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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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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1篇

(一)非上市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首先是股权稀释风险,对于拟上市的公司而言,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对大股东的股份大量稀释的话,就可能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进而影响公司的上市主体资格。即使公司不打算上市,但是如果激励方案设计不合理,也可能导致公司陷入僵局,股东无法做出有效的决策。其次是股权纠纷风险,因为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员工绩效和经营状况相关联,而我国大部分民营非上市公司的财务很不规范,可能会造成绩效考核造假,导致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再次是股权激励方案不科学引发纠纷,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如果对公司组织机构变化、实际控制人变更、员工职位变化、退休、离职、死亡等各种情况缺乏事先约定,可能达不到长期的激励效果,还会引起各种矛盾。最后是股权激励不规范,许多公司采用股权代持的方式,当员工离职时,通过私下转让来解决股权回购。当股权激励对象数量较大时,公司高管或其他雇员集合资金注册新公司,由新公司向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受让公司股权,这种方式一旦操作不当,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二)非上市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建议。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完全可依据上市公司的四种主要股权激励模式来实施自己的股权激励计划。与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模式更加灵活多样,可以运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也可以运用虚拟股票计划、业绩股票等现金结算模式,还可以运用股票增值权、长期福利计划等模式。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转让股权,原股东通过向公司转让或赠予股份,然后由公司将股份授予被激励人;二是新增股权,公司向被激励人定向增发;三是回购股权,公司通过股市回购股份,并在一年内转让给被激励人。由于非上市股份公司不能公开发行股份,因此股权激励的股票有三种来源,分别是股东转让,公司向股东回购,以及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从股权激励的效果方而来看,上市公司被激励人所持股票可以在股市上变现,而非上市公司由于股权流通性比较差,被激励人所持股票不能在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上流通。但日后非上市公司一旦拟上市并成功,其所持股票上市后会迅速升值,激励前景广阔。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是股权,口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无明确的税收优惠。参考国际经验,尤其是美国对股权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美国的税收优惠针对公司方,对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减免一定的所得税,一方而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另一方而帮助推动公司积极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此外,个人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应该享受优惠,例如降低股权激励获得的分红税率。和上市公司不同的是,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用的资金来源不允许借用公司的资金,避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到公司的运营。

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示范价值

从理论上讲,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由股东或与股东有密切联系的人来经营管理。在关注人力资源要素、追求公司发展对公司利润增长的贡献、对高管层、重要岗位员工实行激励与约束的上,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几乎相同。作为一种有效的、并且在上市公司中广泛实施的股权激励机制,也有必要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施。

实施股权激励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股票来源问题。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时的股票来源包括控股股东转让的股份、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公司回购的股份等等。那么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时,作为激励标的的股权从何而来呢?

首先是新股发行。新股发行是指以筹集资金为口的而发行新股。实际说来就是让股东以外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一种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虽然我国公司法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但也并未禁}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外的人非通过股权转让的方法成为公司新股东,更何况这作为一种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手段,也是公司法所鼓励的。

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2篇

十年前,某中型企业通过全员持股的方式,完成了从政府部门下属的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的改造和转变。十年间,企业在起起落落中成长,目前基本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但是,围绕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诸多问题也随之而来。

最初企业改制时,由于经营状况很差,员工能力和水平有限,在政府“甩包袱式”的改制思路下,企业采取了全员持股的方式。企业成立十年间大量人员退休,截止到2013年,退休人员所持股份接近总股份的50%;在这个阶段,一批骨干也成长起来,但由于当初股份制改造时,这些骨干还只是企业的一般人员,职位较低,所持股份极少;而近年来新进员工则根本没有股份。这样,似乎造成了一个局面——在职员工在给退休员工“打工”,打消了企业内部很多员工,尤其是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尽管企业通过各种手段从一些老员工手中回购了一小部分股权,并且准备对一批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这时却又遭遇了一个新尴尬:很多骨干员工不愿意自掏腰包认购股权,而是希望获得更多的业绩奖金。很显然,员工看到的仅仅是股权的分红功能,只是将股权激励看作工资的一个补充而已。

设计“以未来为导向”的股权激励

很显然,上文提到的问题根源在于企业在最初股份制改造时根本没有进行系统的股权激励设计。应当承认,企业在当初改制时需要通过“全员持股”的方式完成全民所有制员工的身份“赎买”,并使改制方案合法化。在这种思维导向下,激励对象就自然地被锁定在当时的在职员工范围内,也没有考虑到企业未来发展中必然产生的新的激励需求,而这种锁定很显然是与股权激励的导向相偏离,也为今天出现的各种问题埋下了伏笔。

事实上,任何激励都是以未来为导向,激励的着眼点和目的在于激发员工的未来业绩,是“向前看”的;即使是“向后看”的认可员工过去贡献的奖励、绩效工资,其着眼点仍然是提升员工的未来绩效,作为激励高级形式的股权激励更是如此。股权激励的特殊之处在于用企业未来的钱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可以说,员工从股权激励中所获得的任何收益都是员

工自身努力的结果。如果能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那么企业就可以明确股权激励的对象,即那些在企业发展战略中处于关键地位、发挥核心作用的员工。

正是由于股权激励以战略实现为根本目标,因此股权授予应当是有条件和业绩目标要求的。比如,股票期权只有在企业股价超过行权价时才有意义,这实际上是为期权授予对象设定了一个终极的企业发展目标。对于大量非上市公司来说,其股权激励也是需要设定目标的,而且目标可以更加多样化,并将员工实际所得的股权额度与相应的目标考核挂钩。

股份是否有价值,用更通俗的话说,即是否“值钱”,其核心仍然是企业战略能否实现其价值。股权的价值绝对不仅仅在于分红,更多的是伴随企业发展而来的股权溢价。因此,合理的目标设定不是为股权获得设定难度,而是让员工感觉到企业股权是有极高价值的,并能代表企业对自己的高度认可。这就要求企业在股权激励之前,进行明确的战略和发展步骤规划,即让员工在当前就能看到所持有股份的未来价值,并与企业达成高度共识。只有这样,股权才真的“值钱”,才会得到激励对象的认可和珍惜。正是因为缺少这样的战略眼光,在很多企业多年前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时候,大部分员工对股票内部认购权毫无感觉,甚至将股份低价贱卖,导致多年后在企业快速发展和上市时捶胸顿足、唏嘘不已。

改进股权激励的策略

通过战略梳理达到“上下同欲”

战略梳理往往容易被企业忽略。股权固然是将激励对象与企业联结为共同体的方法,但是能否达到企业和员工共同获利的目标,则取决于股权的价值,股权的价值又取决于企业的发展程度。如果企业在股权激励之前没有规划出一个明晰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股权是不会具备价值含量的。

同时,员工对企业战略是否认同也是评价激励对象是否值得激励的一个关键评价要素。试想,如果作为激励对象的企业骨干不认同企业战略,或者所谓的骨干员工无法在企业战略中找到明确的定位和作用,那么股权激励能有多少效用呢?

