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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发达国家;低碳经济;财政政策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及意义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不断降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使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尽可能的达到排放与生态环境转化平衡,的一种新型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最早是在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提出的,作为第一期工业革命的领导者,英国首先认识到了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而且随着发展的逐步加快,对矿产资源的消耗也在快速增加,致使目前英国消耗的能源,大部分都要依靠进口,而且,温室效应的变化,对英国产生的影响也在不断地增大。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性的、关乎全人类的经济理念,在不同的区域和领域内理解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别。低碳经济的本质就是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开发更多的清洁能源,在生产和发展中,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频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促进生态环境系统平衡。低碳经济的发展核心,是通过相关研究部门,开发更优质的技术,降低矿物资源和高碳资源的使用量,尽可能的维持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吸收平,保持平衡。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是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持,通过减少矿物资源的使用量,能够有效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而且,清洁能源的可再生和温室气体的含量,对于低碳经济的推动,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二)低碳经济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消耗速度快速提升,各类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而且,我国本身的矿产资源状态,呈现明显的“富煤、少气、缺油”的状态,大量的矿产资源消耗,是我国的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近年来,世界各国对于矿产资源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地提升,“碳关税”不断地提高,已经成为很多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对传统优势产品贸易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因此,为了巩固我国的经济地位,必须强化低碳经济的深化,提高我国的发展潜力。
二、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
(一)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支出政策
2007年,加拿大政府提出了“让科技成为加拿大优势”,在2008年,政府对此发展政策进行了细化。加拿大政府每年在环境科技上,拨款6600万支持,在低碳技术上,加大开发研究力度,并且,不断极大技术研究的投入。加拿大政府计划在2020年,将电力需求转变为零排放。而且,加拿大政府还拨款3亿支持核能发展,包括有先进重水反应堆和更新实验室的技术设备。
(二)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收入政策
1990年,芬兰在全球首先实施了碳税,然后其他多个国家也开始征收了碳税。碳税,是根据化石燃料排放的碳量的多少,进行征收的。这种碳税在世界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实行,通过征收碳税,来提升一些矿物资源和高碳能源的应用成本,逐步提高低碳经济的发展,对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征收碳税。
三、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
我国为了推动低碳经济的深入发展,建立了一系列的经常性预算,安排相应的财政支出预算,通过强化低碳经济的发展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政策导向,促进低碳技术的提高与进步。开征碳税,对碳排放量较多的单位,征收适当的碳税,采用量计征方式,采用定额税率形式,引动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我国工业的能效和竞争力。
关键词:碳关税;出口贸易;绿色贸易壁垒;高碳产业;产业结构升级;外贸体制改革;绿色环保产业;低碳经济
中图分类号:F7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3)04-0091-05
“碳关税”也称“基于碳排放量的边界调节税”(Carbon-motivated Border Tax Adjustment),是国家对未采取相应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国家进口的能源密集型和碳密集型产品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税。它最早由欧盟提出,其用意是试图针对来自未履行《京都议定书》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特殊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以消除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的碳密集型产品可能遭受的不公平竞争。[1]2009年6月2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该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不实施减排限额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碳关税。美国抛出“碳关税”的单边措施方案,在国际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意味着美国已有意抛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多边束缚,强行推行其气候变化解决方案。国际上征收碳关税的可能性加大,美欧“碳关税”已箭在弦上。
有关“碳关税”提出的背景,国内学者沈可挺(2010)、霄(2010)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归纳起来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人类过度开发自然资源而破坏了地球的自然环境,导致全球气温逐年上升,已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人类逐渐形成了保护环境的共识;另一方面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迅速崛起冲击了现有的世界经济格局,发达国家为遏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种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即绿色贸易壁垒。相应地,“碳关税”产生的影响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会对环境起到改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2]因此,辩证地分析碳关税的双重影响,能帮助我们正确认识“碳关税”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文正是基于当前我国外贸出口所面临的困境而进行的研究,希望能抛砖引玉。
一、碳关税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双重影响
(一)碳关税对我国外贸出口的消极影响
欧美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将会影响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使低碳产品的比重上升,而高碳产品的比重下降。这对我国以高碳产品为主的外贸出口极为不利。
1. 提高高碳产品的出口成本,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高碳产业如钢铁、铝业、化学、玻璃和造纸业等已占据中国出口市场的半壁江山,根据商务部统计,我国出口产品中60%以上都是高碳产品,虽然近年来我国出口一直在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但对发达国家的市场依赖度仍然很高,我国约60%的出口产品输往发达国家市场。[3]这些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的主要优势在于其价格低廉,征收碳关税会提高我国高碳出口产品的成本,这将对我国制造业的出口形成严重的冲击,从而制约了我国高碳制造业的发展。国内学者研究表明,如果碳关税为15美元/吨~60美元/吨,我国高碳产业的出口成本将增加5%左右,并且这种成本会随着时间的推进、温室气体累计目标的变化而增加。[4]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如果碳关税实施,我国出口产品可能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总量可能会下降21%。[5]事实上,出口成本的提高会削弱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相应地,我国高碳产品的出口市场就会受到压缩。以机电产品为例,美欧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而我国出口机电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外先进水平高30%左右。一旦美欧对我国出口机电产品征收碳关税,将会使出口成本大幅度上升,价格优势丧失,国际竞争力受到严重打击。[6]
2. 波及非高碳外贸制造业,加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竞争。节能和减排已成为全球各国的普遍共识,碳关税的征收将促使各国的环境立法越来越严格进而能效认证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因此,不仅高碳产品要符合碳排放要求,与之相关的能源供应商也要符合新的能效规定。碳关税的危害将覆盖到制造业的上游供应商甚至整个供应链,我国大量中下游企业也将受到间接波及。比如一些供应链下游企业包括大型零售企业、制造业、食品生产、房地产、建筑业、运输业和物流业将会间接受到波及。[7]碳关税的开征将促使各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在未来一段时间,发展低碳经济将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否则我国很可能在新一轮国际分工中被边缘化,成为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在低碳经济条件下,诸如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各国重点发展的领域。换言之,碳关税的征收将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各国竞争的重点,这无疑会加剧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竞争压力。[3]
3. 扩大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范围,恶化我国的贸易环境。国际金融危机使欧美各国经济低迷,新贸易保护主义在金融危机后有所抬头,我国的对外贸易呈现出贸易摩擦频繁爆发、涉案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贸易摩擦的领域不断扩展和贸易摩擦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等特征。[8]考察欧盟以及美国的相关法案,可以看出碳关税不像普通关税那样按照固定税率征收,而是参照国内排放配额来确定其价格,但目前欧美对如何按照碳排放配额来确定碳关税的价格尚无明确具体的计算方法。[3]这使碳关税的征收随意性很大,因此,发达国家很容易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碳关税的征收将使我国高碳产业成为贸易摩擦的靶子,同时,发达国家在碳关税征收的扩散效应使我国高碳产业成为世界各国征收碳关税的主攻目标,这将使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范围不断扩大。
近年来,发达国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将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等“三高”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减轻国内的污染和获取高额的利润;发展中国家则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不得不承接发达国家的“三高”产业来发展本国经济和增加就业。这种产业转移是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为代价的,是发展中国家在特定阶段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欧美发达国家对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将进一步恶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环境,对发展中国家极为不利。这是因为,第一,由于发展中国家缺乏科技研发能力,针对这些“三高”产业征收碳关税,打击了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处于不公平竞争状态。第二,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时期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应对全球环境恶化承担主要责任,而发达国家在其产业结构转型之后提出征收碳关税,将沉重的经济负担转移给承接其高碳产业的发展中国家,对发展中国家造成沉重的打击。第三,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全球产业转移中赚取巨额利润,针对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不仅没有让发达国家承担相应的治理环境污染的责任,而且进一步压缩了发展中国家的利润空间,造成经济上的不公平。[2]这是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变相体现,践踏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更不利于全人类采取一致的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
4. 导致我国高碳产业离岸发展,影响我国在相关行业的就业和税收。以美国市场为例,我国目前7%~14%碳排放的产品用于出口美国。这些产品所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过程发生在我国,但是最终会以外贸出口的方式回到美国境内。[6]欧美各国开征碳关税后,这些能源密集型产业为了避免额外的关税负担,提高其产品的竞争力,会将产业迁移到未开征此类税种的国家,从而导致我国在相关行业的就业机会流失;随着高碳企业的外迁,我国相关行业的税收收入随之减少,也减损了我国开征此类税种所要达到的减排效果,造成所谓的“碳泄漏”问题。
(二)碳关税对我国外贸出口的积极效应
欧美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给我国外贸出口带来严重冲击的同时,碳关税的征收也迎合了国际社会对保护环境的要求,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1. 有助于抑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碳关税具有抑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促进环境保护的作用。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征收碳关税提高进出口产品的价格,削弱进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抬高进出口贸易的门槛,从而达到抑制碳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缓全球变暖速度的目的。因此,征收碳关税后会适度减少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产品的生产,抑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全球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碳关税的征收从短期看会抑制我国产品出口,造成部分产业的收缩。但从长期来看却可以促进外贸企业节能减排,转变发展方式。具体而言,碳关税政策会刺激企业投入更多的精力调整结构,促使其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降低资源消耗;有利于缓解部分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业,提高行业集中度。我国的外贸企业转型需要内外因素综合起作用,碳关税的征收就属于其外部因素,可以促使外贸企业真正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向绿色产业转型。[7]
