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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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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林权制度改革是加快我县林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的重要途径。今天的会议上,同志们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结合学习材料,我就如何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吃透政策,把握“五个重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了实现这个改革目标,在工作中,必须着重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这次林权制度改革,实际上是对林业“三定”确定的林业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绝不是推倒重来。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业“三定”时已经分到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必须保持稳定,这次主要是完善合同,确权发证。目前仍由集体管理、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山林,是我们这次改革的重点,必须在稳定林地所有权的基础上,通过流转或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等多种形式,明确经营主体,落实经营责任,并确权发证。各乡镇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不允许违反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另搞一套,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好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尚未承包到户经营的集体商品林,原则上要承包到户经营,但也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集体连片的集体商品林仍由集体经营管理。各乡(镇)视情况不同,可因地制宜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但都必须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2/3以上多数同意后决策,保障群众的民、参与权,知情权,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三)加强政策引导,调动好各方的积极性。林权制度改革,其实质是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林业生产关系,其政策性、专业性都非常强。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对改革的政策引导。各乡(镇)要掌握政策,努力探索,调动农民、山林经营者和乡、村、组各方面积极性和林业发展新机制,引导和鼓励山林向有经营能力的大户集中,大幅度提高林业生产力和经营效益。

(四)坚决落实和兑现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这次林权制度改革推出的政策条款多、改革的内容丰富,全面落实和兑现这些政策,是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必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从服从发展大局,服务“三农”的高度,坚决地、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取消县、乡、村自行制定的所有木竹收费项目;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策兑现。

(五)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好山林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由于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林业“三定”以来的林业产权关系变化形成了一些“后遗证”,因此,改革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山林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依法妥善解决。要严防因山林权属或承包合同纠纷引发群众性乱砍滥伐林木和纠纷械斗事件,坚决依法打击借改革之名制造事端、引发纠纷或乱砍滥伐的各种案件。要建立山林纠纷调处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要按照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山林纠纷以县牵头调处为主,村与村之间的山林纠纷以乡(镇)调处为主的规定,安排专门力量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林农反映突出的问题,要派得力干部及时进行调处处理,决不能置之不理。要通过努力,杜绝和纠纷械斗的发生,把上访和越级上访减少到最低限度,以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将把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目标。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林业、公安、等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建立重大毁林案件和纠纷械斗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县政府将安排专门力量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在林改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杜绝群众事件的发生,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六)明确林权制度改革步骤和方法。在明确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基本原则、范围、内容和方式的基础上,重点要明确林权制度改革的的实施步骤和方法。根据我县制定的《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此次林权制度改革分为七个阶段:一是组建机构、培训队伍阶段(修改完善县级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培训业务人员);二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动员大会);三是制定村级实施方案阶段(指导、帮助村小组选择林改方法,确定林改形式,积极组织编制村级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四是组织实施、确权勘界阶段(对林地、林木权属进行明晰,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并按群众意愿进行现地踏查,区划界限,为核权发证做好准备工作);五是公示林改结果、确权发证阶段(对已经明确产权、界限的林地、林木进行填发林权证书,并对核发到户(联户)的林权证书进行公示);六是建立档案(加强林改过程中的痕迹管理,做到所有资料留存);七是总结验收阶段(检查林改工作情况,组织验收,总结工作经验)。

二、狠抓落实,抓好“五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全县林改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成立了由县委郭书记为组长,我和治国副县长为副组长,树兵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县县级机关中抽调作风硬、业务精的同志组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并抽调县、乡两级熟悉农村工作的同志组成林改工作队。各乡(镇)要尽快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指导各村民委(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一是多层次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各乡(镇)和村要分别组织召开干部会、党员会、村民大会,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讲清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讲明改革的步骤和程序,讲透改革的政策和办法,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省、市、县的林改文件、林改政策辅导、确权发证有关政策和工作流程、森林纠纷调处法律法规和政策、勘测勾图技术要求等。各乡(镇)也要举办村、组林改相关人员的培训班,使其尽快熟悉林改业务,为林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深入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要抓紧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摸清人口、户数、山林面积、纠纷山场情况,以及农户对林改的意见等,详实地填写好调查摸底表,掌握第一手资料。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改革方案。制订实施方案是引导林农依法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的重要一环,方案一定要做到切实可行,要把政策性、科学性、操作性融为一体。各乡(镇)以及各村应尽快制订出符合乡情村情的林改实施方案,在制定各村林改方案前,要认真开好村民座谈会,做好会议记录,当场表决,确保两个2/3,即要有2/3的群众参会,有2/3的群众同意林改方案。各村的林改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林改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坚持质量第一,进度服从质量,时间服从质量,不搞一刀切,做到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很多乡(镇)反映过去“林业三定”工作做得很粗,留下很多后遗症。我们要吸取教训,工作一定要落实到山头、地块,四至界线要清楚,一定要做到图、表一致,文字表述要准确规范,要始终注重林改相关材料搜集保存,各项材料都要做到完整存档,要经得起历史、时间的考验,不要盲目的追求进度,要切实维护好农民近期和长远的利益。