总之,股权激励的目的是将企业和骨干员工联结为一个共同体,股权激励只是一个黏合剂,而这个联结活动的核心必然是具有长远眼光的企业战略规划。

从战略角度确认激励对象和激励额度

理顺战略和股权激励之间的关系后,激励对象和激励额度的确认就变得更加明晰。股权激励的大体对象必然是那些能够在企业战略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骨干员工。从具体激励对象的确定上,要通过企业战略分析来明确那些处于战略节点上的关键员工,并在确定股权激励总体额度的前提和让员工获得与其在战略实现中发挥作用相匹配的股权额度的基本原则下,通过各种方法确定每个激励对象具体的激励额度,具体方法包括对偶比较法或更加注重量化的海氏评估法等。

建立多层次的股权激励体系

股权激励存在多种方式,需要针对不同类别员工的需求层次采用差异化方式。

股权激励方法有不同的分类原则,按照以注重当期现金回报,还是以持续的股权溢价为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将多种股权激励方式大体分为在职股权激励和注册股权激励两种。

在职股权激励是一种“浅层次”的股权激励方式。如果公司尚未建立起独特的盈利模式和可持续发展路径,员工则会非常注重当期现金收益,那么公司采用偏重现金分配的在职股权激励方式较为适宜。在职股与岗位相关联,意味着员工在职即享受股份分红权而没有投票权、继承权等,离职则自动取消股权。

注册股激励则是比在职股激励更为高级的激励形式。一般来说,上市公司都会按照相关制度实行规范的股票期权模式;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一方面无法像上市公司那样具有明确的市场股价,另一方面,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可以更加灵活。这里简要介绍一种与股票期权相仿的适合于非上市公司的期股模式。

首先,确定股权激励的开始时点,激励人员和激励额度基数,并确定股权的注册时点,在开始时点和注册时点之间的时间段,如3年,即构成对各激励对象的考核区间。

其次,按照企业战略,针对不同激励对象设定考核指标和绩效标准,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激励额度挂钩,并确定实际激励额度。明确激励对象获得股权的方式,即股权如何定价,是否需要支付资金购买,采用怎样的定价方式购买等。

再次,可以在完成注册后规定股权的锁定期,如3-5年,即在该期间内股份权利受限,企业应对该期间

内表决权利以及离职做出特殊规定,其目的在于为骨干人员戴上一副“金手铐”。

最后,企业可以根据发展的节奏,按照上述办法不断推出多期股权激励方案;而股权来源可以是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股份增发,这样也可以解决股份来源的问题。

规范股权激励操作

由于股权激励涉及股份注册、股东权利义务、公司章程以及治理结构等诸多法律问题,因此在操作方面需要较高的规范性。为了避免类似文章开头案例中的企业在改制中忽视退出机制,结果造成“在职的给退休的打工”现象的出现,企业在股权激励中,要从股权获得、业绩考核、注册以及保密、退出机制上做出清晰完备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法律文本,从而避免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同时,这些规范要与《公司法》以及《企业章程》保持一致,应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效力,并聘请法律专业人士或机构对此进行审核和鉴定。

解决骨干成长与新员工进入股权问题

企业可以通过完善股权退出机制、增资扩股等方式,解决骨干员工成长与新员工进入后的股权授予额度的来源问题。

股权激励对象在离职、退休及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况下,都应当将股份退回。对于在职股来说,由于并没有进行工商注册,且一般在授予时已明确规定员工离开现岗位即失效,因此较易处理;对于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的注册股来说,则需要企业以一定的价格进行回购,一般采取根据企业估值的一定比例定价的方式回购,还需约定回购股份的处置方式以及代持机制,如约定现股东有权购买该股份、在股东之间分配,或者以股权池的形式留作后续股权激励使用等。

增发也是解决股权激励来源的主要方式。当然,增发不是在企业现有规模的基础上滥发股票、稀释老股东股份的数字游戏,而应当与企业发展切实地结合起来,每次增发都应当有企业规模、资产和利润的支撑,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老股东的股份比例因受到稀释而不断缩小,但实际上的财富绝对值却在不断增长。只有在这个前提下,老股东才愿意支持股权激励。这也是企业“舍得”的智慧。

逐步完善股权统筹布局

由于股权结构关系到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中小企业股权激励中需要考虑到股权统筹布局问题。谁是企业的真正主人,谁真正关心企业的长期发展,都是关系到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

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3篇

2007年是中国的证券行业有史以来利润最为丰厚的一年。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今年1月21日,已公布未经审计年报的47家非上市证券公司,2007年共实现净利793.6亿元,同比上涨373%;其中,年利润超过50亿元的券商已经有四五家之多。

由此带来的年终分红令人遐想。如果不是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以及全球股市暴跌带来的阴影,现在正是券商的集体狂欢时刻。去年在亚太地区业绩名列前茅的瑞银证券,不得不因受次贷影响接受来自总部的更多期权比例的花红方案。

“如果给的不是江河日下的集团期权,而是瑞银证券的期权,则容易接受得多。”多少有些懊丧的瑞银内部人士表示。

目前,中国券商业获得股权激励机制的大门仍然紧闭。无论合资券商还是中信证券等上市和准上市券商,抑或试图探索非上市券商股权激励的中金公司等。

“投行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这种及时行乐的心态,在内资券商中更是登峰造极。”一位业内人士说,“这种缺乏长期激励机制的体制,一定会为券商的长远发展埋下隐忧。”

目前,金融企业股权激励被管理层全面叫停。但据《财经》记者获知,继2007年国资委和证监会推出上市公司高管的股权激励办法后,2008年,财政部将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研究制订金融企业的股权激励办法。但此前平安的信托模式、中信证券在股权分置时打包实现的股权激励模式,均无可能再复制。

瑞银花红风波

1月31日,瑞银集团内部公布了2007年的奖金分配方案。

此前,业内盛传瑞银集团在中国的合资公司瑞银证券投行团队的花红方案会大打折扣。

事实上,瑞银的中国团队去年的业绩大丰收。据Thomson Financial统计,截至2007年12月25日,2007年A股市场IPO承销排名中,瑞银证券以83.967亿美元的成交金额位列第三,紧随中金公司与中信证券之后;在香港市场,2007年港股IPO的承销排名中,瑞银以48.46亿美元的成交金额位列第二,排在摩根士丹利之后。

因此,仅2007年前三季度,瑞银在亚太区的投行业务就取得了6.59亿美元的利润,居亚太区各大投行之首。一位瑞银中国团队的高层本来预期,年底可拿“15到20个月的花红”。

瑞银证券的一位高层向《财经》记者表示,没有理由因为集团内别的部门产生问题而殃及池鱼,让其他团队“连坐”。当一个公司出现大的困难的时候,尤其会重视那些业绩好的区域和团队。

这位人士还表示,瑞银集团的投行部门十分重视人员和队伍,非常关注竞争环境的研究以及员工的去留,奖金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调节手段。