2. 有助于推进我国外贸体制改革,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持高速增长,创造了世界上经济发展的奇迹,也形成了以劳动及资本密集为主的出口导向型的外贸发展模式,使我国跃居世界第一制造大国的地位。但我国的外贸发展模式是以“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益”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资源的极度浪费和环境的严重污染。考察当前的国际分工格局,可以发现目前“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产品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我国,而这些产品却大部分用于出口贸易,在国内消费的较少,形成了“中国排碳,世界消费”的外贸模式,这种模式使我国成为“世界排碳”第一大国。当前世界各国纷纷采取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只有节能减排,才能在低碳经济的浪潮中赢得发展的机会。“低碳经济”潮流对我国的压力也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推力。因此,碳关税作为各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手段,也势必逼迫我国推进外贸体制的改革[4],推动我国外贸发展方式向以“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益”为特征的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3. 有助于我国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促进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类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逐渐付之行动,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签订,到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再到2005年该议定书正式生效,以“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率”为基础的低碳经济逐渐步入了历史舞台。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世界各国遭受经济危机和环境危机的双重威胁,虽然在哥本哈根举行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未能达成实质性的协议,但削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已成为共识。征收碳关税可以迫使企业在生产中将环境成本内化到产品中去,从而大幅提高能源密集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未实行减排国家的碳密集产品的成本上升压力,同时对“搭便车”国家进行贸易制裁。[9]可见,在当前传统产业发展受挫、绿色环保市场蓬勃发展的情况下,走低碳发展之路是我国应对经济危机和环境危机双重威胁的正确选择。国外碳关税的征收会推动我国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绿色环保新兴产业,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二、我国外贸出口应对碳关税双重影响的策略
(一)国家层面的策略
1. 调整外贸产业结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面对碳关税征收带来的双重影响,我国应迎合国际趋势,调整外贸产业结构,逐步降低劳动及资源密集型的低附加值产业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提高技术密集和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眼于绿色低碳环保等新兴领域,大力发展新能源、环境产业。[4]具体而言:首先,政府应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和出口规划等方式限制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鼓励技术密集型产品及服务的出口,鼓励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如取消“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资源型”等“三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对一些重点的“三高一资”产品(如稀土等)还要加征出口关税。第二,引进外资时应注意引进技术含量高、节能环保的项目,严格控制污染严重的企业迁入我国,同时加强对碳密集型产品进口的限制。第三,增加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研发低碳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适时在国内高能耗产业推行强制减排,例如,通过建立用于促进低碳技术和零碳技术出口企业及其产品研发的外贸碳基金,提高其产品出口比重和国际竞争力。[3]第四,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使节能减排的发展有法可依,并且严格执行。按照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制订进出口产品的质量认证、环保标准并使之与国际接轨,全面提高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2. 建立和完善国内的碳排放税制度。根据WTO禁止双重征税规则,如我国对企业开征碳税,发达国家将不能对我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虽然碳税的征收在短期内会使我国企业成本上升,但从中长期来看,可以将碳税收入用于支持国内企业节能减排的改造,促进新能源利用和技术开发,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3]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征收碳税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综合考虑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建立国内的碳排放税制度,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体现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国际贸易三者的统一,从而实现保护环境和促进国际贸易增长的双赢。建立碳税法律制度后,我国就可以依法征收碳税,通过国内税收手段,促进国内生产厂商重视碳减排,从源头上降低产品的碳含量。此外,政府应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对违反我国贸易法律和环境保护法律的企业进行严惩;通过严格执法将有污染的外资企业拒之门外,严格限制高碳产品的进口,加强环境保护;对现有的外资企业的污染问题也要尽快解决,否则应予以关闭。[10]此外,还应严格控制国际污染废弃物向我国境内转移。
3. 积极参与国际碳关税规则的制定,在规则制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碳排放量参照标准,也就是说,在碳排放量标准方面还缺乏国际法的明确规制,在这种情况下,解决碳关税问题往往只能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途径进行,倘若我们消极以对,发达国家往往会借助强势的政治力量,抢占道义制高点,在国际谈判中攫取更多的话语权。并且,在将来可能出现的WTO碳关税规则谈判中我们就会丧失先机,失去国际规则的制定主导权。[11]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应积极主动参与全球气候谈判和国际贸易谈判,以掌握气候领域和国际贸易领域规则的制定权,并成为全球气候法律体系和国际贸易规则的主要构建者之一。在参与全球气候规则和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中国的谈判立场应包括坚持“共同而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主张环境保护措施不能演变为变相的贸易壁垒、强调发达国家必须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无偿的或优惠的技术支持等。[12]
4. 积极开展环境外交,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我国作为世界上的发展中大国,在世界环境与发展事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应当通过外交手段为国内企业开展绿色贸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我国应当坚持《京都议定书》中“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通过与各国政府或非政府组织间的讨论和谈判,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积极倡导自由贸易,尤其在碳关税等问题上要加强同国际社会的沟通和协调,减少摩擦,降低碳关税对我国外贸出口的不利影响。发挥发展中大国的协调作用,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讨论和谈判,制定符合各方利益的新规则和新标准,为国内企业开展绿色贸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0]另一方面,要加强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团结,推动环境技术优惠转让机制的建立,利用《协定》力争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基金,寻求合理的贸易保护,团结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应对来自发达国家的压力;积极倡导以人均碳消耗量和历史累积排放量为基准构建新型碳减排标准,以应对欧美发达国家提出的碳关税政策。[3]
5. 利用WTO非歧视原则反对欧美国家征收碳关税。碳关税政策不仅违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WTO的非歧视原则。WTO的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方面的最惠国待遇原则表现为,一成员对于原产于或运往其他成员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都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成员一样的待遇,在碳关税的征收方面也应该如此。但各国承担的国际减排责任不一样,欧美国家征收碳关税必然面临很大的国别差异,比如对已实行减排的发达国家和不承担减排责任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必须采取有差别的税收征管政策,这直接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货物贸易的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成员方的公民、企业和船舶到另一成员方后,在销售、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所适用的法令、规则和条例等方面,享受与该国公民、企业和船舶同等的待遇。具体到碳关税的征收上,由于不同产品的碳排放量千差万别,而现在的碳追踪技术还不能达到为每一个产品制定一个碳排放标准,结果只能是制定一个平均的标准,这必然使进口产品受到歧视,从而违反国民待遇原则。[6]因此,如果我国与美国和欧盟因碳关税的征收而产生纠纷,需要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我国应充分利用WTO非歧视原则进行抗辩。
(二)企业层面的策略
1. 企业要将环境成本内在化,严格控制环境成本。长期以来,大多数国家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考虑到环境的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使得现行的国际贸易商品价格没有体现环境成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的出口导向型战略所形成的粗放型外贸发展模式,就是出口商品成本没有考虑环境成本的集中反映。实际上,任何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离不开环境,所有产品都存在环境成本的问题,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必须将环境作为一项生产要素,并通过价格机制反应出来。碳关税的征收迫使我国的企业在产品价格中必须反映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在产品成本中体现出环境这一要素禀赋的价格,也就是说,必须充分考虑环境成本,将环境成本内在化,即对环境外部成本进行估价并将他们内化到生产和消费商品与服务的成本中,从而体现资源的稀缺性,消除其外部性。
出口企业要使产品占领国外市场,必须控制产品的制造成本,其中包括环境成本。[13]企业环境成本的控制包括:产前控制、产中控制和产后控制三种形式。企业环境成本产前控制就是要在产品的设计与开发阶段就对环境成本进行控制。一般而言,企业可以在产前阶段采取“生态设计”来实现对产品环境成本的产前控制。企业环境成本产中控制应着眼于实现资源的循环,即把传统工业的开环过程变成闭环过程。[14]企业环境成本的产后控制包括对恢复成本和再生成本的控制,其恢复成本是指对因生产遭受的环境资源损害给予修复而引起的开支;再生成本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使用过的环境资源使之再生的成本,如造纸厂、化工厂对废水净化的成本。
2. 建立产品环境标准制度,积极推行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当今世界环保产业发展迅速,为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和产品冲破绿色贸易壁垒提供硬件上的支持。环保产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效应,其发展能够带动、引导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其发展潜力巨大。为应对碳关税的征收,跨越国外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必须建立产品环境标准,积极推行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主要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和绿色标志认证等,这类认证对企业具有公证性质,企业申请认证有利于企业利益和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ISO14000主要关心产品是否符合环保法规,是否与承诺一致等问题,是消除绿色贸易壁垒的有效手段,是我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15]因此,企业要积极采用ISO14000和相关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要求组织生产,争取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信息上得到政府的支持。面对欧美国家的碳关税壁垒,企业必须按照低碳化要求改进产品的生态设计、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实现企业经营由粗放型向集约可持续型转变。[16]
3. 加大科技投入,推进能效技术创新。企业经营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融资环境和融资条件,必须有完善的政策和金融支持作后盾,企业才有可能大胆地去创新,参与绿色贸易的竞争。但无论是引进国外环保技术还是开发低碳产品,都必须投入大笔资金进行研究和开发。因此,企业要从长远出发,适应当前低碳绿色潮流,拓展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加大低碳环保产品的研发投入,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自身的环保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基础上,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提高生产经营水平,积极学习国外开发低碳产品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通过加快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改进传统能源利用方式,降低能源密集度和碳排放密集度,加强与国外有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发和生产低碳产品。[17]
4. 实施低碳战略,建立企业低碳环境责任制度。应对欧美国家征收碳关税,企业要自觉把握低碳市场这个主导方向,积极开发低碳技术和产品,实施低碳战略。具体做法包括:开发低碳产品,用生态环保的低碳产品来替代高碳的产品;奉行低碳设计,防止污染环境,节约资源、能源;采用低碳技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为指导思想选择生产技术、开发新产品;进行低碳生产,尽可能按照零排放或闭路循环组织生产;实行低碳管理,强化低碳规章制度,使企业由单纯追求利润目标向追求经济与生态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转变。[16]与此同时,应当建立企业低碳环境责任制度。具体要求做到:以节能减排作为低碳环境责任制度的核心,以碳排放交易作为市场手段,以发展低碳经济作为最终社会目标,以低碳的企业环境责任作为企业竞争力提升的重要衡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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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生产率;转变生活方式;低碳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4
低碳发展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而且意味着要引导公众反思那些浪费能源、增排污染的不良习惯,从而充分发掘消费和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低碳的生活方式比单纯减少碳排放更重要,相比于生产性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减少生活性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更具有本源的意义,是推进低碳发展的关键。因此,低碳生活方式是低碳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碳生产率概述
低碳发展的本质应为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要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充分实现经济对于二氧化碳的脱钩发展。碳生产率的提出将经济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有机地联系起来。碳生产率是指一段时期内GDP数量与同期二氧化碳排放量之比,刻画的是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大小,也反映了经济发展占用碳排放空间大小。该概念由Kaya和Yokobori在1993年提出。用公式表示为:
碳生产率=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低碳发展的核心在于提高碳生产率。首先,低碳发展是以低碳为特征的发展模式,低碳要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反映在碳生产率的概念中就是要使分母尽可能小。其次,低碳发展的目标是发展,发展要求我们必须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反映在碳生产率的概念中就是要使分子尽可能大。碳生产率指标实际上也是碳排放强度(单位GDP的碳排放)指标的倒数,碳排放强度可以分解为单位GDP能耗(能源效率)和碳能源强度(单位能源的碳排放)两个指标。因此可以说,碳生产率综合反映了经济增长与二氧化碳排放两个方面的因素。
二、转变生活方式与低碳发展的关系
根据“碳生产率=总效益/碳排放量”的公式,生活方式的转变不仅能够推动经济总效益(分子)的提升,而且能够大大降低碳排放量(分母),从而达到提高碳生产率,推动低碳发展的目的。有必要对转变生活方式与低碳发展的关系进行研究。
(一)转变生活方式
本文所提出的生活方式是在继承传统生活方式内涵要义的基础上,适应全球低碳发展的客观要求,融入当前影响人们生活方式转变的关键性高级要素,形成的一种全新的低碳生活方式,其本质是在提高碳生产率的基础上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优化人们的生活环境,改善人们的生存条件。这种生活方式代表着一种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的生活,也是一种符合时代潮流的生活方式。与通常定义的生活方式具体涵义的主要区别如表1所示。
由通常定义的生活方式向本文定义的生活方式需要实现物质资料消费方式和精神道德生活方式的两个转变。第一,转变物质资料消费方式。促进人们在物质资料消费过程中实现由“高碳消费方式”向“低碳消费方式”的转变。具体来说,就是生活作息时所耗用的能量尽量减少,从而降低碳排放特别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尽量减少使用消耗能源多的产品,从而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减缓生态恶化,实现低碳生活。第二,转变精神道德生活方式。引导居民改变以往高消费、高浪费的生活方式,在生活行为方式中全面树立低碳发展理念,坚持文明理性消费和绿色生活模式,实现全新的以低碳发展为目标的精神道德生活方式。
(二)转变生活方式与低碳发展的关系
现实生活中,影响生活方式转变的因素很多,主要的影响因素包括低碳技术、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建筑、交通和消费方式等等。其中,低碳技术、产业结构、空间布局三大因素对提高碳生产率分子——经济效率有直接关系,低碳技术则能够革新生产技术、降低低碳产品生产成本,直接推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业结构升级能够带来大量产品技术的换代升级从而直接推动产业效率提高,空间布局优化能够从空间上优化人们的空间出行距离,既能降低无效的碳排放量也能大大加强集聚效应,而建筑、交通、消费方式的低碳化则能够大大降低碳排放量,有助于降低碳生产率的分母值,这些主导因素综合起来就能全面提升碳生产率。
制度设计则是影响碳生产率的最根本、最深层次的因素,它不仅深刻地作用于经济效益,而且也深刻影响着碳排放量多少。这些制度包括金融制度、财政制度、税收制度、土地制度等全方位的制度安排设计。没有合理的制度保障,低碳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力水平便无法得到持续的革新,低碳发展也可能被延迟或终止。因此,合理的制度能够大幅度提高碳生产率,进而促进低碳发展。生活方式转变与低碳发展在各种影响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关系,如图1所示。
三、我国转变生活方式推进低碳的发展与问题分析
本文提出了与传统生活方式不同的新的低碳生活的理念,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而针对理念,有必要对从交通、建筑、消费与生活的意识形态方面对我国目前转变生活方式推进低碳的发展与问题进行辩证分析。
(一)推进低碳的发展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已经注意到低碳生活的问题,并对推进低碳生活方式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取得了一些进展,具体表现如下。
1.低碳交通正逐步建立
交通运输已经成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特别是随着我国进入工业化后期,私人汽车这类耐用消费品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这也意味着若任其发展,石油消费将会大幅度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会急剧增加,据估算,2015年我国交通运输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达到5.22亿吨,2030年则会达到11.08亿吨。这将对我国实现哥本哈根会议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带来很大压力。因此,我国政府已深刻认识到交通运输对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性,并着力全面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低碳交通技术已得到进一步发展。低碳交通运输关键技术包括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高效的生物燃料等。近年来,我国对这类低碳交通技术进行了大力投资,新能源汽车因此也得到快速发展。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将为中国汽车产业开辟非常规快速发展之路。二是以轨道交通为主的低碳化交通运输体系逐步建立。近年来我国轨道交通的发展出现了的趋势。在城市交通方面,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借举办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的机遇加快了城市公共交通的轨道化发展,这对于改善城市交通拥堵和向低碳交通转变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低碳建筑已得到广泛重视
由于建筑能耗占全社会能耗比重很高,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能源浪费惊人。我国政府早已意识到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特别是哥本哈根会议以后,更是从政策上加以快速推进低碳建筑发展。近年来,我国低碳建筑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一是绿色建筑节能显著。近年来,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建筑节能已作为中国节能减排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有了长足的发展,到2009年底,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达到2000多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以及节能改造1亿平方米,形成了每年节约75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200万吨的能力。二是绿色建筑政策不断出台。2006年,我国出台了首个《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是第一次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多目标、多层次地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指南》、《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标准规范、技术指南也相继编制完成。三是住宅低碳技术成果显著。近年来,我国低碳住宅技术不断在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包括节能建筑体系、新型节能墙体及屋面保温材料、密闭节能保温门窗、供热采暖系统等许多方面均有了较大突破。
3.消费方式不断向低碳化发展
CO2排放不仅来自生产领域,也来自消费领域。我国来自消费领域的CO2排放占30%,比发达国家CO2排放2/3来自消费领域的占比要低得多。即使如此,近年来,我国政府正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措施等各种手段,不断引导消费模式向低碳化发展。政府从各个方面引导民众进行低碳消费。一是政府大力倡导鼓励低碳消费。政府正通过多种媒体手段、多种途径,积极制造舆论,引导大家合理消费,养成低碳化、低能耗的消费模式和习惯,反对和限制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奢侈浪费。二是政府积极通过减免税费、提供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规范引导低碳消费。国家正在逐步出台政策,比如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等;为促进节能减排,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还有通过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空调等。总之,人们的低碳消费意识正在形成。在政府的大力宣传引导下和政策的约束下,一些市民开始形成了低碳消费意识,并身体力行,贯穿于生活细节的方方面面,虽然一些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模式在短时期内很难彻底改变,但只要加以正确引导,低碳消费首先从一种态度,到一种习惯,然后最终形成一种价值观。
(二)高碳排放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
1.交通仍是我国高碳排放的主要源头
一是低碳交通技术仍以中低端为主,缺乏自主创新。低碳交通运输关键技术包括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高效的生物燃料等,但这些技术仍需要大幅度提升。以新能源汽车为例,我国在新能源汽车方面的研发与生产始于20世纪90年代,但到目前为止,新能源汽车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尚不高。二是低碳交通运输比重仍较低。铁路在节能减排降耗上相对于其他运输方式优势明显,铁路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是飞机、汽车的1/6、1/3~1/20,然而,我国铁路货运周转量所占比例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这就大大增加了我国碳排放的强度。三是交通能源利用技术水平低。当前我国交通行业能源利用技术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明显偏低,平均油耗要比国外先进水平高10%~25%,货车百公里油耗更是高30%左右,内河运输船舶油耗比国外先进水平高20%以上,我国交通运输业能源利用率目前总体上仍比美国低7.2%,比日本低近10%。与此同时,虽然政府一直倡导公共交通出行,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私人小汽车保有量正呈急剧增长状态,近年来,我国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年增长率均在20%以上, 2009年年增长率则达到33.8%。日益增长的私人小汽车,无疑将会大幅度增加碳排放量。
2.低碳建筑仍未能得到广泛应用
一是建筑能耗居高不下。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在建筑的能耗标准是每平方米75瓦,而欧洲的现行标准则为25瓦,相差3倍;我国现行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的3倍。特别是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建筑面积将不断增加,预计在未来25年内,中国所有建筑总面积将翻一番,如果能耗不相应降低的话,后果会很严重。二是低碳建筑技术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目前低碳住宅的亮点主要集中在新风系统、地源热泵、节能墙体、节能窗、外遮阳、节能屋顶等建筑节能材料、设备的应用上,更为重要的建筑设计节能技术就显得相对落后,与发达国家利用计算机和利用自然环境进行建筑节能方案优化设计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三是低碳建筑仍未能真正在房地产中得到广泛应用,低碳建筑概念更多停留在口号层面。对于很多开发企业而言,低碳目前或许还仅仅停留在概念层面,没有投入应用,或者仅仅依靠低碳概念来炒作楼盘,真正意义上建成的低碳建筑还在少数。四是国家低碳政策的滞后以及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低碳建筑的发展。目前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家有关发展低碳经济、低碳建筑的政策与机制尚处于构想和试点之中,政府也尚未制订发展低碳建筑相关政策,对建筑能耗大户的碳排放量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和统一的标准,亦缺少对低碳排放企业的激励性政策,节能减排工作多靠企业自觉。
3.高碳消费方式仍未有所改观
低碳消费虽然在理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不少学术界人士的推崇,并被学术界公认为最佳的消费方式之一,但想要取得长足发展,完全取代旧的消费方式,为整个低碳经济的推进及其成功贡献其应有的力量,使中国最终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却还面临不少问题。一是低碳消费环境需进一步提升。中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高耗能、高投入的粗放式增长模式,甚至到现在,不少地区仍未有大的改观。二是低碳产品开发能力不足。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有不少未完善之处,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不长,企业就愈发注重短期利益,再加上国家金融信贷资金往制造业的倾斜不够,许多企业用于研发的资金较少,因此更加不愿意为了一个前景不甚明朗的低碳消费市场而大举投入,客观上阻碍了低碳消费的推广。三是低碳消费观念有待加强。中国很多消费者对低碳消费等健康消费方式认识不够,认为环保是政府该去负责的事,自己只要花钱了就应该满足自我的消费需求,追求的是个人享受与满足,不健康的消费行为大量存在。
(三)高碳排放的根源
通过对我国转变生活方式推进低碳发展的现状与问题调研,我国生活方式中还存在高碳排放的问题,对于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分析如下。
1.制度设计缺失,直接导致了低碳发展众多问题的存在
我国在转变生活方式推进低碳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众多问题,政府也正千方百计的解决这些问题,以促进低碳发展,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对低碳发展的促进仍然是以政策为主,制度建设则相对滞后,也正是制度设计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当前低碳生活发展的诸多弊病。
从制度经济学层面看,低碳发展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低碳经济作为可持续发展模式要求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温室气体减排三者之间的协调。低碳经济这种全新的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可能自动破除制度障碍,自动实践。现有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国家财政、金融体制对低碳产业扶持不足,也直接造成我国低碳产品的价格相对较高。第二,与低碳消费有关的标准及市场准入制度建设不完善。我国有关碳足迹的计算及碳标识制度还未建立起来,而现有对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标志管理也比较混乱,消费者的认知度和信赖度比较低。第三,监督机制不健全,使得参差不齐的低碳产品充斥市场。大量商品打着“低碳”的旗号,提高商品价格,致使低碳消费市场混乱,直接导致真正低碳产品丧失竞争力。
2.尚未形成的低碳文化是导致问题出现的另一根源
低碳文化是低碳经济时代全方位的文化,它不仅是要淘汰高能耗的产能,不仅是要改变能耗结构,加快无碳或低碳技术革命、能源革命,而且是人类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消费方式的变革,因此,需要培育低碳消费文化,要有低碳消费意识,形成低碳消费习惯,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当前,我国正式由于缺乏这种以低碳消费为主的文化意识形态,致使人们在生活方式转变与推进低碳发展出现了众多矛盾。未来低碳文化的构建不仅仅只停留在碳消费概念文化、碳消费节约文化、碳消费环保文化等在内的碳消费文化,而且也应该加强碳生产率文化、碳浓度文化、碳强度文化等在内的碳核心文化和碳交易文化。
四、我国转变生活方式、推进低碳发展的思路与途径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意识转型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对高碳产品能源的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生活质量提升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
(一)大力发展低碳建筑,推进低碳发展
低碳建筑的实现必须建立在以低碳技术为基础,以有效明晰的国家低碳建筑规范标准为保障、以低碳建筑社区为重要载体,通过建筑合理布局、产业不断升级等途径实现低碳发展。
大力发展低碳建筑核心技术。在发展低碳建筑过程中,应集中力量开发一批低碳建筑所需的核心技术,如太阳能技术、小型风力发电技术、生物质能系统、高效冷却技术、地热系统、水资源再生利用及水生态修复技术等,并积极推进这些建筑技术与建筑的融合,率先在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中建设示范项目。其次,加强低碳建筑材料的开发,在设计时应尽量采用低碳建材、建造中大量应用低碳技术、就地取材减少运输中碳排放。第三,加强低碳建筑材料的应用,比如在建筑采暖方面,采用入户取暖热水(气)分户计量收费、补贴窗户双层玻璃改造、纤维板装修内保温、太阳能蓄热、地热取暖等方法进行改良当前建筑形态可取得明显效果。
加强低碳建筑的市场引导和供给。通过各种措施,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加强对低碳建筑的开发和供给。一是加强建筑本身的低碳化设计,如加强水循环设计以及太阳能、照明系统和遮阳系统的利用,以降低建筑本身对碳的消耗。二是加强合理建筑户型设计,降低建筑面积需求。对住宅建筑而言,重点发展二、三居室套型为主的中小套型住房,通过合理的户型设计,达到有效节约建筑材料的目的,进而降低碳消耗。三是加强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依靠现代科技将大量的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尽量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使其资源化。