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一、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介绍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主要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成,分别对应着不同的人群。事业单位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不少地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经按照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加入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但大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比如高校,则与机关退休养老制度基本一致,退休金由国家统包,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没有基金积累制度,未来退休金以其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办法不同,企业采取的是另一种模式。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颁发,要求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行以后,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初步建立起基本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则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相比于逐渐趋于成熟稳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一)基本制度不同。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障完全由国家负担,个人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无需承担养老责任;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则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为补充的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二)资金来源方式不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根据实际支出的退休费由各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则遵循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出资”的原则。其中,企业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进行缴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平均工资的8%进行缴费,当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则由国家财政资金负责补贴。(三)在养老金待遇计发方式不同。事业单位人员其养老金待遇不与缴费挂钩,而与工作年限挂钩,以退休时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基数挂钩。缴费年限越长,基数越高,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就越高,反之则低。此外两种制度在参保条件和调整机制方面也各有不同。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

事业单位是中国特有的一个称谓,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关于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因,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一是认为事业单位养老的财政负担过重,国家需要减负。目前,全国事业单位人员近4000万人,126万个单位,是国家公务员的4倍还多,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也远远超过千亿元,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二是认为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差距太大,待遇不公引起社会不满,根据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梅调研的一组权威数据表明,1990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人均退休工资分别为1715元、1771元和1607元,差距并不大;2005年分别为17633元、16147元和8565元,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均退休工资已达到企业的2倍有余,国务院从2005年开始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连续7年平均每年涨10%左右。可这些年公务员的退休工资也在涨,但是从2005年后,就查不到公务员退休金增长情况的同口径数据,现在究竟比例关系如何不得而知。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两者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大的。

三是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某种程度上阻隔了人才流动,影响了人力资源市场。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诸多方面完全不同于企业职业养老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在待遇上存在差别对待,导致很大的经济利益的不平衡,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养老保障上存在着双重管理,这些制度都阻碍了劳动力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正常流动,使得人力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

其实,这次改革并不是事业单位的第一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就曾施行过类似的改革措施。1992 年,原人事部就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改变退休金实行现收现付、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1994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退休金的计发基数、比例标准做了详细规定。1994 年开始,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开始局部试点工作。改革试点曾取得一定的成绩,据原人事部的相关资料,截至1997 年,全国28 个省(区、市)的1 700 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 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 000 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1/3,但是各地试点适用范围差别较大,实施细节也各不相同。最终由于各地试点步调不一致, 一直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全面改革方案等原因,改革以失败告终。

三、改革试点的现状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此次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即单位缴20%,员工缴8%;二是养老金发放办法也基本一致,但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三是事业单位养老金也要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四是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最后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险第二支柱。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消息一出,可以说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各界竞相发表自己的观点。少数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官员,极少数专家学者表示赞成。主要观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大势所趋,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益,增强职工的活力。绝大大部分研究单位、学者和一部分政府官员,都不赞成该项改革方案。其主要观点是: 这次的改革试点只针对事业单位的职工,而改革的发起者公务员却不在改革之列,改革后相关人员的福利将会下降,这必定会引起绝大多数事业单位职工的不满和担心,并且造成社会就业秩序的混乱。另外一些温和的研究学者则持中立态度。理由是:事业单位的养老体制改革不可避免。但在形成正式的方案之前,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否则必将引起巨大的反弹,并有可能因为阻力太大而中途夭折。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定要慎之又慎。