“瑞银现在歌照唱、舞照跳。”春节前夕,一位瑞银的高层对《财经》记者说。

此时,瑞银集团已然“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1月30日,瑞银集团宣布140亿美元资产减值,四季度亏损额达到创纪录的125亿瑞士法郎(约合114亿美元)。瑞银集团受美国次贷风波影响深重,前首席执行官沃夫利已于去年7月下台。

这一季度亏损额刷新了此前花旗集团和美林创下的纪录。瑞银表示,2007年全年的亏损额也将上升至44亿瑞士法郎。这也将是该银行合并新设十年来首次出现年度亏损。为了摆脱困境,瑞银宣布,从新加坡和中东投资人筹资115亿美元。

在这样的背景下,瑞银的花红方案受到影响不足为怪。分析人士认为,此时瑞银集团如果全额发放现金奖金,可能财务上难以承受,因此才提出以部分期权来置换现金的方案。不过为了将员工的不满和震荡降低,瑞银此次特别新增了一年限售期股票作为变通。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瑞银集团去年11月曾宣布,把2007年度员工薪水现金收入上限定为75万美元。

据了解,通常国际投行年终奖金分派的方法大同小异,一般是把总收入的45%到55%作为人事薪酬有关费用;此外还有一个年终奖金占净利润的指标,及期权占年终奖的比例。

据《财经》记者了解,此次瑞银亚洲的投行部门虽然奖金总数仍高于上年,但的确大幅提高了奖金中的股票比例。

一位瑞银证券的中层人士称,其奖金中股票约占30%,其比例较以往额外增加了20%,但锁定期较短。正常年份的股票锁定期是三年,此次额外增加的股票锁定期约九个月。如果瑞银员工需要现金,也可将股票抵押给公司。由于现金分配有上限限制(75万美元),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高层奖金可达数千万美元,所以实际拿到的奖金中股票比例就非常大。

瑞银证券投行部门的普通员工就对《财经》记者坦承,一定级别以下的员工都不想要集团的股票, “集团股票每年涨幅最高也就百分之二三十,增值空间有限,而且要数年后才兑现,远不如现金来得实在。”但是,“如果像中信证券那样,拿原始股出来作为激励手段,则可以接受。”

然而,在瑞银证券层面做股权激励,在中国目前的政策环境下并无可能。

内资大分红

与外资或者合资券商不同,内资券商的激励体制更为简单,即除工资外,年终奖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已经公布的券商2006年年报透露了部分年终奖信息。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562)2006年底净利润2.279亿元,公司员工1129人,对应年度职工工资8988万元;据此推算,宏源证券2006年人均工资为7.96万元。

中信证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30)2006年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63亿元。有关人士介绍,可供行业内横向比较的中信证券母公司的工资为4.41亿元,员工1150人,人均工资约为38.35万元。

招商证券2006年净利润11.04亿元,年报显示,2006年年度工资为3.93亿元,较上年增长258.21%。目前公司员工1600人,以此计算,2006年人均工资约为24.56万元。

据《财经》记者向各公司了解获知,这一工资支出应包括了年终奖部分。

2007年各家券商的盈利水平都大幅增加。招商证券2007年的利润达49.7亿元,中信证券的业绩预增公告称其2007年的盈利高达118.55亿元。可以想见,券商的员工薪酬和年终奖也势必水涨船高。

率先披露2007年年报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728)最新披露的年度报告显示,2007年其工资开支约3.4亿元,同比增长135%,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提取了2.3亿元董事长奖励基金。同期公司实现净利润约22.8亿元。截至2007年10月31日,公司在册员工1191人,以此计算,2007年人均工资约为28.5万元,已超过去年招商证券的数字。而国元证券本身在券商行列内仅属中等而已。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37)2007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约为7.25亿元,而2006年同期该费用约为1.68亿元。据海通证券200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2006年职工工资支出为约为3.35亿元。

2007年未经审计的年报显示,国泰君安2007年应付职工薪酬约14.19亿元;而申银万国则为11.34亿元。

据了解,中央汇金公司(下称汇金)旗下的银河证券已经在1月对公司的部分骨干发放了年终奖,消息人士透露,同比增幅非常巨大。“因为银河证券目前尚未上市,管理层的话语权非常大,能分掉的都会分掉。”知情人士说。

同属汇金旗下的宏源证券因为是上市券商,其变动收入部分相对受限较大。“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净利润的16%-18%可以用于员工的薪酬福利奖金等,这个数字在行业内是比较低的,因为股东对这一块看得非常紧。”宏源证券的一位高层表示。

汇金全资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向《财经》记者表示,旗下券商今年的分红计划,都需要经过股东同意。

有着同样汇金背景的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下称中金公司)2007年度的年终奖也超过上年。中金公司历年的奖金发放都是行业内最高的,“几年前董事总经理一级就能够拿到上千万元的奖金。”知情人士说,“正因为如此,中金公司虽然年年赚得盆满钵盈,但是资本回报率并不高。”

对于本土券商来说,奖金发放的数额,往往取决于股东和管理层的博弈。但是,除了工资、奖金,绝大部分券商仍缺乏留住人才的长期激励机制。

股权激励困境

“如何在券商行业促进合理的利益分配,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如何加快券商乃至其他金融机构的激励制度建设,如何以此提升投行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是当前监管层面临的一道难题。”中金公司一位高层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

券商的股权激励,一直处在政策困境中无法突破。

按照中国现有的法律,持股证券公司5%以上的股东资格需要证监会的认定。其资格有严格的规定,个人不可能成为证券公司的股东。对于持股5%以下的股东,中国证监会内部也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则,个人不可能成为证券公司的股东。因此,很多证券公司的管理层绕道持股,员工组成持股会持股。但是这种没有法律保障的方式,对于谙熟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的人才吸引力并不大。

2006年9月,中信证券在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同时,授予了公司管理层部分股权。当时中信证券动用2216.3116万股,对包括公司董事长王东明等公司高管及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其中,董事长王东明获得80万股,董事张佑军以及董事副总经理笪新亚、常务副总经理程博明等七位高管各获得52万股。

以中信证券最高时117元的股价计算,上述高管的股份价值均达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即使以当前60多元的股价估算,几位高管的身价亦超过3000万元。但所有获激励者若在五年内因故离开公司,将收回其所获股权。

不过,这一被业内艳羡的作法却是个孤案,并不具有可复制性。对于其他券商而言,甚至对还想继续扩大股权激励的中信证券自身来说,已再无机会。

此前数年,由广发证券员工成立的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持广发证券股份,未能获得证监会批准,并最终要求吉富公司出售所持广发证券股份。2007年6月间,广发证券两大股东吉林敖东和辽宁成大宣布,各自拿出所持广发证券股份的5%,预留给广发证券员工作为股权激励。然而此后随着广发证券借壳上市悬而未决,此事的进展并未进一步披露。由公司高管和员工持有的壳公司间接持股券商的特点是产权清晰,但很难获得监管部门的资格认定。