积极完善并严格执行低碳建筑国家标准。为了更广泛地实行建筑节能减排,我国政府应继续加强对低碳建筑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同时,应制定低碳建筑推广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从供应端看,对低碳建筑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应研究和制定财政补贴或信贷、税收优惠政策。从需求端看,对购买符合标准的低碳住宅,应在国家住宅消费政策中加以考虑和引导。
优化建筑实体功能空间布局。在建筑布局设计中,为避免居住与就业空间错位导致的大量交通出行造成的碳排放,应尽量使就业、居住、娱乐、购物等多种功能集聚于同一区域,形成地域多功能综合体,这样就能通过合理空间布局实现降低碳排放的目标。
(二)积极构筑低碳交通体系,降低交通碳排放
大力发展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围绕低碳交通关键技术,如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高效的生物燃料等技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重点研发。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加强高效环保、气候友好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车辆的开发应用。鼓励发展技术先进、经济安全、环保节能的运输装备,加快淘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效能低下的运输装备,促进智能交通发展。
积极控制私人小汽车无节制增长。通过大幅度提高小汽车停放的收费标准或征收停车位税费,征收小汽车燃油附加费,按照道路的拥堵程度来收取不同费率的道路使用费等途径来实现。
建立有效的低碳交通体系。通过调整交通方式,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高速铁路,形成立体化的城市交通体系,有条件的城市都应鼓励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实现途径包括:一是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的分担率。二是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高速铁路,形成立体化的城市交通体系,200万人口以上有条件的城市都应鼓励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三是通过不断提高强制性的汽车燃油效率标准,促进改善汽车燃油效率,并大力发展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等低碳排放的交通工具。四是规划、建设和改善非机动车专用道。五是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融资机制,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公共交通成为优先发展领域。
实施紧凑型城市空间规划,减少交通需求量。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和交通规划将影响居民出行行为,紧凑型城市空间可积极引导人们选择公共交通,降低小汽车出行,会大大降低碳排放。紧凑型城市空间的实施路径具体表现在:在城市层面,引导大城市空间组团化、中小城市空间集聚化、沿交通走廊发展;在城市组团层面,通过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空间向综合交通枢纽集中,避免城市组团规模的过度扩张和功能单一化;在社区层面,强调混合功能和高密度地区开发,引导人们生活在工作地和日常设施附近,减少交通出行,降低必要的出行距离。
(三)逐步实现由“高碳消费”向“低碳消费”的生活方式转变
积极完善低碳产品市场,夯实低碳消费方式形成基础。逐步形成市场主导的低碳产品定价机制和竞争机制,客观上要求政府加强低碳产品市场的培育和完善,政府要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大局出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通过宣传教育、舆论引导、政府监督等措施,建立健全市场法规,积极培育正常的市场秩序,以便使价格真正成为市场信号,直接反映市场活动状况,并对市场活动发挥内在的调节和制约作用,约束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低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成为市场的主流。
积极营造低碳生活环境,引导人们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政府部门应制订涉及各个行业的绿色标准、对产品授予低碳标志,让居民在消费选择时有据可依;城市社区可向居民印发低碳生活手册,引导市民进入低碳的生活方式;企业生产应提倡消费本地资源,生产的产品以满足当地市场为主,以减少资源和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等办公事务较多的部门,应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多用电子邮件、MSN等即时通讯工具,少用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
(四)积极培育低碳意识,促进低碳发展
舆论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大家做到适度消费、低碳消费。在全社会大力提倡低碳生活,使大家从自己的生活习惯做起,控制或者注意个人的碳排量;反对和限制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奢侈浪费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进一步弘扬节约是美德的观念,彻底改变与节能减排背道而驰的陋习。一方面要大力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建立居民衣、食、住、行、用各方面的低碳消费模式。结合发展经济水平和消费需求,确立低碳消费模式。这就需要增强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节约资源和低碳意识,树立低碳消费观念;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节能环保低碳型产品;引导居民选择低能耗的出行方式;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引导资源节约,惩罚浪费行为;建立生活物质循环利用网络,创建低碳消费和生活环境。
大力促进社会观念转型。首先要从传统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实现建设观念由传统城市向低碳城市转型。大力宣传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帮助人们学习和掌握碳源、碳汇、碳排放、碳交易、碳捕捉、碳生产力、碳封存、低碳发展、低碳生活、低碳生产、低碳路径等与低碳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新知识,并将这些知识运用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决策和工作中。同时,广泛开展低碳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让广大市民充分认识传统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城市发展模式的危害,进而了解、认同和接受低碳社会的发展观念。
积极促进生活方式转型。倡导人们在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同时,尽量选择低碳生活方式,就是要在生活作息时所耗用的能量尽量减少,从而降低碳排放特别是二氧化碳排放量。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认识到低碳生活不仅是符合时代潮流的生活方式,更是一种道德选择、一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从而积极投身低碳行动,开展低碳消费,践行低碳生活。具体行动中,需要引导人们在衣、食、住、行、用各方面从传统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减少“面子消费”、“奢侈消费”;广泛开展低碳机关、低碳企业、低碳社区、低碳宾馆等低碳创建活动,提升公众的低碳生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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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转炉工艺;冶炼原理;操作要求
1 转炉冶炼目的
转炉冶炼主要是将生铁里的碳及其它杂质(如:硅、锰)等氧化,产出比铁的物理、化学性能与力学性能更好的钢。钢与生铁的区别:首先是碳的含量,理论上一般把碳含量小于2.11%称之钢,它的熔点在1450-1500℃,而生铁的熔点在1100-1200℃。在钢中碳元素和铁元素形成Fe3C固熔体,随着碳含量的增加,其强度、硬度增加,而塑性和冲击韧性降低。钢具有很好的物理、化学性能与力学性能,可进行拉、压、轧、冲、拔等深加工,其用途十分广泛。
氧气顶吹转炉炼钢设备工艺:如图1所示。按照配料要求,先把废钢等装入炉内,然后倒入铁水,并加入适量的造渣材料(如生石灰等)。加料后,把氧气喷枪从炉顶插入炉内,吹入氧气(纯度大于99%的高压氧气流),使它直接跟高温的铁水发生氧化反应,除去杂质。用纯氧代替空气可以克服由于空气里的氮气的影响而使钢质变脆,以及氮气排出时带走热量的缺点。在除去大部分硫、磷后,当钢水的成分和温度都达到要求时,即停止吹炼,提升喷枪,准备出钢。出钢时使炉体倾斜,钢水从出钢口注入钢水包里,同时加入脱氧剂进行脱氧和调节成分。钢水合格后,可以浇成钢的铸件或钢锭,钢锭可以再轧制成各种钢材。 氧气顶吹转炉在炼钢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棕色烟气,它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铁尘粒和高浓度的一氧化碳气体等。因此,必须加以净化回收,综合利用,以防止污染环境。从回收设备得到的氧化铁尘粒可以用来炼钢;一氧化碳可以作化工原料或燃料;烟气带出的热量可以副产水蒸气。此外,炼钢时,生成的炉渣也可以用来做钢渣水泥,含磷量较高的炉渣,可加工成磷肥,等等。氧气顶吹转炉炼钢法具有冶炼速度快、炼出的钢种较多、质量较好,以及建厂速度快、投资少等许多优点。但在冶炼过程中都是氧化性气氛,去硫效率差,昂贵的合金元素也易被氧化而损耗,因而所炼钢种和质量就受到一定的限制。
2 转炉冶炼原理简介:
转炉炼钢是在转炉里进行。转炉的外形就像个梨,内壁有耐火砖,炉侧有许多小孔(风口),压缩空气从这些小孔里吹炉内,又叫做侧吹转炉。开始时,转炉处于水平,向内注入1300摄氏度的液态生铁,并加入一定量的生石灰,然后鼓入空气并转动转炉使它直立起来。这时液态生铁表面剧烈的反应,使铁、硅、锰氧化 (FeO,SiO2,MnO,) 生成炉渣,利用熔化的钢铁和炉渣的对流作用,使反应遍及整个炉内。几分钟后,当钢液中只剩下少量的硅与锰时,碳开始氧化,生成一氧化碳(放热)使钢液剧烈沸腾。炉口由于溢出的一氧化炭的燃烧而出现巨大的火焰。最后,磷也发生氧化并进一步生成磷酸亚铁。磷酸亚铁再跟生石灰反应生成稳定的磷酸钙和硫化钙,一起成为炉渣。当磷与硫逐渐减少,火焰退落,炉口出现四氧化三铁的褐色蒸汽时,表明钢已炼成。这时应立即停止鼓风,并把转炉转到水平位置,把钢水倾至钢水包里,再加脱氧剂进行脱氧。整个过程只需15分钟左右。如果氧气是从炉底吹入,那就是底吹转炉;氧气从顶部吹入,就是顶吹转炉。
转炉一炉钢的基本冶炼过程。顶吹转炉冶炼一炉钢的操作过程主要由以下六步组成:
(1)上炉出钢、倒渣,检查炉衬和倾动设备等并进行必要的修补和修理;
(2)倾炉,加废钢、兑铁水,摇正炉体(至垂直位置);
(3)降枪开吹,同时加入第一批渣料(起初炉内噪声较大,从炉口冒出赤色烟雾,随后喷出暗红的火焰;3~5min后硅锰氧接近结束,碳氧反应逐渐激烈,炉口的火焰变大,亮度随之提高;同时渣料熔化,噪声减弱);
(4)3~5min后加入第二批渣料继续吹炼(随吹炼进行钢中碳逐渐降低,约12min后火焰微弱,停吹);
(5)倒炉,测温、取样,并确定补吹时间或出钢;
(6)出钢,同时(将计算好的合金加入钢包中)进行脱氧合金化。
3 转炉炼钢主要工艺设备简介:
3.1 转炉(converter)
炉体可转动,用于吹炼钢或吹炼锍的冶金炉。转炉炉体用钢板制成,呈圆筒形,内衬耐火材料,吹炼时靠化学反应热加热,不需外加热源,是最重要的炼钢设备,也可用于铜、镍冶炼。
3.2 AOD精炼炉
AOD即氩氧脱碳精炼炉,是一项用于不锈钢冶炼的专有工艺。AOD炉型根据容量有3t、6t、8t、10t、18t、25t、30t等。装备水平也由半自动控制发展到智能计算机控制来冶炼不锈钢。
VOD精炼炉
VOD精炼炉(vacuumoxygen decarburization),是在真空状下进行吹氧脱碳的炉外精炼炉,它以精炼铬镍不锈钢、超低碳钢、超纯铁素体不锈钢及纯铁为主。将初炼钢液装入精炼包中放入密封的真空罐中进行吹氧脱碳、脱硫、脱气、温度调整、化学元素调整。
3.3 LF精炼炉
LF(ladle furnace) 炉是具有加热和搅拌功能的钢包精炼炉。加热一般通过电极加热,搅拌是通过底部透气砖进行的。
转炉倾炉系统
倾炉系统:变频调速(变频器+电机+减速机+大齿轮)
倾炉机构:倾炉机构由轨道、倾炉油缸、摇架平台、水平支撑机构和支座等组成。
4 转炉炼钢要求
低碳钢是转炉炼钢的主要产品。由于转炉脱碳快,钢中气体含量低,所以钢的塑性和低温塑性好,有良好的深冲性和焊接性能。用转炉钢制造热轧薄板、冷轧薄板、镀锌板、汽车板、冷弯型钢、低碳软钢丝等,都具有良好的性能。
转炉冶炼中、高碳钢虽然有一些困难,但也能保证钢的质量。转炉钢制造的各种结构钢、轴承钢、硬钢丝等都已广泛使用。冶炼高碳钢的困难是拉碳和脱磷。在C>O.2%时靠经验拉碳很难控制准确,如果有副枪可借副枪控制,没有副枪时需要炉前快速分析,这就耽误了时间。高碳钢终点(FeO)低,脱磷时间短,因此需要采用双渣操作,即在脱碳期开始时放掉初期渣,把前期进入渣中的磷放走,然而双渣操作损失大量热量和渣中的铁,没有特殊必要不宜采用。增碳法是冶炼中、高碳钢的另一种操作法,这时吹炼操作和低碳钢一样,只是在钢包内用增碳剂增碳,使含碳量达到丘冈绅的要求。增碳剂为焦炭,石油焦等。中碳钢的增碳量小,容易完成。高碳钢增碳要很好控制,但轨钢、硬线等用增碳法冶炼可以保证质量合乎要求。
转炉冶炼低合金钢没有特殊困难。冶炼合金钢时,因为合金化需要加入钢包的铁合金数量大。会降低钢水温度,而过分提高出钢温度又使脱磷不利。所以冶炼合金钢应与炉外精炼相结合.用钢包炉完成合金化。另外,随着对钢的成分的控制要求不断严格,为减少钢性能的波动,要求成分范围越窄越好。这也需要在钢包精炼时进行合金成分微调的操作。
参考文献:
低碳经济发展论文范文一:固碳林业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促进
摘要:森林碳汇交易,主要依靠前文中提到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一是政府引导,积极与低碳交易平台开展合作,如与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开展合作。
关键词:固碳林业;低碳经济
全球气候变暖对于人类生存的威胁,促使世界各国都开始重视碳排放这一重要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的增长方式已经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需要在新时期采取更加经济环保的措施。这对于林业发展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一、概念解释
1.固碳林业
固碳林业(CarbonForestry),通俗来讲,就是利用森林和森林产品来固碳,增加植被、森林以及耐久木材产品中贮存的碳量,能起到这样作用的林业,就是固碳林业。固碳林业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增加森林碳储量,如造林、再造林,扩大植被覆盖面积等增加固碳。二是保护现有碳储量,维护现有的森林植被覆盖面积,防止多余的碳向大气排放。三是林业可持续经营,通过林业产业自身的经营来获取经济效益。四是林业替代。通过不同的林业品种来进行替代,如用耐用木质林木材产品来代替普通木材产品等。
2.清洁发展机制(CDM)造林项目
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是当前主要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通用的,连接固碳林业和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1997年,《京都议定书》提出了在发展中国家实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通过这一项目可获得碳信用,这一信用可用于抵消《京都议定书》中各国所承诺的碳排放指标。CDM的显著作用在于,它将发展林业与发展经济联系起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可以运用这一项目实现碳交易,既可以让发达国家完成碳排放指标,又可以让发展中国家获得经济收益。目前,我国在CDM上发展取得一定成果。
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挑战与主要趋势
1.减排任务艰巨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的召开,一方面提出并明确了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主要目标的低碳经济的来临,另一方面制定了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我国政府宣布,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从数字上来看,会议提出,202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必须控制在500亿吨,我国所能获得的最大减排额度有104亿吨。但是国际学术期刊《自然-地球科学》指出,2013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100亿吨。2014年,彭博社新能源金融的估算显示,我国碳排放量同比下降2%。即便如此,在我国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距离104吨的额度也只一步之遥。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届时将会面临非常大的挑战。
2.能源结构和经济模式限制
多年来,我国的能源特征一向是富煤、少气、缺油。传统能源尤其是煤炭的高排放,加上粗放的增长方式,一直使得我国碳排放高居不下。目前,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依然接近七成,而且这一占比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有所改变的难度很大。煤炭的过度使用,是造成二氧化碳排放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这样来看,到2020年完成任务就非常艰巨。
3.发展固碳林业成为主要趋势
可喜的是,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峻性,已经开始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节能减排,这里面就包含了大力发展林业及固碳林业。一方面能带来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能保护环境,吸收二氧化碳,达到最终温室气体减排的目的。同时,《京都议定书》也规定了通过森林碳汇来进行间接减排,充分发挥森林固碳的作用。这其实就是大力发展固碳林业。投资少、效果好、副作用低等特点,也使得我国在固碳林业发展上前景光明。