那么,各改革试点地区的进展又是怎样呢, 根据记者对相关地区的实地采访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5试点省市在实施过程中普遍出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推进难”现象,多数省市仍在进行方案的调研、论证。目前尚没有一个没有正式发文件、出台具体方案、进入实施阶段的省市,也没有得到哪个事业单位真正启动“试点”的“正式消息”。其实,各地都在犹豫与观望,看其他地方试点的情况和效果如何,再决定本地区是否“跟进”。结果导致各地“改革试点”都谨小慎微,进展迟缓。广东改革推进情况: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出台。浙江改革推进状况: 目前没有启动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 也没有出台任何相关政策或方案,有许多方案仍在研究与论证之中,等待省政府决策。上海改革推进状况:改革方案制定中,目前还没有公布具体的政策文件与实施方案。重庆改革推进状况:目前改革试点还没有启动,有关改革方案正在论证和调研中。山西改革推进状:改革还没见动静,在等待部里的指示,还停留在调研阶段,也在留意其他省市试点的情况.

虽然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但改革试点所带来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据了解,目前,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是按照退休前工资的80%或90%领取退休金。而改革之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收入将大幅降低。因此,一些试点地区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为了避免改革后退休金待遇大幅下降而提前退休。

四、基本评述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试点,现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再次提上工作议程,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应当说经历了一段非常漫长的历程。但迄今为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仍处在一种零碎和不完整的状态。从长远来看,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必然的。而从社会各界的反应来看,社会大众包括事业单位职工本身都并不排斥改革,或者说已经有一定的准备,但就具体的改革方案与步骤,例如改革时机、缴费比例、待遇等方面则存在很大的分歧。最具争议的是公务员不应该被排斥在改革之外,改革的目的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遗留难题,促进和谐而不是制造矛盾。

就目前的试点情况看,各地尚处于试点准备阶段,相互观望而无实质进展。从各地的实地调研看,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各地的基本措施也不统一存在很大差异。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应当推行,但应在原有制度基础上, 不断修正完善, 循序渐进、稳步的推进。

参考文献:

[1]董力.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重新审视[J].学术界,2010(02).

[2]汪孝宗,韩文.曾娟.难改的事业单位养老[J].中国经济周刊,2009(41).

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重点抓好延长石油、煤业化工、有色金属、机床工具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对已进入政策性破产计划的企业,严格按政策逐户推进,没有进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规划的困难企业,要加快实施依法破产,到2008年末,全面完成100户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任务。继续推进省属企业属地化管理,妥善处理好下划企业的遗留问题,支持下划企业与省内外优势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研究制定我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尽快出台《陕西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务消费行为,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配合国家稳步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进一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

二、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十届人大《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加强研究并认真做好新一轮地方行政机构改革的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方式改革的研究力度。研究加快开发区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继续认真抓好15个经济强县(市)的扩权强县改革试点。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进一步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积极推动“乡财乡用县监管”县乡联网试点工作,指导、督促30个试点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和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鼓励和支持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在规模化种植和养殖发展较快的地区推进种养两业保险。

四、深化投资、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落实企业投资自,健全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加强核准、备案后监督管理。出台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探索建立与各级政府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分享体制,理顺市县财政管理体制,继续稳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地方商业银行和保险业改革。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探索将各县级联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的有效途径。完善煤炭等资源价格和教育、医疗服务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推进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有色金属、电子、电力、冶金等行业的优势企业上市。推进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快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加快技术市场建设,规范技术交易行为,鼓励和支持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五、完善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垄断行业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制定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管理、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参加“农转居”人员的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开展农民工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六、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健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做好新一轮中小学教材招投标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转制院所产权制度改革。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进一步放宽文化领域市场准入,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企业化转制步伐。继续做好农村电影放映改革发展试点省工程。进一步整合出版资源,完成出版集团的组建工作,加快发行集团机制创新步伐,抓好陕西人民出版社作为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一、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