相形之下,此前薪酬水平一直比照境外券商的中金公司,也无法在股权激励上形成类似中信证券式的突破。消息人士称,此前中金公司多次想在香港上市,同时对管理层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但是外方股东不愿意摊薄利润,否决了上市事宜。

“即使中金能够发行H股,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也需要证监会批准,操作起来也很难。”一位知情人士称。

目前中金正在研究非上市情况下的股权激励方案。业内人士透露,中金公司内部一直有所谓“影子股”的说法,也就是所谓的“分红权”;但这也只能够增加年终奖励,还不能让员工真正与企业共成长。

国泰君安的一位高管称,“目前我们的最高目标是抓住大好时机,尽快上市。上市之后再择机考虑股权激励的事。虽然上市后的股票成本高,增值空间小,却是不得不面临的现实。”

此前亦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财经》记者证实, 证监会曾提出一个变通方案,即“进行IPO的券商可由信托机构代持证券公司股权激励的股份,通过设立信托凭证的方式持有证券公司股权,公司员工购买信托凭证”。

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下,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等欲行IPO的券商都做了相关的方案,但是在宁波银行上市所引发的一系列争论之后,所有有内部职工股的金融机构上市均被搁置,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上市。证券公司希望借IPO之机完成股权激励的梦想亦随之破裂。

中金公司的一位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当前强调社会和谐,投资银行本身已经是相对的高薪行业,金融机构实行股权激励引发的财富效应必然会引发负面的社会反应,监管层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才叫停的。

据了解,目前还有券商在模仿高盛的作法,正在运作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阶段性地解决员工股权激励的问题。比如成立由员工持股的公司,与证券公司一起投资某项目,然后在项目上市后实现投资收益和退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副总监段亚林建议,“国内券商搞股权激励,应该要求高管把自己的钱先放进去,然后真正与公司荣辱与共。”

段亚林表示,“让一穷二白的人管理大量的钱有问题,让一穷二白但又获得免费期权的人来管理大量的钱,隐患更多。”因为如果券商或基金高管在股票期权中没有投入,他们可能会选择豪赌高风险的股票,成功了大发其财,失败了自己也毫发无损,但投资人和股东就要为此承担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申银万国研究所业务发展总监王文芳认为,监管部门应该重视一些指标的设计和选取,以防止道德风险。

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有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公司与公司的竞争更加激烈,股权激励的话题开始在理论和实务界探索不止。随着股权激励的发展,其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因此,完善股权激励的问题对于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及类型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

股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激励和留住人才。将部分股东权益给予激励对象,使其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实现公司的长期目标。

(二)股权激励的类型

(1)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公司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的,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将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无偿赠与给激励对象,或者以较低的价格卖给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条件包括两部分:服务期限限制和业绩指标限制。一些业绩不佳的公司或处于产业调整期的上市公司以及刚刚成立的非上市公司通常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

(2)储蓄-股票参与计划。储蓄-股票参与计划是指员工将他们一部分工资存入员工专用账户,将这一资金按照特定的方法折算成股票并且按当时的股价计算该股票价值,二者之间的差价就是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

这一激励的优点是可以广泛的吸引优秀人才,让这些人才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将公司的潜在收益分享给所有的员工。缺点是激励力度不够,倾向于福利化和平均化并且激励的作用也较小。

(3)业绩股票。业绩股票是指公司为达到长期激励的效果,将普通股支付给经营者作为报酬,股权的转移不完全以服务期作为限制条件,最大一部分取决于经营者是否完成了规定的业绩。业绩股票激励是比较广泛的一种激励模式,一些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通常用这一激励模式。

(4)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的实质是一种选择权,目的是起到激励的作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股价上升获取股价升值收益。

二、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经理人市场不成熟

股权激励的主要激励对象就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经理人市场在我国发展缓慢且比较落后,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者通常是通过行政任命的,并不是通过市场筛选的,这样管理者的积极性不能很好地激发出来。我国资本市场中缺乏有效的经理人竞争机制,无法约束经理人的行为,因此缺少外在机制的约束,只能靠经理人自身职业道德约束,但是经理人很容易受到利益的诱惑,忽视股东的利益。在这样的环境中实施股权激励,不仅没有激发经理人的潜力,还会使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失。

(二)资本市场不完善

在我国,资本市场有效性不强,股价无法准确反映公司业绩,因此股权激励的效果会大大降低。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中,企业股票价格的大小取决于业绩的完成程度,而业绩完成的程度有取决于激励对象的努力程度。因此,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就来源于企业股价的上升。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弱,这一原理很难发挥作用,所以,激励对象付出的努力很难得到回报,股权激励的效果降低。

(三)内部管理层控制严重

目前,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成为了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被管理层牢牢控制,股东大会自身的职能性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实施股权激励发挥不了预想的效果,股权激励的决策受到管理层控制,这样会导致公司的管理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损害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时在公司的内部缺乏监督机制,致使公司权利高度集中,造成了恶劣的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三、完善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

一个公平、公正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对于更好地评价和监督经理人有很大的帮助,使得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因此我国应该加快建设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提高经理人监督机制,为经理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资本市场有效性建设

提高市场监管的力度,使信息透明化,防止幕后交易的产生,对于股市当中出现的违规和欺诈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继续维持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原则;进一步发挥市场的约束机制,使股价和公司业绩挂钩,充分反映公司的经营效果。

(三)有效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

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高管的监督管理是股权激励有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利于降低管理层的道德风险,有利于股权激励发挥理想的效果。积极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董事会结构,从而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为有效实施股权激励打好基础。

四、结论

总而言之,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一个特殊的市场环境中,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实施股权激励的成功经验,但是不可以生搬硬套,应该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设计符合公司发展的股权激励方案,我国在股权激励方面仍存在许多缺陷,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解决,尤其是随着全球经济竞争的不断加剧,完善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制度,有利于在全球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1]王海鸥.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7.

[2]高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完善对策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股权激励;企业业绩;激励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5-0161-01

股权激励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硅谷,20世纪80年展起来的股权激励制度推动了美国新经济的发展,而90年代开始,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开始引用这一制度。1992年,万科在我国最先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掀起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新篇章。而伊利引进股权激励计划后出现净利润亏损更引起了人们对股权激励的新思考。

1 股权激励与企业业绩理论分析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1.1 委托理论

委托关系产生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这样一种两权分离制度下,委托人和人由于自身利益的影响,一般具有各自不同的追求目标。股东为了监督控制经理人员,使其遵循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将产生大量成本。股权激励则使经理层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从而与委托人共担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与委托人的目标差异,有利于激励管理层向股东价值最大化方向努力。

1.2 人力资本理论

我国经济学家张维迎在其《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一书中指出,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原则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如果拥有控制权的人没有剩余索取权,或无法真正承担风险,他就不可能有积极性做出好的决策;若只有剩余索取权,而没有剩余控制权,剩余控制权难以得到落实,因此,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应该是控制权跟着剩余索取权走,或剩余索取权跟着剩余控制权走。