三、固碳林业如何迎接低碳经济发展的机遇
发展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发展固碳林业则是最优途径。因此,固碳林业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本文以陕西省关中地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一带)林业建设为研究对象,对如何迎接这一机遇作简要分析。2014年11月,陕西省林业厅联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了一份关中地区林业治污减霾功能评估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关中地区森林面积为207.12万公顷,年固碳量达到397万吨,相当于1212万城镇居民一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能够抵消全省2012年能源消耗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的5.1%。2013年,《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林业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实施,预计到2015年,年固碳量达到418万吨,相当于1369万城镇居民一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能够抵消全省2015年能源消耗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的5.76%。可以看出,这样的一个大型项目,对于减排温室气体排放有着极大帮助。在当前低碳经济发展的机遇下,这样的项目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发展。
1.建立固碳林业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林业,不是简单的植树造林即可,要有选择、有目的性的选择林业品种。《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林业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了森林覆盖率,人工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防风固沙带,护林绿化带等一系列措施,但对于林业产业的发展提及较少。将固碳林业和低碳经济发展起来,在第一产业要扩大种植丰产林、用材林、粮油能源林等,增加森林碳汇储量。在第二产业应发展林业高精加工产业等环境友好型工业,实行从林业中提炼固体燃料、清洁乙醇等生物质能源发展道路,以及利用固碳林业资源进行气热电联产等。
2.开展森林碳汇交易
森林碳汇交易,主要依靠前文中提到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一是政府引导,积极与低碳交易平台开展合作,如与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开展合作。二是社会参与,社会上要逐渐成立参与碳交易的企业,运用自身已有优势与国外市场进行碳交易,获取经济利益。三是权利义务引导。可以参考《京都议定书》中所采用的碳交易规定,借鉴多排碳源、多买碳汇、受益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的原则,对陕西省内相关企业进行约束,要求其加入固碳林业建设,客观上促进森林碳汇交易的同时,达到整体减排的目的。低碳经济的到来和趋势,使固碳林业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机遇,但在当前整体环境下还面临很大的挑战。这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共同发展,才能真正保护我们所拥有的环境,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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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经济低碳发展的途径与潜力分析庄贵阳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5-07-10
低碳经济发展论文范文二:低碳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问题与对策
摘要: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恶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技术创新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和关键,是工业文明向低碳生态文明转型的根本途径。我国低碳技术创新目前面临着能源结构单一、技术落后、研发能力较低、国家政策缺陷等诸多问题,加快发展中国低碳经济必须依靠技术创新,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大科研力度,实现自主研发与对外合作的有机融合,全面掌握低碳核心技术,同时建立健全的低碳经济技术研发保障制度,由此才能进一步推进我国低碳经济技术研发。文章主要对我国低碳经济技术发展创新问题进行研究,希望对低碳经济技术起到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低碳经济;技术创新;问题;对策
世界经济发展建立在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基础能源大量消耗的基础上,事实上这是一种高碳经济,严重破坏地球的生态环境,影响人们的生活。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走向现代化工业,高碳经济快速增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增加,由此引发了严重的生态危机气候变暖。全球气候变暖已经危及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由此催生了低碳经济的产生。低碳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走向,通过新一轮的技术研发、制度创新、产业转型及新能源的应用,提高了地球能源的生产与利用效率,建立了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这是人类走出高碳经济和生态危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低碳经济与技术创新概述
低碳经济产生于高碳经济下全球变暖的时代背景中,之所以引起世界各国的共鸣,主要来源于英国政府在2003年颁布《Thefutureofourenergytocreatealowcarbone-conomy》白皮书。迄今为止,世界各国的学者们对此仍然没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定义。通常来说,目前学术界又三种观点:方法论、行为论与革命论。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英国环境专家鲁宾斯特认为:低碳经济指的是以市场经济发展机制为核心,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技术的创新,最终实现低能耗、低排放、高能效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从行为论的角度来说,我国专家冯之骏、潘家华和陈柳新曾经指出:目前,各种经济类型中,低碳经济是社会经济成本和生态环境成本最低的经济类型,集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能源、低碳生活、低碳城市经济发展形态的总和,是一种修复地球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型经济形态。从革命论角度说,我国学者鲍健强、庄贵阳等人认为:从根本上来说,低碳经济是对现代化工业文明的反思,是一场依赖于技术和制度创新的新型经济格局,是一场涉及人类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价值观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能源经济革命。低碳经济发展离不开技术的支持。J.A.Schumpeter早在1992年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技术创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J.A.的创新研究概念非常广泛,涉及到技术创新和非技术创新。从技术创新角度来说,J.A.将其定义为新技术应用导致产生的函数的移动或者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他认为技术创新就是一种技术价值的实现。S.C.Solo、G.Lynn、C.Freeman等人在技术创新方面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国内学者对技术创新的界定受国外学者影响较大。傅家骥等人认为:技术创新是某一地区或者国家抓住市场发展潜在的机会,以获得经济效益和商业利润为主要目标,重新组织当地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建立效率更高、费用更低、消耗更小的生产经营模式,进而推出一系列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和创新生产方法,开辟国内外更广泛的市场,获得更多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供给地区和国家的生产。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没有高效的技术创新系统,粗放型经济向效率型经济转变就缺少了技术支撑。
二、我国低碳经济技术创新发展现状
从我国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现状来看,在低碳技术创新、专利技术转让及应用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首先,我国低碳技术创新研发能力薄弱,自主创新研究发展缓慢。技术创新能力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研发环节的强弱。我国低碳技术创新研发能力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第一,低碳创新技术研发人才极度匮乏,核心技术研发人员、优秀的技术创新人员和综合素质较高、目光长远的企业家更是凤毛菱角,严重制约了我国低碳技术创新研发。第二,我国低碳技术整体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相对于国际水平来说比较落后。很多关键技术,例如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生物能技术、氢能技术等都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缺少科学有效的资金支持和建立机制。第三,低碳创新技术研发资金欠缺,同时低碳技术专利质量偏低。我国低碳技术专利总量较多,但是发明专利所占比重仅达到一半,而且我国低碳技术创新专利申请基本上都集中于科研所,企业专利申请数量过少。其次,我国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意识淡薄。我国大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仍然缺乏生态平衡的紧迫感和低碳技术研发创新的热情,在低碳技术创新模式与方向的选择上存在比较严重的短期行为,企业战略发展方向时常背离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最后,低碳技术国家转移受到严格的限制,影响我国低碳技术创新研发的脚步。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基于国情的发展需求和结构优势来说,通过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等方式进行低碳技术创新,由此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但是按照共同而有区别的原则来说,在全球节能减排的共同协作过程中,发达国家有义务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得低碳技术。但是很多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核心技术,维护低碳技术优势以及处于国家利益考虑,总是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借口,设置重重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低碳技术的进步。总体来说,我国低碳技术的创新发展之路困难重重,要想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国家、企业及相关部门必须从人才、资金、政策制度等方面共同努力,为低碳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大力扶持低碳技术创新及专利技术的研发保护,让中国尽早步入低碳经济发展轨道。
三、中国低碳经济技术创新发展对策
(一)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首先,企业需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如今,低碳经济已经席卷全球,低碳技术已经引发了社会的迅速变化,绿色世界就是人类向往的未来。企业作为低碳技术创新的主体需要加大自主创新能力,这就需要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尽快适应世界低碳经济的热潮,明确技术研发的目标,从根本上实现低碳经济的转型。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低碳技术创新仍然依赖于高校及科研机构,产品的市场指向性不明确。所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应该实现紧密合作,将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人力资源和企业的资金实现完美融合,最大限度调动各自在低碳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尽快实现我国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优化。其次,我国企业需要在低碳技术创新领域增加资金投入,实现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企业作为低碳技术创新的主体,需要充分考虑市场、消费者需求与经济增长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低碳经济的国际化的背景下,如果企业只考虑短期利益,放弃长远利益,必定会被时代淘汰。企业必须调整经营模式,让自身的发展经营模式与低碳技术之间达到平衡。企业作为低碳经济的执行者,同样应该对社会承担责任。企业在进行产品营销过程中需要大力宣传低碳经营理念,提高广大消费者的低碳环保意识,并逐渐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创造、发现市场契机。因此,我国企业需要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以企业的自主创新为发展动力,通过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的高度融合,加大对低碳经济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实现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培育、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改造传统产业,同时加速发展生产业,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续航能力,为我国尽早步入社会主义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制定相关保护措施,推动低碳经济技术创新
一项低碳技术专利的成果从研发到投入市场,其中存在着巨大的未知风险,风险之重制约我国低碳经济技术的研发。因此,政府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建立低碳技术风险投资机构,在政策上给予低碳技术研究一定的优惠。当然,低碳技术风险投资机构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新技术研发成功,顺利投入市场,低碳技术风险投资机构则应该获得相应的风险投资收益。就全球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来看,我国政府必须积极掌握低碳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与话语权,由此才能更好地在我国开展低碳经济,才能融入世界经济发展当中。
(三)加强国际低碳经济技术创新之间的交流合作
