉案总金额达2698.5万元,罚没款总额达187.3万元。其中,查办各类大要案件137起。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查。专项整治学校锅炉和液化气超期钢瓶,开展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气体的生产经营单位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开展特种设备操作工岗位培训,提高了特种设备操作工的持证上岗率。

五、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区域竞争力提升

1、积极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质监部门专门制定了《我市市2005—2007年名牌培育发展规划》,共有34个企业被列为培育对象。完成了2005年度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标建议与推荐工作,上报上XX虎山集团水泥产品和江化股份公司的DMF产品评价目标建议材料,开展了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XX名牌产品、XX名牌产品的申报与复评相关工作。其中申报XX名牌产品企业13家,申报XX名牌产品企业5家的,分别为XX我市变压器有限公司的电力变压器、XX我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的节能灯管、恒亮蜂产品公司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的蜂产品、我市猕猴桃产业化协会的猕猴桃。我市牌猕猴桃、恒丰园牌蜂产品已顺利通过复评,我市牌蜂产品新获2005年XX名牌产品称号,至此,我市市XX名牌产品已达8只。及时打击假冒名牌行为,在温州市鹿城区中山北路铁路桥底端掉一制售假冒窝点,当场查封涉嫌假冒国家免检、XX名牌的“虎球”牌水泥27吨,包装袋1000余只,制假工具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