三大省级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杭州市围绕“三个率先”,在建立创业创新金融人才支撑体制、探索消费券拉动消费模式、构建“五房并举”住房保障体系、创新“三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建立投资审批服务代办制、开展市级机关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建立政府民主决策和阳光运行机制等方面创新突破。嘉兴、义乌市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核心,重点在“两分两换”、生产生活用房分离等宅基地换房改革试点方面加快探索,联动推进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等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温州、台州市围绕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在放宽市场准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强金融土地要素保障、搭建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面启动。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决定,明确各设区市及义乌市11个方面的试点主题,建立省、市、专家三方联动机制,加快试点方案的编制。各市现已拟定方案初稿,正在全面征求意见。宁波、舟山的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正在抓紧上报。国家发改委已同意将试点作为其联系点。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取得重大进展。义乌的改革试点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总理、、王歧山副总理就义乌的试点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发改委在征求有关部委意见后,已于去年11月1日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同意在浙江省开展“中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相关部委领导多次赴义乌专题调研,省市联动的试点方案编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体制改革推出新举措

减轻企业负担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通过实施增值税、出口退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制调整改革,通过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率等体制改革,共计为企业减负1420亿元,大幅度减轻了企业负担。

帮扶企业发展的机制不断完善。加大工业、服务业、农业、科技、环保等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能,省财政安排3.5亿元外贸发展资金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技术创新改造,安排9000万元用于小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促进企业投入和市场拓展的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入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主题的“双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政府扶持一点、银行承担一点、存量盘活一点”的困难企业债务风险化解机制,帮扶企业脱困的机制加快形成。

三、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制定出台11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开展21个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提升试点,在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整合提升试点。积极推进工商用电同价改革,出台鼓励国际服务外包的政策意见,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开展千家企业主辅分离改革试点,服务业成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自主创新引导机制加快完善。制定出台高新技术促进条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等一系列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建立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制度。新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和国家级工程实验室2家,新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70家,吉利集团、中控科技等5家企业被列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全面启动临安青山湖省级科研创新基地建设,区域创新基础条件不断改善。

有利于企业并购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出台促进企业并购的激励政策,杭钢集团成功引进宝钢集团重组宁波钢铁,能源集团合并重组水利水电集团,省建设投资集团完成产权多元化改革,新杰克、吉利等10多家民营企业积极实施海外并购。温州市的泵阀、汽摩配等行业,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整合重组100多家行业相关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台州市今年完成飞跃、善好酒业等24家重点骨干企业的产权重构。

促进节能减排的体制加快形成。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25个县(市、区)实质性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共347笔,涉及交易金额1.57亿元。建立高耗能产业淘汰机制,淘汰改造工业锅炉1500台,关停并网小火电机组14台,关停粘土砖瓦窑121座。建立跨行政区域交接段面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制定循环经济试点省实施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四、地方金融创新取得新进展

加快金融业开放和组织创新。全省新设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7家,“浙商保险”成为首家总部设在浙江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杭州银行、宁波银行、浙江泰隆等7家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了跨区域经营,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成效显著,88家开业营运,累计放贷465亿元。村镇银行试点积极推进,已有8家开业运行,注册资本14.3亿元。农村资金互助社在温岭、临海、德清、缙云4县(市)开展试点,临海市涌泉镇“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社”已开业运行。

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大力推进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股权、林权、农房产权、海域使用权等质押抵押贷款试点,全省已分别放贷0.5、7、386、9、47、0.2亿元。银团贷款取得突破性发展,已组建银团21个,贷款总额达264亿元。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已发行123亿元。探索了“抱团增信”、“网络联保”等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全省中小企业贷款领先全部贷款的增长速度。海盐等地探索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临海市探索开展“丰收小额贷款卡”的农村小额信贷融资。

构建多层次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出台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意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了规模5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规模50亿元的浙商产业投资基金。杭州市设立了市县联动、总额7.5亿元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了规模10亿元的服务业产业基金,设立了工业债权基金,政府出资,银行放大,规模已达30亿元。其他各市也在加快筹建各类基金。

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

宅基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省各地积极开展以宅基地变性、移位、复垦增量为主要形式的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嘉兴市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组建投融资主体,扩大“两分两换”改革试点,目前已启动13个镇(街)的试点,签约换房农户1.2万户,入住4321户。试点地区有50%以上的农户自愿选择公寓房安置,大大提高了土地节约率,以姚庄镇为例,公寓房户均占地0.25亩,比原有的户均占地1.16亩节约了78%,比联排房户均占地0.35亩节约了28%。

土地权属、用途改革有序推进。义乌市选择江东街道端头村、北苑街道留雅村开展集体土地权属处置改革试点,将人均少于0.2亩的剩余农用地、未利用地统一征转为国有土地。积极开展农业用海转为建设用海改革试点,温州市3.3万亩农业用海已通过海域使用论证,8345亩已转为建设用海。加快低丘缓坡的综合开发利用,2.97万亩低丘缓坡转为了耕地。