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它融合了多种技术、多门学科为一体才能进行生存与发展。低碳技术与传统技术最大的区别就是它汇聚了多门学科与技术,单独依赖于某一个企业、某个领域、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国家都无法完全实现低碳经济。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发展需要完整性,只有世界各国通力合作,共同面对世界生态环境问题,共同发展低碳经济,实现产业技术联盟,才能更好地运行低碳经济。我国低碳技术发展与发达国家差距仍然很大,要想短时间内提高低碳技术创新与发展,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的自主创新成果,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实现低碳技术全球共享,另一方面,还要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加强自主研发能力。以美国为例,低碳技术创新非常重视市场调节,技术创新机制由高校、企业、非营利性组织共同构成。各个产业之间实现了技术融合与扩散,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更重要的是美国低碳技术研发创新资金有八成都是企业提供,而八成的低碳技术研究都由高校担任,非盈利机构则在企业与高校之间起到协调、控制作用,研究成果不会直接投入市场应用。再例如,欧盟低碳技术研究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欧洲联合研究重心共同承担。欧盟为了将新的科研技术普及到各个生产领域,大力进行新技术的宣传推广、试验和示范,中介机构也会为了新技术的宣传制定一系列的宣传计划。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低碳技术从研发、投入生产到进入市场一路顺畅,让低碳技术充满活力。从美国和欧盟的例子来看,我国需要向其努力学习,加强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交流,积极引进、吸收、消化低碳技术,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寻我国低碳技术发展之路。此外,我国还应该建立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联盟,探索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新的合作模式,包括政府、企业、高校、学术、培训机构、非营利组织等,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共同作出努力。总的来说,低碳经济技术创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情,涉及到科研机构、高校、政府、企业及消费者等诸多方面,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必须协调发展、相互支持,才能使我国低碳经济技术创新顺利实现。当然,现阶段我国低碳经济技术创新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但是相信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一定可以逐步解决问题,带领中国企业走出低碳经济技术创新的瓶颈,迎来社会经济全新的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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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应对能源危机、环境污染和气候变暖,低碳经济应运而生。为了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采用低碳经济模式、低碳生活方式是大势所趋。按照联合国统计数据,我国从2006年起,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经超过美国,居世界首位。2009年11月25日,我国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向世界宣布旨在应对气候变暖的减排计划表,承诺到2020年时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将比2005年降低40%~45%,拉开了全国发展低碳经济序幕[1]。全球农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3.5%,而我国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占排放总量的15%~18%,位居行业排放第二位[2]。低碳农业是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出现的新型农业发展形态,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碳汇”为特征的新型农业,被誉为第二次“绿色革命”,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发展低碳农业势不可挡,既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又是乡村与区域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香蕉枯萎病”“毒豇豆”“健美猪”“毒粉条”等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给消费者生命健康和产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究其根源主要是农产品标准化工作未落实到位。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3]。《中国社会发展报告2012》对社会景气与社会信心的数据分析表明:民众最不满意的三项依次是物价水平、食品安全状况和环境质量状况[4]。 低碳农业标准化是农业固碳减排,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由此可见,为有效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设美丽中国,开展低碳农业标准化研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低碳农业标准化的概念
国外并没有所谓“低碳农业”的提法,相关研究内容主要是气候变化与农业减排与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5]。国内学术界尚未有“低碳农业”的统一定义。王青、郑红勇等通过比较研究国内外学者对低碳农业定义而提出的概念有一定代表性,他们认为低碳农业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碳汇转化为基础的农业经济模式,主要是指在农业的生产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化肥、农药、机械等的使用,通过森林植被、植物等的碳汇作用和降低农业非耗能排放,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尽量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效益[2]。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为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的共同和重复适用的规则、指导原则或者特性文件。原国家标准局出版的《农业标准化》将“农业标准化”界定为“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高国盛、闫俊强等认为农业标准化是标准化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领域的应用。农业标准化是按照市场需要,采用设定标准监控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向消费者提供合乎标准的、高质量的农副产品,实现最佳效益的经济活动。农业标准化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其目的是获取最佳效益[6]。
迄今还未有学者对低碳农业标准化下定义。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低碳农业标准化是将标准化理论应用于低碳农业发展之中,是农业标准化与低碳农业的有机结合,是以低碳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即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低碳”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低碳农业标准,把农业全产业链各个环节纳入低碳农业标准生产和低碳农业标准管理的活动。
低碳农业标准化的内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一是农业碳减排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应用。将农业生产减少对化肥、农机、农药等投入品依赖的先进适用技术和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固化为标准,并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推广应用达到减少碳排放目的。二是农业碳汇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应用。通过将农畜新品种繁育,作物耕作方式改造,土壤改良等技术固化为标准,将其贯彻到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发挥植物和土壤等的碳汇功能。三是必须坚持“统一、简化、协调、选优、低碳”原则。所谓“统一”就是为了保证低碳农业发展所必需的秩序和效率,对农业生产活动管理、农产品品质、规格及其他特性建立低碳农业运作的一致规范,并使之与被替代的高碳农业标准化对象具有相同功能;所谓“简化”就是为了经济有效地满足低碳农业活动需要,对低碳农业标准化对象的数量、品质、规格等进行严格筛选,提炼出能满足低碳农业活动所必需的、高效能环节,使标准整体构成精炼、合理,达到省工、节本、低碳、增效的目的;所谓“协调”就是为了使低碳农业标准化系统的整体功能最优,并取得真正效果,必须处理好农业生态系统内部及其与外部经济系统、社会系统的关系,使三大系统中各因素达到均衡状态;所谓“选优”就是按照特定的目标,在一定限制条件下,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对低碳农业标准化需要实施的技术要素、管理过程要素进行优化组合,获得最佳效果;所谓“低碳”就是以增加农业碳汇、减少农业碳源为目标,将低碳理念、低碳技术、低碳管理方法贯穿并应用于整个农业产业链,达到节能,降低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农业效益的目的。该定义,重点是低碳农业技术标准的制订与实施,核心是固碳减排, 提高农产品质量,实施路径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固碳减排技术,在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低碳农业技术标准,将低碳农业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应当说明的是低碳农业概念提出较晚,它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在基本目标和发展方向上大致相同,都是为了降低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负外部性,通过创造可持续的农业生态系统,促进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可持续性,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它们也有区别。生态农业强调生态系统内及各组分间的物质循环转化和能量多级利用,关注农业生产环节。循环农业是按照“3R”原则(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侧重于物质循环和多层级利用,较少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而低碳农业重在农业生物质能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降低种养殖、运输、加工全过程整体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化学投入品利用效率、增强农业生态系统固碳功能[5]。生态农业与低碳农业在实践中也有许多交叉内容。循环农业的措施多数能达到直接或间接减排目的,但是它的范围窄于低碳农业,后者还需要通过养分管理、耕作制度、水分管理、品种选育、饲料管理等措施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因此,低碳农业标准化可以借助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好的模式及做法,进行集成创新,形成科学合理标准并推广,实现农产品优质、高效、安全和生态目标。
二、低碳农业标准化的特征
低碳农业标准化与传统农业标准化相比(见表1),在标准的制定原则和标准化的功能方面有诸多相似之处,但是它有以下一些特点:
表1农业标准化模式比较
标准化模式产生背景核心理念碳属性外部性碳收益农药、化肥农机
低碳农业标准化全球气候变化低碳
经济发展提出的产品优质安全、
生态、固碳减排低碳正外部性有限制限制
高碳 (石油)
农业标准化追求最大产量满足人口
增长对农产品的需求高产、高收益高碳负外部性无鼓励鼓励
(一)低碳性
低碳农业标准化是将经过实践检验的低碳农业技术上升为标准并推广应用,低碳农业技术包括农业节能技术、碳减排技术和碳汇技术,具有显著的低碳性。作为“三低一高”(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高碳汇)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低碳农业具有固碳减排功能。因此相对于石油农业和传统高碳农业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其低碳特征十分明显。
(二)低碳农业标准的公共产品属性
低碳农业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费用大,对农户执行的监督成本高。低碳农业关键技术的研发集成,一般企业是不愿意提供的,只能依赖政府提供。低碳农业标准一旦颁布,任何农户获取它的边际成本为零,可以使所有农户获益,各农户进行低碳农业标准化生产是相互独立的,低碳农业标准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是典型的纯公共产品。
(三)具有正外部效应
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可获取更大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实施低碳农业标准,采用合理生产方式,使农业生产减少对农药、化肥、化石能源的依赖,可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固碳减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缓解能源危机,解决气候变暖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同时,低碳农业是质量安全效益型农业,它把农业生产经营中对外部经济社会系统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确保整个食品链安全。而目前消费者不会为质量安全的食品支付额外费用,可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提高其福利水平。
(四)可获碳收益
农业具有碳汇的天然优势, 农业碳汇包括森林碳汇和土壤碳汇,可以形成碳汇市场。 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可改变农田土壤碳库的状况,有效增加土壤碳汇值,通过碳汇市场交易可以获取碳收益。此外,生产经营者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的减排效益还可以通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低碳农业发展的支持项目如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中获得相应补偿。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可减少生产经营者对生产资料、农业服务信息的搜寻成本,降低农产品的交易费用,获取更大经济效益。
三、低碳农业标准化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为低碳农业标准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英国学者E J Mishan认为社会福利的主要来源并非经济增长本身,而是经济增长的模式[7]。党的十报告指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3]。经济发展规律显示,只有当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进入到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后,农业增长方式才基本具备转变的必要性和可能性[8]。目前我国已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仅必要而且可能,并已作为各级政府农业工作的重点,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渴求,对改善生态环境措施的普遍支持,政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任务而出台的诸多政策是低碳农业标准化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
(二)生产经营主体追求效益最大化是其发展的内生动力
低碳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职业农民、农业企业等,他们都是理性经济人,无论采用哪种生产经营方式,都要进行投入产出的比较分析,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内在动因就在于采用标准化模式能带来实际收益的增加,只有当生产经营的期望收益减去私人成本之差大于当期收益时,生产经营主体才会积极主动实施标准化。前已述及,低碳农业标准化能降低交易费用和部分生产成本,获取碳收益,通过该生产方式生产经营主体能获得较多经济效益,这是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的内生动力。
(三)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增长的需求是其发展的外生动力
从国际经验看,当恩格尔系数在50%以上,人们主要关注的是食品的数量安全;当恩格尔系数在40%~50%之间,人们逐步注重食品的质量安全;当恩格尔系数降至40%以下,人们对食品营养、安全卫生水平的要求更迫切[9]。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0%,农村居民为37.7%,消费者正由“吃饱”向“吃好”转变,更加注重食品的质量安全、健康和营养。在当下我国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情况下,消费者的需求就是生产的目标和动力,推动生产者采用低碳农业标准化生产方式,生产出高质量、安全、健康、营养的农产品,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增长的需要。
四、低碳农业标准化发展的约束条件
(一)低碳农业标准制修订与施行的约束
1999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截至2011年10月,制修订农业国家标准2 196项、行业标准3 706项、地方标准16 000多项,覆盖了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为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0]。但是,我国现行农业标准绝大部分是在缺乏低碳经济发展理念情况下作出的,标准的可操作性、适用性不强,并且标准制修订远滞后于发达国家,如2013年3月1日实施,由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制定的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残留限量共有2 293项,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有3 300多项,欧盟有14.5万项,日本有5万多项,是我国的几倍或几十倍[9]。低碳农业标准制修订涉及范围广,所需要投入的人力和物力多,田间试验数据、标准监测数据等的获取时间长且不容易。同时,低碳农业标准实施的激励机制、执行制度和监管制度缺失,给低碳农业标准的施行形成巨大的障碍。
(二)碳锁定的束缚
格利高里?乌恩鲁用“碳锁定”来解释替代技术发展的困难,主导技术与其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成 “技术――制度综合体”,技术和技术系统与各种社会组织和制度之间形成一种密不可分的共生关系,导致技术锁定和路径依赖。长期的路径依赖会导致技术锁定,新的更有效的技术不能得到推广应用[11]。农户一般习惯于多施化肥、滥用农药等追求产量增加、粗放式耕作的高碳农业技术,对于低碳农业技术,由于缺乏低碳观念和激励机制,路径依赖,加上经济条件限制,他们容易被高碳农业技术所“俘获”,不愿意采用,造成低碳农业标准推广困难。目前,从农业标准化发展较好的省份看,四川省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只有27%,最好的浙江才达45%,总体上比较低。