1.3 激励理论

西方早期的激励理论包括经济利益刺激论和人际关系论。前者认为人是“经济人”,在管理中,必须用经济手段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并辅之以强制性的监督和惩罚。后者是美国哈佛大学管理学教授梅奥等人在“霍桑实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他们认为,人是“社会人”,对人最有激励作用的是社会需要的满足,经济刺激只具有第二位的重要性。

1.4 企业剩余索取权理论

这是股权激励的核心基础。企业的正常运营离不开股东所投入的资本、债权人借入的资金和员工的劳动,也同样离不开经营者具备的知识水平和管理经验,因此,经营者与股东、债权人和员工一样,都应当参与分享企业的剩余,这就是企业剩余索取权。由于所有者将经营权委托给了经营者,要使经营者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就应让经营者拥有企业剩余索取权,从而使经营者有自发的动力去经营管理好企业。

2 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现状

2.1 我国股权激励的起源与发展

我国最早的股票期权实践当属“山西票号”股权激励,近代的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才开始进行股票期权的试点。深圳万科公司在1992年实施了我国最早的股票期权计划。目前股权激励形式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中都存在,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各公司实行的方式各不相同,同时由于国内企业对于股权激励的应用缺乏系统性的经验和有效的方法,其与国外公司成熟的方案也有很大的不同我国企业在股票期权实践中,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许多探索,形成了几种主要的股票期权激励模式,即武汉模式、上海模式和北京模式。股权激励具体的实施方式分为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和账面价值增值权。

2.2 我国股权激励相关制度规定发展

1999年8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支持对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实行包括期权在内的股权激励――“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为我国企业经营者管理要素和科技人员技术要素实施期权分配提供了政策根据。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自办法实施之日起,遵照该办法的要求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3 我国股权激励实施的问题

3.1 会计处理不够合理

伊利集团2006年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后,由于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将7.3亿的激励成本计入2007年当期费用,冲抵了净利润,从而导致2007年亏损,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形象,也有悖于根据经营业绩激励管理层的初衷。

3.2 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标准使用最频繁的为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侧重于传统的业绩评价标准,财务指标体系不够全面、细致,非财务指标涉及较少。过于简单的财务指标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易于实现,无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估激励对象的工作成效,并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包括短期行为、高风险经营,甚至人为篡改财务结果。

3.3 内部人控制问题仍比较严重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转变而来,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和存在内部人控制的背景下实施股权激励制度,那只能是自己激励自己,或者说股权激励的决策最终受“内部人”控制。如果激励计划不能代表股东的真实意图,就可能被公司管理层所滥用,而管理者在制定激励计划时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就难于避免。

4 解决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建议

为了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我国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证券管理法规,具体包括:完善《公司法》和《证券法》,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股票期权准则》,主要规范关于实施股票期权的公司的会计业务处理问题,以解决类似伊利现象等问题。

(2)建立科学的考核业绩标准。首先,考核评价标准应具有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其次,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的内容,即公司哪些业绩是由经营者创造的;再次,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除了要考虑财务指标外,还要考虑非财务指标,比如,经营者的敬业程度、员工对经者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等都应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最后,从长期来看,随着股权激励实践的不断深入,需要独立、公正的中介公司和项目经理人参与进来,构建一套更为科学完善的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客观地记录、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要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就应进一步调整国有股权结构,减少国家持股,推进股权多元化,真正发挥股东大会应有的作用,使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通过监事会与董事会及公司其他机构的相互制衡,推动和监督公司内部各个运作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总之,好的股权激励方案可以使得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使经营者向股东利益最大化方向努力,但要建立良好的股权激励体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虽然股权激励在中国发展较晚,但是只要我们坚持探索,不断地总结和完善,必定能发现其中的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何影菲.股权激励――企业HR的新选择[J].中国科技纵横,2009,(11):237.

[2]李豫湘,刘栋鑫.浅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J].会计之友,2009,(5):98-99.

[3]吴立光.建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若干思考[J].国际贸易问题,2005,(7):94-95.

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股票期权股份期权

高新技术产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最有生命力的朝阳产业之一,是人类社会中技术、智力、信息、知识等高级生产要素最为密集的产业。当前,我国正处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时期,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

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实施人才激励措施中存在的问题

在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其中最突出的是,人力资源的流失现象极为严重。尤其是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稀缺制约着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留人已成为当今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首要课题之一。面对这一严峻的问题,各高新技术企业探索了许多方法,但与之相比期权激励体现出了突出的优越性:

1.期权激励与年薪制相比较。年薪制是一种以年度作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成果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确定其收入的一种激励制度。年薪中既包括了能够维持经营者及其家庭生活的基本收入,更大的部分是与企业业绩挂钩的风险收入,体现了利益、风险、责任一致的原则;但年薪制有几个致命的缺点:年薪定的过死过低,激励作用不足;企业必须每年抽出相当数量的资金作为薪酬,而高新技术企业一般资金较为紧缺,付出较多现金不利于其发展;从企业抽走过高的报酬,这样企业家更关心当年的经济效益,经营政策往往带有短期倾向。

2.期权激励与股权激励相比较。虽然期权激励和股权激励都是将企业的股票或股份作为激励手段的载体,把被激励人和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激励的目的,但二者在本质上、激励目标以及激励力度上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期权激励是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约定时间内已约定价格购买企业股票或股份的权利;而股权激励是在对企业经营者及技术骨干实行契约化管理和落实资产责任的基础上,采用多种形式,给与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以产权激励,使其在取得约定业绩的前提下享有本企业的部分产权,并使其权益兑现中长期化的一种产权制度安排。可见,期权激励在本质上受于激励对象的是一种选择的权利,对被激励人来说,不承担任何风险,对激励对象来说,期权激励比股权激励更具吸引力。其次,期权激励通过资本市场的放大作用,将具有很高的持有价值,激励力度要远大于股权激励,尤其当资本市场长期处于强势状态时,股票期权能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带来显著的潜在收益。

通过上述比较,“期权激励制度”被认为是在高新技术企业中进行长期激励的最佳方式。它使得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的主人翁,更愿意为企业的成功付出努力,从而有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创新的氛围,这一点对于新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短期内获得快速增长尤其重要。

