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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指导意见

家校合作指导意见范文第1篇

一、把好选聘关,做到见习班主任与指导老师的有效对接

一般学校选聘见习班主任的对象多为进校时间不长的年轻老师,但并不是所有的年轻老师都适合担任见习班主任,同时也并不是所有的班级都需要配备见习班主任的。我校把见习班主任的选聘以面向全校公开报名申请的形式进行双向选择,愿意担任见习班主任的年轻老师主动向学校提出申请,需要配备见习班主任的班级也向学校主动提出申请,学校政教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和各班级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备。配备时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1、指导老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班主任也是学校的教学骨干,因兼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或学校行政干部,由于平时工作较忙,有时对班主任工作很难兼顾,需要一位见习班主任来协助他的工作;2、指导老师可能因为再过一段时间因产假或要外出进修学习较长时间需要一位老师来顶替他的班主任工作,我们必需选择一位老师作为见习班主任提前介入他的班级工作,以免将来交接时工作上出现断层或师生都难适应的状况;3、根据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现任班主任的年龄结构确定后一阶段需要培养的新任班主任人数来确定见习班主任的配备人数;4、学校有一批中老年班主任,他们有多年班主任的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班级工作经验,是学校班主任队伍中的优秀典型,他们的班级工作经验是学校的一笔宝贵财富,需要一些年轻老师去学习和继承,从而使学校的优良传统也能一代一代传承下去,促进班主任队伍的可待续发展;5、根据学校现有的非班主任年轻老师的人数及他们的任教学科和任教年级状况,积极听取年轻老师个人的专业成长规划和意向,包括他们的个性心理特点将来是否适合担任班主任工作等各方面因素来确定见习班主任的对象。综合以上情况学校在每学年初最终确定见习班主任的对象(大概占全校班级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在开学初的全校教工大会上宣读名单,并由校长亲自给每位见习班主任颁发聘书。另外还要专门召开见习班主任与指导老师的见面会,明确见习班主任及指导老师的职责,加强见习班主任与指导老师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在开学初的第一次班会课上,将由年级组长向相关班级学生介绍本班见习班主任情况及学校实施这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以取得学生的支持和配合,更有助于见习班主任的工作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见习班主任的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以及见习班主任与指导老师的关系能否理顺,关键在于两者的工作职责要非常明确。我校给见习班主任制订的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指导老师做好班级常规管理工作

2、指导老师请假外出时做好补位工作

3、深入班级、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4、协助指导老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辅导

5、每学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至少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课或心理辅导活动课

6、与指导老师一起开好家长会及做好家校联系工作

7、协助指导老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和电子学籍档案工作

8、认真向指导老师学习班主任工作常规和班主任工作方法和艺术,使自己尽快成长。

从以上职责内容看见习班主任的工作主要是:辅助、补位、学习和践行。我们要求见习班主任在工作中要多请示、多汇报,不能自作主张,同时也要求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指导老师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放手、要指导,但不能放任,班级重大问题的决策权还是由指导老师来定夺。如见习班主任遇到学生中的重大违纪行为必须向指导老师汇报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再作处理,而不能自作主张;见习班主任在执行班规对学生进行奖惩时,要与指导老师的处事原则保持一致,不然学生会失去了判断的标准。

见习班主任多为年轻老师,与学生的心理距离比较接近,在与学生的接触中更容易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和班级的舆论氛围,会掌握一些平时指导老师不能掌握的现象,听到一些指导老师平时不能听到的言论,包括对指导老师批评的言论,这时见习班主任要站在维护指导老师权威的立场上对学生进行引导和解释,而不是迎合学生偏激的观点,造成对指导老师威信的重大损害,对班级的发展也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指导老师在工作中也要积极支持见习班主任,不能在全班同学面前讲一些不利于见习班主任的话,如果有不同意见的话,双方应在私下互相沟通。见习班主任与指导老师在学生面前都是班级的管理者,双方在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过程中要保持口径一致,管理理念一致,管理风格和处理学生问题基本程序和尺度也应基本一致,在处事方式上可以有一些差别。至于在某些问题上有不同意见,双方应互相沟通,互相支持,互相体谅。当见习班主任工作中有失误或差错时,指导老师应及时指出并给予切实指导。这时,对见习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要注重保护,要充分发挥见习班主任的特长和优势,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双方会达成一种默契,形成了一种教育合力,无论对见习班主任的成长还是对班级的发展都非常有利。

三、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学习与践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见习班主任的培养,防止工作中的虎头蛇尾现象,充分发挥见习班主任制度的实效性,我校对见习班主任的过程管理十分注重。首先,建立见习班主任工作手册,人手一份。手册内容有:见习班主任的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见习班级的班情分析;见习工作记录;与指导老师谈话记录;与学生及家长的谈话记录;处理班级重大或突发事件的记录;听取指导老师的班会课记录;自己设计的班会课教案;工作中的反思;学期工作总结等。要求见习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认真记录,善于总结和反思,在反思中不断成长。其次,建立定期学习交流制度,要求见习班主任每学期要看一本关于班主任工作的书籍;每学期上一次公开主题班会课;要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德育工作研讨会、培训会,并鼓励积极发言;积极听取指导老师或其他班主任的班会课或班主任工作讲话;旁听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的谈话;列席参加全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积极参加观摩学校举办的班主任主题班会活动课和心理辅导活动课比赛活动等。让见习班主任在学习与观摩中不断积累经验。第三,创设更多的平台让见习班主任去实践和展示。如每周一次的班主任讲话;班级重大活动的组织;家长会的发言;班级文化的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校大型活动的准备;学生评语的书写,学生成长记录的整理;学生家访等,让见习班主任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工作的信心,从而是不断走向成熟。第四,完善对见习班主任的考核,对见习班主任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学生、家长、指导老师及年级组对见习班主任的评价;见习班主任工作手册完成情况;工作总结和反思情况;对学校和班级德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等。通过考核让见习班主任认识到自己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从而及时调整下一阶段的工作策略,也让学校管理部门分析该见习班主任是否培养成熟,是否适合下一届担任正式班主任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关心和引导