(三)碳汇市场不完善的制约
“碳交易”是买卖碳排放权的交易,尤其是CO2排放权买卖。我国碳交易起步晚,2010年4月27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网上交易平台正式开通,国内首个自愿碳减排交易平台正式运行,随着交易系统和交易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这一平台将具备与国际机构同等的碳交易技术能力。目前国内的碳交易所都是地方设立的,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依赖于国外市场,尤其是欧洲国家的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弱势地位。森林碳汇和土壤碳汇交易在整个碳交易市场中的份额很少,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待成熟[12]。当前CDM碳汇项目主要面对国际碳市场,但由于技术要求高,市场准入手续繁杂,交易成本十分高昂,常是“有行无市”。同时,农产品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柠檬”市场,优质不一定优价。这些因素使得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碳交易和优质低碳产品售卖获取更大收益面临诸多障碍。
(四)要素禀赋的限制
1.人力资源的限制。目前低碳农业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认证、碳汇交易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从四川省调查来看,按照国家投入建设的市县质检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市级质检中心应配15至25人,县级质检中心应配10至15人,才能保障检测机构有效运转。当下,已建21个市(州)质检中心人员均少于15人;已建县级质检中心人员编制多为5至10人,实际到位只有3至5人[13]。当前,农业生产者主要是妇女、老人等农村留守的低素质人员,大多凭经验生产,靠天吃饭,对先进农业技术的吸收应用能力差,由于低碳农业宣贯不力,农民认知度低,低碳农业标准化生产意愿弱。
2.资本的缺乏。低碳农业技术开发,低碳农业标准制定和标准体系的建立,技术的推广应用,碳汇市场的建设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对社会资本缺乏吸引力,长期投资不足,致使农业标准化体系薄弱。比如,农业标准化基层监管服务体系薄弱,四川省“十一五”以来,已建和在建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652个,仅占应建乡镇总数的14.62%,尚有3 791个未建,占应建乡镇总数的85.38%[13]。
3.土地规模狭小的限制。以平均包地、小农为主的中国农业特点决定了低碳农业标准化发展的困难。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产业,由于农户土地规模狭小,如果一个地区,只有少数农户、业主采用低碳农业标准化方式,而附近的耕地、水体等生产环境仍是传统的石油农业,其负外部性将使该区域的水、土、气等立地条件仍旧受到影响、污染,其农产品质量难以提高,采用低碳农业技术经营主体的经济效益无法保证。同时,小农经营由于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品种单一,只能是初级产品提供者和价格的承受者,难以获取规模效应和较高收益。而且农产品的下脚料(副产品)难以直接还田,难以将一些碳封存在土壤中以增加土壤碳汇。
五、低碳农业标准化发展对策
(一)完善低碳农业标准化体系
低碳农业标准是低碳农业发展的基础,作为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政府应该出台社会性规制政策,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研发补贴、财政贴息、税收支出等多种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方式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组织和企业从事低碳农业技术供给的积极性,秉持低碳理念,按照“统一、简化、协调、选优、低碳”原则,加强与国外农业标准化交流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低碳农业标准体系,对现有标准按照研制、修改、废止分类处置。目前应该着力完善低碳农业标准体系中的化肥、农药等有害投入品减量、替代技术标准;节水技术标准;节能技术标准;种养废弃物再利用技术标准;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标准;立体种养的节地技术标准和碳汇技术标准,逐步形成与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相配套的涉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科学、统一、权威的低碳农业标准化体系,引导各地制定切合低碳农业生产实际的操作规程。同时,加强低碳农业标准的检验检测体系、质量评价认证体系、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低碳农业标准化的完整体系(见图1)。切实做好低碳农业标准的执行与监控工作,及时跟踪评估,纠正执行偏差,保证标准顺利推行,获得预期收益。
(二)建立激励机制,突破碳锁定
约瑟夫?熊彼特认为人们在技术选择上,经济适用性总是优先于技术适用性[14]。农业标准化的实践证明“人叫人干人不干,效益带动千千万”,因此需要实行经济诱导,建立低碳农业标准化的激励机制,建议政府部门设立低碳农业标准化发展的专项资金[15],实行以生产经营主体自愿为前提的低碳农业标准化补贴政策,对其进行专项资助,使他们的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一致。低碳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的前提是低碳农产品的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的价格。但是,作为必需品的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小,农户经营收益与农产品价格呈正相关关系。这需要政府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农产品分等定级,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的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争创“三品一标”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倡导绿色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标准意识,通过大幅度增加低碳农产品的经济效益,突破碳锁定的束缚,增强生产经营者采用低碳农业标准的自觉性,力争低碳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全覆盖。
(三)建立和完善碳汇市场
鉴于国内碳汇市场发展缓慢的状况,需要整合地方资源,建立国家级碳交易所,摆脱长期依赖国外碳汇市场交易的局面。中央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这为实行强制性碳减排交易,建立和完善碳交易市场体系提供了政策支撑。目前需要总结地方碳交易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设计国家级碳交易市场的实施细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碳汇计量、监测、评价、认定体系,完善相关的交易政策,将森林碳汇和土壤碳汇纳入交易体系,并大力发展。碳交易是引导私人资本投入低碳行业的重要手段,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CDM碳汇项目,通过碳汇交易,获取碳汇收益。
(四)培育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实施低碳农业标准化,必须有一批懂标准、通技术、熟悉低碳农业业务、善管理、精市场、具备组织生产经营者能力的综合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发挥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功能,开设低碳农业相关课程和开展科学研究,大力培养低碳农业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认证、碳汇交易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低碳农业标准体系对人才的需求。同时,完善低碳农业科技培训体系。整合各类科教培训资源,完善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农民培训网络,形成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各级农业广播学校为龙头、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骨干、乡镇农科教中心和村级教学点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为补充的新型农民培训体系,做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低碳观念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实施低碳农业标准的素质和技能。
(五)建立多元化低碳农业标准化投融资机制
建立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的低碳农业标准化多元资金筹集模式,在投入和发展机制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利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等多主体参与。加强资金审计和财务检查,保证财政资金的到位和高效利用。建议设立低碳农业标准化发展基金,基金来源一是社会筹集,二是从低碳农产品流通环节和加工环节提取技术改进费,三是从土地出让金、农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发展项目资金和生产基地建设资金中提取部分用作发展基金,保证专款专用。对低碳农业标准化发展基金实行竞争管理,保证该基金用到最有服务能力的技术员和最需要的低碳农业项目上,发挥该基金的最佳效率。
2015年12月结束的巴黎气候大会通过《巴黎协定》,就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行动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成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继《京都议定书》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又一个新的起点。
《巴黎协定》将极大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推进世界经济低碳转型。在新的形势下,我国也必须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的实施,加快经济转型的步伐,以适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进程,引领世界低碳发展的潮流。
一、积极适应《巴黎协定》确立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机制
《巴黎协定》确立的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制度框架,主要体现为在全球控制温升长期目标下的各国自愿合作行动。首先,协定中确定把未来全球温升控制在工业革命前水平的2℃以下,并努力控制在1.5℃以下。为此,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必须尽快达到峰值,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即实现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而实现这一目标则以各自制定国家自主决定贡献(INDC)目标和行动计划为基础。
为保证全球长期目标的实现,一方面要加强各国减缓行动和支助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则是每五年进行一次全球行动的总结或盘点,以评估实现协定宗旨和长期目标的集体进展情况,促进各国进一步更新自主贡献目标,加强行动和资金支助力度,以缩小和弥补与实现全球控制温升长期目标之间的减排缺口。
协定体现了《公约》中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区分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并将该原则体现在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等各个要素之中。在减缓问题上,协定明确要求发达国家应当继续带头,努力实现全经济绝对减排目标,而发展中国家则应当继续加强其减排努力,鼓励其根据不同国情,逐渐实现全经济绝对减排目标。
《巴黎协定》的实施将对我国带来新的挑战和艰巨任务。
新的国际气候制度虽然不是“自上而下”对各国施加强制的减排任务,使各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可以根据国情、发展阶段和各自能力提出有力度的自主决定贡献目标和行动计划,全面统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与减缓CO2排放之间的关系,不至于使限控CO2排放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刚性制约。但另一方面,全球实现控制温升不超过2℃(甚至1.5℃)目标,全球未来总的碳排放空间将受到严重制约,必须大幅减排,世界各国都会面临碳排放空间不足的挑战。在保护地球生态安全和全人类生存发展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下,世界各国的自愿合作行动也都必须不断加大力度,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体现出为全人类共同发展的责任担当,从而加快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低碳转型。
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和碳排放大国,未来减排目标和效果将备受关注。全球紧迫的控制温升目标,使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已不可能再沿袭发达国家以高能耗和高碳排放为支撑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在当前《巴黎协定》实施“自下而上”自主减排机制下,必须自觉加快经济低碳转型,形成促进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决不能固守传统的高碳发展路径。
《巴黎协定》所确定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和行动计划,将极大地促进世界经济的低碳转型。实现全球控制温升不超过工业革命前2℃目标,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必须尽快达到峰值,到2030年需由2010年的500亿tCO2下降到400亿tCO2e,而按当前各国INDC目标汇总后,2030年排放仍将上升到550亿tCO2,到2030年距实现2℃目标下的排放情景尚有约150亿tCO2的减排缺口。因此需要各国共同努力,不断更新和强化各自INDC目标和行动。各国都要实现发展与降碳的双赢,就必须加快发展低碳经济,促进发展方式的低碳转型。由于能源消费的CO2排放占全部温室气体排放约三分之二,因此全球低碳化发展的核心即在于推动能源体系的革命性变革,要大力节能,提高能源效率,控制能源消费量;同时加强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取代化石能源,在保障能源供给的同时减少CO2排放。
二、加快推进国内能源革命和经济发展方式的低碳转型
巴黎大会之前,我国提出有雄心、有力度的国家自主决定贡献(INDC)目标,包括2030年单位GDP的CO2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以及CO2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等目标,既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征,又展现了付出极大努力的积极行动。我国当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能源需求和CO2排放在一定时期热杂泻侠碓龀ぁ
要实现“发展”和“降碳”的协调共赢,关键在于提高单位能耗和单位碳排放的产出效益,也就是较大幅度降低单位GDP的能源强度和CO2强度。所以我国提出单位GDP的CO2排放“强度”下降目标,有别于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下降目标。但从减排力度上看,我国今后单位GDP的CO2强度每年下降速度要保持在4%以上,发达国家虽然是总量绝对减排,但由于其GDP增速缓慢,根据其INDC中总量下降目标折算其单位GDP的碳强度下降速度,基本上都达不到4%,尚低于我国下降的力度。
我国提出2030年左右CO2排放总量达峰目标,即意味着在强化“强度”下降目标的同时,要进一步控制CO2排放总量的增长,实施“强度”和“总量”的双控机制,促进CO2排放达峰。其后进一步再实施与发达国家类似的排放总量下降目标。
实现CO2排放的峰值,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转折点,这意味着届时经济增长而化石能源供应不再增加,两者实现完全脱钩。这也意味着国内资源和环境严重制约形势的根本改变,对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以及国内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我国2030年左右CO2排放达到峰值时,要早于发达国家CO2排放达峰值时的发展阶段,届时潜在经济增长率仍将保持着相对较高的水平,所以也必须持续保持较高的GDP的CO2强度下降水平,需要更强有力的节能和能源替代力度。
2030年左右CO2达峰后,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能源需求仍会继续有所增加,但能源总需求增长将依靠增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满足。因此,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例达20%左右目标,是对CO2排放达峰的重要支撑。据测算,2030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将达约13亿千瓦,相当于目前我国发电装机总量,而且仍需继续以年均6%-8%的速度增长,在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同时,加快替代原有化石能源消费存量,促进CO2排放量的绝对下降。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都将是发达国家所远不能及的。