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期权激励制度方式的选择

期权制度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对人才的长期激励最佳方式。但在具体实施中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股票期权和股份期权。股票期权是指给予员工在未来确定的年份按照固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股份期权是指给予员工在未来确定的年份按照固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份的权利。两者在公司以后年度的发展中如果升值在约定的期间内就可以选择行权,而如果业绩不理想也可以放弃;最大不同在于:股票期权的固定价格通常是在授予股票期权时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股份期权的股份价格是按照每股净资产值为主要依据进行计算,而不像股票期权价格那样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股票期权起源于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美国得到广泛而迅速地发展。纵观西方企业近几十年的发展和推行激励制度的实践,股票期权激励已成为众多激励理论制度中最富成效、操作性最强的激励制度之一,尤其对新兴的高新技术企业更是如此。据资料显示,在2002年《财富》杂志评出的全球企业500强中,89%的公司已在高层管理人员中实行这种制度,而在高技术公司,美国上市公司几乎100%的实行了期权激励制度;虽然日本企业实施长期期权激励只占所有企业的2%,但在高技术公司中实施长期股票期权的企业却占到了15%。由此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说股票期权激励已成为高新技术行业的一种通用的激励模式,因此有着很多经验可以借鉴。目前我国关于股票期权激励的研究和实践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以下值得注意的倾向:第一,研究介绍国外理论和经验的多,但我国国情与国外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异,截至到2008年上证深证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仅为162家,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已成规模的有1.91万家,上市公司占其不足1/100,只在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激励制度效果不明显。这种状况也与非上市公司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是不相称的。非上市公司占我国企业的绝大多数,创造了大部分的产值和利润,最活跃、最具有增长潜力的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大多在我国都是非上市公司。因此,研究讨论如何在非上市公司实施期权激励有着更大的现实意义。第二,我国研究大多集中在上市公司及经理层两个层次上,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才激励研究较少。第三,股票期权制度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如我们目前资本市场缺乏效率,投机易仍然很多,股价不能真正反映企业价值;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还不完善;在股票的来源、股票的可流动性等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有待商榷。因此就我国建立期权激励制度而言,我们的高新技术企业应选择实施股份期权激励制度。

三、股份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前景分析

实行股份期权计划的公司一般应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企业出于创业阶段或成长初期,公司规模较小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二是人力资源因素(特别是创新型人力资本)能够主导公司的发展前途。而在我国目前条件下,最适合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长期激励模式是股份期权激励,尤其是对于成长期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更是如此。

股份期权激励作为当前最适合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一种激励模式,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法律和政策的障碍。选择股份期权激励,激励对象(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获得的是购买股份的选择权,这尤其适用于非上市公司,而且无论规模如何,处于那个发展阶段,只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要有股东承诺出让股份,实施起来就没有任何障碍,包括法律障碍和政策障碍。公司的企业激励计划只需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讨论通过即可实施,无须政府部门审批,因为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现实操作性。这是我国现阶段实施股份期权激励的一个突出优点。

2.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激励原则。高新技术企业的特征决定了在选择中长期激励模式时必须体现零成本、高风险和高回报的原则。股份期权激励制度恰好能满足这一原则,因此是高新技术企业一种比较理想的激励方式。股份期权激励在激励对象行权之前都不需要做任何投入,激励对象能否获权主要取决于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而能否行权获利取决于企业将来的发展状况。对企业而言,无须支付现金,这有利于减轻企业沉重的财务负担和员工报酬成本,是一种低成本的激励方式。同时,一旦公司得到发展,其速度和成绩将非常显著,且回报较高。由此可见,股份期权能够充分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

3.股份期权与股票期权之间存在良好的“接口”。从定义可知,股票期权与股份期权的重要区别在于二者的行权标的物和行权价格确定上。虽然二者存在差别,但二者在基本思想、设计要素、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上却是基本相同的,存在着良好的“接口”,可以在条件成熟时顺利将股份期权激励转换为股票期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可先实现股份期权激励,在公司以后上市或法律、法规完善后再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在美国,许多未上市的新创企业(Startups)也重视实行各种股票激励制度,他们大多把股票上市作为中长期目标,但常常在未上市的几年前就开始引入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这里的股票期权实际上就是本文探讨的股份期权。

参考文献:

[1]王少豪: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中信出版社,2002

[2]张旺军:浅谈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商场现代化,2008(3)

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7篇

关键词:股权激励;股权激励会计;内在价值法;公允价值法;股权激励费用化

Abstract:As an long-term incentive mechanism that soluted the entrustion and agent of enterprise effectively, equity incentives had been widely implemented in the western enterprise and achieved a great successin the 1980s.1990s as a planned-economy to market-economy in transition,in china the listed company ,just as vance ,mang li began it’s equity incentive ,and achieves the great success In China's domestic development,as in the recent joint-stock reform of listed companies,it also sets off a burst of incentive equity boom. So in the end stake is how to stimulate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origin, develop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is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incentive stock rights in the country and the prospec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what is The article on its development process,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the latest development trends at home and abroad with the latest academic achievements at home and abroad to discuss this, first of all on the definition of equity incentives and positive role, followed by the latest academic achievements at home and abroad and equity incentive accounting method (intrinsic value method, the fair value method)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Then equity incentive is in the course of a new issue and the corresponding response method, which is part of the focus of this paper will focus on the end of the domestic development of the actual make appropriate comments that China's equity incentive accounting development are still a long way to go, and the equity incentive will improve very well in the future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Equity incentives stock; Incentive accounting; The method of intrinsic value;the method of fair value; Cost of equity incentive

[F235.19]

引 言

激励机制是否合理有效对于公司治理的效率高低及目标是否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治理是源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由此产生的委托关系,理论告诉我们,只要存在着委托关系就要求有激励机制,因为问题不能通过完备的契约来解决。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交易。股份企业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得股份支付。我国目前的新会计准则,尚未对某一种股权激励方式做出任何约束,但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我国上市公司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也将发展为与国际趋同。

1 股权激励会计的起源和发展

1.1 股权激励的定义

股权激励是指在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基于股权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经营者员工以其持有的股权与公司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这样就可以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积极性,延长其为企业服务的年限,推动企业的发展。

1.2股权激励会计在国内的发展

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起源于1984年企业股份制改造时出现的内部职工股。2000年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重点向激励性转移,注重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的首要问题,就是激励的上限难以确定。如何把握股权激励的“度”、选择什么样的股权激励方式称为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企业重点研究的问题。股权激励的另一个问题是接受激励的人员的业绩评价存在困难,缺乏定量标准。因为企业的经营业绩是集体努力的结果,很难量化个人绩效,要想发挥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还必须要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

1.3国内外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

2005年2月8日,欧盟委员会也批准通过了在欧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IFRS2),并将其生效日追溯至2005年1月1日。该准则要求公司将所有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包括雇员股票期权)作为费用处理。这就意味着欧美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一致的认识并实施行动。

我国在实际国情的基础上,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其中引入了内在价值法、公允价值法、期权激励费用化等国际最新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国内在股权激励方面长期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交易。股份企业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得股份支付。

2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2.1股权激励的主要形式和计量方法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优点是激励对象权利选择范围大,提前确定股票价格,激励管理者改善业绩,提高股价,以获得更高差价收益。缺点是在管理者选择其他权利放弃股票期权时,则没有激励作用。

股票增值权:即虚拟股票,是由公司根据行权时股票市场价格与授权时订阅的行权价格的差额,通过现金的形式支付给被授权人,被激励者不需要出资。这种形式的优点是把公司的股价同管理者的薪酬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股价,提高股东的股票价值。缺点是管理者有可能为自身收益,人为地提高或降低公司的股价。