见习班主任大多为学校的年轻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新生力量,但由于工作经验不足、阅历不够,同时在教学上压力也很大,在工作中肯定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惑和问题。所以,对见习班主任精神上的关心和引导显得非常重要。我们要求学校政教处领导及各年级组正副组长,每人结对2―3名见习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要主动找结对对象正式谈话2次,主要了解见习班主任的工作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帮助他们制订个人专业和班主任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引导他们正确处理与指导老师的关系,正确处理与学生及家长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班主任工作与教学工作的关系,正确把握工作方法和艺术,及时化解心理困惑;我们还会定期召开见习班主任座谈会,让他们畅所欲言,及时交流心中的一些想法;当见习班主任开设主题班会课时学校领导也会到场听课并指导;定期举办见习班主任参加的文艺体育等娱乐活动;组织见习班主任爬山远足活动;组织与兄弟学校或单位的联谊活动,每逢见习班主任生日,学校领导定会通过短信或贺卡的形式表示祝贺;当见习班主任举办婚礼时学校会组织力量帮助操办,并到场祝贺;当见习班主任家中出现什么变故时学校会以组织的名义慰问或帮助解决一些纠纷。从而让我们的年轻老师感受学校的温暖,更加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名成熟的班主任。

总之,在当今教育发展形势之下,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而让年轻老师直接走上班主任岗位肯定会走很多弯路,并会带来一系列负面的影响,甚至会对一部分学生的一生都会有影响,而见习班主任的队伍建设,是班主任后备队伍培养的重要且有效的模式,也为班主任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学校的“后备军”真正成为英勇善战的“正规军”。

家校合作指导意见范文第2篇

我们常说的家庭教育一般指在家庭中由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尤其是父母对子女所实施的教育。这种家庭教育的主动权掌握在家长手里,家长有很大的自主性。家庭教育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家长素质的影响,而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发展迅猛,社会环境变化太大,两代人“代沟”变大,使现代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出现众多偏差。因此,对家庭教育进行有效的指导,显得非常必要且又十分迫切。

家庭教育指导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的家长,包括孩子的父母、祖辈等亲属。一般来说,家庭教育指导对不同年龄的家长有其共性的内容,如现代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良好的亲子关系,家庭教育的特点与规律等;对不同年龄段的家长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同规律有其不同的教育重点,所以应确定不同的指导的内容。

家庭教育指导形式虽然有不断的创新发展,但一般说仍分为个别指导、集体指导、大众传媒普遍指导三种类型。不论是哪种形式的指导,若要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应重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社会处在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突出,人生价值多元,大众传媒的良莠不齐、拜金、享乐观念的流行,各种利益的诱惑使很多的成年人出现信仰危机、精神萎靡,这样的家长去教育自己的孩子,能不出现问题吗?孩子的教育问题,绝不仅仅是家庭的问题,更不仅仅是学校的问题,而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各级领导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尤其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家庭教育知识与规律的学习与掌握,为我们的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培养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团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各类家庭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这一阐述反映了中央对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视,这也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上水平的动力所在。

家庭教育是一门学科,家庭教育指导必须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家庭教育的背景、内容、对象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然而作为家庭教育的指导者不研究新问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达不到一定的高度,家庭教育指导就很难奏效,甚至还会产生误导。这就要求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操作能力,接受相关专业培训,进行相关知识的系统学习,具备较高科研素质,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广大家长的误导。

三、家庭教育指导要务求实效

关于家庭教育指导的责任机构,《若干意见》特别强调“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

指导方式是“要与社区密切合作,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

具体任务是“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不论是家长学校,还是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目前都存在不少问题:

1.缺乏组织领导与有效管理,这种机构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缺乏机制保证。

2.没有或缺乏训练有素的家庭教育指导专业人员。

3.没有专门的经费保障。

4.由于各职能部门职权所限,难以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投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5.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认识偏差。

诸多因素导致目前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大事业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不少家长对自己孩子出现的各种问题束手无策而又求助无门,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巨大灾难性的不幸与令人惋惜的悲叹。

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学校职责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家庭、学校、社会在这个大系统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各自的任务,不可相互替代,应当实现优势互补、有机整合。其中家校合作又是核心的部分。家校合作是当今学校教育改革的一个世界性的研究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指出:“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学校应当领导家庭”是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在论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关系时的一句名言。诸多研究者也一直认为,学校应在与家庭的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应担负起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谈到改进德育工作的具体意见时,把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切实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的重要方面,提出“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管理。”“要通过多种教育方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思想,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同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交流情况,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意见、建议。学校要对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学生家访提出具体要求。”

五、家庭教育指导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

家校合作指导意见范文第3篇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科教兴市战略目标的实施,也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2*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生源预计达4万多人,其中高校毕业生生源超过3.5万人,是历年来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各县区、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力争2*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去年基本持平,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稳定增长。

二、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四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政府引导、双向选择、创业就业机制,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就业指导,强化技能培训,完善支持就业、创业功能,营造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稳定并提高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三、强化措施,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1.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政策。重点落实好助学贷款代偿、生活补贴、社会保障补贴、工龄计算、户口迁移、档案接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益保障、创业扶持,以及为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和研究生招录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加分等中央、省和市有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周到的就业服务,鼓励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2*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并扩大招募规模。2*年全市计划招募2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单位工作。