工业用地出让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完善工业用地出让方式,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率。义乌市5个镇街开展了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出让金分批缴付改革试点,已出让土地26宗554亩。温州市探索建立项目备案筛选、按合同出让土地的新机制。长兴县开展新兴产业用地优先、限制性产业不予供地的工业园区用地出让方式改革,推进优势产业向园区集中。

六、农村改革迈出新步伐

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体制改革进程加快。出台土地流转政策,制定全国首份承包地流转合同范本,有45个县(市、区)、658个乡镇和8392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到去年10月末,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611万亩,占总承包耕地的30.9%。出台推进农业产业组织创新、提升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改革试点。总结仙居县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全国首个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170家。

政府支农资金整合和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加快推进。加大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在农业、水利、林业、海洋渔业四部门开展了部分支农资金集中用于现代农业项目建设的整合改革。在三年试点基础上,两大保险全面推开,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增奶牛、油菜、林木三个新险种,开展了水稻保险气象理赔指数试点;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面已达98.6%。

中心镇(村)培育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机制建立完善。加大中心镇培育的政策扶持力度,全省11个市和2/3的县(市)出台了扶持中心镇发展的政策意见。出台培育建设中心村的试点工作意见,选择平湖、上虞市和莲都区开展试点。按照“一个社区规划、一套社区组织、一批公共设施、一揽子服务项目、一支工作队伍”的目标要求,探索建立了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成250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4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

七、就业社保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积极推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和在校生医疗保险。省政府出台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推进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就业促进行动,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3.3%。制定出台了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已有64万名在校大学生参保,参保率达到78%。

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16周岁以上现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外人群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590万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将享受不低于60元/月的基础养老金。

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省级统筹。建立符合浙江实际、“四统四分”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逐步统一实行14%的单位缴费比例,省级调剂金上缴比例由原基金征缴额的1%提高到1.5%,加大了省级调控力度。

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三年5大方面、27项具体改革任务,各市的医改实施意见正在抓紧制定。

推进五大改革。2009年,国家和省确定的14项年度重点任务全部达标。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3%、80.9%、92.6%,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120元、108元,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出台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调整公布301个通用名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确定了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30个试点县(市、区)。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全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开工建设县级医院30家,乡镇卫生院219家,明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4万元/年以上,农村乡镇卫生院人员3.5万元/年以上,村卫生室2万元/年的补助补偿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面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部落实。嘉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进入论证审批阶段。

九、扩权和审批制度改革推出新举措

扩权强县强镇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实现从强县扩权向扩权强县的转变。出台扩权强县政府规章,推进34个省级放权部门和11个市规范化、法制化放权,下放了义乌市618项、其他县443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放权事项已全部落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五个市和义乌、温岭、南湖等22个县(市、区)探索开展了扩权强镇改革。

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和职能整合改革全面推进。1/3的市、县(市、区)已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2/3以上的县已完成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任务,宁波市探索开展了“批管分离”的体制改革,实现了审批和监管职能的分离。

启动开展行政审批“四减少”改革。建立投资项目审批联动机制。开展以减少审批部门、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方案制定工作,选择在杭州、温州、台州、绍兴四市进行审批现状的调研剖析,初步完成“四减少”改革方案制定,为下一步推进改革打下扎实的基础。

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按照构建大部门体制的要求,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政府职能。探索部分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的改革试点,温州市已将18项政府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承担。

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林业发展的产权不清、权责不明问题,变革、调整了林业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使福建省的林业焕发出了新的活力。

一是社会投资造林持续升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林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使林业经营者对林木享有充分的经营自,“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解除了林农发展林业的后顾之忧。通过林木林地流转,盘活了林木林地资产,解决了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效益兑现慢、生产风险大的问题,提高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也实现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林业的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提高了林业经营效益。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林业税费、林政资源管理、林木种苗等配套改革,优化了林业发展环境。所有这些变化,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信心,刺激了林业的快速发展。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发展活力大大增强,社会投资造林持续升温。各地造林营林投入逐步由过去的集体为主、国家补助,向外资、个体、联合体等多种经济成份并举的多元化格局转变。全省新造林中非公有制比重已超过50%。南平市个人造林比重从1998年的不足25%提高到去年的65.6%。龙岩市新罗区和漳州市南靖县今春造林个人的比重都在90%以上。