另外还有业绩股票、强制持股和“期股+期权的组合模式。

目前股票期权的计量方法主要有:历史成本法、内在价值法、最小价值法、或有报酬法、公允价值法。这一系列的计量方法是建立在国家经济环境和会计实务处理水平的基础上的,国外目前已经完全实现了公允价值法的计量方法,是世界的主流会计处理方法。

2.2 国外对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内在价值法是指企业股票市价超过行权价的差额,差额越大,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越高;反之,其内在价值就越低。在这种方法下,企业与经理人签订股票期权协议的日期(授予日)是股票期权的计量日,会计按照当日内在价值借记:递延报酬成本贷记:股票期权以后在固定的服务期内逐渐摊销转为费用,待经理人行权后再将期权转为股本。由于股票市价会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相应的内在价值也在随之变动,所以在每个会计期末要对报酬成本进行调整,直到经理人服务期满为止。

公允价值法是在期权的授予日,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公司的递延报酬成本,并将递延报酬成本在服务期内进行摊销。该法的关键是公允价值的确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算的金额。一般清款下,公允价值往往采用“布莱克-司考赖斯期权定价模型(B-S模型)来计算,这个模型考虑的因素有:期权授予日的股票市价、预计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预计授予日到股票期权行权日的时间、行权价格和风险利润等。由于公允价值一经确定就不再改变,所以在公允价值法下不存在期末调整问题。

2.3 我国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现状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适时出台,为我国上市公司大规模的开展股权激励创造了好的、有条件的法规和实施环境。新的股份支付共有四个环节:授予日、可行权日、行权日、出售日,且囊括了我国主要的股份支付的结算方式:权益方式和现金方式。

(一)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指的是:企业为获得服务而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方式。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最常用的工具有两种: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前者指的是:专门为了某一特定计划而设计的激励机制。所谓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售这种股票的权利受到限制,亦即经营者对于股票的拥有权是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说,限制期为三年)。

股票期权是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会计原理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一样,区别在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不需实际授予股票和持有股票。

3 股权激励会计在国内外发展中呈现的优势和不足

3.1 股权激励的优缺点

现代科学管理模式下的股权激励有着诸多优势:(1)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资产所有者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股票期权激励模式的缺点是:(1)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 (2)可能带来经营者的短期行为 (3)国内现行法律对实施期权的股票来源问题还存在障碍,因此,尚有待于相关的政策法律出台。

3.2 股权激励会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案

股权激励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期权费用化、期权核算范围、披露规则、会计处理法规、期权会计监督和管理上。

3.2.1 期权费用化

期权费用化指的是:将向公司高层管理者所支付的股权额度进行会计计量、处理,并将其进行费用化处理,直接计入公司的利润表中。完善和发展期权的费用化处理,必须立足于实际,在权益和先进结算的模式下,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为基础,进行费用的正确化处理。

3.2.2 期权核算范围

期权核算范围应当将经理人股票期权纳入表内行核算。经理人股票期权作为公司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它具有激励员工、留住优秀人才的作用,是为解决委托—中人激励不足或是短期行为严重、长期激励不足等问题,降低成本而出现的一种管理创新产物。首先,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不但应包括现有的内容,还应包括非股东所有者权益的内容。企业的经理人员虽然不是企业的股东,但根据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实践过程,经理人员很有可能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只有这样做才能把经理人股票期权作为一项或有权益加以确认。

3.2.3 披露规则

为充分体现信息公开的原则,必须改革现行的财务报表体系,加强对期权等衍生性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

(1)表内揭示。由于期权在签约时会计上已经加以确认和计量,因此期权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加以披露,这就需要对原有资产负债表进行适当改造。

(2)表外披露。期权内涵丰富且交易复杂,仅在表内揭示远远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还必须充分利用报表附注和补充资料进行表外披露。

总之,在进行期权信息披露时应将表内揭示和表外披露有机的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强表外披露的规范化,杜绝主观随意性,不断完善会计信息系统,以便及时向投资者提供完整的、对其决策有用的相关信息,减少投资风险和财务风险。

3.2.4期权会计监督和管理

长期以来股票期权的会计监督和管理一直都比较随意,证监会对此缺乏有效的会计监督和管理机制。己经在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企业,在方案的制订、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激励效果不明显,或者违规运作,更有甚者进行暗箱操作,侵害到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应尽快出台相关规范,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披露、有效期、行权时间、激励主体的资格、法人治理结构的科学性等股权激励关键环节等做出详细的操作性规定。我国在实施股票期权中,证监会特别要防止利用股票期权操纵会计信息,加强对股票期权的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

4 股权激励在中国的未来发展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正在借鉴国外的经验,正在与国际相趋同。但是虽然如此,我门股权激励在我国仍然任重道远,这主要是因为:

一、我国资本市场是弱有效性市场,发育不成熟,投机色彩过于浓厚。上市公司的股价与业绩和发展前景几乎没有相关性,同时由于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非上市公司的价值发现机制 和交易机制也非常不健全。

二、我国尚没有任何一部类似于美国《国内税务法则》的国家法律涉及到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构架与实施细则,也缺乏类似于美国证券交易法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与交易的法律条款,因此在法律上处于真空状态。

三、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完善的企业制度,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受到许多政策因素的影响,有时候经理人虽努力工作,但其经营绩效未必就好。

但是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国际化的加快,大量的适时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定将促使中国股权激励在曲折中前进、完善、发展。

5 结论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作为管理界新颖的激励方式,越来越受到国内公司管理高层的重视。在实践方面,大批的国有股份制企业顺应经营管理的发展潮流实行了股权激励方案,管理高层的薪酬结构呈现了多样化的趋势;理论方面,学术界和会计界针对股权激励也取得了很大的在学术和会计实务处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在国内证券市场和国内财经法规发展不够健全的大背景下,股权激励的中国路径折射出一种新型激励模式的艰难成长历程,为广大民众所熟悉并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

我国的股权激励从无到有,从探索试行、发展、完善到深入推广阶段,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尽管收获硕果的秋天还很遥远 。可以预计,随着国内各种要素市场的不断成熟和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上市公司将实施股权激励,必将迎来我国股权激励发展的春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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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范文第8篇

一、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新准则颁布以前我国商业银行执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差距较大,在此之前我国没有单独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相关的会计处理是根据原投资准则和负债的规定进行核算,原投资准则根据管理当局的意图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根据投资工具的不同又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市价恢复后冲销已经提取的跌价准备,但是最多将短期投资账面价值恢复到原投资成本。而长期投资则根据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对比,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需要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上升后可转回已提取的减值准备,最多恢复到原始投资成本。而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没有明确的规定,商业银行衍生金融工具的未实现盈亏在表外进行披露。由此可见原来的投资准则是建立在成本模式上的会计核算,跌价和减值准备是谨慎性原则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修正。上市金融机构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财政部财会[2005]14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已经提前采用了新的金融工具计量模式。

由于我国对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的管制,新准则中与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和负债核算直接相关的准则有四个,分别是第22号的《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24号《套期保值》和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上市商业银行实行股权激励而实施的股份支付也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监管产生影响。