3.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按照省统一部署,2*年逐步启动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全科医师培训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在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4.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鼓励高校毕业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在落户、人事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等方面提供方便。健全完善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集体户,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其就业单位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可落户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集体户。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要取消落户限制。凡聘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必须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当年吸纳毕业生达到新增就业岗位20%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财政资金将给予优先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实施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政办发〔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措施,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放宽市场准入、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扶持政策。可不受出资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登记个体工商户或非公司私营企业。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企业出资管理,放宽经营场所权属证明、营业执照期限限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实行个体经营试营业制度。对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3年内免费办理人事,提供落户服务。

自主创业的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可享受由市财政负担不超过3年的贷款贴息。

2.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各高等院校应加强创业课程师资配备,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课程,提升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各县区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体系,将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纳入政府免费创业培训人员范围,对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要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开业指导,并开展“一对一”的跟踪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要抓紧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2*年争取在全市建立一个大学生创业示范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各县区也要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立县区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四)认真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1.实施引导大学生继续升学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增加紧缺专业人才的招生计划,努力满足高校毕业生继续学习深造的愿望。2.实施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各高等院校应把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纳入学生培养方案,探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加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校企联合、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机制。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模式,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加强高校毕业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3.充分发挥就业见习基地作用,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县区要积极发动企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和提供见习岗位,组织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进一步增加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数量。见习期间由企业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继续加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的力度,争取三年内建立70家市级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组织6000名毕业生参加见习。今年要重点做好第二批市级示范见习基地的申报和批复工作。

(五)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要进一步强化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增加毕业生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新增就业岗位应主要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各类大中型企业应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高校的科研专项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计入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各县区要研究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开展在岗培训,培训后经鉴定合格的,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在严格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六)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21号)精神,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从2*年起,对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菏泽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经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认定在校时没有申报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毕业后由市财政按5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源所在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对离校时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通过专项培训、重点指导、优先推荐,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服务等方式实施重点帮助,向持有就业服务卡的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不少于2次的推荐机会。

要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解决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凡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毕业生的国有企业,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用于招聘困难家庭毕业生。接收应届毕业生10人以上未接收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由市或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实行首次就业安置。力争使毕业当年年底前所有返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各县区要制定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接收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办法和措施。企业吸纳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符合*政发〔20*〕45号、*政发〔20*〕58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

(七)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指导。

1.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人事、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发动社会各界关注就业,关爱毕业生,帮助毕业生树立就业信心。各高校要积极开展以当前就业形势教育为重点的就业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密切关注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理性客观地认清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充实和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并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毕业生就业的信息收集、组织洽谈、就业指导工作。学校配备的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学校要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就业指导经费。

2.广泛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高等院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需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财政部门给予补助。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3.搞好就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区域间、学校间和校企间招聘求职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举办的各类招聘会的岗位需求信息和各项就业政策,要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就业服务网站及时汇总,并对外。菏泽市岗位需求信息将在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市人事人才网站统一。各级人事、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和人才中介机构、各高校要统一就业信息数据标准,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4.加大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从2*年起,每年适当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和转递、创业培训、创业园或孵化基地建设、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展服务基层项目和各项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等。

家校合作指导意见范文第4篇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督导组的各位专家不辞辛苦,对和顺镇中心小学校进行了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专家组成员认真细致对照各项督导检查指标体系,查阅资料,并对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进行了访谈和座谈。对和顺镇中心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的各项工作给子了全面具体、认真细致的评估。

刚才,听到督导组对和顺镇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专家组对我镇教育评估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给子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这是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的鞭策和鼓励,特别是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的意见十分中肯。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和顺镇中心小学校以及全校师生对督导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这些意见将对我镇今后提高教育事业综合实力,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起到极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为此,我在这里代表和顺镇中心小学校郑重表态:我们要根据督导验收组所提出的意见和工作要求,马上认真抓好整改。一是迅速成立工作小组,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和工作时限,确保我镇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二是用好教育设施设备。三是进一步彰显学校特色,提炼学校办学经验。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品位,同时,提高教育科研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内涵,加强农村学校的现代化建设,努力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四是继续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通过内培外引,着力打道一支代于我师团队,促进全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大幅提升,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五是进一步推进成人文化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和综合素质,拓宽就业致富门路。

在这里,请督导检查组普位专家相信,请上级各位领导放心,和顺镇中心小学校一定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贴,努力办好人民用意的教育,我们诚挚地设请各位专家,往后常来我校指导工作,为我校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教育事业的加快发展多提宝贵的意见。

家校合作指导意见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教育质量;服务大局

一、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必须在理解和实践上下功夫

《世界教育信息》:尊敬的林主任,您好!非常高兴您能接受本刊的采访。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期做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您曾参与了《意见》的相关研究制定工作,请您从学者的角度谈谈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林金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其间,国家先后出台过若干专项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意见》是第一份全面指导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推动全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意见》站位高、质量高、规格高。《意见》的研究制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过千锤百炼,体现了问计于民的教育决策新趋势,反映了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新要求和老百姓对发展更加公平、更加多样、更有质量教育的新需求。《意见》还体现了教育对外开放政策连续性和创新性的统一,如强调“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扩大开放”“不断提升教育质量”等都是连续性的体现。同时,《意见》也有许多新“亮点”,如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高到教育对外开放的根本宗旨来认识;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我为主、兼容并蓄,提升水平、内涵发展,平等合作、保障安全”的“32字”工作原则,使实际工作有所遵循,具有可操作性;更加明确了教育对外开放的工作目标,第一次把“效益明显提升”作为涉外办学的工作目标明确提出来;从六个方面对教育对外开放工作作了重点部署;在保障措施中,重点强调治理水平和加强党的领导。2015年12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意见》;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这个文件,这都体现了《意见》的高规格。