二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过去的“干部林”如今变成了农民的“自家林”,林农对林业的经营管理更加关心,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感明显增强。改革后,各地森林资源管护力量大大增强,管护面积大大扩展,盗砍滥伐林木现象得到较好遏制;林农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投入也明显增加,群众自发开展森林防火积极性显著提高。一些长期从事林业管理工作的干部深有体会地说,过去森林资源是少数人在看管,现在则是千家万户在监督。过去森林火灾是“老人放火、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现在是群众一见山火,就主动往山上冲。如尤溪县,群众自发成立了护林防火协会,每年每亩按0.2元交纳联防费,专项用于森林火灾的扑救开支。永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02年全市林政案件为1251起,刑事案件64起;2003年林政案件下降到920起,刑事案件下降到48起;2004年前6个月,林政案件仅260起,刑事案件21起。

三是林农收入稳步增加。改革后,广大林农对林业有了经营自、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许多竹产区农民“把山当地耕,把竹当菜种”,林农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既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了林区不安定因素,而且进一步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林农收入稳步增加。通过林木林地流转,一些不善和不愿经营林业的农户,通过转让山林经营获得资金,干起了种养业、运输业、服务业等,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据永安市统计,2003年,全市农民人均从林业中获得收入1913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47.6%。永安市洪田村赖兰亭等联户经营组对达到主伐年龄的150亩马尾松、273亩杉木林流转给他人,获得收入43万元,除留下必要的造林费用外,人均分得6130元。林业对解决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村集体收入有了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地所有权在经济意义上得到了体现。通过收取林地使用费,分成部分林木产品收益,使村集体有了长期、稳定的收入,既维持了日常管理的必要开支,而且解决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公益事业,保障了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推动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武平县捷文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村里每年林业的收入不足4000元,农民对林业的分红想都不敢想。现在一年村集体林业收入可达5-8万元。村里3个五保户,每年都得到定量口粮供应和生活、看病等补助,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林权制度改革,为解决“三农”问题找到了途径和抓手,为农村社会经济的长效发展找到了出路。

五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新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催生了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一些传统的林业行政管理方式逐步被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所取代。永安市成立了林权登记管理中心,集林权登记、产权交易、市场信息服务于一体,与市林业局人、财、物脱钩,自负盈亏,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使林权管理与产权交易实现了规范有序运作。改革也使林权证的内在价值得到了体现。尤溪县成立了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目前,已受理林木抵押担保贷款24笔,发放贷款470万元,为扩大林业经营规模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在福建省健康、稳步、有序推进,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是福建省坚持“举改革旗,走创新路,千方百计激活福建林业”的成功实践,也是福建省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成果。综合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有以下一些成功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关键。集体林权制度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再调整的复杂工程,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福建省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动员部署会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改革工作,并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改革的方法。各市、县(区)、乡(镇)党政领导都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改革工作,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抽调懂法律、懂政策、懂技术、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充实到改革第一线,加强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培训,加大改革经费的投入和监管,保证了改革质量和进度,确保了改革成效。

(二)明晰林业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根本。一“权”激起千层浪。福建省以明晰产权为纽带引发整个林业的改革,抓住了林业的核心,找到了林业发展的突破口,带动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大发展。明晰林业产权,是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根本。从林业发展历史来看,长期以来,南方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关系不明,农民并不能从村集体林业经营中得到收益,林业生产经营粗放,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林业经营效益低下。林业产权关系不清,已成为制约集体林区林业发展的最大障碍。要加快集体林区林业发展,必须明晰林业产权,明确林业经营的权责利关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是从明晰林业产权这一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入手,抓住了林业产权这个牛鼻子,从而牵出了整个林业改革的“牛身子”,实现了林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三)充分依靠群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基础。群众是改革的主体。福建省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级改革方案、招投标方案、收入分配方案等各项重大改革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在具体操作时,要求各地要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做到改革程序、方法、内容三公开,严禁暗箱操作。对各地在改革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允许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从群众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发挥集体智慧,探讨多种解决途径。充分依靠群众,既增进了广大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了解,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来,推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展,而且保证了群众的利益,确保了改革质量,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赢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坚持分类指导,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福建省各地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对林业的依赖程度也不同。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福建省并未采取一刀切的方法,而是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始终坚持分类指导。在群众对山地依赖性强的地方,坚持做到实物意义上的“耕者有其山”,原则上进行均山,解决群众就业和收入问题;在群众对山地依赖性一般,集体又有一定面积山地的地方,则采取多种形式,本着先村内、后村外的原则,在保证有耕山意愿的农民有山可耕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内部或外村能人、经济组织参与承包山林;在群众对山地依赖性不强,或没有什么依赖性的地方,则允许由企业或大户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规模经营,明晰林权,一步到位,实现货币形式的“耕者有其山”。