(一)对金融工具核算引入公允价值计量除了长期股权投资外,新准则改变了长期和短期投资的分类,将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中金融资产又可以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资产。初始确认时无论是金融资产还是负债都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后续计量时第一和第四类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同之处是第一类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本期经营成果;而第四类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的资本公积,待该资产终止确认或者减值时转入损益,第二和第三类采用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其中前者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后者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由历史成本转向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结合方式计量会使金融工具市价的变化影响当期利润或所有者权益的金额,而这些资产的市价可能在下期发生相反的变化,使已经计入损益或者权益的部分转回,由于管理者难以直接控制金融工具市价的变化从而导致利润和权益的波动性加大,影响会计上的资本计量。又由于我国没有公允价值计量的详细指引,商业银行在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的难度较大,影响计量结果的可靠性。

(二)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资产减值提取的标准变化。目前商业银行的减值和跌价准备采用的是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和判断未来可回收金额的方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由于有明确的市价以及提取跌价准备的金额因而较容易确定,判断未来可回收金额的方法取决于管理层对未来的预计,主观性比较大。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首先提取一般准备金,然后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分类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而新的准则要求提取减值准备必须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除了直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无须考虑减值问题,其他金融资产在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都需要提取减值准备。

二是减值损失的转化。原来的投资减值和贷款损失准备的转回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根据金融工具资产的种类确定不同的转回方法,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债务工具在减值后有证据表明价值恢复的通过损益转回,最高不超过提取减值前的摊余成本;而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发生的减值损失不能通过损益转回,要通过资本公积转回。可供出售的债务工具发生的减值损失价值恢复的可以通过损益转回已经提取的减值准备,而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不得转回。对减值转回的限制有利于抑制管理层盈余管理的行为,但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不得转回使得投资在转让之前的减值减少利润,而在处置当期的利润显著增加,使不同会计期间的资本波动性加大。

三是减值准备的提取方法变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要求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提取减值准备,与现行的商业银行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相比要求商业银行对未来现金流量做出合理预计并采用特定的利率折现,对商业银行的会计估计的要求更高,使商业银行为满足监管资本需要调节当期减值准备的空间增加。

(三)套期保值会计 在新准则颁布之前我国没有针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商业银行也不存在真正的套期保值会计。套期工具的未实现利得或者损失不纳入表内核算,被套期项目的浮动盈亏也不进行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采用国际会计准则通行的分类方法将套期保值分为现金流量套期、公允价值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三类,要求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抵消后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由于有效套期必须能够抵消被套期项目的风险,抵消后的差额对当期损益和权益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不符合有效套期的只能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确认计量。新会计准则允许对预期交易进行现金流套期,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计入权益,待被套期的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从权益中转入损益。

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程度高,但是由于历史成本是过去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人面向未来的决策相关性程度低。新会计准则的导向是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因此对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无论是直接计人损益还是计入资本公积最终都会影响账面的资本,但是公允价值的可靠性程度低,对监管当局的资本充足监管提出了挑战。

二、执行新准则对商业银行监管资本计量的影响

商业银行监管为了达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目标,通过对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来限制商业银行为盲目追求利润而扩大高风险的资产项目。《巴塞尔协议》确定的资本充足监管成为商业银行监管的核心。会计资本是资产与负债账面价值的差额,体现的是所有者对银行净资产的要求权。而监管资本的作用是对未预期损失的缓冲,对于那些不符合会计资本要求的长期次级债务由于在清算时位于一般债权之后,按照监管的规定可以作为附属资本计算资本充足率。按照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量规定(2004),银行监管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核心资本除了不包括所有者权益中银行提取的一般准备金外,基本与会计的所有者权益一致,但是要扣除合并商誉,具体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资本充足率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资本充足率, 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总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改变必然影响到银行净资产从而影响银行监管,因为监管需要的基础信息来自于会计信息。对银行资本监管产生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资产与负债分类和确认的改变影响监管资本的计量商业银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由表外纳入表内核算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要将其划分为金融资产或者负债,而现行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将表外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首先转换成基础金融工具,再按照基础金融工具的风险系数计算资本。衍生金融工具的划分直接影响资产金额和负债金额,进而影响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同时影响到资本充足率计量结果。如商业银行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在转换前作为负债核算,实际转换部分作为所有者权益核算,而按照新会计准则在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就需要首先确定负债部分的价值,总金额减去负债部分作为所有者权益核算,分割后不得改变,这部分差额是认股权的价格,计入所有者权益。资产证券化业务由于将信贷资产从表内转向表外,由于减少了资本充足率公式中的风险加权资产降低了监管资本的要求。对不同类型的资产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因此对不同类型资产的相互划转可能成为管理当局调节利润和资本的手段,必须根据新的会计核算方法修订资本的计量方法。

(二)公允价值的应用对资本计量的影响新准则的最大特点是对金融工具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优点是可以及时反映市价变化对商业银行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影响,为证券市场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但是金融工具市价的波动将会使银行的损益和所有者权益波动频繁,影响银行资本充足的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对直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资产会影响到当期的利润和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而影响未分配利润,而对于可供出售的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化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待该资产转出时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管理层难以控制,纳入表内核算直接影响到会计利润和资本,而目前的资本计量方法中账面所有者权益除了一般准备金外都直接作为核心资本计算,一般准备金作为附属资本。新会计制度下所有者权益中包括了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损益,具有暂时性和不确定性,新准则实施后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影响部分是否能够作为核心资本有待明确。从监管资本的性质来看必须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才能体现对存款人利益的保护,而公允价值变动所带来的利润和资本公积的变化不具备这一要求,应该排除在监管资本的核心资本外。

(三)股份支付股权和期权激励对资本计量的影响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对职工实行激励,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允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我国的上市银行也开始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方案,由于在此之前没有相应的会计规范,各企业的股权激励处理不尽相同。新会计准则对股权和期权激励的会计规范体现在第11号《股份支付》中,《股份支付》准则要求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无须等待期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的股份公允价值计入费用和资本公积;须等待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可行权的股份数量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人费用和资本公积。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转入股本和股本溢价。由此可见如果实行了股权激励方案,银行的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会受到激励股份的数量和授予日的股票价格影响,而此类资本公积并不能体现出对风险的缓冲作用,不符合监管资本的本质。以业绩为依据的股权激励方案可能促使管理层为了自身的股权利益而操纵利润到达股权激励规定的行权标准。新会计准则中由于对金融工具会计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方面导致当期未实现的收益和损失计入当期的利润或者资本公积,直接影响到会计资本的确定,另一方面由于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监管资本与会计资本的协调

金融资产会计核算的变化使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包括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净利润既包括正常经营的损益也包括某些管理者难以控制的市价变化带来的损益,虽然为了突出公允价值变化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新准则要求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产减值损失单列,但最终会影响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所有者权益。对于那些不直接通过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则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金融监管机构需要根据准则的变化及时调整监管资本的标准和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方法,体现监管资本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