在我国教育涉外办学的十几种形式中,中外合作办学是唯一以国务院法规形式(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范的一种办学形式。《意见》同样把中外合作办学摆在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如“通过完善准入制度,改革审批制度,开展评估认证,强化退出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建立成功经验共享机制,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全面提升合作办学质量”;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和改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加快培养一批优秀涉外办学管理人才”;要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等政策制度”。《意见》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笔墨已有不少,但还不能仅从字面上找“中外合作办学”的字眼,应通篇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以及其对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必须按照《意见》提出的教育对外开放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重点部署以及保障措施等总体要求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通观全文,《意见》对中外合作办学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可以概括为“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

要使《意见》全面实现,必须在理解和实践上下功夫。正确分析、解读《意见》,对于《意见》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大家(包括政府、学校、办学单位等)应切实提高执行《意见》的信心。理解和实践既是政府和学校的理解与实践,也是百姓的理解与实践;既是政府和学校的责任,也应该发挥百姓的监督作用。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指出,贯彻落实好《意见》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即抓顶层设计、抓提质增效、抓完善治理、抓组织保障。教育部国际司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全面部署。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任务繁重、使命光荣,作为一名学者,我对实现《意见》提出的要求和任务充满信心。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效益的基本关系,是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需要破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世界教育信息》: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应该怎样实现理论创新和引领,破解提质增效过程中的理论难题?

林金辉: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方面需要破解的难题不少,其中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之一是如何正确认识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的基本关系,全面统筹规模、质量、效益,协调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

截至2016年6月,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2413个。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1家(含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二级学院)66家(含筹),其他机构130多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超过2000个;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约占机构、项目总数的90%。学生方面,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约56万人,其中高等教育在校生约46万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数量超过160万人。与全国教育总规模相比,中外合作办学所占比例并不大。我很赞成上海纽约大学俞立中校长的话,目前我国教育发展不在于多一所学校少一所学校,而在于中外合作办学能给我国教育带来什么。数据表明,截至2009年底,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总数约43万人,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约29万人;同期,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超过110万人。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第一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写入了“教育国际化”,对中外合作办学作出了总体规划,明确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年来,中外合作办学规模的发展总体上是适度的,这个规模的发展来之不易,发展成果值得珍惜;《纲要》实施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以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审时度势,提出了中外合作办学工作重点由规模扩大、外延发展转移到质量提升、内涵建设上来的工作思路,强化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一手抓改革方案出台,一手抓改革措施落地,把质量保障的政策措施变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普遍实践,取得了显著成就。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撰写的我国首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今年5月正式出版)指出,2010年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逐步进入质量提升新阶段;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政策引导,中外合作办学在规模有所发展的同时,“管办评分离”有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新进展,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步提高,社会满意度和认可度不断上升,办学质量和效益一路向好,严把入口、聚焦优质、融合创新成为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主题词。

贯彻落实《意见》,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握发展全局,开拓发展新境界,以理论创新引领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2015年,第六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以“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为主题,我在会上提出了处理这一基本关系的理论框架,即适度规模是基础、创新质量是关键、提高效益是目标;强调了应用三者基本关系理论时,应坚持找准结合点原则、明确政策界限原则、突出发展重点原则、把握准入标准原则、允许差别化探索原则。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质量、效益基本关系理论还应该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发展创新。

三、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趋势: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

《世界教育信息》:请您谈谈未来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趋势和政策走向。

林金辉: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至今,走过了起步探索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在调整中发展阶段,目前处于质量提升新阶段。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要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必须遵循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2010年5月27日,我应邀在河南省教育厅、亚太大学联合会(AUAP)主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发展国际论坛暨第十一届AUAP学习与分享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在国内首次提出中外合作办学两条基本规律。2010年8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我的理论文章《中外合作办学要规范、健康、有序》,在党报再次公开提出这两条基本规律――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和发展大局,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和成长。

《意见》对中外合作办学提出的总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同时也是中外合作办学几十年发展经验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结合我本人学习《意见》的体会,我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政策走向是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在贯彻落实中,应注意把握如下几点。

第一, 提质增效是中心。质量更多地是指一个机构项目办得好或者不好;效益,则主要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把质量和效益放在一起提,比单纯强调质量更加全面准确、目标更加明晰。一切中外合作办学活动,都必须围绕提质增效这个中心,尤其在把握入口关要围绕这个中心。中外合作办学实行审批制和证书制,机构和项目的审批不仅涉及教育资源优劣的评判,还涉及如何抵制意识形态渗透和教育倾销问题,必须以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家标准为准绳。而且,过程管理也要围绕这个中心。质量和效益并提,对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必然提出新要求,要以科学的顶层设计引领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出口方面,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办学机构项目退出机制的制度安排等。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问题事关国家教育,事关学生根本利益,事关办学质量和效益。退出机制涉及法律法规和办学者、学生的切身利益,面临很多难题需要花大力气破解。《意见》的出台,释放了中外合作办学强化退出机制的信号。

第二, 服务大局是方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意见》时强调,教育对外开放“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要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自觉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我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外合作办学服务大局,必须研究如何推进中外人文交流,如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必须打造“民心相通”这一基础工程。教育尤其是中外合作办学要先行承担这一责任。中外合作办学如何发挥“辐射作用”,推动我国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助推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也是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制度的设计与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办学活动,必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否则就会走偏方向,甚至迷失方向。