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着力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总体要求。把保持经济增长与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把完善政府调控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结合起来,着力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与活力;把推进社会建设与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结合起来,着力健全改善民生的保障机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把加快国内发展与提升开放水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2004.707,-23.51,-1.16%)、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有效激发市场投资活力。(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切实把国有资本投资重点放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三)继续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健全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支持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创新试点,研究制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财政部负责)

三、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

(一)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制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负责)

(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出台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研究制订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电监会、水利部、财政部、能源局负责)

(三)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管理体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四)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国资委牵头)

四、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一)出台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实施办法,简化电价分类结构,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能源局负责)

(二)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财政部负责)

(三)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理保证金制度,制订出台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负责)

(二)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

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负责)

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一)借鉴国际监管标准的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强化资本和流动性要求,确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机制。探索规范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外汇局负责)

(二)修订出台《贷款通则》,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尽快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存款保险条例。(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

(三)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机制。健全创业板市场相关制度,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财政部负责)

(四)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开展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试点,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负责)

(五)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研究制订偏远山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研究制订农村抵押担保条例,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在支持“三农”中的作用。(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负责)

七、协调推进城乡改革

(一)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出规范农村土地整治的指导意见。修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牵头)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做好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工作。制订出台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国有农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制订出台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思路,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农业部、林业局、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等负责)

八、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改革

(一)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提出改革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和监管制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等负责)

(二)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研究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及城市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并扩大试点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

(三)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一)出台并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和办学体制等改革,并启动相关试点工作。(教育部牵头)

(二)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改革。(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制订出台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改革意见,基本完成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出版社转制任务。(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四)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举国体制,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牵头)

十、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一)研究制订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促进对外贸易协调可持续发展。(商务部牵头)

(二)研究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外资审批程序,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制订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加快完善境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法制办负责)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制订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启动改革创造条件、积累经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新晨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加快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代建制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发展改革委、法制办负责)

(三)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管局负责)

二、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第7篇

梳理各地出台的方案可以看出,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南提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贵州提出,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且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各自有哪些权益?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有些福利是明显可以看出差别的,陆杰华说,比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

另外医疗保险,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

“还有一些隐形福利”,陆杰华说,比如教育,看似平等,但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城市也明显更丰富,质量更优。

取消农业户口是否要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

“这个不一定,”陆杰华说,户籍改革有不同路径,即使放弃土地,也不应该像过去那样简单的给予现金补偿,肯定要在社保、在基本公共服务上拉近和城里居民的差距,否则仅仅给房子、给钱,福利待遇却没有跟上,农民也不会愿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现在好多人认为农民失了身份就会失地,其实不是这样。居民制度不是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农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

“居民户口既不是变成非农户口,也不是过去概念的城市户口”,竹立家说,而是强调在国土范围内,都是平等的身份。

现在农民转非的积极性怎样? 陆杰华说,从现实来看,尤其北京的农民不愿意农转非。好多人到城镇打工,包括大学生到城市里上大学,都不愿意迁户口,就是因为觉得宅基地和责任田是农民固有的优势,没有对等的权益补充,所以不愿意放弃。

“户籍制度的改革,重要的是城乡的福利能否逐渐趋同”,陆杰华说,不是把农民户籍改成居民,换一个“马夹”就行了,很重要的是这个“马夹”能带来什么。

“这其实就是农民在农转非过程中的期望,他期望得到什么,这是下步改革需要关注的。”陆杰华说,当然农民的利益诉求不可能无限制的,政府和农民要寻求一种合理路径,利益的补偿要对等。

转为居民户口将给农民带来哪些改变?