当前我国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产业提质增效,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行动的实施。“十三五”期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钢铁、水泥等高耗能原材料产品将达峰值,煤炭消费量也将达到峰值,单位GDP能源强度仍将保持较快下降的趋势。到2020年,单位GDP的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幅度将达45%-50%,超过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对外承诺的40%-45%的下降目标,这也将为完成2030年比2005年下降60%-65%的INDC目标奠定基础,并为将来不断更新和强化INDC减排目标创造条件。当前要以积极的INDC目标为引导,加快经济转型和结构性改革,发挥CO2减排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协同效应,实现经济发展、环境改善、节能降碳的协调共赢。
为实现全球长期减排目标,巴黎大会决定各国于2020年前制定并提交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以共同努力实现全球长期目标。我国当前也正在研究和制定2030年能源革命战略和中长期低碳发展战略,需要和《巴黎协定》的长期目标相结合,超前部署,以适应全球能源变革和经济低碳转型的潮流,在世界范围内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发挥主动和引领作用。
三、探索并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新模式
《巴黎协定》确立了在《公约》指导下确立的以各国自愿和自觉的合作行动为基础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新制度框架。一方面体现了世界范围内对于“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和地球构成紧迫的可能无法逆转的威胁”的空前共识和合作应对的共同政治意愿。另一方面,机制设计上体现激励各国“自下而上”地确立有雄心的目标和行动计划,而非“自上而下”强制性分配责任义务,体现了摒弃“零和博弈”的狭隘思维,转向“共和博弈”的合作共赢。协定中各方利益诉求都得到了平衡反映,谈判各方也都体现了建设性和灵活性,体现了全球和全人类共同利益与各方自身利益的协调和平衡。新制度框架也旨在推动各国经济的低碳转型,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公平获得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协调统一,实现“发展”与“降碳”的双赢,同时强调各国在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共同合作,促进各国间的合作共赢。
《巴黎协定》的达成,意味着国际气候治理模式的新转折,也开启了世界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新起点。
日渐紧迫的地球生态危机对人类社会的切实威胁,任何国家、团体和个人都难以独立应对,也不能独善其身,全球和全人类共同命运取决于世界各国共同的合作行动。建设全人类命运共同体,各国自愿和自觉地采取行动,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威胁成为全球道义的制高点。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各国都需要承担和国情、发展阶段和自身能力相称的国际义务,体现为人类共同利益的责任担当。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继续率先减排的同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支助,在各国同舟共济、共同努力、互惠共赢的合作进程中,发达国家多一些共享,多一些担当,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应对能力,有利于推进全球合作进程,实现《巴黎协定》确立的控制全球温升幅度、保护地球生态安全和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长期目标。
主席等150多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巴黎气候大会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为巴黎气候大会成功提供政治推动力,也展现了世界各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强烈的政治意愿。主席讲话中,不仅就“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做了全面阐述,而且提出要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努力作为一面镜子,思考和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创造“三个未来”。即各尽所能、合作共赢的未来;奉行法制、公平正义的未来;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未来。我国积极推动巴黎气候大会取得成功,就是以提出的新理念为指导,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一个成功范例。关于全球治理理念和模式的探讨,将对落实《巴黎协定》后继的谈判和合作进程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也会在其他领域的全球治理中有重要影响。
《巴黎协定》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机制和新进程,均有待于从2016年开始的后续谈判中解决。
关键词:低碳;旅行社;产品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9X(2010)06-0125-03
1 低碳经济与低碳旅游
1.1 低碳经济的提出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20世纪90年代人类为应对全球变暖提出的一个新的经济理念。它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防止全球变暖为己任,追求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开发,希望通过能源技术创新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及制度创新,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对高能耗的人类经济增长方式进行反思,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1997年《京都协议书》是引发低碳经济形成的触点。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将低碳经济作为一个新概念提出[1]。
1.2 低碳经济的实质
从字面上看,低碳是和高碳对应的,是指在经济发展中尽量减少高碳行业带来的危害。实质上,低碳是一种理念。此处的碳不是单纯的化学名词,而是指在人类为了追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付出的代价,包括生态环境代价和社会文化代价。低碳经济是对人类社会经济增长方式的一种反思。在经历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人们认识到,过度从自然界中索取且不计后果的对生态环境进行破坏,最终会导致人与自然的势不两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验证了这一点,也敲响了人们善待自然的警钟。低碳理念倡导用和谐可持续的发展方式保障人类的长期生存,要求用最小的环境代价获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3 低碳旅游――低碳经济的理念延伸
将低碳经济的理念,即用最小的环境代价换取经济进步和社会发展贯彻到旅游业中,就出现了低碳旅游这一名词。旅游不是无烟工业,它的开发对生态环境、文化环境造成的损害更具隐蔽性也更加长远。低碳旅游要求不论是由吃住行所带来的生产性消耗或是由旅游活动带来的经济、社会、文化等隐蔽性破坏,都尽量减到最小。低碳旅游的贯彻执行,需要来自旅游者、旅游从业者、政府和当地居民的共同努力。旅行社作为旅游产品的提供者,在贯彻低碳旅游上应首当其冲。
2 旅行社产品开发存在的高碳现象
旅行社是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和产品的销售者,在整个旅游产业链条中处于核心位置。在旅行社产品开发上贯彻低碳理念,对整个行业来说,意义重大。而目前我国的旅行社产品开发还远远未能达到这一要求。在产品开发与设计上,我国的旅行社产品市场存在如下的问题。
2.1 产品设计未将环保作为重要考虑因素
我国绝大多数旅游线路都存在环境污染与破坏的问题。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将各种公共景区都纳入到生产和销售的范畴。企业的逐利本性使其总期望以最低的成本换来最大的效益,在组织线路时未能充分考虑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旅游产品具有生产和消费的同一性,旅行社实现旅游产品时往往不注意对旅游者进行道德的教育和约束。作为旅游活动的组织者,旅行社对景区遍地可见的废弃垃圾、文物古迹上的某某到此一游,以及由旅游开发带来的本土文化破坏等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旅行社在组织安排线路时,往往不考虑节能减排。在六大要素的安排上,没有充分体现出低碳理念。比如,在饭店的选择上,大多数旅行社并没有把绿色饭店作为线路安排的首选;在出行方式选择上,出于成本和现实等的考虑,旅行社仍然大量选用高污染、高排放的汽车、轮船等交通方式。在景区选择上,也没有将景区生态知识和节能减排的理念对消费者进行有效传达。因此说,在现行的产品设计方面,我国旅行社的低碳意识不强。
2.2 生态旅游不生态,绿色理念实施受阻
生态旅游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活动。生态旅游强调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一经提出,受到了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一度热捧。在我国长达10年的生态旅游实践中,由于诸多原因,生态旅游却大多成为商家获取经济利益的营销标签或者口号,生态旅游泛化现象严重,作为生态旅游核心要素的环境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严重缺失[2]。大多数旅游者认为的生态旅游是到生态环境较好的地方旅游。而企业为了更好的迎合消费者的心理,往往在原有线路前冠以生态的名头,实则换汤不换药。真正的生态旅游是一种认识自然、关爱自然、保护生态的高层次旅游活动。而现实中我国的生态旅游,真正能符合其含义的则寥寥无几。
2.3 线路编排的低碳意识缺乏
如果说旅行社在组织线路时对自然环境保护尚有所关注的话,那么在文化保护方面,旅行社的产品设计就乏善可陈了。作为一项社会文化活动,旅游势必带来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碰撞。强势文化会对弱势文化产生示范作用,可能会带来当地人对本地文化的不屑,盲目模仿外来者的生活习惯,也可能会使当地居民对外来旅游者产生排斥。旅游所带来的文化污染已经成为阻碍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旅行社的产品,多数没有考虑文化的交流与碰撞可能对目的地带来的影响,进而采取合理的举措。比如,很多旅行社热卖的古镇游,与常规旅游线路没有太大的区别,参观游览、购物休闲,甚至没有对游客进行必要的古镇保护的介绍。对于一些文化景区,单纯追求娱乐视听是不利于长远发展的。而且,不合理的旅游项目会导致古镇文化向着异化的方向发展。或许若干年后,旅游者能看到的古镇只是由人为因素组合的一些浅层次的表演罢了。
3 低碳理念在旅游产品开发中的运用
从市场竞争来讲,谁能率先推出高端的低碳旅游产品,谁就抢占了市场先机,占据市场份额。我国旅行社的低碳理念,应贯彻到其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3.1 低碳理念应作为旅行社产品的首要原则之一
作为旅游产品的供给者,旅行社的产品设计应该以低碳理念为基本原则。在选择旅游目的地、城市间和市内交通方式以及住宿和餐饮单位时,要秉持绿色理念,与贯彻低碳理念的单位加强合作,与高污染、高排放的单位划清界限,用实际行动引领旅游行业的低碳化。低碳作为一种理念,必须融入在企业领导和一线员工的理念中和行动上。
3.2 低碳理念应贯穿于旅游六要素
具体来讲,旅行社在产品设计中贯彻低碳理念,要从旅游行程的六大要素入手,每个要素都应该体现出低碳的特色。
3.2.1 餐饮
饮食行业是旅游业产生污染的重要来源。旅游活动中的“食”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消费者自带饮食,二是消费者到定点餐饮单位就餐。第一种形式带来的污染比较明显,也较受关注。比如,旅游旺季到来会导致景区的环境治理难度加大。面包袋、矿泉水瓶随处可见,水区也会漂浮大量的生活垃圾。第二种常见的饮食形式是到餐饮企业就餐。餐饮企业如果不能完全贯彻低碳环保理念,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尤其是旅游旺季到来时,会存在较严重的污染问题、包括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废弃物污染等。
旅行社在进行产品设计时,要将绿色环保作为饮食的根本要求,选择定点绿色餐饮企业。在导游过程中对游客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杜绝随地乱扔垃圾的行为,利用导游特有的导向作用,对游客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促进人与自然、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的和谐共存。
3.2.2 住宿
我国的住宿企业主要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由企业注资兴建的,一类是居民自建的。不论是哪种住宿形式,对环境都存在一定的破坏。尤其是规模较大的住宿企业,由于游客住宿而产生的生活垃圾、噪音污染、水污染等都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破坏。同时,旅游城市大量住宿设施的修建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当地居民用水、用电紧张。而且,酒店接待大量的外地游客,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会对当地居民的生活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进而会引起当地文化的异化发展。
针对住宿旅行社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去贯彻低碳理念。一是在饭店选择上,要有一定的指向性。对环保做得较好的绿色饭店和宾馆予以优先考虑。二是在对游客的导向上,建议游客在住宿时尽量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如多日住宿,可以建议客人减少清洗床单的次数等。
3.2.3出行
飞机、高铁、动车、城际列车、汽车、轮船等都是现代人所青睐的交通方式。且随旅游方式的多样化,自驾游也成为人们重要的一种旅游形式。各种交通工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汽车以汽油为主要原料,其尾气中含有上百种不同的化合物,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飞机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是破坏臭氧层的重要元凶。相对来说,火车大多采用电能驱动方式,对空气和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最少。
旅行社在选择交通方式的时候,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考虑节能环保的交通方式。能选择火车的情况下尽量摒弃汽车。如果选择汽车,要尽量做到充分利用。如果团队人数不多,可以与其他旅行社合并拼团,但是要注意保证服务质量。
3.2.4 游览
游是整个旅游活动中最核心的要素。游览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也是旅游污染最直观的形式。旅游者的游览活动既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也可能对目的地的社会文化环境产生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旅游者乱扔垃圾杂物、对树木花草随意攀折和刻画、对历史文物有意破坏或者由于旅游者的呼吸、拍照等对景区带来的辐射和伤害。对目的地文化环境的影响表现为文化的涵化,即由于两个社会的强弱关系而产生的广泛的文化假借过程[3]。两个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在接触时,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常要被迫接受来自强势社会的许多文化要素。一些目的地的传统习俗被搬上舞台,形存神无。当地居民盲目模仿外来旅游者的言谈举止、行为方式。文化上的高碳比生态环境的高碳更加隐蔽,但却影响更为长远和深刻。
作为旅游活动组织者的旅行社,在安排旅游项目的时候要尽量减少产生污染的来源,将低碳的思想贯彻始终。对比较直观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及时的制止,同时,旅游线路的安排和实施应尽量尊重目的地居民的习惯,以体验为主,而不是以文化入侵的方式开发旅游线路。
3.2.5 购物和娱乐
购物和娱乐也是旅游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在购物时,导游人员应引导消费者尽量购买环保、低碳的旅游纪念品。在安排娱乐项目时,旅行社应尽量选择真正具有地方特色的娱乐活动,而这些活动不一定是专门为旅游而设计的娱乐活动,从而鼓励旅游者深入民间去看真正的当地文化。这既让消费者体会都真正的当地文化,也避免了由于旅游者的追捧而造成的当地文化的过度商品化。
4 结语
低碳旅游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具备条件的旅行社应及早转变经营理念。在开发设计新的旅游产品时,将低碳思想贯穿其中。同时,为避免重蹈生态旅游的覆辙,旅行社在线路安排上应注重线路的品牌效应,只有真正的生态旅游地才在旅游线路面前冠以生态二字,只有真正的低碳理念的线路才可以冠以低碳旅游的名号。推出低碳旅游线路,用供给引导需求朝向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 啸.论低碳经济与低碳旅游[J].中国集体经济,2009(13).
[2] 李文明,钟永德.我国生态旅游环境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旅游论坛,2009(6):340~342.
[3] 曹诗图,孙 静.旅游文化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A Discussion on the Use of the Low-carbon Concep to the Travel Agency
Product Development
Yin Yingmei
(Xuzhou Novmal Vaiversity, Jiangsu Xuzhou, 221116, China)