第三, 增强能力是保障。不断增强中外合作办学服务中心工作能力,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的重要保障。根本的是抓组织保障。要加强党对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领导。如果说中外合作办学是教育改革开放的“特区”,那么,在这个领域,党的领导没有“特区”。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外合作办学全过程,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中外合作办学战略目标、人才培养、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意见》明确指出,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和改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加快培养一批优秀涉外办学管理人才”。与此同时,我们要把中外合作办学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与人才培养工作联系起来。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效益,最终要落实到人才培养质量上来。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的教育活动,培养的人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立德树人是根本。要把中外合作办学的工作重心下移到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改革,下移到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做好开放和监管工作,这是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关键”;而课程体系、教学与师资队伍建设,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者和办学者对“核心”问题研究不多、重视不够,偏离了人才培养的本源,这个偏向使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失去了最基本的依托。尤其是中外合作办学师资方面,应下大力气扭转国外合作院校教师在中国“飞行教学”的偏向。“飞行教学”模式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近几年来,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措施遏制和逐步消除中外合作办学的“连锁店”现象,如在审批新项目时对外方院校在同一专业举办项目的数量以及与国内高校合作办学的院校数量分别划出了红线。“飞行教学”的原因远不止“连锁店”办学,应从制度设计上铲除“飞行教学”模式的土壤。在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建设方面,要加强教师专业标准和质量评价标准的设计,不断创新师资管理模式和机制,在政策上进一步优化外教的工作、生活和科研条件,严格外教资格认证,促进中外教师互训互用,使外籍教师能留得住、用得上。

四、国家应尽快研制出台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新的管理办法,稳妥推进境外办学

《世界教育信息》:《意见》提到的“涉外办学”包括我国教育机构境外办学。您对发展境外办学有什么建议?

林金辉:应统筹设计“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政策措施,这符合《意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指导思想。《意见》明确指出,要“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境外办学”。

2008年1月,我提出应把高等学校“走出去”合作办学纳入中外合作办学的理论视野和法律框架。实际上,中外合作办学与我国高校境外办学有相同的一面,都是涉外办学的重要形式。在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些政策文件中,也时常把境外办学放在中外合作办学范围内。当然,境外办学与中外合作办学在形式和内容上有许多不同之处,在政策制定和实践中应充分考虑这种区别。关于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是否属于中外合作办学,我赞成“不争论”的办法,首先要把它研究好,做好。

目前,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总数为103个,其中机构5个,项目98个;这些机构和项目分布在14个国家和地区。

教育部于2015年11月的《关于废除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废除了包括《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已经决定取消“高等学校赴境外设立教育机构(含合作)及采取其他形式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审批”和“高等学校赴境外办学实施专科教育或非学历高等教育审批”,因此,教育部需要根据取消审批工作和相关改革要求,对相关规章进行清理。有人甚至说,境外办学目前处于“政策真空”状态。

当前,一些国家,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高校走出去办学需求旺盛,10多个国家先后向我国发出了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到他们国家办大学的邀请,甚至一些国家把校舍都盖好了。我们称之为“筑巢引凤”。应该指出,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大规模走出去办学的条件还不成熟,政策走向应该是“小而精,项目先行”。

取消审批,并非放任不管。为了加强境外办学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质量和效益,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家应尽早出台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新的管理办法,就招生、学科专业设置、课程、教材、教学与师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以及学历学位颁发、认证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五、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应该增强服务大局的工作能力

《世界教育信息》:您创办了我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推动了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的科学研究和智库建设。您对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未来发展有什么考虑和希望?

林金辉: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是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理论支撑”“建设研究数据平台” “健全决策机制”。把这部分内容写入《意见》,对于科学研究工作是极大的肯定、鼓励和鞭策。

科学研究要为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服务作出贡献,本身要提升服务能力。怎么提升?我认为要坚持“两个方向” “两个并重” “三个重点” “四个原则”。第一,坚持两个方向,即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学术方向。第二,坚持两个并重,即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并重。第三,坚持三个重点,即为政府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服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提质增效;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积极健康的中外合作办学主流话语体系的形成和壮大。第四,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所谓“板凳敢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二是学术自由原则,要有追求真理的理论勇气和学术精神;三是科学性与可行性统一原则,围绕中外合作办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走进实践,贴近现实;四是方法优化原则,注重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紧密结合,对素材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家校合作指导意见范文第6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现代学校制度把学校视为一个开放的组织,它不仅关注学校内部的运作,也重视学校与家庭和社会的互动,强调各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家庭作为教育的重要利益相关者,理应参与教育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可见,学校与家庭合作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要求。前苏联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说过这样一句话:“最完备的社会教育是学校——家庭教育。”所以说,加强家庭和学校的沟通,整合家庭和学校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就如何促进家校合作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整章建制强基础,办好家长学校

家长学校主要任务是:向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了解教育规律,孩子成长规律等理论,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各种教育渠道的畅通和各种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以便更好地培养和教育学生。在开办家长学校的过程中,在家长学校建设中,不搞形式,不摆花架子,而是积极的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办家长学校。成立领导班子并制定家长学校相关章程。二是开设家长讲坛。家长讲坛可以采取邀请专家讲座的形式,也可以根据家长不同的职业,不同的身份,邀请口才好的家长到家长讲坛进行授课,内容可以是卫生健康、家庭教育、育儿经验分享、班级学校工作参谋、家长培训等方面。三是组织家长义工为学校服务。根据学校需要组织家长义工维护学校学生的上下学的秩序,参与学校的图书室的管理,以及教室卫生的清扫等等。四是开展家长读书沙龙活动。通过读书交流,帮助家长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家教观,提升家庭育人水平。五是成立班委会。班委会的作用:1、协调:班委会是学校、家长和教师之间的一座桥梁。当家长有些意见不便直接向学校提出时,可以通过班委会向学校提出,学校面临的困难和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也可由班委会向家长协调,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2、谋划:班委会的谋划,是在沟通和协调的基础上,群策群力,出主意想办法。如:学校举行运动会、实践活动等可以由班委会把有意愿参加活动的家长组织起来,并提供一些赞助。学校成立的音乐、体育、美术等社团,缺少指导教师,班委会可以推荐有这方面专长的家长担任指导教师,缓解专业教师师资短缺的问题。