“首先应该明确的,这是一个好政策。”竹立家说,取消城乡二元户籍,统一变成居民制度,是居住制度改革的重大进步。

他说,过去城乡公共服务差异很大,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变居民制度,其中最重要目的就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对农民来说,是有益的。

其次,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对于将来社会保障的统一,包括对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对农民退休后的保障,都是基础。

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国有林区;改革;机制体制

我国的国有林区占据总林业用地的15%以上,无论是在林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还是维护生态安全方面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传统的林区集政府职能、资源管理以及企业经营3种职能为一体,难以满足市场经济高度竞争的需要,体制上存在诸多问题,国有林业的改革关系未来林区、林业、林工的命运。

1 当前国有林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一直以林业支持工业建设,致使林业在经济上出现大量的亏损,每一年,林区都为外界贡献出大量的木材、稀有资源,但财政上对林区的投入偏低,致使整个林业资源呈现负增长,忽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林业资源的匮乏,可采伐的树木逐年递减,优质的树木越来越少,林区内一些稀有物种频临灭绝,生态效应退化。另外,林区人口增长过快,而现有的林区的各种建设工作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林区人们生活水平普遍偏低。

以上林业问题的出现既有我国整体经济政策、林业机制体制的问题,又有林区人们自身的问题,必须给予客观公正的认识。首先,林业的首要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而林业带来经济增长是以满足首要功能为前提的,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然而人们往往因为过分看重当前的收入,而忽视了长久的生态安全稳固。其次,林业政策是由中央制定、地方执行的,中央追求的是包括生态、经济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这与地方政府在执行林业建设过程中以经济利益为重是彼此矛盾的。最后,林区的居民生活在收入较为稳固的条件下,长期以来形成了依靠森林便可衣食无忧的固定思维,难以突破传统的观念进行生产经营,缺乏进取心,过于依赖政府政策上的优惠。

2 国有林区改革的着眼点

从经济学角度讲,森林资源具有正的外部性,例如:如果一个人种植了一棵树木,这棵树木在带给其主人效益的同时,也将好处带给其他的人,这一特点决定了如果完全对国有林区实行市场化,必然会导致森林资源的供给不足。但是如果将国有林区的资源完全交由政府处理,政府必然会在森林资源的监管方面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否则必然会因为森林的公共资源的属性导致树木的过度使用,产生“公地悲剧”。因而国有林区的改革必须将国有林区的森林工程企业的政府职能、企业经营职能以及资源管理职能分离开来,既要将国有林区置于市场经济中,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又要把林业的管理置于政府的监督之内。首先,在产权制度上,实现国退民进。逐渐将国有资本从森工集团中抽离出去,将产权出售给职工,国有资本不参与森工企业的企业职能,尤其是原有的森工医院、学校、宾馆等全部转为民营,企业不再承担过度的社会责任,另外,森工职工传统的捧着铁饭碗的时代也应该一去不返,企业员工的角色能够保证精简人员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地方政府要对林业社区进行划分,依据普通的城市社区建设规划历程,对其进行建设。最后,通过中央政府下属的林业局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制定森林的开发、种植计划,保证森林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防止乱砍滥伐、偷猎等现象的发生。

3 国有林区改革的具体步骤

我国的国有林区的改革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不同地区在具体实施中采取不尽相同的改革方案和模式,目前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国有林业的改革通常是在地县级的林业部门进行的,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缺乏中央及地方对其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指导,因而,在以后的进一步改革过程中,国家林业部门应该组建相关的部门,对地区的林业改革提供建议和参考。然后由地方政府根据中央制定的方针,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特点,设计改革的具体方案,并可以设定试点,由个别县级单位监督执行下去,对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不断逐级反馈,从而探索出与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国有林业改革方案,并推广开来。鉴于目前林业发展较为落后、林业人才较为缺乏的现状,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必要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通过医疗及教育补贴等方案而非直接的收入上的补贴来提高林区人们的生活教育水平,通过培养新的林业建设人才、鼓励林区人们进行创新、创业从根本上改善林区建设。

4 总结

只有自上而下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彻底将林业内的政企职能分开,重新构建国有林业体系和机制,才能改变林业经济衰退、林业职工生活困难、林业资源匮乏的现状,才能使国有林区主动承担起保证国家林业经济、生态安全的重任,才能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继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张志达.关于国有林区改革进程及构建新体制的思考[A].林业经济 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