二、推陈出新重过程,落实家校沟通

1、开有准备的家长会

(1)在会前做好准备工作,不能让家长会流于形式。

(2)在家长会上我还要给家长说话的机会,倾听家长对学校和班主任工作的建议。

(3)借机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2、认真做好家访工作

家访要抓住三个特点,一是需求导向,关注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求,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指导服务;二是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实存在的具体困难等;三是个性化指导,根据每个家庭、每名学生的具体情况,展开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服务。学校采取“提前预约、逐个登门”的方式,班主任联系好学科教师开展共同走访。而走进每个学生家庭之前,教师要精心准备、精准分析。学校对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制定好一对一帮扶措施,并做好后续跟踪记录,家庭和学校共建‘一生一册’的成长档案记录。具体做法:

(1)耐心倾听学生的家庭表现,以及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要求。

(2)要向家长提出发现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

(3)建立家校联系卡,家校共同评议学生。

(4)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加强家校沟通。现在的留守儿童很多,家长很多在外省务工,对于这些学生,老师可以经常用电话和微信进行家访。让家长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及时解决家长心中的困惑,消除教育矛盾。

三、开门办学谋发展,做好学校开放

家校合作指导意见范文第7篇

在对学校工作的督导评价上

1.坚持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并重

督导工作所依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了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建设的涵义,是一个全面、具体的规范性要求,总体看是一个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我们由低到高从三个层面评价学校每一个指标的工作:(1)基本要求层面,该做的是否做到了,没做到就是问题;(2)学校优势层面,学校突出的成绩;(3)指导理念层面,用何种理念指导工作,这在工作中起着决定作用。近年来,学校越来越注重理念的指导,这也需要我们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客观的评价。

同时,我们也要根据国家、市、区的重点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规律,针对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加强某些指标的检查力度。十报告讲到文化建设时,特别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谈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时,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为此,我们必须更加关注学校的德育工作。在谈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时,强调“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生这三个方面素质的培养和成效,也应当成为我们评价中的重要关注点。

2.坚持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评价

我们面对的学校有历史的差异、层次的差异、办学条件的差异,校长和领导班子也存在年龄、履职年限、经验能力等差异。我们在督导评价时一直坚持看学校的发展、变化、进步,这是非常重要的。不因是名校和名校长就大加溢美之词,有不足也轻描淡写,不因条件差、生源差、校长年轻,评价就低。对于前者我们应当认真分析、成绩恰如其分,不足之处要明确表达,个别名校在理念上、管理上也确有明显不足,这些在区市影响力大的学校,我们更希望他们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对那些条件差的、生源差的、校长年轻的、上任时间短的更应当给予热情的帮助、平等的交流、中肯的评价、积极的鼓励。虽然我们在规范性指标上用的是一把尺子,但可以对学校工作的进步、发展的幅度、学校主观努力的程度给予更多的关注,给予更高的肯定。

3.坚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评价

以人为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坚持以人为本对学校来说,中心就是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问题。我特别想强调对“人”的理解是有原则不同的,马克思主义从人的社会关系和人的群体去理解人,以人为本是建立在集体主义的基础上的,更多强调的是人民,存在主义、抽象的人道主义是从人的个体去理解人,它的以人为本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更多强调的是个人,我们在理解时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十报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学校办学的根本立脚点、出发点和归宿;这是我们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等观念的核心;这是学校是否科学发展的根本标准。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分析、评价学校的各方面工作。

首先在教育理念上,我们要充分肯定很多学校符合教育方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办学理念、宗旨、培养目标,鼓励他们积极探索、不断实践。但是,现在教育思想、理论多元化,比较繁杂,如何正确选择和对待西方教育理念,我们有的校长做的不够,如有的校长提出“教育是使人有尊严地活着”、“生命教育是在公民教育之上的最高追求”、学校的“育人目标是道德自律、学习自取、身心自强、生活自理”等。这表现出有些校长追求所谓“新”,没有认真研究所依据的理论是否科学,这样的提法是否符合当前中国特色教育的价值取向,是否符合学生的实际。这些内容都需要校长结合本校情况深入研究。对于类似的东西至少不要出现在我们的评价意见当中,给予变相的肯定,也有必要提醒校长注意慎重科学地提出理念。

第二,是否能够摆正德育的位置,充分体现德育为首。有人强调“教学工作是学校的生命线”,到德育就没有任何强调的词语了。这就需要我们积极鼓励在德育上真重视、肯投入。有创新的学校,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上有想法、有实践、有成效的多些笔墨,充分评价。对有不足的也要如实指出,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如何全面贯彻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高到新高度、新水平,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对于学校来说是紧迫的重大课题。

关于心理教育,目前总的看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指标要求不高,学校重视程度差异较大。对于心理问题,我认为:第一,心理的反映和表象是与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密不可分的;第二,个人的心理需求应当适应社会的现实和需要。教育部最新修订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也明确把“培养身心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列入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那么,心理教育如何与思想教育、价值观教育有机结合,使学生思想意识与健康心理同步提高,还没有见到很好的典型,需要大力加强研究和实践,也需要我们更加关注。

第三,在教学工作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学改革的核心问题。我个人认为,正确的应该是要促成“必须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必须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完美统一,达到教与学的协调。不少学校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十分有益,需要我们给予积极的评价,同时,这方面问题仍然比较大,一是老师主宰课堂,“满堂灌”的还有不少,二是过分强调学生主体,什么都是学生自主,在有的学校中我们已经看到过分自主的不良后果。

第四,在体育工作中,一方面国家不断加强要求,一方面学生运动能力整体下降,身体素质令人担忧。我们可以在严格检查时间保证的基础上,加强对体育课质量的检查,课堂密度达没达到要求,运动强度够不够,学生心率变化是否符合要求,力量、速度、灵活性、协调性等训练安排是否合理,等等。加大对体育工作的督导力度,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提高,为破解难题努力。2012年10月22日,的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也需要我们研究如何督导落实。

第五,在特色的建设上,特色项目是学校发展的生长点,我们要关注的是它在某一方面工作中是否能够起到带动、推动、提高作用,应该有相当的广泛性。同时,是否可持续也是需要我们引导学校注意的,避免短期行为。办学特色是学校核心理念的体现,左右着学校的发展方向,对此我们需要高度的关注。

我们在撰写评价意见的过程中,在注重规范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从教育方针、科学发展的高度,从当前教育承担的历史责任、民族振兴的要求,以及教育面临的种种问题,审视学校的工作,热情褒扬学校的创新、努力和成果,真诚指明学校的不足,提出建议和希望,使评价意见更具鲜活的导向性。

在对学校督导评价过程中

现在学校越来越重视督导工作,一方面源自于国家督导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一方面源自于我们的工作得到学校的充分认可。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导向性、服务性,一切为了学校的发展尽心尽力,相信学校会越来越离不开督导工作。

1.在指导学校做好督导准备的过程中,帮助学校全面、科学、真实、准确地自我评价,完成对学校工作的第一次推动

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充分展示学校的工作成绩,也不掩饰存在问题。在这个阶段我们还不太了解学校的情况,但是我们有两个方面的工作可以做:一是报告中各个重要部分是否做出充分地表述,并且通过审稿交流,发现学校可能并没有强调从全局看有意义的活动和工作,鼓励学校写得更加突出。二是对于学校提出的主要问题,引导学校从认真分析各方面工作的基础上,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避免问题只在学校硬件或生源等客观条件上找,不利于改进工作,促进发展。

第二,要帮助学校在一定的高度上写好报告。有些校长的自评报告,特别是年轻任职时间短的校长,往往是写成记账式的总结。要帮助学校从办学有清晰的理念,各方面工作有明确的思路,有充分事例的体现,有工作成果的呈现,有优势与不足的分析等方面写好报告。要根据情况帮助学校理清理念是否统领各方面工作的思路,而思路又能在实践中加以体现,理念成为贯穿、连接于学校所有工作的主线,使学校工作构成完整合一的网络。报告的标题实际就是学校优势或者核心理念的表达,帮助确定好标题,不光是使文章漂亮的问题,可以说是确定学校发展点的一种表达。我们也发现存在理念和实践不统一的情况,要么理念不符合实践,要么实践没有遵循理念。当然,我们不能胡乱帮助拔高,还是以实事求是为原则。

第三,引导学校把督导过程化为发扬民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发展的良机。首先是发扬民主,要帮助学校领导班子认识到,在全面评价学校工作这个重大问题上教职工的权利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因此,过程必须规范。同时,发扬民主也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必然要求,真正把教职工作为评价工作的主人,评价和评价工作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志。

更重要的是做好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工作,要帮助学校领导班子认识到,这是使学校的办学理念、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思想、方式方法、成绩和不足等,达成教职工共同认识的机会,成为促进学校发展的动力源。

2.在下校督导的过程中,形成对学校工作的评价意见的基础上,更要与学校各方面进行交流,为学校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全面、深入、细致了解学校情况,形成对学校工作的准确的评价意见,这是我们下校阶段的任务。正像很多督学做的那样,一方面针对督导过程的具体问题,在与学校人员谈话的过程中,真诚地对好的做法、成绩予以肯定和鼓励,对不足给予细致的指点和帮助,这是对学校有很大帮助的做法,因为,一些具体的问题不可能都留在反馈时说;另一方面,需要我们从学校全局的高度,从教育全局的高度,分析这项工作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是否符合教育规律,是否符合学生实际,对学校发展从理念、理论的高度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探讨,给予必要的指导。这对于分别帮助提高教师、中层和校级干部的认识水平,提高学校发展的水平是十分有益的。

3.在督导意见反馈的过程中,坦诚交换看法,使学校和督导室在评价意见上取得共识,成为学校科学发展的有力推手

我们在形成反馈前与学校沟通,反馈时责任督学对意见说明和校长交流看法,反馈后就学校整改报告进行回访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三次就评价意见与学校进行沟通的机会。充分利用好这样的交流过程,一方面可以验证我们的评价意见是否符合学校实际,如果有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一方面通过坦诚交换看法,取得共识。

首先,让学校能够充分理解评价意见。我们的评价意见是经过督学、领导反复、认真一字一句斟酌、讨论得出的,代表着不同的评价等级,也代表着我们希望学校发展的方向。学校能否很好领悟评价意见的内容,是发挥督导评价对学校工作推进作用的关键。因此,我们在交流的过程中,引导学校注意各方面工作评价的用词,肯定了什么,肯定到什么程度,对主要问题和建议要使学校清晰看到和认同我们的意见。这需要我们通过不同的方式,在对主要问题和建议的说明中讲清楚以外,在反馈前有所侧重地提示,在反馈后的回访中关注相关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情况。

第二,对学校的努力给予必要的肯定。有些工作学校做的很出色或者很努力,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写在意见当中,就需要我们在反馈时,采取督学发言等方式,在会上给予充分的肯定。对于遇到客观条件造成特殊困难的学校,只要他们努力工作、艰苦奋斗,应当让他们感受到我们是充满敬意的。

第三,对有的学校不成熟的创新,保有继续交流探讨的空间。对学校在理念、改革方面的创新,评价意见有了适当的表述,但不可能细致分析,特别是对不成熟的,我们可以在反馈时和回访的过程中继续与学校交换意见,探讨如何发展完善。

需要探讨的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材料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看,学校准备材料是认真的,但也存在有的材料过多,有的材料过少的不同情况。看材料成为下校督导的最大负担,也是学校迎接督导的最大量的工作。一方面,有些不必要的如计划、总结、记录可以允许学校减少、合并;另一方面,有些材料也不必要求学校为我们准备。我们的材料要求可以再详细些,比如内容、要求程度(必须有的、详细的、抽样的)等,制度建设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可详细规定要检查的制度要求。

2.关于评价意见的写法问题

在评价意见的写法上,目前的写法基本是可行的,但需要做适当地增删,使评价更具针对性,更有学校特点。具体可删减的词句可待具体讨论。

3.关于评价指标的完善问题

在我们的评价指标中,有的表述显得不太适应现在的要求,比如在德育部分21、23、25和学生质量的39这几项评价指标。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我们自己制定一些要素标准,来充实完善。当然,有的方面过分强调细节,消耗了我们很多精力,如何取舍是有待研究的。

家校合作指导意见范文第8篇

关键词:中职学校;就业指导;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0

一、目前中职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职业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据市场反应,企业对薪酬期望不高、动手能力强、不怕吃苦、团队合作意识佳的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求远高于普通高校毕业生,但是目前中职学生就业稳定率非常低,导致这种矛盾现象的原因主要表现为:

1、学校对就业指导工作观念陈旧;

虽然中职学校普遍认同了“就业决定招生”的职校生存法则,但大都没有进行深入的市需求调查,对社会需要的“就业率”概念不清晰,主观地认为实现了较高的“一次性就业率”,就完成了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忽视学生就业后的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将学生就业稳定率低归结为学生自身的问题和社会的责任,从而导致了忽视就业指导工作在就业工程中的作用。

2、学生职业规划意识差、自我定位不准确;

中职学生大多属于普通教育选剩的“差生”,依赖性强、缺乏自信、没有动力。他们缺乏系统的就业指导,没有形成正确的职业价值观,不会使用就业信息进行自我定位,主观认为求职过程就是制作个人简历,对学校的就业指导不感兴趣,对就业后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感到不适,既不能吃苦又不能吃亏,合作和责任意识淡薄,形成了急躁和自卑的心理障碍,导致了就业稳定率非常低。

3、就业指导工作实施主体多、思路不连贯。

目前中职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由招生人员、德育课教师和就业服务人员来共同完成。由于三块工作的分割,导致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各自为政,没有整体思想和统一的工作目标。中职学校招生困难,在专业推荐时对学生的定位可能存在偏差;德育课教师与企业接触较少,授课计划理论多、实践少,无法解答实际问题;就业服务人员与学生较晚,无法短期内修正学生就业观念。由此可见,就业指导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单独完成的,逐步完善就业指导体系是改善目前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稳定率的核心工作。

二、改善目前中职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对策

就业指导体系是一个由学校、家长、学生、企业共同参与,以就业稳定率为评价标准的系统工程。一般来讲,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应该包括四个方面:完善的管理机制、专业的执行团队、科学的指导方法、合理的评价体系。

1、必须完善管理机制,保障就业指导贯穿职业教育的始终。

为保证就业指导工作贯穿始终,需要建立一个目标定位明确、组织管理严密、运作过程畅通的就业指导管理机制。中职学校可以通过组建由分管校长参与的校级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对就业制度服务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定学校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在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就业指导工作。还必须通过整合社会、学校、家庭的力量,形成企业关心、家长支持、学生参与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实践证明,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方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2、必须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现有的中职学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主要学校各部门教学管理人员兼职,他们几乎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普遍存在管理意识强、服务意识差的问题。所以,制定就业指导人员的任职资格标准势在必行。中职学校一方面立足本校,通过对在职就业指导人员进行就业指导专业培训或者定期派遣到企业调研学习等途径优化校内队伍建设。另一方面,聘用在企业中具有丰富人力资源或职业指导经验的专业人士、具有《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到中职学校任教,进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校外就业指导队伍。

3、必须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改变重理论轻实践的操作模式。

制定科学合理的就业指导工作计划需要把握两个要点:一是要分阶段制定计划,二是要将实践贯穿整个过程。比如:在招生环节,要根据学生特点推荐专业,让学生树立“入学即就业”的理念;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年,要重点对学生进行自我分析的理论教育,组织学生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参观,了解企业文化、行业特征,使其对就业现状有一个初步认识;在集中学习的第二年,要全面培养学生的基本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组织学生到人才市场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就业岗位对学生技能的要求;在顶岗实习的第三年,要侧重于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讲解就业政策以及指导求职技巧,积极联系顶岗实习单位,让学生通过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锻炼自己、提高自己,为顺利就业奠定基础。

4、必须完善评价机制,运用市场调查结论进行效果检验。

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由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共同参与,学生实习适应情况和企业的反馈意见是学校就业指导方案的评价机制,也是整个就业指导工作的关键。有的企业用工的专业性不强,但对学生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部分学生主观追求个人表现,缺乏合作意识,难与其他员工和睦相处;有的企业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部分学生已取得上岗证书却不能操作设备,无法理解在学校掌握的技能水平与企业岗位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学校必须持续跟踪学生实习(就业)适应情况和企业的反馈意见,及时掌握学生初入职的心理变化,了解学生职场生存能力,进而帮助学生掌握正确处理职场人际关系和快速适应企业管理的方法,保障学生顺利完成角色转换。

总之,中职学校必须把就业指导工作放在首位,让学生树立“入学即就业”的理念,指导学生确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帮助学生做好人生角色的转换,以就业稳定率作为检验标准,才能承担起为社会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的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王琴《中职学校学生生化规划发展和就业指导研究》,《职教论坛》2008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